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向阳吊车司机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一定训练,了解机械构造、技术性能,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上岗。
2、非专职司机,严禁登机进行操作,学员在师傅的指导下才能进行操作。
3、司机应熟悉各种吊装指挥信号,操作时要精力集中,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不准操作。
4、吊车在作业前应观察检查钢丝绳、卡、联节销、刹车等主要部位的技术状况,必要时进行检修。
5、负载下降时,应先将开关转到第一档,再根据需要转到第二档,以免重载时引起不允许的快速下降而造成事故。
6、吊车在作业时必须将支腿全部伸出,支腿垫上垫木方能作业。
7、吊车严禁超载作业,严禁在风力过大的情况下作业。
8、吊车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第2篇 塔形吊车驾驶员安全技能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需身板康健,两眼目力杰出,无红绿色盲,两耳无听力停滞。必需路程经过过程安全技能培养训练,取得特殊的一种功课人员操作证,方可自力操作。
2.驾驶员必需清楚知道所操作塔形吊车的机能机关,按塔形吊车有关划定举行操作,严禁违章功课。应清楚知道机械的调养、检查修理常识,按划定对于机械举行同样平常调养。
3.塔形吊车必需有活络的吊钩、绳筒、断绳保险装置,必需具有有用的超高限位、变幅限位、行走限位、力矩限定器、驾驶室起落限位器等,上涨爬梯应有护圈。
4.功课前,应将轨钳齿及,断根轨道上停滞物,拧好夹板螺钉;施用前应检查试吊。
5.功学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重批示旌旗灯号;冬天驾驶室内取暖和,应有防火、防触电办法。
6.多台塔形吊车功学时,应注重保持各机操作间隔。 七、塔形吊车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泊车;旌旗灯号不明或者可能导致义故时,应暂停操作。
7.吊起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者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需与排挤电线保持安全间隔;吊起必需对于峙“十不吊”的安全操作划定。
8.物件吊起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者举行加工。
9.吊起在满负荷或者接近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者同时举行两个动作。
10.吊起重物严禁自由落体,重物下落用手刹或者脚刹控制迟缓下降。
11.功课完结后,塔形吊车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该过高,应顺向风源,
卡紧夹轨钳,堵截电源;应将吊起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把持杆放在空挡,并关门上锁。
12.自升式塔形吊车在吊运物件时,均衡重必需移动至划定位置。
13.塔形吊车顶升时必需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应把起重小车和均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扭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扭转。
14.塔形吊车安装后经验收及格,方可投入施用。严禁施用未经验收或者未路程经过过程验收的塔形吊车。
第3篇 电动链条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为确保使用正确,运行安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
1、 外接电源必须符合要求,导线完好无破损,吊车可靠接地,链条应涂抹润滑油后使用。
2、 每次使用时必须确认机件完好无损,传动部分及起重链条润滑良好,制动灵敏可靠,平时应定期检查各零部件是否正常,有无松动,裂纹漏油等现象。
3、 开机前须理顺起重链条,严禁在扭转、打结的情况下使用。
4、 试动行检查传动是否平稳,链轮与起重链条是否正确啮合。
5、 起吊重物前应检查上下吊钩是否钩牢,吊钩末端吊物必须正确安装在安全舌片内,严禁将重物吊在吊钩尖端等错误操作;吊货时货物上端切勿顶到链袋,而影响链条运转。
6、 严禁在吊重物不平衡的状态下执行吊升;提升或下降重物时绝对不允许超过极限位置,避免上下剧烈升降和摇晃过大,并严禁斜拉重物。起吊时严禁人员在重物下做任何工作或行走,以免人身伤害。
7、 在反向动作前,需先确认马达已经完全停止运行,严禁突然反向操作!
