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设备检修安全规程
1、各车间检修工进入现场进行对设备检修时,首先应把所检修的设备及时通知岗位操作工,并在巡检表上填写检修内容,登记认可。
2、检修前首先把所检修的设备切断动力电源,挂牌并有专人看护〈操作工或检修工〉。
3、设备检修时间内没有拉闸本人和看护人许可任何人无权合闸送电。
4、设备检修期间所在设备操作工要加强巡视进展情况,及时取得联系坚守岗位确保检修人员的安全。
5、检修人员在现场检修时,操作工在巡岗过程中若发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措施,并马上通知检修人员直至异常排除,方可继续检修。
6、检修前首先切断电源挂牌,并确认拉线开关有效可靠,否则进行特别看护,方可进入现场。
7、设备检修完毕应及时通知看护人或操作工清理现场,做好开车前准备工作。
8、设备检修完毕严格在设备点检表内填写时间并说明能否开车,正常使用字样并签名认可。
9、各车间在现场检修时需拆卸安装使用大锤时,首先检查锤头安装是否牢靠,打锤时正面不准对人,严防击锤时伤人。
11、现场检修需局部修整时,需动用扁铲,禁止使用风钢扁铲或锉刀打击物件,严防飞销伤人。
12、设备检修完毕,各安全装置应及时恢复并检查安全可靠后视为工作完成。
13、在检修作业时,所在车间应对检修人员进行设备特性、工艺要求及注意事项的安全教育,并派人协调和看护,实行专人负责制。
14、在检修作业时,所在车间应对现场设备及单元系统规定专人拉闸、专人合闸的统一安排,没有看护人许可任何人不准乱动闸刀及开关,确保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设备检修完毕后经专人送电看护人认可后方能启用单机设备或单元系统。
16、检修工在易燃、易爆生产区域工作时不许携带火种,严禁击打钢铁金属物料,严防火花产生。没有有关部门许可严禁么自用火焰切割和电焊,并派专人负责。
17、检修现场需高空作业和吊装时,首先要配带安全带,不许乱丢杂物,严格检查吊装索具是否可靠,吊车臂下和物件下严禁人员停留。
18、各车间应定期对各岗位的安全系统进行检查,如事故开关,开车信号、警铃、报警装置、安全档及其它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可靠,使用灵活准确。
第2篇 钢铁企业设备检修维护安全规程
钢铁企业设备检修、维护安全规程
1、吊车检修时,必须五米打道卡,七米挂红灯,因生产条件限制达不到上述条件时,需经主管厂长批准,道卡大于或等于三米,红灯大于或等于五米,必须打双道卡,道卡间距为0.3米,需动活车前,现场责任人必须通知检修人员离开吊车运行区域和电气、机械传动部位,确定安全后,将吊车操作牌交给司机,方能动车。
2、检修各类机电设备时,电源开关上必须先挂停电工作牌。未经确认安全可靠,不准合闸送电,严禁“搭车”干活。
3、全厂煤气、氧气管道(包括阀门),按区域、专业落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反映和处理。
4、没得到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联接或使用煤气、氧气等能源介质。
5、非岗位人员严禁开关水、电、风、气等阀门。严禁进入一类危险区及容易中毒、易燃易爆区域。
6、所有电气设备必须装置安全可靠的接地线或防护设施。电气设备与线路上,不准悬挂物品。
7、所有钢丝绳,起重链条、钩环及专用吊具不允许超负荷使用。其径向破损超过5%时应及时更新。
8、所有钢丝绳和焊接链条的安全系数必须大于6。钢丝绳套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
9、钢丝绳在使用和放置时严防打折、压扁、烧伤等。吊运钢水或其它液态赤热金属的钢绳和吊具,要经常检查,发现烧损退火干油断股等立即更换。
10、严禁在未消除易燃易爆性气体(如煤气、氧气)管道上进行焊接,焊接前必须先用氮气(蒸汽)吹扫确认安全后方能进行。
11、严禁手沾油脂进行工作或接触氧气瓶嘴和氧气管道阀嘴、开闭气等。
12、进行焊割工作时,应在焊割点下方垫铁板或石棉板。
13、搬运气瓶时,严禁抛、滑、滚、碰,吊运气瓶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专用工具。
14、高空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应放在逆风位置,并与高空垂直地面相距10米以外。
15、在铁路附近工作时,氧气瓶、乙炔瓶应离铁轨10米以外,必要时加以掩盖。
16、氧气瓶与乙炔瓶应相距10米以外,不准放在同一地点。
17、使用乙炔瓶必须装有减压阀、回火防止器,严禁卧放使用,氧气表、乙炔表必须完好无损,并经专业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18、严禁用氧气、煤气吹扫人体及各种设施、设备。
19、氧气瓶着火,应立即将氧气压力表顶针退下,迅速关闭阀门。不能使用无防爆装置和压力表坏损的氧气瓶。
20、用氧气吹乙炔胶管里面水分时,两头人员要联系好,手势清楚。吹完后,乙炔胶管必须让氧气排除后才能插入切割器上。
21、凡瓶体出现裂纹压伤,或超过使用期,风嘴有缺陷不完整,风嘴有油脂痕迹,使用期不合格或使用期标志不清的氧气瓶严禁使用。
22、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高温物体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如因条件限制不得少于5米),离暖气1米以外。
23、空氧气瓶、空乙炔瓶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的剩余压力。
环境温度℃ 剩余压力mpa
<0 0.05
0~15 0.1
15~25 0.2
25~40 0.3
24、电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各类接线点点安全良好,焊机二次路及外壳接地良好,焊条的夹钳安全良好。
25、电焊作业场所的照明,应用安全电压,不得大于36v,电焊机接线地工作均由电工操作。
26、严禁赤手换和停送电器开关,电焊条不准乱扔,应放在专用袋或安全位置上。
27、焊接时,身体不准接触焊接件等导电体,如须坐卧时,必须垫好绝缘物件方可操作。
28、在潮湿的地方焊接时,必须垫上平木板或胶皮穿好绝缘鞋,方可工作。
29、雨天在室外焊接时,应有防雨棚,电线应由木棍架起,电器开关应有防雨装置。
30、对受压容器、密封容器,各种油桶管道装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器具进行焊接时,必须先检查,并经过冲洗有
第3篇 66kv变电所设备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1. 要检修的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停电。
2. 对变压器或sf6断路器检修要求线路停电时,需办理停电申请手续。
3. 对停电设备断开电源不仅要拉开开关,还要拉开刀闸,使每个电源至检修设备或线路至少有一个明显断开点。
4. 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时,应征得调度室调度员及变电所值班员的许可后,方准开始工作。
5. 验电应将电压等级合适的且合格的验电器做好试验,证明验电器指示正确后,再将检修的设备进出线两侧各项分别验电。
6. 装设或拆除接地线,应使用绝缘拉杆或戴绝缘手套,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另一人监护。
7. 装设接地线,应在验明导电体确无电压后,先装接地端,后装导电体端,拆除时,先拆导电体端,后拆接地端。
8. 带有电容设备或电缆线路装设接地线时,应先放电后再装接地线。
9. 对停电待检修设备或线路两侧应分别装设接地线。
10.应在检修设备或线路相对应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11.检修设备或线路时,至少应有两人在一起工作。
12.工作完毕,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无误后方可摘掉标示牌及接地线待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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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化工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1内容
本规程规定了****实业有限公司设备检修作业前的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区域的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
