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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维修管理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2

电气维修管理规程

第1篇 电气维修管理规程

1. 目的

为保证管理区域内电气设备和人身安全,使电气维修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2. 适用范围

公司接管的管理区域内,从高压进线到住户电气箱开关前端的供配电系统及其用电设备的维修。

3. 管理规定

3.1机电维修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电气安装工作堆积进行作业。

3.2在进行电气维修时,机电维修员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3.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机电维修主管应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3.4当需停电时应按《停电处理规程》告之用户。

3.5在低压配电箱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至少两人进行,工作开始前,必须验电,确信停电方可开始作业。

3.6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作业,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装设挡板,并有专人监护。

3.7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有要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3.8维修或保养后的电气设备或线路,经检查无误,拆除所有安全措施,全体维修人员撤出工作现场后,方可送电。

3.9在施工设备两侧临近带电设备的固定遮拦上,应悬挂“有电危险”的警示牌。

第2篇 电气设备维修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1. 维修部分

1.1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不准喝酒,上班不准玩笑技术打闹,精神集中。

1.2 电工检修任何电器设备时,一律禁止带电工作。

1.3 检修电器线路时,应在此线路的刀闸处挂上明显的停电标示牌。检修完毕后应由检修负责人清点人员、工具、质量并撤去停电牌方可送电。

1.4 检修完毕后必须戴好手套,穿好绝缘鞋,方可试车。

1.5 取保险和安装保险时必须停电。

1.6 各种电器设备检修完毕后,需要进行耐压试验及绝缘试验(1伏工作电压在1000欧以上)并按其容量配好保险,方准使用。

1.7 各种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确保接地良好,并测地线电阻(小于4欧)。

1.8 凡是新拆除的电气设备的导线,电源端必须用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部分。

1.9 砂轮冲床试车时,必须注意相序是否正确,以免伤人发生机器事故。

1.10 电机检修后,必须把皮带轮上紧,方可试车。

1.11 试验电动机、电钻等设备时,不得放于高处,须放稳后方可试车。

1.12 使用电器仪表,应遵守仪表使用规则。

1.13 电工所使用工具的绝缘手把,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

1.14 维修电工在修理机器设备后必须和使用机械设备工作人员共同试车,严格禁止单独试车。

1.15 凡是有配电室的车间,应遵守配电室内有关规程执行。

1.16 所有维修电工必须持有劳动局频发的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1.17 发生事故,保持现场,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1.18 拆机械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将保险取下,再将电源线头包上胶布。

1.19 吊运电机和其他电器设备时,必须用钢丝绳,不得用电线、皮带等物。

1.20 在运输中要注意电气各种部件如开关等不得碰砸,要设专人监视。

1.21 各种机械设备在安装后、检修后、运行前必须作电气试验,绝缘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地线和零线是否可靠,通电后再用试电笔检查是否有电方可使用。对本单位运行的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应定期按排清扫及检修,但每年不得少于二次。

1.22 车间内外不准乱拉临时线,必须安装时要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用后立即拆除,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 安装部分

2.1 高低压电器装置的区别: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为高压;在250伏以下为低压;在36伏以下为安全电压,;在12伏以下为绝对安全电压。

2.2 一切电气线路和设备未经检查注明无电时,一律按有电处理。

2.3 在高压电气设备及附近工作时应按照变配电部分执行。

2.4 接地线操作手则

2.4.1 接地线前应检查工作现场及线路确无电压后再接地线,地线应接在潮湿的地方,并将地线针打入地下1.2米深,接地线不得有接头、断股和背花,应不小于7/1.68mm。

2.4.2 接地线时,可将地线一端先接好,另一端必须带好防护用具后与导体各线相接,不准只接一条,拆卸时顺序相反,不得用缠绕法连接。

2.4.3 在工作电路有双路及备用电源的,在工作地两端接地后,并在与工作线路的交驻叉点接地,支线也应接地。

2.5 绝缘手套、绝缘鞋和安全带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有漏洞、硬脆、脱离、断线、割裂等现象时一律不得使用。

