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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12

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

第1篇 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

一、值班员应认真填写电气设备运行管理的各种记录和报表。

二、加强和完善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降低电能损耗,实现安全经济用电。

三、认真执行电力统配政策,按用电指标,周休日及削峰填谷等规定用电,并严格执行限电命令和有关规定。

四、根据分配的用电指标,并按照生产和用电的特点,分清主次排定调荷限电的序位,以适应电网应急处理的需要。

五、无功补偿的设备,应采用合理的方案,提高其利用率。

六、应结合冬季气候特点,组织电工对电气 设备进行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一类缺陷应及时处理。

七、应保障通往变电所的道路畅通。

八、变电所配置的专用电话,不得移作他用。

九、变电站内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整齐,有醒目的标志,并遵守以下规定:

1、所有高压配电装置必须有明显、醒目的相序标志,高压开关应有线路名称和运行编号。

2、控制屏、保护屏应与其相应的一次设备有相同的线路名称和运行编号,屏上仪表、继电器,保护装置的压板、操作把手、切换开关、按钮等,均应标明编号、名称及操作位置,当一块屏上装有多回路线路的保护装置时,每回路线路的保护装置除标明名称和运行编号外,各回线路的保护装置相应元件的标志也应有明显的区别。

3、凡一次设备的运行编号需要改变时,与其相应的二次设备的运行编号,也相应地改变,改变运行编号必须得到电力调度部门批准。

4、变电室所有高压电气设备,不允许处于无保护状态下运行。

5、变电室内所有高压电气设备,必须有保障人身安全的保护装置及防止误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闭锁装置。

第2篇 低压电气设备上的安全操作规程

总则:在低压电气设备上,不论电气设备是否带电都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以防止人身触电事故发生。

将检测设备的各个方面电源断开,有熔断器时可将熔断器拔下。

在断开的空气开关的操作手柄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

工作前必须用低压试电笔验电。

采取防止相间短路的隔离措施。

使用带有绝缘柄的工具,并有专人监护。

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线圈应可靠接地。

第3篇 交流500kv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三

4 断路器的耐压试验(1)交接时

(2)大修时交流耐压或操纵冲击波耐压试验(在sf6最低工作气压下):

(1)交流耐压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试验电压值的80%,耐压1min

(2)操纵冲击耐压试验,先以电压值不低于um/下作交流耐压5min,再以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操纵冲击试验电压值的80%,正负极性各试三次(1)罐式断路器作对地(合闸状态)和断口间;定开距瓷柱式断路器在断口间作耐压试验

(2)操纵冲击耐压试验前的交流耐压5min如现场设备条件不具备,亦可用电压值较低的操纵冲击代替

5辅助和控制回路工频耐压试验(1)交接时

(2)大修时2kv下耐压1min

6丈量瓷柱式断路器断口间并联电容器电容值和介质损耗因数(1)交接时

(2)大修时

(3)1~3年1次(1)电容值偏差为出厂实测值的±5%

(2)tgδ不大于0.5%(20℃时)罐式断路器按制造厂规定执行

7丈量合闸电阻阻值(1)交接时

(2)大修时

(3)1~3年1次阻值变化在制造厂规定的范围内

8丈量断路器速度特性(1)交接时

(2)大修时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9丈量断路器的合闸时间、分闸时间、分合闸同期性、合分时间和合闸电阻的有效接人时间(1)交接时

(2)大修时应符合制造厂规定“合分时间”即通常所称“金属短接时间”

10丈量分合闸电磁铁的动作电压值(1)交接时

(2)大修时

(3)1~3年1次断路器在额定油压或额定气压下操动机构的动作电压应符合:

可靠分、合闸电压应能调整在30%~65%额定电压之间,低于30%额定电压值时不应动作;但可靠动作电压值不得大于65%额定电压值此处所指动作电压系电磁铁线圈端子上的电压

11丈量每相导电回路电阻(1)交接时

(2)大修时

(3)1~3年1次(1)交接时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2)大修及运行中不大于制造厂规定值的120%直流电流不小于100a

12丈量分合闸线圈直流电阻(1)交接时

(2)大修时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13密度继电器校验(1)交接时

(2)大修时按制造厂规定

14压力表校验:sf6气压及机构操纵液(气)压的整定值校验;安全阀校验(1)交接时

(2)大修时

(3)1~3年1次按制造厂规定

15丈量分闸、合闸、重合闸下操动机构液(气)压的下降值(1)交接时

(2)大修时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16液(气)压机构的泄压试验(1)交接时

(2)机构大修后按制造厂规定的方法丈量压力下降值,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17丈量补压及零起打压油(气)泵运转时间(1)交接时

