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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工作安全责任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查看人数:22

防汛工作安全责任制度

第1篇 防汛工作安全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文件精神,确保学校防台防汛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岗位责任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加强值班工作,遇到狂风风、大雨等恶劣天气领导要在岗;学校值班电话、校长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2、学校进行制度性的安全排查,侧重进行校舍、设施的安全状况和学生违纪行为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3、严格学校学生周末放行专人护送制度与责任。遇到汛情,要增加护送教师,护送教师要亲自护送学生过河或由家长亲自领回。

4、学校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遇到夜间狂风、大雨等直接影响学生上学的恶劣天气时,要提前与中心学校联系,中心学校同意,及时发出停课通知,严禁学校擅自做主提前放学;学生在校时有狂风大雨,学校要提前与中心学校取得联系,经同意可以提前放学;放学时遇到恶风暴雨,或通知家长接送,或将学生暂时留校看护,严禁冒狂风大雨放学。

6、强化班主任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的意识和责任。班主任严格落实相关工作:班主任必须确切掌握每一个学生的家庭电话;调查和确切掌握每一个学生家庭周边的地势环境状况与危险隐患,与家长沟通,对家长提醒到位;要对学生认真进行自护自救、联系、报警等常识教育;班级要认真做好学生防台防汛应急组织落实工作,每一个学生必须在组织中,杜绝失控,发生汛情时,一切行动听指挥。

7、发生险情和意外时,人人必须一切行动听指挥,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8、责任追究。发生安全意外事故,学校将根据事故的事实以及相关责任人的履行安全岗位工作职责的状况进行责任追究。

第2篇 中学防汛安全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防汛工作指示精神,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增强每个教职工防汛责任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定以下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校长是学校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防汛工作的领导、部署,督促、检查各部门防汛工作,协调防汛人员,保障防汛工作物资供应。

二、学校政教处、教务处主要负责教学工作中的防汛安全,加强防汛安全教育,确保师生教学安全。

三、后勤主任主要负责搞好校舍、办公设施、电器设备等防汛安全,组织检查防汛器材,保障防汛物资供应。

四、校委会成员主要负责校园及学生集体活动的防汛安全,在校长领导下组织防汛安全检查。

五、教务主任主要负责教学工作防汛安全,参与学校防汛安全检查工作,指导教师搞好教学防汛安全。

六、班主任主要负责本班教室及学生防汛安全,经常开展防汛教育,让学生掌握必要的防汛、灭火知识,保障全班防汛安全。

七、制定重大汛情紧急预案。学校制定了重大汛情紧急预案,成立了防洪抢险队,配备了必要的防汛设施和物资,落实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安全度汛。

第3篇 尾矿库防汛防洪工作制度

为认真落实防汛防洪岗位责任制,规范防汛防洪值班管理,严肃防汛防洪纪律,保障防汛防洪工作及时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起止时间

1、汛期值班时间为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其中7月1日至9月1日为主汛期。

2、非汛期值班与突发事件值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确定。

二、严肃防汛防洪值班纪律

1、防洪防汛值班实行领导值班和值班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岗。

3、值班期间,值班领导与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并能在发生险情时第一时 间赶到防汛现场处理事务。

4、汛期和超警戒水位或发生较大险情灾情时,值班领导、值班工作 人员应驻守现场或值班室(调度室)

5、各值班岗位工作人员遇到重要或紧急情况时,不得擅自处理,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

6、防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认真负责,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 禁喝酒和打牌等娱乐活动。

三、汛期值班职责

1、密切监视实时雨水情况、掌握当地防洪防汛现状和动态,包括了解当地水文气象部门预 测、暴雨分布和强度、洪水预报和警报、防汛安全监测情况、现场调度运行情况等信息,并做好值班记录。

2、汛期值班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值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

3、汛期办公室主要负责上传下达,了解项目防洪防汛抗灾情况,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并及时汇总上报灾情。

4、遇到突发紧急情况,由值班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处理,第一时间 赶往现场指挥抢险救灾。

5、各部门值班人员应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应移交值班记录和详细通报发生重要情 况的处理情况及遗留问题等。

