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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维修工的安全操作规程3(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85

机械维修工的安全操作规程3

第1篇 机械维修工的安全操作规程3

机械维修工的安全操作规程(三)

一、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二、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三、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四、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五、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六、机械解件,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七、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八、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九、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十、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示警标志,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机械.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位对孔.

第2篇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10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十)

1. 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 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作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友人。

3. 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4. 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结构者要卡死。

5. 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6. 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7. 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8. 检修机械时,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深进齿轮箱或用找正对孔。

9. 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3篇 机械维修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机械维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2、维修车间主任要对维修的安全负总责,并对参加维修的人员交待好任务,交待好安全防护措施。

3、维修工作之前,必须详细检查各种工具,用具,吊具,设备的可靠性,确保使用安全。

4、凡是具有二人以上的维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5、凡是机电传动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必须切断电源,并要在开关上挂设“禁止启动,设备维修”警告牌。

6、维修中对于特殊拆卸,必须严格控制,不经领导批准,技术人员未到现场不得拆装。

7、维修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接地。

8、乙炔--氧气装置必须有回火节流器,使用时必须检查仪器、仪表、接头的可靠性和密封性。

9、使用任何设备,必须符合安全保护才能使用,严禁进行带病设备的使用。

10、进入容器工作,工作者与监护人每3分钟联系一次,监护人必须随时掌握工作者的情况,不得离开。

11、从事有可能产生危险的维修工作,不能单独一个人去做,必须两人以上进行工作。

12、离地3米以上的高空作业,维修人员必须配置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带、安全帽、防护垫等),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3、遇有猛风、暴雨、雷电时,不能进行室外或高空作业。

14、夜间必须有充分的照明,才能进行维修工作。

15、起重机械的操作者、指挥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才能进行操作或指挥。

16、任何人在工作过程中感到身体不适,有权要求停止作业,送医院检查,不得带病工作。

17、任何人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危险因素或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向领导汇报,及时整改。

18、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品,如工作服、鞋、袖套、手套、安全帽等。

设 备 部

2003/1/1

第4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机械施工机械维修工

第一节 机 械 修 理

第1条 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第2条 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第3条 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第4条 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主向上不准有人。

第5条 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第6条 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第7条 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第8条 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第9条 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第10条 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第11条 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抻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第12条 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二节 化学热处理

第13条 使用盐溶炉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工具、夹具、工件等入炉必须预热焙干,严禁有水分的物质进入炉内,炉口要加盖。

2. 加盐时必须预热焙干,少量逐步加入。

3. 盐炉内溶盐不得超过容积的3/4,体积较大的工件入炉时应切断电源,防止工件与电极相碰。

4. 翻修或长期停用的盐炉,必须烘干后,才能使用。

5. 盐炉要经常保持通风装置良好,不准把头伸进排气罩内。

6. 溶解硝盐(kno3,nano3)加热温度不准超过550℃,以免引起爆炸和燃烧。硝盐着火必须用干砂覆盖,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7. 硝盐不准与有机物及其他盐类混装。

8. 严禁人体直接接触氰化物和氰化处理过的零件,凡氰化处理所用工夹具及零件等须用硫酸亚铁进行除毒。

第14条 操作电炉时,开关炉门和装卸工件必须切断电源,发现漏电应停止使用。禁止将湿工件送入炉内加热,炉内的氧化铁要经常清理,以防炉丝短路。

第15条 油炉必须有密封盖,当油炉着火时应立即紧闭炉盖。

第16条 淬火油槽应放在离炉1~2米处,要有盖子,工作完毕后应将盖子盖好,淬火油温一般不超过80℃(等温淬火除外)。

第17条 氮化和气体渗碳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认真检查氮化炉和气体渗碳炉及管道等处的密封,严禁漏气。

2. 严防氮化时氨分解的氢自燃,要将炉内废气妥善引出,如发现氮化包内压力突然增高,立即切断电源,将氮化包吊出,尽量加大氨压及流量,把包内危险气体排出。

3. 气体渗碳过程中应将炉内可燃气体引出。

4. 氮化包在处理6~8次后应进行退氮一次,氮化包和渗碳包应经常检查外部氮化及漏气情况。

第18条 工作场所禁止喝水饮食。剧毒品要有专人负责领用保管和处理。

第三节 高频热处理

第19条 高频炉运行前必须进行预送。送入高压前必须将移用器调至零点,输入电压不许超过1.35万伏。

第20条 加热前要调整偶合线圈,阳极电流、槽路电流不得超过规范的要求。

第5篇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3、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4、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5、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机械解件,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7、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8、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9、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10、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示警标志,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机械。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位对孔。