2.6 安全带必须每年试验一次,负重250kg试五分钟,其它绳索不许当安全带使用。

2.7 使用高压验电器应带电导体验明良好后再用。使用时应渐渐的接近电源,不可直接碰触电源。

2.8 拉杆长度室内不得小于1米,室外不小于1.5米,使用前应接好地线,并每年需经过试验合格再用。

2.9 一切手持临时灯不准使用220伏,须用36伏以下的电压,对于潮湿工作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应采用12伏电压,严禁用金属丝栓挂电线。

2.10 钳子、搬子不许当锤子用,改锥不许当凿子用,刀子使用后应合上,不准伸出带在身上。

第3篇 电气自动化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电气自动化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维修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能进行电气维修操作。

2.安全用具及防护用品

①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② 工作用具的安全性能必须合格、完好。

③ 应根据工作条件选择适当的安全用具。

④ 使用安全用具前必须认真、仔细地检查安全用具:有无破损和变形,绝缘表面有无裂纹、啮痕、是否脏污、是否受潮,各部分是否连接可靠,是否适用于欲使用的电压等级,特别是基本安全用具(绝缘棒、验电器)更需事前核对。

⑤ 电工安全用具及装备应经常检查其绝缘情况,定期由电力部门对绝缘工具及防护用品进行绝缘测试,合格后方能使用。

⑥ 安全用具应妥善保管,注意防止受潮、脏污、破坏。

⑦ 安全用具不能作为它用,也不能用其它工具代替安全用具。

⑧ 无特殊防护装置的绝缘棒,不允许在下雨和下雪时进行室外操作。

⑨ 使用高压验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和站在绝缘台上,逐渐接近有电设备进行检验。

3. 不停电检修设备

① 在特殊情况下,由于工作需要进行低压带电作业时,必须报有车间领导并严格执行监护制度,应设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正确使用绝缘防护用品。

② 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带电部分只能位于工作人员一人侧面。

③ 不停电检修的工作时间不能过长,以免检修人员注意力分散而发生事故。

④ 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⑤ 设备有报警信号时必须查清问题、解决问题,以免造成故障停机或损坏设备。

⑥ 严禁湿手操作电气设备。

4.在特殊环境作业时

① 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带好安全带和工具袋,并仔细检查所有使用的安全用具是否可靠;禁止上下抛掷物品。

② 雷雨天气时,禁止高空作业。

③ 不得带电装设熔断器的熔体。

④ 拆除电流表时,注意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应短接,防止高压电击伤人;300a以上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回路禁止带电作业;严禁将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接。

⑤ 在巡视检查中发现有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先采取紧急措施停电停机,同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⑥ 检修煤粉系统有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时,应保证被检修的设备部件性能完好,达到防爆要求。

⑦ 当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

⑧ 在因特殊原因来不及断电或不能断电时,应选择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四氯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

⑨在变压器等充油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注意安全距离以防设备爆炸伤人。

5.巡回检查的安全要求

① 巡视电气设备时,人体与带电导体的距离必须大于最小安全距离。最小安全距离是:电压等级 最小安全距离 250伏及以下 0.01米 10千伏 0.70米 35千伏 1.00米 110千伏1.50米

② 高压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发生接地故障时,工作人员对故障点的安全距离为:室内为4米以外,室外为8米以外;需工作人员前往处理时,应带绝缘手套和穿好绝缘靴。

③ 巡视电气设备时,只许在遮拦外面巡视,严禁移开或越过遮拦。

④ 巡视时,禁止接触高压带电设备的绝缘部分。

6.高压、低压和安全电压

① 高压:凡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的叫高压。在直流系统中550伏即为高压;在交流系统中3千伏、6千伏、10千伏都属于高压。

② 低压:凡对地电压在250伏及以下的叫低压。在交流系统中的220伏、110伏,三相四线制的380/220伏中性点接地系统均为低压。

③ 安全电压:一般为36伏及以下的电压,触电不会酿成生命危险,对人身安全危害不大的电压。36伏、24伏、12伏均属安全电压。36伏:一般用在干燥的环境下。24伏:一般用在潮湿的环境或铁铜容器内。 12伏:一般用在环境既潮湿,又在铁铜容器内等环境较差场所,所以12伏电压又称为绝对安全电压。

