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是一项极其广泛复杂的工作。多年来积累沉淀的大量安全问题,短期内不可能全部解决,因此,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危态势,仍有可能出现。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随着石油、石化行业基础建设的不断增强,尤其是旧站、老站改造工程的增多,还有特殊恶劣环境下的一些户外工程,潜在的安全隐患还会存在,这就在客观上对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增加了不少的难度,同时也对我们的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3年是从严管理年,我们应该在思想上跟上时代发展的要求,转变观念,开拓创新,统筹规划,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做到未雨绸缪,综合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一、安全的利害分析
安全与生产、效益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安全好了,才能保证更好地生产。生产中存在着一定的不安全隐患,与自然界作斗争,随时都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所以处处都要警惕、时时刻刻都要注意安全。安全是企业生产的前提,生产又是效益的保障。谈到效益,我们总是想到利润、成本、资金、节支等字眼,很少有人会想到安全。但越来越多的现实已经向我们证明,只有安全好了,才是最大的效益,安全不好,出了事故,企业和个人都将受到损失,效益又从何谈起黄岛11.22管线爆炸事故、我公司4.28脚手架坍塌事故,就是血淋淋的现实教训。我们应从这两起残酷的事故教训中,树立起高度的安全神经,安全神经一刻也不能放松。
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进安全科学化管理
安全重在管理,管理重在现场,现场重在落实。生产过程是一个变化的动态的过程,作为生产过程主体的各类人员,由于受各类环境因素和自身条件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经常要多督促、多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认真落实好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检查人员要深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在办公室听汇报。同时,加大对各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力度,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层层落实好岗位职责,使生产现场控制在有序、平稳的状态中。
一是发挥好理念先导作用。心态安全是安全生产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最能体现安全意识。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普通员工,只有心态安全才会行为安全,才能保证安全制度落到实处。以安全价值观为核心的安全理念是心态安全文化建设的灵魂。追求健康是人皆有之的基本需求,可是为什么在一些单位“三违”现象屡禁不止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观念问题,就是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比如说,一些单位盲目追求效益,迫使或诱发本单位职工拼设备、拼体力,违章冒险蛮干;又比如,上级组织安全大检查是帮助下级查出隐患,预防事故,这本是好事,可下级往往百般应付,恐怕查出什么问题,查出问题便想方设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再比如,“我要安全”本来应是职工本能的内在需要,可现在却变成了管理者强迫被管理者必须完成的一项硬性指标。如果上述错误观念不破除,正确的安全理念不树立,那么,安全生产的建设就永远是一座空中楼阁。
二是发挥好宣传教育作用。安全管理的落脚点在班组,防范事故工作的终端是每一位员工,目的就是要努力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因此,如何认真地确立起每一位员工的安全意识,使之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性转变,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方针,营造“人人关注安全”良好氛围,必须拓宽宣传教育形式,建立起整体性的、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的安全环境。通过电视、报刊、板报、标语、读本等媒体和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歌咏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攻势,做到寓教于乐,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安全知识广为传播,潜移默化地规范人的安全行为,培养人的安全心态。
三是发挥好亲情感染作用。从理论上讲,促使全员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适应了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内在需求,从主观上讲职工是愿意接受的。要解决安全问题入心入脑的问题,还应注重情感投入,可采用亲情教育法,时时提醒职工牢记亲人的嘱托;如为职工过生日,送警句,兄弟交心等方法,不失时机、潜移默化地向职工宣传安全思想;再就是开展安全共保活动,基层单位定期向职工家属发出安全承诺书,号召家属发挥好安全第二道防线作用,真诚邀请家属参加到安全共保活动中来。
四是发挥好管理规范作用。职工安全素质的高低与安全管理者的方法是有直接联系的。过去,管理者抓“三违”更多依赖的是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不可否认,批评和罚款能使违章职工的思想受到触动,但仅仅通过经济手段控制“三违”现象是不现实的。尤其是个别管理人员在执行制度过程中方法简单粗暴,很容易使职工感情上受到伤害,进而对安全管理人员产生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使经济处罚的有效作用大打折扣。为了增强管理效果,管理者应该在严格执行刚性制度的同时,注重柔性管理方法的使用。如在基层单位会议室设置“不规范行为警示台”,让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者站到台上,将违章经过及危害说清楚,促使其自我反思,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企业管理人员要发挥示范作用,当生产条件达不到安全、危害员工健康时,不得盲目指挥、违章指挥。尤其当威胁到员工生命安全时,要把保障员工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此外,要为员工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心情舒畅、精力充沛地去工作。
五是落实制度“严”字当头。人即是安全工作的受益者,又是出事故的受害者,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从我们每个人成长的艰难性,可以看到父母之心难违;从失去亲人悲痛的难忍性,可以看到亲缘之情亦难违;从党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负责性,我们深知党心民心更不可违。因此,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每一个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一个企业搞好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人的行为要狠抓一个“严”字,要“严”字当头,要严制度、严标准、严明劳动纪律。特别是对那些日常违章人员,在对其做到教育的基础上,利用暴光、经济重罚等措施,督促本人增强安全意识和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以人为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从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作为基本出发点,看待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六是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还要着眼于一个“全”字。坚持每天早晨分工会上的安全喊话,特殊重点部位,提前做好预防措施,并设专人监护。施工机具定期检验、校订,每个项目实行安全、质量环节自检、互检制度,中队组织不定期现场抽检工作,促使每个员工都能从思想意识上重视安全,行为上规范安全,综合治理,总体推进,要求全队每个人都要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一盘棋”的思想。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是确保企业生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培育安全生产文化之路。安全事故的发生,除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是其根源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规范缺失、自我防范能力不强。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坚持重安全意识、重安全规程、重安全行为规范、重细节养成;应以安全意识教育为先,以提高安全技能为重,以养成安全生产行为规范为目的;培养员工的安全行为规范,全面提升安全防范技能,确保安全生产。生产一线是企业安全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一是要源头参与,对于企业涉及到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内容的制度、规定,依法规范、强化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二是要立足班组,提高职工自保互控能力。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安全生产最直接的承担者和参与者。要夯实班组安全基础,一方面要加强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应变能力和安全技能,以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另一方面要建立班组自保互控体系,以自保为主,互控为辅,不断增强职工保安全、反违章的内在驱动力。三是要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围绕安全重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采取不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巡回检查和跟踪追查等方法,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红、黄通知书,建立安全档案,追踪整改。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加大对生产现场、生产设备、有毒有害作业岗点以及职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整改力度。
总之,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永远没有终点,只有真正做到全队管理层面重视,职工警觉不违章,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考核到位,严格奖惩兑现,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才能确保安全生产。从而在全施工队范围内形成安全工作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促进全队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健康发展。
第2篇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加强安全设施管理,推行安全设施标准化,保证职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1.2 适用范围
对公司安全设施的采购、策划、制作、布置及监督检查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
2 引用标准和文件
下列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程序中引用而构成为本程序的条文。在程序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法规、标准、规定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电综(1997)669号 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
q/527-207-2004 记录控制程序
q/527-211-2004 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3 职责