(2)机构大修后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18液压机构及采用差压原理的气动机构防慢分试验(1)交接时

(2)机构大修后按制造厂规定

19利用远方操纵装置在不同液(气)压和操纵电压下检查断路器的动作情况(1)交接时

(2)机构大修后

(3)机构部份零件更换后断路器在下列不同操纵电源母线电压和操纵液(气)压下操纵,应可靠动作:

额定操纵

电压的%操纵压力

(液或气)操纵次数

110制造厂规定最高压力分、合各3次

110制造厂规定最低压力分、合各3次

65制造厂规定最高压力分、合各3次

65制造厂规定最低压力分、合各3次

100制造厂规定额定压力分、合各3次

20检查联锁、防跳及防止非全相合闸等辅助控制装置的动作性能(1)交接时

(2)大修时

(3)1~3年1次按制造厂规定

21套管ct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按第3.1条的规定

5隔离开关

隔离开关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如表6所示:

表6隔离开关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

序号项目周期标准说明

1丈量主回路电阻(1)交接时

(2)大修时

(3)必要时(1)交接时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2)大修及运行中不大于制造厂规定值的120%直流电流不小于100a

2丈量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尽缘电阻(1)交接时

(2)大修时

(3)1~3年1次尽缘电阻不小于1mω用1000v兆欧表

3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工频耐压试验(1)交接时

(2)大修时2kv下耐压1min

4丈量操动机构分、合闸线圈最低动作电压(1)交接时

(2)大修时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5丈量电动机接线端正常动作的电压变化范围(1)交接时

(2)大修时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6机械操纵试验:

(1)整组(包括接地刀)操纵

(2)丈量分、合闸时间(1)交接时

(2)大修时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7主刀与接地刀之间的联锁试验(1)交接时

(2)大修时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8丈量电气闭锁线圈动作电压(1)交接时

(2)大修时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6套管

套管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如表7所示:

表7套管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

序号项目周期标准说明

1丈量尽缘电阻(1)交接时

(2)大修前后

(3)1~3年1次20℃时尽缘电阻值不小于5000mω

末屏对地的尽缘电阻值不小于1000mω(1)用2500v兆欧表

(2)预试中只测末屏对地尽缘电阻

2丈量电容式套管的介质损耗因数及电容值(1)交接时

(2)大修时

(3)1~3年1次(1)交接和大修时tgδ值不大于0.6%

运行中不大于0.7%

(2)电容值答应偏差±5%一般不进行温度换算

3尽缘油试验必要时同电流互感器

注:在进行变压器及电抗器局部放电试验中,若怀疑套管有放电缺陷,必要时可进行局部放电试验。

7悬式尽缘子和支柱尽缘子

悬式尽缘子和支柱尽缘子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如表8所示:

表8悬式尽缘子和支柱尽缘子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

序号项目周期标准说明

1丈量尽缘电阻(1)交接时

(2)必要时每单元支柱尽缘子>1000mω;每片悬式尽缘子>500mω(适用于线路用尽缘子)用2500v兆欧表

2交流耐压试验交接时按厂家干闪电压的90%进行线路用悬式尽缘子可不作;支柱尽缘子必要时也可进行

8耦合电容器

耦合电容器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如表9所示:

表9耦合电容器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

序号项目周期标准说明

1丈量两极间的尽缘电阻(1)交接时

(2)1~3年1次交接值与出厂值比较或预试时与交接值比较,应无明显变化,20℃时一般不小于2000mω(1)用2500v或以上的兆欧表

(2)必要时用1000v兆欧表丈量小套管对地尽缘电阻,标准自行规定

2丈量介质损耗因数和电容值(1)交接时

(2)1~3年1次(1)交接时按制造厂规定

(2)运行中:油纸电容tgδ≤0.5%;聚丙烯膜电容tgδ≤0.3%;电容值偏差不超过出厂值的+2%(1)进行耐压试验时应在耐压前后分别丈量

(2)有条件时应在额定电压下丈量交流500kv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

3交流耐压试验必要时按出厂试验值的75%

4局部放电试验必要时预加压0.8×1.3um,停留时间大于10s,丈量电压1.1um/维持1min后,丈量局部放电量,一般不大于10pc

注:多节组合的耦合电容器应分节丈量。

第4篇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在煤矿地面从事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防爆电器修理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电气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4条熟悉所维修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设备的修理工作。

