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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资料分类整理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12 15:10:01 查看人数:45

建筑工程安全资料分类整理规程

第1篇 建筑工程安全资料分类整理规程

建筑工程安全资料的分类、整理

一、资料的分类

1、由于一个施工现场涉及到的安全分部繁多,因此安全资料的分类是资料管理的重要环节。按照j(g)j59-99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安全资料可按以下进行分类:

(1)安全管理分部

(2)文明施工分部

(3)脚手架分部

(4)基坑支护分部

(5)模板支护分部

(6)“三宝”“四口”防护分部

(7)施工用电分部

(8)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分部

(9)塔吊分部

(10)起重吊装分部

(11)施工机具分部

(12)其他资料

2、由于施工工艺的多样性,所以安全技术资料也可按子分部进行分类,如脚手架,一个施工现场可能出现多种类型的脚手架,如落地式外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由脚手架分部可设落地式外脚手架子分部、悬挑式脚手架子分部等。

3、根据j(g)j59-99安全检查标准,各分部(子分部)的安全资料可分二部分进行整理,一是保证项目部分,二是一般项目部分。

二、资料的整理第一项安全管理部分

1、保证项目部分

(1)企业、项目部安全责任制、经济承包合同、现场各主要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员上岗证、安全员任职文件、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情况等。

(2)单项工程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责任制分解措施及分解情况、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规定、安全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等。

(3)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性较强分项的单项施工方案等。

(4)安全交底制度、安全交底实施情况记录等。

(5)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记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整改情况等。

(6)安全教育制度、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及三级教育卡片、新工人安全教育记录、工种变换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记录、施工管理人员培训记录、专职安全员年度培训记录及考核登记等。

2、一般项目部分

(1)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等。

(2)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等。

(3)工伤事故报告程序、工伤事故档案、工伤事故处理记录等。

(4)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情况记录等。

第二项文明施工分部

1、保证项目部分

(1)施工现场围档设置平面图、断面图、材料使用说明等。

(2)门卫制度、施工现场人员工作卡佩戴规定、施工现场大门及门头设置示意图等。

(3)施工现场道路及排水沟设置示意图及做法详图、防止泥浆、污水外流措施、防止下水道堵塞措施、场地绿化措施及示意图等。

(4)建筑材料堆放示意图、材料挂牌分类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保洁制度、区域卫生包干制度等。

(5)现场临时住宅搭设计划及措施、施工现场功能区域划分示意图、宿舍保暖措施、宿舍防暑及防蚊虫叮咬措施、宿舍卫生管理制度等。

(6)现场消防管网及消防设施设置示意图、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及手续、施工现场动火监护制度及监护记录、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等。

2、一般项目

(1)治安保卫制度、治安保卫责任制分解措施、工地治安综合管理记录等。

(2)施工现场标牌设置示意图及设置制度等。

(3)施工现场厕所卫生管理制度及厨房卫生管理制度、厕所、厨房卫生责任制、生活垃圾处理规定等。

(4)卫生防病宣传教育记录、急救措施、急救器材和药品设置一览表、保健急救人员一览表及上岗证等。

(5)防粉尘、防噪音措施、夜间施工管理规定、施工不扰民措施第三项脚手架分部1、保证项目部分(以落地式外脚手架子分部为例)

(1)施工方案、脚手架设计计算书等。

(2)脚手架立杆基础设置示意图、脚手架基础排水措施及示意图等。

(3)脚手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示意图等。

(4)脚手架剪刀撑设置示意图等。

(5)脚手板设置与防护栏杆设置示意图等。

(6)脚手架施工技术交底、脚手架分段验收合格证等。

2、一般项目

(1)小横杆设置示意图等。

(2)杆件搭接示意图等。

(3)架体内封闭措施及封闭设置示意图等。

(4)脚手架材料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

(5)架体内上下通道设置措施及设置方案等。

(6)卸料平台搭设方案、卸料平台设计计算书、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示意图、卸料平台限载规定等。

3、施工方案和计算书要经过审批且施工方案要对现场施工要有指导性。

4、脚手架材料合格证要与施工现场用的实际材料相符,且材料质量要符合规范要求。

5、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于杆件搭接情况等,如用文字不能表示的则可用图示。

6、脚手架验收要有量化的验收内容。

第四项基坑支护分部

1、保证项目

(1)基础施工支护方案、专项支护设计等。

(2)临边防护措施等。

(3)坑槽开挖边坡设置措施等。

(4)基坑排不措施、防止临近建筑物沉降措施等。

(5)坑边荷载堆置规定等。

2、一般项目

(1)基坑上下通道设置措施等。

(2)施工机械进场验收记录、挖土机作业人员上岗证、挖土机操作程序等。

(3)基坑变形监测制度、毗邻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等。

(4)基坑上下垂直作业隔离措施、深基坑照明设置措施等。

3、施工方案要有针对性,要能指导施工;施工方案要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用于施工。

4、对基坑支护进行变形监测时,要定人、定仪器,测量数据要准确。

第五项模板分部

1、保证项目部分

(1)模板工程施工方案等。

(2)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设

计计算书等。

(3)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合格证、立柱设置示意图等。

(4)模板上堆料管理规定等。

(5)模板存放防倾措施及模板存放管理规定等。

(6)模板拆除方案、模板拆除监护管理规定等。

2、一般项目部分

(1)模板拆除申请及审批报告、模板工程验收手续、模板工程技术交底等。

(2)模板拆除前砼强度报告等。

(3)混凝土运输道路搭设措施等。

(4)作业面孔洞及临边防护措施、垂直作业上下隔离措施等。

3、施工方案要有针对性,要能指导施工;施工方案要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用于施工。

4、模板工程验收手续要有量化的内容。

第六项“三宝”“四口”防护分部

1、安全帽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安全帽佩戴标准及安全佩戴管理规定等。

2、建筑物外侧封闭措施、安全网材料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安全网准用证等。

3、安全带使用规定、安全带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

4、洞口、临边防护措施、防护棚搭设措施、搭设材料合格证等。

5、对于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设施,要图示安装和使用方法。

第七项施工用电分部

1、保证项目部分

(1)外电防护措施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设置措施等。

(3)配电箱、开关箱设置措施等。

(4)现场照明设施设置措施等。

2、一般项目

(1)配电线路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线路架设措施等。

(2)电器设置措施、各种用电设备、开关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

(3)变配电装置设置措施等。

(4)施工用电方案、地极阻值摇测记录、电工巡视维修记录等。

3、施工方案要有针对性,要能指导施工;施工方案要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用于施工。

4、各种电器设备不仅要有合格证,且各种设备的各项参数要与规范要求相适应。

第八项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分部1、保证项目部分(以物料提升机子分部为例)

(1)架体设计计算书、架体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建筑安全管理部门准用证等。

(2)限位保险装置设置措施及限位保险装置合格证等。

(3)缆风绳设置措施、缆风绳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架体与建筑物连接措施等。

(4)钢筋绳报废管理规定、钢筋绳保养管理规定、钢筋绳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

(5)楼层卸料平台搭设措施、卸料平台两侧防护措施等。

(6)吊篮安全管理规定、吊篮定型化、工具化措施等。

(7)提升机安全验收合格证等。

2、一般项目

(1)架体安装、拆除施工方案、架体基础设置方案、架体外侧防护措施等。

(2)卷扬机安装方案等。

(3)联络信号设备管理制度、信号联络责任制等。

(4)卷扬机操作棚搭设措施等。

(5)架体避雷设置方案等。

3、施工方案要有针对性,要能指导施工;施工方案要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用于施工。

第九项塔吊分部

1、保证项目部分

(1)塔吊限位设备设置方案、塔吊安装方案、塔吊安装队伍资格证、塔吊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等。

(2)司机上岗证及塔吊信号联络方案等。

2、一般项目部分

(1)塔吊路基与轨道施工方案、高塔基础施工方案等。

(2)塔吊电气施工方案等。

(3)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等。

(4)安装验收合格证等。

3、施工方案要有针对性,要能指导施工;施工方案要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用于施工。

第十项起重吊装分部

1、保证项目部分

(1)起重吊装作业方案等。

(2)起重机机械进场验收手续、起重机准用证、起重机安装验收合格证、起重扒杆设计计算书等。

(3)钢筋绳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地锚方案等。

(4)起重吊点设置方案等。

(5)司机、指挥上岗证、高处作业信号传递方案等。

2、一般项目部分

(1)起重机地面铺垫措施等。

(2)起重机限载作业规定、试吊管理规定等。

(3)结构吊装防附措施等。

(4)吊装作业平台搭设方案等。

(5)大型构件堆放稳定措施等。

(6)起重吊装警戒实施方案等。

(7)起重工、电焊工安全操作上岗证等。

3、作业方案及设计计算书要经有关方案审批,且施工方案要有针对性,要能指导施工。

第十一项施工机具1、施工机械进场验收手续、施工机械定期检测方案、施工机械安装验收合格证、特殊机械准用证、施工机械电气安装方案、施工机械合格证等。

第十二项其它资料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安全生产相关通知、安全会议记录、安全监督手续及安全施工许可证等。