④ 在设备内或容器内等环境较差场所检修时,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等级的照明设备。

第4篇 电气设备安全维修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电修车间设备的维修行为,确保人员安全有效操作

2、范围

适用于电修车间

3、程序

3.1高压设备

3.1.1 进入高压室巡视时,不得作于巡视无关的工作。

3.1.2检修设备前验电,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且合格的验电器。验电时应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未验电的电气设备或线路,一律视为带电,不可直接接触。

3.1.3高压设备检修时,应在断路器开关上悬挂“禁止和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将断路器手车摇出,在工作地点加设围栏和“止步,高压危险” 的标示牌。

3.1.4高压设备的检修:停电必须遵循停电、验电、封地线、挂标示牌、装设围栏;送电应遵循拆围栏、标示牌、拆地线、送电停电时,因线断低压侧负荷开关,在停高压侧负荷开关,送电时,应应先合高压侧负荷开关,再合低压侧负荷开关。

3.1.5 高压停电检修。停电操作按国家规定执行操作票制度,停电按如下程序进行:

a、穿戴好绝缘保护用品;

b、停断路器柜,摇出手车;

c、检查断路器位置;

d、在带电的母线或电源上检测高压验电笔

e、用测试过的高压验电笔,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做验电检测

f、确认确实停电后,合断路器处接地刀闸;

g、挂警示牌,设置围栏;

h、在工作处,封地线;

i、检修工作开始。

3.1.6 停电检修高压时,要按先停低压后停高压的原则,送电时,按先送高压后送低压的原则。

3.1.7 高压检修后的送电

a、先检查检修区域,有无遗漏的工具及其它物品,清扫现场;

b、拆除围栏、警示牌、现场地线;

c、断开接地刀闸;

d、再次检查作业区域,确认作业确实完成;

e、穿戴好绝缘保护用品,摇进手车;

f、合断路器,送电;

g、验电,确认有电,送电结束。

3.2 变压器检修

3.2.1变压器检修时,不准在衣袋内带易落的物品。

3.2.2 检修前,按以上步骤停电;

3.2.3 检修

a、检查变压器的四周有无油渍,查看有无漏点;

b、油箱有无漏油和渗油现象,油面是否在油标所指示的范围内,油表是否畅通,呼吸孔是否通气,呼吸器内硅胶呈蓝色;

c、变压器绝缘是否合格,检查时用1000或2500伏摇表,测定时间不少于1分钟,表针稳定为止。绝缘电阻每千伏不低于1兆欧,测定顺序为高压对地,低压对地,高低压间;

d、检查变压器温度指示,是否有过超温现象;

e、分接头开关位置是否正确,接触是否良好;

f、瓷套管表面是否有污渍、裂痕等,表面是否清洁,套管有无松动;

3.2.4 检查完毕后,按检查情况,进行保养和修理。

3.3 高压断路器柜、高压保护柜、计量柜检修

每年进行一次,一般由上一级电力管理部门进行。

3.4 发电机的运行及维护

3.4.1 启动前,认真检查各部分接线是否正确,各连接是否牢靠,接地线是否良好。

3.4.2 启动前,断开输出开关,先将柴油机空载启动,待运转平稳后,检查电压频率等是否正常。

3.4.3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应随时注意有无机械杂音,异常振动等情况。

3.4.4确认各参数正常后,合上输出开关,向外供电;负荷应逐步增大,力求三相平衡。

3.4.5发电机运行过程中,要随时查看柴油油位,又为不足时及时添加。

3.4.6 发电机停止前,要将负荷慢慢减下来。带负荷减完后,断开送电开关。1至2分钟后,在停止发电机。

3.5低压mcc单元的操作

3.5.1 操作时,应小心仔细,维修前先验电,确定带电荷不到点部位;

3.5.2 不得用手直接接触带电部位;

3.5.3 检修完毕后,将门和面板放回原位;

