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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0-11 18:54:02 查看人数:89

后勤管理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篇 后勤管理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后勤管理工作,对所分管工作的安全负主管责任。

2、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按照《安全生产法》、《铁路法》等法律法规,提出后勤安全管理工作发展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结合铁路安全运输的工作实际,组织制定后勤管理工作中不同岗位的安全责任制,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安全工作问责制度》。

4、掌握全公司后勤管理中的安全工作状况,落实领导干部走动式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房屋、锅炉、电梯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召开安全防范工作例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5、负责组织处理交通运输中发生的事故,在管理权限内,对事故进行“四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负责人、定措施)处理,对责任者严肃追查,审定处理意见。

6、负责组织后勤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经常性组织开展岗位安全技术培训。

7、高度重视车辆交通安全运输和物业管理安全规定,针对专业特点,制定突发灾害抢险预案,定期检查安全状况,发展重大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第2篇 行政后勤部门管理安全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标准把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每月部门组织讨论一次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动态,研究督促检查措施。

2. 运用黑板报等宣传工具,配合安全技术部门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普及安全技术,防火、防盗及卫生科普知识,增强职工的自防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3. 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种安全标准。

4. 宣传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标准、安全工作重点和动态、安全检查情况、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以及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人和事件进行宣传和教育。

5. 加强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努力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6. 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协助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

7. 负责监督管理和组织建立企业安全保卫系统,配置保安员、监控系统等,做好企业的安全防范工作。

8.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9. 负责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工人晋级和奖励的考核内容

10. 通过职工代表会,协助和促进劳动保护的实施,培养劳动保护骨干和积极分子。

11. 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人事安全教育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2. 合理安排上岗人员、杜绝职业禁忌证人员上岗。

13. 负责组织对新入厂员工(包括毕业生、实习生、代培人员、其重新返岗参加工作的干部、工人)及要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工作岗位人员的工作安排。

14. 认真做好入厂新工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组织职工定期体检,健全职业病档案,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15. 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的分配和调整,并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定期脱离岗位的规定。

16. 按上级有关规定使用外用工、新工人,入厂前做好休检,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和女工保护的规定,组织进行三级教育后方能上岗操作。

17. 组织并协助有关部门对新工人、转岗人员以及合同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和负责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定人定岗工作,并负责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18. 贯彻执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员工劳动纪律的教育与检查和考核。

19. 贯彻劳动法,按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岗位工作职数,严格控制员工工作中加班加点的情况,注意劳动强度和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20. 负责行政、生活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21. 负责公司集体宿舍安全防火工作,督促所属部门管辖的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22. 积极组织参加本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

23. 对车间、库房、办公区域内的清洁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定期对企业清洁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良好的办公环境。

24. 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内安全情况、安全设施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5. 负责对生活区内部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对职工住宅负责维护修缮工作,严防倒塌,漏水、漏电、失火及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3篇 江卫小学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后勤处安全管理责任书

江卫小学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后勤处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校长乙方:后勤处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确保2023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甲、乙双方特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1.后勤处主任是学校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安全使用和后勤服务安全工作、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学校教学设施、设备、体育设施的安全使用和后勤服务,师生生活安全全面负责。

2.后勤处必须建立健全校园校舍、教学设施、教学设备、体育设施的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具体分管人员及负责教师,责任到人。

3.积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精神,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培训,对学生进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教育,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拿出措施,予以补救,杜绝事故发生。

4.后勤处与相关教师和后勤人员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对安全管理有明确的奖惩制度,并对安全采用动态管理,确保本校在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过程中不发生任何伤亡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消防责任事故、用电责任事故、饮食卫生责任事故等。

5.后勤处要对危险源点实行监控管理,认真排查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率达100%。并以点带面,加强宣传教育。

6.后勤处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处理并向校长汇报,妥善处理,并把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向校长汇报,总结原因,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7.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档案室存档一份)。

8.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盖章):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第4篇 后勤服务集团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后勤服务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集团财产及员工的安全与人身健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集团实际,依据《武汉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安全质量监察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工作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建立健全集团安全工作的组织网络和监督检查制度。

第四条集团主管领导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集团的安全工

作全面负责;集团各单位的主管领导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集团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集团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总经理担任,

副组长由集团党委书记和集团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担任,集团党、政、工会的负责人及集团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集团安全质量监察部。

第六条 集团各单位设立安全工作小组、消防队,各班组或各部门设立安全员,履行所辖区域(部位)日常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 安全工作职责

