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安全文明监理方法规程
工程安全文明监理方法
4.1、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4.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4.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4.4、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4.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4.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4.7、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4.8、现场监督与检查:
⑴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
⑵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⑶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⑷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①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②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③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⑤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⑥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第2篇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保证措施规程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负责人,副经理为安全直接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和工种班组长组成,按照国家有关的安全规范执行。
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在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安全员2-3人从事下列工作:
(1)施工现场的巡查;
(2)督促施工人员使用'三宝';
(3)夜间施工的路灯照明管理;
(4)'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检查;
(5)检查特殊工种人员的持证上岗;
(6)设置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牌、安全警示牌。
2.对工人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每个工人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
3.经常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先由项目经理向安全员、队长、工长进行交底,最后由工长向各个班组人员进行书面交底,交底资料应履行人人签字。
4.每一个特殊工种人中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方能上岗。
三、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拴好安全带,在必要位置设置安全网。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施工前应进行体检,凡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严禁登高作业。坑井及升降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阳台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必须设置防护拦杆和明显标志。
2.框架外脚手架必须搭设牢固,并按规定设置相应的剪刀撑,在楼层以上搭设外脚手架,用专用尼龙安全网全封闭施工,通道口用φ48×3.5钢管搭安全通道棚,顶棚上满铺一层木板及一层竹笆组成双层防护。
3.所有的外脚手架,都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符合使用要求的脚手架,必须挂验收合格牌。
4.对于塔吊、井字架,必须严格按照我公司制订的《塔吊、快速提升井架、施工电梯安全细则》执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械设备运转前必须检查(运转正常、安全可靠),并作好防风、防雷的预防措施,雷雨天停止作业。
5.不准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
四、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1.统一管理现场施工用电,设置配电房。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电源线走向必须合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2.所有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接地,并装好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必须加锁,下班拉闸上锁后方可离开现场。
3.电气装置应安有可靠的保护设施,工作零线和接地线要分开,禁止一闸多用。
4.带电作业,必须穿绝缘胶鞋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电禁止操作的电气箱、柜,在下班前必须悬挂'严禁合闸,有电危险'等安全警示牌。
5.在预留洞口进行电气焊作业,必须临时挡好洞口,以防火花溅落下层伤人或引起火灾。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电梯
1. 一 般 规 定
1. 1电梯司机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1. 2司机身体条件遵守本规程30.1.2条的规定。
1. 3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构造、保养、维修知识,按规定及时填写机械履历书和规定的报表。
1. 4施工电梯周围5m以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不得在此范围内挖沟、坑、槽。电梯地面进料口应搭设防护棚。
1. 5梯笼维修时,若拆下零部件后,梯笼的重量低于配重时,必须将梯笼锁在导轨架上。
1. 6严禁利用施工电梯的井架、横竖支撑牵拉缆绳、标语和其他与电梯无关的物品。
1. 7同一现场施工的塔式起重机或其他起重机械应距施工电梯5m以上,并应有可靠的防撞措施。
1. 8施工电梯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 安 全 操 作