3.5.4现场维修时,mcc单元开关处,挂牌上锁设立警示标志。

3.5.5需停电检修的设备,按照停电挂牌上锁的原则,不能停电的,需有一人监护,一人工作,切不可一人独自作业。

3.6 电机的检修

3.6.1 检查电机运转时有无异响,检查轴承;

3.6.2 摇侧电机绝缘,绝缘电阻一般不低于0.5兆欧;

3.6.4 检查电机风扇,是否损坏;

3.6.5 检查电机端子是否损坏;

3.6.6 检测电机空载电流是否偏高,空载电流一般不超过额定电流的30%至40%。

3.7 电机的润滑

3.7.1 电机按润滑周期进行润滑。

a、对于容量较小,无注油孔的电动机,每运行4000h(约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润滑脂变质,可提早更换。

b、对于容量较大、转速较高、有注排油装置的电动机,一般运行750~1500小时(约1~2个月),注油一次。加油时要勤加、少加润滑脂,将注油孔清理干净,用油枪通过油杯注入。

c、电动机加油时,注入量约为轴承净容积的1/2(2极电机)、2/3(4极以上电机)。润滑脂为2#锂基脂或其它高温润滑脂。(ta或wta型及高温环境温度电机用)

3.8 其它配电柜的维护维修

一般按先停电后检修的原则,确实无法停电的,必须两人同时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9 仪表检查

3.9.1 plc和传感器均为精密仪器,严禁进行绝缘检测实验,以避免损坏设备。

3.9.2仪表检查

a、检查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现场仪表指示与控制是现实是否一致,调节器输出与现场阀位是否一致;

b、检查仪表电源(ac220v或dc24v)、气源压力是否正常;

c、检查仪表保温伴热情况;(如:椭圆齿轮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涡街流量计、涡轮流量计、质量流量计、法兰式差压变送器、浮筒液位计和调节阀等)

d、检查仪表管线的保温情况;(如:差压变送器和压力变送器导压管)

e、检查仪表和工艺连接口的泄漏情况;

f、查看仪表的完好情况。

g、仪表本体和连接件的腐蚀情况;

3.10 仪表维修

3.10.1定期排污

a、排污前,必须和工艺人员联系,取得工艺人员认可才能进行;

b、流量或压力调节系统排污前,应先将自动切换到手动,保证调节阀的开度不变

c、对于差压变送器,排污前先将三阀组正负取压阀关死

d、排污阀下放置容器,慢慢打开正负导压管排污阀,使物料和污物进入容器,防止物料直接排入地沟,否则,一来污染环境,二来造成浪费;

e、由于阀门质量差,排污阀门开关几次以后会出现关不死的问题,应急措施是加盲板,保证排污阀处于不泄漏,以免影响测量精确度;

f、开启三阀组正负取压阀,拧松差压变送器本体上排污(排气)螺丝进行排污,排污完成后拧紧螺丝;

g、观察现场指示仪表,直至输出正常。

3.10.2 仪表的拆卸与安装

a、根据工艺的需要,拆卸现场仪表;

b、拆卸法兰差压变送器时,一定要注意确认物料已空才能进行,并注意保护变送器膜片。若物料倒空有困难,必须确保液面在安装仪表法兰口以下,待仪表拆卸后,及时装上盲板;

c、拆卸热电偶、热电阻、电动变送器等仪表后,电源电缆和信号电缆接头分别用绝缘胶布、粘胶带包好,妥善放置,注意拆卸变送器必须先停电;

d、对于气动仪表、电气阀门定位器等,要关闭气源,并松开过滤器减压阀接头;

e、拆卸的仪表其位号要放在明显处,安装时对号入座,防止同类仪表由于量程不同安装混淆,造成仪表故障;

f、带有联锁的仪表,切换置手动然后再拆卸;

g、仪表安装时,一定要注意仪表位号,对号入座;否则仪表不对号安装,出现故障很难发现;

h、仪表安装时,先对气源进行排污,待排污后再供气,防止气源不干净造成堵塞等现象,使仪表出现故障;