第七条 集团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工作原则,履行安全职责。

第八条 集团安全质量监察部在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履行本部门职责的同时,履行下列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一)组织制定或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并对集团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集团各单位落实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

(三)对集团各单位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

(四)组织调查各类安全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五)定期收取集团所属各单位的安全检查报告并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公布检查、评选(比)结果,提出安全工作整改和奖、惩意见;

(六)受理集团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意见和投诉;

(七)落实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第九条 集团各单位必须履行下列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一)执行集团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保障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在本单位的贯彻和落实;

(二)制定、实施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管理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定本单位各级和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排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和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和上报安全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六)在与承包、承租经营户订立的合同中,应明确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七)落实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第十条 集团员工必须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在作业过程中,对不能当场排除的安全隐患或出现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四章 安全防范内容

第十一条 集团的安全防范内容主要包括:防火、防盗、防毒、生产和设备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网络通讯安全。

(一)防火。集团各单位要加强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使全体员工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对重要服务场所须按消防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消防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定期演练;

(二)防盗。集团各单位要加强对管理范围内各经营服务场所、库房贵重物资的管理与防护,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控制现金库存量;

(三)生产和设备安全。集团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作业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意外人身伤害,对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对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变压器、电梯、储油罐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年检工作;

(四)食品卫生安全。集团各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要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严把进货关,严禁出售不合格食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操作规程,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餐饮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

(五)网络通讯安全。集团各单位要加强对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保证网络通讯系统的保密、安全,严禁利用计算机和通讯系统从事危害网络通讯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安全值班制度。集团各单位要建立值班制度,要明确相应的责任,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二条 饮食服务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接待服务公司、商贸发展公司、供热中心、园林与环卫服务中心等单位,在做好常规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对安全重点部位,应当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五章 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三条 集团各单位必须将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日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经营、服务制度;制定并落实各项常规和应急的防范措施,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 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及安全员,每年组织一次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 集团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营造出人人负有安全责任、人人对安全认真负责的局面。

其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学习有关安全法规、安全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则;

(二)了解本单位安全的薄弱环节;

(三)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学习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学习防火、防盗、防毒、防人身伤害、防煤气泄漏等基本防范知识和技能,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基本知识、技能;提高判断、处理事故的能力。

第十六条 集团各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对本单位内部发生的和涉及本单位的群体纠纷现象,必须第一时间内向有关领导做出反馈,不得隐瞒迟误,以免造成矛盾激化。

第十七条 集团各单位必须加强用人管理。聘用员工要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各单位在招聘人员时,必须坚持“三证”(身份证、婚育证、务工证)齐全,不得录用“三证”不全者,杜绝出现聘用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章 安全工作检查

第十八条 集团各单位必须制定严格的检查制度并逐级落实到位。

第十九条 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定期检查时间规定为:每学期结束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前。不定期检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

其检查内容为:

(一)各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

(二)单位假期值班安排情况;

(三)各类安全隐患的查处;

(四)消防、防盗设施和器材的齐备及有效情况和安全标识的完好情况;

(五)已被确定的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六)安全自查的记录;

(七)安全员、消防队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八)要害、重点场所(部位)的工作秩序;

(九)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条 集团各单位对安全重点部位,应当每周一小查,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其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二)防盗设施是否完好,值班人员是否到位;

(三)用水、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到位、齐备、有效;

(五)施工现场是否有安全防护措施和明显标识,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

(六)餐饮、食品营销场所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食品的采购、

制作、储运和日常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规范,防火、防盗、防投毒措施是否得当;

(七)现金、票据管理;

(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资的使用与管理;

(十)各类机械、运输设备有无带病运行;

(十一)各岗位人员执行规定的情况和突发事件的预案准备情况;

(十二)其它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第二十一条 安全质量监察部对各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 集团各单位的安全员对自己所管辖的区域应当每日巡查。

第二十三条 集团各单位的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应当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四条 每月28日前,集团各单位将本月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集团安全质量监察部,内容包括:本月检查重点、每次检查实施人、检查内容、检查结果、问题处理情况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第七章 奖惩办法

第二十五条 集团按年度对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综合量化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单位的工作绩效。

(一)考核、测评工作由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集团各单位自我测评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

(三)综合量化考核、测评的项目为:1、组织落实;2、制度健全;3、责任明确;4、制度落实;5、岗位培训;6、持证上岗;7、问题整改;8、隐患排除;9、事故发生;10、事故处理。

