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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96

木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木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制定本规程是为了规范机械木工的操作,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机械木工岗位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

3.操作规程

3.1木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3.1.1开机前应首先检查各部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否则不能开机。

3.1.2木材的存放和加工场所的消防器材必须齐全,可靠和使用方便,工作场所不准有明火和吸烟,易燃材料和油棉纱等不得放在木材上及附近,各场所的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影响道路畅通,以保证安全。

3.1.3机床应保持清洁,转动部位安全装置应齐全、可靠、接地线良好,各部位螺钉螺帽紧固件不得松动,工具台上禁止放杂物。

3.1.4各种工具、刃具要经检查方可使用,不得有破损和裂纹。

3.1.5开机后待设备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工作。不准从机械部分上方传递木材、工具和工件等,装卸零件、刃具,必须待机停稳后方可进行,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

3.1.6设备起动后,身体不得靠近转动部位,操作者应站在安全位置上,严禁设备在运转中测量工件尺寸。清理木屑时,必须待设备停稳后进行。

3.1.7锯、刨床等加工长料时,对面要有人接料,上手和下手要配合好,手应距刃具300毫米以上,小工件要用推料棒进行。

3.1.8加工大料,多人配合时,必须指定一人指挥,动作协调。

3.1.9根据木料的粗细、软硬和浊度选择合理的切削速度,加工木料前应从木料中清除铁钉和铁丝等硬物。

3.1.10工作完毕,切断电源,让其自动停机,不准用手或其它物件去强制停机,停机后要清理机床,整理工具,摆放好木料和工件。

第2篇 木工打眼机操作规程3

木工打眼机操作规程(三)

1.作业前,要调整好机架和卡具,台面应平稳,钻头应垂直,凿心要在凿套中心卡牢,并与加工的钻孔垂直。

2.打眼时,必须使用夹料器,不得用手直接扶料,遇节疤时必须缓慢压下,不得用力过猛,严禁戴手套操作。

3.作业中,如凿心被木槎或木渣卡阻或因猛压产生高温使木料冒烟时,应立即抬起手柄,不得用手直接清理钻出的木滓。

4.更换凿心时,应先停车切断电源,并须在平台上垫上木板后方可进行。

5.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刨花。

第3篇 木工立模拆模安全操作规程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2、采用行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4、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支设独立梁、柱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启模上行走。

6、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

7、拆除薄腹梁、吊车梁、行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

第4篇 木工支模拆模安全操作规程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2、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4、支设4m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拉牢,操作时搭设工作台,不足4m的,可使用马凳上下。

5、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6、拆除模板应申请,需经施工技术人员批准后进行,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完工后,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堆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7、拆除薄腹梁、吊车梁、衍架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并防止高处坠落。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木工

1.一 般 规 定

1.1高处作业时,材料码放必须平稳整齐。

1.2使用的工具不得乱放。地面作业时应随时放入工具箱,高处作业应放入工具袋内。

1.3作业时使用的铁钉,不得含在嘴中。

1.4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应试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时戴绝缘手套。

1.5使用手据时,锯条必须调紧适度,下班时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时锯条突然爆断伤人。

1.6成品、半成品、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乱放。不得存放在在施工程内,木材码放高度不超过1.2m为宜。

1.7木工作业场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须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场清。

1.8用火必须事先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2.横板安装与拆除

2.1模板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钢模板有无严重锈蚀或变形,木模板及支撑材质是否合格。

(2) 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3) 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 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面上行走。

(5) 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6) 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溜槽或起重机械运送,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

(7) 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在6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成整体。支设独立梁模应搭设临进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侧模。

2.1模板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拆模必须满足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经工程技术领导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响工程质量。

(2) 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撑;在拆除用小钢模板支撑的顶板模板时,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连续拆除完,方可停歇,严禁留下不安全隐患。

(3) 拆模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4) 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吊运大型整体模板时必须拴结牢固,且吊点平衡,吊装、运大钢模时必须用卡环连接,就位后必须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环。

(5) 拆除电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时,下层必须支搭安全网等可靠防坠落措施。

(6) 拆除的模板支撑等材料,必须边拆、边清、边运、边码垛。楼层高处拆下的材料,严禁向下抛掷。

3.门 窗 安 装

3.1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门窗扇时,外防护应齐全可靠,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工具应随手放进工具袋内。

3.2立门窗时必须将木楔背紧,作业时不得1人独立操作,不得碰触临时电线。

3.3操作地点的杂物,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干净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

4.构 件 安 装

4.1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操作,应设防滑板梯,系好保险绳,穿软底防滑鞋,檐口处应按规定设安全防护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操作人员移动时,不得直立着在屋面上行走,严禁背向檐口边倒退。