3.1 物资、机械部门负责相关安全设施的采购。
3.2 安全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
3.3 保卫部门负责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管理。
3.4 施工单位负责安全设施的布置。
4 程序
4.1 安全设施分类
4.1.1 用于防止人员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
1) 安全自锁器(含配套缆绳),用于施工人员上下攀登;
2) 速差自控器,用于安全带不够长的高处悬空作业;
3) 活动支架,用于借助于结构的悬空作业;
4) 高空摘钩及对口走台托架,用于借助于结构的悬空作业;
5) 安全网,用于防止人员高处坠落;
6) 手扶水平安全绳,用于施工人员水平行走;
7) 孔洞盖板、临时防护栏杆、爬梯,孔洞盖板用于现场孔洞的临时遮盖;临时防护栏杆用于孔洞、楼梯口、电梯口等易造成人员高处坠落的临时遮拦;爬梯主要用于施工人员的临时上下。
4.1.2用于防止触电的安全设施:
1)安全隔离电源;
2)施工配电盘集装箱(不包括电气设备);
3)漏电保护器;
4)低压配电盘;
5)便携式配电盘。
4.1.3 用于其它方面的安全设施:
1)安全围栏;
2)高处水冲式厕所(含附属管道、设备);
3)电焊机集装箱及二次线通道(含快速接头、通风设备,但不包括电气设施);
4)安全标志;
5)安全通道(高处作业场所);
6)施工电梯;
7)集中广式照明设施;
8)废料垃圾通道(含附属设施);
9)主厂房施工消防水系统;
4.2 策划
项目部在项目工程开工前对本项目安全设施的类型、数量及总体布置进行策划,形成文件。
4.3 采购
4.3.1 安全设施采购应符合《物资采购控制程序》要求。
4.3.2 下列(但不限于)安全设施的供方应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技术监督合格证):
1)安全自锁器;
2)速差自控器;
3)漏电保护器;
4)施工电梯;
5)低压配电盘;
6)便携式配电盘;
7)安全绳、安全带、安全帽。
4.4 制作
公司自行制作的安全设施宜参照电综(1997)66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对文中未规定的,一般由技术员负责编制图样,安全部门负责审核,由项目总工或工程部门负责批准,项目部组织制作。
4.5 布置
4.5.1 按项目部策划结果和每项作业的危险控制计划表的要求布置安全设施;对有可能造成施工人员高处坠落、触电等伤害的危险因素,应采用安全设施加以控制。
4.5.2消防设施布置见《消防安全管理程序》,由保卫部门负责实施。
4.5.3安全设施与施工发生矛盾需临时拆除时由班组长提出,填写安全设施变更审批表,经安全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4.6 监督检查
4.6.1 安全部门负责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
4.6.2 各单位应妥善保管、使用安全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完好使用。
4.7 报废与移出
4.7.1 经试验或修理后达不到保障安全作用的或转运、修理费用已经超过重新采购或制造价格的可作报废处理。
4.7.2 项目(工程)结束后,符合使用要求的安全设施可转到其它项目部使用。
5 记录
--安全设施变更审批表表式由安全部门提供,施工单位填写申请,安全设施复原后送安全部门保存。
--安全设施检查记录由检查部门形成并保存。
第3篇 景观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3
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三)
1、安全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月重伤频率0.045%,月轻伤频率1.8%,安全教育率100%,安全技术交底率98%。
2、管理措施:
(1)认真执行有关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制定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定。
(2)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削除事故隐患,禁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等。
(3)主管质安的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负分管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实施,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遵守纪律教育。
(4)技术负责人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5)总施工、质安质量及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能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电气,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
(6)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领班组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班前要对所有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生工伤事故立即向工长报告。
3、具体措施:
(1)工人进场时,项目部应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2)因现场施工用电人员较多,现场应设专业电气安全人员,主要负责工程照明、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3)施工用线不得使用无绝缘裸线、已破坏的绝缘电线等,施工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和接地接零。
(4)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直接用手操作的照明灯采用30v低压防爆工作灯。
(5)防火除按有关规定操作外,重点强调:
1)临时设施照明必须由持证电工按规定架设。
2)按规定配备和放置好灭火器材,防火责任人应进行严格管理。
3)文明施工,材料堆放整齐,通道、入口无阻碍。
4)凡靠近木制品、油漆等易燃物品进行作业时,必须要有防护措施。
5)动火作业时或动火完成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如有发现火种,要及时扑灭,消防隐患。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坏、不合格的电器。
(7)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体及所有用电设备和金属金属外壳等必须接地。
(8)进入现场的一切人员,均要带安全帽,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
(9)现场做好安全标牌及示警工作。
(10)现场专职安全员每天班前检查安全情况,每周定期开安全例会,并落实必须的奖罚制度。
第4篇 关于施工质量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工程质量方面
1、制定工程项目质量方针目标,作出承诺,形成文件,组织全员进行全过程的贯彻执行。
2、对工程质量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其基本要求和控制要点,并要求项目部各部门制定实施措施。
3、加强质量成本、材料质量、质量检验、安全生产、施工进度各职能的协调管理,重视对质量要素和有关费用的核算,评价、分析。
4、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按图施工,认真做好技术交底工作,确保按规程、规定要求施工。技术交底必须有书面材料,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均应签字。对重要和结构复杂的部位必须坚持做到先培训再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5、落实岗位责任制:制定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加强对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考评和考核。制定质量奖罚制度,按考评和考核结果实行质量奖罚。
6、施工过程控制:加强产品形成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工序质量的检查,坚持班组操作过程中的质量跟踪检查,对班组操作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质量偏移,及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7、原材料质量控制:按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堆放材料,防止材料混淆,及时准确的做好各种材料的标识和试验状态标识。严格执行对原材料验收和复验制度,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必须真实、齐全有效。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必须及时运出场外。
8、技术复核和隐蔽验收:明确本工程技术复核和隐蔽验收的内容及部位,认真按程序进行技术复核和隐蔽验收,做到与工程同步。
9、级配申请及试块管理:由专业工长签发的级配申请单必须经项目主任工程师验证并签字。试验室签发的级配单送达现场后必须经确认。严格按规定制作和养护试块,及时做好试块到期后的送试工作。
10、试验和测量设备管理:试验班负责对试验设备管理,测量班负责对测量设备管理,确保设备的正确性、稳定性、可靠性、耐久性。使设备和仪器的量程、偏移、精密度符合要求。
11、样板间制:明确工艺纪律检查与评定办法,制定分部分项内控质量标准。装饰项目全部提高一个质量等级先做样板房,以样板房为标准指导施工。
12、'三检'和'三严'制:按照内控指标认真落实班组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加强内控标准严,材料检验严,外观质量控制严的'三严'管理工作。
13、产品保护:制定交叉施工产品保护措施和产品保护奖罚制度,落实产品保护责任并认真执行。对已完成的产品保护采取覆盖、防护、围护等有效措施,必要时设专人看护。
14、工程开工前,组织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会审,明确设计意图及关健部位技术要求,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由工程技术负责人向班组进行仔细、全面、系统的施工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明确施工工艺和技术质量要求,并及时签发技术交底卡作为交底依据。
15、认真填写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单,没有质检人员的签字,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虚心听取有关各方的意见,接受各部门质检代表的监督检查,坚持做到先签字后施工。
16、按工程施工进度及时做好技术资料、隐蔽工程验收。施工中涉及材料代用、设计变更事项,须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签发书面通知,确认对施工无影响后,方可施工,任何口头通知不能生效。
17、认真做好技术资料管理,按施工进度及时积累管好技术资料,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质量检查评定,各种技术资料整理齐全,归档保存。
18、质量通病的防治
二、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成立有职工代表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和督促安全设施防护,劳动保护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评比,参与安全事故处理。
2、落实和认真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制定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生产奖罚措施,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并认真执行。
4、明确本工程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有针对性的编制安全预防措施,落实专人实施和负责。
5、各专业工长应认真编制安全交底卡,认真进行安全生产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坚持组织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
6、遵章守纪,佩戴标志,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7、有针对性的编制安全施工方安并严格实施。
三、'三宝'、'四口'临边防护安全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制定安全'三宝'使用规定并加强检查,对违反规定进行处罚。
2、使用的安全网和密目网质量应符合要求,现场安排2-3名架子工专门负责安全网、密目网和临边防护工作。
3、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均应制定防护措施并认真落实。基坑边、楼层边、屋面临边用钢管做好护栏,同时设置明显的警示牌。
