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动葫芦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1、本操作指南适用于我队电动葫芦操作工作业。
2、本操作指南适用于我队*lda5t电动葫芦。
二、上岗条件
1、操作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操作工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电动葫芦的一般构造、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各部性能,能独立操作。
3、操作工应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1、上班前及班中严禁喝酒,上班时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指南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对长期停运的起动设备,作业前应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无任何异常及故障后,才可使用,否则禁止任何作业。
3、操作工必须熟悉起重通用及专用指挥信号。
4、操作电动葫芦时,严禁吊拉埋置物及斜拉作业。
5、禁止突然拉紧钢丝绳吊起重物,以防冲击拉断钢丝绳。
6、绝对禁止卷筒上钢丝绳全部下降后起吊物体。
7、作业场地光线必须良好,操作工应站在能够全面观察的方位,注意力高度集中。
8、如在作业中发现故障,应及时停止设备运行,切断电源并与维护人员联系及排除故障。
9、吊运作业时,吊载附近不得有其他作业人员,不允许吊载从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10、电动葫芦操作工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操作工须按规定的操作顺序进行。
(2)协助维修工检查维修设备工作,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及时如实填写记录,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4)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操作。
四、操作准备
1、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操作。
2、电动葫芦工作业前进行下列各项检查:
3、对长期停用的电动葫芦重新使用时,应进行试车,确定无异常时才可使用。
4、作业前应检查轨道上运行范围内无异物或障碍物。
5、检查操作按钮标记是否与动作方向一致。
6、检查上升、下降限位是否合适有效、制动可靠灵敏。
7、检查吊钩、滑轮组或吊装钢丝绳完好。
8、检查被吊物是否超载,吊钩是否平衡、牢固。
五、操作顺序
1、操作工在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接到开始吊运指挥信号——检查吊运是否符合要求——操作启动按钮——缓慢将被吊物吊运到位——检查被吊物放置是否稳固——按下停止按钮——将电源总开关打到断开位置。
六、正常操作
1、吊运作业:
(1)看到指挥预备信号后,注意力高度集中,做好作业准备。
(2)按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将吊钩降落在起吊物的下上方合适高度处,等捆绑好后,听指挥吊运。
(3)操作电动葫芦时,应缓慢、匀速位移;起吊时,先将钢丝绳缓慢拉紧,慢慢吊离地面,先做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衡进行起升吊运。
(4)被吊物运到预定位置,确保稳固、安全。将手柄控制开关打到“off”位置,电源总开关打到断开位置。
2、对电动葫芦进行巡回检查:
(1)巡回检查内容为:
1)各转动部位应无异响和异常震动。
2)检查轨道运行范围内没有障碍物。
3)吊装钩及滑轮组完好。
4)吊装钢丝绳无损坏。
5)马达及附件性能良好,连接件牢固可靠,转动件转动灵活。
6)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止吊运作业,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7)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经过,必须及时填入运行日志。
(2)电工葫芦的日常维护内容:
1)吊装钢丝绳要定期更换新绳。
2)滑动轴承按规定要求定期换油。
3)定期检查电机、制动装置。
七、特殊操作
吊运作业中出现故障操作:
1、吊运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先停止吊运作业,然后切断总电源。
2、与维修人员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并汇报值班队干。
3、待故障排除后,再进行吊装作业。
八、收尾工作
1、做好当班电动葫芦记录和工作日志。
2、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操作工认真交待清楚。
第2篇 电动葫芦安全环保作业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须有专人定期保养、检查,以免发生事故。
2.保证小车走轮边缘与工字钢脚宽之间每边有3-5毫米的间隙。
3.钢丝绳在一节长度内折断有达19根应立即更换。
4.工字钢轨与其连接的构架上应设接地线,葫芦上任何一点的回路电阻不得大于4欧。
5.各润滑部位要有足够的润滑剂。
6.经常检查导绳器和限位开关的灵敏度。
7.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准倾斜起吊或拖拉重物。
8.不允许同时按两个使电动葫芦朝正反两方向运转的控制按钮。
9.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悬挂重物,以免使零件永久变形。
10.工作人员必须保证注意力高度集中,注意信号、手势,听从指挥,没有指挥人员,不得作业。
11.不能擅离岗位,特别是在挂钩上有重物时。
12.上班时间不能与他人闲聊。
第3篇 行车起重机悬挂吊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本规程用于指导操作者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指导本公司行车(起重机、悬挂吊、电动葫芦)的操作与安全操作。
3管理内容
3.1操作规程
3.1.1试车:在空载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部件运行情况,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均应灵敏、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1.2不得超过起重机所规定的起重重量使用,严禁沿主梁方向斜吊物品。