三、安全规定

第5条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期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6条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第7条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生产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

第8条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第9条修理前准备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条在起、拉、吊、运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

第11条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防爆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壳体扩防爆面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第12条对防爆设备脏污、锈蚀部分和油漆脱落部分进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3条严格实行不定期检修制度,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升井到地面进行大修。

第14条拆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恶霸禁野蛮拆装和违章操作。

第15条防爆电气设备拆开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对沾污或部有可处理损伤的防爆面,经处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间隙应符合防爆标准的规定,防爆面应进行钝化处理并涂防锈油。

第16条对损伤的触头、接点、线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安全使用,对无法修复的各种零各件必须更换。

第17条选熔片、保护装置的整定应与电气设备性能一致,严禁用保险丝代替熔片。

第18条修理电气设备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了位序和标记;所换的组件必须是校验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线要合理。

第19条经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应动作灵活,刀闸、主回路动静触头和辅助接点接触符合规定要求,内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气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第20条防爆电气设备修完装盖前,必须详细检查防爆腔。应无遗留的线头,零件等杂物,保持防爆设备主防爆腔和各个接线盒防爆腔内清洁杂物。

第21条对防爆电气设备涂刷防锈漆和防护漆时,不得沾污防爆面。

第22条按规定项目对设备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主要参数,达到规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试验,直至合格为止,电气试验合格后,出具产品检修证书,签字盖章入库存放。

第23条实行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责任制,谁检修、谁负责,严格按防爆设备检修标准认真检查。

第24条对修理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理的电气设备,应予以报废,做好报废标记后送指定地点。

六、收尾工作

第25条每台防爆电气设备完成检修工作后应整理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

第26条防爆电气设备应编号管理,建立修理档案。修理档案应注明检修设备编号、型号、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选用保险片(丝)的额定通过电流值等项内容、试验情况和检修人的签字等式逻辑项内容。

第27条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电气设备停好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第5篇 电气控制柜体及电气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一、总则

本柜体作业规定了低压配电产品的装配的内容与要求,适用于组装的各类低压配电产品如:开关柜、动力箱、配电箱、控制屏、台、母线插接箱。二、装配规程

2.1 在产品装配前,应对下列各项逐一进行检查,做好工艺准备。 2.1.1 结构应该符合该型号产品结构的要求,产品应有固定的安装孔。

2.1.2 门应能在大于90°角内灵活转动,门在转动过程中不应损坏漆膜,不应使电器元件受到冲击,门锁上后不应有明显的晃动。

2.1.3壳体焊接应牢固,焊缝应光洁均匀,不应有焊穿、裂缝、咬边、溅渣、气孔等现象,焊药皮应清除干净。壳体表面处理后,漆膜表面应丰满、色彩鲜明、色泽均匀、平整光滑、用肉眼看不到刷痕、皱痕、针孔、起泡、伤痕、斑痕、手印、修整痕迹及沾附的机械杂质等缺陷。

2.1.4产品上所有电镀件的镀层(包括元器件本身的电镀件的镀层及紧固件)不得有起皮、脱落、发黑、生锈等现象。

2.2 元器件选择及安装

2.2.1 产品内选择的电器元件和材料,必须符合认证产品要求和图纸的要求,在不影响产品内在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征得同意并得到相关批准进行认证规定范围内的代用。

2.2.2元器件必须采用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非认证产品不得使用。

2.2.3产品上的所有指示灯和按钮颜色应符合gb/t 4025-2003的规定,或符合原理图或接线图的规定。

2.2.4 所有元器件应按照其制造规定的安装使用条件进行安装使用,其倾斜度不大于5°,必须保证开关的电弧对操作者不产生危害,手动操作的元器件,操作机构应灵活,无卡阻现象。