3引用规程
hg 23011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2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3 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4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5 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6 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7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4 检修前的准备
4.1 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化工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4.2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4.3 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4 检修项目负责人和检修现场专职安全员对现场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4.5 设备检修如须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hg 23011、hg 23012、hg 23013、hg 23014、hg 23015、hg 23016、hg 23017的规定和公司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拟制**审核***批准**生效时间2022/1/1
4.6 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4.7设备的检修涉及到断电等作业的,还应由电气技术人员或当班电工检查并确认断电完成方可交付检修。
5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5.1 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2 安全教育内容
5.2.1 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5.2.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5.2.3 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5.2.4 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6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6.1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2 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6.3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6.4 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6.5 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6.6 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6.7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
6.8 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6.9 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6.10 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6.11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6.12设备内检修作业用照明必须为符合规定的安全电压。
7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7.1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7.2 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7.3 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7.4 在生产现场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要与相应工艺负责人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工艺负责人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7.5 严禁涂改、转借《化工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7.6 对《化工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8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8.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8.2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8.3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及时恢复正常。
8.4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8.5 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8.6 检修人员会同操作人员和有关部门及车间对设备等进行试车、试压、试漏等并做好记录和验收交接。
第5篇 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检修作业前的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和《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设备大、中修与抢修作业。
2定义
设备: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3检修前的准备
3.1 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表。
3.2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3.3 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3.4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5 设备检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3.6 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由相关单位单位确认合格。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员、工艺技术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4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4.1 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2 安全教育内容
4.2.1 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4.2.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4.2.3 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4.2.4 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5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5.1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5.2 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