6、值班人员应做好接收电话的详细记录及防汛情况,第一时间把汛期通知值班领导。

四、 其他事项

1、防洪防汛值班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熟悉防洪防汛业务和有关文件,掌握水情、险情处理程序,了解防洪度汛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胜任防洪防汛值班工作。

2、防洪防汛值班人员,在防洪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发挥重要作用的值班人员应给予奖励。

3、对值班信息处理不及时、不规范造成失误的,应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究责任。

4、值班领导因公出差、特殊情况等原因不能参加值班时,根据领导值班表以此类推由下一 位领导值班。由值班领导相互衔接。

5、 各部门值班工作人员因公出差、请假、特殊情况等原因不能参加值班时,由各部门安排其他人员代替,并告知当班领导。

6、值班工作人员应根据防洪防汛值班安排表的要求,提前通知下一班的值班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办公室负责督促)。

第4篇 某某大学后勤保障部防汛工作制度

某大学后勤保障部防汛工作制度

为切实做好后勤保障部的防汛工作,科学有序地进行抗洪抢险,确保校园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防汛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结合后勤保障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后勤保障部防汛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力抢险、安全第一、常备不懈'的方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二、工作机构

后勤保障部成立防汛指挥部,部长、党委书记任总指挥,副部长、副书记、总工程师及各办公室(中心)主任为指挥部成员。

后勤保障部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部综合管理办公室。

后勤保障部各办公室(中心)成立单位的防汛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各办公室(中心)主任担任,是本单位或本职责区域的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职责

后勤保障部防汛指挥部负责制定后勤防汛工作方案,决定后勤防汛重大事项,督导、检查后勤保障部各办公室(中心)的防汛工作;统一决策、指挥、协调防汛抢险应急工作;统一调度后勤防汛物资、车辆、人员等;定期向学校汇报后勤防汛工作。

后勤保障部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落实后勤保障部防汛抢险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做好防汛日常工作;保障防汛信息畅通,建立指挥部与各工作组的防汛信息沟通机制;制定防汛抢险应急工作预案;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后勤保障部各办公室(中心)防汛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或本职责区域的防汛工作,落实后勤保障部防汛抢险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制定防汛工作方案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建立防汛责任制,做好防汛人员、物资、设施储备及应急培训与演练等防汛准备工作,组织实施防汛抢险工作,落实信息报告制度,服从防汛指挥部防汛物资、车辆、人员调配,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防汛方案、物资报告

后勤保障部各办公室(中心)防汛工作组每年6月15日前将本单位防汛方案、应急抢险预案及防汛物资需求表(统一格式)报后勤保障部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后勤保障部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对防汛物资进行梳理汇总,报学校审批、采购,并协调完成防汛物资发放。

各办公室(中心)防汛工作组对当年防汛物资进行登记、规范保管,对往年防汛进行回收,建立防汛物资使用台帐。

五、自查与督导检查

后勤保障部各办公室(中心)防汛工作组每年在汛期前进行防汛人员培训、演练、物资、设施检修、信息报告进行自查,做好防汛工作记录。

后勤保障部防汛指挥部对各办公室(中心)防汛工作组防汛准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六、值班制度

后勤保障部各办公室(中心)防汛工作组每年7月1日起安排汛期防汛值班,遇到恶劣天气,实行24小时值班,保障防汛信息及时畅通;后勤保障部防汛指挥部、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各办公室(中心)防汛工作组成员在汛期期间,必须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

七、险情来源

后勤保障部防汛指挥部、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各办公室(中心)防汛工作组接收到来自上级防汛指挥部、办事处(居委会)、教职员工学生及防汛抢险值班巡查人员等部门和人员的汛情时,各部门立即进入工作状态,信息立即汇总传达至各办公室(中心)防汛工作组,各办公室(中心)防汛工作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实地考察、研判,确定是否启动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指挥抢险。