三、安全管理资料整理注意事项

1、安全资料的整理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编制的施工方案等要有针对性,要与工程实体相符。

2、安全资料的签证一定要真实,不得由他人代签。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油漆工

1.各种油漆材料(汽油、漆料、稀料)应单独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库房应通风良好。易挥发的汽油、稀料应装入密闭容器中,严禁在库内吸烟和使用任何明火。

2.油漆涂料的配制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调制油漆应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调制有害油漆涂料时,应戴好防毒口罩、护目镜,穿好与之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工作完毕应冲洗干净。

(2) 工作完毕,各种油漆涂料的溶剂桶(箱)要加盖封严。

(3) 操作人员应进行体检,患有眼病、皮肤病、气管炎、结核病者不宜从事此项作业。

2.使用人字梯应遵守以下规定:

(1) 高度2m以下作业(超过2m按规定搭设脚手架)使用的人字梯应四脚落地,摆放平稳,梯脚应设防滑橡皮垫和保险拉链。

(2) 人字梯上搭铺脚手板,脚手板两端搭接长度不得少于20cm。脚手板中间不得同时两人操作,梯子挪动时,作业人员必须下来,严禁站在梯子上踩高跷式挪动。人字梯顶部铰轴不准站人、不准铺设脚手板。

(3) 人字梯应经常检查,发现开裂、腐朽、榫头松动、缺挡等不得使用。

4.使用喷灯应遵守以下规定:

(1) 使用喷灯前应首先检查开关及零部件是否完好,喷嘴要畅通。

(2) 喷灯加油不得超过容量的4/5。

(3) 每次打气不能过足。点火应选择在空旷处,喷嘴不得对人。气筒部分出现故障。应先熄灭喷灯,再行修理。

5.外墙、外窗、外楼梯等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在牢靠处。油漆窗户时,严禁站在或骑在窗栏上操作,刷封沿板或水落管时,应利用脚手架或专用操作平台架上进行。

6.刷坡度大于25°的铁皮层面时,应设置活动跳板、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7.刷耐酸、耐腐蚀的过氧乙烯涂料时,应戴防毒口罩。打磨砂纸时必须戴口罩。

8.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喷涂时严禁对着喷嘴察看。

9.空气压缩机压力表和安全阀必须灵敏有效。高压气管各种接头应牢固,修理料斗气管时应关闭气门,试喷时不准对人。

10.喷涂人员作业时,如头痛、恶心、心闷和心悸等,应停止作业,到户外通风处换气。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架子工

1.一 般 规 定

1.1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架子工的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技工带领、指导下操作,非架子工未经同意不得单独进行作业。

1.2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业的,不得从事登高架设作业。

1.3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架子,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1.4班组(队)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领会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并派1名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1.5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雪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1.6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定架子稳定。

1.7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表1.7的数值。

表1.7 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 kv

35~110 kv

154~220 kv

330~500 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2

注:上、下脚手架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1.8各种非标准的脚手架,跨度过大、负载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脚手架,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的意见进行作业。

1.9脚手架搭设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顶部时,里排立杆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杆高出沿口1~1.5m,搭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

1.10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和升降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准从事脚手架操作。

2. 材 料

2.1钢管:钢管采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管材。钢管应平直光滑,无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并严禁打孔。

脚手架钢管的尺寸应按表2.1采用,每根钢管的最大重量不应大于25kg。

表2.1 脚手架钢管尺寸(mm)

截面尺寸

最大长度

外径φ

壁厚t

横向水平杆

其他杆

48 51

3.5 3

2200

6500

2.2扣件:采用可锻造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1995)的规定。新扣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

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2.3脚手板:脚手板可采用钢、木材料两种,每块重量不宜大于30kg。

冲压新钢脚手板,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板长度为1.5~3.6m,厚2~3mm,肋高5cm,宽23~25cm,其表面锈蚀班点直径不大于5mm,并沿横截面方向不得多于3处。脚手板一端应压连接卡口,以便铺设时扣住另一块的端部,板面应冲有防滑圆孔。

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长度为2~6m,厚度不小于5cm,宽23~25cm,不得使用有腐朽、裂缝、斜纹及大横透节的板材。两端应设直径为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

2.4安全网:宽度不得小于3m,长度不得大于6m,网眼不得大于10cm,必须使用维纶、锦纶、尼龙等材料,严禁使用损坏或腐朽的安全网和丙纶网。密目安全网只准做立网使用。

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3.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按其搭设位置分为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按立杆排数分为单排、双排脚手架;按高度分为一般、高层脚手架,以及分为结构、装修脚手架,具体搭设的操作规定,其基本要求如下:

(1) 脚手架应由立杆(冲天)、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顺水杆)、横向水平杆(小横杆)、剪刀撑(十字盖)、抛撑(压栏子)纵、横扫地杆和拉接点等组成,脚手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在允许施工荷载作用下,确保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

(2) 脚手架搭设前应清除障碍物、平整场地、夯实基土、作好排水,根据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基础验收合格后,放线定位。

(3) 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也可采用槽钢,底座应准确放在定位位置上。

3.2结构承重的单、双排脚手架:

(1) 搭设高度不超过20m的脚手架,构造主要参数见表3.2。

表3.2 扣件钢管脚手架构造参数

结构 形式

用途

宽度 (m)

立杆间距 (m)

步距 (m)

横向水平杆间距

单排架

承重

1~1.2

1.5

1.2

1m,一端伸入墙体不少于240mm

装修

1~1.2

1.5

1.2

1m,同上

双排架

承重

2~2.5

1.5

1.2

1m

装修

2~2.5

1.5

1.2

1m

(2) 立杆应纵成线、横成方,垂直偏差不得大于架高1/200。立杆接长应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立杆接头应错开500mm,不得在同一步架内。立杆下脚应设纵、横向扫地杆。

(3) 纵向水平杆在同一步架内纵向水平高差不得超过全长的1/300,局部高差不得超过50mm。纵向水平杆应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纵向水平杆接头错开500mm,不得在同一跨内。

(4) 横向水平杆应设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的交点处,与纵向水平杆垂直。横向水平杆端头伸出外立杆应大于100mm,伸出里立杆为450mm。

(5) 架高20m以上时,从两端每7根立杆(一组)从下到上设连续式的剪刀撑,架高20m以下可设间断式剪刀撑(斜支撑),即从架子两端转角处开始(每7根立杆为一组)从下到上连续设置。剪刀撑钢管接长应用两只旋转扣件搭接,接头长度不小于500mm,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为45°~60°。剪刀撑每节两端应用旋转扣件与立杆或横向水平杆扣牢。

(6) 脚手架与在建建筑物拉结点必须用双股8号铅丝或φ6.1级钢筋与结构拉顶牢固,拉结点之间水平距离不大于6m,垂直距离不大于4m。高度超过20m的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结,在拉结点设可靠支顶。

(7) 高层施工脚手架(高20m以上)在搭设过程中,必须以15~18m为一段,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撑、挑、吊等分阶段将荷载卸到建筑物的技术措施。

(8) 铺、翻脚手板:脚手板铺设于架子的作业层上。脚手板有木、钢两种,不得使用竹编脚手板。脚手板必须满铺、铺严、铺稳,不得有探头板和飞跳板。铺脚手板可对头或搭接铺设,对头铺脚手板,搭接处必须是双横向水平杆,且两根间隙200~250mm,有门窗口的地方应设吊杆和支柱,吊杆间距超过1.5m时,必须增加支柱。

搭接铺脚手板时,两块板端头的搭接长度应不小于200mm,如有不平之处要用木块垫在纵、横水平杆相交处,不得用碎砖块塞垫。

翻脚手板应二人操作,配合要协调,要按每档由里逐块向外翻,到最外一块时,站到邻近的脚手板把外边一块翻上去。翻、铺脚手板时必须系好安全带。脚手板翻板后,下层必须留一层脚手板或兜一层水平安全网,作为防护层。不铺板时,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3m。

4.工具式脚手架

4.1 插口式脚手架(简称插口架):分为甲、乙、丙3种,甲型插口架适用于外墙板上有窗口部位的施工;乙型插口架适用无外墙板部位施工;丙型插口架(也叫挂脚手架)适用于无窗口部位施工。插口架的安全操作要点:

(1) 插口架允许负荷最大不得超过1176n/m2,脚手架上严禁堆放物料,人员不得集中停留。

(2) 插口架提升或降落,应使用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必须用卡环吊运,严禁任何人站在架子上随架子升降。

(3) 插口架不得超过建筑物两个开间,最长不得超过8m,宽度不得超过1m。钢管组装的插口架,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大、小面均须设斜支撑;焊接的插口架,定型边框为立杆的,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5m,大面要设剪刀撑。