5.3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5.4 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5 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
5.6 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7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
5.8 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5.9 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5.10 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11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6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6.1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2 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6.3 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6.4 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要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6.5 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6 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7.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7.2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员、工艺技术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7.3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7.4 检修所用的工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7.5 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7.6 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7.7 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或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8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8.1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厂机动科负责管理。
8.2 设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8.3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8.4 设备所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8.5 机动科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
8.6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分别交机动科、设备所在单位各一份。
第6篇 设备检修操作安全规程
1.设备: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2.检修前的准备
1)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2)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3)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5)设备检修如须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6)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3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3)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6)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
8)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9)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10)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11)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4.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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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要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5)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3)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6)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7)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7.《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工厂机动部门负责管理。
2)设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3)检修项目负责单位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4)设备所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5)工厂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
6)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分别交机动部门、设备所在单位各一份。
7)非紧急情况启动消防泵浦(如演练、操作学习、定期运行、维修等)需填写申请单核批,并知会各部门主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
第7篇 化工企业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一、定义
设备: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管道、容器以及、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二、检修前的准备
1.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2.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3.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5.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三、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1.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内容
(1)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3)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4)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四、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3.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6.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
8.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9.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10.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11.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五、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3.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
人要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5.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六、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3.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6.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部门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7.检修部门会同设备所在部门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七、《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公司设备部负责管理。
2.设备所在部门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3.检修项目负责部门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4.设备所在部门、检修施工部门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5.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
6.检修项目负责部门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交设备所在部门一份。
第8篇 煤气设备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煤气检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煤气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准上岗工作。从事煤气检修人员经体检身体健康,无其他禁忌病症者。
2、从事煤气检修作业严格执行分厂《煤气管理制度》必须办理相关手续,经相关专业组审核,主管厂长审批后,方可进行煤气检修。
3、停煤气检修时,应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长期检修或停用的煤气设施,应打开上、下人孔、放散管等,保持设施内部的自然通风。
4、带煤气作业如带煤气抽堵盲板、带煤气接管、高炉换探料尺、操作插板等危险工作,不应在雷雨天进行,不宜在夜间进行;作业时,应有煤气防护站人员在场监护;操作人员应佩戴呼吸器或通风式防毒面具。
5、带煤气作业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距工作场点40m内,不应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点40m以外。
6、带煤气作业应使用不发火星的工具,如铜制工具或涂有很厚一层润滑油脂的铁制工具;距作业点10m以外才可安设投光器;不应在具有高温源的炉窑等建、构筑物内进行带煤气作业。
7、进入煤气设施内工作时,应检测一氧化碳及氧含量。经检测合格后,允许进入煤气设施内工作时,应携带一氧化碳及氧气监测装置,并采取防护措施,设专职监护人。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24ppm,可较长时间工作;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40ppm时,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h;不超过80ppm时,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0.5h;在不超过160ppm时,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5min-20 min。工作人员每次进入设施内部工作的时间间隔至少在2h以上。
8、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安全分析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动火或进塔(器)前0.5h,检修动火工作中每两小时应重新分析。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0.5h,也应重新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防止死角。
9、带煤气作业或在煤气设备上动火,应有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应取得煤气防护站或安全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准。
10、带煤气作业如带煤气抽堵盲板、带煤气接管不应在雷雨天进行,不宜在夜间进行;作业时,应有煤气防护站人员在场监护;操作人员应佩戴呼吸器或通风式防毒面具。
11、转炉风管内及焊烟罩(锅炉)检修作业,必须申请,并得到分厂领导批准方可进行。进入前至少打开两个人孔,在转炉冶炼结束后风机空抽30min以上,与三阀组联系,确认水封逆止阀补水情况及回收管道上盲板阀关闭。
12、转炉风管内及焊烟罩(锅炉)检修作业时,检测风管及烟罩(锅炉)内一氧化碳及氧含量合格,作业人员带便携式报警器,风管及烟罩(锅炉)外有专人全程监护。
13、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吹扫和置换煤气设施内部的煤气,应用蒸汽、氮气为置换介质。吹扫或引气过程中,不应在煤气设施上栓、拉电焊线,煤气设施周围40m内不应有火源。一氧化碳及氧含量分析(co≤24ppm,氧含量在19.5∽23.5%),将煤气设备内留有易燃沉积物及时清扫干净,作业时连续或通上蒸汽(或氮气),确认在动火全过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并设专职监护人。
14、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所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15、作业前对工器具进行检查,确保使用良好,进行电氧焊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电氧焊安全规程》。
16、煤气检修作业时工作场所应进行警戒与工作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17、带煤气工作时,必须使用铜制工具,钢制工具或铁器具涂黄、甘油,防止工作时与设备碰撞产生火花。
18、煤气设备、设施系统检修放散区域10米内不得有火源,离明火作业40米以上,如条件限制需加隔离,并设立警戒区域。
19、煤气检修结束送煤气前,应断开蒸汽或氮气来源,用煤气置换蒸汽或氮气末端放散,经防爆试验分析合格后,停止放散。送煤气后,应检查所有连接部位和隔断装置是否泄漏煤气。
