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生产现场安全规程
1、所有进入生产现场岗位工作的人员,均需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2、在工作时间内要穿戴好本岗位所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3、工作前要休息好;工作前和工作中不许饮酒。
4、在工作时间内,不许闲谈、打架、唱歌、看报和打盹。
5、在生产现场内行走时,不许横跨辊道和机械传动部分,在台架间人行道上通过时,要注意防止被滚动的钢管碰(挤)伤。
6、不准在吊起的重物上或吊有重物的天车下面停留或行走。
7、凡一切有危险的机械回转部分和电气导电部分,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得
任意拆卸。
8、 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检查和维修一切电气设备,发现电气设备漏电或有问题,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专业电气人员进行修理。
9、 有设备发生故障或防护装置不完善时,应及时修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10、禁止使用不合格及报废了的钢丝绳、工具。
11、使用易燃物品时,要特别小心,不可接近火源,严禁烟火。
12、不准任意动用消防器材和防护装置,必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13、禁止在同一地点上、下立体同时工作,必要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同时进行工作。
14、非操作人员不许擅自登上操作台和吊车,不许和正在操作人员谈话。
15、砂轮机应设有安全防护装置,使用砂轮时,要站在砂轮片旋转方向的侧面,戴好防护眼睛,检查好砂轮片后,方可操作。
16、开机前,必须对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a、 各润滑点是否润滑; b、 各紧固件是否有松动现象;
c、液压泵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漏油现象。
17、岗位上应做到清洁卫生,不准堆放杂物。
第2篇 生产现场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要有足够休息,凡是精神状况不佳,不得上班工作。
2必须检查工具设备和防护品,发现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并更换。
3女工进入车间必须将长发放入工作帽内,不准穿长大衣服、长裙和带有长袜子的衣服进入车间,上岗必须穿工作服。
4必须牢记本部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5必须合理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6上班期间必须精力集中,不准看闲书、干私活、追逐打闹。
7 职工着装必须规范,进入车间必须穿工作服,并要做到三紧。
8 工作中必须服从领导分配、听从指挥,但必须拒绝违章指挥。
9必须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准睡岗、脱岗、串岗,不准做妨碍自己和他人安全的动作。
10 女工进入车间不准留过肩长发,不准戴围巾,不准穿裙子或肥大衣服。
11 进入生产现场,不准赤脚、赤背,不准穿高跟鞋(超过3cm)和硬底鞋作业。
12 上岗必须穿工作服和配戴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严禁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作业场所穿化纤衣服。
13 任何岗位的操作工都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班前必须要有充足的休息,饮酒或精神疲乏者,不准进入公司,更不得上岗。
14 传递工具不准乱丢,必须送到对方手中或放在身边,不准从高处或楼上向下扔任何物件,也不准从下往上扔物件,如因工作需要往上或往下扔物件时,必须有人监护或设置危险标志。
15 非操作人员不准靠近运行设备,在车间通行注意周围环境、危险标志、安全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及指示器等;同时这些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应定期检查其安全可靠性。
16 各种桶、罐、池、槽、地沟口部等盖板不准随意打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打开必 须报安全管理部),如因工作需要打开时,必须设危险标志、照明灯,并用物件拦好,工作结束后立即盖好,方可离开。
17不准依靠、坐或站在任何危险地区或机械电气设备防护罩、防护栏上,不准坐在窗户、围栏、房顶上,如因工作需要则要有安全防护措施。
18 非本岗位人员,不准在危险、要害、动力站房区域逗留,尤其是高、低压配电室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
19 车间堆放物件不准超高(3m),必须放置稳妥,尤其车间堆放的纸件最多叠放三件。
20 两人以上共同作业或交叉作业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遵守规定信号,步调一致,互相关心,发现别人违章操作或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制止。
21 凡是与上下工序联系密切的工作,必须事先联络或发信号,得到回复信号后,方可作业。
22 作业现场光线应充足适宜、符合工作要求,夜间工作环境要有良好的照明。