第6篇 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朝着人时应错开。

3、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渣、棉纱不得随地乱丢,必须在指定地点存放。

4、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不准戴手套,大锤甩转方向不准有人。

5、用台钳夹工作,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机械解体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的要卡牢。

6、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支撑牢固。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直立垫稳。

7、检修机械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应挂有“正在修理,禁止合闸开动”标志。非检查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时,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8、严禁未拉闸断电,擅自检修机械设备或机具。

9、设备检修后应先接零接地,后接电源。未接地接零前,禁止送电试机。

第7篇 机械维修工作业安全操作要点规程

机械维修工作业安全操作要点(规程)

(1)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操作时应错开。

(2)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和废油脂应在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3)机械解体时,应使用支架架稳垫实,回转机构要卡死。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4)架空试车时,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5)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设备时,应严格清洗,确保良好通风和设人监护。

(6)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和响声等,发现异常时立即停车。

第8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机械维修工(以下简称维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及液压基础操作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2.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3.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完好、齐全,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4.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5.不允许在井下拆检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及时升井检修。

6.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7.在倾角大于150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二、操作前的准备

8.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9.在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讲清工作内容、步骤、分工和安全措施,清点所带材料、备件,应符合维修需要。

10.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有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处理后方可作业。

11.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三、操作

12.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⑴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可靠。

⑵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⑶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⑷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⑸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⑹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行正常。

⑺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⑻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⑼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⑽液力偶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⑾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⑿上、下运输送带应检查防逆止装置,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

⒀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13.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面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4.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起重设施和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15.处理刮板输送机浮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6.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7.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8.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9.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20.在更换输送带和输送带接头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机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机。

21.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四、收尾工作

23.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24.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5.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第9篇 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

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作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友人。

3.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4.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结构者要卡死。

5.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6.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7.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8.检修机械时,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深进齿轮箱或用找正对孔。

9.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10篇 运输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必须穿好工作服,方可工作。

二、一切工具使用前必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迁就使用。

三、一切木把的工具,必须将把安牢,不准用卷边、缺角的大小锤,木把断裂要及时更换。

四、使用大锤前必须看锤把是否牢固可靠,在操作时要查看周围是否有人,无人时再抡,严禁打锤时戴手套。

五、电焊、气割时,操作场地应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乙炔瓶,要距明火10米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间距要5米以上,严禁吸烟。

六、严禁用搬子代替手捶使用。

七、使用老虎钳子,手指要离开钳子口,上下活时轻上轻下,拧紧或松动不要过猛,以防碰伤和撞伤。

八、在原煤车间、原煤皮带走廊、原煤给煤机、浮选机、油库使用电焊、气焊时,必须严格兑现洗煤厂烧焊报告中的规定。

九、检修给煤机、运输机等设备时,要做到熟悉设备性能及原理,拆装设备时,要按先拆后装的顺序作业,加热装配时,要注意油温、准备好取件工具,严防伤人,拆卸部件要先检查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十、检修完工后,要彻底清理现场地上工具、材料等物品,确认完全清理干净后,汇报调度,方可开车。

第11篇 机械维修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前应将维修设备切断电源,挂“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2、拆卸的零部件应集中放于一个固定的位置,不得乱丢乱放,不得占用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清洗零部件的油盒、油桶不得置放于开关箱柜下面。

3、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注意检查是否有接零接地保护,使用手持照明灯具时,必须使用≤36v的安全电压。

4、修理中的起重搬抬作业不适合一人工作必须有人配合,需要多人配合操作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5、不准在设备的运行当中,试模转动部位或滑动面,及用手指试探镙孔。

6、检修液压,气动系统时,必须停车断电、泻压,绝不可带压拆卸。

7、登高检修工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子系安全带。不准上下抛接投递工具或零部件以免失手伤人。

8、试车前应检查电源的接法是否正确,各部手柄、行程开关是否灵敏可靠,各传动系统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当确认无误时,方可开车运转。

第12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

3、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3、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4、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5、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6、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7、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8、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三、操作准备

1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2、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3、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4、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5、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四、正常操作

1、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2、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人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人机器内。

3、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正在运行中的刮板链。

4、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5、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6、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7、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8、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9、试车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五、收尾工作

1、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检修记录。

机械维修工的安全操作规程3(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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