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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钩工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03 08:46:01 查看人数:96

把钩工操作规程

第1篇 把钩工操作规程

1、把钩工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的同志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在工作中坚守岗位,严格按规程操作,认真交接班。

2、把钩工进班后,应先检查封口盘,固定盘木板及各管孔的盖板及其连接点是否完好,麻袋是否需要更换,井盖门铰链是否有问题。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处理好,同时将盘面清扫干净。井口的工具用具清理摆放整齐,班中注意保持整个工作期间各盘面干净整洁。

3、检查监督一切人员,严格按入井制度入井。

4、吊桶升降前,必须稳好罐,罐未稳好,不得通知信号工发点。

5、吊桶装矸或短材料时,必须低于吊桶边澡100m/m,确保提升时不至抛出,且应均衡放置,使吊桶呈直状态,升降长材料时应按专门措施捆紧扎牢,吊桶装矸不符合规定时,把钩工不得通知信号工发点提升,用钩头运送材料或设备时,应由起重工捆扎,得到起重工认可后,才能通知信号工发点。

6、吊桶或设备、材料升降前,井底把钩工通知其他人员尽量避开提升位置,吊桶放至工作面上方后,确认提升位置无人工作时,才能通知信号工发点下落。

7、在工作中,应注意观察大绳、卡子钩头、滑架及吊挂系统的使用情况。发现异状,立即通知信号工打停点,然后汇报处理好,才能继续工作。

8、监督提醒信号工开闭井盖门,当井盖门及盘面孔口打开,且井下有人时,不得清扫盘面。

9、提升与起落吊挂不得同时进行。

10、负责广场照明开关的适时开启或开关闭及大抓电源的送、断电工作。

第2篇 斜井把钩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必须熟悉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和使用性能以及《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和突发情况,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在运行车辆的倾斜井巷,负责监督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第4条倾斜井巷上部车场(或井口)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天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第5条认真监督并检查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第6条对检查出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单独放置,交班时交待清楚,并做明显标志,消除隐患。

第7条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的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第8条忠于职守,对于不符合提升规定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的,严禁提升。

第9条必须严格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10条倾斜井巷在轨道维护、掉道处理、检修等工作之后,提升之前必须眉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并且进行一次空车试运行,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三、操作准备

第11条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钩头与钢丝绳的连接)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打结、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不符合提升要求时严禁提升。

第12条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有无人员工作,如有以上情况,必须待消除隐患和撤离人员后,方可提升。

四、正常操作

第13条认真检查运输的设备或材料的状载情况,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稳定,否则不准提升。

第14条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第15条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的设备、材料等物件,必须有关安全提升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规定进行操作。

第16条运行爆炸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查信号装置 是否可靠。如果信号不清晰或不完好、不可靠,严禁运送。

2、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送。

3、运送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厢内用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

4、必须在提升前通知绞车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5、不得同时运送人员和其他设备、材料或工具等。

第17条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严禁蹬车摘挂钩。

第18条摘挂钩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

3、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4、 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如果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一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时,则应站在人行道一侧。

5、摘挂完毕确需越过串车时,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第19条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职不上的情况,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第20条挂职人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车务部位(特别是人车所带的防坠器)、保险绳、连接时除跟车工外,其他人员禁止乘车,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送人员。

第21条提升物料时,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培育载物料超重、超高、超长、超宽时,都不得发送开车信号。

第22条 特殊设备、材料及长、大物件,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采用专用的连接装置。并由专人指挥进行提升。

第23条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间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确保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了望车辆运行方向有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上部车场(或井口)挡车器(或挡车栏),进入躲避硐、信号硐室或这全地带,方准发出开车指令。

第24条车辆运行时,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性质,拿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第25条串车进出车场,应做到目接目送,与信号工配合,默契做好随时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

五、收尾工作

第26条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带,还应检查挡车器或挡车栏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3篇 小绞车司机、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小绞车(运料小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三懂”(懂构造、懂性能、懂基本原理)、“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维护、会处理故障),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

第2条运料小绞车必须使用双向电铃信号或无声信号装置,信号要灵敏可靠,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联系信号规定如下:

一次长铃――停车;

连续二次铃――开车;

连续三次铃――倒车松绳;

