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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14 19:26:01 查看人数:84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篇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高处作业时,材料码放必须平稳整齐。

(2)使用的工具不得乱放。地面作业时应随时人工具箱,高处作业应放入工具袋内。

(3)作业时使用的铁钉,不得含在嘴中。

(4)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应试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时戴绝缘手套。

(5)使用手锯时,锯条必须调紧适度,下班时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时锯条突然暴断伤人。

(6)成品、半成品、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乱放,不得存放在在施工工程内,木材码放高度不超过1.2m为宜。

(7)木工作业场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须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场清。

(8)用火必须事先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2)模板安装

(1)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钢模板有无严重锈蚀或变形,木模板及支撑材质是否合格。

(2)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3)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面上行走。

(5)模板的立柱顶搅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6)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溜槽或起重机械运送,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

(7)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在6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整体。支设独立梁模应塔设临时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侧模。

3)模板拆除

(1)拆模必须满足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经工程技术领导同意,不得因拆模崦影响工程。

(2)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庆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先拆大旱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撑;在拆除用小钢模板支撑的顶板模板时,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拆除。已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连续拆除完,方可停歇,严禁留下安全隐患。

(3)拆模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衡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4)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吊运大型整体模板时必须拴结牢固,且吊点平衡,吊装、运大钢模时必须用卡环连接,就位后必须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环。

(5)拆除电梯蟛及大型孔洞模板,下层必须支搭安全网等可靠防坠落措施。

(6)拆除的模板支撑等材料,必须边桥、边清、边运、边码垛。楼层高处拆下的材料,严禁向下抛掷。

4)门窗安装

(1)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门窗扇时,外防护应齐全可靠,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工具应随手下放进工具袋内。

(2)立门窗必须将木楔背紧,作业时不得1人独立操作,不得碰触临时电线。

(3)操作地点的杂物,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干净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

5)构件安装

(1)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操作,应设防滑板梯,系好保险绳,穿软底防滑鞋,檐口处应按规定设安全防护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操作人员移动时,不得直立着在屋面上行走,严禁背向檐口边倒退。

(2)钉房檐板应站在脚手架上,严禁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3)在没有望板的轻型屋面上安装石棉瓦等,应在屋架下弦支设水平安全网。

(4)拼装屋架应在地面进行,经工程技术人员检查,确认合格,才允许吊装就位。屋架就位后必须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以防倾倒。

(5)吊运屋架及构件材料所用索具必须事先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才准使用。绑扎屋架及构件材料必须牢固稳定。安装屋架时,下方不得有人穿行或停留。

(6)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不得通行和堆放材料,确因操作需要,必须在大楞上铺设通行脚手架。

6)木工机械使用

(1)操作人员应经培训,熟悉使用的机械设备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操作知识。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2)作业前应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开机前必须将机械周围及脚下作业区的杂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在作业区铺垫板。

(3)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必须戴工作帽。

(4)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5)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运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6)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7)清理机械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

(8)每台机械应挂机械负责人和安全操作牌。

(9)作业后必须拉闸,箱门锁好。

第2篇 木工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以防木屑飞入伤害眼睛。

二、开车前应仔细检查车床各部装置及工、卡具,应灵活可靠。当工件卡上卡盘后,要将工件卡紧,并用顶针顶紧,用手转动试运转,确认情况良好后,方可开车。

三、车削时,应根据木工件的外形尺寸和软、硬程度确定车床的转速和进刀量。要防止进刀量过大,使工件弹出伤人。

四、有木节或裂缝的木料不许上车床车削。方形木料须加工成圆柱体后再上车床加工。

五、在车削过程中,不准用手试摸检查工件的光滑程度,用砂纸打磨工件时,应先将刀架移开后进行。车床移动时,不论断电与否,禁止用手制动停车。

六、粘合的木料,必须放置24h以后,经检查粘合牢固和无裂缝时,方可在车床上加工。

第3篇 木工压刨安全操作规程

1、压刨床必须用单向开关,不得安装倒顺开关,三、四面刨应按顺序开动。

2、作业时,严禁一次刨削两块不同材质、规格的木料,被刨木料的厚度不得超过50mm。操作者应站在机床的一侧,接、送料时不得戴手套,送料时必须先进大头。

3、刨刀与刨床台面的水平间隙应在10~30mm之间,刨刀螺栓必须重量相等,紧固时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紧或过松,严禁使用带开口槽的刨刀。

4、每次进刀量应为2~5mm,如遇硬木或节疤,应减小进刀量,降低送料速度。

5、刨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的中心距离,厚度小于10mm的薄板,必须垫托板。

6、压刨必须装有回弹灵敏的逆止爪装置,进料齿辊及托料光辊应调整水平和上下距离一致,齿辊应低于工作表面1~2mm,光辊应高出台面0.3~0.8mm,工作台面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

