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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调高医院计量管理制度
医院计量管理制度
1、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发放、报废。
①各科室申请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均应经医院分管领导审查核准。凡不符合计量法规的计量器具,不得购置。
②凡购置的计量器具,应由专职计量工作人员和有关方面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③计量器具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应协助计量工作人员登记、编号、建帐、填卡,建好计量器具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各项入库手续。
④计量器具应妥善存放,防止损坏。
⑤发放计量器具应由使用科室填表写领取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并经主管部门计量人员登记备案后方可发放使用。
⑥属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发放使用前应同时由设备科填写器械技术档案一式三分。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⑦计量器具损坏需要报废时,使用单位写出申请报告,由计量工作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鉴定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对于改型淘汰的计量器具,由医院直接通知使用部门办理有关的报废手续。
2、计量器具的使用、维修、保养。
①大型、精密计量仪器应定点存放,专人管理,专人使用,责任落实到人,未经主管人员允许,他人不得使用。
②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使用记录。轮换人员操作时,应填写交接班记录。
③仪器发生故障,使用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并填写书面记录。有关领导应尽快组织人员查明原因进行维修,并送计量部门进行鉴定。
④计量器具的放置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仪器本身需要的环境条件,并保持相对稳定。
⑤仪器使用人员应经常做好初级保养、维修工作,如清洁、防尘、固定螺丝等。
⑥器械维修人员对计量器具应定期检查,对在大型精密、贵重、进口仪器拆修时,应经医院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存档。
3、计量器具的技术档案和资料保管、使用。
①凡计量器具和测试仪器,均应按要求,建立技术档案。
②属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应按有关规定同时建立普通器械技术档案,将计量器具的申报审批手续、合同副本、仪器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入档,并按规定分级管理。
③档案资料应由专人管理,不准外借,不得随意涂改。调换管理人员时应做好交接班记录。
4、医用计量器具现场抽检制度。
①为了保证计量器具经常处于良好状况,应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抽样检定。
②每次抽检数量应占周期内器具总数的10%以上,医院有条件检定的由计量室检定,不能检定的送检定部门进行检定,抽检合格的仪器要做好登记、记录入档,对抽查不合格者,应报告医院领导进行处理。
③计量器具在使用中发现问题时,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或计量管理人员随时安排检定处理。
④抽检合格率应高于周期合格率。
5、计量监督。
①医院可委托医疗设备科对医院计量工作负责实施监督。
②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者,责令其停止使用,并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③对损坏计量器具准确度隐瞒不报,给工作造成损失者,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④监督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对违反制度,不听劝阻造成计量器具损坏者,要令其赔偿损失的一部或全部。
⑤监督检查各种文件、报表处方、病历等资料是否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⑥监督计量器具是否有超期使用现象。
⑦监督计量检定人员正确执行计量技术法规,保证检定数据的准确、可靠。
第2篇 平南医院医疗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1、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
2、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3、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帐、分户帐、分类帐,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4、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
5、采购的计量器具应具有cmc或cpa标志(并附有许可证编号),不得采购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计量器具。
6、验收和检定合格后的计量器具方可入库,同时由计量管理员建立台帐并编制定期检定计划。
7、对验收或检定结果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医疗设备科提出退货报告,由原采购部门办理退货。
8、计量器具经检定达不到原准确等级,但能达到低一级精度时,可作降级使用,并作好技术档案记录的更改。
9、经检定不合格且修理后仍不能通过检定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员提出报废报告,经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第3篇 医院医疗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中心医院医疗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医疗计量器具管理工作制度
(一)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
(二)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计量室按照《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的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三)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账、分户账、分类账,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四)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
(五)随机地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抽检,停止使用超期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六)对违反计量工作制度产生的后果,报领导作相应的处理。
医疗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一)使用计量器具的部门,必须做好计量器具的使用与保养工作,制订出相应的使用操作规程,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二)所有计量器具都应建立使用记录和定期维护保养;常用计量器具应每次使用后擦净保养,不常用者应定期做通电试验。
(三)存放计量器具的场所,要求清洁卫生。温度、湿度要符合检定规程的规定,并保持相对稳定。易变形的计量器具,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严禁计量器具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及磨料混放。
(四)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有计量鉴定证书和合格标记,发现合格证书丢失或超期,要及时查找原因,办理补证手续。
(五)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计量管理员处理,各使用部门无权擅自修理计量器具。精密贵重仪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送修,并做好记录。
(六)计量器具的外协修理
本单位不能修理的计量器具,应委托已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单位修理,并有被委托方的检修证书。修理后应开具合格证书。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
1.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
2.超过检定周期;
3.无有效合格证书或印鉴;
4、计量器具在有效使用期内失准、失灵;
5.未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
医疗计量文件、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计量资料档案由计量管理室兼职计量管理员专人负责收集、保管和建立。
(二)计量器具资料档案与医疗设备档案相配合构成完整的计量档案。
(三)计量器具的档案内容
1.如计量器具是固定资产,则按医疗设备档案内容建立档案外,还应有检定证书等。
2.如计量器具是低值易耗品,则档案内容应包括申购合
同、说明书、合格证、检定证书等。
(四)计量器具的台帐包括:
1.计量器具管理目录;
2.计量器具管理台帐;
3.工作计量器具分户管理台帐;
4.计量器具历史记录卡;
5.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表。