3.1.3应经常检查并及时发现起重机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
3.1.4当起重机刹车不灵时,应调整电动机的制动弹簧之松紧,使两电机的松紧一致,保证同步再将调整螺母固定好。
3.1.5要做好车轮轴承及开式齿轮的润滑。
3.1.6本起重机不适用于在有火灾危险、爆炸危险的介质中和相对温度大于85%,充满腐蚀性气体场所里工作以及用来吊运熔化金属和有毒易爆物品。
3.2安全操作规程
3.2.1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
3.2.2钢丝绳的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应符合国标规定。
3.2.3吊钩应无裂纹,无明显变形,磨损无超标,紧固可靠。
3.2.4各行程限位开关,联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紧停开关缓冲器、终端止挡器保护装置有效。
3.2.5各指示灯应完好,禁止带病开机,禁止吊运易燃易爆品,严禁撞车。
3.2.6执行“十不吊”原则。操作应缓慢,不得频繁正反操作按钮,离机应关电源。
第4篇 电动葫芦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电动葫芦常用于单轨吊,悬臂吊和手动单梁行车上,由于结构简单,制造和检修方便,互换性好,操作容易,所以在工厂中广泛使用,如果它的安全装置不全,使用不当,会造成伤亡事故,因此,电动葫芦操作人员除按规定培训并持证操作外,还必须严守以下操作规定:
1. 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有无与平时不一样的特别情况,否则应停机报告车间主任。
2. 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后引起钓钩因钢索扯断后掉落砸伤,禁止超限位运行和斜拉,拖拉起吊物,以防钢索磨损,损坏电动葫芦,影响安全运行。
3. 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带好安全帽及安全用具,捆扎时应牢固,在物体的尖角缺口处应设衬垫保护,然后撤离到安全区域进行起吊,在起吊过程中必须随时注意安全,起吊物下严禁有人。
4. 使用拖挂线电器电钮起动,绝缘必须良好,操作时不能同时操控两个电动葫芦,注意力集中,禁止用力拖拉,撞击电钮盒,破损影响安全的应及时通知电工维修,正确按动电钮,操作时注意站立的位子是否安全。
5. 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以防撞车后引起安全性能下降。
6. 凡在车间中使用的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并指定人员操作及日常维护,严格遵守行车工及有关公司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第5篇 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方能上岗。
2、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作。
3、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机械、钢丝绳、吊钩是否固定牢靠、转动部位灵活,电源、接地、按钮、行程开关是否良好且使用灵敏,限位器等应完好,左右跑道、滑轮、卷筒、制动、安装是否灵活、固定可靠、不得破损,电动机、减速器应无异常现象,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
4、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绝对不要操作。
①弯曲、变形、磨损等。
②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磨损量大。
5、将上下限位的停止块调整后再起吊物体。
6、在使用中起重物禁止超过500kg。每次起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应停车检查抽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
7、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在额定载荷下。
8、移动位置牵引不得过猛,速度禁止太快。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9、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10、起吊物上禁止乘人,绝对不要将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
11、提升时不得将挂勾提升超过电动葫芦以上。
12、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13、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14、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
15、吊重行车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人头上超过。
16、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17、请将葫芦移动到物体的正上方再起吊,,严禁歪拉斜吊。
18、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
19、不得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
20、禁止过度点动操作。
21、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主电源,并仔细加以记录。
22、在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23、钢丝绳上油时应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24、维修检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25、在维修检查前一定要切断电源。
26、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部件产生永久变形,造成人身财产损伤。
27、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第6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幵车准备
开车前需要做好以下的调试工作。
电极主轴窜动量的调整