2.2.5所有元器件均应牢固的固定在骨架或支架上,每个元器件应标注醒目的符号,使用的符号或代号必须与原理图或接线图一致。

2.2.6 辅助电路导线的端头与元器件连接时,必须穿导线号码管,标号应正确清楚、完善牢固、有永久的附着力,标号必须与接线图标号一致。

2.2.7安装的元件应操作方便,操作时不受到空间的妨碍,不能触及到带电体。

2.2.8安装在同一支架(安装板、安装框架)上的电器元件、单元和外接导线的端子的布置应使其在安装、接线、维修和更换时易于接近。尤其是外部接线端子应位于地面安装成套设备基础面上方至少0.2m,并且,端子的安装应使电缆易于与其连接。必须在成套设备内进行调整和复位的元件应是易于接近的。对于地面安装的成套设备,由操作人员观察的指示仪表不应安装在高于成套设备基础面2m处。操作器件,如手柄、按钮等等,应安装在易于操作的高度上;其中心线一般不应高于成套设备基础面2m。2.2.9开关器件和元件应按照制造商说明书(使用条件、飞弧距离、隔弧板的移动距离等等)进行安装满足电器元件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例如,满足飞弧距离,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要求。2.2.10保证一、二次线的制作、安装距离,发热元件应置于开关柜的上方,且应与绝缘导线保持一定得距离。

2.2.11同一批次的相同产品的装配应一致。

2.2.12元件或附件安装在相应的支架或安装板上,再将支架或安装板装在箱体上;或直接安装在箱体上。准确测量、调整安装位置后将其紧固,调整时不得重击零部件和电器元件。

2.2.13组装所用紧固件、金属件的防护层不得脱落、生锈。螺钉选择要与元件上的孔相配。紧固后螺钉露出螺母3-5个螺距,其螺栓的拧紧力矩。

2.2.14组装时要充分考虑接地连续性,箱体内任意两个金属部件通过螺栓连接时如有绝缘层均应采用相应规格的接地垫圈,并注意将接地垫圈齿面接触零部件表面,以划破绝缘层。

2.2.15安装因震动易损坏的元件时,应在元件和安装板之间加装橡胶垫减震。

2.2.16对于有操作手柄的元件应将其调整到位,不得有卡阻现象。

2.2.17装配后将元件上拆下的紧固件、保险芯、开关盖、把手、灭弧罩等全部安装好。

2.2.18各种防护板应安装到位。

2.2.19 电器元器件装配后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

2.2.20各类元器件的安装要求如下:

2.2.20.1框架式低压断路器

(1)架式低压断路器相对比较重,一般宜安于屏后的下方,并应采用机械强度较大的角钢作为安装板。

(2)将开关体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装置在开关柜底座里,摇动操作手柄使本体能在导轨中前后滑动,开关的三相主触头及辅助电路的滑动触头能随之接通与断开,使接通、试验、断开三个位置符合说明书要求。

(3)应通电检查各脱扣器是否灵活,合、分闸是否灵活可靠。

2.2.20.2塑料外壳式低压断路器。

(1)塑料外壳式低压断路器打开外壳才能进行安装,要防止外壳的机械损坏,它的接线通过接线螺杆实现,应注意其接线螺杆与屏板孔的爬电距离,避免造成绝缘强度不够而短路。

(2)断路器上端留有足够的飞弧距离,具体参照各型号规格产品的使用说明书。

(3)塑壳断路器进线端的相间隔弧板必须装牢固,以免在合闸或承受短路电流时造成相间飞弧故障。

(4)低压断路器的静触头(上进线端)应与电源引进的导线或母线相连,而接到用电设备的导线或母线应接到下出线端上。

2.2.20.3接触器类

(1)检查产品的铭牌及线圈上的技术数据是否符合图纸要求。

(2)接触器触头部分应平整,不应有金属碎屑烧伤的痕迹,触头的接触应紧密,各触头分合闸顺序且正确,触头表面不应有油污。(3)大中容量接触器动作时吸合力较大,将对周围怕震的电器产生不利影响,安装时必须考虑,一般将其安装在屏后下部。

(4)中小容量接触器采用瓦片型接触片压紧导线,接线时一定要把导线压紧。(5)接触器灭弧罩与金属器件距离应符合规定要求。

2.2.20.4熔断器类

(1)用相同电压等级兆欧表测量熔断器底座的绝缘电阻,阻值不小于1m欧姆。

(2)选择与孔径相符合的螺钉,紧固时不要用力过大,熔断器底座垫有橡胶衬垫或弹性纸衬垫。

(3)rl1型熔断器,为保证更换熔断体,旋出瓷帽后螺纹不带电,在接线时电源线接于下接线端即1号端子,用电设备应接于上接线即2号接线端子。

(4)接线时一个端子两根导线间应采用铜片隔离并将弹簧垫压平,以减少接触电阻,使其导电性能良好。 3.2.20.5热继电器安装:热继电器应垂直安装,调整和复位的热继电器元件安装在易于接近的地方;盖板向上,严禁倒装。热继电器的整定电流选择要与被保护电路的电流相匹配。

