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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01 07:26:06 查看人数:72

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斜井把钩工必须懂得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以及使用性能,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经培训考试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

第2条 运行车辆的倾斜井巷,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把钩工负责监督执行。

第3条凡是倾斜井巷上部车场(或井口)的阻车器或挡车栏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第4条 超过12°的斜井提升,应加装保险绳。

第5条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二、准备工作

第6条把钩工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钩头与钢丝绳的连接)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如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第7条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以及有无其它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如有则要及时处理消除,通知其他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带,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提升。

第8条认真检查设备、材料,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必须稳定。

第9条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第10条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设备、材料等物件应有安全提升措施,方准提升。

第11条斜井运送爆破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首先和信号工联系检查信号装置是否可靠,如信号不清晰或不完好、不可靠,严禁运送。

2.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有木质隔板的车箱内,车箱内部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一层爆破材料,其它类炸药箱可以装在矿车内,但码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边缘,否则严禁运送。

3.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输,否则严禁运送。

4.必须在提升前通知绞车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5.运送爆破材料时,不得同时运送人员和其它设备材料或工具等。

三、摘挂钩操作程序

第12条待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操作,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

第13条把钩工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

3.在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4.在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进行摘挂钩,如甩车场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应站在人行横道一侧进行摘挂钩。

5.摘挂完毕需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运行上方越过,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第14条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时,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第15条挂人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车各部位(特别是人车所带的防坠器)、保险绳、连接装置,确认完好,灵活可靠,然后挂好钢丝绳进行试车。试车时除跟车工外其它人员禁止乘车,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送人员。

第16条斜井提升物料时,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长、超宽时,都不得发开车信号。

第17条特殊设备、材料及长大物件,要严格按照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提升措施作业,采用专用的连接装置,由专人指挥进行提升。

第18条 把钩工在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看是否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t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上部车场(或井口)挡车器或挡车栏,进入躲避洞、信号硐室或安全地带,方准发给信号工开车指令。

第19条 车辆运行时,把钩工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性质,拿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第20条把钩工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带,上部车场(或井口)把钩工还应检查挡车器或挡车栏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以防发生意外。

四、其它规定

第21条倾斜井巷在轨道维护、掉道处理、检修等工作之后,在提升之前,把钩工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有无障碍、隐患、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并且进行一次空车试运行,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第22条串车进出车场,把钩工应做到目接目送,与信号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随时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

第23条在倾斜井巷设置的风门,当车辆通过后,必须能够自动关闭并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防止风流短路,造成意外事故。

第24条上岗期间必须忠于职守,对于不符合提升规定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严禁摘挂钩进行提升作业。

第25条把钩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的有关安全规定。

第2篇 把钩工操作指导规程

1、把钩工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的同志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在工作中坚守岗位,严格按规程操作,认真交接班。

2、把钩工进班后,应先检查封口盘,固定盘木板及各管孔的盖板及其连接点是否完好,麻袋是否需要更换,井盖门铰链是否有问题。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处理好,同时将盘面清扫干净。井口的工具用具清理摆放整齐,班中注意保持整个工作期间各盘面干净整洁。

3、检查监督一切人员,严格按入井制度入井。

4、吊桶升降前,必须稳好罐,罐未稳好,不得通知信号工发点。

5、吊桶装矸或短材料时,必须低于吊桶边澡100m/m,确保提升时不至抛出,且应均衡放置,使吊桶呈直状态,升降长材料时应按专门措施捆紧扎牢,吊桶装矸不符合规定时,把钩工不得通知信号工发点提升,用钩头运送材料或设备时,应由起重工捆扎,得到起重工认可后,才能通知信号工发点。