三、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1、项目主任工程师负责编制施工用电方案,同时制定相关的用电管理制度并经常检查。
2、严格按施工用电方案埋设电缆和安装配电箱。供电线路均采用三相五线制并进行接地接零保护。
3、施工用电的总配电箱、分配电箱都应有防雨措施。箱内开关电器应完好无损,按规定设置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配电箱箱门加锁,由专人管理。
4、夜间施工照明灯具及照明导线架设距地面不低于4m,室内不低于2.4m。
5、照明导线用绝缘子固定,不得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不允许随地拖拉,也不允许绑架在脚手架上。
四、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1、项目部主任工程师主持和负责编制塔吊以及施工电梯的安装和拆除方案,专业工长应严格要求操作工人执行方案。
2、塔吊及施工电梯安装完成后,按规定的要求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使用。
3、塔吊和施工电梯的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应齐全完好,并且在班前、班后认真检查,定期对垂直运输机械维修,做好维修记录,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4、施工现场的机械均应做到一机一牌,标识明确,防护罩等安全装置必须保持完好。
5、非机械操作人员不准动用机械设备。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五、防火安全措施
1、项目部行政管理科长负责职工宿舍、食堂、办公室等生活区的防火工作,生产计划科长负责本工程生产施工中的防火工作。
2、制定防火安全制度。组建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制定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并实施。
3、重点部位(油漆库及易燃品库房、木工棚、职工食堂、电焊区域等),设立警示牌并落实防火责任人。配足配够消防器材。
4、建立明火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手续,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
5、焊、割作业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制度。
六文明施工
一、施工现场管理规范
1、施工现场与外界分隔明显场内干净整洁,物料码放规范。
2、各种警戒标志醒目,悬挂整齐。
5、施工层应做到操作中随用随清,工完后人走场清。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开定点堆放,并设专人负责及时清运出场外。
6、施工现场内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均搭设防雨棚,机械的标识、编号清楚醒目,操作规程和操作责任人标牌制作规范,悬挂位置合理。
7、制定措施控制施工噪音。
8、消防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安全警示牌醒目,有针对性的制定防火,防爆和防毒预防措施。
9、施工现场内严禁用明火和吸烟。
二、施工安全达标
1、安全管理工作到位,经常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加强安全日巡查和安全检查。有针对性的制定安全预防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2、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3、施工用电'三宝'和'四口'以及机械设备安全是重点检查的内容,检查应及时并做好记录。
三、工程质量创优
1、施工现场用微机管理,施工现场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2、加强现场计量管理,砼和砌筑砂浆拌制全部用微机控制。
3、实现质量目标,创建精品工程。
四、办公室设施整洁
1、办公室等临设搭建规范、整齐,室内安装暖气及吊扇,室内通风、采光、照明、卫生都要符合规定。
2、制定办公室'公约'和管理制度,
五、良好的文明氛围
1、制定文明职工公约并自觉遵守,由行政科科长负责组织经常性的娱乐活动,开展争做文明职工的竞赛评比活动,改善职工的精神面貌。
2、建立职工花名册,做到人数清,情况明。
3、现场开辟黑板报专栏,专人负责搞好黑板报,利用黑板报进行法制宣传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使职工知法,懂法和提高职工创建文明工地的积极性。
4、由项目部治安员负责现场门卫安全值班管理,负责组织夜间现场巡逻,制定现场保卫制度并认真落实。
二、防治粉尘污染的措施
根据现场情况及业主要求,负责维护现场范围内的道路,保证晴天不扬灰,雨天不积水。
工程结构内的施工垃圾,采用搭设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散,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并适量洒水,减少污染。
施工现场禁止进入散装水泥、白灰等易飞扬物、细颗粒散体材料,一律采购完好专用包装袋,并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采取码放措施,减少污染。
现场内所有交通路面和物料堆放场地全部采用砼硬化,做到黄土不露天。规划现场绿化方案,道路两侧及生活区种植树木或摆放盆花,努力营造良好的造硬件环境。
在出场大门处设置车辆清洗冲刷台,车辆经清洗和覆盖后出场,严防车辆携带泥沙出场造成遗撒。
建立现场环境质量监测站,加强对现场空气质量监测,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烟尘排放达到当地环保部门规定要求。
三、防止施工噪音、光污染措施
施工现场建立控制人为噪音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严格控制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按国家要求进行排噪申请,对生产噪音影响较大的机械,如电锯、振动棒等采用消音措施。规范作业时间,晚11点以后,严禁使用电锯,尽量不安排夜间施工。加强职工文明施工教育,规范操作,减少施工中的噪音产生。尽量做到不扰民、少扰民。
脚手架在支设、拆除和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送,修理模板、钢管时,禁止使用大锤。
夜间连续施工时,现场照明设备尽量选择和安装即能满足照明要求,又不会对周围环境有较大干扰的灯具及采取必要遮挡措施,使照明光线只照射到施工区域,而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施工噪音应符合国家环保局颁发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要求。
四、废弃物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废弃物临时贮存场地,废弃物应分类存放,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分开。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必须单独贮存,设置安全防范措施且有醒目标识。严格按照当地环卫部门的规定,及时组织清运,现场内不存留任何垃圾,并保持清洁卫生的文明施工环境。
五、有害气体控制措施:
工地现场、生活区禁止焚烧有害、有毒的物质和建筑材料,以免污染环境、危害民众健康。职工食堂严禁采购有烟煤做饭、烧水,确保不污染环境。
六、水环境保护措施
依据现场下水道的实际情况绘制污水排放平面图,合理排放施工生活污水,处理污水不得违反当学院及环保部门的规定。
生活污水须经处理达标(污染浓度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排入当地污水系统。
搅拌机的排水、砼养护废水,须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七、其它管理措施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物品,包括油品、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贮存、发放和使用后对废弃物的处理制定专项措施,并设置专人管理。
对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噪音、泄露和废油、废弃物造成的污染,杜绝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
我司将在现场配置粉尘、噪声等测试器具,对现场内噪声,空气污染等进行监测,并委托环保部门定期到对包括污水排放在内的各项环保指标进行测试,投标方将对环保指数超标的项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为了保护大气臭氧层,我们将配备不排出cfc物质的干粉灭火器。
施工现场的泥浆须沉淀后方可外排,现场含酸、含油的废水须中和,隔油处理后方可外排。
采用节能照明灯具、施工机械等节能设备或技术,降低施工过程中对电力资源的消耗。
施工中,将不采用甲醛含量超标的涂料、木制品及各种装饰材料
施工协调
1、与业主的协调
①如本司中标,公司经营部和项目经理及时与业主联系,办理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手续。同时,三天以内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有关施工班组、机械设备全部准备就绪,并进入施工现场,形成施工生产能力。
②尊重业主,加强与业主友好合作,为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施工期间,按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分阶段征求业主和施工监理人员对工程建设中的意见。
③工程交竣工过程中,按规定向业主有关部门提交检验、验收手续,并对本工程的各个分项工程全部内容逐一检查验收。
④交竣工时,项目部组织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职工组成维修班,由项目副经理直接领导,在现场办公,专门解决和维修交工中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
⑤交工后做好工程回访保修,定期不定期的征求业主和用户的意见,为业主和用户提供满意服务。
2、与监理工程师的协调
①严格按照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分部和分项工程质量在班组'自检',项目部'专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并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及时认真地整改,决不留隐患。
②分部分项以及工序质量检验,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准施工'的准则,使监理工程师能顺利地开展工作。经常与监理工程师勾通,维护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性。
③进入施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和建筑材料以及安装设备均主动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出厂合格证、产品试验证明。使所有材料和设备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④教育全体管理人员和职工,尊重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和监督。
3、与设计部门的协调
①与设计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充分了解设计图纸内容 、领会设计意图以及对工程施工的具体要求。
②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如发现图纸设计不明确等问题,须及时向设计部门提出,待设计部门明确确认后方可改动和施工。
4、与业主指定的分包单位协调
①及时给予分包单位配合,积极提供堆料场地,垂直运输,设施料使用等各种方便。相互合作,共同促进工程进度。
②协调好同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种工序交叉,工种配合问题,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5、施工管理中的协调
①每天下午五时,召开现场协调会,解决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工种配合、工序衔接、材料供应以及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②每周五上午九时召开现场办公会,由项目经理向业主和监理部门报告本周内施工情况,并与业主共同研究解决施工中的各种矛盾。
③项目经理部以旬为单位,编制施工简报,向业主、监理部门和公司总部报告工程进度状况及需解决的问题,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6、与其他部门的协调
①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主动与当地城建、公安、市容、市政、环保、交通、街道办等政府主管部门联系,及时办妥有关手续,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氛围。
②模范自觉地遵守各项法规、规定、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抽查监督。
③进驻现场后,与四周单位和居民搞好关系,安排专人协调和解决各类问题
工期保证
第一节 组织保证
1、公司各职能部门加强对项目部的检查控制与服务,确保本工程对人力、物资、机械设备、设施料等资源的需要。
