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基站安全管理标准
一. 基站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1. 基站巡检、维护台账
(!)、维护人员进出基站登记。
(2)、基站巡检、维护记录。
2. 安全设施巡检台账
登记防盗门牢固状态要求每月一次。
二. 基站安全管理
1. 巡检、维护记录,必须按时规范填写;安全设施巡检记录,登记系统运行情况要真实
2. 空调室外机必须安装防护网,防护网固定螺栓帽与拴住体须点焊或将栓帽丝扣拧歪;新建基站空调室外机安装要求距地1.8米
3. 基站内(外)禁止存放杂物、易燃品,铁塔周边2米内禁止存放易燃杂品;基站须安装防盗门,有窗户的需进行防火封堵
4. 馈线进口必须严格内外封堵;铁塔塔体禁止悬挂危险杂物(电源线等)
5. 传输光缆干线走线,过路口要悬挂警示标志牌,穿过高压线部分要敷设保护层
6. 基站内各种线缆走线要沿走线槽敷设,保持整齐有序捆扎牢固(间距不大于40厘米)。电源线、信号线、传输线要分别敷设,做到三线分离。
7. 基站要规范设置防雷接地,铁塔安装避雷针、底部有避雷导线引入 避雷地网(测试电阻应小于5欧姆)
第2篇 基站发电安全管理事项
一:目的 为了确保基站、服务厅发电时发电设备和人身的安全,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同时保障网络的畅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基站、服务厅的移动油机的应急发电操作。
三:移动油机发电管理事项 1:应急油机的日常维护要求
1)发电机每运作50小时必须更换机油。
2)每次更换机油时要清洁汽油滤清。
3. )每使用200小时必须更换机油滤清器;
4)每次更换滤清器时要清洁空气滤清器;
5)每使用500小时以后要检查碳刷;
6)每使用1000小时以后要大修;
7)发电机必须进行集中存放,发电剩余的汽油不能储存在发电机内,存放的地方要求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识;
8)发电机必须统一编号,并按一定的格式做好发电机运行的记录,每次发电后填写《移动油机发电记录表》;
编号必须以统一的铝牌标识
9)油机出现故障后必须立即维修,一般故障在3天内完成,若属于特大故障(如大修或需要外购零配件),必须报公司值班人员备案,并在一个月内完成;
维修前应事前通知动力室,并记录待维修油机编号
10)以上的维护细则以雅马哈发电机为列,其他品牌的或有一些变化;2 、油机出发前的检查事项和运输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油机出发前和使用油机时先要检查燃油、机油是否足够,并检查机油标尺是否脱落。
2)油机出发前要试机起动(最少一分钟),确认正常后方可送往目的地发电。
3. )检查机油时要使用按标尺,机油不能低于最低线,也不能超过最高线。
4)使用油机时要带好配套物品如工具、雨伞、电缆、发电警示牌。
在雨天,运送过程中还要带上三色纸,以防在运送过程中淋湿发电机,造成油机损坏。
5)搬迁油机时要爱护设备,小心轻放,避免人员和设备的损伤。
3、油机发电的操作注意事项
1)进入基站要与omc联系,告知在站发电。
2)进入基站进行交直流配电操作前,一定要把消防开关置于手动状态,离开基站时再把开关置于自动状态。
3. )现场安全置放油机:油机必须置于行人较少涉足、避免日晒雨淋的地方(可以使用太阳伞)减少外界带来的破坏,并悬挂警示牌,不可将油机放在室内、隧道、空气流通不好的地方,离任何建筑物的距离起码一米以上;
4) 发电的临时电缆的布放必须尽量避免跨越路迳、楼道等地段,减少行人接触电缆;
必要时须悬挂警示牌,同时由于临时电缆跨度较大,涉及范围大、物品多,因此必须小心收放,严禁损坏当地物品、误伤行人。
5)接线时,必须同时有2位技术人员在场(其中一人必须有电工操作证)。