接到济南市气象局暴雨、大风、暴雪等恶劣天气预警报告,后勤保障部防汛指挥部、各办公室(中心)防汛工作组要立即到岗到位。

八、抢险处置

(一)启动报告制度。各办公室(中心)防汛工作组组长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报告抢险信息;防汛指挥部及时向学校汇报。

(二)现场抢险。各办公室(中心)防汛工作组按照抢险预案实施现场抢险。各办公室(中心)防汛工作组组长,要亲临现场,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组织、协调,迅速控制局面。

(三)防汛指挥部接到报告后,根据情况立即协调、指挥后勤人员、车辆、设施等资源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组织实施现场抢险。

(四)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按照防汛指挥部的决策、部署,赶赴现场落实抢险工作,组织人员、车辆、物资调配,做好信息记录、报告、汇总。

(五)如发现有人受伤,应根据情况立即拨打120或110实施抢救,同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安排好他们的食宿等问题。

(六)在安全措施到位情况下,要及时对受害人员及其财产进行安全转移和保护,并对低洼灌水区域进一步采取封堵进水口、加大排水等相关措施,稳固、扩大抢险效果。

(七)退水后要及时进行室内清理、消杀,尽快恢复居住生活条件,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八)对重大抢险事项要及时向部防汛指挥部和学校反馈处理结果。

九、善后处理

(一)及时向学校、部指挥部书面报告抢险和学校、单位受损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对受损单位和个人进行慰问。

(二)采取切实措施,尽快修复受损设施,恢复正常秩序。

(三)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评估灾害结果,分析受灾原因,分清具体责任,查找工作漏洞,必要时召开现场会,总结经验和教训。

(四)认真汲取教训,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和防范能力。

十、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防汛抢险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预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将防汛抢险预案要求的各项防汛抢险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各单位要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做到雨情就是命令,阴雨天主要负责人要到达指定责任位置现场指挥,并组织本单位防汛抢险人员到岗待命。

(三)各防汛工作组要服从后勤部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保持联络畅通,确保上级防汛指令贯彻执行,并如实向上级汇报险情及排险情况。

(四)部防汛综合办公室要随时掌握各单位的值班情况及气象信息,如遇强降雨,及时提醒、告知各单位做好防汛预警,各单位值班室每隔半小时向综合办公室值班室报告一次情况,特殊情况,随时报告;应急抢险过程中,随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信息。

(五)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执行防汛抢险预案各项工作要求,对因渎职、玩忽职守而给学校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一、各单位依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防汛任务的及时有效完成。

第5篇 某学校防汛工作安全责任制度

一、汛前做好防汛调查和普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危险房屋、各种设施,要逐项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不能马上进行整改的要制定稳妥应急方案。

二、汛前对防汛队伍进行培训,危险救护人员要掌握一定的危险救护知识和技能。

三、在接受紧急防汛通知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进入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畅通。

四、在接到防汛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挥防汛救灾工作,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将实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向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六、在汛期,做好上学放学路途防汛防洪宣传教育活动。汛期内,要求家长护送学生上学返家,若有特殊情况可由家长申请学校就近安排教师护送到亲属家中。

七、在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不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汛救灾纪律的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理或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使学校财产、师生人身造成损失和伤害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6篇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我局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工作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

第三条 认真贯彻《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单位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 工程局所属各单位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五条 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防汛工作的责任由各单位、项目的正职承担(正职外出期间由主管生产的副职承担)。

第六条 本制度适应于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生活基地单位和各协作队伍(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 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工程局成立以局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各单位应成立由第一责任人担任指挥长的防汛指挥部,组织抢险队伍等,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八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施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编制当年的防汛规划,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

第九条 各单位要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十条 各单位要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切忌走过场。汛前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防汛组织机构(即: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抢险队伍)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灵活。

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

3、水工建筑物(即:施工围堰、防洪墙等)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安全可靠。

4、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状况良好,使用可靠;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

5、对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跨塌和泥石流等山地灾害的施工作业点,是否制定预防应急措施和组织有抢险队伍。