8、 严禁超载使用和吊嵌入地内的固定物,同时在吊运行过程中,绝对不允许重物牵扯挂到其它物体上而继续使用。
9、 运行时注意随时观察,出现异常立即停机,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10、 吊车不使用时,必须将吊物或吊架放下,不得悬吊在空中;吊车操作完毕后,下吊钩应上升,押扣开关与下吊钩链条必须垂直悬吊,以策安全。
11、 提升机不可随意拆卸,如需更换零件或正常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或指导下进行。经检修后的提升机应进行空载和重载试验确认运行正常,方可投入使用。
12、 提升机必须注意维护和保养,在运输、转移使用场所及使用过程中,严禁敲打、碰撞;使用完毕应将提升机上的泥垢擦净,存放在干燥地点,防止受潮、生锈和腐蚀;
13、 为确保润滑良好,齿轮减速箱、轴承和其它摩擦的部分,应适时添加润滑油.
第4篇 吊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熟悉吊车的的技术特征及起吊指挥信号。
3、司机开车前,要严格检查吊车各部件是否灵敏可靠,经试车正常后,方可使用。
4、驾驶室内只准司机一人乘座,且精力集中,密切注视指挥人员的指挥。
5、吊车动车前必须发出警告信号,随时观察起吊范围内的情况,发现非作业人员入内立即停车。
6、吊运物件时必先试吊,确认捆绑牢固再正式起吊。
7、指挥信号不明或视线不清拒绝起吊。
8、司机应做到起吊稳、运行稳、停车稳、物件放置稳,防止吊件游摆,翻滚。
9、遇六级大风、大雨等恶劣气候,应停止起吊作业;大风时,采取措施将吊车固定牢靠。
10、工作完毕后将吊钩、小车、大车固定到准确位置,所有控制手柄打回零位,关闭电源。
11、下班前认真检查吊车,对存在问题及检查情况进行记录。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1、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起吊运送过程中,所使用的起吊工具如绳扣、工具等意外折断或开焊,造成工件歪斜或掉落伤人。
2、吊运物件下方5米范围内严禁有人作业或逗留,尽量避免在固定设备上方运送重物,吊运过程中尽量低空作业。
第5篇 吊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 驾驶吊车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准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酒后上岗。
2、 经常调整和检查制动器,以保证平稳可靠。
3、 经常检查钢丝绳、链条是否有损伤,紧固螺钉是否有松动,三角皮带和链条是否张紧,轮胎的压力是否足够。
4、 注意检查发动机、燃油箱和各减速箱的油位,按要求定期给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5、 作业前进行一次空负荷运转,注意各部分是否有异常,同时注意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工作可靠。
6、 不得超负荷吊运,起重重量较大的货物时,应先吊起50—100毫米,然后检查制动器、支腿是否可靠,再继续吊运,吊运时操纵要平稳。
7、 操作时每开始一个动作均要鸣喇叭,以提醒周围人员离开可能导致危险的地方。
8、 在行驶和吊运时,应经常注意各种电线,在有高压线的场地,不应进行作业,如必须时,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9、 吊运时不要把货物从近旁人员上方转过。
10、 绕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三圈。
11、 不得用起重机的旋转运动拖、拉货物或障碍物,没有把握和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拉、拔埋在地下的东西。
12、 司机和起重工应密切配合,在未挂牢和人员未离开前,不得起吊货物。
13、 带负荷起臂和落臂时,不得超过该起重物重量的最大幅度。
14、 在发动机未停车前,司机不得离开起重机。
15、 严禁在起重机没有完全停住前,把换向器手把推向另一方。
16、 空车行驶应把吊钩用钢丝绳系在底架上,并稍拉紧,以减少吊臂和吊钩跳动。
第6篇 电积平台吊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2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班前“五项准入”及班中、离岗安全确认。
1.3熟练掌握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按规作业。
1.4执行设备操作及维护规程,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1.5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要进行劝阻和制止。
1.6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除、变更岗位安全防护设施及各类保险装置。