4.2钉房檐板应站在脚手架上,严禁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4.3在没有望板的轻型屋面上安装石棉瓦等,应在屋架下弦支设水平安全网。

4.4拼装屋架应在地面进行,经工程技术人员检查,确认合格,才允许吊装就位。屋架就位后必须及时安装有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以防倾倒。

4.5吊运屋架及构件材料所用索具必须事先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才准使用。绑扎屋架及构件材料必须牢固稳定。安装屋架时,下方不得有人穿行或停留。

4.6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不得通行和堆放材料,确因操作需要,必须在大楞上铺设通行脚手板。

5.木 工 机 械

5.1使用木工机械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熟悉使用的机械设备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操作知识。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2) 作业前应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开机前必须将机械周围及脚下作业区的杂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在作业区铺垫板。

(3) 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必须戴工作帽。

(4) 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5) 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6) 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7) 清理机械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

(8) 每台机械应挂机械负责人和安全操作牌。

(9) 作业后必须拉闸,箱门锁好。

5.2使用平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2) 刨料时应保持身体平衡,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应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

(3) 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1.5mm。进料速度应均匀,严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4)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cm,长度小于40c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小于1.5cm,长度小于25c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5) 刨旧料时必须先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遇节疤、戗茬时应减慢送料速度,严禁手按节疤送料。

(6) 二人操作时,进料速度应配合一致。当木料前端越过刀口30cm后,下手操作人员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时,上手操作人员应注意早松手,下手操作人员不得猛拉

(7) 。换刀片前必须拉闸断电、并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8) 同一台平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与刀必须匹配,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刀具。紧固刀片的螺钉应相嵌入槽内,且距离刀前不得小于10mm。

5.3使用压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二人操作,必须配合一致,接送料应站在机械的一侧,操作人员不得戴手套。

(2) 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木料走偏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调正木料。遇节疤应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与滚筒保持20cm以上距离。接料时,必须待料出台面后方可上手。

(3) 刨料长度小于前后滚中心距的木料,禁止在压刨机上加工。

(4) 木料厚度差2mm的不得同时进料。刨削吃刀量不得超过3mm。

(5) 清理台面杂物时必须停机(停稳)、断电,用木棒进行清理。

5.4使用圆盘锯(包括吊截锯)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圆盘锯必须装设分料器,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和滴水设备。开料锯与截料锯不得混用。

(2) 作业前应检查锯片不得有裂纹,不得连续缺齿,螺丝必须拧紧。

(3) 必须紧贴靠尺送料,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必须待出料超过锯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4)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严禁锯小于50cm长的短料。

(5) 木料走偏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调正后再锯,不得猛力推进或拉出。

(6) 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直径60cm以上的锯片工作时应喷水冷却。

(7) 必须随时清除锯台面上的遗料,保持锯台整洁。清除遗料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锯末及调整部件,必须先拉闸断电,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8) 严禁使用木棒或木块制动锯片的方法停机。

第6篇 木工支模拆模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第2条 采用行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第3条 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第4条 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第5条 支设独立梁、柱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启模上行走。

第6条 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

第7条 拆除薄腹梁、吊车梁、行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

木构件安装

第8条 在坡度大于25度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

第9条 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讯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固。

第10条 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或其它安全设施,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固后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第11条 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安装窗扇中的固定扇,必须钉牢固。

第12条 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第13条 钉房檐板,必须站在脚手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第14条 据齐模条、檐口橡条或封口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站稳或坐牢操作。

第15条 安装木顶棚或屋顶构件时,在作业区范围内应设有警示标志,禁止非作业人员和车辆通过。

木工机械操作规程

一、平刨机

第16条 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第17条 刨料时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于3厘米。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第18条 刨削量一般每次不得超过 1.5毫米。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刃上方回料。

第19条 刨厚度小于 1.5毫米或长度小于 30厘米的木料,必须用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

第20条 遇节疤、他搓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在节疤上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

第21条 换刀片应先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

第22条 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皮嵌人槽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0毫米。

二 圆盘锯

第23条 圆盘锯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第24条 操作时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第25条 进料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厘米,不得用手硬拉。

第26条 锯短窄料应使用推棍,接料应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模板工

第27条 凡锈蚀、变形严重的钢管、门式架及配件均不得使用。

第28条 凡遇到恶劣天气,如大雨、大雾及6级以上的大风,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风力达到5级时,不得进行大块模板、台模等大件模具的露天吊装作业。

第29条 在高空拆模时,作业区周边及进出口应设围栏并加设明显标志和警告牌,严禁非作业人员进人作业区。垂直运输模板和其它材料时,应有统一指挥、统一信号。

第30条 脚手架的操作层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超载的材料。交通过道应有适当高度。工作前应检查脚手架的牢固性和稳定性。