6、吊桶或设备、材料升降前,井底把钩工通知其他人员尽量避开提升位置,吊桶放至工作面上方后,确认提升位置无人工作时,才能通知信号工发点下落。

7、在工作中,应注意观察大绳、卡子钩头、滑架及吊挂系统的使用情况。发现异状,立即通知信号工打停点,然后汇报处理好,才能继续工作。

8、监督提醒信号工开闭井盖门,当井盖门及盘面孔口打开,且井下有人时,不得清扫盘面。

9、提升与起落吊挂不得同时进行。

10、负责广场照明开关的适时开启或开关闭及大抓电源的送、断电工作。

第3篇 斜井把钩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必须熟悉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和使用性能以及《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和突发情况,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在运行车辆的倾斜井巷,负责监督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第4条倾斜井巷上部车场(或井口)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天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第5条认真监督并检查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第6条对检查出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单独放置,交班时交待清楚,并做明显标志,消除隐患。

第7条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的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第8条忠于职守,对于不符合提升规定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的,严禁提升。

第9条必须严格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10条倾斜井巷在轨道维护、掉道处理、检修等工作之后,提升之前必须眉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并且进行一次空车试运行,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三、操作准备

第11条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钩头与钢丝绳的连接)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打结、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不符合提升要求时严禁提升。

第12条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有无人员工作,如有以上情况,必须待消除隐患和撤离人员后,方可提升。

四、正常操作

第13条认真检查运输的设备或材料的状载情况,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稳定,否则不准提升。

第14条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第15条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的设备、材料等物件,必须有关安全提升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规定进行操作。

第16条运行爆炸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查信号装置 是否可靠。如果信号不清晰或不完好、不可靠,严禁运送。

2、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送。

3、运送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厢内用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

4、必须在提升前通知绞车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5、不得同时运送人员和其他设备、材料或工具等。

第17条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严禁蹬车摘挂钩。

第18条摘挂钩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

3、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4、 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如果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一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时,则应站在人行道一侧。

5、摘挂完毕确需越过串车时,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第19条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职不上的情况,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第20条挂职人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车务部位(特别是人车所带的防坠器)、保险绳、连接时除跟车工外,其他人员禁止乘车,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送人员。

第21条提升物料时,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培育载物料超重、超高、超长、超宽时,都不得发送开车信号。

第22条 特殊设备、材料及长、大物件,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采用专用的连接装置。并由专人指挥进行提升。

第23条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间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确保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了望车辆运行方向有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上部车场(或井口)挡车器(或挡车栏),进入躲避硐、信号硐室或这全地带,方准发出开车指令。

第24条车辆运行时,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性质,拿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第25条串车进出车场,应做到目接目送,与信号工配合,默契做好随时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

五、收尾工作

第26条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带,还应检查挡车器或挡车栏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4篇 斜井把钩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必须熟悉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和使用性能以及《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和突发情况,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在运行车辆的倾斜井巷,负责监督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第4条倾斜井巷上部车场(或井口)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天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第5条认真监督并检查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第6条对检查出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单独放置,交班时交待清楚,并做明显标志,消除隐患。

第7条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的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第8条忠于职守,对于不符合提升规定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的,严禁提升。

第9条必须严格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10条倾斜井巷在轨道维护、掉道处理、检修等工作之后,提升之前必须眉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并且进行一次空车试运行,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三、操作准备

第11条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钩头与钢丝绳的连接)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打结、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不符合提升要求时严禁提升。

第12条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有无人员工作,如有以上情况,必须待消除隐患和撤离人员后,方可提升。

四、正常操作

第13条认真检查运输的设备或材料的状载情况,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稳定,否则不准提升。

第14条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第15条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的设备、材料等物件,必须有关安全提升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规定进行操作。

第16条运行爆炸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查信号装置 是否可靠。如果信号不清晰或不完好、不可靠,严禁运送。

2、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送。

3、运送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厢内用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

4、必须在提升前通知绞车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5、不得同时运送人员和其他设备、材料或工具等。

第17条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严禁蹬车摘挂钩。

第18条摘挂钩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

3、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4、 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如果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一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时,则应站在人行道一侧。

5、摘挂完毕确需越过串车时,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第19条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职不上的情况,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第20条挂职人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车务部位(特别是人车所带的防坠器)、保险绳、连接时除跟车工外,其他人员禁止乘车,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送人员。

第21条提升物料时,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培育载物料超重、超高、超长、超宽时,都不得发送开车信号。