(4) 插口架上下两步脚手板,必须铺满、铺平、固定牢固。下步不铺板时要满挂水平安全网。上下两步都要设两道护身栏,立挂密目安全网,横向水平杆间距以0.5~1m为宜。

(5) 插口架外侧要接高挂网,其高度应高出施工作业层1m,要设剪刀撑,并用密目安全网从上至下封严,安全网下脚要封死扎牢。相邻插口架应在同一平面,接口处应封闭严密。

(6) 甲型插口架别杠应大于10cm×10cm优质木方。别杠要别于窗口的上下口,每边长度要长出窗口200mm,上下别杠的立杆与横杆连接处应用双扣件;丙型插口架(挂架子)穿墙螺栓端部的螺纹应采用梯形螺纹扣,用双螺母锁牢。

(7) 插口架安装操作顺序:甲型插口架应“先别后摘”,“先挂后拆”(即在安装时,应先别好别杠,后摘去卡环;在拆除时,应先挂好卡环,后拆掉别杠)。丙型插口架应在安装时先锁紧螺母,后摘去卡环;在拆除时,应先挂好卡环,后拆掉螺母。

(8) 结构外墙是现浇钢筋混凝土的,其强度应达到70%以上,才能安装插口架。

(9) 插口架安装后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合格签字,才能使用。

4.2吊篮式脚手架:分为手动和电动两种。吊篮脚手架是在建筑物层面通过特设的支撑点,利用挑梁或挑架的吊索具悬吊吊篮,进行外装饰工程操作的一种脚手架,其主要组成分为吊篮、支撑挑梁(挑架)、吊索具(包括钢丝绳或链杆或链条)及升降装置、保险绳和安全锁组成。搭设使用吊篮式脚手架的安全操作规定:

(1) 吊篮搭设构造必须遵照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定,组装或拆除时,应3人配合操作,严格按搭设程序作业,任何人不允许改变方案。

(2) 吊篮的负载不得超过1176n/m2(120kg/m2),吊篮上的作业人员和材料要对称分布,不得集中在一头,保持吊篮负载平衡。

(3) 升降吊篮的手扳葫芦应用3t以上的专用配套的钢丝绳。使用倒链应用2t以上的,承重的钢丝绳直径不小于12.5mm,吊篮两端应设保险绳,其直径与承重钢丝绳同。绳卡不得少于3个,严禁使用有接头钢绳。

(4) 承重钢丝绳与挑梁连接必须牢靠,并应有预钢丝绳受剪的保护措施。

(5) 吊篮的位置和挑梁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实际情况而定。挑梁挑出的长度与吊篮的吊点必须保持垂直,安装挑梁时,应使挑梁探出建筑物一端稍高于另一端。挑梁在建筑物内外的两端应用杉槁或钢管连接牢固,成为整体。阳台部位的挑梁在挑出部分的顶端要加斜撑抱桩,斜撑下要加垫板,并且将受力的阳台板和以下的两层阳台板设立柱加固。

(6) 吊篮可根据工程的需要组装单层或双层吊篮,双层吊篮要设爬梯,留出活动盖板,以便人员上下。

(7) 吊篮长度一般不得超过8m,宽度以0.8m至1m为宜。单层吊篮高度以2m,双层吊篮高度以3.8m为宜。用钢管为立杆的吊篮,立杆间距不得超过2.5m,单层吊篮至少设三道横杆,双层吊篮至少设五道横杆。

(8) 以钢管组装的吊篮大、小面均需设戗,以焊接预制框架组装的吊篮,长度超过3m的大面要设戗。

(9) 吊篮的脚手板必须铺平、铺严,并与横向水平杆固定牢,横向水平杆的间距可根据脚手板厚度而定,一般以0.5~1m为宜。吊篮作业层外排和两端小面均应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封严,索死下角;里侧应设护身栏。

(10) 以手扳葫芦为吊具的吊篮,钢丝绳穿好后,必须将保险板把卸掉,系牢保险绳或安全锁,并将吊篮与建筑物拉牢。

(11) 吊篮里侧距建筑物100mm为宜,两吊篮之间间距不得大于200mm。不得将两个或几个吊篮连在一起同时升降,两个吊篮接头处应与窗口、阳台作业面错开。

(12) 升降吊篮时,必须同时摇动所有手扳葫芦或拉动倒链,各吊点必须同时升降,保持吊篮平衡。吊篮升降时不要碰撞建筑物,特别是阳台、窗户等部位,应有专人负责推动吊篮,防止吊篮挂碰建筑物。

(13) 吊篮使用期间,应经常检查吊篮防护、保险、挑梁、手扳葫芦、倒链和吊索等,发现隐患,立即解决。

(14) 吊篮组装、升降、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架子工进行。

4.4门式脚手架:

(1) 脚手架搭设前必须对门架、配件、加固件应按规范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2) 脚手架搭设场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夯实,并做好排水。

(3) 地基基础施工应按门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进行。基础上应先弹出门架立杆位置线,垫板、底座安放位置应准确。

(4) 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对进行。搭完一步后,应检查、调整其水平度与垂直度。

(5) 交叉支撑、水平架和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锁住、锁牢。水平架和脚手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板必须铺满、铺严,不准有空隙。

(6) 底层钢梯的底部应加设钢管并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的立杆上,钢梯的两侧均应设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两步或三步门架再行转折。

(7) 护身栏杆、立挂密目安全网应设置在脚手架作业层外侧,门架立杆的内侧。

(8) 加固杆、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水平加固杆应设于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于门架立杆外侧,并扣接牢固。

(9) 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手架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当脚手架作业层高出相邻连墙件已两步的,应采取确保稳定的临时拉接措施,直到连墙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

(10) 加固件、连墙件等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扣件规格必须与所连钢管外径相匹配,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宜为50~60n·m,并不得小于40n·m。

(11) 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必须进行验收检查,合格签字后,交付使用。

(12) 脚手架拆除必须按拆除方案和拆除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规定进行。拆除前应清除架子上材料、工具和杂物,拆除时应设置警戒区和挂警戒标志,并派专人负责监护。

(13) 拆除的顺序,应从一端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层地进行,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最后拆除连墙件。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除到相关门架时,方可拆除。

(14) 拆除的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拆除工作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卸连接部件时,应先将锁座上的锁板与卡钩上的锁片旋转至开启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敲击。

(15) 拆下的门架、钢管与配件,应成捆用机械吊运或由井架传送至地面,防止碰撞,严禁抛掷。

4.4附着升降脚手架:

(1) 安装、使用和拆卸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工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未经培训任何人(含架子工)严禁从事此操作。

(2) 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前必须认真组织学习“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研究安装方法,明确岗位责任。控制中心必须设专人负责操作,严禁未经同意人员操作。

(3) 组装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水平梁及竖向主框架,在两相邻附着支撑结构处的高差应不大于20mm;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5‰和60mm;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工程结构外表面,其中心误差小于15mm。

(4) 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必须经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签字,方准投入使用。

(5) 升降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升降作业程序;严格控制并确保架子的荷载;所有妨碍架体升降的障碍物必须拆除;严禁任何人(含操作人员)停留在架体上,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6) 升降脚手架过程中,架体下方严禁有人进入,设置安全警戒区,并派人负责监护。

(7) 严格按设计规定控制各提升点的同步性,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升降过程中必须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升降指令只允许由总指挥一人下达。但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止指令。

(8) 架体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按使用状况进行附着固定。在架体没有完成固定前,作业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或下班。在未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前,必须逐项进行点检,合格后,方准交付使用。

(9) 严禁利用架体吊运物料和拉接吊装缆绳(索);不准在架体上推车,不准任意拆卸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10) 架体螺栓连接件、升降动力设备、防倾装置、防坠装置、电控设备等应定期(至少半月)检查维修保养1次和不定期的抽检,发现异常,立即解决,严禁带病使用。

(11) 六级以上强风停止升降或作业,复工时必须逐项检查后,方准复工。

(12)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拆卸工作,必须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规定要求执行,拆卸时必须按顺序先搭后拆、先上后下,先拆附件、后拆架体,必须有预防人员、物体坠落等措施,严禁向下抛扔物料。

5. 里 脚 手 架

5.1满堂红脚手架(不含支模满堂红脚手架):

(1) 承重的满堂红脚手架,立杆的纵、横向间距不得大于1.5m。纵向水平杆(顺水杆)每步间距不得大于1.4m。檩杆间距不得超过750mm。脚手板应铺严、铺齐。立杆底部必须夯实,垫通板。

(2) 装修用的满堂红脚手架,立杆纵、横向间距不得超过2m。靠墙的立杆应距墙面500~600mm,纵向水平杆每步间隔不得大于1.7m,檩杆间距不得大于1m。搭设高度在6m以内的,可花铺脚手板,两块板之间间距应小于200mm,板头必须用12号铁丝绑牢。搭设高度超过6m时,必须满铺脚手板。