2. 1施工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空载及满载运行,梯笼升离地面1m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敏性,然后继续上行楼层平台,检查安全防护门、上限位、前、后门限位,确认正常方可投入运行。
2. 2梯笼乘人、载物时必须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作业。
2. 3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仍应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机。
2. 4施工电梯启动前必须先鸣笛示警,夜间操作应有足够照明。
2. 5双笼电梯当一只梯笼在进行笼外保养或检修时,另一只梯笼不得运行。
2. 6电梯运行中,司机不准做有妨碍电梯运行的动作,不得离开操作岗位,应随时观察电梯各部音响、温度、气味和外来障碍物等现象,发现反常应及时停机检查处理,故障未排除严禁运行。
2. 7施工电梯停止运行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1) 电梯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2) 作业后,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和梯门。
(3) 班后按规定进行清扫、保养,并作好当班记录。
2. 8凡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停止运行:
(1) 天气恶劣:大雨、大风(六级以上)、大雾、导轨结冰等。
(2) 灯光不明、信号不清。
(3) 机械发生故障未排除。
(4) 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报废标准。
3. 安装与拆除
3. 1安装前,应按要求做好基础、电源、光源、工具和电梯进场道路及堆放场地的准备工作。
3. 2清点和检查施工电梯的内外梯笼、配重、钢丝绳、井架、横竖支撑、过桥、围栏等应齐全完好,不附合应更换或修理。
3. 3检查电梯井架与建筑物连接处的预埋件的强度,必须符合规定。
3. 4在梯笼下面作业时,必须用枕木支撑牢固。
3. 5安装、拆卸必须专人统一指挥,作业区上方及地面10m范围内设禁区并设专人监护。
3. 6电梯在重新安装以前(转移施工现场)必须认真检修和调试限速器。若使用期满1年,应重新检修、调试。
3. 7在梯笼顶部进行安装、拆卸和检修作业时,必须使用可移动电扭。
3. 8在安装拆卸时,严禁超过架设载荷量(即无配重时的载荷量)的规定。
3. 9用起重机安装、拆卸井架时,组装井架不得超过四节。
3.10安装吊杆有悬挂物时不得开动梯笼。
3. 11拆卸井架时,必须先吊好井架,再松下螺栓梯笼上部,导向轮必须降到应拆下井架之下。
3. 12横竖支撑的安装与拆卸,必须随井架高度同步进行。
3. 13安装时,底笼与建筑物的距离;附着支撑的间隔,前后支撑的间隔;井架悬挑高度;齿轮、齿条的间隙均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
3. 14雨天、雾天及五级风以上的天气,不得进行安装与拆卸。
3. 15安装拆卸和维修的人员在井架上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安全带,不得以投掷方法传递工具和器件,紧固和松开螺栓时,严禁双手操作,应一手扳扳手,一手握住井架杆件。
第4篇 工程车乘务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熟知冶金企业标准轨距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行车组织规程有关条文,并严格执行,经过技术培训,安铸入库和安铸试合格,方可驾驶。
2、严禁在运行中打开车门,探身门处,以及在运行中上下车。
3、司机助手应分工明确,联系密切,不准脱离岗位。
4、运行前必须检查确认各部状态良好,并确认信号,注意车上车下人员的动态,以及有无障碍物,动车前,认真执行呼唤应签并鸣示警号。
5、运行中贮风筒内的空气压力不得低于4.5公斤/厘米2在下坡道上运行,不得熄火滑行,以保持风泵正常工作。保持制动系统有足够的风压。
6、运行中要认真瞭望,行至声音嘈杂,人员集中,视线不清等,有碍瞭望地点时,应减速慢行,必要时停车。
第5篇 混凝土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1.严格执行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安全和劳动纪律。严禁违章作业,每天上班前安全交底要清,进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高跟、半高跟和拖鞋。高空或危险处施工,材料工具要堆放平稳。
2.登高作业不准穿硬底,带钉易滑的鞋,材料工具要堆平稳,上下传递物禁止抛掷,遇有恶劣天气,应暂停露天高空作业。
3.操作前应认真检查作业环境,安全后才准作业,架子车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板,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搅拌机进料处上下不得站人。
4.运输道要畅通,车辆要完好、不抢道、装车、卸车防伤人。使用井架及冬施用附加剂要严格按规定作业,谨防架子车坠落及伤人。
5.灌框架梁、柱砼、不准站在模板、支架及钢筋上操作,使用震动器应戴防护用品,电源线不破皮,并使用漏电保护器,浇水养护请注意安全,冬施生炉子应指定值班人,严防中毒和火灾。
6.坚持文明施工,注意成品保护,做到工完场清,不得擅自拆除施工现场的架子,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第6篇 钢筋工程安全要求规程
钢筋工程安全要求
1、钢筋加工
(1)、工地设钢筋加工场地,因此对加工机械如切断机、除锈机、调直机、弯曲机等,必须进行安全操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由钢筋场工长进行。钢筋机械设备专人专用。
(2)、钢筋加工场地外围做好围护工作,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成型时要有专人操作,钢筋调直时人员不得随意穿越。加工现场内搬运钢筋注意周围人员安全,钢筋分类码放整齐。
(3)、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挂牌。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距电气开关或配电箱不少于80厘米。
(4)、钢筋加工及钢筋堆放场地必须使用保护型电闸箱及控制柜,电气开关柜和焊接设备操作地面应铺设橡胶板或其他绝缘材料。
(5)、随机电源开关灵敏,漏电保护器完好。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作业完毕及时切断用电设备电源。
(6)、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
(7)、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作业时禁止行人。
(8)、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抡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各部分螺栓必须紧固,不得松动,作业按'十字'作业法操作。
