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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焊、气割工安全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查看人数:37

气焊、气割工安全规程

第1篇 气焊、气割工安全规程

气焊、气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1、施焊导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3、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胶皮薄膜浮桶必须装设厚度为1~1.5毫米,直径不少于浮桶断面积的60~70%。

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5、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冻结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

6、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烘烤。

7、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观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8、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9、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15、在贮存地易燃、易燃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16、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卧放,禁止扣放在地上。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第2篇 电气焊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一、不得使用有缺陷的设备和工具。

二、高处焊接必须系安全带,使用的工具应用绳索传递,电焊线、氧气带、乙炔带必须绑牢在固体物体上。

三、作业清理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高处下方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如遇特别情况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四、六级以上风停止露天高处作业,雨雪天应停止露天作业,雨雪后操作地点的积水或积雪必须清除。

五、严禁焊接、切割装有油类、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如需焊接、切割,操作前必须清洗干净,应有足够的通风,经检查无危险时方准进行作业。

六、多人在一容器内同时作业,要保证通风良好,并设专人监护,必要时容器内工作人员要绑安全绳。

七、在焊接、切割含有铜、铝、锌、铝等有色金属和有喷涂防腐层的物品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场所进行。

八、进行技术复杂和带有危险性的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九、工作结束后,必须检查周围无火险后方可离开。电焊作业应切断电源,将把线、堆线分开盘好,不准搅在一起,将焊把挂气或放在绝缘处;气焊作业检查好气瓶、卸下焊把,盘好胶管,妥善保管。

第3篇 四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要认真执行安全通则。

2、气焊工必须经上级劳动安全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3、装氧气表前,须放气少许。上表时必须身与头部闪侧,将卡子卡牢,不准垫铜片,否则不准使用,搬运氧气瓶,乙炔瓶禁止滚动碰撞或由高处滚下。

4、工作前检查氧气表、乙炔表灵敏度是否符合要求,由发现故障及时处理,使用的胶管要保持良好,以防漏气。

5、氧气瓶嘴和开启氧气时所用的扳手不得沾有油脂。

6、在同一场所使用电焊、气焊时,氧气瓶应垫好绝缘物,以防氧气瓶带电。

7、切割易燃易爆容器时,要采取特殊措施进行清洗,确认清洗干净不能发生事故方可切割与焊接。

8、如果氧气瓶上调节器冻坏了,不可用火烤和用开水浇,要用温水慢慢暖化。

9、工作地点必须防晒、防冻,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必须办动火证,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10、高空作业时,应按高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执行。

第4篇 电气焊工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凡设备,管道需要动火的地方,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二、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质必须消除干净,如附近有地沟、阴井、水封,放空排污等可能漏出可燃气体处,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三、电焊机接线必须由电工进行,进出线必须良好,电焊机必须有可靠接地。

四、电焊机接地不准接到可燃气体的管道,阀门上,防止产生点火花或高温。工作结束必须切断电源,并把焊机推进室内或严密遮盖,防止下雨时淋湿。

五、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安全附件必须齐全良好,与动火地点三者之间距离保持7米以上,夏季防止暴晒,在搬运时禁止碰撞。

六、氧气瓶瓶口切勿靠近油脂和靠近热源,夏季防止暴晒,瓶内氧气不可用尽(应留有余压不低于0.5kg/平方厘米)。

第5篇 气焊工专业安全操作规程

1、焊工必须经过专业训练,掌握设备、工具的构造和性能,并具备焊工操作知识和性能,熟悉焊工安全操作规程,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者方能独立工作。

2、徒工必须有师傅的在旁指导监护下,可做一般的焊接工作,学徒期未满,未经考试合格者,严禁独立操作。

3、焊工工作前,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对使用的工具,要做全面的检查,确无问题方可开始工作。

4、非气焊工严禁动用气焊工具和施焊,“多面手”必须经考试合格后,发给许可证方能施焊。

5、在通风不良的地点或塔、罐容器内作业时,熔焊器应先在外面点好火,而后再开始工作。

6、施工前应检查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证,无动火证监禁动火,进塔、罐工作时,必须办理进入设备作业证。

7、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证”,高空切割时,地面应有专人看管,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对切割下来的物件应放在指定地点,以防掉落伤人。

8、在非动火区域焊接、切割以前必须取得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施焊,否则不准动火。