i、调节阀安装时注意阀体箭头和流向一致。若物料比较脏,可打开前后截止阀冲洗后再安装(注意物料回收或污染环境),前后截止阀开度应全开后再返回半圈;

j、采用单法兰差压变送器测量密闭容器液位时,通常加入负迁移,这种测量方法是在负压连通管内充液,因此当重新安装后,要注意在负压连通道内加液,加液高度和液体密度的乘积等于法兰变送器的负迁移量。所加液体一般和被测介质即容器内物料相同;

k、用隔离液加以保护的差压变送器、压力变送器,重新开车时,要注意在检查导压管,隔离液不可渗出;

l、当用差压变送器测量蒸汽流量时,应先关闭三阀组正负取压阀门,打开平衡阀,检查零位。待导压管内蒸汽全部冷凝成水后再开表。防止蒸汽末冷凝时开表出现振荡现象,有时会损坏仪表,也有一种安装方式,即环室取压阀后一个隔离罐,在开表前通过隔离罐往导压管内充冷水,这样在测量蒸汽流量时就可以立即开表,不会引起振荡;

m、热电偶补偿导线接线注意正负极性,不能接反。热电阻a.b.c三极注意不要混淆;

n、检查调节器输出,dcs输出、手操器输出和调节阀阀位指示一致(或与电气阀门定位器输入一致)。

3.11 plc 检查与维修

3.11.1 检查plc柜内的温度是否正常。

3.11.2 检查柜内轴流风机的运行情况。

3.11.3 plc运行是否正常,各种指示是否正常。

3.11.4 各种指示灯是否指示正确。

3.11.5 更换新卡时应切断电源。

3.11.6 新卡更换时应事先与工艺人员取得联系。

第5篇 物业辖区大厦电气维修管理规程

物业辖区(大厦)电气维修管理规程

一、目的:保证管理区域内(大厦)电气设备和人身安全,使电气维修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适用范围:公司接管的管理区域内(大厦),从高压进线到住户电气箱开关前端的供配电系统及其用电设备的维修。

三、内容:

1、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电气安装工作规程进行作业。

2、在进行电气维修时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维修主管应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4、当需停电时要按《停电处理规程》告知用户。

5、在配电干线、变压器、低压配电箱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至少二人进行,工作开始前,必需验电,确信停电方可开始作业。

6、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作业,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 应装设隔记档板,并有专人监护。

7、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8、维修或保养后的电气设备或线路,经检查无误,拆除所有安全措施,全体维修人员撤出工作现场后,方可送电。

9、在施工设备两侧临近带电设备的固定遮拦上,应悬挂'有电危险'的告示牌。

四、相关记录

第6篇 电气维修操作规程

一. 在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时,要切断电源,挂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并做好防止突然来电时的各项措施;不准约定时间送电。

二. 在临近带电部分进行检修工作时,要保证有可靠的安全距离,并做好防护措施。

三. 操作前应检查工具的绝缘手柄,绝缘鞋和手套等安全用具的绝缘性能是否良好,有问题的应立即更换,并应作定期检查。

四. 对于出现故障的电气设备、装置和线路,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及时检修。

五. 合上电源时,应先合隔离开关,再合负荷开关;分断电源时,应先断开负荷开关,再断开隔离开关。

六. 在需切断故障区电源时,应尽量缩小停电区域范围。要尽量切断故障区域的分路开关,尽量避免越级切断电源。

七.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八. 在配电控制盘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允许随意改动原来的线路接线。如需改动,应向有关领导请示或回报,并绘出更改线路图,标明接线记号。