第二十六条 凡制度健全、职责明确、责任到位,一年中无安全事故,经年度考核、测评为前六名的单位或班组,集团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七条 经年度考核、测评为前六名单位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集团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 凡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安全员、消防队员和一线职工,由各单位评定并提出表彰和奖励的意见报集团审批。

第二十九条 奖励方式为:集团通报表扬、表彰、物质奖励。

第三十条 集团对各单位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对于在安全工作中失职、渎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对发生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对事故单位的事故责任人予以追究外,还要追究事故单位主管领导人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人和安全员的管理责任:

(一)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当,防范设施不到位,经检查、督促改进不力者;

(二)上岗人员未进行安全培训,致使当事人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

(三)对安全隐患排除不力、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者;

(四)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指挥不当者;

(五)因失职、渎职从而发生盗窃、火灾、人身伤害、中毒等事件,并造成了社会影响和直接经济损失者;

(六)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

第三十二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一)当班人员擅自脱岗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事故发生者;

(二)违反安全规定、违章操作发生事故者;

(三)发现事故未及时报告产生严重影响或直接经济损失者;

(四)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

(五) 故意制造事端者;

(六)暴力造成人身伤害者。

第三十三条 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产生了重大的社会负面影响或造成较大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做出以下处理:

(一)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二)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在集团内部通报批评,同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后果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凡故意制造事端和采取暴力手段造成人身伤害者,移交学校保卫部或司法机关处理,同时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带来直接经济损失者,由所在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集团审批。

第三十六条 安全管理工作奖惩决定,须经集团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 集团各单位应依照本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各类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集团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对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集团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 后勤管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主管领导带领下,负责全公司的后勤保障工作。

2、公司食堂用品的采购、验收、建账、整理、保管和清查,并有效控制成本,依照食堂需求发放物品。

3、采用定期盘点的方式,对食堂资产的使用以及剩余状况予以检查、监督。

4、负责职工食堂管理工作,加强伙食成本控制和核算。不断提升菜品质量,定期询问公司员工对就餐质与量的要求,持续改进,严抓食堂卫生管理,以确保员工就餐的安全。

5、公司宿舍用品的采购、保管、维护、调配等,并有效控制成本,依照员工需求发放物品。

6、负责新进职工宿舍的安排、办公设备的购置、安装等事项。

7、全面负责员工宿舍的管理,确保员工住宿安全,维持宿舍秩序。监督各项制度、计划的执行情况。

8、定期检查员工宿舍资产的使用、维护、保养状况,监督,处理好各项设备的维护,杜绝不正常损坏,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9、根据企业发展及员工建议,负责适时对员工食堂、宿舍条件提出改进建议。

10、负责处理公司办公环境与设施的改善、整理、维护等事项。

11、做好公司水、电、暖的检察与维护工作。

12、负责对公司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环境维护以及绿化工作进行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对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3、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6篇 矿后勤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建立本部门的安全职责、规章制度及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治理。

3.负责本单位食堂、所属库房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工作,防止火灾和食物中毒。

4.负责所属锅炉、民用液化气罐(瓶)、热水加热器、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的安全管理。

5.负责行政、生活设施等的安全管理。

6.负责本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第7篇 后勤安全管理工作心得

默默奉献之做好后勤的工作心得

总是有一些人默默在不起眼的地方为他人服务,后勤工作人员就是这样一批默默服务的人,他们为他人的安全健康着想,牢牢守护自己的岗位。如何将后勤工作做到位,以下几条是我多年来的工作心得体验。

一、认识到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在很多人眼里,安全生产是一线职工的事情,与后勤部门似乎无太大关系,但是随着电力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竞争的激烈以及后勤部门发生的一件件惨痛的教训,使后勤的领导和职工普遍认识到安全是后勤经济工作的基础,明确了安全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不是哪个人凭空想象出来的,更不是一句空洞无实的口号,它是通过不断的实践和经验教训总结出来的。目前,我们有些后勤领导和职工的思想中还存在着“要我安全”这种旧的安全理念,把各种安全活动理解成企业的强制行为,认为后勤工作主要是服务于主业、服务于职工,与安全无太大关系,正是这种思想认识的偏差,安全观念的淡薄,才使各种不安全因素处在萌芽状态,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首先要从思想上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从思想深处认识到“安全工作”是各种经济活动和服务工作的堡垒,来不得半点松懈和马虎,更不能摆架势、走过场,虚张声势,要做到上下一心、团结一致,千万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学习执行两回事的做法,更不能认为各种安全活动只是为了应付检查,我们要在思想深处认识到安全工作无小事,抓安全就是促发展,抓安全就是保稳定,要自觉树立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忧患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切实从思想深处认识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这句话的深刻含义和分量。

