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吊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起重机吊车司机必须熟悉设备机构的性能、安全附件的作用,并会使用、保养,新调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
2、操纵室应保持整洁,车上不准设临时电线(临时电源),电阻器、控制柜(屏)附近不得堆放杂物,如遇起火时要立即拉下电门,使用灭火器,将火扑灭。
3、工作前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女同志的发辫要放在防护帽内。
4、交换班时必须与当班司机联系好,上下车要走专用扶梯和平台。禁止爬房架子、走承轨道梁大车轨道和从一台天车爬到另一台吊车上。
5、要严格执行交换班制度,交接班人员要共同检查天车各机构,如卷扬机构和各机构安全防护装置等,发现有失灵或损坏部位必须停车修理,不准代故障运行。
6、在开车前必须响铃,先看房架、承轨梁大车轨道上及车上是否有人,吊运物料时,不准在人头上和机械设备及乙炔、氧气瓶上通过。
7、操作中必须先看清地面人员的指挥手势、信号,不得盲目操作。两台车同时吊一个活时,必须配合好,听从地面专人指挥。
8、遇有外来人员(外宾)参观时,须将天车停放在安全位置,参观人员走后方可行驶。
9、非吊车司机不准开动天车设备,学徒工必须在司机直接指导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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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制作,否则不准独立操作。
10、天车在操作中,遇有下列情况时不给吊运:
(1)手势、信号不明不吊;
(2)捆绑不牢不吊;
(3)被吊物件上有人不吊;
(4)被吊物件下有人不吊;
(5)多人指挥不吊;
(6)吊钩直接吊物不吊;
(7)斜拉歪拽不吊;
(8)超负荷不吊;
(9)受压气瓶不吊;
(10)吊具不付合要求不吊;
(11)被吊物件有浮动物件不吊;
(12)物件埋在地下不吊。
11、吊放物件要慢,吊运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停车处理,落放物件时等地机人员摆好垫物后方可将物件落下去。
12、如车间有上下两天车,不得用上层天车挂(代)走下层天车。
13、在运行中接近邻车时要响铃提示,不准撞车,在特殊情况需要顶车时,得到允许方顶车,顶车要慢。被顶车无人时必须看好第三、四台吊车情况,防止发生顶车时出现事故。
14、起重量接近满负荷时,应将被吊负荷升起不高于400-50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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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试验制动器灵敏动作情况。
15、在同时操作两个起升机构时,要注意升起的钩头,不要依靠断限位开关来控制。
16、禁止戴电作业,检查或修理吊车电气设备时,必须拉下电源总开关。
17、修理吊车滑触线时应拉下电源总开关,在滑线上挂接地线,在电源开关处挂警告牌,并设专人看管,使用的检修照明灯必须是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
18、吊车司机在操作时,要集中精力,严禁说笑、看书、看报、吸烟,
不准双手离开控制器或擅自离开岗位。
19、工作后离开操作室时,必须拉下总电源开关,并要将吊车开到专用梯子和走台处,钩头起到适当高度,控制器打到零位。
20、门吊、电动葫芦吊、桥式起重机及电磁吊车除遵守以上各项外,还要做到:
(1)工作前将夹轨器松开,“铁鞋”(地锚)移开。
(2)工作中吊40吨以上物件,如超出轨道禁止大车开动和点动。
(3)20吨至40吨物件超出轨道外,可以点动大车,不准开动大车。
(4)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禁止开动。
(5)工作完毕后,吊钩要升到顶点,大车要掩好。
(6)电葫芦、桥式吊车只许由指定人员操纵,其他任何人员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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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按钮。
21、电磁盘吊物时:
(1)磁盘所用电压不超过230伏,每次通电时间小磁盘不超过4分钟,大磁盘不超过5分钟。
(2)不准用磁盘吊运机器、成品、受压容器、末落砂的部件,或温度在180度以上的物件。
(3)在汽车上用磁盘,禁止从司机室上面吊运。卸车时只能在车箱上吊动,不要在车体上空停留。严禁吊物从人头上通过。
(4)不准吸吊埋在地下物件,吊物时所吊物重加磁盘自重不准超过吊车总负荷。吊物必须牢固的骨住再运行。
(5)磁盘吊物时不能吊起过高,行走要慢,落料时,防止震动断电和砸飞物件伤人。
第2篇 15吨内燃吊车乘务员安全操作规程
1.班前充分休息,严禁饮酒。
2.上岗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认真听取值班员传达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3.必须彻底交接吊车各部状态及货区货位状态。
