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电公司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管理标准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继电保护专业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电网继电保护专业的管理。
2 引用标准
《山东电网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
3 职责
3.1职能与分工
3.1.1生技部是龙海电网继电保护专业的归口管理部门,在生产经理和总工的领导下,对继电保护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
3.1.2调度所、检修公司是分工负责单位。
3.2责任与权限
3.2.1生技部
3.2.1.1负责龙海电网110kv及以下系统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
3.2.1.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继电保护工作的指示,协助济南供电公司系统保护的监督工作,根据龙海市电网的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3.2.1.3制订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3.2.1.4严格遵守规程,对所辖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从设计、选型、安装、调试到运行维护、运作评价、统计分析等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管理。
3.2.1.5建立健全继电保护设备台帐。
3.2.1.6掌握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实施。对保护装置的不正确动作,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
3.2.1.7检查监督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上级颁发的继电保护技术规程、制度和技术规范,监督继电保护装置定期检验和验收工作。
3.2.1.8根据技术监督的制度,按时上报监督工作的有关报表、总结。
3.2.2分工部门
3.2.2.1设计室严格遵守设计规程,按设计任务书和继电保护管理部门的要求,负责继电保护基建、大修、更改、业务等工程的设计。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3.2.2.2调度所按调度管辖的范围负责继电保护的配置、整定及提出保护装置的改进意见,并按规定按时上报各种报表、总结。
3.2.2.3检修公司负责对所辖继电保护装置的基建安装、技术改造、定值整定、定期检验、日常运行维护、装置消缺及各项反措项目的具体实施,并按规定上报各种报表、总结。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管理目标
4.1.1 按全国一流供电标准中有关继电保护的内容执行。
4.2 基建过程中继电保护管理
4.2.1 在编制系统发展规划、系统设计及确定一次主接线时,应考虑保护装置的技术性能和条件以及一、二次设备综合的可行性问题;新、扩建工程设计,必须从整个系统统筹考虑继电保护相适应的变化;保护配置、选型原理图应符合反措要求。
4.2.2 继电保护装置的选型要求
4.2.2.1 必须符合“四统一”及部、省颁反措要求的有关规定的产品。
4.2.2.2 必须是经过动模试验、技术鉴定合格且各种证件齐全的产品。
4.2.3 施工单位必须将承建工程的保护装置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调试、按定值通知单进行定值整定,按反措要求进行反措,做到一、二次设备同时投运。
4.2.4 继电保护装置投运前,施工单位必须向运行单位移交符合实际的竣工图纸、试验记录、设备技术资料、厂家说明书、备品备件、专用试验仪表及工具等。如确有困难无法全部移交,可与运行单位协商,在设备投运后一个月内全部移交完毕。
4.3 继电保护定期检验管理
4.3.1 由设备检修主任负责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4.3.2 检验报告应有标准格式,并认真填写。
4.3.3 当发现保护装置出现异常时,负责消缺并做好消缺记录。
4.4 保护装置的事故处理
4.4.1运行中的设备发生故障,保护装置动作后,运行值班人员应做好记录保护信号经第二人复核后方可复归,并同时向调度员汇报。
4.4.2对判断为拒动、误动的保护装置值班调度员应采取措施并向领导和生技部汇报,以便进行分析处理。
4.5保护装置的异常处理
4.5.1运行中的保护装置出现异常,运行人员应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对危及系统安全的应先采取措施再汇报,值班调度员接到汇报后应及时告知检修人员,以便及时处理,对于设备重大异常,
应及时报告生技部。
5.检查与考核
由公司生技部负责检查全公司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