(3) 满堂红脚手架四角必须设抱角戗,戗杆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中间每4排立杆应搭设1个剪刀撑,一直到顶。每隔两步,横向相隔4根立杆必须设一道拉杆。

(4) 封顶架子立杆,封顶处应设双扣件,不得露出杆头。运料应预留井口,井口四周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并加固定盖板,下方搭设防护棚,上人孔洞处应设爬梯。爬梯步距不得大于300mm。

5.2砌砖用金属平台架:

(1) 金属平台架用直径50mm钢管作支柱,用直径20mm以上钢筋焊成桁架。使用前必须逐个检查焊缝的牢固和完整状况,合格后方可拼装。

(2) 安放金属平台架地面与架脚接触部分必须垫50mm厚的脚手板。楼层上安放金属平台架,下层楼板底必须在跨中加顶支柱。

(3) 平台架上脚手板应铺严,离墙空隙部分用脚手板铺齐。

(4) 每个平台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000kg(600块砖、两桶砂浆)。

(5) 几个平台架合并使用时,必须连接绑扎牢固。

3.3升降式金属套管架:

(1) 金属套管架使用前,必须检查架子焊缝的牢固和插铁零件的齐全。套管焊缝开裂或锈蚀损坏不得使用。

(2) 套管架应放平、垫稳。在土地上安主套管架,应垫50mm厚的木板。

(3) 套管架间距,应根据各工种操作荷载的要求合理放置,一般以1.5m为宜,最大间距不得大于2m。

(4) 需要升高一级时,必须将插铁销牢。插铁销钉直径不得小于10mm。如需升高到2m时 ,必须在两架之间绑一道斜撑拉牢,并加抛撑压稳。

6. 挑脚手架(又称探海架子)

6.1挑脚手架的挑出部分最宽不得超过1.5m,斜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挑出部分超过1.5m时,应严格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进行支搭。

6.2挑脚手架的斜支杆可支在下层窗台上并垫木板,斜杆上部与上层窗口的内侧应有横、竖别杠。别杠两端必须长于所别窗口250mm以上,每窗口至少两根。

6.3 纵向水平杆至少搭设三道,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1m。脚手板铺严、铺平。

6.4挑脚手架纵向必须设剪刀撑或正反斜支撑。施工层搭设两道护身栏,立挂密目安全网,下角锁牢,护身栏必须高出檐口1.5m。

6.5挑脚手架只能用于装修,严格控制施工荷载不得超过1kn/m2。操作面下方按规定搭设水平安全网。

7. 电梯安装井架

7.1电梯井架只准使用钢管搭设,搭设标准必须按安装单位提出的使用要求,遵照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有关规定搭设。

7.2电梯共架搭设完后,必须经搭设、使用单位的施工技术、安全负责人共同验收,合格后签字,方准交付使用。

7.3架子交付使用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因安装需要局部拆改时,必须经主管工长同意,由架子工负责拆改。

7.4电梯井架每步至少铺2/3的脚手板,所留的上人孔道要相互错开,留孔一侧要搭设一道护身栏杆。脚手板铺好后,必须固定,不准任意移动。

7.5采用电梯自升安装方法施工时,所需搭设的上下临时操作平台,必须符合脚手架有关规定。在上层操作平台的下面要满铺脚手板或满挂安全网。下层操作平台做到不倾斜、不摇晃。

8. 浇灌混凝土脚手架

8.1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土质松软的地面应夯实或垫板,并加设扫地杆。

8.2纵向水平杆不得少于两道,高度超过4m的架子,纵向水平杆不得大于1.7m。架子宽度超过2m时,应在跨中加吊1根纵向水平杆,每隔两根立杆在下面加设1根托杆,使其与两旁纵向水平杆互相连接,托杆中部搭设八字斜撑。

8.3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1m。脚手板铺对头板,板端底下设双横向水平杆,板铺严、铺牢。脚手板搭接铺设时,端头必须压过横向水平杆150mm。

8.4架子大面必须设剪刀撑或八字戗,小面每隔两根立杆和纵向水平杆搭接部位必须打剪刀戗。

8.5架子高度超过2m时,临边必须搭设两道护身栏杆。

9. 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

9.1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应使用剥皮杉木、落叶松等作为杆件,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和易导电材料不得使用。

9.2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应高于架空线1.5m。

9.3立杆应先挖杆坑,深度不小于500mm,遇有土质松软,应设扫地杆。立杆时必须2~3人配合操作。

9.4纵向水平杆应搭设在立杆里侧,搭设第一步纵向水平杆时,必须检查立杆是否立正,搭设至四步时,必须搭设临时抛撑和临时剪刀撑。搭设纵向水平杆时,必须2~3人配合操作,由中间1人接杆、放平,由大头至小头顺序绑扎。

9.5剪刀撑杆子不得蹩绑,应贴在立杆上,剪刀撑下桩杆应选用粗壮较大杉槁,由下方人员找好角度再由上方人员依次绑扎。剪刀撑上桩(封顶)椽子应大头朝上,顶着立杆绑在纵向水平杆上。

9.6两杆连接,其有效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m,两杆搭接处绑扎不少于三道。杉搞大头必须绑在十字交叉点上。相邻两杆的搭接点必须相互错开,水平及斜向接杆,小头应压在大头上边。

9.7递杆(拔杆)上下、左右操作人员应协调配合,拔杆人员应注意不碰撞上方人员和已绑好的杆子,下方递杆人员应在上方人员中接住杆子呼应后,方可松手。

9.8遇到两根交叉必须绑扣,绑扎材料,可用扎绑绳。如使用铅丝严禁碰触外电架空线。铅丝扣不得过松、过紧,应使4根铅丝敷实均匀受力,拧扣以一扣半为宜,并将铅丝末端弯贴在杉槁外皮,不得外翘。

10. 坡道(斜道)

10.1脚手架运料坡道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以1:6(高:长)为宜。人行坡道,宽度不得小于1m,坡度不得大于1:3.5。

10.2立杆、纵向水平杆间距应与结构脚手架相适应,单独坡道的立杆、纵向水平杆间距不得超过1.5m。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1m,坡道宽度大于2m时,横向水平杆中间应加吊杆,并每隔1根立杆在吊杆下加绑托杆和八字戗。

10.3脚手板应铺严、铺牢。对头搭接时板端部分应用双横向水平杆。搭接板的板端应搭过横向水平杆200mm,并用三角木填顺板头凸棱。斜坡道的脚手板应钉防滑条,防滑条厚度30mm,间距不得大于300mm。

10.4之字坡道的转弯处应搭设平台,平台面积应根据施工需要,但宽度不得小于1.5m。平台应绑剪刀撑或八字戗。

10.5坡道及平台必须绑两道护身栏杆和180mm高度的挡脚板。

11. 安 全 网

11.1各类建筑施工中必须按规定搭设安全网。安全网分为平支网和立挂网两种。安全网搭设要搭接严密、牢固、外观整齐,网内不得存留杂物。

11.2安全网绳不得损坏和腐朽,搭设好的水平安全网在承受100kg重、表面积2800kg/cm2的砂袋假人,从10m高处的冲击后,网绳、系绳、边绳不断。搭设安全网支撑杆间距不得大于4m。

11.3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时,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20m以上的建筑物搭设6m宽双层安全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3m(20m以上的建筑物不得小于5m)。安全网下方不得堆物品。

11.4在施工程20m以上的建筑每隔4层(10m)要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安全网的外边沿要明显高于内边沿50~60cm。

11.5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必须立挂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子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并架体固定。

11..6工具式脚手架必须立挂密目安全网沿外排架子内侧进行封闭,并按标准搭设水平安全网防护。

11.7.20m以上建筑施工的安全网一律用组合钢管角架挑支,用钢丝绳绷拉,其外沿要高于内口,并尽量绷直,内口要与建筑锁牢。

11.8在施工程的电梯井、采光井、螺旋式楼梯口,除必须设金属可开启式安全防护门外,还应在井口内首层并每隔4层固定一道水平安全网。

11.9无法搭设水平安全网的,必须逐层立挂密目安全网全封闭。搭设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12. 龙门架及井架

12.1龙门架及井架的搭设和使用必须符合行业标准《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要求。

12.2扣件式钢管井架搭设的材料规格与3.2.1条相同。

12.3立杆和纵向水平杆的间距均不得大于1m,立杆底端应安放铁板墩,夯实后垫板。

12.4井架四周外侧均应搭设剪刀撑一直到顶,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夹角为60°。