20、煤气系统的各种塔器及管道,在停产通蒸汽吹扫煤气合格后,不应关闭放散管;开工时,若用蒸汽置换空气合格后,可送入煤气,待检验煤气合格后,才能关闭放散管。但不应在设备内存在蒸汽时骤然喷水,以免形成真空压损设备。
21、从事煤气设施的焊接工作应持有国家颁发的特殊工种合格证的焊工担任。
第9篇 设备检修安全技术规程
一、 加施工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操作规程、技术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二、 开工前要准备好施工中所用的材料工具、备件等,方可开工。
三、 在安装或拆零部件时,要按照拆装顺序进行安装或拆卸,有必要时在零部件上做好记号,以免出错。
四、 在检修过程中,要对各部件进行认真的清洗和检查,发现零部件有进行认真的清洗和检查,发现零部件有裂纹、损坏、磨损等,没有恢复价值的,应更换新备件。
五、 工作现场要保持清洁、备件、材料,工具等要摆放整齐。
六、 在施工中一定要有专人指挥,多工种以上工作时,工种之间要紧密配合。
七、 高空作业时应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八、 节假日检修,特殊危险环境下检修时,由检修单位编制安全措施,报厂生技科、安监站、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安全措施主要内容、检修时间、地点、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措施等)。
九、 检修完以后,必须认真检查,可人工盘车,确认无问题后方可通电试车。
十、 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好现场,做好检修记录。
第10篇 机械设备检修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检修
1、 检修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所修机械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及装配工艺。
2、 准备好所需检修工具及仪表。检修前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准备齐所需材料,配件、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3、 执行钳工,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拆卸设备部件时,必须按顺序进行,并做好拆卸记录。拆卸的零部件按顺序清洗干净,摆放整齐。
5、 对于较精密的液压元件,拆卸时要轻拿轻放,严禁乱扔乱放,并注意防尘防堵。
6、 用油液清洗零部件时,不得在有明火的地方进行,清理时不准吸烟,清洗干净的部件要妥善保管。
7、 更换下来的部件,旧件,损坏件要统一回收保管,不得乱扔。
8、 多人一起检修时,要有专人指挥。
9、 装配时,部件要顺序放好,所有使用的配件,材料规格型号要正确,不得错误,装配完毕后,要仔细检查各部件的连接,密封情况。最后上盖之前应详细检查内部是否有脏物杂物。
10、 装配时,应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对较大型非精密的组装和拆卸时,可用锤击,但应在机械上垫好钢片或木板。
11、 个部件之间装配时,相互连接部位,装配尺寸,密封,连接螺栓要符合要求,各连接管路,接头要保证不漏油,连接紧固。
12、 各液压箱,齿轮箱必须清理干净,液压油必须牌号相符。清洗时,不得用砂布擦洗内腔,注油时,要堵上油堵,更换下来旧油,要放到指定容器内回收,不得乱扔。
13、 组装好后,各传动部件应转动灵活,整机试车时,应有电工在场配合,周围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带,操作人员应注意周围情况和行人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14、 试转结束,要做好检修记录,清理场地,搞好文明生产。
二、 安装
1、 较大型设备在入井前必须分解拆卸运输,装车要捆扎牢固,装车后的高度,宽度要满足巷道要求。
2、 拆套后的设备部件必须设专人看护,特别是连接紧固件和液压件,要分袋包装,注意防尘、防堵。
3、 在斜井使用绞车和平巷使用机车运输,必须严格遵守各台绞车、机车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
4、 安装使用的工具、器具必须带齐,并完好合格、不能因工具器械影响安装质量和进度。
5、 安装地点巷道必须满足设备安装高度和宽度的要求,通风良好,装卸无料时,必须严格遵守《起吊运搬工操作规程》。
6、 入井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用品,携带好矿灯,严禁烟火入井。
7、 井下安装要有专人指挥,工作人员不得取笑打闹,不得酒后上岗。
8、 安装时要注意按工艺和顺序进行,螺栓紧固力符合要求。
9、 安装完毕后,要进行全面检查,连接部位是否配合得当,间隙是否合适,联接螺栓是否齐全紧固,操作机构是否灵活,管路是否连接正确,各部油位是否注油,有无渗漏现象,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最后通电试车。
10、 试车前要先发出信号,撤出周围人员和阻碍物。先点动一次,然后正式起车运转,这时要注意观察设备的运转情况。即电机温度,否则要进行处理后方可交付使用,对可行走设备还要进行行走试验。
第11篇 机械设备检修、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检修
1、 检修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所修机械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及装配工艺。
2、 准备好所需检修工具及仪表。检修前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准备齐所需材料,配件、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3、 执行钳工,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拆卸设备部件时,必须按顺序进行,并做好拆卸记录。拆卸的零部件按顺序清洗干净,摆放整齐。
5、 对于较精密的液压元件,拆卸时要轻拿轻放,严禁乱扔乱放,并注意防尘防堵。
6、 用油液清洗零部件时,不得在有明火的地方进行,清理时不准吸烟,清洗干净的部件要妥善保管。
7、 更换下来的部件,旧件,损坏件要统一回收保管,不得乱扔。
8、 多人一起检修时,要有专人指挥。
9、 装配时,部件要顺序放好,所有使用的配件,材料规格型号要正确,不得错误,装配完毕后,要仔细检查各部件的连接,密封情况。最后上盖之前应详细检查内部是否有脏物杂物。
10、 装配时,应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对较大型非精密的组装和拆卸时,可用锤击,但应在机械上垫好钢片或木板。
11、 个部件之间装配时,相互连接部位,装配尺寸,密封,连接螺栓要符合要求,各连接管路,接头要保证不漏油,连接紧固。
12、 各液压箱,齿轮箱必须清理干净,液压油必须牌号相符。清洗时,不得用砂布擦洗内腔,注油时,要堵上油堵,更换下来旧油,要放到指定容器内回收,不得乱扔。
13、 组装好后,各传动部件应转动灵活,整机试车时,应有电工在场配合,周围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带,操作人员应注意周围情况和行人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14、 试转结束,要做好检修记录,清理场地,搞好文明生产。
二、 安装
1、 较大型设备在入井前必须分解拆卸运输,装车要捆扎牢固,装车后的高度,宽度要满足巷道要求。
2、 拆套后的设备部件必须设专人看护,特别是连接紧固件和液压件,要分袋包装,注意防尘、防堵。
3、 在斜井使用绞车和平巷使用机车运输,必须严格遵守各台绞车、机车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
4、 安装使用的工具、器具必须带齐,并完好合格、不能因工具器械影响安装质量和进度。
5、 安装地点巷道必须满足设备安装高度和宽度的要求,通风良好,装卸无料时,必须严格遵守《起吊运搬工操作规程》。
6、 入井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用品,携带好矿灯,严禁烟火入井。
7、 井下安装要有专人指挥,工作人员不得取笑打闹,不得酒后上岗。
8、 安装时要注意按工艺和顺序进行,螺栓紧固力符合要求。