4.吊车起重作业,必须在起重指挥人员指挥下进行,吊车乘务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作业中乘务员要集中精力、确认周围及上部的作业环境安全良好,准确执行指挥信号。如发现信号不明、中断及危及安全的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
6.严禁在禁火区吊装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高压线附近作业、严禁在工厂站南牵出线和历城走行线(靠站台处)吊车作业。
7.正确操纵吊车,做到动、停吊车动作缓和,吊放货物要稳慢,保证吊钩与滑轮顶部安全距离不少于200mm,卷筒剩余绳不少于三圈。
8.起吊满负荷重物及两台吊车同时作业时,应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和安全措施,在专人指挥下进行,试吊后方能进行作业。
9.起重物超过5吨应打卡子,超过10吨使用支持梁。支持梁应垫实,试吊坚固后方可作业。支持梁调整丝杆使用量不得超过1/2。单侧使用支持梁时,吊车只能使用侧回转,两侧使用支持梁方可做360°回转。
10.吊车自力运行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吊车待机停留时,必须停于警冲标(信号机)内方,踩紧脚闸,打好止轮。
11.无操纵权者,禁止操纵吊车。
12.吊物卸放后,摘钩抽绳时,应检查有无挂住,抽出绳子一方不得站人,以免绳头弹出伤人。
13.交班前对吊车进行全面检查、擦试。
第3篇 吊车安全操作规程5
吊车的安全操作规程5
1起重机司机
1.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1.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1.3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1.4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1.5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1.6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1.7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1.8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9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10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1.11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2指挥人员
2.1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2.2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2.3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2.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2.5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第4篇 铁路吊车司机耙犁机、移道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 铁路吊车:
1.吊车司机必须熟知本矿铁路运输工序流程、各车站《站管细则》、各站站场情况和准轨铁路信号规程,并熟悉专业基础知识,取得合格证方能上岗作业。严禁非司机开车。
2.应经常检查吊车上的各种安全装置、仪表、钢绳及制动系统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装置的铅封。
3.进行作业前,必须清楚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事先作好准备,严格控制起吊负重及吊车中心距离的限度,不准超力矩起吊重物,也不得仰角超过限度。
4.吊车移动前应鸣笛一长声,表示吊车开动。作业完后未经调度和指挥人员同意,不得任意离开作业地点。
5.行走时,应注意架空电力线、牵引网线和铁路两侧的障碍物。其速度不得超过
6km/h。
6.吊车与电机车连挂时,吊车司机应在固定线、半固定线监督接风管试风。
7.吊车进入掌子面、排土场作业时,司机必须了解线路状态、曲线半径、坡道大小及钢轨正反超高、路基障碍物等后,方可作业。
8.内燃吊车可在25‰的坡道上自行行走,在20‰以下的坡道上可自力进行作业,大于20‰以上坡道作业时必须由单机连挂作业;带挂平板作业其坡度不超过15‰;自力作业距离不超过300米。
9.吊车不得在低于12米的高压线下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经调度或有关领导同意后,采取安全可靠措施,方能作业。
10.吊车作业时,必须配备两名司机,一人操作,一人监控作业现场的人和物的动态及吊车的平衡与起落状态。每一动作开始前,都要先鸣笛示警。