7、安装刀片的注意事项按平面刨章节中的第5条规定执行。

第4篇 木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4

木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四)

[1平刨机

1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2刨料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于3厘米。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3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毫米。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刃上方回料。

4刨厚度小于1.5厘米、长度小于30厘米的木料,必须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

5遇节疤、戗槎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节疤上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砂清除干净。

6换刀片应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

7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0毫米。

[2压刨机

1机床只准采用单向开关,不准采用倒顺双向开关。三、四面刨,要按顺序开动。

2送料和接料不准戴手套,并应站在机庆的一侧。刨削量每交偿得超过5毫米。

3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遇硬节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厘米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4刨短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小于1厘米的木料,必须垫托板。

[3圆盘锯

1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2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3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厘米,不得用手硬拉。

4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第5篇 通风木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顶拉公司的通风工区木工。

第2条 通风木工应未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临时密闭、永久风门、临时木板风门、调节风窗、测风站、风桥等安设时的木工操作。

2、负责风门、风窗等制作。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通风木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 通风木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应掌握木工房备有的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电锯、电刨的操作。

3、临时密闭、永久风门、临时木板风门、调节风窗、测风站、风桥安设时的木工质量要求。

4、矿井通风系统的基础知识。

5、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电锯、电刨必须由经过技术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人员操作。工作时,应思想集中,确保安全。

第6条 安装、维修风门前,必须检查巷道顶板情况,做到安全施工。在主要运输巷道中安装维修风门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第7条 禁止在木工房内吸烟、生火炉;特殊情况必须生火炉时,要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批准。

第8条 烘干木料时,不得脱离工作岗位,应经常检查火势及木料干燥程度,干燥后即速取出。

四、操作准备

第9条 工作前应把需用工具、材料准备齐全。

第10条 下井维修风门时,要运送所需的材料。

五、操作顺序

第11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验收材料→检查故障→更换坏件→确认完好。

六、正常操作

第12条 使用电锯、电刨前设备要完好,螺钉不松动,三角带、轮罩等齐全,清理干净周围障碍物。

第13条 使用电锯加工木料时,应6人同时操作:1人运料、1 人提料、1人接料、2人拉钩、1人卸料。

第14条 拉钩人员在拉钩时,必须等送料人员把材料送到电锯的轴中心后,方可拉出。

第15条 锯料时,运料人员应佩戴眼镜,不准带手套。

第16条 锯料时,人体靠近电锯的转动部位时,最近距离不得小于0.1米。

第17条 电锯使用完毕后,要清理卫生、停电、保养设备。

第18条 不得用电锯锯除木料以外的其他材料。

第19条 制作风门扇要达到下列要求:

1、风门扇用单层或双层木板制成。

2、单层木板厚度不小于35毫米,木板接缝必须采用错口接法,错口宽度不小于20毫米。

3、双层木板门中间要加衬垫。

第20条 风门扇要穿带,上下2条门带规格要相同、平等不歪扭,且距门扇上下两头均留一定间距。

第21条 风门扇安装使用前要加装铁门带(大型风门扇可到井下现场组装),即要与木门带平等地装2条规格相同的铁门带,铁门带应长于木门带,靠门轴的一端应伸出一定距离,并卷成折页式圆筒。

第22条 风门扇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第23条 门框倾斜角度要符合要求,以保证安装风门开关灵活。

第24条 井下使用的风门、调节风门等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第25条 风门维修时一般应关闭风门进行维修,必要时可摘下风门扇到安全地点维修,但禁止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第26条 维修风门时,要检查电缆孔、管路孔是否堵严,凡不用的孔口及调节风窗口要封堵严密。调节风量窗口处应备有跔的、合格的调节板。

第27条 拆除回收风门、木板墙、调节风门等木制品时,必须先检查巷道安全情况,应在安全情况下回收。

第28条 木板、门框及立柱上的铁钉要全部拨出,无法拔掉的必须打平,防止刺伤人。

第29条 木工房的材料要摆放整齐。

七、收尾工作

第30条 工作完毕后,杂物要清扫干净。

第31条 将剩余木料晾干后,存放入库。

第32条 火炉周围离开前应有专人检查,火炉熄灭后方可离开。

第6篇 木工圆锯床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必须平整、光滑、无锈,锯齿要尖锐,并有适当的锯路,不得有连续缺齿。锯片如有裂缝时,其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以防继续扩展。

2、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3、被锯木料的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四分之一。

4、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和面对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5、机械启动后,应待锯片转速正常后进行锯料。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许将木料左右摇晃或高抬。送料不能用力过猛,遇木节要缓缓送料。

6、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上锯人员的手离锯齿不得少于3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下手应待木料推出工作台后,才允许接料。接料后不允许猛拉。需要回料时,木料应离开锯片后再回送。锯下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边料应集中堆放。