12.5平台的横向水平杆的间距不得大于1m,脚手板必须铺平、铺严,对头搭接时应用双横向水平杆,搭接时板端应超过横向水平杆15cm,每层平台均应设护身栏和挡脚板。

12.6两杆应用对接扣件连接,交叉点必须用扣件,不得绑扎。

12.7天轮架必须搭设双根天轮木,并加顶桩钢管或八字杆,用扣件卡牢。

12.8组装三角柱式龙门架,每节立杆两端焊法兰盘。拼装三角柱架时,必须检查各部件焊口牢固,各节点螺栓必须拧紧。

12.9两根三角立柱应连接在地梁上,地梁底部要有锚铁并埋入地下防止滑动,埋地梁时地基要平并应夯实。

12.10各楼层进口处,应搭设卸料过桥平台,过桥平台两侧应搭设两道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过桥平台下口落空处应搭设八字戗。

12.11井架和三角柱式龙门架,严禁与电气设备接触,并应有可靠的绝缘防护措施。高度在15m以上时应有防雷设施。

12.12井架、龙门架必须设置超高限位、断绳保险,机械、手动或连锁定位托杠等安全防护装置。

12.13架高在10~15m应设1组缆风绳,每增高10m加设1组,每组4根,缆风绳应用直径不小于12.5mm钢丝绳,按规定埋设地锚,缆风绳严禁捆绑在树木、电线杆、构件等物体上。并禁止使用别杠调节钢丝绳长度。

12.14龙门架、井架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2m安全防护棚,另三侧必须采取封闭措施。每层卸料平台和吊笼(盘)出入口必须安装安全门,吊笼(盘)运行中不准乘人。

12.15龙门架、井架的导向滑轮必须单独设置牢固地锚,导向滑轮至卷扬机卷筒的钢丝绳,凡经通道处均应予以遮护。

12.16天轮与最高一层上料平台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6m,使吊笼(盘)上升最高位置与天轮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

13. 拆 除 脚 手 架

13.1脚手架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按层按步的拆除,先拆护身栏、脚手板和横向水平杆,再依次拆剪刀撑的上部扣件和接杆。拆除全部剪刀撑、抛撑以前,必须搭设临时加固斜支撑,预防架倾倒。

13.2拆脚手架杆件,必须由2~3人协同操作拆纵向水平杆时,应由站在中间的人向下传递,严禁向下抛掷。

13.3拆除作业区的周围及进出口处,必须派专人了望,严禁非作业区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拆除大片架子应加临时围栏。作业区内电线及其他设备有防碍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拆除、转移和加防护。

13.4拆除全部过程中,应指派1名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工人担任指挥和监护,并负责任拆除撤料和监护操作人员的作业。

13.5已拆下的材料必须及时清理,运至指定地点码放。

13.6拆至底部时,应先加临时固定措施后,再拆除。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锅炉管道安装工

1.散装锅炉安装

1. 1锅炉基础放线时,应将锅炉房内的杂物清理干净。所有的坑、洞、预留口1.5m×1.5m以下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安全防护盖板。1.5m×1.5m以上的洞口周边必须设两道牢固的护身栏杆,中间挂水平安全网。

1. 2锅炉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的架设,应遵守本规程暂设电工4.2.2条的规定。

1. 3锅炉安装施工用的照明,应不超过36v安全电压;锅筒应使用不超12v的低压照明。

1. 4设备拆箱使用的工具柄安装牢固。拆箱的箱板应边拆、边清、边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1. 5安装使用的承重的操作平台,应由架子工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搭设。并经交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平台进料一侧的防护栏杆应及时恢复。平台上不得堆放材料或设备部件,严禁超负荷使用。

1. 6锅炉本体吊装受力点应牢固可靠。锚点严禁拴在砖柱、砖墙或其他不稳固的构筑物上。

1. 7吊装时必须遵守本规程起重工、起重机司机和信号指挥的规定。两台卷扬机起吊一个部件时,两台转速必须同步一致,严禁用两台吨位不等、转速、转距不一致的卷扬机动起吊一个部件或一台设备。

1. 8安装锅炉钢架横梁时,操作人员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手不得扶在横梁的顶端。在横梁与立柱未焊牢之前,严禁上人操作。第一圈横梁安装好后,中间应挂设安全网。锅炉钢架焊接牢固后,再上汽包,严禁颠倒工序。

1. 9锅炉的对流管退火:化铅锅应设在露天,有防雨措施;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和防护眼镜;严禁将潮湿铅块放入铅锅内。钢管退火,应先将退火的管头烘干再插入铅锅内,并固定牢固;操作人员脚应加鞋盖。

1. 10锅炉本体的联台、护身栏、爬梯和扶手,必须随锅炉的安装同步进行。

1. 11胀管时,锅筒外应设专人监护,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拉闸断电。往锅筒内送风时,严禁用无防护罩的排风扇代替轴流风机。

1. 12焊工焊接锅炉钢架时,必须遵守本规程焊工的有关规定。电焊机的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其他金属结构或钢管脚手架代替回路。

1. 13螺旋出渣机做冷态试车和炉排试运转时,必须有暂设电工配合进行。

1. 14电气控制设备、省煤器、液压传动装置、鼓引风、软化水等设备安装,必须按照分项施工工艺标准中安全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执行,严禁违章作业。

1. 15安装机电设备试运转时,必须会同有关人员共同进行,不得擅自开动。大型设备试运转应听从专人指挥,不得任意改变或减少操作步骤。

2.快装锅炉安装

2. 1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 2锅炉及附属设备在水平运输或吊装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以起重工为主,并执行本规程起重工有关规定。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吊装作业区。

2. 3土法吊装使用三木搭时,三木搭构造必须有足够的受力强度,稳固可靠,应用钢丝绳挂倒链,严禁使用8号铅丝代替。

2. 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照明的电压应遵守本规程4.3.4的规定。

2. 5操作时使用人字梯(折梯)时,遵守本规程15.0.3的规定。

3.管 道 安 装

3. 1管材运输,应清理道路上的障碍物。汽车运输必须有起重工或装卸工配合;手推车运输必须将管子绑扎牢固,装卸时起落一致;用滚杠运输不得用手直接调整滚杠,管子滚动前方不得有人。用塔吊往高处运管时,应遵守本规程塔式起重机有关规定。管材堆放应放稳放牢,不得乱堆乱放。

3. 2管材的除锈和刷漆,应在安装之前进行。锯断管材时,应将管材夹在管子压力钳中,不得用平口虎钳;管材应用支架或手托住。用砂轮锯断管材时,压力应均匀,不得用力过猛,操作人员应站在砂轮片旋转方向的侧面。

3. 3铲管材破口、磨口、剔飞刺、敲焊渣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对面严禁有人。

3. 4煨管时,钢丝绳在管上应绑孔牢固,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钢丝绳的里侧或随意跨越钢丝绳。地锚和别管用的桩子必须牢固。

3. 5管道吹洗时,排出口应设专人监护。在吹洗和试验过程中,不得进行安装或检修。

3. 6熬沥青时,应遵守本规程14.2的规定。

3. 7安装立管时,在开启管子的预留洞口的钢筋网或安全防护盖板前应向总承包单位提出申请,办理洞口使用交结手续后,方可拆除。操作完毕应将预留洞口安全防护盖板恢复好,盖严盖牢。

3. 8安装冷却塔立管时,上端与冷却塔连接的最后一根管的法兰盖,必须焊好后再同冷却塔塑料法兰盘连接。在安装立管施焊前,必须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备好消防器材,井道孔洞应用水浇湿石棉布堵严,严禁火星掉到下一层。

3. 9地沟或潮湿场所安装管道,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电焊把线严禁裸露和破损。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电焊)手套。

3.1 0管道串动和对口时,动作要协调,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接合处。

3. 11室外供热管道安装,管沟土方施工应遵守本规程5.2的规定。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木工

1.一 般 规 定

1.1高处作业时,材料码放必须平稳整齐。

1.2使用的工具不得乱放。地面作业时应随时放入工具箱,高处作业应放入工具袋内。

1.3作业时使用的铁钉,不得含在嘴中。

1.4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应试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时戴绝缘手套。

1.5使用手据时,锯条必须调紧适度,下班时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时锯条突然爆断伤人。

1.6成品、半成品、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乱放。不得存放在在施工程内,木材码放高度不超过1.2m为宜。

1.7木工作业场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须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场清。

1.8用火必须事先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2.横板安装与拆除

2.1模板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钢模板有无严重锈蚀或变形,木模板及支撑材质是否合格。

(2) 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3) 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 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面上行走。

(5) 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6) 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溜槽或起重机械运送,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

(7) 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在6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成整体。支设独立梁模应搭设临进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侧模。

2.1模板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拆模必须满足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经工程技术领导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响工程质量。

(2) 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撑;在拆除用小钢模板支撑的顶板模板时,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连续拆除完,方可停歇,严禁留下不安全隐患。

(3) 拆模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4) 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吊运大型整体模板时必须拴结牢固,且吊点平衡,吊装、运大钢模时必须用卡环连接,就位后必须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环。