第22条 特殊设备、材料及长、大物件,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采用专用的连接装置。并由专人指挥进行提升。

第23条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间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确保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了望车辆运行方向有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上部车场(或井口)挡车器(或挡车栏),进入躲避硐、信号硐室或这全地带,方准发出开车指令。

第24条车辆运行时,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性质,拿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第25条串车进出车场,应做到目接目送,与信号工配合,默契做好随时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

五、收尾工作

第26条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带,还应检查挡车器或挡车栏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5篇 斜井把钩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 必须熟悉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和使用性能以及《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和突发情况,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在运行车辆的倾斜井巷,负责监督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第4条 倾斜井巷上部车场(或井口)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第5条 认真监督并检查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第6条 对检查出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单独放置,交班时交待清楚,并做明显标志,消除隐患。

第7条 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第8条 忠于职守,对于不符合提升规定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的,严禁提升。

第9条 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运输的有关安全规定。

第10条 倾斜井巷在轨道维护、掉道处理、检修等工作之后,提升之前,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并且进行一次空车试运行,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三、操作准备

第11条 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钩头与钢丝绳的连接)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不符合提升要求时严禁提升。

第12条 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有无人员工作,如有以上情况,必须待消除隐患和撤离人员后,方可提升。

四、正常操作

第13条 认真检查运输的设备或材料的装载情况,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稳定,否则不准提升。

第14条 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第15条 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的设备、材料等物件,必须有安全提升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规定进行操作。

第16条 运送爆炸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检查信号装置是否可靠。如果信号不清晰或不完好、不可靠,

严禁运送。

2. 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送。

3. 运送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厢内用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

4. 必须在提升前通知绞车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5. 不得同时运送人员和其它设备、材料或工具等。

第17条 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严

禁蹬车摘挂钩。

第18条 摘挂钩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 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

3. 单道操作时, 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4. 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如果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时,则应站在人行道一侧。

5. 摘挂完毕确需越过串车时,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第19条 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的情况,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第20条 挂人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车各部位(特别是人车所带的防坠器)、保险绳、连接装置,确认完好、灵活可靠,然后挂好钢丝绳进行试车。试车时除跟车工外,其它人员禁止乘车,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送人员。

第21条 提升物料时,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长、超宽时,都不得发送开车信号。

第22条 特殊设备、材料及长大物件,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技术提升措施作业,采用专用的连接装置,并由专人指挥进行提升。

第23条 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确保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了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上部车场(或井口)挡车器(或挡车栏),进入躲避硐、信号硐室或安全地带,方准发出开车指令。

第24条 车辆运行时,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或

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性质,拿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第25条 串车进出车场,应做到目接目送,与信号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随时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

五、收尾工作

第26条 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带,还应检查挡车器或挡车栏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6篇 斜坡信号把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斜坡信号把钩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开车,开车不行人,开车不作业’’的规定。串车提升时严禁蹬钩。

3、斜坡绞车处、坡头、坡底及各偏口都必须安装联络声光信号和声光报警信号。联络信号必须安装在躲避洞内或其它安全地方,行车报警声光信号要安装在巷道明显处。

4、斜坡坡头、坡底、各车场及偏口必须安装挡车装置上部水平车场必须按设自动复位阻车器,在变坡点下略大于一串车长度的地方必须设置挡车装置,各种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只有放车时方可打开,挡车装置必须牢固可靠、灵活好用。

5、斜坡中段必须安装超速挡(为常开式),必须保证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6、斜坡坡头、坡底、各车场及偏口应设信号硐室或躲避洞,硐室内严禁堆放杂物。

7、用作提升连接装置的多联环、三联环、罐橛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使用材料车时,可用40吨大链配锚兰m20螺栓螺母联合固定方式连接。