连续乱铃――掉道或有事。

第3条 所有电缆线不许明接,防爆铃盒、开关和按钮不准随意打开,出现问题由电工停电进行处理。

第4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及时停车。

第5条 严格遵守“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不禁跟车或蹬钩上、下车。

第6条 把钩工必须待车停稳按规定车数挂车和摘钩。

二、 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7条 准备:

工具:钳子、扳手、长柄铁钩等;

配件:油壶、螺钉等。

第8条检查与处理。

1、绞车附近的顶、帮支护应牢固可靠,巷道内无影响绞车运行的杂物堆积。

2、打压、戗柱的绞车,其压、戗柱要牢固有劲。固定底座的绞车,地脚螺钉必须紧固可靠;

3、绞车突出部位距轨道侧不小于0.5米;

4、开关应上架摆放稳当,电缆要悬挂整齐,操作按钮要安装在操作方便及不受碰撞处;

5、绞车各部件、螺栓、垫圈、护罩等要紧固齐全,制动闸和离合闸要灵活好用;

6、绞车的减速器和轴承油量要充足、不漏油,油质必须合格;

7、信号要灵敏可靠,并符合完好要求;

8、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要牢固可靠,排绳要整齐,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不允许超过原钢丝绳总断面积的5%;

9、地滚和立滚要固定牢固,转动灵活;

10、挡车装置应牢固可靠,使用灵活,并符合有关要求;

11、钢丝绳钩和保险绳钩绳卡和绳皮要齐全牢固,两绳卡之间距离要符合规定;

12、道岔和岔尖必须搬动灵活和符合质量要求。

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自己无法处理,要及时汇报班、组长,进行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9条车辆掉道的处理。

1、及时停车并将钢丝绳绷紧;

2、由上把钩工到车辆的上方,观察和了解现场情况,下把钩工负责禁止行人通过;

3、靠近车辆下侧打两根斜撑木,撑木必须使用φ0.18米以上的优质木头,用木楔打紧背牢;

4、将车辆后车辆用木楔背好;

5、用千斤顶将前车轮顶起并超过轨道高度;

6、人员站在车辆的上方斜侧,用撬棍将前轮撬上轨道;

7、将前车轮用木楔背好;

8、人员站在车辆的侧面,用千斤顶将后车辆顶起并超过轨道高度;

9、用插棍将后车轮插上轨道;

10、检查轨道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11、用锤打掉车辆下方两根撑木;

12、清理车辆周围撑木、工具等,人员往上撤离至安全地点方可正常操作。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10条拉车时的操作。

1、当听到拉车信号后,及时打“回头铃”(拉车信号);

2、松开制动闸和离合闸,按起动按钮;

3、轻压离合闸,使车轮慢慢起动后再将离合闸压下;

4、听到停车信号后,慢松离合器,同时将制动闸压下,将停止按钮。

第11条松车时的操作。

1、当听到松车信号后,及时打“回头铃”(松车信号);

2、松开离合闸,压下制动闸,按起动按钮;

3、慢松制动闸,均匀松车;

4、听到停车信号后,将制动闸压下,同时按停止按钮。

第12条注意事项。

1、没有深度指示器的小绞车,应在钢丝绳和滚筒上做出指示记号,以便及时减速及停车;

2、绞车在运转中,司机应经常注意电机和机械的响声,如声音不正常或有特殊的震动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原因;

3、钢丝绳在滚筒上缠绕时,应按顺序排列,最外层距滚筒边缘的高度,至少应为绳径的2.5倍。底绳在滚筒上弹绕,不得少于3圈。

4、绞车运行中,严禁用手或脚直接拨动钢丝绳和检查机器的传动部分,检查绞车轴承的温升和油量时必须停车;

5、空重车不准在坡上吊钩停放,中途需要装卸时,应相互联系好以后进行,但严禁摘钩,车的下方应打好撑木,司机要压好制动闸,车辆下方不得有人;

第4篇 工作面把钩工操作规程

1起落吊桶时,把钩工应面向吊桶站在空间较大处,用双手稳罐,待罐停稳检查货物装载是否符合规定,桶底是否干净。

2摘挂钩时,待吊桶座底后,一手握住防脱环手柄,一手握住钩头中部外侧,随钩头起落开闭防脱器进行摘挂钩。

3利用升降移动吊桶时,必须用绳系住吊桶下环,与其他人员配合拉绳移动,不准人推,人员不准站在双吊桶之间。

4严格检查一次乘罐升井人数,保险绳佩带、栓点情况和站立姿势等是否符合规程规定,不经检查不准发出提升信号。

5卸长料时,人要站在吊桶容器上缘,一手扶钩头联轴节,一手检绳卸料,并有人接料,不准乱扔。

6工作时,必须与井下信号工密切配合。

第5篇 斜坡信号把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斜坡信号把钩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开车,开车不行人,开车不作业’’的规定。串车提升时严禁蹬钩。