2、项目部领导成员以老中青年三结合为主,既有专业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善于管理,精力充沛,工作高效。项目部领导班子相对稳定,全面组织和领导本工程全过程施工。
第二节 人员保证
1、调配综合技术能力强的各类施工技术人员投入到本工程。
2、按'劳动力需用计划'及时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高峰期
间,公司劳动工资部积极做好劳动力协调和调配工作,保证劳动力满足施工进度需要。
3、节假日及农忙期间施工人员原则上不放假,工会及行政部门作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同时给施工人员一定的施工补贴,对农村籍职工再进行额外补贴,及时发现、了解并解决职工的具体困难,使职工坚守岗位,安心工作。
第三节 施工技术保证
1、加强技术管理工作,精心组织施工,合理安排好施工程序和流水作业,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周期。
2、科学地制订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强化计划管理,加强日进度计划控制、旬进度计划检查和月进度计划考核,以日进度促进旬进度,以旬进度保证月进度,以月进度确保总工期的实现。
3、认真进行图纸预审和参加图纸会审,与设计单位加强联系和沟通,抓好设计变更的落实工作。
4、单位工程装饰、安装阶段,合理组织立体交叉作业,充分利用场地、空间, 加快施工进度。
5、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工艺等科技手段,加快施工进度。
6、科学地制订季节性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冬雨季施工期内的工作内容,采取可行有效的措施确保产品质量,使工程持续和均衡进行,促进工程进度。
7、积极作好各种影响施工进度因素的预防工作,如停水、停电、风、雨天等,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如配备发电机、蓄水箱、防雨布等,把不利因素降到最低。
第四节 机械化水平保证
1、充分利用公司机械化程度高的有利条件,配备适宜的施工机械,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
2、加强施工机械、设备和设施料的配备、维修工作,充分保证施工进度的需要。
第五节 资金保证
1、本工程由项目部单独建立银行帐号,单独进行经济核算,施工期内公司不动用资金或收取费用,项目资金全部由项目部全权控制,专款专用,确保施工中各项费用开支。
2、施工期内如建设单位资金一时发生缺口,公司内部银行及时给予适当解决,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第六节 物资保证
1、公司材料供应部、机械设备部等职能部门积极协助项目部做好各种物资的供应工作。
2、项目部材料设备股按施工预算和工程进度及时编制物资用量计划并组织采购和进场。
3、及时对进场物资进行验收和质量验证,保证合格物资投入施工。
第七节 后勤工作保证
1、 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关心群众生活,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及时供应茶水、饮料和绿豆汤,冬季做好职工宿舍的保温取暖工作。
2、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做好工地宣传和开展各种娱乐活动,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形成一个团结、紧张、奋发向上的工作局面。
3、开展劳动竞赛,建立奖励制度,精神鼓励与物资奖励相结合,激励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的生产劳动积极性。
节约资源降低成本
创造经济效益,是企业的生存之本、发展之源,要想获得经济效益,必须从思想上重视,管理上下功夫,使之成为现实,根据本工程设计特点与施工现场情况,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1、严格管理制度,健全各岗位责任制,提高增产节约、降低成本的思想意识。
2、加快施工进度,减少设施材料的占用时间,提高模板脚手架、塔吊、砼搅拌站等大型机器设备的周转率,降低成本。
3、提高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各项工序的施工操作规程,杜绝返工浪费现象,降低损耗和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加大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力度,减少劳动强度,提高机械化程度,从而加快工程进度,提高经济效益。
5、加强计划控制管理,对各个分项工程做到组织、计划、实施'三落实',人员、机械、材料'三到位'的控制管理,使之减少不必要的损耗,降低成本。
6、加强安全施工管理,提高对整个工程的各个分项施工安全技术监控,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一切不必要的损失,降低工程成本。
第5篇 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和管理
1.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2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垃圾堆放站和生活区
1.4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1.5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6土建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也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备足消防栓、砂、铁锹等。
1.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忆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1.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1.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进行焊割作业;
(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工作业;
(3)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学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得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动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前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切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前,不准焊割;
(9)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焊割;
(10)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措施之前,不得焊割;
1、冬季施工不得采用煤炭取暖,也不得采用电炉。
2、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管理
2.1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业主应共同作好现场保护,并会同消防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工作。
2.2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提出和落实防范的措施。
3、施工现场仓库的防火
3.1易燃仓库的设置
(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到的地方,并应设在下风方向。
(2)易燃露天仓库四周应有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
(3)储量大的易燃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应将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和堆场分开布置。
(4)有明火的生前辅助区和生活用房至易燃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30m的防火距离。有飞火的烟囱布置在仓库的下风地带。
(5)易燃仓库堆料场与其他建筑物、架高电线的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6)易燃仓库堆料场应分堆垛和分组设置,每个堆垛面积为:木材(板材)不得大于300m2,稻草不得大于150m2,锯末不得大于200m2。堆剁与堆剁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通道。
(7)对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库房内、外按每500m2的区域分段设立防火墙,把建筑平面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单元,以便失火后阻止火势的扩散。
3.2贮存
(1)对贮存的易燃货物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稻草、锯末、煤等燃料堆放垛,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应经常注意堆垛内的湿温度变化。
(3)在易燃物堆垛附近不准生火烧饭,不准吸烟。
第6篇 施工安全员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2协助施工队长做好施工人员、特别是新引进人员施工队级(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督促他们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开展好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检查和班后安全总结工作。
3施工中认真做好跟班检查,随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隐患,监督施工人员对安全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
4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紧急情况时,有权命令停止作业,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5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报告,并积极参加抢救工作,协助施工队长分析事故原因,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6做好公司工程安全档案资料工作。
第7篇 施工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预防火灾的危害,保障工程的顺利施工,根据《消防条例》、《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施工中的特点,特制定以下几点防火措施:
1、工地成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防火巡察并建立有施工班组长参加的义务消防队,负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组织抢救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调查火警事故,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2、在禁火区(工棚、仓库、办公室)设有明显防火标志,项目部设置消防器具。
3、施工作业面合理布置,库房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易燃物品要隔离单独堆放(如油类)。
4、电气焊作业时,应做好防火措施,施工员应做好安全交底手续工作,严禁在焊割作业场所贮放油类及其它易燃物品。
5、不准乱拉搭电线,仓库只能使用40w以下灯泡,严禁使用电炉, 明火作业与架空电线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明火作业应批准后施工。
6、各种电动机要经常注意维修保养,不要空载运行,作业后要随手切断电源,以免电机部件长时间摩擦发生高热起火。
第8篇 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9.1总则
(1)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工程项目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
(3) 施工现场用电中的有关技术问题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
(1) 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求,检查、督促承建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
9.2 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要点