8、斜坡提升联络信号规定为:一声停车、二声回车、三声提升、四声慢回车、五声慢提升。

9、斜坡行人联络信号规定:连续五次短钟一次长钟(简称五短一长钟);行人完毕信号为:连续三次短钟一次长钟(简称三短一长钟)。

10、信号把钩工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行走轨道坡,有权向安检科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工作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1、信号把钩工上岗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2、每班作业前都要派专人对斜坡的巷道情况,轨道情况全面检查一遍,巷道顶部和两帮是否有冒落和片邦的迹象,道心有无障碍物,地滚是否转动灵活,轨道是否有超宽、过窄、浮枕现象,道岔是否密贴。

3、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杂物、积水、淤泥是否严重,安全间隙是否足够。联络声光信号、行车声光报警信号、防跑车装置是否完好、齐全、灵活好用。

4、检查提升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卡子的固定情况,主钢丝绳钩头的卡子不少于5付,保险绳卡子不少于4付,卡子规格必须与绳相符,必须上紧上牢,卡子间距为250毫米。

5、检查距钩头15米以内钢丝绳的断丝、磨损、锈蚀情况以及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

三、摘挂勾操作规定

1、必须等罐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操作,严禁车未停稳摘挂勾。

2、应站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

3、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4、在单股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5、在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轨道之间进行摘挂钩如车场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时,应站在人行横道一侧进行摘挂钩。

6、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时,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稳妥处理。

7、必须按规定数量挂罐,严禁多挂罐。

8、矿车、材料车钩头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标准联环、罐橛或规定的大链锚兰、螺丝。严禁用它物代替。 9、摘挂完毕需要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运行上方越过,严禁从两车之间穿越。

10、装载物高超过1.6米、宽超过1.2米或装载物料重心不稳、不平衡、捆绑不牢固,都严禁提升。

11、平坡头向下回罐时,把钩工要与绞车司机密切配合,推罐时,绳不能太松,余绳不得超过0.3米,防止过多放绳造成断绳事故。

12、斜坡罐车运行期间,不准进行摘挂钩操作或其它作业,人员必须进入躲避峒。

四、收、发信号操作规定

1、信号把钩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进行工作联系。

2、信号工发出的信号必须清晰、准确、及时无误。

3、详细检查好提升物料的数量符合要求,联接方式符合规定,上好保险绳,将红灯挂在运行方向车辆的前端,确认安全无误后,打开挡车装置,待所有人员都进入躲避峒或安全地带,方可发开车信号。

4、信号发出后,发现运行方向与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重新发信号。

5、车辆运行时,应做到目接目送,要密切注视车辆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或事故,要立即发送停车信号,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6、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必须用电话或回点等方式,查明原因并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

7、信号发出后要担任警戒工作,禁止行人,把好安全关。

五、其它规定

1、长超过5米、宽超过1.2米、高超过1.6米的材料及特殊设备为大件,运送时要严格按照矿领导批准的安全提升措施作业。

2、在处理落道事故时,要严格执行上道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斜坡班长或组长必须亲自组织指挥,确定上道方案,通知绞车司机密切配合,信号联络要畅通及时,如落道地点距就近的固定信号处较远,可用口哨传递,相距最多不得超过30米,口哨联系必须与打点信号联系规定的内容一致。人员必须站在串车两侧的上方,掩好罐车,打好戗柱,检查连接装置,严禁行人及其他人员在巷道内同时进行任何工作。

第7篇 把钩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检查

每班交班后(或班中生产间隙时间)必须进行以下检查:

1、上、下磨盘轨道、斜坡轨道是否良好。

2、道岔、地、立滚应完好、灵活可靠。

3、绳钩无损坏,连接绳钩10公尺内的钢丝绳磨损,断丝不超过规定。

4、阻车器完整、灵活、可靠。

5、信号装置无损坏。检查出不合格的,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绳钩、钢丝绳、道岔、阻车器、信号装置若有损坏,要立即停车处理。

(二)提升前的准备

1、检查矿车的连接装置、鸭嘴、车床、销、环不应有破裂,磨损度不超过规定,车轮无吊滚。不合格的矿车要送出,并用粉笔标明。

2、各种车辆的上、下车数应按照斜坡的提升能力规定组车。挂钩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不得用其它任何物品代替销、环连接矿车。

