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例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2、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3、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操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4、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6、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负责人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7、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木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8、拆除模板一般应采用长撬杆,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上。
9、高处、复杂结构模板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工作面,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工作区。
10、拆模间隙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突然坠落,倒塌伤人。
11、在坡度大于25度在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
12、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檀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固。
13、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或其它安全措施,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固后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上行走。
14、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安装窗扇中的固定扇,必须钉牢固。
15、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16、钉扇檐板,必须站在脚手板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17、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18、刨料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于3厘米,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19、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毫米,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刀上面回料。
20、刨厚度大于1.5厘米,长度小于30厘米的木料,必须用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
21、过节疤戗槎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用手按节疤上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砂等除干净。
22、换刀片应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
23、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具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厘米。
24、压刨机只准用单向开关,不准采用倒顺双向开关,三、四面刨,要按顺序开动。
25、送料和接料不准戴手套,并应站在机床的一侧,刨削量每次不得超过5毫米。
26、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位,应停机降低台面调正,遇硬节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厘米以外,接料必须得料走出台面。
27、刨短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滚距离、厚度小于1厘米的木料,必须垫托板。
28、圆盘锯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29、操作要带防护眼镜,人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30、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小料禁止上锯。
31、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厘米,不得用手硬拉。
32、各种木工机械一定要做好传动部位防护罩、安全防护档板,安装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33、木工车间必须设置有效的灭火器材,必须设置安全警令标志和安全防火牌,禁止吸烟。
第2篇 通风木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熟悉我矿通风系统及通风设施,了解风门用途和开启方向,掌握井下通风设施的位置。
第2条 负责井下风门、风窗、临时风门、板闭的设置和维护。
二、班前准备工作
第3条 下井前应明确任务,准备好所用的工具及材料,如锯子、锤子、铁钉等。
三、下风门、板墙的安装、维护:
第4条 安装、维护风门前,必须检查巷道顶板情况,做到安全施工,在主要运输巷中安装、维护风门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与有关单位联系好,并安排人站岗,确保人身安全。
第5条 门框倾斜角度要符合要求,以保证风门开关灵活。
第6条 井下使用的风门、调节风窗等中,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7条 一般应关闭风门进行检修,必要时可摘下到安全地点维修,但禁止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第8条 维修风门时,要检查电缆孔、管路孔是否堵实,调节风窗口应备有足够调节板,门联锁是否灵活可靠。
第9条 风门门边要包边沿口,有垫衬,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风门前后5m无杂物、淤泥、积水。
第10条 拆除、回收风门、板墙、调节门等木制品,必须先检查巷道安全情况,拆除木制品及杂物要及时打运走,确保施工点环境整洁。
第11条 木板、门框及立柱上铁钉应全部拔出,无法拔出,必须打平,防止伤人。
第12条 施工木板墙体,必须采用鱼鳞搭接,压茬宽度不少于20mm,并用灰浆满抹,四周接触严密,安设牢固。
第13条 按要求设置栅栏,栅栏间距不得大于200mm,至少能覆盖全断面2/3,并留设小门,揭示警标。
四、其它工作
第14条 听从通风区调度指挥,配合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调风工作,或其它机动工作。