(1) 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l 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相应的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l 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l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a) 现场勘察;
(b)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位置及线路走向;
(c) 进行负荷计算;
(d) 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e) 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f)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l 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用电施工的依据。
l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 专业人员
l 安装、维修或拆除用电工程,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电工等级应同工程难易程序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l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a)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b)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适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电工作业安全用具要定期检验,以保障使用性能可靠;
(c)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d) 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e)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3) 安全技术档案
(a)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l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的全部资料;
l 修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措施的资料;
l 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资料;
l 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l 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测试记录;
l 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l 定期检(复)查表;
l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l 有关的电工作业票。
(b) 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c) 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不少于一次,值班电工的现场用电安全巡检每月一次。但每年不同季节来临前作有针对性的检查,例如:霉雨季节前、雷雨季节前、高温、严冬等季节前。检查情况记录要保持完好。
(d) 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同作业面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验手续。
(4) 用电安全的基本规定
(a) 现场施工用临时线路一般应架空,用固定瓷瓶绝缘。动力与照明线路要分开架设。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iv-s接零保护系统。
(b)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c) 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d) 配电屏(盘)内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并应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e) 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施工现场用于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装隔离开关。开关箱均应有门可锁、能防雨。
(f) 现场变压器周边,必须设安全围栏,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配电室、动力配电箱、接线开关箱均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g) 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路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米应使用安全电压;潮湿作业场所、洞内、井下和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夜间施工时,作业场所和人员、车辆行走的道路、通道必须保障足够的照明。禁止通行或危险处应设红灯警示。
(h) 现场作业面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器具(如振捣器、电焊机等)的电源线必须使用配备的电缆线,不得使用塑料线。
(i) 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器应匹配,安装应固定,符合要求。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j) 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和仓储: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严禁购买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物资。仓储人员应加强对电气物资、器材的保管,防止受潮、污染、损坏。
9.3 事故报告
(1) 施工用电发生事故时,承建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和工程局有关规定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2) 用电事故按其性质分为:设备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用电设备事故由承建单位设备主管部门按设备管理有关规定处理。触电事故导致人员因工伤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3) 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承建单位、现场人员要积极组织抢救,尤其是对伤者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通知(或送)工地医务室或附近医院进行救护。
(4) 事故单位应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涉及到设计、安装、维修等部门时应请有关部门共同参加事故调查,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责任部门要承担责任。事故原因涉及到运行管理方面时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第9篇 项目施工经营发展与安全管理
在建筑施工中,工程项目经理是基层最直接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指挥者,而高效的管理直接关系到项目的盈利能力与组织的灵活性。施工计划与成本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措施、财务成本核算、人员考核都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提高施工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是现代施工企业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谋划未来
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企业改革发展全局,不断深化对建筑市场竞争法则和企业发展规律的认识,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企业的要求正确处理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扩大规模与强化管理、完成产值与提升效益的关系。
1.要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科学的发展战略,能够有效地聚集各种发展资源,保障最终目标的实现,赢得发展的主动权。要科学地判断建筑市场发展的总趋势,准确审视企业在建筑行业中的定位,从战略高度谋划未来,充分体现决策的时代性和科学的前瞻性。
2.要构筑科学的发展模式。不断更新项目管理理念,进一步增进经营项目的意识,坚持一手抓现场,一手抓市场,以现场促进市场。坚持用市场化的机制来运作项目,用运作化的手段来管理项目,推动项目管理实现质的飞跃。
二、实施稳健务实的经营策略
要始终坚持理性经营,在加大承揽施工任务力度的同时,必须树立“高水平是财富,低水平是包袱”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效率至上”,质量为先的承揽施工任务的方针,不盲目追求承揽任务的数量,最大限度地规避经营风险,确保优良的经营业绩。在进行投标决策时,一定要看时机、看成本、看价位。我们承揽任务的目的是为了盈利,因此,我们应理性面对低报价中标的大趋势,科学规避经营风险,加强单价分析、成本预估以及投标和履约的风险预测,做好投标报价,尽量为项目生产预留出较大的利润控制空间。
第10篇 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保证电网安全可靠供电,结合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南方电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等有关标准、规程、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一号令的精神,结合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制定。
1.3 本办法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所涉及的有关工程。凡是参与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南方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本办法。
1.4 各子公司必须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工作与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同时进行,使施工安全工作逐渐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1.5 负责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建设的项目单位(包括各级建设项目委托管理单位,下同)应实行以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树立“安全施工,人人有责”的观念。
1.6 安全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通过不断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逐步做到对事故进行科学预测,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加以预防。
2 管理机构
2.1 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安全施工实行分级管理。南方电网公司为系统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安全归口管理单位。各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并负责指导各级建设项目委托管理单位(地级市和县级供电企业)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2.2 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要成立以各建设项目单位为主、参建单位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执行相关的安全工作任务。
2.3 建设项目单位要确定承担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安全监察职能的机构或部门(以下简称安监职能部门)。在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期间,各单位的三级安全网(企业、站队(工区)、班组(站所))可适当增加具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临时安监员。