(9)、工具夹具不得有开焊和裂纹,盘条钢筋应放在盘条架上进行,盘条架应安放稳固,转动灵活。
(10)、钢筋加工、搬运时,应防止钢筋崩、弹、甩动造成碰伤烫伤和触电事故。
(11)、严禁用钢筋触动电气开关,钢筋头、铁锈皮应随时清除,集中堆放,清扫工作场地时,电气设备不得受潮。
(12)、操作人员应对配合人员的安全负责,配合人员听从操作人员的指挥。
2、钢筋绑扎
(1)、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在起落停止和上下坡道及拐弯时,前后要相互呼应,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2)、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马道上不准堆料,禁止向下抛掷。
(3)、绑扎梁、柱钢筋,必须在有外防护架的条件下进行,外防护架高度不低于作业面1.2米。无临边防护、不系安全带不得从事临边钢筋绑扎作业。
(4)、钢筋起吊必须捆牢固,吊勾下方不得站人,吊运绑扎钢筋,必须在无任何牵连的情况下进行吊运。
(5)、绑扎、安装楼板钢筋前,应检查模板、脚手架是否稳固,绑扎梁、柱,高度超过2.7米,必须搭正式操作架和挂安全网。
(6)、在绑扎的平面钢筋上,不准踩踏行走。
(7)、在搬运及安装钢筋时,防止碰触电线。
(8)、人力垂直运送钢筋时,应预先搭设马道,并加护身栏杆,人工垂直送、拉、运钢筋,应搭接料平台,加设护身栏,并应检查绳索滑轮及绑扎等机具是否牢固,在上面接料人员应挂好安全带,人员必须在护身栏内操作,在吊运时垂直下方禁止有人员通行。
3、钢筋焊接
(1)、在工作前必须对焊机电气设备、操作机构和冷却系统等进行检查,并用试电笔检查机体外壳有无漏电。
(2)、焊机应放在室内或干燥的地方,机身要平稳,周围不准放置易燃物品。
(3)、操作人员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等防护用品,并应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严禁坐在金属椅子上。操作完毕及时切断电源。
(4)、焊接前,应根据钢筋截面调整电压,使与所焊钢筋截面相适应,禁止焊接超过机械规定的直径的钢筋。发现焊头漏电,应及时更换,禁止使用。
(5)、焊接长钢筋时,应设支架。
(6)、工作棚应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第7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塔式起重机北京市
1. 操作前检查
1. 1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1. 2操作前应松开夹轨器,按规定的方法将夹轨器固定。清除行走轨道的障碍物,检查跨轨两端行走限位止挡离端头不小于2~3m,并检查道轨的平直度、坡度和两轨道的高差,应符合塔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路基不得有沉陷、溜坡、裂缝等现象。
1. 3轨道安装后,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两轨道的高度差不大于1/1000。
(2) 纵向和横向的坡度均不大于1/1000。
(3) 轨距与名义值的误差不大于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6mm。
(4) 钢轨接头间隙在2~4mm之间,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大于2mm,两根钢轨接头必须错开1.5m。
1. 4检查各主要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
1. 5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
1. 6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等)灵敏、可靠。
1. 7操作系统、电气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
1. 8对于带有电梯的塔机,必须验证各部安全装置安全可靠。
1. 9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器应在零位。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 10所有电气系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每20m作一组接地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欧)。
1. 11起重机各部位在运转中1m以内不得有障碍物。
1. 12塔式起重机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入生产。
2. 安 全 操 作
2. 1司机必须按所驾驶塔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起重吊物必须遵守本规程30.1.7条规定执行。
2. 2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2. 3司机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2. 4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2. 5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2. 6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2. 7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2. 8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时,高度限位器调整为:吊钩滑轮组与对应的最低零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
2. 9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2. 10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挡,每挡停1~2s,直至最高挡。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动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对慢就位挡有操作时间限制的塔式起重机,必须按规定时间使用,不得无限制使用慢就位挡。
2. 11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至少100mm。
1. 12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1. 13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1. 14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 15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1. 16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1. 17起重机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1. 18起重机的臂架和起重物件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遵守本规程表30.1.6的规定。