3、斜坡绞车处、坡头、坡底及各偏口都必须安装联络声光信号和声光报警信号。联络信号必须安装在躲避洞内或其它安全地方,行车报警声光信号要安装在巷道明显处。

4、斜坡坡头、坡底、各车场及偏口必须安装挡车装置上部水平车场必须按设自动复位阻车器,在变坡点下略大于一串车长度的地方必须设置挡车装置,各种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只有放车时方可打开,挡车装置必须牢固可靠、灵活好用。

5、斜坡中段必须安装超速挡(为常开式),必须保证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6、斜坡坡头、坡底、各车场及偏口应设信号硐室或躲避洞,硐室内严禁堆放杂物。

7、用作提升连接装置的多联环、三联环、罐橛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使用材料车时,可用40吨大链配锚兰m20螺栓螺母联合固定方式连接。

8、斜坡提升联络信号规定为:一声停车、二声回车、三声提升、四声慢回车、五声慢提升。

9、斜坡行人联络信号规定:连续五次短钟一次长钟(简称五短一长钟);行人完毕信号为:连续三次短钟一次长钟(简称三短一长钟)。

10、信号把钩工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行走轨道坡,有权向安检科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工作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1、信号把钩工上岗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2、每班作业前都要派专人对斜坡的巷道情况,轨道情况全面检查一遍,巷道顶部和两帮是否有冒落和片邦的迹象,道心有无障碍物,地滚是否转动灵活,轨道是否有超宽、过窄、浮枕现象,道岔是否密贴。

3、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杂物、积水、淤泥是否严重,安全间隙是否足够。联络声光信号、行车声光报警信号、防跑车装置是否完好、齐全、灵活好用。

4、检查提升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卡子的固定情况,主钢丝绳钩头的卡子不少于5付,保险绳卡子不少于4付,卡子规格必须与绳相符,必须上紧上牢,卡子间距为250毫米。

5、检查距钩头15米以内钢丝绳的断丝、磨损、锈蚀情况以及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

三、摘挂勾操作规定

1、必须等罐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操作,严禁车未停稳摘挂勾。

2、应站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

3、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4、在单股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5、在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轨道之间进行摘挂钩如车场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时,应站在人行横道一侧进行摘挂钩。

6、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时,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稳妥处理。

7、必须按规定数量挂罐,严禁多挂罐。

8、矿车、材料车钩头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标准联环、罐橛或规定的大链锚兰、螺丝。严禁用它物代替。 9、摘挂完毕需要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运行上方越过,严禁从两车之间穿越。

10、装载物高超过1.6米、宽超过1.2米或装载物料重心不稳、不平衡、捆绑不牢固,都严禁提升。

11、平坡头向下回罐时,把钩工要与绞车司机密切配合,推罐时,绳不能太松,余绳不得超过0.3米,防止过多放绳造成断绳事故。

12、斜坡罐车运行期间,不准进行摘挂钩操作或其它作业,人员必须进入躲避峒。

四、收、发信号操作规定

1、信号把钩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进行工作联系。

2、信号工发出的信号必须清晰、准确、及时无误。

3、详细检查好提升物料的数量符合要求,联接方式符合规定,上好保险绳,将红灯挂在运行方向车辆的前端,确认安全无误后,打开挡车装置,待所有人员都进入躲避峒或安全地带,方可发开车信号。

4、信号发出后,发现运行方向与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重新发信号。

5、车辆运行时,应做到目接目送,要密切注视车辆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或事故,要立即发送停车信号,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6、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必须用电话或回点等方式,查明原因并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