第3篇 生产现场通用安全规程制度
1、所有进入生产现场岗位工作的人员,均需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2、在工作时间内要穿戴好本岗位所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3、工作前要休息好;工作前和工作中不许饮酒。
4、在工作时间内,不许闲谈、打架、唱歌、看报和打盹。
5、在生产现场内行走时,不许横跨辊道和机械传动部分,在台架间人行道上通过时,要注意防止被滚动的钢管碰(挤)伤。
6、不准在吊起的重物上或吊有重物的天车下面停留或行走。
7、凡一切有危险的机械回转部分和电气导电部分,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得
任意拆卸。
8、 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检查和维修一切电气设备,发现电气设备漏电或有问题,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专业电气人员进行修理。
9、 有设备发生故障或防护装置不完善时,应及时修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10、禁止使用不合格及报废了的钢丝绳、工具。
11、使用易燃物品时,要特别小心,不可接近火源,严禁烟火。
12、不准任意动用消防器材和防护装置,必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13、禁止在同一地点上、下立体同时工作,必要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同时进行工作。
14、非操作人员不许擅自登上操作台和吊车,不许和正在操作人员谈话。
15、砂轮机应设有安全防护装置,使用砂轮时,要站在砂轮片旋转方向的侧面,戴好防护眼睛,检查好砂轮片后,方可操作。
16、开机前,必须对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a、 各润滑点是否润滑; b、 各紧固件是否有松动现象;
c、液压泵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漏油现象。
17、岗位上应做到清洁卫生,不准堆放杂物。
第4篇 生产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要有足够休息,凡是精神状况不佳,不得上班工作。
2必须检查工具设备和防护品,发现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并更换。
3女工进入车间必须将长发放入工作帽内,不准穿长大衣服、长裙和带有长袜子的衣服进入车间,上岗必须穿工作服。
4必须牢记本部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5必须合理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6上班期间必须精力集中,不准看闲书、干私活、追逐打闹。
7 职工着装必须规范,进入车间必须穿工作服,并要做到三紧。
8 工作中必须服从领导分配、听从指挥,但必须拒绝违章指挥。
9必须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准睡岗、脱岗、串岗,不准做妨碍自己和他人安全的动作。
10 女工进入车间不准留过肩长发,不准戴围巾,不准穿裙子或肥大衣服。
11 进入生产现场,不准赤脚、赤背,不准穿高跟鞋(超过3cm)和硬底鞋作业。
12 上岗必须穿工作服和配戴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严禁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作业场所穿化纤衣服。
13 任何岗位的操作工都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班前必须要有充足的休息,饮酒或精神疲乏者,不准进入公司,更不得上岗。
14 传递工具不准乱丢,必须送到对方手中或放在身边,不准从高处或楼上向下扔任何物件,也不准从下往上扔物件,如因工作需要往上或往下扔物件时,必须有人监护或设置危险标志。
15 非操作人员不准靠近运行设备,在车间通行注意周围环境、危险标志、安全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及指示器等;同时这些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应定期检查其安全可靠性。
16 各种桶、罐、池、槽、地沟口部等盖板不准随意打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打开必 须报安全管理部),如因工作需要打开时,必须设危险标志、照明灯,并用物件拦好,工作结束后立即盖好,方可离开。
17不准依靠、坐或站在任何危险地区或机械电气设备防护罩、防护栏上,不准坐在窗户、围栏、房顶上,如因工作需要则要有安全防护措施。
18 非本岗位人员,不准在危险、要害、动力站房区域逗留,尤其是高、低压配电室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
19 车间堆放物件不准超高(3m),必须放置稳妥,尤其车间堆放的纸件最多叠放三件。
20 两人以上共同作业或交叉作业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遵守规定信号,步调一致,互相关心,发现别人违章操作或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制止。
21 凡是与上下工序联系密切的工作,必须事先联络或发信号,得到回复信号后,方可作业。
22 作业现场光线应充足适宜、符合工作要求,夜间工作环境要有良好的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