11.吊车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司机应按指示信号进行工作,信号不明应停止作业。12.吊车作业时,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车内;严禁在各部位注油、紧油杯或紧闸带;
严禁吊车同时进行三种以上的动作。
13.吊车在排土场作业时,线路超高不得大于50mm:在坡道上起吊或作业完毕时,若停放在坡道时,应采取止轮措施。
14.两台吊车同时作业时,必须做好呼唤应答。
15.吊重物时,先必须试吊;吊重物旋转前,必须检查旋转闸带,并只能经架脚边旋转;当两边的支持樑加牢时,方可作360度的旋转。作业时,重物或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16.钢绳应均匀地卷在绳筒上,在松绳时,卷筒上的钢绳余量不得少于一圈半。所用钢绳必须按负重要求选择,并是合格的。起吊边角或易剪、切钢绳的物件时,必须垫木垫或胶垫。
17.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应停止作业。夜间作业时,吊车场所应架设好照明。
18.吊车脱轨时,严禁用扒杆作为支撑吊物自起的方法处理。
19.吊车不得停放在不稳固和不良状态的线路上或岔尖上。
二 移道机
1.司机必须熟悉铁路信号规程,并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安全规程及技术操作技能。
2.进行作业前,司机必须清楚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事先作好准备,按章操作。
3.作业时不得少于二人(一名司机、一名副司机),并熟知铁路运转信号及作业环境。
4.作业前,应对移道机的水箱、机油、发动机座、风扇皮带、分向离合器及手闸销子等部位进行检查,确信完好,方可开机作业。
5.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移道机不准作业:
5.1夜间排土场无照明;
5.2设备有较大缺陷尚未处理完;
5.3喇叭、照明失效时;
5.4拖运与工作无关的货物和闲杂人员;
5.5移道机没有安全护栏。
6.运行速度要遵守以下规定:
6.1正线上坡运行速度不准超过20km/h;下坡运行速度不准超过15km/h;
6.2在排土场移动线限速3-5km/h;进库限速3km/h以下;
6.3通过道岔、站线、桥梁不得超过10km/h。
7.运行时要遵守以下规定:
7.1运行前应先检查牙条、叉子是否提升到适当位置,必须保持一定的高度;
7.2运行中不得随意使用紧急制动,不准熄火;当变换行走方向时,应先停稳,后变换方向并鸣笛开车;
7.3严禁'飞上'、'飞下';
7.4行走时,必须认真瞭望,严格遵守信号规程。
8.移道时要遵守以下规定:
8.1在排土场作业前,必须先确认直流电(或其他电源)是否已停,无误后方能作业。严禁带电作业;
8.2作业时,车上、车下应相互配合好,注意现场附近的作业人员,以免'飞石'伤人;
8.3小铁螺丝拆开一头时,叉子必须全部叉在钢轨上,方能作业。轨梯提升高度应能确保设备、人身安全;
8.4换牙条时注意不要碰坏夹板:下牙条时不得压坏枕木;同时牙条上端不能少于两个牙;
8.5在大于4‰以上的坡道上作业时,应采取止轮打掩措施;
8.6独头道作业时,距尽头不得小于5m;
8.7在排土场外股升道时,不得超过两轨面高差200mm。
三 耙犁机
1.司机必须熟悉准轨铁路信号规程,并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技术维护、信号规程及专业安全规程。
2.在进行作业前,司机必须清楚作业内容、作业环境、并检查好耙犁机各部件。
3.作业中必须注意各部机件的活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处理。
4.作业中必须注意线路下方的障碍物或行人安全,当发现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立即鸣示停车信号,停止作业。
5.严格执行准轨铁路运转信号规程,并按下列信号进行作业:
二长声前进;一长声停车;三短声后退;两短声减速;四短声作业完毕。
6.司机在顶棚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并站在安全处,与各种高压线的距离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运行中严禁上顶棚。
7.独头道作业时,车钩距线路尽头不得少于lm。
8.经常检查并保持梯子扶手及围栏处于良好状态,发现有断裂现象,应及时处理。
第5篇 电动链条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为确保使用正确,运行安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
1、 外接电源必须符合要求,导线完好无破损,吊车可靠接地,链条应涂抹润滑油后使用。
2、 每次使用时必须确认机件完好无损,传动部分及起重链条润滑良好,制动灵敏可靠,平时应定期检查各零部件是否正常,有无松动,裂纹漏油等现象。
3、 开机前须理顺起重链条,严禁在扭转、打结的情况下使用。
4、 试动行检查传动是否平稳,链轮与起重链条是否正确啮合。
5、 起吊重物前应检查上下吊钩是否钩牢,吊钩末端吊物必须正确安装在安全舌片内,严禁将重物吊在吊钩尖端等错误操作;吊货时货物上端切勿顶到链袋,而影响链条运转。
6、 严禁在吊重物不平衡的状态下执行吊升;提升或下降重物时绝对不允许超过极限位置,避免上下剧烈升降和摇晃过大,并严禁斜拉重物。起吊时严禁人员在重物下做任何工作或行走,以免人身伤害。
7、 在反向动作前,需先确认马达已经完全停止运行,严禁突然反向操作!