2.2.20.6电力电容器

(1)检查电容器外壳质量,瓷瓶不应有裂纹和缺口,引出线端连接用的垫圈、螺母齐全,充油电容器箱不应有膨胀和漏油现象。

(2)电容器分层安装,层间距离不小于50mm。处在同一水平的电容器间距,制造厂无规定时,间距不小于100mm。

(3)电容器必须采用多股软导线连接,且不应使电容器绝缘瓷瓶受力。

(4)电容器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2.2.20.7端子的安装:

(1)端子排应无损坏、固定牢固、绝缘良好,便于更换且方便接线,离地距离宜大于350毫米。

(2)强、弱电端子应分开布置,当有困难时,应有明显标志并设端子隔开或设加强绝缘隔板。

(3)电流回路应经过试验端子,其它需断开的回路宜经特殊端子或试验端子。试验端子应接触良好。

接线端子应与导线截面匹配,不允许小端子配大截面导线。

2.2.20.8电流互感器安装

(1)用相同电压等级兆欧表测量互感器绝缘电阻,阻值不小于1m欧姆。

(2)用万用表检查二次线圈是否完好,二次线圈不得开路,互感器外壳及二次线圈一端必须接地。

(3)各相电流互感器的中心线一般应安装在同一平面上,并与开关出线在同一垂直线上,穿心式电流互感器母线应位于孔中心的位置,不应使互感器受到外力,且注意互感器安装方向,不得装反。

2.3紧固件的使用

2.3.1用以固定元器件及压线紧固螺钉应拧紧,无打滑及损坏镀层现象,并有防松措施,拧紧后螺纹露出螺母或套扣的固定板长度2-5牙。不接线的螺钉也应拧紧。

2.3.2用以与壳体连接的元器件应采用爪型垫片,以保证与壳体接触良好,符合保护电路连续性的要求。

2.4 一次绝缘软母线

2.4.1 一次绝缘软母线的选择应满足回路额定电流的要求,其绝缘等级应大于各配电装置的绝缘等级,一般采用黑色铜芯导线。

2.4.2 软母线在配线时应拉紧挺直行线应平直齐牢,整齐美观,尽量减少重叠交叉。

2.4.3软母线可以在硬母线平弯机上进行弯曲,其弯曲半径不得软母线绝缘直径的三倍,但导线线芯和绝缘都不能损坏.

2.4.4根据铜芯绝缘导线的线芯截面来选择相应的接线鼻。

2.4.5根据接线鼻的尺寸,用电工刀削去导线两头的绝缘层,误差不超过±(1.5-2)㎜。导线削除绝缘层后,在导线芯表面不得有明显的划痕,以免弯曲时导线断裂,削去绝缘层后,应将线芯表面的污物和氧化层除去,以保证接触良好。

2.4.6将导线线芯插入接线鼻的圆管中,用压模或冷压钳压接,压接牢固,但线芯与接线鼻接触处,不得有明显的变形。

2.4.7多根绝缘导线并列在接线鼻铜管中压接时,伸入铜管的裸露部分应尽可能短。

2.4.8软母线在电器元件的接线端连接时,不应使接点受到任何附加应力。

2.4.9一次软母线一般采用绑扎线进行帮扎固定,特殊情况也可采用缠绕管绕扎,控制屏(柜)则一律采用行线槽固定线束。

2.4.10绑扎线的每扎距离保持在150㎜左右,拐弯处可适当加密,但不能再弯曲部分绑扎。绑扎线的圈数,以扎线与导线成正方形为基准,且最少不低于三股,绑扎线扎成后,接头应留在不可见部位。 2.4.11导线在穿越金属板孔时,必须在金属板孔上套上大小适宜的保护套。

2.5二次配线规程2.5.1根据过门线、接地线和固定压板安装位置确定导线总走向,固定线束采用bv系列导线,活动线束采用bvr系列导线,颜色一般采用黑色,应选用认证产品申报的厂家的ccc认证合格的产品。