第31条 在模板支撑系统末钉牢前不得上人,在未安装好的梁底板或平台上不得放重物或行走。

第32条 登高作业时,连接件(包括钉子)等材料必须放在箱盒内或工具袋里,工具必须装在工具袋中,严禁散放在脚手板上。

第33条 装拆组合钢模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随转运,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已松动作必须拆卸完毕方可停歇,如中途停止拆卸,必须把松动件固定牢固。

第7篇 通风木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应把需用工具、材料准备齐全。

二、风门扇由门扇框和1.2mm~1.5mm铁板制成梯形风门。门扇框要设两条横带,上下两条横带规格要相同、平行不歪扭,距门扇上下两端间距要均匀。

三、电锯、电刨必须由经过技术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人员操作。

四、要掌握木工房备有的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禁止在木工房内吸烟和生火炉。

六、木工房的材料要摆放整齐,工作完毕后,杂物要清扫干净,离开前要检查防火情况。

七、装运风门扇和材料要有专人负责,各种材料装车后均不能超过矿车高度、宽度,装车要整齐,两头要均衡,并捆扎牢固。

八、料车入井前必须与运输段取得联系,运送时要严格遵守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

九、随身携带的小型材料和工具要拿稳,利刀工具要装入护套。

十、安装、维修风门前,必须检查巷道顶板情况,做到安全施工。在主要运输巷道中安装维修风门时,要注意来往车辆,必要时应先与运输部门联系。

十一、稳门框时要根据风压大小,门框应朝顺风方向倾斜一定角度,一般以85度左右为宜。调好门框倾角后,要固定牢固。

十二、安装门扇时,要使门扇与门框四周接触严密,要求风门不坠、不歪,开关自如。

十三、门扇与门框要包边沿口不漏风。

十四、井下使用的风门、调节风门等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十五、一般应关闭风门进行维修,必要时可摘下风门扇到安全地点维修,但禁止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十六、维修风门时,要检查电缆孔、管路孔是否堵严,凡不用的孔口及调节风窗口要及时封堵严密。调节风窗口处应备有足够的、合格的调节板。

十七、拆除回收风门、木板墙、调节风门等木制品时,必须先检查巷道安全情况,应在安全情况下回收。

十八、木板、门框及立柱上的铁钉要全部拔除,无法拔出的必须打平,防止刺伤人。

十九、其它相关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款执行。

第8篇 立式单轴木工铣床安全操作规程

该机床属于高速、高危机械设备、请必须按以下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以免发生设备及人身事故

1、 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掌握本机床的操作要领,操作前,请详细阅读说明书,并注意机床上的危险、警告及指示标志,机床应由专人负责,非操作人员严禁触动开关,刀具等。

2、 未按要求安装全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损坏和失效的,应及时安装与完善,未达到安全要求禁止启动机床。

3、 必须选用合格的刀具并正确安装、刀具的平衡精度等级不低于g2.58,刀片的厚度、伸出量等都要严格符合安全要求,否则刀片有飞出或者折断可能(1)对垂直平面直线型刀片的使用安装,刀片伸出刀体的极限宽度与高度都不能超出1.5mm,全部螺钉均匀压紧;检查压刀铁螺钉是否脱扣或螺纹已被破坏而不能锁紧,应及时更换锁紧螺钉;刀片取出后,请把压力铁取出或坚固,以防设备意外启动时把压力刀铁甩出发生人身或者设备事故。(2)异形工件面的铣削必须采用异形整体焊接刀具,并且刀片伸出刀体之外的旋转半径差最大不能超过2mm.。

4、 安装铣头时,铣头底端面与工作台之间的距离一般以20mm为宜,最高不超过45mm,以免生产剧烈振动或主轴断裂。

5、 机床操作面的左侧、右侧和对面应进行高度为1.8m以上的围戴防护,以免工作或其它物件飞溅伤人,在操作过程中产生的碎片屑能够使地板变滑,机架里也积有木屑,要及时进行清理。

6、 任何工件的待加工面中都不能有铁钉,其它金属或沙石等异物,以及不规范的刃具,夹具的使用及安装,都有可能在高速切削及运转中产生高温及火花,这样不仅会损坏设备,还可引起火灾等严重后果。