九. 不准无故拆除或短接电气设备上的熔丝及过负荷继电器等保护装置。

十. 推拉配电抽屉时,必须断开配电抽屉内的电源开关。

十一. 低压电器的触头系统磨损超过原来的1/2时应更换触头。由于电弧灼伤的触头,轻微的用细锉锉平灼伤面,不能修复的予以更换。

十二. 拆卸保养电动机时,不得碰伤绕组。拆卸轴承应用拉具拉出,安装轴承时应用略大于轴径的套管进行敲打;轴承润滑脂应清洁,用量适度。安装端盖时螺栓紧固应匀称。

十三. 更换开关、接触器等电气设备时,应与原型号相同。若无同型号,选用额定电流不得小于原额定电流值。

十四. 工作中拆除的电线、部件要及时处理好;带电的裸露线头必须用绝缘带包扎好。

十五. 安装照明灯具时开关必须控制相线;临时线敷设时应先接地线,拆除时应先拆相线。

十六. 电气设备安装或修理完工后在正式送电前必须仔细检查绝缘电阻、接地装置及传动部分防护装置,使之符合要求。

十七. 正确使用各种电工工具及校验仪器仪表,搬动或使用仪表时不得撞击或振动,应轻拿轻放,以保证仪表测量的准确性。

十八. 为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要正确使用、安装、选用电气设备,对电气设备采取完善的保护措施,保持经常的检查维护,及时排除故障,做好日常巡回检查和定期检修等工作。

第7篇 低压电气维修作业安全规程

第一条严格遵守《电力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作业前要根据工作需要选用安全工具。

第三条 在高处作业时,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 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工作人员要防止自身及所使用的金属工具、材料误碰带电部分。

第五条 当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源,解脱触电者,进行急救。在切断电源之前禁止直接接触触电人员。

第六条 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采用合适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第七条 禁止带负荷拉开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处理事故确需拉开时,要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

第八条 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

第九条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接地措施。零线与地线必须分开。禁止将大地作为工作零线;禁止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等作为保护接零线使用。

第十条 在高压设备附近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为: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小于3m。

第十一条 作业前应充分掌握设备、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邻近带电部分的位置。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相匹配的安全用具。

第十二条 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行灯必须采用由隔离变压器供电的安全电压电源。

第十三条 在供、配电设备和线路上作业,必须设人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第十四条 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

第十五条 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人员、工具、零件,无误后方可送电。

第8篇 机修与机床电气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工具必须齐备、完好可靠,禁止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2、对设备进行维修前,必须切断电源,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3、飞轮大轴、滚筒拆下后,应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应刹牢、垫稳妥,以防滑动、倒下时压伤人员。

4、在拆装飞轮、皮带、紧固螺帽等工作时,严禁用榔头敲打。挥锤时,应注意保持与周围人员的安全距离,在狭小地方挥锤还必须注意防止和周围设备及建筑物碰撞,挥锤者严禁戴手套。两人以上一起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5、在钻床钻孔时,绝对禁止戴手套操作,防止绞伤,钻小工件时,必须用夹具固定,不准用手拿着工件钻孔。

6、使用行灯时,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或周围金属良好的导体的环境中工作,电压不得超过12伏。行灯进线长不可超过2米。行灯变压器不可放在金属良好导体的容器内使用。钳台上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

7、使用吊装工具时,先检查设备是否良好,不准超负荷起吊,不准歪拉斜吊,吊物下不准站人。悬挂葫芦的构架必须牢固可靠,工作时葫芦挂钩、销子、链条刹车装置必须保持完好。起吊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吊具吊索应在允许负荷范围。

8、使用千斤顶时,下面必须加平垫木,受力点要选择适当,顶头与设备的金属光滑面接触时,应垫以硬木,防止滑动,要稳起稳落,以免发生事故。抬、吊大件时,必须用结实的绳索或钢丝绳,索结要打牢,钢丝夹头要夹紧,作业时要统一指挥,互相招呼,工作不准跨越头顶。

9、使用电钻前仔细检查电线外壳,必须有接地线或接中性线保护。使用电钻时,操作人员应戴橡皮手套,应站在绝缘物上,用力不可过猛,防止超负荷。使用时发现电钻震动发热、漏电等现象应立即关掉电源检查。取、放电钻时不能提着电钻的电线。

10、砂轮切割机开动前,应检查防护罩是否牢固,砂轮是否稳固,砂轮有否缺口。切割长料两端都要用托架托住,以免切割时跳动。操作时,砂轮与工件接触要慢,让砂轮与工件接触正常后再均匀用力切割工作件。操作者要偏离砂轮旋转方向,以防砂轮万一碎裂飞击伤人。