2.5.2电压回路导线截面选用1.5平方毫米,电流回路选用2.55平方毫米的导线,特殊情况按要求选用。

2.5.3二次导线不允许有中间接头、强力拉伸导线及其绝缘被破坏的情况。导线排列应尽量减少弯曲和交叉,弯曲时对其弯曲半径应不小于3倍的导线外径,并弯成弧形,导线交叉时,则应少数导线跨越多根导线,细导线跨越粗导线为原则。

2.5.4布线时每根导线要拉勒挺直,行线做到平直整齐,式样美观。导线穿越金属板孔时,必须在金属板孔上套上合适的保护物,如橡皮护圈。

2.5.5导线束用阻燃缠绕管绕扎。2.6.6活动线束多于10根时,允许分束捆扎。

2.6.7二次线束用螺丝压板固定。2.6.8活动线束的活动部位两端固定时应考虑减少活动部位的长度和减少活动时线束的弯曲程度。2.6.9每一个接点接线最多不超过两根,当需要连接两根以上导线时,应采用过渡端子,以确保连接可靠性。2.6.10各类压接式端子必须用螺钉将插入导线压紧,不得有松动现象。

2.6.11当接线端子为螺丝连接时,多股导线必须采用相应规格的冷压接头。

2.6.12二次导线用螺丝、螺母、平垫、弹垫压接紧固,插入部件后,弹垫应压平。

2.6.13二次线与母线相接时,应在母线相接处钻φ5mm的孔,用m4螺栓、螺母、平垫、弹垫紧固。

2.6.14号码套管连接后应同元器件安装平面平行,标号字迹的方向符合国家国家制图标准线性尺寸的数字注法。

2.6.15号码套管字迹应按国家机械制图规定标准字体用打字机打印,字迹内容同二次接线图一致。2.6.16号码套管当导线连接后距接线端子距离为1.0~2.0mm,当无外力处于垂直位置时应不存在滑动现象。

第6篇 通信电气设施、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照明灯具的选用与使用

1.管道施工现场及线路施工室外作业,其照明及安全红灯灯具,应采用防水式灯具。

2.在有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的场所作业,其照明应采用防爆式的灯具。

3.当用150w以上(含150w)的灯泡时,不准使用胶木灯具;施工作业的照明,不准使用自带开关的灯具。

4.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具及安全红灯,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为2m左右;距易燃物至少0.3m。

第二条 行灯(工作手灯)

1.行灯手柄应绝缘,灯泡带金属护罩;灯泡铜头不得裸露。在人孔、沟、坑及容器内作业,采用行灯照明时,其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场所,电压不得超过12v。管道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标志灯电压不超过36v。

2.使用前必须检查,手柄劈裂、无护罩;灯泡铜头裸露、导线破损、老化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第三条 高热灯具

1.设置、使用高热灯具,距地面的垂直高度应大于2.5m,距沟、坑边沿至少0.8m,距可燃物要保证安全距离。高热灯具的金属支架应有接地或接零保护;在露天使用,应有防雨措施。

2.白炽灯钨丝烧断后,不准搭接上再用,以防再次烧断引起灯泡爆裂,危及人身安全。

3.碘钨灯的安装,必须保持灯管的水平状态,不得倾斜、不得受震动。灯管应有专用灯罩。

第四条 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

1.插销(插头与插座的总称)、刀闸、开关、熔断器必须完整无损,否则不准使用。带电体裸露者,不准使用。

2.插头与插座孔必须一致方可使用。安全电压插座应采用与高电压插座不同型式的插座以防插错而发生意外。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

3.线路施工作业用电,应采用多功能插销板(接线板)连接,不准从用户的电气设施上直接接电源;在室外使用插销板、应有防雨措施。插销板导线应为橡套缆线。

4.管道施工现场所用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必须安装在配电箱、闸箱内。

5.熔断器的保险丝规格与用电负荷必须匹配;不准以其它任何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第五条 配电箱、闸箱

1.配电箱、闸箱应坚固、严密,结构合理,设施齐全、完整。在施工现场使用时,箱门要上锁并写上单位名称及号码。闸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熔断器、闸刀及三、四眼插座。

2.施工现场使用配电箱、闸箱,须有防雨措施,应设置在安全、稳固、便于操作、防止碰撞和被土埋及水淹的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物或杂物。配电箱设置高度,底部距地面不应少于1.3m。