开车前调整小车轮缘与轨道翼缘间隙;保证在3〜5mm之 间,锥形转子电动机主轴轴向窜动量一般在1.5mm时,制动效 果最佳,如果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时下滑量过大,须进行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5吨及其以下葫芦电机的调整:取下尾罩,旋掉 固定调整螺母的四支螺钉用扳手按顺时针方向将调整螺母旋至极 限位置,再逆时针旋一圈,然后装上紧固螺钉即可。
限位器的调整
限位器的调整时通过调整限位杆上的两个撞块实现的,调整 的方法是:松开撞块上的螺钉,撞块分置于导绳器卡板两侧,卡 板能自如的推动撞块移动,启动电机开始起升,卡板推动上限撞 块移动,升至吊钩滑轮外壳上沿距卷筒外壳下沿150〜50mm 时,停止上升,点动下降按钮,导绳器向回移动10mm左右时, 停机,移动上限撞块靠近卡板,旋紧螺钉即可。
下限位置的调整同上,只是方向相反,但必须保证吊钩处于 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留有3圈以上钢丝绳。
开车前的试运行
空载运行
用手按下相应按钮,检查各机构动作是否与按钮装置上 标定的符号相一致,确定正确后,应再连续各作两个循环;
将吊钩升降至极限位置,察看限位器是否可靠;
点动按钮,目测电极轴轴向窜动量,应在1~ 2mm范 围内;
经空载试验后,无异常,即可进行负载试验。
静载试验
额定电压下,以1.25倍的额定载荷,起升离地面100mm, 静止lomin后卸载,检查有无异常现象;
动载试验
额定电压,以1.1倍的额定载荷进行动载悬空试验,试验周 期为40s:升6s、停14s、降14s、停6s,如此进行15周期,试 验后目测各部位有无异常现象,无异常则合格。
2正常运行程序
将电动葫芦运行到吊运物料正上方;
将吊运物料固定牢靠;
点动电动葫芦,使物料缓慢提升高于地面0.5m,防止 物料大幅晃动;
将物料吊运至指定位置。
3停机
卸下吊运物料;
起升吊钩至电动葫芦下lm处;
拉开电源的总闸,切断电源。
4安全操作要点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吊拔埋置物及斜拉,斜吊等;
电动葫芦的制动器、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 坏,钢丝绳断丝超过规定应立即停止运行;
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 间未加衬垫;
作业地点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和被吊物;
无下限限位器的电动葫芦,在吊钩处于最低工作位置 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留3圈以上安全圈;
使用中如有异常响声,应遵循先停车后检查,排除故障 后再开车程序;
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 再以最小高度吊运,吊重物运行时不得从有人的上方通过;
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车,不得在吊起重物时调整制动器,
进行检查和维修;
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严禁用电动葫芦手电门线拉其它物体;
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 件产生永久变形;
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 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5异常情况处理
5. 1 故障处理
电动葫芦常见故障及处理方法见表8-6o
表8-6电动葫芦常见故障处理
故障 | 异常情况 | 处理措施 |
启动后,电机不转, 不能提起重物 | 过度超载 | 不允许电机超载使用 |
电压比额定电压低10%以上 | 等电压恢复正常再使用 | |
电器有故障,导线断开或接 触不良 | 检修电器与线路 | |
制动轮与后端盖锈蚀咬死, 制动轮脱不开 | 卸下制动轮,清洗锈蚀表面 | |
制动不可靠,下滑距 离超过规定要求 | 因制动环磨损或其它原因, 使弹簧压力减小 | 按开车前调试方法进行调试 |
制动环与后端盖锥面接触 不良 | 拆下修磨 | |
制动面有油污 | 拆下清洗 | |
制动环松动 | 更换制动环 | |
压力弹簧疲劳 | 更换弹簧. | |
联轴器窜动不灵或卡死 | 检查其联结部分 | |
电动机温度异常 | 超载使用 | 不允许超载使用 |
作业过于频繁 | 按fc30%工作制 | |
制动器间隙太小,运转时制 动环未完全脱开”相当于附加 载荷 | 重新调整间隙 |
续表
故障 | 异常情况 | 处理措施 |
减速器响声过大 | 润滑不良 | 拆卸检修 |
齿轮过度磨损,齿间间隙过大 | ||
齿轮损坏 | ||
轴承损坏 | ||
启动时电机有异常 | 电源及电机少相 | 检修或更换接触器 |
交流接触器接触不良 | ||
重物升至半空中,停 车后不能再启动 | 电压过低或波动大 | 等电压恢复正常后再起动 |
启动后不能停车,或 者到极限位置时仍不 能停车 | 交流接触器触头熔焊 | 迅速切断总电源拆卸检修或 更换交流接触器 |
限位器失灵 | ||
减速器漏油 | 箱体与箱盖之间,密封圈装 配不良或失效损坏 | 拆下检修或更换密封圈 |
联接螺钉未拧紧 | 拧紧螺钉 | |
电机锥形转子与定 子间隙太小发生摩擦 | 电机轴上支撑圈磨损严重, 转子铁芯轴向位移或定子铁 芯位移 | 拆下更换支撑圈,使定子转 子锥面之间有均匀的间隙,每 边为 0. 35〜0. 55mm |
5. 2 紧急停机
遇到以下紧急情况时,可不经请示直接采取紧急停机措施:
(1) 在运行过程中升降机构突然失灵;
(2) 减速机齿轮严重磨损,不能正常转动;
(3) 钢丝绳缠绕在其它物件上;
(4) 在运行过程中电机、减速机温升超过90°c时;
(5) 发生操作事故以及其它危及操作人员人身安全事故时。
5. 3 紧急停机程序
(1) 按下停止按钮,拉下电源开关;
(2) 向班长汇报急停原因;
配合相关人员处理现场。
6检查与维护
6. 1 0常检查
钢丝绳钢绳能否继续可靠使用或更换;
轴承座是固定牢靠的,轴承盖是否紧密,轴承内润滑油 是否充足以及垫料是否紧密;
卷筒和滑轮的轮缘的凸缘是否完整无缺,轴承润滑系统 是否良好,滑轮能否在轴上自由回转,以及轴承和轴的固定是否 牢靠;
联轴节是否牢固地固定在轴上,联节两半联轴节用的螺 栓是否旋紧,有无松动以及在工作时是否跳动等现象。
6. 2 基本维护
轴承在换油时必须将轴承用煤油清洗,轴承的温度在正 常工作情况下应不超过80°c。轴承的温度过高可能是由于污秽、 润滑不良、安装不正确或其它的配件损坏所造成的;
齿轮联轴器内必须定期加润滑脂。
7检修
需要对设备进行检修时,按照附录2《设备检修交付工作制 度》的规定进行检修工作的交接。
第7篇 地面操纵电动葫芦起重机操作规程
一、电动葫芦应指定人员进行维护和管理,电动葫芦电源开关箱的钥匙由指定人员管理。
二、工作前,必须检查和调整电动葫芦的制动器,并按额定负荷做下滑试验,其滑钩距离不应大于每分钟提升距离的百分之一。
