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措施交底单管理标准
1、安全措施交底单使用范围
1.1外委工程整体项目:机组大、中、小修时的外委检修项目;单一设备系统的外委检修项目;防腐、保温、土建工程的外委项目;发电厂新建工程。
1.2检修单位在生产现场进行不需办理工作票的清扫、零星保温、刷油、房屋修缮、小型土建、带压堵漏等工作。
1.3外施工单位在生产现场进行的卫生清扫、刷油、房屋修缮、小型土建等工作。
1.4“不需办理工作票”是指不需要运行人员在设备、系统上布置安全措施,只要求检修人员对工作环境、人身安全等方面进行安全防范。
2、安全措施交底单使用具体规定
2.1安全措施交底单的管理纳入工作票管理,管理、使用原则同于工作票管理、使用。
2.1.1安全措施交底单执行程序:填写交底单——签发交底单——送交交底单——接收交底单——安全措施布置、交底和执行——交底单许可开工——工作监护(动态交底)——工作终结。
2.1.2 运行单位做好交底单接收审查、开工、措施执行监督、终结工作及月底统计收存工作。
2.1.3 检修交底单位、施工单位做好交底单填写、签发、布置交底及措施执行、开工、工作监护(动态交底)、终结工作及月底统计收存工作。
2.1.4 以下人员必须对安全措施交底单中的工作内容、工期、安全措施完善情况、交底及执行情况负相应的责任:交底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车间负责人、运行许可人。
2.1.5 安全措施交底单的编号原则:第一组代号为“ac”即安全措施交底的缩写、第二组代号为专业,如l—锅炉专业,j—汽机专业,d—电气专业,r—热工专业,h—化学专业,sn—输煤(院内)专业,sw—输煤(院外)专业, c—除灰专业、第三组代号为月份、第四组代号为编号。如:ac-j-01-001 表示为:该安全措施交底单为汽机专业、一月份、001号单子。
2.1.6 安全措施交底单在月底分别由检修单位和运行单位统计、留存,即:检修人员手中的安全措施交底单,月底由各车间专工收集、审查、统计后上交到检修部安全专工处审查、留存;运行人员手中的安全措施交底单,月底由运行各专业专工收集、审查、统计后上交到发电部安全专工处审查、留存。输煤车间、除灰车间、电检车间的安全措施交底单:检修人员手中的工作票,月底由本车间检修专业专工收集、审查、统计后上交到燃除部安全专工处留存;运行人员手中的工作票,月底由本车间运行专业专工收集、审查、统计后上交到燃除部安全专工处审查、留存。
2.1.7 各车间发生的安全措施交底单,今后由各车间专工负责开工前的审查、结束后的留存,与工作票一样保存三个月(厂部今后不再审查,只负责监督实施情况)。
2.1.8安全措施交底单与工作票一样管理:运行人员手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单在工作结束后立即投入现场设置的工作票箱;检修单位在班组设置安全措施交底单留存夹,检修人员手中的安全措施交底单在工作中必须携带、工作结束后留存在本班组的票夹中。月末由各车间统计合格率后上报到部门安全专工处。部门安全专工在每月2日上报本部门的安全措施交底单统计结果。
2.2 外委工程整体项目:由外委责任单位负责人按照外委工程的各分项进行安全措施交底。外委责任单位负责人填写的安全措施交底单一次一式两份,外委施工单位负责人、运行班组各留存一份。
2.3 检修单位在生产现场(电气各个配电室和电气设备系统除外)进行的1.2条范围内的工作:
2.3.1 由检修单位负责人(班组长)进行安全措施交底,运行相应专业当班班长、值班员审查并加以补充。
2.3.2 经运行单位审查后的一式两份的安全措施交底单,由检修单位班组、运行岗位各留存一份。
2.3.3 运行岗位留存的交底单要按班交接,并作为正常巡检项目来定期检查施工过程,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报告部门安监。
2.4 外施工单位在生产现场(电气各个配电室和电气设备系统除外)进行的1.3条范围内的工作:
2.4.1由检修单位负责人(车间管理人员或班组长)进行安全措施交底,运行相应专业当班班长、值班员审查并加以补充。
2.4.2 经运行单位审查后的一式两份的安全措施交底单,由外施工单位、运行岗位各留存一份。
2.4.3 运行岗位留存的交底单要按班交接,并作为正常巡检项目来定期检查施工过程,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报告部门安监。
2.4.4检修交底单位负责人要履行外围工程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对施工过程要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汇报。
2.4.5检修交底单位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可根据现场实际进行动态安全交底、补充完善安全措施。
2.5检修单位及外施工单位在各控制室、电气各配电室进行的1.2条、1.3条范围内的工作,严格执行《热机专业、外包单位在电气场所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
2.6安监人员对现场进行的以上工作要定期监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停止施工进行安全教育。
2.7 安全措施交底单必须按照格式要求详细填写,由施工负责人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交底内容,并在所有参加该项工作的人员签名后才准许开始工作。
2.8 施工过程中如有人员增加或替换,必须在交底签名栏中标注清楚,使新增人员学习掌握交底内容。
3 交底单中“备注”栏填写内容:工作延期、负责人更换等。
4 考核:安监科将对安全措施交底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执行该制度不严肃者依据“两票”制度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