9、使用氧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a.氧气瓶禁止与一切油类接触,开氧气瓶的扳手上不得沾有油蜡。

b.氧气瓶应距离火源10以上,距离乙炔气瓶5米以上,距离暖气或其它热源也应在1米以上,放置氧气瓶处,温度不得超过35℃。

c.夏季露天作业时,氧气瓶须放在通风处,用隔热材料遮盖,严禁日光曝晒。

d.氧气瓶绝对禁止与电焊机的钳子线或接地线接触。更不准用氧气瓶作导线托滚使用。

e.氧气瓶要绝对避免撞击,一般不准背负、肩扛。

f.氧气瓶的气体不准全部用光,应留有不小于0.05mpa的余压并将气瓶分别存放,做好标记。

g.氧气瓶上必须有两个防震胶圈,氧气瓶应与易燃易爆物品分开存放。

h.氧气瓶附件如果有缺陷和阀门螺杆滑丝等应停用。

i.氧气瓶装减压阀前先打开风门将赃物吹除,开闭风门和减压阀时,人身与头部要在侧面,不准对立,氧气表装上后应用扳手拧紧,扣丝至少拧5扣以上。

10使用乙炔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a.禁止敲击、碰撞。

b.不准拿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要防止曝晒,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少于10米(高处作业时,应是垂直地面外的平行距离)。

c.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d.吊装、搬运时应使用夹具和防震的运轨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e.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以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绝缘体上。

f.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应注意尽量避免放在一起。

g.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斜。严禁卧放使用。

h.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速不应超过1.5-2.0m3/时。

i.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剩余压力。

第6篇 气焊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m3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有关规定。

2、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3、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 m 。

4、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灭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5、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6、电石起火时必须用于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7、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8、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水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0、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

第7篇 普通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1)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 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或切割。

(3) 进行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4) 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 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的有关规定。

(5) 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6) 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7) 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8) 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9) 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氢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10) 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11) 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12) 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3) 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并应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14) 碎电石应在掺入小块电石后装入乙炔发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电石。夜间添加电石时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15) 氧气橡胶软管应为红色,工作压力应为1500kpa;乙炔橡胶软管应为黑色,工作压力应为300kpa。新橡胶软管应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16) 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及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且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7) 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且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不得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18) 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采用专用工具,动作应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应留49kpa以上的剩余压力。

(19) 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

(20) 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操作者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应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

(21) 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再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22) 在作业中,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放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

(23) 当乙炔发生器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将乙炔发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4) 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当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当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将火熄灭。

(25) 冬季在露天施工,当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26) 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当焊枪内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27) 氢氧并用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氢气,最后开氧气,再点燃。熄灭时,应先关氧气,再关氢气,最后关乙炔气。

(28) 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卷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并将乙炔发生器卸压,放水后取出电石篮。剩余电石和电石滓,应分别放在指定的地方。

第8篇 焊工电气焊割安全规程

1、焊工(电、气焊割)须具备相应安全知识,并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2、电焊机接线符合安全要求,一、二次线绝缘良好;电焊机放置平稳,横跨通道的一、二次线要采取防压防漏电措施,严禁浸泡在水中或导电溶液中。

3、电焊机接地线不得接在电气设备外壳、人员经常接触的金属构件(如安全栏杆)上或精密仪器周围。化工厂区内,接地线只能接在焊接设备上,禁止接在其它设备或管廊架上。

4、工作前必须检查氧压表、乙炔表在校验合格期内并完好;气瓶必须有防震圈、瓶嘴无油污;固定气源无泄漏、开闭器完好。焊钳、焊枪、割炬、气带、面罩(防护眼镜)完好。氧气带连接必须牢固,乙炔带必须加装回火止回阀;横跨通道的气带要采取防压防漏措施。

5、氧气瓶应放置稳妥并采取防倾倒、滚动措施,乙炔瓶立放,做好防滚动或倾倒措施;在用氧气、乙炔瓶的间距 ≥5 米,距离火源应 ≥10 米(高空动火点以垂直地面点到气瓶距离为准),不得在高温设备周围或阳光下灼烫或曝晒;严禁将乙炔和氧气胶管交换使用;严禁敲打气瓶及其附件,开启气瓶时不能用力过猛,人不得正对瓶嘴。

6、焊(割)炬在使用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再次点燃焊炬或割炬前,应将乙炔管里的空气排净;开启点火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后,再开氧气阀,并调整火焰至合适状态。

7、电焊作业结束或作业间隙,应将焊把悬空放置于绝缘、干燥场所,并及时关闭焊机电源。

8、移动焊机必须切断电源;移动气瓶必须关闭气阀;敲打焊渣时必须戴好护目镜。

9、搬运、装卸、运输乙炔气瓶、氧气瓶时,严禁抛、滑、碰撞和在地面放倒滚动,严禁通车运输。禁止使用电磁盘或绳索直接捆绑吊运气瓶;吊运时应使用专用吊篮,并采取稳固和防坠落措施,一次吊运不得超过5瓶。