1.7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应急演练。
1.8发现岗位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班组长,并妥善处理。
1.9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保护现场,做好记录。
1.10执行安全工作安排,接受公司、厂、车间安全检查。
1.11做好各项记录,记录清晰、真实。
2.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应对措施
2.1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物体打击、高空坠落、触电、火灾。
2.2应对措施
2.2.1物体打击
2.2.1.1上下吊车随时观察周围环境,防止高处物体坠落伤害。
2.2.1.2吊车上使用或传递的物件要握紧拿牢,不得在吊车上抛扔物件。
2.2.2高空坠落
2.2.2.1上下楼梯时,在指定的位置停车后抓紧安全护栏缓步上下,禁止从槽面、护栏等处下车。
2.2.2.2在吊车平台出装口边缘过道来回行走时,确认吊车停止后方可行走,手抓紧外侧防护栏杆,注意脚下打滑,防止滑倒跌落;禁止在二楼电解槽面以外(即洗板槽上方及阴极作业场上方)和吊车行走过程中在出装口边缘过道来回跨越和行走;禁止将身体部位伸出吊车护栏外侧。
2.2.2.3吊车上配备应急绳索,且要悬挂牢固。遇到突发事件使用应急绳索时,要绑捆结实,沉着冷静、缓慢着地。
2.2.3触电
2.2.3.1吊车配电箱绝缘良好,外壳接地可靠,无裸露的带电部分,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2.3.2禁止用湿手或戴湿手套触摸电器开关。
2.2.3.3停送电时,右手单手侧身拉合开关。作业完成后,切断吊车总电源。
2.2.4火灾
2.2.4.1吊车上配备足够数量有效灭火器材。所配备灭火器材要随时擦拭保养并检查,发现过期或陈旧更新。
2.2.4.2吊车上驾驶室不得存放遗留棉纱、机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杂物。
2.2.4.3遇到初期火情扑救。火情较大无法控制时,要使用应急绳索逃离,并向班长、调度室等人员汇报,拨打火警电话报警。
3.岗位操作中禁止的行为及安全注意事项
3.1禁止班前、班中饮酒。
3.2岗前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长发放入工作帽内),妥善保管、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3.3专人指吊,持证上岗。
3.4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
3.5禁止湿手或戴湿手套动用各类电气设施。
3.6禁止触摸、擦拭或跨越设备运转部位。
3.7吊车作业过程中禁止检修;停车检修时,听从检修人员指挥,做好一切配合工作。
3.8吊车运行方向轨道上或检修平台上有人时,禁止开动吊车。
3.9禁止起重机各工作部件故障运行,执行起重作业操作规程。
3.10禁止吊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故障停车时,要在吊物下方地面设置警戒区域并疏散周围人员。
3.11吊物在垂直状态下起吊或落下,吊物重量要在规定负荷内,吊物重量不明时禁止起吊。
3.12学徒工在未取证前,由师傅监护操作,禁止单独作业。
3.13吊车作业过程中,禁止驾驶人员离开驾驶室。
3.14在安全通道内行走,安全通道禁止堆放物料和其它物品。
4.岗位出现非正常情况的处理及报告程序
4.1遇到初期火情扑救,火情较大无法控制事件时使用应急绳索,要绑捆结实,沉着冷静、缓慢着地,并向班组长、中控室汇报,拨打火警电话报警。
4.2发生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火情等事故时,要控制好事故现场迅速通知班组长、中控室,伤者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5.岗位主要的工艺技术参数或标准
5.1 3+3吊车卷扬最大起重量:6 t
5.2 8+8吊车卷扬最大起重量:16t
第7篇 桥式吊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的准备
1、使用吊车前,要检查、确认设备的安全保护设施(接地装置、安全罩,行程限位等)完整有效。
2、使用前,必须检查操作盒各按钮是否灵活可靠。
3、检查吊绳是否安全可靠,严禁使用有死弯和断丝的绳索起吊重物。
4、起吊重物前,起吊绳索部位的棱角处要采取保护绳扣的措施,使其不被卡断。
5、操作前,要了解熟悉现场环境,吊车停留位置及即将行车起吊位置环境等。
二、操作:
1、起吊重物时要随时发出开车声光信号,以通知周围工作人员警惕注意。
2、起吊重物下面严禁站人、放物,更不准行人通过。
3、起吊大型重物时,必须由专人指挥。
4、起吊重物不得超过吊车的允许起重能力。
5、起吊重物时,要严禁斜吊、斜拉重物。
6、起吊前,先进行试吊,将重物吊起离地面100mm左右,确认可靠后,方可吊运。
7、被吊重物不准从人员头顶上通过,只准从通道通过,并时刻观察前进方向有无障碍物,否则要停止操作或及时躲避。
8、重物被吊起行走时,不准离地面过高,防止脱落而造成意外。
