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电公司仪表监督管理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仪表监督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龙海市供电公司仪表监督管理。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山东电网电测仪表技术监督条例》
3 管理职能
3.1 职能与分工
3.1.1 生技部是龙海市供电公司仪表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在生产经理的领导下,根据电科院电测室的要求及龙海市供电公司的实际对仪表监督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
3.1.2 客户服务中心是负责仪表监督的分工全过程管理单位。
3.2 责任与权限
3.2.1 生技部
3.2.1.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仪表监督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对本公司的仪表监督工作按监督条例、检验规程的要求进行实施监督。
3.2.1.2 汇总、编制本公司仪表专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底工作计划。
3.2.1.3 监督检查本公司仪表计量标准,检定人员考核的完成情况。
3.2.1.4 定期召开本公司仪表监督会议,组织标准装置与人员的考核工作。
3.2.1.5 协调本公司内各单位之间仪表监督的有关问题。
3.2.1.6 汇总本公司的仪表监督工作总结及统计报表,按时上报上级有关单位。
3.2.1.7 检查本公司仪表年检计划的执行情况。
3.2.1.8 组织有关人员对基建、更改工作中的仪表部分进行验收。
3.2.2 分工部门
3.2.2.1 客户中心、调度所(自动化班)
3.2.2.2 提出本部门仪表、变送器专业的发展规划。
3.2.2.3 负责编制年度仪表、变送器检验计划。
3.2.2.4 组织本部门计量工作人员的培训。
3.2.2.5 负责编制仪表、变送器及标准装置的检验计划和考核认证计划。
3.2.2.6 填写监督工作报表、每检验计划完成情况及监督工作总结,并按时上报生技部。
3.2.2.7 建立仪表、变送器及计量标准装置的台帐和重要技术指标数据库。
3.2.2.8 研究和推广应用新的计量技术和测试手段。
3.2.2.9 监督全公司仪表、变送器检验计划的完成情况。
3.2.2.10 负责对所辖仪表、变送器的日常运行及维护,及时上报装置发生的缺陷。
3.2.2.2 变电站
3.2.2.2.1 责所辖仪表、变送器的日常运行及维护,及时上报装置发生的缺陷。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管理目标
4.1.1 仪表计量器具送检率100%。
4.1.2 仪表计量器具周检合格率100%。
4.1.3 年度仪表、变送器定检计划完成率100%。
4.2 管理内容
4.2.1 对新建、扩建工程的仪表、变送器等计量装置,公司各级监督机构负责设计审查,以保证设计方案合理,设备选型正确。
4.2.2 公司各级仪表监督人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重要计量点装置的运行情况没,对异常和事故应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意见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督单位。
4.2.3 要严格执行已批准的检验计划及标准装置送检计划。
4.2.4 客户中心、调度所(自动化班)要建立所辖仪表、变送器、标准计量装置的技术档案和运行状况记录。
4.2.5 客户中心、调度所(自动化班)要建立仪表、变送器检验人员的情况登记表,并按要求按时领取更换资质证书。
4.2.6 无检定机构的检定合格证书或超过检定证书有效期的仪表,必须停止使用。
4.2.7 对0.2级及以上等级的实验仪表和标准仪表、仪器应出具检定证书,并找出各点的误差更正值,盘式仪表要悬挂检定合格证书。
4.2.8 所有检定测试的仪表都要有原始记录、检定证书的内容和格式要按条例规程的规定,签字手续完备,并妥善保存3年。
4.2.9 所有检定合格的仪表、变送器要封有印证,非检定、修理人员不得擅自拆封,更不能随意拆修和更改内部接线。
4.2.10 各种仪表、仪器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经检修调整, 确系达不到原有技术要求的应予降级或报废处理。
5检查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