8、 严禁超载使用和吊嵌入地内的固定物,同时在吊运行过程中,绝对不允许重物牵扯挂到其它物体上而继续使用。
9、 运行时注意随时观察,出现异常立即停机,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10、 吊车不使用时,必须将吊物或吊架放下,不得悬吊在空中;吊车操作完毕后,下吊钩应上升,押扣开关与下吊钩链条必须垂直悬吊,以策安全。
11、 提升机不可随意拆卸,如需更换零件或正常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或指导下进行。经检修后的提升机应进行空载和重载试验确认运行正常,方可投入使用。
12、 提升机必须注意维护和保养,在运输、转移使用场所及使用过程中,严禁敲打、碰撞;使用完毕应将提升机上的泥垢擦净,存放在干燥地点,防止受潮、生锈和腐蚀;
13、 为确保润滑良好,齿轮减速箱、轴承和其它摩擦的部分,应适时添加润滑油.
第6篇 起重工吊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 熟悉吊车的的技术特征及起吊指挥信号。
3、 司机开车前,要严格检查吊车各部件是否灵敏可靠,经试车正常后,方可使用。
4、 驾驶室内只准司机一人乘座,且精力集中,密切注视指挥人员的指挥。
5、 吊车动车前必须发出警告信号,随时观察起吊范围内的情况,发现非作业人员入内立即停车。
6、 吊运物件时必先试吊,确认捆绑牢固再正式起吊。
7、 指挥信号不明或视线不清拒绝起吊。
8、 司机应做到起吊稳、运行稳、停车稳、物件放置稳,防止吊件游摆,翻滚。
9、 遇六级大风、大雨等恶劣气候,应停止起吊作业;大风时,采取措施将吊车固定牢靠。
10、工作完毕后将吊钩、小车、大车固定到准确位置,所有控制手柄打回零位,关闭电源。
11、下班前认真检查吊车,对存在问题及检查情况进行记录。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起吊运送过程中,所使用的起吊工具如绳扣、工具等意外折断或开焊,造成工件歪斜或掉落伤人。
2、 吊运物件下方5米范围内严禁有人作业或逗留,尽量避免在固定设备上方运送重物,吊运过程中尽量低空作业。
第7篇 多台吊车联合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多台吊车联合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 所选用的各台吊车(最好选用同类型的吊车)的性能应符合吊装作业的要求。
第二条 每台吊车起重臂杆之间应保持足够的距离,避免发生碰撞。
第三条 吊装作业前,应对每台吊车的性能、安全装置进行全面地、认真的检查。
第四条 在制定多台吊车联合吊装作业实施方案的同时,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五条 事先规定每台吊车的指挥信号。在吊装过程中,各吊车司机必须听从统一指挥,以保持动作协调、平稳。
第六条 在选择被吊设备绑扎位置和吊点时,要根据每台吊车的性能和被吊装设备的结构特点,对各台吊车进行合理的载荷分配及工作位置的安排。各台吊车的最大载荷不允许超过其安全起重量的80%。
第七条 多台吊车联合吊装设备时,配置的吊索具应保证每台吊车在任何时刻都能承担响应的负载。
第八条 在吊装作业时,必须使滑轮组保持铅垂状态。
第九条 多台吊车联合作业的总指挥,要有丰富的指挥经验,必须对吊装作业实施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十分熟悉,并能及时、正确地处理吊装作业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使整个吊装作业顺利进行。
第十条 起重吊装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被吊装设备的名称、位置、形状、重量、重心、精密程度、几何尺寸及安装部位等。
2、所选用的吊车的型号、额定起重量及其数量。
3、起始吊装时间、结束吊装时间、路线的安排。
4、施工场地的地质资料、经过路线的地质情况。
5、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
6、有关起重吊装工作会议的决议及安排。
7、设备及起重索具所占用空间内建筑物、设备、电线、地沟、管道、电缆等要有详细的标示。
8、标出吊车的站立位置、进出方向、吊臂的旋转范围以及吊装顺序。
9、指挥人员应站立的位置。
10、每个人的岗位位置及职责。
11、安全技术措施。
第8篇 电动单梁吊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和操作者必须了解吊车的性能及其控制方法,持证上岗,非本岗位人员严禁操作。
2、使用吊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吊钩、钢绳滑轮等各部件是否完好,卷扬钢绳是否正常,不允许有打绞、压绳现象,线控电缆及其开关不得有破损和严重油污。