(五)按规定的保存时间保管好计量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若销毁档案资料须经批准。
(六)对发生丢失计量档案的事件,应做好记录、查清原因再追究责任。
(七)需要查阅档案文件资料,履行借用手续,以防丢失和损坏。
医疗计量事故管理制度
在医疗过程中,可以是因医疗计量器具准确度或其他计量问题,而引起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如发生这种问题,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处理计量纠纷的方式有检定和调解,首先要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解决问题。
(二)计量调解是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计量纠纷双方进行的调解。根据计量纠纷的特殊情况,计量调解一般应在仲裁检定以后进行。
(三)仲裁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用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所进行的以仲裁为目的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仲裁检定可以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直接受理,指定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
(四)情节严重并引起医疗事故,应保护现场,以便有关人员前来找出事故原因并记录;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处理。
(五)一般事故如是人为因素引起,则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处理;对于管理不善引起的,应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4篇 第五人民医院计量管理制度
第五人民医院计量管理制度
一、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制度
1、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有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
2、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计量委员会和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按照《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的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3、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账、分户账、分类账,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4、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
5、随机地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抽检,停止使用超期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6、对违反计量工作制度产生的后果,报领导作相应的处理。
二、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降级和报损制度
1、购置时,要审查计量器具的型号、规格、精密等级、测量范围、计量性能等,以保证计量性能的准确可靠。
2、采购的计量器具应有cmc或cpa标志(并附有许可证编号),不得采购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计量器具。
3、计量器具购进后,应保管好有关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应将该计量器具送交计量部门检定。
4、验收和检定合格后的计量器具方可入库,同时由计量管理员建立台账并编制定期检定计划。
5、对验收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有设备科提出退货报告,由原采购部门办理退货。
6、计量器具经检定达不到原准确等级,但能达到低一级精度时,可作降级使用,并作好技术档案记录的更改。
7、经检定不合格且修理后仍不能通过检定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员提出报废报告,经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三、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1、使用计量器具的部门,必须做好计量器具的使用与保养工作,制订出相应的使用操作规程,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所有计量器具都应建立使用记录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常用计量器具应每次使用后擦净保养,不常用者应定期做通电试验。
3、存放计量器具的场所,要求清洁卫生。温度、湿度要符合检定规程的规定,并保持相对稳定。易变形的计量器具,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严禁计量器具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及磨料混放。
4、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有计量鉴定证书或合格标记,发现合格证书丢失或超期的,要及时查找原因,办理补证手续。
5、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计量管理员处理,各使用部门无权擅自修理计量器具。精密贵重仪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送修,并做好记录。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超过检定周期;无有效合格证书或印鉴;计量器具在有效使用期内失准、失灵;未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本单位不能修理的计量器具,应委托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修理,并在取得该单位开具的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四、计量文件、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计量文件、技术资料、质量凭证、单据要由专人保管并进行编号、登记,借出时履行借用手续,以防丢失和损坏。
2、认真填写计量技术档案,做到内容完整、字迹端正,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相关规范。
3、按规定的保存时间保管好计量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若销毁档案资料须经批准。
4、对发生丢失计量档案的事件应做好记录,查清原因再追究责任。
五、计量事故管理
在医疗过程中,可能会因医疗计量器具的准确度或其他计量问题引起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如发生这类问题,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处理计量纠纷的方式有检定和调解,首先要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解决问题。
2、计量调解是由县级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纠纷双方进行的调解。根据计量纠纷的特殊情况,计量调解一般应在仲裁检定以后进行。
3、仲裁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技术监督局用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所进行的以仲裁为目的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仲裁简短可以由县级以上技术监督局直接受理,或指定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
4、情节严重并引起医疗事故的,应保护现场,以便有关人员前来找出事故原因并记录;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处理。
5、一般事故如系人为因素引起,应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如系管理不善引起,应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5篇 附四医院计量管理制度
第四人民医院计量管理制度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性,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医院、病人的利益。
2、医院领导思想上重视,把执行计量法摆到议事日程,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计量法。
3、各科室负责人要严格要求,经常认真检查本科各级人员执行、落实计量法,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纠正。
4、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法,一律采用国家规定的计量单位,做到处方、病历、病验单、文书、报表等书写正规,文字清晰,计量单位填写准确无误。
5、采购人员做到不采购不符合计量法的医疗计量器具及药物。
6、国家规定强检的计量器具,定期与计量局联系进行周期性检查,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7、维修人员对不符合计量要求的器具要及时发现,及时更换。
8、各科兼职计量员要经常检查本科室计量器具及执行计量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