1. 19两台搭式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两条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5m。
1. 20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1) 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 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3) 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见钢丝绳报废标准见)。
(4)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2. 21司机必须经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严禁手携工具物品。
2. 22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或便溺。
2. 23冬季在塔机操作室取暖时,应采取防触电和火灾的措施。
2. 24凡有电梯的塔式起重机,必须遵守电梯的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严禁超载和违反操作程序。
2. 25多机作业时,应避免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和起吊物料时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并有可靠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技术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2. 26动臂式起重机在重物吊离地面后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严禁带载变幅。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变幅。
2. 27起升卷扬不安装在旋转部分的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2. 28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多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的额定负荷,对超负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2. 29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起重机拐弯时应在外轨面上撒上沙子,内轨轨面及两翼涂上润滑脂。配重箱应转至拐弯外轮的方向。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3. 停机后检查
3. 1塔式起重机停止操作后,必须选择塔式起重机回转时无障碍物和轨道中间合适的位置及臂顺风向停机,并锁紧全部的夹轨器。
3. 2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或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操作后,司机必须搬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向转动。
3. 3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壁最小距离不大于5m位置,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3. 4必须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箱总闸,收拾好工具,关好操作室及配电室(柜)的门窗,拉断其他闸箱的电源,打开高空指示灯。
3. 5在无安全的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加油、保养等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3. 6作业完毕后,吊钩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上。
3. 7填写机构履历书及其规定的报表。
4. 附着、顶升作业
4. 1附着式固定式起重机的基础和附着的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机的设计要求。
4. 2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并用撑杆调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2/1000。
4. 3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符合原生产厂家规定。
4. 4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4. 5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道式使用时,必须加强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电机的电源。
4. 6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4. 7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4. 8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4. 9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4. 10顶升到规定自由行走高度时必须将搭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再继续顶升。
4. 11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4. 12塔尖安装完毕后,必须保证塔身平衡。严禁只上一侧臂就下班或离开安装作业现场。
4. 13塔身锚固装置拆除后,必须随之把塔身落到规定的位置。
4. 14塔机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未安装接牢以前离开现场,不得在牵引平台上停放标准节(必须停放时要捆牢)或把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5. 安装、拆卸和轨道铺设
5. 1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凡从事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安装、拆卸工作。
(2)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的人员,应身体健康,并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色盲、高度近视、耳背、美尼尔症、癫痫、晕高或严重关节炎等疾病者,不宜从事此项操作。