9、 安装完毕后,要进行全面检查,连接部位是否配合得当,间隙是否合适,联接螺栓是否齐全紧固,操作机构是否灵活,管路是否连接正确,各部油位是否注油,有无渗漏现象,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最后通电试车。
10、 试车前要先发出信号,撤出周围人员和阻碍物。先点动一次,然后正式起车运转,这时要注意观察设备的运转情况。即电机温度,否则要进行处理后方可交付使用,对可行走设备还要进行行走试验。
第12篇 生产设备检修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检修组织与管理
1.1硫酸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设备检修的组织领导和各级安全检修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1.2认真做好检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不论大小检修,每个检修项目均须明确项目负责人,做到组织、措施、物质三落实。
1.3检修项目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检修前必须亲自或指定他人对作业现场详细了解,做到任务清楚,心中有数,并负责向检修人员进行技术及安全措施交底,督促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1.4所有参检单位及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检修意识,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1.5进入检修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1.6参检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修制度》和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的有关规定。
2.检修准备
2.1检修前,应制定开停车方案,确定检修质量及验收标准,并严格按方案实施。
2.2检修照明必须使用安全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伏;潮湿及金属容器内用12伏安全电压。
2.3检修期间,停送电必须申请,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制度。
2.4清理、检修转动、传动、输送设备时,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严禁不停车、不断电、不挂牌就进行清理和检修。
2.5检修内部介质为氨、硫酸、碱液、有毒物质和蒸汽等设备、管道前,必须切断物料进出口阀门,排尽设备、管线内物料。
2.6对罐内、动火、登高、吊装等作业必须坚持安全作业票证办理制度,经安全分析检测合格,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检修。
2.7消防、救护及医疗部门检修期间,应根据需要进驻现场。
3.入塔进罐作业
3.1罐内作业前,对设备所在车间是否严格执行隔离、清洗、置换的规定进行检查;做到物料来源不切断不进;清洗装置不合格不进;行灯不合规格不进;没有监护人不进;施工工具不符合要求不进。
3.2入塔进罐作业前30分钟内,要对有害气体物质浓度,氧含量进行安全分析测定,合格后方可进入。
3.3罐内作业时,罐外必须设立监护人,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并与罐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3.4罐内作业视具体条件,可采取自然和机械通风措施,对通风不
良以及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应采取轮流或间歇作业的方法,严禁向罐内充氧。
3.5进入有腐蚀性、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正确选用和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备有抢救后备措施。
3.6入塔进罐作业所需的防毒口罩、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等应正确选择和使用。
4.焊接作业
4.1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凭证操作,并严格遵守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本规程有关防火防爆的安全技术规定。
4.2硫酸生产禁火区域或禁火设备上的动火焊接作业,必须进行动火分析并办理《动火许可证》,取得手续完备的《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作业。
4.3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溶解乙炔气瓶不得卧放,两者应保持7米以上的安全间距,与明火的距离不少于10米。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应留有0.05mpacm2以上的余压。
4.4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接触油脂,夏季防止阳光暴晒,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搬运时严禁碰撞,摆放时要固定好。
4.5焊接作业中,要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场所、罐槽内要穿绝缘鞋并站在绝缘板上。
4.6多人交叉及高空作业场所,视现场条件设置防护遮板和接火盘,防止焊渣掉落烫伤。
4.7作业前,应清除焊接现场周围易燃和可燃物质;作业结束后,应坚持确认现场无遗留火种,收拾好工器具,方可撤离。
5.高处作业
5.1凡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为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并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5.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对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昏晕、深度近视、癫痫病者,不得安排其进行高处作业。
5.3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拦、吊架、手拉葫芦,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升降机严禁载人。
5.4登高作业用具、脚手架、跳板等必须经安全检查合格、捆绑牢固可靠,方可使用。
5.5在邻近有带电体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必须与带电体保持2.5米以上的安全间距,并要防止运送导体材料时碰触带电体。
5.6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顶部施工时,应设专人监护;石棉瓦上作业必须固定好跳板。
5.7因工序等原因须在同一垂直线上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并设专人在现场组织协调,否则不准作业。
5.8高处作业拆卸下来的物件及工具等,应放置在妥善地点,摆放
稳妥,防止坠落。
6.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1检修后的设备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拆卸的盖板、围栏、扶手等恢复原来的状态;
6.2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抽加盲板,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及封闭情况,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试验,并做好记录备查;
6.3设备、地面、屋顶上的杂物垃圾清除干净,机具工具收拾完毕,脚手架、临时拉设的电气线路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4设备使用单位检修单位及设备主管部门等单位对检修设备及项目进行验收交接,检修任务书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