6、对受洪水影响范围内的居住点和建筑物以及大型设备是否搬迁、撤退或已采取其他防洪措施。

7、对会遭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是否有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汛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包括:防汛岗位责任制;汛前检查大纲与消缺管理;汛期值班、汛期巡视、检查、汇报制度;防汛物资的管理;汛期汛情及灾情的汇报;防汛工作的奖惩;年度防汛工作总结等。

第十二条 各单位在防汛期间,必须保证“思想、组织、人力、物资、经费、措施、工作”的落实和到位,确保安全渡汛。

第十三条 在主汛期间、大暴雨过程中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生活区、防汛工作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有关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汛期应加强与所在地水文、气象网点和业主方面的联系,确保通讯畅通,能及时、准确了解和传递有关的气象、水情、汛情预报资料,不失时机的组织防洪抢险工作。

第十五条 对发生洪水灾害的施工点,主管单位应积极协助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的工作和物资的供给。

第十六条 洪水灾害发生后,所在单位应在水毁建筑物相应位置设置警戒线,作出醒目标志,并派员值班,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同时还应配合当地政府积极组织员工开展自救和恢复生产、发展生产的工作。

第十七条 对所发生的灾情,经核实后,应如实地逐级上报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

第十八条 在遭遇超标洪水或泥石流袭击而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以及重大设备和建筑物摧毁的施工项目,应在24小时内将受灾情况上报工程局。

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在汛前将本单位防洪渡汛指挥部成员名单、联系电话及防汛方案以书面或电子文档格式上报工程局。

第二十条 汛期结束后,各单位应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借鉴来年。总结报告应年底前报工程局主管部门。

第三章 奖 惩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在防汛期间,因工作失职、渎职而给单位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根据损失的大小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和处分。

第二十三条 对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视其严重程度,在追究经济责任的同时给予行政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局属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工程局安监办。

第7篇 防汛、防洪工作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矿山企业的防汛安全工作,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灾害事故,确保矿山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恒基矿业有限公司防汛、防洪制度如下:

1、坚持 “预防为主,防重于抢, 主动避让,引排结合”的防汛防洪工作原则。立足于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渡汛。

2、自觉遵守沐溪河流域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政府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努力做好矿山防汛防洪工作。

3、建立健全矿山防汛防洪组织管理机构,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以各部门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为成员的防汛防洪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岗位职责。

4、矿山各部门必须齐心协力,切实担起防汛防洪工作责任,全体员工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5、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组织编制防汛应急预案。突出防汛重点,切实可行。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做的人人知晓。

6、抓好员工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防洪安全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充分认识防汛防洪工作的重要性。

7、充分做好防汛防洪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排查,早落实,切忌走过场。

8、加强汛期防汛隐患排查,对矿山生产区、生活区及矿区周边排洪渠、冲沟、山体、边坡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

9、加强汛期井下防治水工作,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原则。

10、在遇到暴雨、雷雨恶劣天气,要立即停止井下作业,撤出人员,提前预防。

11、加强与所在地的水文、气象站联系工作,确保气象信息通讯畅通,能及时准确的了解和传递预报信息,以便及时准备预防。

12、加强汛期防汛防洪抢险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确保防汛抗洪物资齐备。随时备用。

13、在主汛期必须加强值班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汇报制度,及时汇报和处理防汛防洪突发事故。

14、如一旦发生洪水灾害,应及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撤离、疏散受灾人群,有序组织抢险。

15、在遭遇洪水、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应在24小时之内将受灾害情况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机关。不得虚报、瞒报、假报灾害情况。

16、在防汛期间,凡不按照制度认真履行防汛防洪工作职责、值班期间擅离职守的、隐患排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必须严肃查处。对因此导致事故的必须追究其责任。

第8篇 豆坡中学安全防汛工作制度

高级中学安全防汛工作制度

1、要加强巡查,确保汛期防汛值班。要强化值班制度,遇降雨集中等易发灾害期间,安排领导带班,专人日夜值班巡查;

2、继续实行危房月查上报制度,加强对学校内房舍、楼房、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及在建工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强学生自我保护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应对突发自然灾害能力;

3、密切注视天气变化,及时了解天气预报,根据天气情况决定学生是否到校上课:凡是遇暴雨路途较远的学生可停止上课(但要电话告诉班主任);特大暴雨即停止上课,到时由学校统一通知。