11、拆装电机端盖、皮带轮、轴及轴承时,应用铜棒、木榔头、拉钩等专用工具,不准直接用铁锤、扁铲等敲打。

12、带有放大环节的设备电器,应调试后试车。试车前应采取安全措施,认真检查机械部分各限位器、零压、零磁、过压、过流继电器等是否安全可靠。

13、试车时,应注意观察电机转向、声音、量度等是否正常。工作人员要避开联轴节的旋转方向。工作结束后,要检查清理现场,断开电源,消除火源后,方可离去。

14、使用电、气焊设备时,要严格遵守“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5、高空作业 (2米以上)时,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6、不得用汽油清洗零件。

17、维修完毕进行试车前,必须装置好原有的防护栏和防护罩,清理好现场,并在取得工作人员相互联系确认后,方可启动设备,并严格遵守该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9篇 机床电气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机床电气维修必须停电进行,严禁带电作业。

2、检修用照明灯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灯头应有护罩。

3、使用吊装工具时,先检查设备是否良好,不准超负荷起吊,不准歪拉斜吊,吊物下不准站人。

4、拆装电机端盖、皮带轮、轴及轴承时,应用铜棒、木榔头、拉钩等专用工具,不准直接用铁锤、扁铲等敲打。

5、带有放大环节的设备电器,应调试后试车。试车前应采取安全措施,认真检查机械部分各限位器、零压、零磁、过压、过流继电器等是否安全可靠。

6、试车时,应注直观察电机转向、声音、量度等是否正常。工作人员要避开联轴节的旋转方向。工作结束后,要检查清理现场,断开电源,消除火源后,方可离去。

7、用汽油清洗电气零件时,严禁动用明火。

第10篇 机械、电气操作和维修人员操作规程

一、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一、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结构及性能,严禁超负荷使用。

三、检修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有人作业禁止使用”的警示牌和专人监护。

四、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

五、严禁酒后操作各种机械设备。

六、应坚持机械设备的维修、检修、保养制度,严禁设备带病操作。

七、如发生设备操作事故,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头部,立即报告处理。

第11篇 井下电气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凡井下电工必须熟悉井下电气作业安全规程,并受过触电急救、人工呼吸的培训。

2.井下电工必须熟悉井下采掘各巷道系统、通风系统,熟悉所辖区域的供电系统。

3.按规定经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有关专业培训的人员才能独立从事工作。

二、停送电工作

4.停送电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⑴ 6千伏高压停送电必须坚持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其办法与地面高压停送电制度相同。

⑵ 6千伏高压停送电工作票由机运科电气负责人签发,并以调度室同意,做好区域人员撤离,排放瓦斯安全工作后,方能执行。

⑶高压停、送电操作,必须执行二人作业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事故情况下可由一人操作。

⑷660v以下电压的整个系统停、送电,由停、送电单位书面申请,由机运科电气负责人同意签字,经调度室做好安排后,由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负责。

⑸采区变电所低压分路开关停送电,由维修单位或维修人员直接向调度室报告,经同意后即可操作。

⑹“三专”电气设备停电,一般情况必须提前一天向机运科报告,经机运科同意,调度室安排后,第二天才能实行。在有故障情况下,可先停电,但停电后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报告。

⑺操作千伏级以上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必须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⑻停电后,必须验电,闭锁挂牌,并留有专人守护后,方能从事工作。

⑼掘进区域停电后,送电程序按排放瓦斯规定执行。

⑽停电时,必须先停负荷,后停主线路,以免造成跑车及掘进瓦斯积聚来不及撤人的事故。

三、电器检修

5.电器检修必须熟悉电器原理图及接线图,准确做出事故定性判定。

6.电器、电缆漏电事故,有低压选择性漏电保护的采区变电所应跳控制的分路开关无低压选漏保护的采区变电所应跳低压总馈,此时应根据保护方式以判别漏电线路。

7.电器、电缆、开关负方短路,一般引起磁力开关烧断熔断器或分路开关跳闸。或开关电机综合保护动作。可根据熔断器熔断开关、跳闸分路开关及电机综保的负方寻找短路点。

8.电机故障可根据电机发热程度,接线室内气味,电气绝缘程度等判定是否烧毁,电压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缺相,是否过负荷等判定故障。