二、培训到位,夯实后勤安全工作的基础

“我要安全”是认识上的转变,但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从事故的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后勤职工普遍存在技术素质较低、安全防护意识弱等显而易见的现象,因此“我会安全”的根本就是“为我而学”。在日常的培训工作中,要让大家逐步认识到学习安全生产技能既是企业的需要,更是自我的需要,要把强制性与自觉性学习有机的结合起来,从个体到团队都形成一个良好的学习安全技能的氛围,从点滴学起。另外在加强专业技术培训的同时,决不放松对安规、技规等的学习,在制定培训计划时,要针对每个班组和每个员工的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学习活动,以蚂蚁啃骨头的精神,形成有效的教育培训链,形成有效的多样化的学习方式,避免纸上谈兵,要分层次、分类别、联系实际的加强后勤各级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强化后勤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后勤人员的安全意识,教会他们如何才能安全工作,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本领。

三、制度到位,严格管理有章必循

制度到位就是在工作中既要建章立制,做到有法可依,又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做到有法必依。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多少年来、多少职工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是经验、教训和智慧凝结成的,是我们保证安全生产的法宝。目前,在实践中实施的监督制约、教育激励、安全风险这三项安全管理机制都非常适合后勤部门,但后勤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建立起安全生产的层层考核监督网络,制定一些适宜的能促进安全生产的考核办法,从管理机制上让大家认识到安全生产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是紧密相连的。各基层班组也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工作内容,制定和完善出一些适合本班组的安全规定,并通过切实有效的管理方法使这些制度和规定得以实施。制度、规定既然建立了,在实施中就要把工作抓严、抓细、抓实,严格按章办事,有章必循,凡事从点滴做起,从细微之处做起,防微杜渐,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可喜局面。

四、责任到位,加强基层班组的安全管理

班组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作为班组长和安全员又是班组安全生产的核心,因此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真正发挥核心的作用,形成核心的职责,对安全生产活动要扎实、认真对待,反之,如果只搞形式,最终吃亏和受害的将是我们的职工。因此,班组长和安全员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工作的指挥官、排头兵,同时带动班员增强安全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同时要认识到作为班组的每一个成员都是安全生产的一个个小分子,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任何一个分子发生裂变,就足以影响整个班组、部门乃至全厂,甚至酿成不可挽回的事故。足见安全工作没有职务高低之分,没有主辅之分,因此每个人都要绷紧安全这根弦,决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真正做到人人监督,各负其责,在班组中掀起“违章可耻、守纪光荣”、“安全生产是为了更好的服务”的良好氛围,一切从实际出发,把安全工作渗透到每个角落,让违章远离我们,让我们共同筑起一道安全的防线。

无论是主业还是多经后勤,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无终极的话题,让我们通过不断的努力和学习,最终实现“我要安全”到“我会安全”的转变,用我们的事业心、责任心来确保安全生产,确保后勤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职工谋取最大效益!

第8篇 治安后勤综合管理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开展各多样化的安全培训教育,定期出黑板报、张贴安全标语等宣传工作;

(2)对食堂的用电、用气进行安全管理。饮食、饮水卫生进行安全管理;

(3)负责工地及特别是项目管理办公室、资料室、电脑室等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4)对生活区域内防火、防台风、防汛、防盗进行安全管理;

(5)对生活区域内用电安全和消防工作进行管理,宿舍内生活用电进行管理,禁止擅自装插座、乱接乱拉电线,禁止煮烧食品,夏季降温用电扇安装,必须按有关规定实施。

(6)对夏季现场茶水供应及冬季生活区内防寒工作进行重点管理;

(7)生活属性的机械设备应定期保养,电源开关按规定设置;

(8)加强对食品卫生管理,食堂禁止闲人进入,杜*品中毒事故,开水箱必须上锁;

(9)在保证饭菜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吸引职工及外包工用餐,以及杜绝其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品而引起食品中毒事故。