3.施工现场借用电源,引入总配电箱后,应视现场用电情况,设若干个分配电箱,以利安全、方便。分配电箱至闸箱距离为40―60m;闸箱距用电处不得超过5m。

第六条 电源线

1.施工现场从借用电源处至总配电箱,总、分配电箱与闸箱之间,用电设备、发电机、手持式电动工具、施工标志灯、行灯、高热灯具的导线及电源线,均应使用符合规格的橡套电缆线;安全红灯、普通照明灯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

2.施工现场架设电源线,严禁架设在树枝及糟朽、倾斜、露筋电杆上和房屋的阳台、窗户及站牌等导电或绝缘不良的物体上。严禁敷设在地面上;严禁成束、盘绕架设或用裸线绑扎。

3.施工现场安全红灯与照明灯,不准同用一路电源线,必须分设。用电设备必须一机一线,不准借用安全红灯、照明灯的电源线路。

4.线路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红灯、照明灯(不含人孔、地下室)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架设与使用时,须防止触碰、碾压。

5.严禁用电话线替代电源线和设备、工具的导线。

第7篇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运行与维修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状况,并有防止人踩、车轧、水泡、土埋及物砸的措施。

(2)不用的线路应及时切断电源或拆除。

(3)严禁在本单位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挂接临时接地线作业。

(4)严禁在供电部门电度计量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进行作业。

(5)停、送电前必须与各用电单位联系,严禁约时停、送电。

(6)应避免带电作业。需低压带电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严禁独立作业。接线时必须先按中性线,后接相线,拆线时,先拆相线,后拆中性线。

(7)当发生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越级拉开负荷开关,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

(8)停电检修设备时,在可能来电的各方向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并在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严禁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示牌。

(9)在装置式空气断路器或漏电保护开关下火接、拆用电设备时,必须逐相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10)在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的场所,当拆除其中一台电焊机时,断电后应在其一次线侧先行验电,确认无压后方可进行拆除。

(11)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发生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未查清故障原因前不得合闸。

(12)采用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时,备用电源断路设备与主电源断路设备之间必须装设连锁设备。

(13)配电箱及开关箱内的闸器具必须完好无损,配电盘面上不得出现裸露带电体。

(14)雨淋、水泡、受潮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干燥处理,并摇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8篇 电气设备安装、撤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08条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按'电气试验规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不升井检修设备,必须进行继电保护和绝缘电阻试验,不合格者部能安装。

第109条 设备下井前,要根据有关设计和现场实际需要的安装方向与顺序事先排列好,并且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得变动。

第110条 电气设备在井上、下运输过程中,除执行'综采设备运输操作规程'外,应有专人监护,防止颠簸或碰撞,防止零件丢失。

二、安装方法

第111条 电气设备在专用平板车上,运至安装地点后,不卸车,从里向外依次安装。

第112条 用专用连杆将电气设备车及其它有关的平板车连接起来。

第113条 移动变电站列车的首尾各安装一部车载绞车,并同整个列车连为一起,作为变电站的移动和固定装置。

三、电气设备安装质量要求

第114条 设备安装、排列整齐,其间距符合有关规程要求。设备与平板车间的固定要牢固可靠,设备车不得自行移动或滑动。

第115条 各种电气保护装置齐全,整定准确,动作灵敏可靠。接地装置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第116条 各操作按钮、手柄和机械闭锁装置齐全、完整、并灵敏可靠。

第117条 各种仪表和信号指示装置完整无损,指示准确、清晰。

第118条 控制、监视系统完备可靠,通讯系统完备,通话清晰。

第119条 设备内部腔无灰尘、无积水、无其它异物。

第120条 防爆面无锈蚀、无伤痕、并涂以适量的防锈油脂。防爆间隙符合厂家规定。

第121条 所有紧固间齐全、完整、无松动。

第122条 设备间联络电缆的规格、长度和压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不的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线头'。

第123条 设备上不用的电缆喇叭嘴或插座应按防爆安全要求封闭。

第124条 所有电气设备、在需附加防淋水、防砸等防护设施的地方,均应有相应有效的防护装置。

第125条 单机、联合试运转符合设计要求。

四、撤除方法

第126条 先撤电缆和小型、易丢失的零件。

第127条 大型和不易丢失的小型设备及零部件不卸车由外向里逐车撤除。

五、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第128条 安装人员要认真学习并熟悉电气设备的装车、运输、安装和撤除方法,严格按本规程规定施工,严格执行工种岗位责任制。