3、使用时,应先在无吊物状态下点动各个功能开关,检查开关是否灵活,吊车各方面的运行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4、吊运物件时,要用合格的吊具拴挂牢靠。
5、起吊重物时,应将重物吊离支撑面100-150mm时,停顿数十秒钟,确认无异常后,方可继续操作,严禁一次起升到目标高度。
6、吊运物件行走时,在保证能够通过地面障碍物的原则下,重物离地面的距离不宜过高,一般最好不要超过人体的胸部。
7、严禁吊运重物从人头上通过,要尽量避让重要设备。
8、多人配合同时拴挂和吊运物件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统一协调操作。
9、吊车操作人随时都必须与吊物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严禁在吊物和吊车梁垂直下面操作。
10、严禁用吊车吊起物件到物件下面进行检查、检修、安装等作业。
11、严禁用吊车起吊和运送人员。
12、严禁直接用钢丝绳、链条、铁丝栓挂吊运乙炔瓶、氧气瓶、汽油桶等易燃易爆物品。
13、禁止歪拉斜吊,禁止拉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体。
14、吊车停用时,应将吊物卸下,将吊钩起升到2.5m以上的高度,并开到无运转设备无人作业、无人经常通过的地方停放。
第9篇 电动液压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前的检查:
1、 检查吊钩减速箱、旋转减速箱和扒杆减速箱是否缺油,是否泄漏。
2、 检查电动机是否有甩油和异常现象。
3、 检查扒杆是否有损伤。
4、 检查转盘齿圈及小齿轮以及吊钩和各滑轮是否完好无缺陷。
5、 检查钢丝绳和钢丝绳固定端是否有破损,断丝和其他缺陷,联结是否牢靠。
6、 清除吊机周围有障作业的障碍物。
7、 晚间工作前检查扒杆上照明灯是否工作正常或场地照明是否在安全工作范围之内。
8、 检查液压滤清器指示器。
9、 检查液压油油位和油质,以及液压系统元件和软管是否泄漏和损坏。
操作:
1、 检查吊钩电位器和旋转电位器是否在中间位置。如不在中间位置应将其置于中间位置。
2、 接通电路控制开关。
3、 接通大钩操作开关。
4、 接通大钩刹车开关。
5、 接通旋转马达开关。
6、 接通旋转刹车开关。
7、 严格按照吊机负荷表进行作业,确保安全。
8、 听从指挥人员人员指挥,不违章作业。
停车:
1、 将吊车转至适当位置并处于较安全状态。大风来临之前要将吊车扒杆放到扒杆固定架上,并将吊钩固定住。
2、 按照吊车操作的相反步骤一次断开各开关。
3、 将操作控制台的盖子盖好。
保养:
每天维护和保养
1、 清洁操作台,并搞好电机室内外的清洁工作。
2、 电吊使用结束后,要及时检查各电动机是否过热,各减速箱是否漏油。
3、 填好设备维护、保养和运转记录。
以下部位的润滑工作
1、 吊车架球接头每3小时注润滑脂一次。
2、 起重臂滑轮每10小时注润滑脂一次。
3、 吊钩滑轮每10小时注润滑脂一次。
4、 大钩旋转轴承每10小时注润滑脂一次。
5、 扒杆滑轮每10小时注润滑脂一次。
6、 旋转齿圈和小齿轮每10小时注润滑脂一次。
7、 旋转滚轮每10小时注润滑脂一次。
8、 每50小时对交流电动机、直流电动机轴承加注润滑脂一次。
9、 每50小时检查旋转齿轮箱、大钩减速箱和扒杆减速箱油位一次。
10、 每100小时给励磁发电机轴承注一次润滑脂。
11、 每500小时对钢丝绳加抹钢丝绳表面脂。
12、 每1000小时对齿轮旋转箱、吊钩减速箱和扒杆减速箱润滑油进行更换。
13、 每1000小时更换电位器内的变压器油。
做好以下部位的电器设备检查和调整工作:
每月检查和保养
1、 清洁操作台,控制柜以及电气元件,除去灰尘和油污。
2、 检查和紧固接线螺母,检查电缆有无破损,检查电器元件活动部分动作是否灵活可靠。
3、 遥测线路和电机绝缘电阻。
4、 从液压油罐底排除沉积的油渣和水份。
季度检查和调整
1、 检查吊钩、扒杆以及旋转的限位开关动作是否正常可靠。如果动作不准确或开关有故障,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整和检修。
2、 检查和调整交流马达刹车间隙。两个磁环间间隙应为2.032mm(0.08′),最大间隙不大于3.175mm(0.125′)。
3、 检查和调整直流马达刹车间隙,如果刹车间隙在内、外环之间超出2.54mm(0.1′),则调整刹车间隙是必要的,应调整为2.032mm(0.08′)。
4、 检查直流发电机,励磁机以及直流电动机的碳刷磨损情况。碳刷被磨损到金属夹6.35mm(0.25′)以内,应该全部更换。更换的新碳刷应使其与整流器的接触面相吻合,保持曲线相一致。检查碳刷在夹具内是否灵活,有无卡滞现象。检查弹簧压力是否适宜。
5、 检查直流电机整流子的表面情况,整流子应呈正圆形光洁的表面,不得有机械损伤或火花灼痕。否则应用00号砂布细细研磨,然后用帆布抛光。当整流子在负载下长期无火花运转时,其表面产生一层氧化薄膜不要擦掉。
半年保养
1、 对控制操作台上的开关触点以及控制器内的接触器、继电器触点进行修磨和调整。对于烧损严重的应该更新。