第15条 高位作业时,必须使用梯子或台梯,确保施工安全。
五、班后汇报
第16条 班后会详细汇报当班情况及存在问题。
第3篇 木工平刨床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木工平刨床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木工平刨床作业。
2 主要内容
2.1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2.2刨料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2.3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mm;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 禁止在刨刃上方回料。
2.4刨厚度小于1.5cm,长度小于30cm的木料,必须用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
2.5遇节疤、戗槎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节疤上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
2.6换刀片应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
2.7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0mm。
第4篇 木工平面刨手压刨安全操作规程
一、平刨机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否则禁止使用。
二、刨料时两腿前后叉开,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持料。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料上面;刨小料时,可以按在料的上半部,但手指必须离开刨口50mm以上,严禁用手在料后推送跨越刨口进行刨削。
三、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长度小于400m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送。厚度在15mm,长度在250mm以下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四、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1.5mm,被刨的木料必须紧贴“靠山”,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按在料上的手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刃上方回料。
五、被刨材料长度超过2m时,必须有两人操作;料头越过刨口200mm后,下手方准接料,接料后不准猛拉。
六、被刨木料如有裂破、硬节等缺陷时,必须处理后再施刨。刨旧料前,必须将料上的钉子、杂物清除干净。遇木槎、节疤要缓慢送料。严禁将手按在节疤上送料。
七、活动式的台面要调整切削量时,必须切断电源和停止运转,严禁在运动中进行调整,以防台面和刨刃接触造成飞刀事故。
八、换刀片应拉闸断电。
九、刀片和刀片螺丝的厚度、重量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合金刀片焊缝的高度不得超过刀头,刀片紧固螺丝应嵌入刀片槽内,槽端离刀背不得小于10mm。紧固刀片螺丝时,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紧或过松。
十、机械运转时,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移动挡板。禁止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严禁带手套操作。
十一、木料需要调头时,必须双手持料离开刨口后再进行调头,同时注意周围环境,防止碰伤人和物。
第5篇 立式单轴木工铣床的安全操作规程3
立式单轴木工铣床的安全操作规程(三)
1、机床需安全接地;
2、机床需经过专业人员操作,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均不得操作;
3、启动机床前应检查各移动(转动)部位是否锁紧,定位是否可靠。
4、操作者不得靠近和触摸转动的零部件;
5、操作者须穿合适的工作服,不得留长发(如留长发须戴安全帽)及戴饰物等。
6、操作前要确认主轴的旋转方向。
7、总电源未养闭前,请勿检修机床;
8、机床调整前请将电源关闭。
第6篇 木工带锯安全操作规程
1木工带锯的检验试验和保养
1.1带锯所属电动机应定期进行检验试验,检验试验合格应贴合格标签。
1.2随机所有电线应穿管,并固定牢固。有防止因震动导线外绝缘层磨损的措施。机身金属外壳接地良好。
1.3机械转动部分润滑良好,无卡死和异声。
1.4带锯接头平整,带条无裂纹,锯齿锋利,无连续两个及以上的缺齿。
1.5空载试转,检查带条应无串条和明显晃动。
1.6从动轮(主动轮)及非工作段锯条防护罩完好。
1.7机床应有专人负责,定期进行保养,转动轴部位定期加油润滑。
2木工带锯使用及注意事项
2.1作业前,检查调整锯条松紧度,空转正常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2检查停、启按钮(开关)控制可靠灵活、运转正常。
2.3锯废、旧木料时要检查木料上是否有铁钉等金属残留物,如有应进行彻底清理后再进行作业。
2.4进锯速度应均匀,不能过猛。不得锯过小(手难以抓握)尺寸的木材,避免对人或器具发生意外。
2.5被加工木材长度超过1米时应两人进行。
2.6需调整锯木尺寸靠板时,应停车进行。
2.7如带锯机装有张紧装置的压砣(重锤)应根据锯条的宽度与厚度调节档位或增减副砣,不得用增加重锤重量的办法克服锯条口松或串条等现象。
2.8非作业人员严禁操作木工机具。
第7篇 船舶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在高处作业严禁穿皮鞋或硬底鞋,防止滑跌。要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
2.作业前应先检查工具,是否放置稳妥,尤其是快口工具,防止落下伤人。更不许将木料和其它物件往下乱扔。
3.做大型部件,事先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和检查脚手架、绳子、杠子是否牢固。
4.不准在损坏的木板与梯子上工作,不准用临时架子在船与船之间来往。
5.不要触碰设备的电线与主要电器部分。
6.谨慎使用气动工具与电动工具,不使它碰撞冲击,并遵守其设备的操作规程。
7.凡用螺栓连接的部件,螺栓突出螺帽,不得超过10毫米。
8.保持工作地点清洁,不阻塞通道。工具保存于专用的工具箱中。
9.注意以下事项:
(1)在船舶房间或车间不准带明火作业;
(2)不存放易燃易爆物、油污碎片、木屑等物品;
(3)不允许材料或吊件阻碍消防通路和消防器材。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8篇 木工裁口机操作规程3
木工裁口机操作规程(三)
1.开车前应检查铣刀固定螺栓的紧固度,不得有过紧或过松的现象。
2.遇有硬节时应低速送料。木料送过刨口150mm后再进行接料。
3.当木料将铣切到端头时,应将手移到木料已铣切的一端接料。送短料时,必须用推料棍。
4.铣切硬木口一次不得超过深15mm、高50mm,铣切松木口一次不得超过深20mm,高60mm。严禁在中间插刀。
5.卧式铣床的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刀刃侧面,严禁迎刃而立。
6.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刨花。