(5) 拆除电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时,下层必须支搭安全网等可靠防坠落措施。

(6) 拆除的模板支撑等材料,必须边拆、边清、边运、边码垛。楼层高处拆下的材料,严禁向下抛掷。

3.门 窗 安 装

3.1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门窗扇时,外防护应齐全可靠,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工具应随手放进工具袋内。

3.2立门窗时必须将木楔背紧,作业时不得1人独立操作,不得碰触临时电线。

3.3操作地点的杂物,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干净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

4.构 件 安 装

4.1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操作,应设防滑板梯,系好保险绳,穿软底防滑鞋,檐口处应按规定设安全防护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操作人员移动时,不得直立着在屋面上行走,严禁背向檐口边倒退。

4.2钉房檐板应站在脚手架上,严禁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4.3在没有望板的轻型屋面上安装石棉瓦等,应在屋架下弦支设水平安全网。

4.4拼装屋架应在地面进行,经工程技术人员检查,确认合格,才允许吊装就位。屋架就位后必须及时安装有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以防倾倒。

4.5吊运屋架及构件材料所用索具必须事先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才准使用。绑扎屋架及构件材料必须牢固稳定。安装屋架时,下方不得有人穿行或停留。

4.6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不得通行和堆放材料,确因操作需要,必须在大楞上铺设通行脚手板。

5.木 工 机 械

5.1使用木工机械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熟悉使用的机械设备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操作知识。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2) 作业前应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开机前必须将机械周围及脚下作业区的杂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在作业区铺垫板。

(3) 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必须戴工作帽。

(4) 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5) 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6) 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7) 清理机械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

(8) 每台机械应挂机械负责人和安全操作牌。

(9) 作业后必须拉闸,箱门锁好。

5.2使用平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2) 刨料时应保持身体平衡,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应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

(3) 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1.5mm。进料速度应均匀,严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4)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cm,长度小于40c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小于1.5cm,长度小于25c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5) 刨旧料时必须先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遇节疤、戗茬时应减慢送料速度,严禁手按节疤送料。

(6) 二人操作时,进料速度应配合一致。当木料前端越过刀口30cm后,下手操作人员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时,上手操作人员应注意早松手,下手操作人员不得猛拉

(7) 。换刀片前必须拉闸断电、并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8) 同一台平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与刀必须匹配,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刀具。紧固刀片的螺钉应相嵌入槽内,且距离刀前不得小于10mm。

5.3使用压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二人操作,必须配合一致,接送料应站在机械的一侧,操作人员不得戴手套。

(2) 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木料走偏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调正木料。遇节疤应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与滚筒保持20cm以上距离。接料时,必须待料出台面后方可上手。

(3) 刨料长度小于前后滚中心距的木料,禁止在压刨机上加工。

(4) 木料厚度差2mm的不得同时进料。刨削吃刀量不得超过3mm。

(5) 清理台面杂物时必须停机(停稳)、断电,用木棒进行清理。

5.4使用圆盘锯(包括吊截锯)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圆盘锯必须装设分料器,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和滴水设备。开料锯与截料锯不得混用。

(2) 作业前应检查锯片不得有裂纹,不得连续缺齿,螺丝必须拧紧。

(3) 必须紧贴靠尺送料,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必须待出料超过锯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4)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严禁锯小于50cm长的短料。

(5) 木料走偏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调正后再锯,不得猛力推进或拉出。

(6) 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直径60cm以上的锯片工作时应喷水冷却。

(7) 必须随时清除锯台面上的遗料,保持锯台整洁。清除遗料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锯末及调整部件,必须先拉闸断电,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8) 严禁使用木棒或木块制动锯片的方法停机。

第6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混凝土工

1. 材 料 运 输

1.1搬运袋装水泥时,必须逐层从上往下阶梯式搬运,严禁从下抽拿。存放水泥时,必须压碴码放,并不得码放过高(一般不超过10袋为宜)。水泥袋码放不得靠近墙壁。

1.2使用手推车运料,向搅拌机料斗内倒砂石时,应设挡掩,不得撒把倒料;运送混凝土时,装运混凝土量应低于车厢5~10cm。不得抢跑,空车应让重车;并及时清扫遗撒落地材料,保持现场环境整洁。

1.3垂直运输使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运送混凝土时,车把不得超出吊盘(笼)以外,车轮挡掩,稳起稳落;用塔吊运送混凝土时,小车必须焊有牢固吊环,吊点不得少于4个,并保持车身平衡;使用专用吊斗时吊环应牢固可靠,吊索具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

2.混 凝 土 浇 灌

2.1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节间必须连接牢靠,操作部位应设护身栏杆,不得直接站在溜放槽帮上操作。

2.2浇灌高度2m以上的框架梁、柱混凝土应搭设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不得直接在钢筋上踩踏、行走。

2.3浇灌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灌圈梁、雨篷、阳台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4使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时,应由2人以上人员牵引布料杆。管道接头、安全阀、管架等必须安装牢固,输送前应试送,检修时必须卸压。

2.5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应严密牢固。

2.6混凝土振捣器使用前必须经电工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插座插头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胶鞋),戴绝缘手套。

3.混 凝 土 养 护

3.1使用覆盖物养护混凝土时,预留孔洞必须按规定设牢固盖板或围栏,并设安全标志。

3.2使用电热法养护应设警示牌、围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养护区域。

3.3用软管浇水养护时,应将水管接头连接牢固,移动皮管不得猛拽,不得倒行拉移皮管。

3.4蒸汽养护、操作和冬施测温人员,不得在混凝土养护坑(池)边沿站立和行走。应注意脚下孔洞与磕绊物等。

3.5覆盖物养护材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并存放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第7篇 建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程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对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各类工具式混凝土模板(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支撑系统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1.4 模板支撑系统结构构件的长细比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受压构件长细比:支架立杆、斜撑及桁架不应大于150;拉条、缀条、斜杆等连系构件不应大于200。

2 受拉构件长细比:钢杆件不应大于350;木杆件不应大于250。

4.1.6 支撑体系应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拉杆及水平、竖向剪刀撑,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结。立杆(柱)接长必须采用对接,严禁搭接;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拉杆及水平、竖向剪刀撑接长必须采用搭接,严禁对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m。

4.1.7 模板支撑系统应为独立的受力结构系统,严禁与非建筑结构的临时设施连接。当独立的支撑体系高度与宽度相比大于2 倍时,为保证宽度方向整体稳定,必须采取扩大下部架体或其他构造措施。

4.3.1 采用专用钢管(ф51×3.0mm、ф48×3.5mm)设计支撑时,除应满足本规程第4.1节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杆底部与基础顶面之间必须设置铁底座和垫板。

2 当立杆轴力荷载大于8kn时必须在立杆顶部设置可调支托承托模板,形成轴心受压传递荷载。

3 立杆间距应根据所承受的荷载确定,一般不应大于1.2m,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梁底应设置主承立杆,梁侧设置辅助立杆。当梁底为单根主承立杆时应设置在梁宽中心线处;当梁高宽比大于2.5、且梁宽大于300mm时,沿梁纵向主承立杆应适当加密、沿梁宽度主承立杆不应少于2根,并对称设置;

2) 沿梁纵向的立杆间距应与同向板底立杆间距相等或成倍数;

3) 沿梁横向连续设置梁板立杆时,应从梁支架开始向板中央双向布设,但板中央两相邻立杆间距不得大于板底设计立杆间距。

4 每排每列立杆的纵、横向之间必须用水平拉杆(横杆)连接,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在立杆顶端可调支托的底部处设置一道水平拉杆(即封顶杆),当梁底封顶杆与板底水平拉杆不在同一高度上时,梁底封顶杆应向板底立杆双向延长不少于2个跨距并与立杆固定。

2) 在立杆的底、基础的顶面限定高度内设置一道水平拉杆(即扫地杆)。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标高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2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3) 在封顶杆与扫地杆之间应均匀设置水平拉杆。水平拉杆的间距(即步距)在满足荷载计算要求条件下一般为:当支架高度低于4m、立杆轴力荷载小于8kn时不得大于1.8m,当支架高度超过4m、或者立杆轴力荷载大于8kn时不得大于1.5m;当支架高度8m~20m时,顶端步距内加设一道水平拉杆;当支架高度超过20m时,顶端两步距内各加设一道水平拉杆;

4) 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如无处可顶时,应与竖向剪刀撑连接;

5) 严禁在水平拉杆上设置立杆或将上下两段立杆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

5 支撑架体周圈及中间纵、橫向应从底到顶设置竖向连续式剪刀撑,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剪刀撑的宽度宜为4m~6m,剪刀撑的斜杆与地面夹角为450~600之间,底端与地面顶紧,并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拉杆或立杆扣接固定。剪刀撑的双向杆件宜分开设置在立杆两侧,并保证与每步立杆扣接;