3 责任制
3.1 南方电网公司:
3.1.1 制定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办法。
3.1.2 监督、检查各建设项目单位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3.2 建设项目单位:
3.2.1 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3.2.2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立本单位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安全事故统计及上报制度,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劳动保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施工安全工作考核。
3.2.3 深入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和指导安全工作;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对因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失控,导致施工安全没有保证及存在质量问题时,有权责令停工整顿,限期整改。
3.2.4 审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所制定的组织、技术和安全措施方案。
3.2.5 加强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联系;取得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安全工作的支持。
3.2.6 在招标文件中或确定施工承包单位时,对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提出明确要求,并审查施工、勘测设计单位的安全资质等级;确保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
3.2.7 要求施工单位有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安全施工基础条件,要求和协助施工单位按基建程序和施工程序施工。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问题。
3.2.8 参加施工单位对所发生死亡、群伤或其他影响较大的事故的调查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督促改进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3.3 监理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工作中,要把对施工安全的监理作为与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投资控制监理同等重要的工作来考虑。
3.3.1 在编制工程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时,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制定具体的监理内容、监理措施和监理办法。
3.3.2 在工程监理时,要在监理记录中反映对施工安全的监理内容。对于监理中发现的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措施不符合现场安全要求,或施工人员存在不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行为,以及电力设备存在的不能满足电力建设与安全运行的问题,有权提出监理意见,予以纠正,并及时向建设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通报。
3.4 设计单位:
3.4.1 设计单位应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穿于设计工作的全过程;从方案制定到设备选型等方面,都要尽可能为安全施工创造条件。
3.4.2 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或电力行业的有关标准。并满足反事故技术的要求,保证工程投产后的安全生产要求。
3.5 施工单位:
3.5.1 在承建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时,必须与建设项目单位签定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承担承建范围内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
3.5.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行业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5.3 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的安全保证和安全监督体系,设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3.5.4 要设置现场安全专职或兼职人员,监督本单位作业人员施工的全过程。派驻现场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工程技术人员应通过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5.5 在开工前必须将编制的施工安全措施报建设项目单位,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3.5.6 与建设项目单位协商解决施工中的重大安全问题,确定安全技术措施。
3.5.7 施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有关本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和安全规程的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在施工时,要按劳动保护规定为参加施工的人员配备足够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
3.5.8 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保证机械器具完好,对施工现场安全条件差,或不能保证安全施工的,有权拒绝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施工安全。
3.6 施工班(组)长:
3.6.l 领导本班(组)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直接负责。
3.6.2 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坚持安全日活动制度。根据本班(组)人员情况,合理分工,坚持班前会制度(安全交底),班后会小结和现场清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3.6.3 经常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检查本班(组)工地现场安全情况和设备、工具完好情况,监督检查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护,及时纠正习惯性违章和冒险作业。
3.6.4 组织本班(组)对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进行讨论,对批准后的施工安全措施要认真贯彻执行。
3.6.5 负责解决本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遇有严重或较大危险情况要停止施工,并报告上级部门,对于发生的事故,要负责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领导和安监职能部门。
3.6.6 开工前要向全体施工人员交代清楚当天工作内容及危险因素和控制措施;严防发生意外。工作中要做到监护职责到位。
3.7 施工人员:
3.7.1 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措施,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3.7.2 正确使用、维护和管理好安全工器具及防护用品,使用前后应进行检查核对。对不熟悉的非本专业使用的工器具及新型机械,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操作,否则不得操作。
3.7.3 工作前应对施工现场迸行检查,认真执行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在施工中,将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向工作负责人汇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7.4 认真参加安全日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施工措施建议,并自觉执行电力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程。
3.7.5 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纠正习惯性违章;有权拒绝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及违章操作的指挥。
3.8 安监职能部门及其人员:
安监职能部门对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实行全过程安全监察。
3.8.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3.8.2 组织编制本单位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施工安全管理措施规定、办法和细则,并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3.8.3 负责参与各参建单位施工安全联系制度建设,保证各项规定和措施的落实。
3.8.4 监督、检查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的施工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重大问题。重点是监察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和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整改。
3.8.5 参加与协助由本单位领导组织的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 原则的落实,并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3.8.6 组织开展施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对安监人员和施工人员培训工作。
3.8.7 安全监督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了解安全情况,有权制止违章行为,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工作,并在形成事故调查结论中参与意见。
3.9 工地(班组)专(兼)职安全员:
3.9.1 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在安全监督机构的领导下,做好本工地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3.9.2 负责监督、检查本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整改。
3.9.3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3.9.4 参加本工地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3.9.5 协助领导做好施工安全宣传、安全日活动布置和安全检查工作,对于检查的问题应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4 安全措施
4.1 安全技术措施
4.1.1 在编制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可根据施工具体项目或分段编制),经单位领导批准后与施工同步执行。
4.1.2 在保证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计划中所需的安全工器具;应由安监职能部门确认后方可购置。
4.1.3 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技术措施:停电(断开电源)、验电、挂接地线、装设遮栏和悬挂标示牌。
4.2 安全组织措施
应严格执行下列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现场看守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制度,工作终结、验收和恢复送电制度。
4.3 安全施工措施
4.3.1 所有建设与改造工程必须有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必须在开工前向全体施工人员交代清楚,否则不得开工。