2、 更换液压油及滤器滤芯。
3、 更换三联泵传动箱润滑油,并检查链条、链轮磨损情况。
4、 更换各滚筒轴总成机油。
5、 更换旋转减速箱润滑油。
第10篇 吊车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
(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3)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4)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5)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6)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7)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8)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9)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0)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11)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2、指挥人员
(1)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2)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3)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5)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第11篇 铁路吊车司机耙犁机移道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 铁路吊车:
1.吊车司机必须熟知本矿铁路运输工序流程、各车站《站管细则》、各站站场情况和准轨铁路信号规程,并熟悉专业基础知识,取得合格证方能上岗作业。严禁非司机开车。
2.应经常检查吊车上的各种安全装置、仪表、钢绳及制动系统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装置的铅封。
3.进行作业前,必须清楚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事先作好准备,严格控制起吊负重及吊车中心距离的限度,不准超力矩起吊重物,也不得仰角超过限度。
4.吊车移动前应鸣笛一长声,表示吊车开动。作业完后未经调度和指挥人员同意,不得任意离开作业地点。
5.行走时,应注意架空电力线、牵引网线和铁路两侧的障碍物。其速度不得超过
6km/h。
6.吊车与电机车连挂时,吊车司机应在固定线、半固定线监督接风管试风。
7.吊车进入掌子面、排土场作业时,司机必须了解线路状态、曲线半径、坡道大小及钢轨正反超高、路基障碍物等后,方可作业。
8.内燃吊车可在25‰的坡道上自行行走,在20‰以下的坡道上可自力进行作业,大于20‰以上坡道作业时必须由单机连挂作业;带挂平板作业其坡度不超过15‰;自力作业距离不超过300米。
9.吊车不得在低于12米的高压线下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经调度或有关领导同意后,采取安全可靠措施,方能作业。
10.吊车作业时,必须配备两名司机,一人操作,一人监控作业现场的人和物的动态及吊车的平衡与起落状态。每一动作开始前,都要先鸣笛示警。
11.吊车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司机应按指示信号进行工作,信号不明应停止作业。12.吊车作业时,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车内;严禁在各部位注油、紧油杯或紧闸带;
严禁吊车同时进行三种以上的动作。
13.吊车在排土场作业时,线路超高不得大于50mm:在坡道上起吊或作业完毕时,若停放在坡道时,应采取止轮措施。
14.两台吊车同时作业时,必须做好呼唤应答。
15.吊重物时,先必须试吊;吊重物旋转前,必须检查旋转闸带,并只能经架脚边旋转;当两边的支持樑加牢时,方可作360度的旋转。作业时,重物或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16.钢绳应均匀地卷在绳筒上,在松绳时,卷筒上的钢绳余量不得少于一圈半。所用钢绳必须按负重要求选择,并是合格的。起吊边角或易剪、切钢绳的物件时,必须垫木垫或胶垫。
17.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应停止作业。夜间作业时,吊车场所应架设好照明。