在油机端,应按国际用电标准左零右相,接好零线和火线(或按照油机操作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接线),并接好地线。
6)在机房端(配电房端),先把电源总开关打到off状态,通过合适的工具按照电工操作规范接好零线和火线,不能裸露线缆和随意并接;
并检查接线开关下端是否有其它外(单位)设备,包括空调等等,如有,应断开其它设备方可供电。
7)由于油机地线是起保护油机的作用(超负荷或漏电时油机自动跳闸),所以在发电时一定要按照油机使用说明书的方法接好地线(可接到基站主地线排或打地桩),不按规定接地线有可能会招致生命的危险;
8)油机启动时不要带负载,待油机正常工作后开始供电,同时测量基站端电压是否正常,电压正常后续一合上整流模块开关。
送电前要用万用表测量电压是否正常,确认后再送电。
9)一般油机发电的最大功率是
8.5kw,但实际上油机长期正常运作是达不到此功率的(负载开关为30a),所以在发电时,测量相线的最大交流电流不能超过30a;
基站设备的直流电流尽量控制在180a以下(通过整流器的开启个数来限流),尽量减少基站的负载电流,保护好油机。
10)其他的油机在输出功率不够大时,可降低直流系统的浮充电压或少开启整流模块,使油机的最大输出不超过额定功率的70%;
11)发电期间的值守至少留有两名技术人员值守,一人留守基站,负责定期检查站内设备的运行状态;
另一人留守油机现场,负责保护油机和状态检查;
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
12)发电过程中,如因放电时间较长,使电池放电电压过低,可根据可闭载波表向动力室的值班人员申请闭载波,在得到允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闭载波下电操作。
13)发电过程中,应时时检查发电电缆是否发热严重,如发热严重(超过80度),应停机检修。
14)发电过程中,应时时检查散热风扇是否正常,防止报纸之类的垃圾堵塞,造成内部电路的发热烧坏油机线路。
15)发电机在站发电使用时间过长,为防止油机发热严重。
有条件时可停机半小时到一小时,待油机冷确后再启动发电。
16)发电机在运作中,不允许进行加燃油或加机油等操作,如要加燃油或加机油,必须停机后再操作。
17)在发电过程中,如有收到当地住户任何有理投诉,应根据现场的情况进行解析处理,如确实无法解决的要立即并上报动力室值班人员,并保障后基站传输的设备供电。
18)遇有突然袭击的雷暴雨时,应在确保基站关键设备安全供电的情况下停止发电,并立即向动力室值班人员说明情况,
19)在运行中的发电机的5米内禁止吸烟,发电人员需要确保没有旁人在 吸烟。
20)在服务厅发电时首先需要仔细检查配电箱的接线方式,有发电开关的必须使用发电互锁开关,没有发电开关的需要打下服务厅的总开关,并按负载的重要性进行保障;21)在安装有发电开关的基站,必须使用发电互锁开关进行发电;
尽可能的减少配电接线操作;
4.发完电离开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1)在停发电机的运行前必须确保停电割接时间内设备能正常使用电池电;2)在配电箱上打下发电负载的开关,确保油机不带载;3.)确保发电机没有输出电压的情况下,使用合适的专用工具拆除发电电缆,恢复配电箱的接线;
4)在检查完市电输入正常后,合上市电开关;
5)在检查完各路负载没有短路的情况下,续一送每一路的负载开关;
6)和omc确认是否还有主电告警;
在没有异常告警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若有限流告警,必须跟踪告警的变化情况,确保整流器的安全运行。
7)有条件的基站在深度放电后,必须人工均充(珠江、爱默生电源具有自动均充功能),确保电池能及时的充电。
8)拆线的安全操作流程和接线的安全操作流程一样;