3、升、降大型物料、设备必须制定特殊措施,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

4、斜坡轨道和巷道经检修及清理后,要先试一次空车。

(三)提升

1、将矿车或已经组接好的串车持好绳钩,再打开阻车器,发送开车信号。将车推至坡口,开车提升或下放。上列顺序不许改变。并严格做好以下四点:

(1)连接好的矿车,挂钩前要复查有无漏连、多连或连接不牢。

(2)阻车器要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手动式的,在车辆过后要立即关闭。

(3)下坡口或甩道把钩工向上坡口发送信号,上坡口把钩工才能向绞车房发送信号。信号不明要重新问点,在充分弄清后才能向绞车房发信号。

(4)车辆进入斜坡后,上、下坡口各要留一人在坡口(下坡口要在躲身洞内)观察车辆运行情况,发现矿车掉道,应立即发送停车信号。

2、斜坡上发生跑车事故,要采取安全的办法抬车。车复轨后经过检查,车辆轨道都无大的损坏时,才能发信号开车。

3、严禁用绞车钢丝绳带平巷的串车至坡口。

4、把钩工要精力集中,只能在车辆全部通过上坡口阻车器后,并到达接钩位置时,才能摘钩。阻车器未关闭时,不准摘钩。摘钩时必须站在道外,摘钩后要及时将钩环和钢丝绳甩出道外,防止被矿车压伤。

第8篇 采区信号把钩工作业操作规程

1.斜巷运输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 的规定。

2.严禁用矿车运送人员,严禁扒、蹬、跳车。

3.严禁他人代替发送信号。

4.严禁用空钩头拖拉钢轨等物料,拉空钩头时必须有专人牵引,并通知绞车司机低速运行。

5.严禁用其他物品代替连接装置。

6.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的车辆时,必须有经批准的特殊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要求操作。

7.对检查出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单独放置,交班时交待清楚,并做明显标志,消除隐患。

8.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9.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挡车装置、连接装置、提升钢丝绳、钩头25 米以内的质量、信号设施、道岔及其他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或符合标准,不符合提升运输要求时严禁提升运输。

10.详细检查岗位范围内有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有无其他人员在提升区段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

11.认真检查车辆装载和组列情况,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12.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严禁蹬车摘挂钩。

13.每次挂钩完毕后,必须对列车组列、装载、连接装置、保险绳等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开车后要目送车辆运行,并正确使用挡车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发出紧急停车信号。

14.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进入斜坡时,必须停车检查连接固定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

15.摘挂钩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 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 毫米左右。

(3) 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4) 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如果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时,则应站在人行道一侧。

(5) 摘挂完毕确需越过串车时,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16.发送信号时应站立在信号硐室内或安全地点,手按信号发送器,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发送紧急停车信号。

17.提升物料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或连接不良时,都不得发送开车信号。

18.车辆脱轨时,要组织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轨,严禁信号把钩工个人复轨。

19.连续牵引车把钩操作除执行上述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以下定:

(1) 张紧器前方及独头车场尽头的挡车器始终处于关闭状态。尾轮前后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车辆通过时方准打开。

(2) 牵引车需拉车运行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拉车。拉车运行用的绳扣固定于钢丝绳上,绳卡数量不少于2 个,正向卡绳,不得反向卡绳固定,防止伤绳。

(3) 上岗后,主机车场及尾轮处把钩工负责检查就近的挡车装置、牵引车上两绳端头固定、储绳滚筒余绳盘绕及滚筒闭锁、保险绳、道岔和钢丝绳绳槽以及插销、三环等各种工具、设施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对于安设有防断绳跑车阻车爪的牵引车,还应检查阻车爪的位置是否合适及固定销是否抽出,如发现问题必须处理完成后,方可运行。

(4) 尾轮处把钩工负责运输沿线的检查,包括沿线的轨道质量、钢丝绳是否有压伤、断丝超限、接头抽丝、绳径明显变细、有无严重磨绳的地方,压绳轮及托绳轮完好情况,顶板完好情况,有无障碍或影响安全运行的不安全隐患,有无其他人员工作。只有在确认工作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符合运行要求后,方可联系信号工发出开车指令。