18.吊车脱轨时,严禁用扒杆作为支撑吊物自起的方法处理。
19.吊车不得停放在不稳固和不良状态的线路上或岔尖上。
二 移道机
1.司机必须熟悉铁路信号规程,并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安全规程及技术操作技能。
2.进行作业前,司机必须清楚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事先作好准备,按章操作。
3.作业时不得少于二人(一名司机、一名副司机),并熟知铁路运转信号及作业环境。
4.作业前,应对移道机的水箱、机油、发动机座、风扇皮带、分向离合器及手闸销子等部位进行检查,确信完好,方可开机作业。
5.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移道机不准作业:
5.1夜间排土场无照明;
5.2设备有较大缺陷尚未处理完;
5.3喇叭、照明失效时;
5.4拖运与工作无关的货物和闲杂人员;
5.5移道机没有安全护栏。
6.运行速度要遵守以下规定:
6.1正线上坡运行速度不准超过20km/h;下坡运行速度不准超过15km/h;
6.2在排土场移动线限速3-5km/h;进库限速3km/h以下;
6.3通过道岔、站线、桥梁不得超过10km/h。
7.运行时要遵守以下规定:
7.1运行前应先检查牙条、叉子是否提升到适当位置,必须保持一定的高度;
7.2运行中不得随意使用紧急制动,不准熄火;当变换行走方向时,应先停稳,后变换方向并鸣笛开车;
7.3严禁'飞上'、'飞下';
7.4行走时,必须认真瞭望,严格遵守信号规程。
8.移道时要遵守以下规定:
8.1在排土场作业前,必须先确认直流电(或其他电源)是否已停,无误后方能作业。严禁带电作业;
8.2作业时,车上、车下应相互配合好,注意现场附近的作业人员,以免'飞石'伤人;
8.3小铁螺丝拆开一头时,叉子必须全部叉在钢轨上,方能作业。轨梯提升高度应能确保设备、人身安全;
8.4换牙条时注意不要碰坏夹板:下牙条时不得压坏枕木;同时牙条上端不能少于两个牙;
8.5在大于4‰以上的坡道上作业时,应采取止轮打掩措施;
8.6独头道作业时,距尽头不得小于5m;
8.7在排土场外股升道时,不得超过两轨面高差200mm。
三 耙犁机
1.司机必须熟悉准轨铁路信号规程,并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技术维护、信号规程及专业安全规程。
2.在进行作业前,司机必须清楚作业内容、作业环境、并检查好耙犁机各部件。
3.作业中必须注意各部机件的活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处理。
4.作业中必须注意线路下方的障碍物或行人安全,当发现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立即鸣示停车信号,停止作业。
5.严格执行准轨铁路运转信号规程,并按下列信号进行作业:
二长声前进;一长声停车;三短声后退;两短声减速;四短声作业完毕。
6.司机在顶棚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并站在安全处,与各种高压线的距离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运行中严禁上顶棚。
7.独头道作业时,车钩距线路尽头不得少于lm。
8.经常检查并保持梯子扶手及围栏处于良好状态,发现有断裂现象,应及时处理。
第12篇 履带式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机械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操作中要集中思想,不准说笑,非操作人员禁止开机。
2、每日作业前对机械各部进行认真检查。
(1)机械安全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机械各部是否紧固润滑是否完好。
(3)发动机运转是否正常油水应加足。
(4)钢丝绳排列运行是否正常,检查中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和修理,待一切正常后方可作业。
3、起吊前对所吊重物听重量做到心中有数,吊地面30-40公分试刹车正常后才能作业。
4、根据现场地面耐力不足状况,吊物前必须铺垫钢板保持机械平稳。
5、听从指挥人员指挥,做到无人指挥不吊,信号不明不吊,重量不清不吊,物件绑扎不牢不吊。
6、起重机工作前检查尾部的回转周围50cm内无障。
7、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
8、起重机必须置于坚硬而水平的地面上,如地面松软不平时,应采取措施实行整平,起吊时的一切动作要以缓慢速度进行,严禁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收班后,切断机内电源,刹好机器并回转制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