4.3.2 重要的临时设施、重要的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多工种交叉作业、重大起重运输作业、在运行区域内的带电作业等工程,都必须在施工前编制出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落实专责人负责,并经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批准后严格执行。
执行过程中应有专人把好安全关。
4.3.3 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工程的主要危险点,并有针对性的采取防护措施。
4.4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严格执行南方电网公司制定的“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现场安全措施”。
5 安全检查与例行工作
5.1 南方电网公司、各项目法人单位将不定期对安全施工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5.1.1 检查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否到位,是否落实了安全施工责任制;是否做到了“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
5.1.2 检查施工管理:施工中是否执行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级安全机构是否发挥了基本功能。
5.1.3 检查施工安全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作业,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5.1.4 检查事故处理: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
5.2 建设项目单位应派专人进驻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安全信息,必要时可下达习惯性违章作业处罚单,并上报有关部门。
5.3 地(市)、县(市)建设项目委托管理单位每月至少两次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质量检查,发现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5.4 做好下列例行工作: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安全分析会、开工会和收工会、安全检查和安全通报。
6 临时工安全管理
6.1 各单位应制定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工程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管理制度,规范承包合同和用工合同的形式、内容、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各有关方应承担的责任。
6.2 加强对承包方的资质审查,依法签定施工合同,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单位不准参加投标。
6.3 承包方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管理人员或施工监理人员应予制止,并根据合同进行处罚。
6.4 施工单位雇佣的临时工应办理用工手续。长期临时工应经过体检、安规培训,考试合格后,依法签定用工合同,方可录用、上岗,并建立档案。对于短期协助挖坑、立杆、放线等工作的农民工,施工单位应与被雇主(乡、村或个人)签订劳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6.5 临时工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应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安全教育,交代清楚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及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当临时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时,必须在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带领和监护下进行。短期临时工要有正式职工带领工作。
6.6 长期临时工应纳入本单位职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按国家规定和本行业管理标准执行。
7 事故调查处理
7.1 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应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农电事故调查统计规程》要求,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和设备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和及时上报。对于发生的特大、重大事故,人身死亡、两人以上施工人员重伤和性质严重的设备损坏事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南方电网公司。
7.2 工程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单位共同作好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本着“四不放过” 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并形成准确完整的事故报告,向有关方面进行通报。
8 考核与奖惩
8.1 各建设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安全施工工作制定安全施工目标,定期逐级对施工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8.2 各单位要按照以责论处的原则制定安全施工奖惩办法,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安全工作成绩突出,有一定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罚。
8.3 南方电网公司将不定期对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施工安全情况进行通报。
9 附则
9.1 各子公司可按本办法,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9.2 本办法用于加强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内部安全管理,规范安全工作行为,不作为处理和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9.3 本办法若与国家颁发的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9.4 本办法由南方电网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解释。
9.5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锤击预应力管桩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1.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按照安全生产施工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各行业及甲方、监理等各部门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同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施打管桩前,应对邻近施工范围内的原有建筑物、地下管线等进行仔细检查,对有影响本工程的不利因素,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施工时应加强观测,以确保施工的安全。
4.桩机移动前指挥人员应检查桩机行走路线,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才能进行移机。如发现有土质松软、地面不平有涵洞时必须作出处理措施,经施工员、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能行机。
5.桩机应由专人操作,各工种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各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6.桩机在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防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各部件的检查工作,重物必须有缆风绳,以防止事故发生。桩机司机操作时,要精力集中,服从指挥信号,并应经常注意机械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检查处理,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电源开关必须要专业电工接驳,非专业电工不得私接电源。工地所用电器设备必须安装相关的漏电保护装制,并且电源必须可靠接地,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漏电保护开关,电线电缆必须架空,不得拖地,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
8.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雷雨天、大风,应停止施打管桩作业。
9、施工现场必须有相应的违护设施,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0、送桩深度超过0.5m的孔洞,必须及时回填或复盖,以防止作业人员踩塌而发生意外。
第12篇 某基建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点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能长兴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管理、设施及使用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电厂基建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参加电厂基建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各参建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194-9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jgj46-2005(j4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dlt 5009.1-200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施工用电规定和组织管理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 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施工用电组织管理
施工用电的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
施工用电设施应有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后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
施工用电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建立管理机构,设立运行、维修专业班组并明确职责及管理范围。
根据用电情况制订用电、运行、维修等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维护专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规程制度。
凡需接引或变动较大的负荷时,应事先向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专业人员进行接引或变动。接引或变动前应对设备做好电气检查记录。进行接引或变动电源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并设监护人。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 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施工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
配电室的值班巡视工作应按《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的检修断开电源应如下规定执行。
对准备停电进行作业的电气设备,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
在停电电气设备上作业前,做到:
运行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