7、信号发出后要担任警戒工作,禁止行人,把好安全关。

五、其它规定

1、长超过5米、宽超过1.2米、高超过1.6米的材料及特殊设备为大件,运送时要严格按照矿领导批准的安全提升措施作业。

2、在处理落道事故时,要严格执行上道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斜坡班长或组长必须亲自组织指挥,确定上道方案,通知绞车司机密切配合,信号联络要畅通及时,如落道地点距就近的固定信号处较远,可用口哨传递,相距最多不得超过30米,口哨联系必须与打点信号联系规定的内容一致。人员必须站在串车两侧的上方,掩好罐车,打好戗柱,检查连接装置,严禁行人及其他人员在巷道内同时进行任何工作。

第6篇 把钩工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把钩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把钩工在提升机运行期间必须集中精力,随时注视指示信号、连接装置、矿车、钢丝绳等设施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3、井口棚内不准有闲人逗留,井口把钩工有责任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井底严禁任何人在提升过程中在井底作业。

4、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交清本班安全情况和机器运转情况,接班者要检查所有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确认一切正常,方可开始工作。

二、提升物料:

1、把钩工操作程序:

(1)矿车停稳后,摘取钢绳连接;

(2)出车方向的撞罐工打开罐内挡车闸、拉出矿车;

(3)进车方向的把钩工扳开阻车器,将矿车放出推入井筒,关闭挡车闸;

(4)经检查无误,向信号工发出“可以开车”的信号。

2、使用平板车和特殊型专用车升降物料时,须遵守:

(1)不准超重、超长、超高、超宽;

(2)装车物料必须稳固,不偏载,捆绑牢固;

3、升降爆破材料时,应事先与提升机司机联系好后才准装车,爆破材料严禁在井口和井底附近存放。

第7篇 采区信号把钩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 必须掌握所在工作地点的提升运输线路及巷道技术参数,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和所使用车辆、挡车设施、信号设施的性能,清楚列车组列方法和连接装置的选择使用规定,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斜巷运输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第4条 严禁用矿车运送人员,严禁扒、蹬、跳车。

第5条 严禁他人代替发送信号。

第6条 严禁用空钩头拖拉钢轨等物料,拉空钩头时必须有专人牵引,并通知绞车司机低速运行。

第7条 严禁用其它物品代替连接装置。

第8条 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的车辆时,必须有经批准的特殊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要求操作。

第9条 对检查出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单独放置,交班时交待清楚,并做明显标志,消除隐患。

第10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操作准备

第11条 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挡车装置、连接装置、提升钢丝绳、钩头25米以内的质量、信号设施、道岔及其它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或符合标准,不符合提升运输要求时严禁提升运输。

第12条 详细检查岗位范围内有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

全隐患,有无其他人员在提升区段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

第13条 认真检查车辆装载和组列情况,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

求。

四、正常操作

第14条 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严禁蹬车摘挂钩。

第15条 每次挂钩完毕后,必须首先对列车组列、装载、连接装置、保险绳等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开车后要目送车辆运行,并正确使用挡车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发出紧急停车信号。

第16条 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进入斜坡时,必须停车检查连接固定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

第17条 摘挂钩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

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 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

3. 单道操作时, 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4. 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如果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时,则应站在人行道一侧。

5. 摘挂完毕确需越过串车时,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第18条 发送信号时应站立在信号硐室内或安全地点,手按信号发送器,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发送紧急停车信号。

第19条 提升物料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或连接不良时,都不

得发送开车信号。

第20条 车辆脱轨时,要组织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轨,严

禁信号把钩工个人复轨。

第21条 连续牵引车把钩操作除执行上述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张紧器前方及独头车场尽头的挡车器始终处于关闭状态。尾轮前后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车辆通过时,方准打开。

2. 牵引车需拉车运行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拉车。拉车运行用的绳扣固定于钢丝绳上,绳卡数量不少于2个,正向卡绳,不得反向卡绳固定,防止伤绳。

3. 上岗后,主机车场及尾轮车场处把钩工负责检查就近的挡车装置、牵引车上两绳端头固定、储绳滚筒余绳盘绕及滚筒闭锁、保险绳、道岔和钢丝绳绳槽以及插销、三环等各种工具、设施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对于安设有防断绳跑车阻车爪的牵引车,还应检查阻车爪的位置是否合适及固定销是否抽出,如发现问题必须处理完成后,方可运行。

4. 尾轮处把钩工负责运输沿线的检查,包括沿线的轨道质量、钢丝绳是否有压伤、断丝超限、接头抽丝、绳径明显变细、有无严重磨绳的地方,压绳轮及托绳轮完好情况,顶板完好情况,有无障碍或影响安全运行的不安全隐患,有无其它人员进行工作。只有在确认工作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符合运行要求后,方可联系信号工发出开车指令。