9、不允许用吊车长时间吊着重物停留。
10、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涨紧的绳索、吊具等,发现捆绑松动及吊运工具发生异样、异响,必须立即停止吊运,并落地进行处理。
11、起吊重物时不准斜吊,更不准用吊车、吊钩拉重物。
12、较大起重物体起吊时,要有拉绳,防止左右摆动,造成事故。拉绳人员要选择安全位置操作。
13、钩头没有安全档板或在操作时不采取保护绳扣不脱钩的措施,不准使用吊车。
14、吊车的操作盒不准与其它物体相撞,以防按钮开关损坏,发生误动作或意外。
15、吊车工作时,不使用的钩头要移至上部,以防钢丝绳缠绕损坏钢丝绳或钩头。
16、吊车运行时禁止人员在桥架和小车上。
17、禁止在吊车抛投物品。
18、起重机或小车接近极限位置时,必须减速慢行。
19、电源电压降低时,不准开动起重机。
20、导线有裸露漏电、或护罩擦罩不全时不准开动起重机。
21、在吊运较大总成件时,吊车只许用慢档。翻动各大总成件时,应采用两吊钩,两人配合操作应尽量避免用吊车翻动大总成件。
22、操作者必须遵守起重机制造厂家的有关规定。每次操作后要作运行记录。记录运行情况、存在问题。
三、检修:
1、电气控制设备只允许专人进行维护。
2、检修时,若使用手持照明,只允许用36v以下手持照明设备。
3、在桥架上检修时,必须断电,人员在有防护装置的地点安全作业。
4、所有通电设备必须有接地措施。
4、桥架及主要结构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5、各部件检修方法及检修周期根据厂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6、各部件的润滑和换油周期根据厂家规定执行,如钢丝绳、减速箱等。
7、对发生损坏的部件,要及时修理或更换,使其符合标准,如钢丝绳、制动器等。
8、检修后,桥架上不允许遗留任何杂物。
9、起重设备为特种设备,大修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每次检修要作好记录。
第8篇 吊车安全操作规程5
吊车的安全操作规程5
1起重机司机
1.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1.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1.3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1.4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1.5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1.6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1.7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1.8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9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10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1.11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2指挥人员
2.1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2.2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2.3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2.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2.5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第9篇 起重工吊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 熟悉吊车的的技术特征及起吊指挥信号。
3、 司机开车前,要严格检查吊车各部件是否灵敏可靠,经试车正常后,方可使用。
4、 驾驶室内只准司机一人乘座,且精力集中,密切注视指挥人员的指挥。
5、 吊车动车前必须发出警告信号,随时观察起吊范围内的情况,发现非作业人员入内立即停车。
6、 吊运物件时必先试吊,确认捆绑牢固再正式起吊。
7、 指挥信号不明或视线不清拒绝起吊。
8、 司机应做到起吊稳、运行稳、停车稳、物件放置稳,防止吊件游摆,翻滚。
9、 遇六级大风、大雨等恶劣气候,应停止起吊作业;大风时,采取措施将吊车固定牢靠。
10、工作完毕后将吊钩、小车、大车固定到准确位置,所有控制手柄打回零位,关闭电源。
11、下班前认真检查吊车,对存在问题及检查情况进行记录。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起吊运送过程中,所使用的起吊工具如绳扣、工具等意外折断或开焊,造成工件歪斜或掉落伤人。
2、 吊运物件下方5米范围内严禁有人作业或逗留,尽量避免在固定设备上方运送重物,吊运过程中尽量低空作业。