严禁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作业;必须拉开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将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设备倒送电。
断开电源后,必须将电源回路的动力和操作熔断器取下,就地操作把手拆除或加锁,并挂警告牌。
在靠近带电部分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戴静电报警安全帽,作业时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应大于表3.2.11.4的规定。
表3.2.11.4 工作人员工作时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设备电压
设备电压
kv
距离
m
设备电压
kv
距离
m
≤13.8
35
110
0.35
0.6
1.5
220
330
500
3.0
4.0
5.0
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的恢复送电如下规定执行。
停电设备恢复送电前,必须将工器具、材料清理干净,拆除全部接地线,收回全部工作票,撤离全部作业人员,向运行值班人员交办工作票等手续。接地线一经拆除,设备即应视为有电,严禁再去接触或进行作业。
严禁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在线路或设备上进行任何作业。
施工用电设施管理
35kv及以下施工用电变压器的户外布置。
变压器采用柱上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得小于2.5m;变压器安装应平稳牢固,腰栏距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0.2m。
变压器在地面安装时,应装设在不低于0.5的高台上,并设置高度不低于1.7m的栅栏。带电部分到栅栏的安全净距,10kv及以下的应不小于1m,35kv的应不小于1.2m。在栅栏的明显部位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变压器中性点及外壳接地连接点的导电接触面应接触良好,连接应牢固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变压器可就近装设防雨型的密闭式配电柜;当馈电回路多或容量大时应设配电室。
钢筋混凝土电杆不得掉灰露筋,不得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得有腐朽、劈裂。铁横担、铁包箍不得锈蚀或有裂纹。组立后的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有防护措施。架空线路的路径应合理选择,避开易撞、易碰的场所,避开易腐蚀场所及热力管道。
低压架空线路一般不得采用裸线;采用铝或铜绞线时,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
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m;其他情况下的架设高度应满足表4.6.1—表4.6.3的要求。
表4.6.1 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线路电压(kv)
<1
1~10
35
最小垂直距离(m)
1
2
2.5
表4.6.2 架空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
线路电压
kv
<1
1~10
架空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m
人员频繁活动区
6
6.5
非人员频繁活动区
5
5.5
极偏僻区
4
4.5
公路及主要道路
6
7
铁路轨顶
7.5
7.5
构筑物顶部
2.5
3
表4.6.3 边导线在最大风偏时与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
线路电压(kv)
<1
1~10
35
最小水平距离(m)
1
1.5
3
架空线路的转角杆、分支杆及终端杆的拉线应采取防护措施,并在距地面1.5m以下的部分涂红、白色油漆示警。
几种线路同杆架设时,高压线必须位于低压线上方,电力线必须位于弱电线上方。线间距离应满足表4.8的要求。
表4.8 同杆线路最小距离 m
杆型
直线杆
分支(或转角)杆
10kv与10kv
0.8
0.45/0.6a
10kv与低压
1.2
1.0
低压与低压
0.6
0.3
低压与弱电
1.2
a距上面的横担取0.45m,距下面的横担取0.6m
通信、广播等弱电线路与电力线路同杆架设时,弱电线路应悬挂在钢线上,悬挂点的间距不得大于1m,钢线应接地。
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的构筑物等的边缘直接埋设,埋深不得小于0.7m;转弯处应在地面上设明显标志;通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100mm电缆沿构筑物架空敷设时,其高度不得低于2m。电缆接头处应有防水和防止触电的措施。
现场集中控制的开关柜或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不得被水淹或土埋,并应防止碰撞和物体打击。开关柜或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开关柜或配电箱应坚固,其结构应具备防火、防雨的功能。箱、柜内的配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固定牢固。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应牢固。盘面操作部位不得有带电体明露。
导线进出开关柜或配电箱的线段应加强绝缘并采取固定措施。
杆上或杆旁装设的配电箱应安装牢固并便于操作和维修;引下线应穿管敷设并做防水弯。
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
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5m。距离大于5m时应设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轴;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轴至固定式开关柜或配电箱之间的引线长度不得大于40m,且应用橡胶软电缆。
施工用电的运行及维护班组应配备足够的绝缘工具。绝缘工具应定期进行试验,试验周期及要求见表4.17。
表 4.17 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试验要求
序号
名称
电压等级
kv
试验
周期
试验时间
min
交流耐压
kv
泄漏电流
ma
附注
1
绝缘棒
6~10
一年
5
44
2
绝缘夹钳
≤35
一年
5
三倍线电压
3
绝缘手套
高压
六个月
1
8
≤9
4
绝缘手套
低压
六个月
1
2.5
≤2.5
5
橡胶绝缘鞋
高压
六个月
2
15
≤7.5
6
验电笔
6~10
六个月
5
40
发光电压不高于额定电压的25%
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施工用电使用规定
电气设备不得超铭牌使用,闸刀型电源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
多路电源开关柜或配电箱应采用密封式的,开关旁应标明负荷名称,单相闸刀开关应标明电压。
不同电压的插座与插头应选用不同的结构,严禁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单相插座应标明电压等级。
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手动操作开启式空气开关、闸刀开关及管形熔断器时,应戴绝缘手套或使用绝缘工具。
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熔丝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更换熔丝、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连接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或插座,并应有保护装置。移动式电动机械应使用橡胶软电缆。
电源线路不得接近热源或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不得架设在脚手架上。
施工照明使用规定
现场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应不低于2.5m,并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5m时应设保护罩。
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危险品仓库内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开关必须装在室外。在散发大量蒸汽、气体和粉尘的场所,应采用密闭型电气设备。在坑井、沟道、沉箱内及独立的高层构筑物上,应备有独立电源的照明。
碘钨灯等特殊照明灯的金属支架应稳固,并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支架不得带电移动。
工棚内的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距建筑物的墙面或顶棚不得小于2.5cm。穿墙时应套绝缘套管。管、槽内的电线不得有接头。
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及管道内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应有保护罩,其电源线应使用橡胶软电缆。
行灯电源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其一、二次侧都应有熔断器。行灯变压器必须有防水措施,其金属外壳及二次绕组的一端均应接地或接零。采用双重绝缘或有接地金属屏蔽层的变压器,其二次侧不得接地。
锅炉燃烧室内的工作照明采用220v的临时性固定灯具时,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灯具必须有保护罩,电源线必须用橡胶软电缆,穿过墙洞、管口处应设保护套管,装设高度应为施工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严禁用220v的临时照明作为行灯使用。
在光线不足及夜间工作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上应装设路灯。
接地及接零
对地电压在127v及以上的下列电气设备及设施均应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发电机、电动机、电焊机及变压器的金属外壳。
开关及其传动装置的金属底座或外壳。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配电盘、控制盘的外壳。
配电装置的金属架构、带电设备周围的金属栅栏。
高压绝缘子及套管的金属底座。
电缆接头盒的外壳及电缆的金属外皮。
吊车的轨道及铆工、焊工、铁工等的工作平台。
架空线路的金属杆塔。
室内外配线的金属管道。
铁制的集装箱式办公室、休息室及工具间。
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应采用接地保护,接地线应接至接地网上;总容量为100kva及以上的系统,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总容量为100kva以下的系统,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当施工现场采用低压侧为380/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时,应按gb 50194的规定,采用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分工的接零保护。
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或保护地线应并联接地,严禁串联接地。
接零保护的规定
架空线零线的终端、总配电盘及区域配电箱的零线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起重机轨道接零后,应再重复接地。
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严禁接任何开关或熔断器。
接引至移动式和手提式电动机具的保护零线必须用软铜绞线,其截面积一般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积的三分之一,且不得小于1.5mm2。
地线及零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等方法。若采用缠绕法时,必须按照电线对接、搭接地的工艺要求进行,严禁简单缠绕或勾挂。
采用接零保护的单相220v电气设备,应设单独的保护零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兼作保护零线。
同一系统中的电气设备,严禁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另一部分采用接零保护。
使用外借电源时,电气设备所采用的保护方式应与外借电源系统中的保护方式一致。
起重机械行驶的轨道两端应设接地装置。轨道较长时,每隔20m应补设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严禁利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体。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厂安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按《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和《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