三、吊运工件时,操作人员与工件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吊运前方应无人,无障碍。操作人员跟车行走时,应注意防止绊倒。
四、操作电缆不要拉得过紧,要保持按钮盘有活动的余地。
五、工作后,把电动葫芦和操作按钮盘移到安全位置后,切断电源。
六、由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起吊:(1)超过额定负荷;(2)重量不明,光线暗淡;(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4)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5)歪拉斜挂;(6)工件下站人、工件上浮放或有活动物件;(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件;(8)带棱角、缺口工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9)埋在地下的物件;(1违章指挥。
第8篇 单梁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电动单粱起重机应由专人操作,操作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2、 新安装或经拆检后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3、 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的负荷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实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4、 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重量,作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实验,实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5、 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6、 安装调试和维修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正确灵活可靠,当吊钩升降至上下极限位置时,能否及时切断电流停止吊钩升降,避免事故发生。严禁将限位器作为正常操作下的停电。
7、 同一跨度内有多台起重机工作时,必须保持1.5m距离,以防相撞。
8、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用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纽。
9、 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 制动电机应调整至使重物悬空制动,并在最大负荷下降制动时,制动下滑量不超过80mm。制动下滑量≤起升速度/100(m)。
11、 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2、 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刺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3、 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4、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5、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设备动力部
第9篇 铸造车间特种设备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车间工作岗位使用的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负责操作,严格执行行车工的有关操作规程。
2、 操作人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方可启动。
3、 不得超负荷起吊,严禁斜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等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禁撞顶。
4、 起吊物体时,严格按照起吊标准执行,物体必须符合安全重量,挂钩工按规程操作,捆扎牢固,物体的棱角处,设垫衬保护。
5、 起吊物与吊钩应在同一条中心线上方能起吊,避免拉坏导绳器与钢丝绳故障发生。
6、 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动起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7、 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8、 各种不同型号的电动葫芦,行车都要安装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
9、 对特种设备检修维护要定期进行,确保设备有良好的性能和安全使用。
第10篇 电动葫芦使用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电动葫芦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使用维护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 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 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2.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3.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4.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5.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6. 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17. 10~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18.使用与管理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4条执行。
19.检查与维修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5条执行。
安全注意事项
