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医院工会管理制度
坚持“以人为本,以温暖入心”,用真情温暖干部职工的心,建立实行“五必访”制度,即:干部职工生病住院必访制度;保障干部职工体检、休假疗养必访制度;干部职工家庭矛盾必访制度;中国传统大节日走访慰问心访制度;干部职工婚丧必访制度。
一、职工生病住院及女职工生小孩必访
1、职工生病(长期或住院治疗),对患重病在家休养或住院治疗的干部职工或离退休老干部,进行不定期上门慰问,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由相关科室组织人员慰问、探视。对大病住院的干部职工或离退休老干部,院领导亲自前往看望慰问。 工会会同行政领导并代表去看望,送上慰问品。
2、 女职工生小孩,由女工会主任或委员代表院党政工会登门问候探望。
二、 职工父母(公、婆、岳父、岳母)去世必访
1、 职工父母去世,并由院领导及工会主席带队前往哀悼
2、 职工公、婆,岳父、岳母去世,并由院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组织人员前往哀悼
三、职工家庭发生矛盾必访
每当单位干部职工家庭发生矛盾时,院工会配合有关行政部门一道上门了解情况,调和双方矛盾,认真做好思想安慰工作和解决困难、使其安心工作。
四、 职工家庭遇持殊困难必访
职工家庭若遇自然灾害,或家庭主要成员遇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工会协同行政领导前往慰问,并根据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五、 重大节日必访
关心离退休院职工和退职的原院领导,凡重大节日 (元旦、七一、国庆节、古尔邦节、春节等)工会会同院领导专程登门看望,了解生活、身体情况,关心和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送上慰问品。
第2篇 医院工会会员管理制度-2
医院工会会员管理制度2
(一)医院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分会讨论通过,工会委员会批准后,接纳为会员。
(二)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会费。
(三)工会会员出国进修、参加援外医疗队者,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四)工会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应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委员会宣布除名,并收回会员证。
(五)工会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六)工会会员调动工作时,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由院工会委员会直接办理。
第3篇 人民医院工会团委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工会、团委管理制度
工会管理制度
(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1.会员代表大会每年一次,如工作需要可再次召开,可与职工代表大会合并。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以工会为主体,召开会员代表参加。
2.会议内容:
(1)听取审议一年来工会工作、行政报告及工作计划,经费收支报告。
(2)讨论决定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3)讨论审议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规章制度。
(4)民主评议院级领导。
(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 职代会在党委的领导下行使职权,职工代表每届任期5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2.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决定,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
3.凡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应提交大会讨论、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
4.对未获职代会通过而又确需实施的议案,可以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进行复议,提交临时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5.会议内容:
(1)听取讨论院长年度工作报告,对医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医院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工会年度工作报告及新年度的工作思路。
(3)讨论通过医院提出的职工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的原则、办法及其他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4)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事项。
(5)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参与民主评议领导干部。
(6)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三)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1.工会委员会在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和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2.根据广大会员的意愿、要求,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维护、参与、教育职能。
3.承担会员代表大会暨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机构的任务,代表和组织会员依照法律规定参加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4.对医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听取和反映会员意见,提出建议,使之完善;决策形成后,宣传动员群众贯彻执行。
5.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维护全体会员的合法权益,组织动员全体会员积极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积极参加医疗卫生改革、完成经济指标、实现医院的任务目标。
6.配合院部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多种形式对会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民主与法制、组织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7.围绕医疗任务和中心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引导会员群众增强全局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加医院的改革和发展,完成好本职工作,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创造高水平成果,为医院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8.坚持民主协商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密切联系会员群众,动员和依靠广大会员加强工会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增强活力,把工会办成“职工之家”。
9.关心职工的生活福利,参与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政策、办法的制度并监督其实行。及时了解和向有关科室反映职工的意愿与要求,尽力协助解决。努力满足广大会员的业余文化生活需求,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体育、讲座、联谊等活动及组建各类群众性团体,引导会员群众养成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身心健康。做好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
10.审查和批准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经费工作审查报告,做到工会经费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帐目公开。
11.搞好工会的组织建设,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和日常会员发展工作,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四)工会会员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会会员制度。
1.入会条件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凡与我院签订正式劳动协议的职工,并承认工会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2.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⑴权利
①会员可以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机。
②会员有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和罢免违纪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③会员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设,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的权利。
④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会员有要求工会给予保护的权利。
⑤每个会员都有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的权利。
⑥会员有享受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和福利的权利。
⑵义务
①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②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④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⑤维护医院工会组织的团结和统一,发扬友爱互助精神,搞好互助互济。
⑥遵守工会章程,执行会议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3.入会程序
⑴职工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
⑵工会办公室将填好的《工会会员登记表》集中报送工会委员会审核。
⑶工会办公室根据工会委员会审核结果,统一组织填写《工会会员证》,上交市总工会加盖公章。
⑷工会办公室将《工会会员证》发给职工,完成入会手续。
⑸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委员会宣布其退会并收回会员证。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⑹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开除会员会籍,
须经工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由工会委员会决定,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4.会员转出手续:会员调离医院,需到工会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团委工作制度
(一)团委例会制度
1.团委会的核心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三会两制一课”。
2.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保证组织生活质量。
3.定期召开团委会,对需要形成决议的问题,在发扬民主、团委委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做出决议。
4.凡需要经过全体团员讨论的问题,都要召开团员大会或者团员代表大会,提交大会充分讨论,统一认识。
5.根据团委工作需要,除定期召开团委会外,需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根据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安排,制定团委的工作计划,布置和总结团委工作,研究和解决团委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发挥团委会在团工作的核心作用。
6.开好团的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团员的思想实际和表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检查团员履行义务情况,督促团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团员发展和管理制度
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1.团员发展的基本要求是:
(1)对于尚未入团的青年职工,要制定专门的发展计划,分析发展对象的情况,研究培养和教育工作,落实到各个团支部,确定发展的联系人,并且要求定期思想汇报及交流。
(2)发展新团员必须要求严格履行《团章》规定的手续,要组织好入团仪式,使新老团员都受到教育。
2.团员管理的基本要求是:
(1)建立并每年修订《团员登记册》,掌握团员队伍的数量、分布及流向,搞好团员统计,管理团员档案。
(2)通过团员证接转团员组织关系。
(3)了解和掌握外来团员组织的情况,安排他们参加团支部活动。
(4)规定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的时间、条件和程序,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5)评选各级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青年志愿者,向优秀者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表彰。
(6)严格执行团的纪律,严肃慎重地做好对违纪团员的组织处理工作。
(7)负责团员证的颁发、补发、收回、注销,办理团员超龄离团手续。
(8)负责团费的收缴和经费管理工作。
(三)共青团员推优入党制度
推优入党,是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这项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的任务,要常抓不懈;并确立“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的指导思想。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具体步骤是:
1. 推荐前教育
通过主题团课,实践活动等平台对广大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水平,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只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做好这项工作。
2. 确定推荐对象
(1)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2)团支部在广泛征求上级党组织和团内外青年意见的基础上,对推荐对象认真考察,经团支委会讨论后,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填写《“推优”推荐表》,报团委审定。
(3)团委在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相对应的党支部推荐。
3. 协助党组织做好考察工作
(1)对推荐对象进行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和“****”思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怎样争取做一个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教育。
(2)组织推荐对象听党课或参加党的业余培训班,对比较成熟的吸收其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和其他一些的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实践工作。
(3)指定专人负责联系,经常找他们谈心,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明确方向,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协助党组织促使推优对象能先从思想上入党,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四)青年职工志愿服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