第9篇 后勤服务集团安全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后勤服务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集团财产及员工的安全与人身健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集团实际,依据《武汉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安全质量监察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工作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 建立健全集团安全工作的组织网络和监督检查制度。

第四条 集团主管领导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集团的安全工

作全面负责;集团各单位的主管领导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集团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集团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总经理担任,

副组长由集团党委书记和集团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担任,集团党、政、工会的负责人及集团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集团安全质量监察部。

第六条  集团各单位设立安全工作小组、消防队,各班组或各部门设立安全员,履行所辖区域(部位)日常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   安全工作职责

第七条  集团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工作原则,履行安全职责。

第八条  集团安全质量监察部在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履行本部门职责的同时,履行下列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一)组织制定或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并对集团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集团各单位落实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

(三)对集团各单位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

(四)组织调查各类安全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五)定期收取集团所属各单位的安全检查报告并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公布检查、评选(比)结果,提出安全工作整改和奖、惩意见;

(六)受理集团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意见和投诉;

(七)落实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第九条  集团各单位必须履行下列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一)执行集团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保障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在本单位的贯彻和落实;

(二)制定、实施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管理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定本单位各级和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排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和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和上报安全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六)在与承包、承租经营户订立的合同中,应明确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七)落实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第十条  集团员工必须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在作业过程中,对不能当场排除的安全隐患或出现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四章  安全防范内容

第十一条  集团的安全防范内容主要包括:防火、防盗、防毒、生产和设备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网络通讯安全。

(一)防火。集团各单位要加强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使全体员工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对重要服务场所须按消防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消防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定期演练;

(二)防盗。集团各单位要加强对管理范围内各经营服务场所、库房贵重物资的管理与防护,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控制现金库存量;

(三)生产和设备安全。集团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作业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意外人身伤害,对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对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变压器、电梯、储油罐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年检工作;

(四)食品卫生安全。集团各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要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严把进货关,严禁出售不合格食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操作规程,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餐饮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

(五)网络通讯安全。集团各单位要加强对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保证网络通讯系统的保密、安全,严禁利用计算机和通讯系统从事危害网络通讯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安全值班制度。集团各单位要建立值班制度,要明确相应的责任,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二条  饮食服务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接待服务公司、商贸发展公司、供热中心、园林与环卫服务中心等单位,在做好常规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对安全重点部位,应当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五章   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三条  集团各单位必须将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日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经营、服务制度;制定并落实各项常规和应急的防范措施,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  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及安全员,每年组织一次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  集团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营造出人人负有安全责任、人人对安全认真负责的局面。

其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学习有关安全法规、安全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则;

(二)了解本单位安全的薄弱环节;

(三)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学习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学习防火、防盗、防毒、防人身伤害、防煤气泄漏等基本防范知识和技能,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基本知识、技能;提高判断、处理事故的能力。

第十六条  集团各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对本单位内部发生的和涉及本单位的群体纠纷现象,必须第一时间内向有关领导做出反馈,不得隐瞒迟误,以免造成矛盾激化。

第十七条  集团各单位必须加强用人管理。聘用员工要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各单位在招聘人员时,必须坚持“三证”(身份证、婚育证、务工证)齐全,不得录用“三证”不全者,杜绝出现聘用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章   安全工作检查

第十八条  集团各单位必须制定严格的检查制度并逐级落实到位。

第十九条  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定期检查时间规定为:每学期结束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前。不定期检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

其检查内容为:

(一)各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

(二)单位假期值班安排情况;

(三)各类安全隐患的查处;

(四)消防、防盗设施和器材的齐备及有效情况和安全标识的完好情况;

(五)已被确定的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六)安全自查的记录;

(七)安全员、消防队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八)要害、重点场所(部位)的工作秩序;

(九)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条  集团各单位对安全重点部位,应当每周一小查,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其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二)防盗设施是否完好,值班人员是否到位;

(三)用水、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到位、齐备、有效;

(五)施工现场是否有安全防护措施和明显标识,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

(六)餐饮、食品营销场所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食品的采购、

制作、储运和日常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规范,防火、防盗、防投毒措施是否得当;

(七)现金、票据管理;

(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资的使用与管理;

(十)各类机械、运输设备有无带病运行;

(十一)各岗位人员执行规定的情况和突发事件的预案准备情况;

(十二)其它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第二十一条  安全质量监察部对各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  集团各单位的安全员对自己所管辖的区域应当每日巡查。