(5) 摘挂钩操作时:

①通知信号工调整牵引车位置,将牵引车停在张紧器前方,距离道岔尖距离不小于4 米(在尾轮处将牵引车停在距离尾轮不小于5 米的位置)。牵引车停稳后方可进行连车作业。

②将道岔扳到曲线位置,然后将待运输车辆利用小绞车或人力推过道岔,过道岔时必须提前将钢丝绳主、副绳压入道岔绳槽。严禁车辆轧绳。

③待运输车辆最后一辆车轮通过道岔岔尖停稳后,将道岔扳到直线位置,把钩工躲到安全地点,通知信号工移动牵引车,将牵引车调整到适当位置,待牵引车及运输车辆停稳后再进行挂钩作业。

④运送重量超过10 吨的物料时,为防止运输过程中车辆在巷道起伏剧烈处前后窜动出现掉道,可以在运输车辆的前端1 米左右的位置利用钢丝绳绳卡制作绳扣,将运输车辆前端头与绳扣用手动葫芦拉紧,变顶车运行为拉车运行。

⑤挂顺槽连续牵引车人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车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确认完好、灵活可靠,然后才可以进行试车。试车时除跟车工外,其他人员禁止乘车。试车时要测试通讯系统及遥控控制紧急停车系统。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送人员。

⑥停车时,先摘除保险绳,再摘除连接三环。如采用手动葫芦连车,必须先摘除手动葫芦。如连接环太紧、摘钩困难时,可以联系点动绞车,将连接环放松,点动绞车时把钩工必须躲在安全地点。

⑦在主机车场处,移动牵引车,离开道岔,超过警冲标位置。将道岔扳到曲线位置,再将运输车辆逐辆推出车场,过道岔曲轨时必须提前将钢丝绳压入绳槽,防止轧绳。在尾轮直线段处,将尾轮处阻车器打开后,逐辆推出运输车辆,然后关闭尾轮处阻车器。

20.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对安全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后,认真填写有关记录,进行现场交接班。

第9篇 斜井把钩工作业操作规程

1、进入岗位后,首先要详细检查防跑车保护装置、连接环、保险钩和绳套等是否安全可靠。并检查绳套前15米以内的钢丝绳有无打结、压伤、断丝等不安全隐患。发现有不符合提升要求的,严禁挂车提升。

2、把钩工在操作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3、认真检查所有设备,材料捆绑情况,必须保证牢固可靠。

4、运送爆破器材时首先与信号工或绞车司机联系检查信号装置,如信号不清晰或不完好,严禁随意运送。

5、运送火药和导爆管必须分开运输,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边缘,否则严禁运送。

6、运送爆破器材时,须提前通知提升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7、把钩工严禁站在道心内,必须站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并要与变坡点相距2米以上距离。

8、把钩摘挂时,如遇到摘不下来情况,严禁继续摘钩作业,应及时将钢丝绳用铁钩拉离钢轨外侧,以防碾压、硌伤。

9、挂人车时,首先应检查人车防跑车装置、保险绳、连接环绳套完好情况,并进行空跑试车,确认安全后,方可运送人员。

10、斜井吊运特殊设备、材料及较大物件,要严格按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提升措施操作,采用专用的连接装置,由专人指挥。

11、经常检查车辆各部位,保险装置、连接装置等完好状况,检查阻车脚挡是否挡上,如法相有异常状况必须及时处理。

12、车辆运行信号发出后,沿脉监视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的事故,及时发出停车信号,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3、工作完毕,必须将钢丝绳、保险钩、连环绳索套等放置于轨道外的安全地带,阻车脚挡(阻车器)要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14、把钩工上岗期间必须忠于职守,对不符合提升规定要求及违反操作规程的,严禁进行提升作业。

15、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的有关安全规定。

第10篇 把钩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把钩工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提升信号、声光信号齐全,通讯设备可靠。

3、检查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不得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如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4、认真检查井巷内确认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安全隐患,以及有无其它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