第9篇 立轴式木工铣床安全操作规程
立轴式木工铣床系列的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此机前,请详细阅读说明书。检查接地线是否接地牢固,各部件是否正常。操作位置是否光线明亮,无阴影。注意:(操作人员须经过严格培训,同时详读手册后才能进行操作。)
2、此机属于高转速机床,经过严格检查,动平衡性良好。但使用过程中,如果改变旋转零部件的动平衡,都可能造成极大振动,而时间振动会会引起严重的机械疲劳,从而加速机件损坏导致事故发生。
3、操作时要做到三紧、三不、一注意。三紧:衣着紧身、紧腰、紧袖;三不:不系领带、不戴手饰、不带手套;一注意:注意保护眼睛。
4、启动机床前,请注意上危险标志的警告。
5、检查主轴及刀具的旋转方向。
6、操作过程中不得靠近或触摸移动或转动零部件;不得移碎片屑,调整机床或移碎片屑必须先切断电源,等刀轴完全停止转动。
7、刀具经使用后变钝后请及时更换或机床损坏。
8、不要超出机床工作范围,以防不安全或机床损坏。
9、如果发生有异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10、操作人员离开机床或停电时,必须关闭电源总开关。
11、停机时机床必须完全停机后操作人员才可离开。
第10篇 木工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木工圆锯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必须平整、光滑、无锈,锯齿要尖锐,并有适当的锯路,不得有连续缺齿。锯片如有裂缝时,其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以防继续扩展。
二、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三、被锯木料的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四分之一。
四、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和面对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五、机械启动后,应待锯片转速正常后进行锯料。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许将木料左右摇晃或高抬。送料不能用力过猛,遇木节要缓缓送料。
六、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上锯人员的手离锯齿不得少于3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下手应待木料推出工作台后,才允许接料。接料后不允许猛拉。需要回料时,木料应离开锯片后再回送。锯下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边料应集中堆放。
七、锯短料时,一律使用推棍,不得直接使用手推。推料的速度不得太快,用力不得过猛。接料必须使用刨钩。长度不足500mm和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严禁上锯。
八、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如被锯的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九、锯片运转时间过长而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十、锯台要保持清洁。锯台面上的碎料必须随时清除,但严禁用手直接拣拾。清除锯末或调整部件,必须在机械停止运转后再进行。严禁机械运转时作清扫、调整工作。
十一、停车时不准用木棍、木块去按锯片,停稳后要将水擦干防止锯片生锈。
第11篇 通风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把需用工具、材料准备齐全。
2.风门扇用单层或双层木板制成。单层木板厚度不小于35毫米,木板接缝必须采用错口接法,错口宽度不小于20毫米;双层木板门中间要加衬垫。
3.风门扇要穿带,上下两条门带规格要相同、平行不歪扭,且距门扇上下两头均留有一定间距。
4.风门扇安装使用前要加装铁门带(大型风门扇可到井下现场组装),即要与木门带平行地装+条规格相同的铁门带,铁门带应长于木门带,靠门轴的一端应伸出一定距离,并卷成折页式圆筒。
5.风门扇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6.电锯、电刨必须由经过技术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人员操作。工作时,应思想集中,确保安全。
7.应掌握木工房备有的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8.烘干木料时,不得脱离工作岗位,应经常检查火势及木料干燥程度,干燥后即速取出。
9.禁止在木工房内吸烟、生火炉;特殊情况必须生火炉时,要制定安全措施,并报上级批准。
10.木工房的材料要摆放整齐,工作完毕后,杂物要清扫干净,特别是火炉周围,离开前应有专人检查,火炉熄灭后方可离开。
11.安装、维修风门前,必须检查巷道顶板情况,做到安全施工。在主要运输巷道中安装维修风门时,要注意来往车辆,必要时应先与有关单位联系。
12.门框倾斜角度要符合要求,以保证安装的风门开关灵活。
13.井下使用的风门、调节风门等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14.一般应关闭风门进行维修,必要时可摘下风门扇到安全地点维修,但禁止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15.维修风门时,要检查电缆孔、管路孔是否堵严,凡不用的孔口及调节风窗口要及时封堵严密。调节风量窗口处应备有足够的、合格的调节板。
16.拆除回收风门、木板墙、调节风门等木制品时,必须先检查巷道安全情况,应在安全情况下回收。
17.木板、门框及立柱上的铁钉要全部拔出,无法拔掉的必须打平,防止刺伤人。
第12篇 木工带锯机、锉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木工带锯机、锉锯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木工带锯机、锉锯机作业。
2 主要内容
2.1锯条应调整适宜,先试运转,声音正常无串条危险时,方可开锯,锯条齿侧裂纹超过锯条宽度的1/6、接头处裂纹1/8。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处,都不准使用。有裂纹的地方应钻孔截缝。
2.2圆木上跑车前应调好大小头;锯旧料时应详细检查,清除铁钉等物。
2.3圆木必须紧靠车桩车盘,钩未挂好不准松动撬扛;操作时手脚不准伸出跑车边缘,以防碰撞。
2.4非操作人员不得上车,跑车未停稳禁止下木料。
2.5进锯前应准确摇尺,进锯后不得更动尺码;进锯速度不宜过猛,运转中严禁调整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2.6倒车不宜过快,并注意检查排除戗槎、木节等障碍,木料的尾端越过锯条50cm,再行倒车,以防顶断锯条。
2.7跑车进退时,禁止任何人在车道上停留或抢行。
2.8操作小带锯,上下手要相互配合,不要猛推猛拉;送料时手不应进入台面,接料时手不应超过锯口;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
2.9拆成捆锯条,应踏紧锯条端头,控制松放,以防锯条回卷伤人。
2.10挫锯要戴防护镜,砂轮应有防护罩,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2.11接锯条,必须接合严密,平滑均匀,厚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