第二十三条  集团各单位的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应当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四条  每月28日前,集团各单位将本月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集团安全质量监察部,内容包括:本月检查重点、每次检查实施人、检查内容、检查结果、问题处理情况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第七章   奖惩办法

第二十五条  集团按年度对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综合量化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单位的工作绩效。

(一)考核、测评工作由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集团各单位自我测评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

(三)综合量化考核、测评的项目为:1、组织落实;2、制度健全;3、责任明确;4、制度落实;5、岗位培训;6、持证上岗;7、问题整改;8、隐患排除;9、事故发生;10、事故处理。

第二十六条  凡制度健全、职责明确、责任到位,一年中无安全事故,经年度考核、测评为前六名的单位或班组,集团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七条  经年度考核、测评为前六名单位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集团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  凡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安全员、消防队员和一线职工,由各单位评定并提出表彰和奖励的意见报集团审批。

第二十九条   奖励方式为:集团通报表扬、表彰、物质奖励。

第三十条  集团对各单位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对于在安全工作中失职、渎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对发生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对事故单位的事故责任人予以追究外,还要追究事故单位主管领导人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人和安全员的管理责任:

(一)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当,防范设施不到位,经检查、督促改进不力者;

(二)上岗人员未进行安全培训,致使当事人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

(三)对安全隐患排除不力、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者;

(四)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指挥不当者;

(五)因失职、渎职从而发生盗窃、火灾、人身伤害、中毒等事件,并造成了社会影响和直接经济损失者;

(六)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

第三十二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一)当班人员擅自脱岗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事故发生者;

(二)违反安全规定、违章操作发生事故者;

(三)发现事故未及时报告产生严重影响或直接经济损失者;

(四)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

(五) 故意制造事端者;

(六)暴力造成人身伤害者。

第三十三条  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产生了重大的社会负面影响或造成较大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做出以下处理:

(一)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二)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在集团内部通报批评,同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后果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凡故意制造事端和采取暴力手段造成人身伤害者,移交学校保卫部或司法机关处理,同时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带来直接经济损失者,由所在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集团审批。

第三十六条  安全管理工作奖惩决定,须经集团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  集团各单位应依照本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各类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集团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对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集团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后勤部安全管理职责

1 主任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职责的全面落实,各分项主管应积极协助主任的工作,主任不在时,履行所辖范围内主任的安全职责。

2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工作的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等指令性文件,以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 按照国家卫生部门及上级有关医疗保健、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及生活福利设施等方面的法规,制定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并认真执行。

4 负责组织对所管辖生活设施(如小锅炉、冷库、用电线路、空调等)的定期检查,保障职工生活安全。

5 负责对本部门所辖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6 负责本部门工人的安全教育,加强对炊事机械等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和使用,谨防伤害事故发生。

7 负责夏季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和供应,做好生活区的防汛、防风、防雷击工作。

第11篇 后勤管理安全职责

a.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办公室职责,负责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起草、收发、传阅和登记处理,并做好登记档案。负责证照年审,对本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b.做好年度员工培训教育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培训教育工作,促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顺利进行。

c.负责原材料及其它物资的采购,做好供应工作。做好仓库防火和气瓶的管理工作,以及对车辆运输行驶安全、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

d.负责产品的出入库登记管理,做好各类物资的储存、发放工作。

e.加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门卫夜间巡逻,加强防火、防盗窃,确保公司安全保卫工作顺利进行。

f.负责公司车辆运输安全,认真做好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及上岗资格考试工作,配合交通部门做好公司所管车辆检审工作。

g.负责应急咨询,并保持应急咨询电话24小时畅通。

h.积极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第12篇 后勤生活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职责、规章制度及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整改。

3、负责本部门所属电器、设备及其他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

4、负责行政、生活设施、建筑物的安全卫生管理。

5、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坎事员和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 定期检查。

6、认真做好各班组收、发饭卡工作,及时统计每月伙食费。

7、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提出职业病预防和改善卫生条 件的措施。

8、做好防暑降温,保证清凉饮料的供应与卫生。

9、负责后勤、食堂以及所属仓库的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 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10、每月月底举办安全卫生讲座,传授人工呼吸和各种急救知识,并协助 置办急救防治设备,并指导使用。

11、发生伤亡事故及时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

12、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与调查,提出防范措施。

后勤管理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二篇)

1、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后勤管理工作,对所分管工作的安全负主管责任。2、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按照《安全生产法》、《铁路法》等法律法规,提出后勤安全管理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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