4、若在上课时间突遇强降水或发生洪灾,正在上课的老师应该及时安顿学生,不准学生擅自回家,待强降水停止或减弱,才由教师组织护送回家;若遇突发洪水,应听从学校领导组的指挥,及时疏散学生到学校最高处或操场。疏散时,应按班级、按低年段到高年段有序转移,不得哄跑、抢跑。

5、所有在岗的教职员工都要服从命令听指挥,不准擅自离岗离校。

第9篇 建筑工地防汛工作四要点制度

建筑工地的防汛工作要做到汛前预防、汛情监控、灾情抢险、汛后复查的四要点。

一、 汛前预防

汛情发生前,工程项目部要对现场的临建设施及围挡墙、基坑设施、塔吊及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重点项目进行定期检查。

(一)临建设施及围挡墙检查宿舍、食堂、办公用房、厕所及砖砌、广告围挡墙有无裂缝、倾斜、变形。达不到要求的要采取加固、翻修等措施,严重的要拆除重建。

(二) 基坑设施检查基坑边坡支护及基坑周边土质的变化,对毗邻街道、建筑物、构筑物、山体的基坑要重点检查。达不到要求的要采取加固和隔离措施。

(三)塔吊及垂直运输机械检查塔吊、客货电梯的基础设施、塔身、塔臂的安全状况,重点检查多塔作业以及安装在邻近基坑、高压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塔吊,如达不到安全要求和安全距离必须拆除。严禁采用绳索固定等方式控制塔臂的旋转。

(四)脚手架工程检查落地式、悬挑式、门式等脚手架的基础沉降、架体拉结的安全状况。确保架体与建筑物的可靠拉结,是防止脚手架倒塌的重要措施。

(五)施工用电检查施工用电的总配电箱(配电室)、开关箱的安全防护,做好防雨的措施。

二、汛情监控

汛情到来后,必须随时监控临建设施及围挡樯、基坑、塔吊及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大雨及六级以上大风天气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拉闸切断电源,使用备用照明。必要时对围挡墙外侧采取警示、隔离措施,情况紧急时必须将临建设施的所有人员转移到安全场所。

三、灾情抢险

建筑工地一旦发生倒塌、水淹等灾情,必须首先将人员紧急撤离到预先设置的安全场所,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遇险人员开展紧急自救抢险。视灾情严重程度,立即向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报告。

四、汛后复查

汛情、灾情过后,要对临建设施及围挡樯、基坑、塔吊及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的重点项目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重新进行施工作业。要注意加强现场排水工作,对基坑、围挡墙及临建设施等要及时进行排水,防止长时间浸泡导致坍塌。

第10篇 消防安全、防汛工作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每年四次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防火、治火。

3、各管理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每年四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各管理处、部门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秩序维护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5)每年四次对各配电室各路线头进行紧固、设备内部进行除尘。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秩序维护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重罚,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季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防汛预案

在汛期雨季为确保小区和地下车库的安全排涝,确保业主的车辆停放安全,保证业主生活秩序的正常有序,根据公司防汛工作精神和多年来关于防汛工作的要求,特制定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成立防汛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逄锦君 电话: 副组长:王增军 电话: 成员:宋成海 电话:

二、成立防汛工作抢险队伍,确保安全

指挥:逄锦君

组长:王增军、赵修奎、于培兵、王德智、宫本芳、冯传阳

抢险队伍:各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工程维修人员、全体秩序维护员

三、防汛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市、区、物业办、公司关于防汛排水的指示精神,全面指挥各区防汛工作。实行防汛责任经理负责制,物业服务中心经理为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各区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小区,坚持自保、自救,确保各区汛期安全。

2、组织足够的防汛物资,根据出现的险情,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水情和灾情,为防汛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负责检查、监督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监督防汛物品的准备;确保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杜绝地下室漫水。

四、防汛工作要求及措施:

1、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各的防汛工作,确保安全渡汛和业主财产不受损失。

2、及时收集雨情、汛情等情报。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业主的防汛意识,确保无事故发生。