在了解操作说明的基础上,还请注意下列事项:
1. 请对使用说明书和铭牌上内容熟记后再操作。
2. 请将上、下限位的停止块调整后再起吊物体。
3. 在使用之前请确认制动器状况是否可靠。
4. 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绝对不要操作。
(1) 弯曲、变形、腐蚀等。
(2) 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磨损量大。
5.安装使用前请用500v兆欧表检查电机和控制箱的绝缘电阻,在常温下冷态电阻应大于5mω,方可使用。
6.请绝对不要起吊超过额定负载量的物件,额定负载量在起吊钩铭牌上已标明。
7.起吊物上禁止乘人,另绝对不要将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
8. 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9. 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10. 请将葫芦移动到物体正上方再起吊,不得斜吊。
11. 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
12. 不得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
13. 请不要过度点动操作。
14. 不要用手电门线前拉其它物体。
15. 在维修检查前一定要切断电源。
16. 维修检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17.使用前请确认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
第11篇 工贸行车电动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1、行牟工必须持证上岗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2、开牟前应检查各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 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行牟工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牟 启动时应先鸣铃。
4、行牟工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上运行必须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 牟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牟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牟跨越到另 一台行牟。
5、检修牟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 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6、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 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 具未脱构不准离开驾驶室。
8、露天行牟遇有暴风、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牟轮前 后应塞垫德清县安监局敬告本规程汇编仅供参考企业应根据实际工种配置制定、 完善本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块卡牢。
9、龙门吊行牟工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设专人监视和指挥。工作完后应锁紧所有的防风夹 轨甜。
10、行牟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①重量不明或超过负荷不吊;②指挥信 号不明、光线暗淡、视线不良不吊;③吊绳和附件拥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歪拉斜挂不吊;⑤物件有尖锐棱角未垫好不吊;⑥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⑦起 吊的重物上有人不吊;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吊;⑨行牟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 的不吊;⑩吊钩直接挂重物不吊。
11、不准将物件吊起后长时间停在空中吊物行走其高度一般不超过一米慢起 慢落移动时要鸣铃。
12、在吊运的工作物上不准站人。
13、驾驶室应配有灭火器材。
14、工作完毕行牟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牟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 放置“0”位切断电源。
第12篇 防爆电动葫芦操作规程
1、本机严禁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载荷的情况下使用!
2、本机禁止未经培训或未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的人员操作!
3、操作时,本机不允许倾斜起吊及做水平拖拉工具使用。
4、限位器系防止吊钩上升和下降超过极限位置时造成事故设置的安全装置,因而不能把限位器当作开关使用。
5、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开关拉开,切断主电源。
6、正常使用的钢丝绳每月至少润滑一次,(将润滑油脂均匀的涂抹在钢丝绳上)。冬天气温较低时,须将润滑油脂加热后涂抹。润滑油脂应洁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7、每次使用前,应检查钢丝绳是否弯曲、打结,绳股是否突出或过于扭转,表面有无扭转的征兆,绳股及个别钢丝是否破断,绳末端固接是否牢固,钢丝绳是否清洁,润滑油是否足够。
8、防爆电动葫芦工作时,严禁载荷长时间悬升空中,以防止零件及钢梁轨道产生永久变形。
9、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良故障时,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0、防爆电动葫芦用毕后,应停到指定地点,吊钩升至距地面2米以上的位置。
11、运行时,要防止和避免产生能点燃爆炸危险混合物的危险火花。
12、为保证使用安全,防爆电动葫芦应在工作制度内适当控制使用频次,不可在短时间内频繁使用。否则,将导致制动器摩擦过热而发生失灵、失控等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