5、认真检查设备、材料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必须稳定。

6、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应符合规定。

7、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设备、材料等物件应有专项提升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提升。

8、斜井运送爆破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首先检查信号装置是否可靠,如信号不清晰或信号装置不完好、不可靠,严禁运送。

(2)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车箱内,车箱内部铺有胶板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一层爆炸材料,如检查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拒绝运送。

(3)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运输,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边缘。

(4)运输前必须通知提升机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m/s。

(5)运送爆破材料时,不得同时运送人员和其他设备材料或工具。

二、摘挂钩操作程序

1、把钩工在列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操作,严禁车未停稳摘挂钩;

2、把钩工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站在道中心,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两车滑动碰伤身体。

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mm左右进行摘挂钩。

(2)在单道操作时,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3)在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进行摘挂钩,如甩车场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要求,应站在人行横道一侧进行摘挂钩。

(4)摘挂完毕需穿过串车时,必需从车辆运行上方行走,严禁从两车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通行。

(5)把钩工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或挂不上时,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6)挂人车时,首先应检查人车各部位,特别是人车所带的防坠器、保险绳、联接装置确认完好,灵活可靠,然后挂好钢丝绳进行试车。试车时除跟车工外,其它员禁止乘车,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送人员。

3、运输物件时,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长、超宽时,都不得发开车信号。

4、运输特殊设备、材料及大物件时,要严格按照安全提升技术措施作业,采用专用的连接装置,由专人指挥进行提升。

5、把钩工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查看是否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看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上部车场(或矿)挡车器或挡车栏,进入躲避硐室、信号硐室或安全地带,方准发给信号工开车指令。

6、车辆运行时,把钩工要严格注视车辆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原因,立即进行处理。

7、把钩工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现场。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带,上部车场(或矿)把钩工还应检查挡车栏或挡车器应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以防发生意外。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倾斜井巷在轨道维护、掉道处理、检修等工作后,把钩工在提升前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有无障碍、隐患、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并且进行一次空车试运行,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2、串车进出车场,把钩工应做到目接目送,与信号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随时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

3、在倾斜井巷设置的风门,当车辆通过后,必须能够自动关闭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防止风流短路。

4、把钩工上岗期间必须有忠于职守,对于不符合要求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的,严禁摘挂钩进行提升作业。

5、把钩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提升的有关安全规定。

第11篇 小绞车司机、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小绞车(运料小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三懂”(懂构造、懂性能、懂基本原理)、“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维护、会处理故障),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

第2条运料小绞车必须使用双向电铃信号或无声信号装置,信号要灵敏可靠,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联系信号规定如下:

一次长铃――停车;

连续二次铃――开车;

连续三次铃――倒车松绳;

连续乱铃――掉道或有事。

第3条 所有电缆线不许明接,防爆铃盒、开关和按钮不准随意打开,出现问题由电工停电进行处理。

第4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及时停车。

第5条 严格遵守“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不禁跟车或蹬钩上、下车。

第6条 把钩工必须待车停稳按规定车数挂车和摘钩。

二、 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7条 准备:

工具:钳子、扳手、长柄铁钩等;

配件:油壶、螺钉等。

第8条检查与处理。

1、绞车附近的顶、帮支护应牢固可靠,巷道内无影响绞车运行的杂物堆积。

2、打压、戗柱的绞车,其压、戗柱要牢固有劲。固定底座的绞车,地脚螺钉必须紧固可靠;

3、绞车突出部位距轨道侧不小于0.5米;

4、开关应上架摆放稳当,电缆要悬挂整齐,操作按钮要安装在操作方便及不受碰撞处;

5、绞车各部件、螺栓、垫圈、护罩等要紧固齐全,制动闸和离合闸要灵活好用;

6、绞车的减速器和轴承油量要充足、不漏油,油质必须合格;

7、信号要灵敏可靠,并符合完好要求;

8、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要牢固可靠,排绳要整齐,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不允许超过原钢丝绳总断面积的5%;

9、地滚和立滚要固定牢固,转动灵活;