5. 摘挂钩操作时:

⑴ 通知信号工调整牵引车位置,将牵引车停在张紧器前方,距离道岔尖距离不小于4米(在尾轮处将牵引车停在距离尾轮不小于5米的位置)。牵引车停稳后方可进行连车作业。

⑵ 将道岔扳到曲线位置,然后将待运输车辆利用小绞车或人力推过道岔,过道岔时必须提前将钢丝绳主、副绳压入道岔绳槽。严禁车辆轧绳。

⑶ 待运输车辆最后一辆车轮通过道岔岔尖停稳后,将道岔扳到直线位置,把钩工躲到安全地点,通知信号工移动牵引车,将牵引车调整到适当位置,待牵引车及运输车辆停稳后再进行挂钩作业。

⑷ 运送重量超过10吨的物料时,为防止运输过程中车辆在巷道起伏剧烈处前后窜动出现掉道,可以在运输车辆的前端1米左右的位置利用钢丝绳绳卡制作绳扣,将运输车辆前端头与绳扣用手动葫芦拉紧,变顶车运行为拉车运行。

⑸ 挂顺槽连续牵引车人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车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确认完好,灵活可靠,然后才可以进行试车。试车时除跟车工外其他人员禁止乘车。试车时要测试通讯系统及遥控控制紧急停车系统。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送人员。

6. 停车时,先摘除保险绳,再摘除连接三环。如采用手动葫芦连车必须先摘除手动葫芦。如连接环太紧,摘钩困难时,可以联系点动绞车,将连接环放松,点动绞车时,把钩工必须躲在安全地点。

7. 在主机车场处,移动牵引车,离开道岔,超过警冲标位置。将道岔扳到曲线位置,再将运输车辆逐辆推出车场,过道岔曲轨时必须提前将钢丝绳压入绳槽,防止轧绳。在尾轮直线段处,将尾轮处阻车器打开后,逐辆推出运输车辆,然后关闭尾轮阻车器。

五、收尾工作

第22条 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对安全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后,认真填写有关记录,进行现场交接班。

第8篇 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

1、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 必须了解提升设备、设施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完好标准。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3、 施工前检查待吊运车辆的连接装置、保险装置、捆绑情况。钢丝绳勾头以及钩头20米以内的钢丝绳否完好、可靠。

4、 对信号装置及“一坡三档”进行检查试验,确认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5、 要检查斜巷内有无障碍和人员作业,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6、 待吊运车辆过变坡点呈悬挂状态时打开挡车器,发出快车信号,待车辆通过挡车器后立即关闭挡车器。

7、 车辆运行时,要严密注视车辆,做到目接目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吊运。

8、 收到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出信号,必须查明原因,重新发送。

9、 严禁车辆未停稳就进行摘挂钩,严禁蹬绳操作。

10、施工完毕后,与绞车司机联系,把勾头存放在规定地点。信号转换绿灯。

11、特殊设备、材料及超高、超宽、超长、超重车辆,都必须按专项措施执行。

12、清理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处理掉道车、跑车等事故伤人。

2、 严格按措施施工,杜绝违章作业。

3、 严禁车辆未停稳就进行摘挂钩,严禁蹬绳操作。

4、 特殊设备、材料及超高、超宽、超长、超重车辆,都必须按专项措施执行。

第9篇 把钩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检查

每班交班后(或班中生产间隙时间)必须进行以下检查:

1、上、下磨盘轨道、斜坡轨道是否良好。

2、道岔、地、立滚应完好、灵活可靠。

3、绳钩无损坏,连接绳钩10公尺内的钢丝绳磨损,断丝不超过规定。

4、阻车器完整、灵活、可靠。

5、信号装置无损坏。检查出不合格的,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绳钩、钢丝绳、道岔、阻车器、信号装置若有损坏,要立即停车处理。

(二)提升前的准备

1、检查矿车的连接装置、鸭嘴、车床、销、环不应有破裂,磨损度不超过规定,车轮无吊滚。不合格的矿车要送出,并用粉笔标明。

2、各种车辆的上、下车数应按照斜坡的提升能力规定组车。挂钩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不得用其它任何物品代替销、环连接矿车。