第129条 装车前必须由熟悉设备结构的专业人员对所有设备进行外观检查,确保零部件齐全、完整、牢固,把个开关手把置于'断开'位置并闭锁。

第130条 设备装车时,要有专人指导并检查,保证设备排列顺序和方向与现场实际需要相一致。

第131条 设备的配线和电缆连接要指定专人按设计图表施工,并遵守先控制线后动力线,先低压开关后高压开关,最后搭接总馈电开关的作业程序。

第132条 必须由熟悉设备结构和性能的另一人检查配线和电缆连接情况,在符合设计图表要求和本规程中的电气设备安装质量要求后方可试送电。

第133条 试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执行'电气设备操作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试送电时,各有关设备应设专人操作,专人监护,操作和监护人员要熟悉设备操作程序和性能。

第134条 在符合本规程的程序操作、无异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下述程序操作:

1、检查各开关处于'断开'位置。

2、采区变电所相应的高防开关试送电3次。

3、合上综采面高压隔离开关。

4、合上综采面高压负荷开关,试送3次。

5、逐条支路单机试送电,先点动,当电动机转向正确后再试运转。

6、联合试运转

第135条 撤除设备时,先停电、验电,检查确实停电后,瓦斯浓度在1%一下时,再将导体对地放电,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才有权取下此牌。

第136条 严禁带电撤除。

第137条 拆除电缆时,先拆高压后拆低压,先拆动力线后拆控制线。

第9篇 工贸企业电气设备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工作正常推进,提高生产质量以及确保检修电工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1.正常生产期间,检修电工,必须在大班之前下井检修。

2.检修前必须做到停电、验电、放电三项工作。电气设备外壳要有可靠的接地。

3.检修时必须挂牌检修“有人工作,严禁送电”。

4.检修时遇到问题必须合理处理,不能处理的必须上报区队领导。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有权制止(除电工外)任何人操作电气设备。

7.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代班队长或区队领导汇报。

8.检修时必须仔细观察检修区域并进行敲帮问顶工作,确保检修区域安全。

9.检修电工严格执行煤矿供电的“十不准”。

10.检修电工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坚持。

11.加强日常维护和巡回检查提高检修质量。

12.定期进行预防性电气试验,完善保护装置。工作人员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第10篇 使用电气设备安全规程

1) 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开关、电机以及机械设备,各部分是否安置妥当。

2) 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扣严和拉下。

3) 要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用保险丝不准加大或以铜丝代替使用。

4) 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任何物品。

5) 严禁用导电器具去洗扫电器和用湿布擦洗电器。

6) 凡电器动力设备超过允许温度时,应立即停止运转。

7) 安全罩严禁随意拆掉,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8) 禁止洒水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漏电。

9) 凡使用110v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外壳必须安装接地线。

10)严禁湿手分、合开关或接触电器设备。

第11篇 电气设备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1、在搬运和安装变压器、电动机及高、低压开关柜、盘、箱等电气设备,应有专人指挥,防止倾倒、震动、撞击。保证人身安全和继电器、仪表等电器元件不受损害。

2、变压器、电动机干燥时,应按作业方案中的安全措施执行。

3、安装、调试开关及母线时,不得攀登套管、瓷绝缘子。调整隔离开关时,在刀刃、动触头和横梁附近不得有人。

4、滤油时,滤油机及金属管道应接地良好。

第12篇 电气实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电气实验设备人员应经过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及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电气试验工作至少有两人参加,其中一人操作,一人负责监护。

3、电气实验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实验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实验项目,能够正确使用各项设备。

4、实验前要对设备仪器,仪表进行检查,调试。对特殊用途和高精度的仪表应制定安全维护使用措施,并安排专人保管。

5、做高压实验时,实验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围栏,要悬挂警示牌,并有专人负责监护,围栏与工作区域的距离不小于2米。

6、为保证实验4,测量用的导线必须是符合规定的绝缘线,试验用仪表,仪器必须符合准确度精度要求。

7、整个实验过程要认真做好各项实验记录,工作完成后检查实验记录,如实验项目与数据无误后,方可拆线,将实验设备恢复原样。

8、整个实验工作结束后,先有实验安全监护人检查现场,再经现场生产负责人验收认为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9、做好测设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工作。

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十二篇)

一、值班员应认真填写电气设备运行管理的各种记录和报表。二、加强和完善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降低电能损耗,实现安全经济用电。三、认真执行电力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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