10、挡车装置应牢固可靠,使用灵活,并符合有关要求;

11、钢丝绳钩和保险绳钩绳卡和绳皮要齐全牢固,两绳卡之间距离要符合规定;

12、道岔和岔尖必须搬动灵活和符合质量要求。

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自己无法处理,要及时汇报班、组长,进行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9条车辆掉道的处理。

1、及时停车并将钢丝绳绷紧;

2、由上把钩工到车辆的上方,观察和了解现场情况,下把钩工负责禁止行人通过;

3、靠近车辆下侧打两根斜撑木,撑木必须使用φ0.18米以上的优质木头,用木楔打紧背牢;

4、将车辆后车辆用木楔背好;

5、用千斤顶将前车轮顶起并超过轨道高度;

6、人员站在车辆的上方斜侧,用撬棍将前轮撬上轨道;

7、将前车轮用木楔背好;

8、人员站在车辆的侧面,用千斤顶将后车辆顶起并超过轨道高度;

9、用插棍将后车轮插上轨道;

10、检查轨道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11、用锤打掉车辆下方两根撑木;

12、清理车辆周围撑木、工具等,人员往上撤离至安全地点方可正常操作。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10条拉车时的操作。

1、当听到拉车信号后,及时打“回头铃”(拉车信号);

2、松开制动闸和离合闸,按起动按钮;

3、轻压离合闸,使车轮慢慢起动后再将离合闸压下;

4、听到停车信号后,慢松离合器,同时将制动闸压下,将停止按钮。

第11条松车时的操作。

1、当听到松车信号后,及时打“回头铃”(松车信号);

2、松开离合闸,压下制动闸,按起动按钮;

3、慢松制动闸,均匀松车;

4、听到停车信号后,将制动闸压下,同时按停止按钮。

第12条注意事项。

1、没有深度指示器的小绞车,应在钢丝绳和滚筒上做出指示记号,以便及时减速及停车;

2、绞车在运转中,司机应经常注意电机和机械的响声,如声音不正常或有特殊的震动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原因;

3、钢丝绳在滚筒上缠绕时,应按顺序排列,最外层距滚筒边缘的高度,至少应为绳径的2.5倍。底绳在滚筒上弹绕,不得少于3圈。

4、绞车运行中,严禁用手或脚直接拨动钢丝绳和检查机器的传动部分,检查绞车轴承的温升和油量时必须停车;

5、空重车不准在坡上吊钩停放,中途需要装卸时,应相互联系好以后进行,但严禁摘钩,车的下方应打好撑木,司机要压好制动闸,车辆下方不得有人;

第12篇 斜巷把钩工操作规程

一、接班上岗后,必须对所用的工具、材料、设备和安全设施作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回报。

二、负责对挂钩工挂好的每一钩的矿车、连接装置和保险绳、钩头的连挂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无误。

三、下口把钩工必须严格按照主钩提升,必须进入主轨道,副钩提升必须进入副轨道的规定,正确使用分道搬道器。

四、下放车辆时,上口把钩工必须向绞车司机明确下放水平,然后用信号与下口及各水平把钩工联系好。方可向绞车司机发开车信号,这时才能允许推车下放,并负责打开安全门。

五、提升车辆时,必须由下口及各水平把钩工向上口把钩工发开车信号,上口把钩工回发信号后,同时向绞车司机发出开车信号。

六、下口及各水平把钩工必须在所有的人员进入躲避硐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在开车信号发出后和在提升或下放车辆停稳之前,严禁任何人走出躲避硐。

七、在提升运行中,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发现有异常或危险情况时,立即发出停车信号。

八、当车辆进入规定的停车位置时,把钩工必须及时准确地发出停车信号。待车辆完全停稳后,方可允许进行正常的摘钩和挂钩操作。

九、在处理掉道等事故和其它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所制定的安全措施工作。

十、绞车运行中,安全门和阻车器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十一、下放特殊物料,严格按制订的安全措施进行操作。

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一、一般规定第1条 斜井把钩工必须懂得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以及使用性能,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经培训考试合格发证后,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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