3、升、降大型物料、设备必须制定特殊措施,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

4、斜坡轨道和巷道经检修及清理后,要先试一次空车。

(三)提升

1、将矿车或已经组接好的串车持好绳钩,再打开阻车器,发送开车信号。将车推至坡口,开车提升或下放。上列顺序不许改变。并严格做好以下四点:

(1)连接好的矿车,挂钩前要复查有无漏连、多连或连接不牢。

(2)阻车器要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手动式的,在车辆过后要立即关闭。

(3)下坡口或甩道把钩工向上坡口发送信号,上坡口把钩工才能向绞车房发送信号。信号不明要重新问点,在充分弄清后才能向绞车房发信号。

(4)车辆进入斜坡后,上、下坡口各要留一人在坡口(下坡口要在躲身洞内)观察车辆运行情况,发现矿车掉道,应立即发送停车信号。

2、斜坡上发生跑车事故,要采取安全的办法抬车。车复轨后经过检查,车辆轨道都无大的损坏时,才能发信号开车。

3、严禁用绞车钢丝绳带平巷的串车至坡口。

4、把钩工要精力集中,只能在车辆全部通过上坡口阻车器后,并到达接钩位置时,才能摘钩。阻车器未关闭时,不准摘钩。摘钩时必须站在道外,摘钩后要及时将钩环和钢丝绳甩出道外,防止被矿车压伤。

第10篇 立井把钩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把钩工必须具有立井把钩的工作经历,熟悉把钩工作,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2、把钩工在提升机运行期间必须精力集中,随时注视指示信号、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安全门、罐门、钢丝绳等设施的情况,发现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3、井口棚内不准有闲人逗留,井口严禁任何人往下扒瞧,井底严禁任何人从罐下通过。

4、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班者要交清本班安全情况和机器运转情况,接班者要检查所有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确认一切正常,方可开始工作。

二、提升物料

1、升降物料时,所装车数和重量均不得超过规定。

2、升降物料时,把钩工应按下列程序操作:

①罐笼停稳后,拉开井口安全门;

②打开罐内罐档,向罐内推车装罐;

③矿车进罐后,立即合上罐档;

④经检查无误,关上安全门,向信号工发出可以开车的信号。

3、推车时,将装罐的车放过挡车器后,立即扳回挡车器,挡住后面的矿车,任何时候不得把车辆提前放过挡车器。

4、推车运行时,严禁道心站人。

5、严禁在罐笼内同时乘车和装物料。

6、使用平板车和特殊型专用提升物料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不准超重;

②不准超长、超高和超宽;

③装车物料必须牢固,不偏载,捆绑牢固;

④车辆在罐内位置适当,稳固、牢靠。

7、升降装卸管子、轨道等长料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作业,井筒作业必须紧好安全带。

8、升降爆破材料时,炮工人员应事先和井上下把钩工联系好,并经矿当日值班领导批准后才准装罐。爆破材料严禁在井口和井底附近存放。

9、遇到罐内卡车或矿车在罐内掉道时,应马上与信号工联系好后,要用有绳索系牢的长柄工具处理。

三、升降人员

1、每罐所乘人员不得超过定员。

2、升降人员时,严禁人货混装。

3、人员上下罐时,必须是一侧进罐,另一侧出罐,不准两侧同时上下。

4、罐笼停稳后,必须由把钩工打开安全门和罐帘,下完人后才准上人。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罐门罐帘私自上下。

5、携带爆破材料的炮工人员乘罐时,其他人员不准同罐上下。

6、开车信号未发之前,必须检查乘罐人员肢体或携带工具有无突出罐外部分,如有以上情况,需纠正后才准发开车信号。

7、携带工具、材料影响他人安全者,需安排妥善,放在罐内或乘专罐上下。

8、非专业人员不得和有爆炸性、易燃性和腐蚀性的物品同乘一罐。

9、升降人员的,进车侧的挡车器必须闭合,一切车辆停止往井筒方向运动。

第11篇 副井把钩工:操作规程

1、把钩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发证后上岗。

2、接班后,把钩工应检查罐笼上罐座、栅栏门、罐帘、钢丝绳等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3、不准有闲人在井口棚逗留,严禁任何人在井口往井下扒瞧。