2) 两相邻剪刀撑之间净距:扣件式钢管支架不应大于10m、碗扣式钢管支架不应大于4.5m;

3) 当支架高度8m~20m时,在纵、横向两相邻剪刀撑之间增加之字斜撑,当支架高度超过20m时,将之字斜撑改为剪刀撑。

6 支撑架体内应设置水平剪刀撑,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当支架高度4m~8m时,在底部扫地杆和顶端封顶杆有竖向剪刀撑的部位分别设置水平剪刀撑;

2) 当支架高度8m~20m时,应在相邻竖向剪刀撑之间增设水平剪刀撑,两相邻水平剪刀撑的间距为:扣件式钢管支架不得大于3个步距,碗扣式钢管支架应小于或等于4.8m;

3) 水平剪刀撑的端部与立杆或建筑物拉结,严禁水平剪刀撑端部设置在水平拉杆上。

7 当支架高度超过20m时,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应将沿梁纵向的梁底支架周圈用竖向剪刀撑连接成格构式架体;在梁底最顶两相邻水平拉杆处,沿梁纵向、按格构宽度设置连续式水平剪刀撑,并用斜杆连接成格构式桁架。

8 当支架高度超过5m时,应在架体周圈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m~9m、竖向间距2m~3m与建筑结构设置一个固结点。

8.1.1 从事模板作业的人员,应经安全技术培训。对高大模板支撑、爬模、飞模、悬挑梁等作业人员应进行专项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8.3.2 高度4m以上的柱、墙(含剪力墙)等竖向混凝土结构必须先浇筑,待混凝土达到一定承载强度后,再浇筑梁、板等水平混凝土结构。

第8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普通工

1. 一 般 规 定

1.1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1.2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传砖时应整砖和半砖分开传递,严禁抛掷传递。

1.3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用水管浇水或移动水管作业时,不得倒退猛拽。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1.4淋灰、筛灰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胶靴、手套、口罩),不得赤脚、露体,作业时应站在上风操作。遇四级以上强风,停止筛灰。

2. 挖 土

2.1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2.2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2.3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2.4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2.5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槽、坑、沟与建筑物、沟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2.6人工开挖土方,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

2.7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停留。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2.8从槽、坑、沟中吊运送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不得站人。

2.9配合机械挖土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准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士。

3. 挖扩桩孔作业

3.1人工挖扩桩孔的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与安全操作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下孔作业前,应排除孔内有害气体。并向孔内输新鲜空气或氧气。

3.2每日作业前应检查桩孔及施工工具,如钻孔和挖扩桩孔施工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孔下照明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灯具,提土工具、装土容器应符合轻、柔软,并有防坠措施。

3.3挖扩桩孔施工现场应配有急救用品(氧气等)。遇有异常情况,如孔、地下水、黑土层、有害气体等,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不得擅自处理,严禁冒险作业。

3.4孔口应设防护设施,凡下孔作业人员匀需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严禁沿孔壁或乘运土设施上下。

3.5每班作业前要打开孔盖进行通风。深度超过5m或遇有黑色土、深色土层时,要进行强制通风。每个施工现场应配有害气体检测器,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必须采取防范措施。下班(完工)必须将孔口盖严、盖牢。

3.6机钻成孔作业完成后,人工清孔、验孔要先放安全防护笼,钢筋笼放入孔时,不得碰撞孔壁。

3.7人工挖孔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其首层护壁应根据土质情况作成沿口护圈,护圈 混凝土强度达到5mpa以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的开挖。必须边挖、边打混凝土护壁(挖一节、打一节),严禁一次挖完,然后补打护壁的冒险作业。

3.8人工提土须用垫板时,垫板必须宽出孔口每侧不小于1m,宽度不小于30cm,板厚不小于5cm。孔口径大于1m时,孔上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

3.9挖出的土方,应随出随运,暂不运走的,应堆放在孔口边1m以外,高度不超过1m。容器装土不得过满,孔口边不准堆放零散杂物,3m内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孔上任何人严禁向孔内投仍任何物料。

3.10凡孔内有人作业时,孔上必须有专人监护,并随时与孔内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撤离岗位。孔上人员应随时监护孔壁变化及孔底作业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离,并向领导报告。

4 .装卸搬运

4.1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必须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前后车距平地不得少于2m,下坡时不得少于10m。向槽内下料,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4.2两人抬运,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注意脚下障碍物,并提醒后方人员,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30cm为宜。

4.3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零散材料码放整齐平稳,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小推车应打好挡掩。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4.4跟随汽车、拖拉机运料的人员,车辆未停稳不得下车。装卸材料时禁止抛掷,并应按次序码放整齐。随车运料人员不得坐在物料前方。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4.5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安全技术交底措施执行。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掷扔等剧烈震动。作业人员按要求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4.6休息时,不得钻到车辆下面休息。

5. 人工拆除工程

5.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班组(队)必须组织学习专项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无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盲目进行拆除作业。

5.2拆除作业前必须先将电线、上水、煤气管道、热力设备等干线与该拆除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5.3拆除构筑物,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必须有防止另一部分发生坍塌的安全措施。

5.4拆除作业区应设置危险区域进行围挡,负责警戒的人员应坚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

5.5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必须与整体拆除工程相配合,不得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5.6拆除建筑物不得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报请领导同意,拟订安全技术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严禁砍切墙根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必须用支撑撑牢。在推倒前,必须发出信号,服从指挥,待全体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方准进行。

5.7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溜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溜下。较大或沉重的材料,要用绳或起重机械及时吊下运走,严禁向下抛掷。拆除的各种材料及时清理,分别码放在指定地点。

5.8清理楼层施工垃圾,必须从垃圾溜放槽溜下或采用容器运下,严禁从窗口等处抛扔。

5.9清理楼层时,必须注意孔洞,遇有地面上铺有盖板,挪 动时不得猛掀,可采用拉开或人抬挪开。

5.10 现场的各类电气、机械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护身栏等,严禁乱动。

第9篇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目标规程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1、本工程安全指标为: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工伤事故率不大于2%,严防发生重大人生和设备事故及火灾。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做好各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抓好落实和监督。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见附页),成立由项目经理为首的文明施工和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布置检查现场的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工作。由工地专职安全员认真做好分项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和全面,并认真履行班长签字手续后,落实到组员方可上岗施工。工地专职安全员每周二次安全检查并定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奖罚制度。

3、建立旬检制度,由项目经理组织专职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和工人代表进行定期全面的安全检查。

4、建立由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值班制度,每日轮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隐患立即消除。杜绝不戴安全帽,穿'三鞋'或赤脚、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5、建立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特别对新入场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使其熟悉一般安全常识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对特种工(如三机工、电焊工、井架安装操作工、架子工、塔吊安装操作工等)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发合格证后,才准许上岗操作。

6、积极开展班前活动,使工人牢记安全的重要性,强化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施工中不但要注意自身的安全,更要注意他人的安全。

7、加强对外架搭设队伍的审查,必须经市安全站认可,且经公司安全科审定。加强对脚手架、井字架等材料的检查搭设完毕后要经过公司安全科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拆除时要设围栏,由上至下顺序拆除,禁止拆除物往下抛投。

8、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布置现场施工用电,线路绝缘保证良好,电动机械做到一机一闸,电气设备接零接地,手持电动工具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9、建立和执行机械专机专人负责制,对施工机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机具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做好机具台班的运行记录,确保施工机具的完好,不带病运转。

第10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司炉工

1.锅炉司炉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2.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接班人员未到位前不得离岗。严禁酒后作业。

3.安全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按规程要求调试定压。

(2)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升压试验,安全阀必须灵敏有效。

(3) 必须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验。

4.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前,将锅炉工作压力值用红线标注在压力表的盘面上。严禁标注在玻璃表面。锅炉运行中应随时观察压力表,压力表的指针不得超过盘面上的红线。如安全阀在排气而压力表尚未达到工作压力时应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 锅炉运行时,每班必须冲洗一次压力表连通管,保证连通管畅通,并做回零试验,确保压力表灵敏有效。

(3) 锅炉运行中发现锅炉本体两阀压力表指示值相差0.05mpa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5.水位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前,必须标明最高和最低水位线。

(2) 锅炉运行时,必须严密观察水位计的水面,应经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线之间并有轻微变动,如水位计中的水面呆滞不动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3) 锅炉运行时,水位计不得有泄漏现象,每班必须冲洗水位计连通管,保持连通管畅通。

6.锅炉自动报警装置在运行中发现报警信号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7.锅炉运行中启闭阀门时,严禁身体正对着阀门操作。

8.锅炉如使用提升式上煤装置,在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连接,确认完好牢固。在料斗下方清扫作业前,必须将料斗固定。