7、锯短料时,一律使用推棍,不得直接使用手推。推料的速度不得太快,用力不得过猛。接料必须使用刨钩。长度不足500mm和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严禁上锯。

8、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如被锯的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9、锯片运转时间过长而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10、锯台要保持清洁。锯台面上的碎料必须随时清除,但严禁用手直接拣拾。清除锯末或调整部件,必须在机械停止运转后再进行。严禁机械运转时作清扫、调整工作。

11、停车时不准用木棍、木块去按锯片,停稳后要将水擦干防止锯片生锈。

12、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圆锯床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7篇 木工电锯安全操作规程

1、木工电锯启动前,操作者应仔细检查刀轴、锯片是否固定,防护罩、制动装置等是否处于完好状态,木料上有无铁钉、铅丝头或其他硬杂

物,均无问题后方可开机,开机应空转2分钟然后工作。

2、 木材加工产生的尘屑量大,应及时清理,以免堵塞工作地点的通道,发生火灾。机械周围要经常清理,防止滑倒。

3、 工作完毕或临时停止工作进行维护检修或更换刀具时,都应切断电源,等待锯条、锯片完全停止。木制品及胚料应堆放整齐、稳妥。

4、检查确实锯齿折断率不超过总齿数的10%,锯片无裂纹,然后方可开机。开机时及加工材料时其他任何人都不得站在工作区内。

5、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要慢推。接料要待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6、短窄料应用推棍加工,接料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7、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8、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9、在割零星材料及板皮等,如发现碎木块夹在锯缝里,必须拉闸断电停止转动后进行处理,避免碎片崩出伤人。

第8篇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支模、拆模操作

(1)、模板支撑不得用腐朽、扭裂的木材及腐蚀严重、变形、开裂的钢管,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力撑拉牢。

(2)、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4)、支设4米以上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支模独立梁模应临时设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6)、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适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或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整齐,防止钉子扎脚

(7)、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的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2、木构件安装操作

(1)、对于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

(2)、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背檩、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固。

(3)、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或其他安全设施。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固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4)、钉房檐板,必须站在脚手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5)、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安装窗扇中的固定扇,必须钉牢固。

(6)、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对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3、木工机械操作

(1)、圆盘锯

a、锯片上方必须安装防护挡板,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分料器。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b、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一止裂孔。

c、被锯木材厚度,以锯片能炉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

第9篇 手提式木工电刨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认真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 使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有无损坏、电机绝缘是否良好、刨刃有无损伤,确认无误,方可使用。

第三条 接通电源前必须把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四条 刨削时应做到:

1、先将电刨提在手中,使其空转2分钟,然后再刨削。

2、向前推行时,右手掌握后手柄,左手轻扶前手柄,但左手不得加垂直压力。

3、根据不同木质、不同料宽、选择合理的刨削深度与推进速度。

4、刨刃刃口和刨体底面保持同一水平,否则不能刨削。

第五条 使用完毕,应除掉木屑、灰尘等积物。

第六条 电刷长度不足6mm以下时,应更换。

第10篇 木工台钻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制定本规程是为了规范木工台钻的操作,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木工岗位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

3.台钻安全操作规程

3.1 非本工种人员和对本设备不熟悉者,未经班长同意不得擅自使 用,使用台钻要带好防护眼镜和规定的防护用品;

3.2 使用前必须全面检查,一切正常方可使用;

3.3 最大钻孔直径不得超过φ120mm,调整高度时必须握紧手把;

3.4 使用时工件要紧固放平,钻头要夹牢,固定部位要加紧,用力要均匀,以防钻头折断;

3.5 将要钻透时压力要轻,严禁手摸、嘴吹木屑;

3.6 钻孔时袖口、头发要扎紧,严禁戴手闷子;

3.7 钻孔时精神集中,严禁谈笑,使用后必须清理现场;

3.8 钻孔时出现意外时,应立即停车。发生事故,立即报告;

第11篇 木工多用机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机床应设专人保管使用,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动用。

2、操作人员作业前必须检查设备皮带、固定锯片螺栓是否松动,确认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3、起动时检查电机是否平稳,有无异常响动。

4、作业时严禁超负荷送料,前进方向要平直,不准偏方向送料。

5、操作人员在改木料时不准戴手套作业。

6、加工木版、圆木时应先将木料上的铁钉拔掉。

不准加工有铁钉、铁皮的木料。

7、使用时如发生故障,应先切断电源待锯片停止转动后再进行检修。

第12篇 木工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木工圆盘锯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木工圆盘锯作业。

2 主要内容

2.1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2.2操作者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2.3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2.4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2.5防护罩必须完备,安装合理。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十二篇)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一般规定(1)高处作业时,材料码放必须平稳整齐。(2)使用的工具不得乱放。地面作业时应随时人工具箱,高处作业应放入工具袋内。(3)作业时使用的铁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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