9.变压器可根据油位、温度、输入输出是否平衡,有无异响等现象判定事故。

10.高压开关可根据合闸动触头是否顺利插入静触头,机构是否打滑,输入是否缺相,隔离刀闸是否接触良好等判定故障。

11.电煤钻综保等电气可根据本身的指示判定故障性质。

12.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故程度,可就地检修或更换设备、线路。

13.设备检修后,应测试绝缘,清理工具,防爆面处理,检查失爆后,方可通电试车。

14.设备检查不能直接发现故障需用摇表检查时,应根据瓦斯浓度按规定执行(瓦斯浓度1%以下)。需带电测试时,应拟定专门措施,经机运科批准后才能实施。

15. 所修设备主方必须停电,严禁带电检修。

四、电气试验、检查

16.检漏继电器必须每天试验一次。试验时,对“三专”电器,应先合上试验开关,然后试验。其它低压系统,也应视绞车等突然停电会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电器未开动时,方能试验。

17.远方漏电试验应按照低压供电系统和试验规程选择试验点,制定专门措施,由主管部门组织专门人员进行。

18.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48.条、第449条、第450条和第451条的规定。

19.井下电气的日常检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井下电气线路每天、每区域必须派专人进行巡检。巡检下述内容:

⑴电器、电缆失爆检查。

⑵电缆悬挂是否符合规定。

⑶各接地极、接地线是否损坏,是否符合规定。

⑷各电器温度、声音是否正常。

⑸各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整定值是否与名牌值相符合。

五、电器安装

21.采区变电所和采区工作面新安装时,安装人员必须熟悉设计的供电系统图及安装区域巷道。

22.安装前应按标准化要求验收采区变电所硐室是否合格,巷道有无电缆挂钩等安装条件是否具备。

23.安装前应按质量标准检修、试验电器和电缆,并按防爆标准验收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入井安装。

24.安装中如无与设计图纸相符合的电器、电缆,安装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图纸,经设计人员同意并重新计算整定后,方能实施。

25.采区变电所安装后,经主管部门验收批准送电,方能投入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命令送电。

26.零时拆搭火的电器设备,由主管部门出具搭火通知后,施工单位才能实施。

第12篇 行车电气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熟悉掌握行车电气的原理和特性,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二、上班前应穿戴好必要的劳保用品,了解上一班作业内容,检查保养所使用工具和仪表,服从值班长调度指挥。

三、检修作业时,必须2人以上同行作业,互相监护。作业完成后及时返回值班室,不得在车间内随意走动。

四、上下行车时必须通过联系盒与行车工取得联系,并得到许可后方能登上行车,严禁自由上下行车。上行车后必须告知行车工检修内容和应注意配合事项,并保持有效的联系。

五、检修过程中必须快速准确判断故障原因,所有工具仪表必须安全有效,严禁使用自制工具,严禁用手触试带电体。检修过程临时短接的线路,作业完成后必须立即回复,严禁私自更改行车电路。

六、更换电气原件时,必须切断行车电源,并且挂警示牌,作业完成后还由挂牌人摘牌。所更换的电气原件必须和原有的原件型号规格相符,不得随意改变原件型号规格,严禁用导线代替熔保件。

七、重要的电气装置发生故障时,应由相关的专业人员维修,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打开装置或变更装置参数。

八、当行车电气或线路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行车总电源,使用干粉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等灭火,并通知相关部门。

九、每次检修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各类物品,整理拉动的线缆,严禁将物品从行车及承轨梁走台上抛扔。确认无误方可试车,试车正常且由设备管理人员或行车工确认后,检修人员才能离开行车,全部撤离后和行车工联系确认。

十、每次检修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电气维修管理规程(十二篇)

1. 目的为保证管理区域内电气设备和人身安全,使电气维修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2. 适用范围公司接管的管理区域内,从高压进线到住户电气箱开关前端的供配电系统及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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