3、防汛期间要保障通讯畅通,防汛成员和值班人员做到二十四小时电话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离岗、脱岗,如遇大雨,经理、管理员、各班班长必须到岗,服务中心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

4、建立安全责任制,各小区物业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客服主管是地下停车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对有车业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提示,并做好地下室车辆停放秩序。服务中心应与地下室车辆停放业主建立联系制度,了解有关业主的通讯联系方式,必要时通知业主配合做好安全疏散工作。

5、物资准备:根据各责任区实际情况,检查各排水泵的安全和应急使用情况,充足电量;应备充足把铁锹、镐,以备排洪之需。

6、遇到特大暴雨,应注意雨水情况和有关道路的通畅情况,做好与停车业主联系的准备工作。

7、在险情到来之时,在岗的员工,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对不能按时到岗人员和不认真负责而造成损失的人员实行问责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8、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地下室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地下室,听从组长的指挥。防汛期间,若发生遇险情不报、玩忽职守等情况,造成业主财产受损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重点部位加强巡视,工程人员定期检查设备,确保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和安全。

五、按不同情况启动相应预案

(一)、第一预案:

当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时,防汛工作领导组成员全部到位。及时总结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个小区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

(二)、第二预案:

当暴雨袭击或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防汛领导小组立即召开防汛紧急会议或进行紧急部署。物业服务中心要把防汛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三)、第三预案:

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物业服务中心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小区内部和地下室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监督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到位、到岗,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确保业主正常的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

第11篇 防汛物资仓库防火工作制度

一、仓库的保管员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三、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四、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

五、仓库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同意。

六、仓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七、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八、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同时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12篇 矿业尾矿库防汛防洪工作制度

为认真落实防汛防洪岗位责任制,规范防汛防洪值班管理,严肃防汛防洪纪律,保障防汛防洪工作及时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起止时间

1、汛期值班时间为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其中7月1日至9月1日为主汛期。

2、非汛期值班与突发事件值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确定。

二、严肃防汛防洪值班纪律

1、防洪防汛值班实行领导值班和值班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岗。

3、值班期间,值班领导与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并能在发生险情时第一时 间赶到防汛现场处理事务。

4、汛期和超警戒水位或发生较大险情灾情时,值班领导、值班工作 人员应驻守现场或值班室(调度室)

5、各值班岗位工作人员遇到重要或紧急情况时,不得擅自处理,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

6、防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认真负责,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 禁喝酒和打牌等娱乐活动。

三、汛期值班职责

1、密切监视实时雨水情况、掌握当地防洪防汛现状和动态,包括了解当地水文气象部门预 测、暴雨分布和强度、洪水预报和警报、防汛安全监测情况、现场调度运行情况等信息,并做好值班记录。

2、汛期值班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值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

3、汛期办公室主要负责上传下达,了解项目防洪防汛抗灾情况,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并及时汇总上报灾情。

4、遇到突发紧急情况,由值班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处理,第一时间 赶往现场指挥抢险救灾。

5、各部门值班人员应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应移交值班记录和详细通报发生重要情 况的处理情况及遗留问题等。

6、值班人员应做好接收电话的详细记录及防汛情况,第一时间把汛期通知值班领导。

四、 其他事项

1、防洪防汛值班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熟悉防洪防汛业务和有关文件,掌握水情、险情处理程序,了解防洪度汛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胜任防洪防汛值班工作。

2、防洪防汛值班人员,在防洪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发挥重要作用的值班人员应给予奖励。

3、对值班信息处理不及时、不规范造成失误的,应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究责任。

4、值班领导因公出差、特殊情况等原因不能参加值班时,根据领导值班表以此类推由下一 位领导值班。由值班领导相互衔接。

5、 各部门值班工作人员因公出差、请假、特殊情况等原因不能参加值班时,由各部门安排其他人员代替,并告知当班领导。

6、值班工作人员应根据防洪防汛值班安排表的要求,提前通知下一班的值班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办公室负责督促)。

防汛工作安全责任制度(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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