第10篇 吊车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
(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3)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4)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5)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6)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7)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8)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9)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0)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11)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2、指挥人员
(1)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2)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3)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5)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第11篇 桥式吊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凡使用桥式吊车的操作者,应具有'上岗证',并严格执行本操作
规程所规定的内容。
1.工作前
1. 1开车前检查电源供电情况,是否有检修断电情况。各手柄是否放在准确位置。
1.2断开总开关,检查抱闸联轴节、旋转件、吊钩、钢丝绳等是否正常,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
1.3吊车上不许留有工具或其它物品,以免掉下伤人。
1.4按规定注油点进行注油润滑,空载运行无异常方可开车。
1.5接电前,司机必须将所有控制手柄转至零位,关好控制室门。
1.6吊车每次开动前,司机必须发出开车警告信号(电铃)。
2工作中
2. 1桥式吊车侧面应挂上标明吊车的最大起重吨位。
2. 2吊车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驾驶室外的任何部位。
2. 3吊车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
2. 4吊车无负荷运转时,吊钩必须升起超过2米的高度。
2. 5吊车有负荷运转时,重物必须升起、应超过运行线路最高障碍物0.5 米的高度口。
2. 6禁止吊运或升起人员。
2. 7按检修计划规定,对吊车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查。
2. 8吊车司机应与起重工密切配合,听从起重工的指挥。
3工作后
3. 1吊车工作完毕后、将吊钩升起上面的位置,使控制器在零位,断开电源开关,将门锁好。
3. 2吊车司机在离开吊车时,吊车应停放在规定的停放点上。
第12篇 吊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操作人员应了解吊车的机械操纵和维护方法;要
有吊车电器设备的常识,要熟悉钢索和钩子的好坏和悬挂的角度,并要有一定时间的实际操作经验。并取得起重作业人员操作证。
2、开车前应检查所用的钢绳,挂钩及其它吊具应符合要求。
3、使用前要检查行车上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按钮应准确无误。检查完好后方可合上总闸,并发出确切信号。
4、起吊时应将吊车无载挂钩进行几次试动。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未修好以前,不得进行工作。修好以后,应进行试吊后才能使用。运行必须超过路障物体0.5 米以上,严禁在人头顶和设备上越过。
5、行车运行时,安全注意事项:
(1)挂钩应垂直安置在吊起的载物上。禁止斜吊。
(2)对捆缚不牢固或重心不正的载荷,禁止吊运,必须捆牢固后,再准起吊。
(3)不准吊起超过额定负荷的重量。如不知道载荷量时,必须弄明白后,再起吊。
(4)禁止用起重钩、挂钩斜拉或人用手托着工件吊运。
(5)物件尚在地面时,不得行车,以免吊起后,摇晃伤人。
(6)禁止用吊车的挂钩拉埋在地下的物品。严禁用麻绳、线绳、三角皮带吊运任何物品。
(7)在吊运时,行车操作人员只能听取某一个固定人员的信号和指挥。
(8)行车在开进尾端和挡板时,应提前放开开关。
(9)工作时如发现行车或其它设备损坏时,应将载荷放下来,并告诉负责人,如不能放下载荷时,应将载荷可能掉下来的地方,用标志标明。
6、行车运行停车后安全注意事项:
(1)不要将载荷留在悬挂的位置上。
(2)行车的挂钩应到半腰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