(3) 安装、拆卸人员必须熟知被安装、拆卸的塔式起重机的结构、性能和工艺规定。必须懂得起重知识,对所安装、拆卸部件应选择合适的吊点和吊挂部位,严禁由于吊挂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或造成钢丝绳的断裂。
(4) 操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板钩等各种吊具、索具进行检查,凡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5) 起重同一个重物时,不得将钢丝绳和链条等混合同时使用于捆扎或吊重物。
(6) 在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部分发生故障及时报告,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严禁自行动手修理。
(7) 安装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部件不得安装。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方可安装。
(8) 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负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2/1000,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必须认真执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应统一指挥、专人监护。塔身上不得悬挂任何标语牌
。
(9) 安装、拆卸高处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带。
5. 2塔式起重机轨道铺设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基础必须设置钢筋混凝土基础,该基础必须能够承受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载荷,并应满足塔机基础的横向偏差、纵向偏差、轨距偏差等项要求。
(2) 轨道不得直接敷设在地下建筑物上面(如暗沟、人防等设施)。
(3) 敷设碎石前的路面,必须压实。轨道碎石基础必须整平捣实,道木之间应填满碎石。钢轨接头处必须有道木支承,不得悬空。
路基两侧或中间应设排水沟,路基不得积水。道碴层厚度不得少于20cm(枕木上、下各10cm);碴石粒径为25~60mm。
(4) 起重机轨道应通过垫块与道木连接。轨道每间隔6m设轨距拉杆一个。
(5) 塔式起重机的轨铺应设不少于两组接地装置。轨道较长的每隔2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6) 路基土壤承载力必须符合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定的要求。
(7) 距轨道终端1.5m处必须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其高度应不小于行走轮半径。
(8) 冬季施工时轨道上的积雪、冰霜必须及时清除干净。起重机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雪后应对轨道基础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应及时调整。
(9) 塔机的轨道铺设完毕,必须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塔机的安装。
(10) 塔机行走范围内的轨道中间严禁堆放任何物料。
第8篇 加热炉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加热炉现场情况
1、加热炉砌筑全部在厂房内进行。
2、施工场地环境一般,无高空、多层作业。
3、材料运输利用车间内的行车,必须对起重机具勤检查。
4、现场孔洞应盖严实,炉体上孔洞搭设牢固走跳。
5、以烟道砌筑、炉体浇注料或安装纤维模块为主要作业内容。
二、加热炉施工
1、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两穿一戴”。
2、行车操作和起重挂脱钩人员须持证上岗,必须遵守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冒险作业。
3、烟道底和墙砌筑完后,拱脚砖的角度应与拱的角度相符,并紧靠拱脚梁砌筑。
4、拱顶砌筑,先制作支设拱胎,拱胎胎片δ≥30mm,间距为500mm,板条断面25mm×35mm,木方断面60mm×90mm。支柱支撑脚顶紧垫放,支柱间、胎片间纵横木条加固。拱脚与支柱间放置对口楔并打紧,确认无误才能砌筑。
5、必须从拱脚同时向中心对称进行。拱脚砖的放射缝应与半径方向相吻合。
6、炉墙模支设必须用钢管和支撑加固。模板立柱间距为1000mm左右,横杆支撑以600mm为段进行加固支撑。
7、左右炉墙模板支设在同一架子上时,要求两侧炉墙同时浇注,浇注层应用振动棒均匀振捣,振动器加装漏电保护器。一般应连续进行浇注,在前一层浇注料初凝前,应将下一层浇注料浇注完毕。
8、炉顶模板支设时,在炉内搭脚手架,使用建筑钢管、扣件、顶撑,站杆脚垫坚实,间距1100mm,横杆间距1200mm,模板铺设面用钢管、木方和铁丝均匀摆放绑扎,架体必须加设扫地杆、纵横支撑杆,使其受力稳定。
9、铺设十夹板,用小钉固定,安装烧嘴预制块,在吊挂梁上挂锚固砖,点焊固定吊挂梁,夹板刷机油。
10、搅拌机、电剧(电刨)、电焊机应定位合理稳妥,配备防护罩,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体接地,操作机构灵活。
11、浇注料达到规定强度的70%后才能拆模。
12、纤维模块安装时,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先确定螺柱位置,应垂直于炉壳用电焊焊牢固。
13、使用220v照明时,应加装漏电保护器。
第9篇 电梯井道内架子安全网搭设工程技术操作规程
1.脚手架所有横楞两端,均与墙面撑紧,四角横楞与墙面距离,平衡对重一侧为600mm,其他三侧均为400mm,离墙空档处应加隔排钢管,间距不大于200mm,隔排钢管离四周墙面不大于150mm。
2.脚手架柱距不大于1.8m,步距为1.8m,每低于楼层面200mm处加搭一排横楞,横向间距为350mm,满铺竹笆,竹笆一律用铅丝与钢管四点绑扎牢固。
3.从二层楼面起张设安全网,往上每隔二层最多隔10m设置一道安全网,保持完好无损、牢固可靠。
4.拉结必须牢靠,墙面预埋张网钢筋不小于14,钢筋埋入长度不少于30d。
5.电梯井道防护安全网,待安装电梯搭设脚手架时,每搭到安全网高度时方可拆除。
6.脚手架拆除顺序应自上而下进行,拆下的钢管、竹笆等须妥善运出电梯井道,禁止乱扔乱抛。
7.电梯井道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由脚手架保养人员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8.张设安全网及拆除井道内设施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带,挂点必须安全可靠,并设专人监护。
9.补充交底内容:
第10篇 工程电工安全技术交底操作规程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各工种名称:电工
交底日期:交底人:zz