10、氧气瓶、乙炔气瓶内气体不能用尽,氧气瓶内至少留有 0.1 至0.2兆帕压力,乙炔气瓶内至少留有0.05兆帕压力。

第9篇 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电气焊 安全操作规程

1、焊工操作时

一、必须穿戴好必要的劳保,电焊工焊接时须使用焊妆面罩,清渣时应戴防护眼镜,气焊(割)工应带防护眼镜。

二、严禁在有压力的容器管路上焊接,在距焊接场所5m以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装过易燃介质器焊接时,须用碱水或蒸气彻底清洗指残介质,扣开刀孔或手孔确实无误后,方可旋焊。

三、在焊修乙炔气发生器前,必须用清水冲洗干净并用明火试爆,确实无误后,方可旋焊。

四、移动式乙炔气发生器附近,严禁接触火源距焊接现场保持10米以上。

五、乙炔气发生器应设防爆及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经常检查发生器及回火防止器水注,不宜过高或过低,仪表和安全应定期检验,确保灵敏可靠。

六、乙炔气发生器应设防爆及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经常检查发生器及回火防止器水注,不宜过高或过低,仪表和安全应定期检验,确保灵敏可靠。

七、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或蒸气加热,禁止用火烤乙炔气发生器上的零件及其附属工具不能用绝铜制作,以防产生铜而引起爆炸。

电气焊

电气焊 2、氧气瓶及减压器严禁接触油脂

一、在接装减压器前,应先开起一下氧气瓶阀将瓶口污物染质吹掉,氧气乙炔气瓶高低压表要灵敏可靠。

二、氧乙炔气瓶应妥善搬运存放,避免碰撞和震动不得在阳光下爆晒并应避开热源。

三、减压器装上后,应先开起气瓶,再开起减压器,工作结束后应先关闭气瓶,再关减压器,操作时焊工应在减压器侧面。

四、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放完,应保留0.1-0.2mpa的压力。

五、氧气胶管与乙炔气胶管不得换用或代用,管路连接处严防漏气。

3、焊炬使用中应防止过分受热

一、当发生回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然后再关闭乙炔气阀门。

二、乙炔管破裂着火时,应迅速折起前一段胶管将火熄灭。氧气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禁止用折管办法灭火焰。

三、电焊机必须有可靠接地。

四、电焊把线应有良好绝缘,破皮漏电处应及时修好。

综上所述,本文已为讲解电气焊的安全操作规程,相信大家对电气焊的认识越来越深入,希望本文能对各位读者有比较大的参考价值。

第10篇 电焊、气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般规定:

1、电气焊工必须经培训和考试合格持有上岗操作证,方可操作,徒工有师傅带领。

2、焊接时,应有防护措施(油、汽、电缆附近)。

3、对压力容器,容封、油桶、管道及沾有可燃液体的工件,必须事先除去有害、易燃爆物质,方可进行工作。

4、切割密封空气工件时,必须留有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设监护人通风,禁止在已刷好油漆或喷过塑料容器内焊接。

5、电焊机接地(零线),电流线不得搭接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不得接在管路上代替接地线或工件回线,电焊机绕组不得有焦化、脆化、破损等缺陷,其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兆欧。

6、高处焊接,遵守作业规程,有安全防护和监护下面的易燃爆物品移出10m外。

7、工作结束,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流,气流方可断开。

8、电焊工应有一定电气知识,熟知灭火及触电急救。

9、电焊机电流不宜超3m,电焊机外壳必须良好接地,焊钳绝缘必须良好。

10、雨天不准露天进行焊接,在潮湿环境应绝缘和穿防护鞋。

11、电焊机电流应有电工执行

12、停机先停负荷。

13、移动焊机应停电

14、车间工作时应设挡光板。

15、操作时,人体不要接触到防光板上。

16、焊接有色金属排风。

17、修理煤气管或有泄露煤气地方时,应按煤气检修规格操作。

18、电焊机空载电压中心温度不得超过允许规定。

19、禁止两台焊机同接一个电流开机

手工气焊(割)