7、 操作者在开机前,检查刀具、主轴、升降手轮、靠板等是否锁紧,使其在正常状态下工作;机床台面上是否有扳手、螺栓等异物,将其清理干净。

8、 操作时要做到三紧、三不、一注意。三紧:衣着紧身、紧腰、紧袖;三不:不系领带、不戴首饰、不带手套;一注意:注意保护眼睛,并应集中精力,站稳身体。

9、 主轴径上6×75(80)mm的长形通槽,是用来安装砂布带以磨削之用,严禁安装刀片作铣削之用。磨削时必须选用最低的运转速度进行。

10、 铣削工件时,应使用合格、合适的夹具,避免操作人员手直接触工作,减少事故发生。

11、 在工作时,如果突然停电,必须把电源开关关闭,以免来电后,机床转动造成或意外伤害,机床在维修或不使用时请将总电源切断。

12、 要经常保持机床的清洁、润滑。

第9篇 木工压刨床单面和多面安全操作规程

一、机床只准采用单向开关,不准安装倒顺双向开关,并要按顺序开动。

二、送料和接料人员不准戴手套,并应贴着被刨料的一侧,而不能正对刨口。作业时,严禁一次刨削两块不同材质、规格的木料,被刨木料的厚度不得超过50mm。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0mm以外,接料人员须待被刨料走出台面后,方准接料。

三、操作时,应按顺序连续送料,并须保持平整和垂直于刨刃。如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再开机继续进刨。

四、每次进刀量应为2-5mm,如遇硬木或木节,除了减小进刀量外,还应降低进料速度。

五、进料时,须先进大头并随时注意和防止被刨木料回弹。

六、被刨木料长度不能短于前后压滚的中心距离;刨短料时须连续进料,如材料不走时,可用其它材料推进,不许用手推动。刨削厚度小于10mm的薄板时,必须垫托板方可推进压刨。

七、小于工作台面宽度的装配式框扇一类的工件,允许在压刨上进行刨削,但必须斜着进给,其斜度应不大于30°。同时,进给速度要慢,进刀深度要浅。

八、刨刀与刨床台面的水平间隙应在10-30mm之间,同一台刨机的刀片和刀片螺丝的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合金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刀片紧固螺栓应嵌入刀片槽内,槽端离刀背不得小于100mm。紧固刀片螺丝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紧或过松,严禁使用带口槽的刨刀。

九、压刨必须装有回弹灵敏的逆上爪装置,进料齿辊及托料光辊应调整水平和上下距离一致,齿辊应低于工件表面1-2mm,光辊应高出台面0.3-0.8mm,工作台面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

十、操作中如发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待停止运转后进行修理。

第10篇 立轴式木工铣床安全操作规程

立轴式木工铣床系列的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此机前,请详细阅读说明书。检查接地线是否接地牢固,各部件是否正常。操作位置是否光线明亮,无阴影。注意:(操作人员须经过严格培训,同时详读手册后才能进行操作。)

2、此机属于高转速机床,经过严格检查,动平衡性良好。但使用过程中,如果改变旋转零部件的动平衡,都可能造成极大振动,而时间振动会会引起严重的机械疲劳,从而加速机件损坏导致事故发生。

3、操作时要做到三紧、三不、一注意。三紧:衣着紧身、紧腰、紧袖;三不:不系领带、不戴手饰、不带手套;一注意:注意保护眼睛。

4、启动机床前,请注意上危险标志的警告。

5、检查主轴及刀具的旋转方向。

6、操作过程中不得靠近或触摸移动或转动零部件;不得移碎片屑,调整机床或移碎片屑必须先切断电源,等刀轴完全停止转动。

7、刀具经使用后变钝后请及时更换或机床损坏。

8、不要超出机床工作范围,以防不安全或机床损坏。

9、如果发生有异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10、操作人员离开机床或停电时,必须关闭电源总开关。

11、停机时机床必须完全停机后操作人员才可离开。

第11篇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矿山

矿山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平整坚实。木模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拉牢。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4、支设4米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

5、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柱模上行走。

6、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积极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7、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木珩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第12篇 木工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木工圆锯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必须平整、光滑、无锈,锯齿要尖锐,并有适当的锯路,不得有连续缺齿。锯片如有裂缝时,其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以防继续扩展。

二、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三、被锯木料的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四分之一。

四、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和面对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五、机械启动后,应待锯片转速正常后进行锯料。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许将木料左右摇晃或高抬。送料不能用力过猛,遇木节要缓缓送料。

六、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上锯人员的手离锯齿不得少于3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下手应待木料推出工作台后,才允许接料。接料后不允许猛拉。需要回料时,木料应离开锯片后再回送。锯下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边料应集中堆放。

七、锯短料时,一律使用推棍,不得直接使用手推。推料的速度不得太快,用力不得过猛。接料必须使用刨钩。长度不足500mm和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严禁上锯。

八、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如被锯的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九、锯片运转时间过长而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十、锯台要保持清洁。锯台面上的碎料必须随时清除,但严禁用手直接拣拾。清除锯末或调整部件,必须在机械停止运转后再进行。严禁机械运转时作清扫、调整工作。

十一、停车时不准用木棍、木块去按锯片,停稳后要将水擦干防止锯片生锈。

木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1.目的制定本规程是为了规范机械木工的操作,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2.适用范围适用于有机械木工岗位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3.操作规程3.1木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3.1.1开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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