工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底
一、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穿戴好绝缘用品,禁止带电作业。
二、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每半月对所有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并将检查和维修情况作好记录。检查内容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有关内容进行检查。
四、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按jgj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五、发生电气故障时,电工必须随时检查故障原因和排除故障,恢复正常生产。
六、发现有违章用电或电气设备带病运转时,必须及时制止违章现象,并检修电气设备,恢复电气设备的良好状态。
七、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八、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九、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或干砂灭火。
项目经理:
被交底人签名:
第11篇 土方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6.3.1施工前,按照正式批准的设计位置,与有关部门办好挖掘手续,并与有关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工厂、学校、机关等部门取得联系,做好随工安全宣传工作,劝告居民教育小孩不要在沟边或沟内玩耍。
6.3.2 在开始挖土时,须在两端放设标志(如:红旗或红灯、红绳索等),以免发生危险。
6.3.3人工开挖土方、沟或路面时,相邻作业人员间必须保持2米以上间隔。
6.3.4流砂、疏松土壤在沟深超过一米时,均应装置护士板。一般结实土壤,其侧壁与沟底面所成夹角小于115度者,须装置护土板。挖沟与装置护土板须具体情况配合进行,工作人员不得相距太近,以免发生意外。
6.3.5如果挖交叉地沟或者挖填平的老沟,而填土未觉落坚实者,在两沟互相穿通之处,必须支撑特别牢固。
6.3.6挖沟时如发现在挖沟地区有坑道枯井,应立即停止进行,并报告上级部门处理。
6.3.7在斜坡地区内挖沟时,须防止由于有松散的石块、悬垂的土层及其他可能坍塌的物体滚下,而发生危险。
6.3.8挖沟时,对地下各种障碍物,如电力线、上水、下水、煤气、热力、防空洞以及非通信行业的通信电缆等,应做如下处理,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1)在施工图纸上标有位置高程的地下设施,当挖到接近其30厘米时,应采用铁铣轻挖。机构化挖沟时,遇到这种情况,应停止机械作业,采用人工挖掘。
(2)没有标记明确位置高程的,但已知有地下建筑物时,应事先指定有经验的工作人员进行探挖。
(3)在挖沟时突然发现地下建筑物,如古坟和不能识别的物品,应该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处理。不得将其损坏,严禁随意敲击或玩弄。
(4)挖出地下任何管线时,应与沟上横架足以负重的元木或工字钢和适当的木板包托,用综绳或铁线吊起以防沉落。
(5)如遇有污水、雨水管道有漏水,应予封堵,难以一时修复的应以木板油毡做临时过渡流水槽,引至沟外下水道去。在工作中臭味太大时应戴口罩。
(6)如遇有上水管漏水、煤气热力管道漏气,特别是有毒的、易燃的气体管道出现障碍时,应及时请求有关单位配合修复。
(7)如遇有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出现意外故障,也应请求有关单位配合修复。
(8)在以上各种管线障碍未修复前,工地负责人应指派专人维持现场停止工作,防止意外中毒、触电等事故发生,待修复后,吊装牢固,方可复工,并加标记,防止其他人员乱动。
6.3.9由地沟坑内抛出土石于沟外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以防伤人伤物:
(1) 使土石不致回落于有人的沟内。
(2) 不应堆积过高,并须有适当的坡度。
(3) 及时运清行人要道及妨碍交通之外的土石。
(4) 注意周围情况,不得乱扔工具、石子、土块。
(5) 从沟中或土坑向上掀土,应注意沟、坑上边是否有人;沟坑深在1.5米以上者,须有专人在上面清土,清除之土,应堆在距离沟、坑边沿60厘米以外之处。
(6)所挖出的土与石块,不得堆在沟边的消火栓井、邮政信筒、上下水道井、雨水口及各种井盖上面。
(7)挖掘土方石块,应该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在雨季施工时应该做好排水措施。
(8)在靠近建筑物旁挖土方的时候,应该视挖掘深度,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采取支撑办法无法解决时,应拆除容易倒塌的房屋墙壁等等。
6.3.10挖沟后,须视需要,在里弄口、机关、市民等门口及时搭临时木桥或钢板等,维持交通。所搭各种临时便桥,必须事前检查,不得有断裂移动情况,并充分估计不会有压断的可能。支搭以后,每日应由专人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人行便桥的木板厚度不得小于3厘米,板宽不得小于60厘米。
(2)通行人力小车的便桥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板宽不得小于150厘米。
(3)通行机动车的便桥厚不得小于10厘米,或采用钢板,一般应在板下加设横档,必要时用铁钩或铁线连牢。
(4)搭各种便桥的木板间隔不得大于1厘米,两端均应延长50厘米以上,如沟壁土质松软,应视具体需要加长木板,并贴在地面上。
(5)繁华地区,便桥左右加设档板和明显标志。
6.3.11在旧有人孔处改建与增添新人孔或新管道时,严禁将人孔中的电缆损坏。必要时,应加横杆悬吊保护。
6.3.12回土的一般要求:
(1)回土打夯时,注意平稳,用力均匀。电动打夯机,要用橡皮绝缘线,夯机不得碰伤电源线。使用内燃打夯机时,要防止喷出的气体及废油伤人。
(2)对原有的地下建筑物,回土时不得将其损坏。
第12篇 单位工程普通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单位工程普通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2.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3.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4.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5.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6.使用哇式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应拉闸断电,始准搬运。
7.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8.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9.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10.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