4、严禁在罐笼运行期间和罐笼未在落罐位置时,严禁检修设备。

5、在罐笼升、降过程中或有人在井筒作业,把钩工要坚守岗位,禁止他人靠近井口围栏,防止坠物。

6、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班者要交清本班安全情况和机器运转情况;接班者要检查所有安全设施完好状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7、把钩工站在栅栏门前,等打了停罐信号,罐笼停稳后,打开栅栏门,先让罐内人员出罐。

8、制止喝酒人员进罐,每罐不得超过6人。

9、待罐笼内人员站好,关好栅栏门,方可通知信号工发出开罐信号。

10、罐笼运行后,站在栅栏门1米外维护周围秩序。

11、任何人不得私自开罐门抢上抢下。

12、上、下罐人员必须 各行其道,禁止乱拥乱挤。

13、放炮员携带炸药、雷管乘罐时,要专罐提升,每罐不得超过2人,禁止其它人员同时乘罐。

14、发车前,要检查罐笼内人员身体或工具有无伸出罐笼情况。

15、禁止人、物同罐提升,若必须人、物同罐提升时,必须有临时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和给施工人员贯彻。携带工具或材料影响他人安全者,需安排妥善或专罐提升。

16、16升降物料:

1) 应检查所装物料不得超高、超宽、超长、必须捆邦牢靠。

2) 材料、设备装罐时,其突出部分不得露出罐笼以外。

17、升、降爆破材料时火工品人员应事先与井上、下把勾工联系,并经矿调度室批准后才准装罐,严禁在井口和井底附近存放爆破材料。

第12篇 立井把钩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 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掌握所使用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并能正确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突发情况。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在绞车运行期间必须精力集中,随时注视指示信号、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安全门、罐门、钢丝绳等设施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第4条 不准非工作人员在井口棚内逗留,严禁任何人在井口往井下扒瞧。严禁任何人从罐下通过。

第5条 人员不得与有爆炸性、易燃性或腐蚀性的物品同乘一

罐。

第6条 交接班及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第7条 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装有爆炸材料的罐笼内,除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第8条 升降爆炸材料时,必须事先与井上下把钩工联系,并经当日矿级值班领导批准后方可装罐。严禁在井口和井底附近存放爆炸材料。

第9条 升降人员时严禁使用罐座;乘罐人数不得超过定员;严禁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第10条 升降人员时,进车侧的挡车器必须闭合,一切车辆停止往井筒方向运动。

第11条 升降人员上下罐时,必须是一侧进罐,另一侧出罐,不准两侧同时上下。

第12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班时要交清本班安全情况和设备运转情况;接班后要检查所有安全设施的完好

状况,确认一切正常方可开始工作。

三、正常操作

第13条 升降物料时,要认真检查装车数量和重量是否超过规定。

第14条 升降物料时,按下列程序操作:

1. 罐笼到停罐位置立即推上罐座。

2. 罐停稳后拉开井口安全门和罐门。

3. 打开罐内大小罐挡,搬开进罐侧阻车器,向罐内推车装罐。

4. 车进罐后立即合上罐挡。

5. 经检查无误,关上罐门和安全门,搬开罐座后,向信号工发出可向下放罐的信号。

第15条 推车时,把装罐的车放过挡车器后立即搬回挡车器;任何时候不得把车辆提前放过挡车器。

第16条 道心有人时,严禁操作推车机。

第17条 使用平板车或特殊型专用车提升物料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不准超重、超长、超高和超宽。

2. 装车物料必须稳固,不偏载,捆绑牢靠。

3. 车辆在罐内位置适当,稳固、牢靠。

第18条 升降管子、轨道等长料时严格执行专项安全措施。

第19条 遇到罐内卡车或车在罐内掉道时,应与信号工联系后,使用绳索系牢的长柄工具处理。

第20条 提升人员时,当罐停稳后,必须由把钩工打开安全门和罐门,下完人后方可上人。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罐门抢上抢下。

第21条 提升人员时,开车信号未发之前,必须检查乘罐人员肢体或携带工具有无伸出罐外的情况,如有以上情况,必须纠正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第22条 携带工具材料影响他人安全者,需安排妥善,乘专罐上下。

四、收尾工作

第23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现场交接班,并履行交接班手

续后方可离岗。

把钩工操作规程(十二篇)

1、把钩工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的同志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在工作中坚守岗位,严格按规程操作,认真交接班。2、把钩工进班后,应先检查封口盘,固定盘木板及各管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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