9.排污作业应在锅炉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

10.停炉后进入炉膛清除积渣瘤时,应先清除上部积渣瘤。

11.运行中如发现锅筒变形,必须停炉处理。

12.燃油、燃气锅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程序操作。

(2) 运行中程序系统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燃料源,并及时处理。

(3) 运行中发生自锁,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严禁用手动开关强行启动。

(4) 锅炉房内严禁烟火。

13.运行中严禁敲击锅炉受压元件。

14.严禁常压锅炉带压运行。

第1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防水工

1.一 般 规 定

1.1材料存放于专人负责的库房,严禁烟火并挂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和防火措施。

1..2施工现场和配料场地应通风良好,操作人员应穿软底鞋、工作服、扎紧袖口,并应配戴手套及鞋盖。涂刷处理剂和胶粘剂时,必须戴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外露皮肤应涂擦防护膏。操作时严禁用手直接揉擦皮肤。

1.3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得参加防水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恶心、头晕、过敏等,应停止作业。

1.4用热玛蹄脂粘铺卷材时,浇油和铺毡人员,应保持一定距离,浇油时,檐口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停留。

1.5使用液化气喷枪及汽油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

1.6装卸溶剂(如苯、汽油等)的容器,必须配软垫,不准猛推猛撞。使用容器后,其容器盖必须及时盖严。

1.7高处作业屋面周围边沿和预留孔洞,必须按“洞口、临边”防护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1.8防水卷材采用热熔粘结,使用明火(如喷灯)操作时,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配有灭火器材,周围30m以内不准有易燃物。

1.9雨 、雪、霜天应待屋面干燥后施工。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1.10下班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剂,必须装入容器,并将盖盖严。

2.熬 油

2.1熬油炉灶必须距建筑物10m以上,上方不得有电线,地下5m内不得有电缆,炉灶应设在建筑物的下风方向。

2.2炉灶附近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应配备锅盖或铁板、灭火器、砂袋等消防器材。

2.3加入锅内的沥青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

2.4熬油的作业人员应严守岗位,注意沥青温度变化,随着沥青温度变化,应慢火升温。沥青熬制到由白烟转黄烟到红烟时,应立即停火。着火,应用锅盖或铁板覆盖。地面着火,应用灭火器、干砂等扑灭,严禁浇水。

2.5配制、贮存、涂刷冷底子油的地点严禁烟火,并不得在30m以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3.热 沥 青 运 送

3.1装运油的桶壶,应用铁皮咬口制成,严禁用锡焊桶壶,并应设桶壶盖。

3.2运输设备及工具,必须牢固可靠,竖直提升,平台的周边应有防护栏杆,提升时应拉牵引绳,防止油桶摇晃,吊运时油桶下方10m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

3.3不允许两人抬送沥青,桶内装油不得超过桶高的2/3。

3.4在坡度较大的屋面运油,应穿防滑鞋,设置防滑梯,清扫屋面上的砂粒等。油桶下设桶垫,必须放置平稳。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塔式起重机

1. 操作前检查

1. 1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1. 2操作前应松开夹轨器,按规定的方法将夹轨器固定。清除行走轨道的障碍物,检查跨轨两端行走限位止挡离端头不小于2~3m,并检查道轨的平直度、坡度和两轨道的高差,应符合塔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路基不得有沉陷、溜坡、裂缝等现象。

1. 3轨道安装后,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两轨道的高度差不大于1/1000。

(2) 纵向和横向的坡度均不大于1/1000。

(3) 轨距与名义值的误差不大于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6mm。

(4) 钢轨接头间隙在2~4mm之间,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大于2mm,两根钢轨接头必须错开1.5m。

1. 4检查各主要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

1. 5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

1. 6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等)灵敏、可靠。

1. 7操作系统、电气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

1. 8对于带有电梯的塔机,必须验证各部安全装置安全可靠。

1. 9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器应在零位。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 10所有电气系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每20m作一组接地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欧)。

1. 11起重机各部位在运转中1m以内不得有障碍物。

1. 12塔式起重机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入生产。

2. 安 全 操 作

2. 1司机必须按所驾驶塔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起重吊物必须遵守本规程30.1.7条规定执行。

2. 2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2. 3司机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2. 4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2. 5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2. 6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2. 7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2. 8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时,高度限位器调整为:吊钩滑轮组与对应的最低零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

2. 9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2. 10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挡,每挡停1~2s,直至最高挡。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动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对慢就位挡有操作时间限制的塔式起重机,必须按规定时间使用,不得无限制使用慢就位挡。

2. 11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至少100mm。

1. 12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1. 13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1. 14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 15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1. 16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1. 17起重机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1. 18起重机的臂架和起重物件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遵守本规程表30.1.6的规定。

1. 19两台搭式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两条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5m。

1. 20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1) 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 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3) 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见钢丝绳报废标准见)。

(4)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2. 21司机必须经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严禁手携工具物品。

2. 22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或便溺。

2. 23冬季在塔机操作室取暖时,应采取防触电和火灾的措施。

2. 24凡有电梯的塔式起重机,必须遵守电梯的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严禁超载和违反操作程序。

2. 25多机作业时,应避免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和起吊物料时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并有可靠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技术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2. 26动臂式起重机在重物吊离地面后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严禁带载变幅。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变幅。

2. 27起升卷扬不安装在旋转部分的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2. 28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多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的额定负荷,对超负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2. 29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起重机拐弯时应在外轨面上撒上沙子,内轨轨面及两翼涂上润滑脂。配重箱应转至拐弯外轮的方向。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3. 停机后检查

3. 1塔式起重机停止操作后,必须选择塔式起重机回转时无障碍物和轨道中间合适的位置及臂顺风向停机,并锁紧全部的夹轨器。

3. 2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或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操作后,司机必须搬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向转动。

3. 3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壁最小距离不大于5m位置,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3. 4必须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箱总闸,收拾好工具,关好操作室及配电室(柜)的门窗,拉断其他闸箱的电源,打开高空指示灯。

3. 5在无安全的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加油、保养等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3. 6作业完毕后,吊钩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上。

3. 7填写机构履历书及其规定的报表。

4. 附着、顶升作业

4. 1附着式固定式起重机的基础和附着的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机的设计要求。

4. 2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并用撑杆调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2/1000。

4. 3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符合原生产厂家规定。

4. 4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4. 5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道式使用时,必须加强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电机的电源。

4. 6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4. 7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4. 8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4. 9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4. 10顶升到规定自由行走高度时必须将搭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再继续顶升。

4. 11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4. 12塔尖安装完毕后,必须保证塔身平衡。严禁只上一侧臂就下班或离开安装作业现场。

4. 13塔身锚固装置拆除后,必须随之把塔身落到规定的位置。

4. 14塔机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未安装接牢以前离开现场,不得在牵引平台上停放标准节(必须停放时要捆牢)或把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5. 安装、拆卸和轨道铺设

5. 1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凡从事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安装、拆卸工作。

(2)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的人员,应身体健康,并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色盲、高度近视、耳背、美尼尔症、癫痫、晕高或严重关节炎等疾病者,不宜从事此项操作。

(3) 安装、拆卸人员必须熟知被安装、拆卸的塔式起重机的结构、性能和工艺规定。必须懂得起重知识,对所安装、拆卸部件应选择合适的吊点和吊挂部位,严禁由于吊挂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或造成钢丝绳的断裂。

(4) 操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板钩等各种吊具、索具进行检查,凡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5) 起重同一个重物时,不得将钢丝绳和链条等混合同时使用于捆扎或吊重物。

(6) 在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部分发生故障及时报告,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严禁自行动手修理。

(7) 安装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部件不得安装。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方可安装。

(8) 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负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2/1000,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必须认真执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应统一指挥、专人监护。塔身上不得悬挂任何标语牌

(9) 安装、拆卸高处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带。

5. 2塔式起重机轨道铺设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基础必须设置钢筋混凝土基础,该基础必须能够承受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载荷,并应满足塔机基础的横向偏差、纵向偏差、轨距偏差等项要求。

(2) 轨道不得直接敷设在地下建筑物上面(如暗沟、人防等设施)。

(3) 敷设碎石前的路面,必须压实。轨道碎石基础必须整平捣实,道木之间应填满碎石。钢轨接头处必须有道木支承,不得悬空。

路基两侧或中间应设排水沟,路基不得积水。道碴层厚度不得少于20cm(枕木上、下各10cm);碴石粒径为25~60mm。

(4) 起重机轨道应通过垫块与道木连接。轨道每间隔6m设轨距拉杆一个。

(5) 塔式起重机的轨铺应设不少于两组接地装置。轨道较长的每隔2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6) 路基土壤承载力必须符合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定的要求。

(7) 距轨道终端1.5m处必须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其高度应不小于行走轮半径。

(8) 冬季施工时轨道上的积雪、冰霜必须及时清除干净。起重机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雪后应对轨道基础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应及时调整。

(9) 塔机的轨道铺设完毕,必须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塔机的安装。

(10) 塔机行走范围内的轨道中间严禁堆放任何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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