20、煤气管回火装置

21、气瓶接头,阀门的紧固件牢靠,不松动,不破损,不漏气,氧气瓶及附件、胶管、工具上不沾油。

22、有肥皂水试验,周围不准有明火或吸烟。

23、开启氧气乙炔时防撞击。

24、工作结束,及时关闭气疾苦和燃气阀,不准将焊炬放在容器和工作台下。

焊炬应遵守以下规定

25、焊(割)咀不得沾染油脂、泥垢,配合锥面不得碰毛。

26、焊(割)咀必须用螺母毛紧,不得松动和漏气。

27、焊(割)咀孔道必须畅通。

28、氧气阀和燃气阀应灵敏可靠,不得有泄露,不得有沾染油污。

29、氧气管、燃气管必须采用标准胶软管,合格证齐全,否则不准使用。

30、橡胶软管有漏气、老化、鼓包和变质后,不得再用,管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

31、胶管长度一般10-20m时,不得放置电栏,高温容器和高温物件上。

32、燃气管堵塞时,严禁用氧气和压缩空气吹除。

33、发生回火时,应先关氧气阀,后关燃气阀和弯管方法将火熄灭。

第11篇 焊工电、气焊割安全规程

1、焊工(电、气焊割)须具备相应安全知识,并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2、电焊机接线符合安全要求,一、二次线绝缘良好;电焊机放置平稳,横跨通道的一、二次线要采取防压防漏电措施,严禁浸泡在水中或导电溶液中。

3、电焊机接地线不得接在电气设备外壳、人员经常接触的金属构件(如安全栏杆)上或精密仪器周围。化工厂区内,接地线只能接在焊接设备上,禁止接在其它设备或管廊架上。

4、工作前必须检查氧压表、乙炔表在校验合格期内并完好;气瓶必须有防震圈、瓶嘴无油污;固定气源无泄漏、开闭器完好。焊钳、焊枪、割炬、气带、面罩(防护眼镜)完好。氧气带连接必须牢固,乙炔带必须加装回火止回阀;横跨通道的气带要采取防压防漏措施。

5、氧气瓶应放置稳妥并采取防倾倒、滚动措施,乙炔瓶立放,做好防滚动或倾倒措施;在用氧气、乙炔瓶的间距 ≥5 米,距离火源应 ≥10 米(高空动火点以垂直地面点到气瓶距离为准),不得在高温设备周围或阳光下灼烫或曝晒;严禁将乙炔和氧气胶管交换使用;严禁敲打气瓶及其附件,开启气瓶时不能用力过猛,人不得正对瓶嘴。

6、焊(割)炬在使用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再次点燃焊炬或割炬前,应将乙炔管里的空气排净;开启点火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后,再开氧气阀,并调整火焰至合适状态。

7、电焊作业结束或作业间隙,应将焊把悬空放置于绝缘、干燥场所,并及时关闭焊机电源。

8、移动焊机必须切断电源;移动气瓶必须关闭气阀;敲打焊渣时必须戴好护目镜。

9、搬运、装卸、运输乙炔气瓶、氧气瓶时,严禁抛、滑、碰撞和在地面放倒滚动,严禁通车运输。禁止使用电磁盘或绳索直接捆绑吊运气瓶;吊运时应使用专用吊篮,并采取稳固和防坠落措施,一次吊运不得超过5瓶。

10、氧气瓶、乙炔气瓶内气体不能用尽,氧气瓶内至少留有 0.1 至0.2兆帕压力,乙炔气瓶内至少留有0.05兆帕压力。

第12篇 电气焊接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未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不准进行焊接作业,焊接锅炉、受压容器的承压部件,承压管道的焊工,必须经专门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方可允许作业。

2、工作前穿戴好一切防护用品,认真检查作业现场,周围及其下部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3、电、气焊工的专用工具设备,未经本人同意和领导批准,禁止他人使用。

4、电气焊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用火和设备进行作业。

5、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进行作业。

6、一般情况下不得在带有压力(液体压力或气体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对承重构架进行焊接必须经过有关技术部门的许可。

7、禁止在装盛有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和设备上焊接,如确需焊接,应采取完备的安全措施:(1)将易燃易爆物料倒空,用蒸气蒸煮,然后用水清洗干净。容器进行自然强制通风。(2)经化验分析合格(可燃气体总量小于0.5%氨容器含氨量小于5%)。(3)与容器相连的易燃物料管线用盲板隔绝或断开。

8、在焊接工作场所附近,必须备有足够完好的消防器材。

9、在梯子上只能进行短时间不繁重的焊接工作。禁止登在梯子的最高梯阶上进行焊接作业。

10、在高空进行焊接作业,焊工应按规定系好安全带,风力超过5级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11、在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设有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引起火灾的措施以及防止烫伤、触电、爆炸等措施。

12、在容器内焊接作业,应按规定办理进入设备内工作手续,容器外必须有专人监护。

13、下雨雪时,不可露天进行焊接和切割工作,如必须进行应采取防雨雪的措施。

14、焊割后的热件不得插入含油的污水沟、下水井内冷却,防止着火爆炸。

气焊、气割工安全规程(十二篇)

气焊、气割工安全操作规程1、施焊导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3、乙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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