第3篇 基站应急发电机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设备日常操作维护的管理,保障操作维护工作和通信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安全、稳定地运行,并结合当前维护工作--应急发电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规范行为,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各相关专业中有关应急发电的安全管理均应遵循本规定。
第二章 发电机保存安全管理
第2条 发电机闲置不用时,必须在干燥、避光、通风的指定室内地点保存,严禁将发电机放在露天、太阳直晒和可能被雨水淋湿的地方。
第3条 发电机要水平放置,并无重物挤压,基站内不允许存放燃油,发电机在闲置未使用时必须将燃油充分抽出。电启动小型发电机组应将蓄电池非接地端(正极)接线脱离,对接线头作绝缘抱闸,取出钥匙集中妥善保管。
第4条 存放发电机的机房、仓库等环境,应按机房安全管理要求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在醒目位置标出“易燃物品,严禁烟火”等标志,严禁将发电机与易燃易爆和杂物混合堆放。
第5条 发电机机体明显处必须(喷漆)标出“发电机排气有毒”;“严禁在空气不流通环境使用”;“严禁运行时添加燃油、机油”等标志。
第三章 发电机运输安全管理
第6条 搬运发电机时必须轻抬轻放,严禁抛、摔、撞等野蛮装卸,严禁汽油发电机装载额燃油运输。
第7条 除发电用品之外,严禁发电机与非发电使用物品、器件、易燃品混装,运输的发电机和其他物品在启用前必须去确认固定牢固,运输途中不会发生相互碰撞时才能运输。
第8条 为防止运输时产生静电影响,应使用专用的铁桶运送燃油,严禁使用塑料桶等非金属容器装载燃油。
第9条运输前须按以下事项进行检查:
(1)发电机无倒放或侧放,无重物挤压,无其他物品碰撞;
(2)检查燃油箱盖是否拧紧,确认邮箱下部油路开关打在off(关)处,无漏油现象;
(3)运输时是否配备灭火器材。
第四章 发电机运行安全管理
第10条 发电机必须在机房、基站室外指定的防晒、防雨、防滑等通风良好的平稳地面放置,禁止将发电机放置在有水、沙尘及泥地上。
第11条 发电机在郊区、乡镇、高山等无人环境基站工作时周围5米内不得堆放杂物,同时应避免行人靠近,避开其他物体对发电机可能发生碰撞等损坏。
第12条 发电机在开机前应坚持机油、燃油是否充足(机油油位应在机油尺中间),发电机体是否良好接地,油的开关是否打开(指到on处),空气滤清器内过滤海绵(滤网)是否被灰尘阻塞或被机油浸泡饱和(应保持干燥、透气)。固定机油应检查排气管内是否有积水。
第13条 发电机发电接入配电箱内后,必须确认配电箱与市电接入空开处于断开位置,其他如空调等大型交流用电设备空开也处于关,所有分离空开必须分闸,合闸两次。
第14条 三相发电机严谨用作单项使用,在使用中要尽量保证各相负载平衡。
第15条 禁止使用线径低于发电机容量要求和绝缘层有破损等安全事故隐患的电源连线(5kw油机用6mm多股铜芯线)。
第16条 严格按照操作步骤启动发电机,油机启动后,在确认运转正常、输出正常后方可负载送电,如遇负载情况不明确时要先关闭照明等非设备用电负载优先向设备供电,其次根据发电机负载容量情况向其他设备供电。
第17条 发电机开始运作时,必须派专人进行值守,发电值守人员须向派工主管人员通报工作状态,以后至少每1小时汇报一次情况,如主管人员电话了解发电工作情况而值守人员无应答时,应按事故处理,立即派人前往现场。
第18条 禁止发电机的进、排气风口对基站,机房门口方向或对上风方向排放废气,对于基站应急发电时,应将发电机置于室外通风的下风处,并观察风向,防止将有害气体吹入机房,在室外发电时,应与周围物体(树木、杂物等)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19条 在进行充、放燃油时,应避免燃油溅出,一旦燃油溅出,应立即清理,无法清理可暂时用细沙覆盖。
第20条发电机运行时须按一下要求检查发电机工作状态:
(1)注意有无异常声音,振动及气味,有无打火现象;
(2)注意排烟颜色及浓度(汽油机应为无色气体,燃油机应为淡淡的青烟)如出现排白烟、黑烟(柴油机启动时除外)应立即停机检查;
(3)观察有无漏油;
(4)最大负荷功率不能超过额定值,当使用突加性负载时不可超载;
(5)油机运行当中禁止接驳及移动负载电源线;
(6)发电机转速过高(飞车)或其他有发生事故和设备危险情况时,应立即切断油路和进气路,紧急停机。
第21条 严禁值守人员离岗、睡觉、做与值守无关的事或由非值守人员看管发电机。
第22条 发电机运行时,严禁添加机油、燃油,发电机周围20米内禁止使用电焊,气体焊接、抽烟和使用明火,燃油不足时必须停机确认冷却安全后方可添加燃油、润滑油。
第23条 市电恢复或当天发电结束后,应拆除油机输出电线,所有线路空开恢复到发电前状态,发电机如需要临时存放在机房,必须是无燃油存放,确认油路开关关闭。
第五章发电机巡检安全管理
第24条 对发电机的巡检应按以下内容进行:
(1)检查发电机使用人员是否熟悉本管理规定的要求;
(2)检查发电机保存、工作、运输是否符合本管理规定的要求;
(3)查看发电机组运行记录;
(4)检查油量及其质量是否需要更换,新机运行30小时,更换机油,第二次70-80小时再更换机油,以后每100小时更换,每次更换机油必须要更换机油滤清器;
(5)油滤清器300小时更换;
(6)检查电压频率输出是否正常;
(7)检查启动电池电压及电解液是否正常,不是则补充电解液(蒸馏水);
(8)检查发电机组有无螺丝松脱,发现松脱及时拧紧,检查输油管是否破裂或出现裂纹,未更换隐患输油管不得使用该机组;
(9)发电机发生燃油箱、盖、机体有漏油等损坏,或其它故障时必须立即交专业厂商修理,禁止使用有漏油、故障等非正常状态的发电机。
绥阳维护站
2022.7.20
第4篇 基站发电-安全管理事项
一:目的
为了确保基站、服务厅发电时发电设备和人身的安全,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同时保障网络的畅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基站、服务厅的移动油机的应急发电操作。
三:移动油机发电管理事项
1:应急油机的日常维护要求
1)发电机每运作50小时必须更换机油。
2)每次更换机油时要清洁汽油滤清。
3)每使用200小时必须更换机油滤清器;
4)每次更换滤清器时要清洁空气滤清器;
5)每使用500小时以后要检查碳刷;
6)每使用1000小时以后要大修;
7)发电机必须进行集中存放,发电剩余的汽油不能储存在发电机内,存放的地方要求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识;
8)发电机必须统一编号,并按一定的格式做好发电机运行的记录,每次发电后填写《移动油机发电记录表》;编号必须以统一的铝牌标识
9)油机出现故障后必须立即维修,一般故障在3天内完成,若属于特大故障(如大修或需要外购零配件),必须报公司值班人员备案,并在一个月内完成;维修前应事前通知动力室,并记录待维修油机编号
10)以上的维护细则以雅马哈发电机为列,其他品牌的或有一些变化;
2 、油机出发前的检查事项和运输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油机出发前和使用油机时先要检查燃油、机油是否足够,并检查机油标尺是否脱落。
2)油机出发前要试机起动(最少一分钟),确认正常后方可送往目的地发电。
3)检查机油时要使用按标尺,机油不能低于最低线,也不能超过最高线。
4)使用油机时要带好配套物品如工具、雨伞、电缆、发电警示牌。在雨天,运送过程中还要带上三色纸,以防在运送过程中淋湿发电机,造成油机损坏。
5)搬迁油机时要爱护设备,小心轻放,避免人员和设备的损伤。
3、油机发电的操作注意事项
1)进入基站要与omc联系,告知在站发电。
2)进入基站进行交直流配电操作前,一定要把消防开关置于手动状态,离开基站时再把开关置于自动状态。
3)现场安全置放油机:油机必须置于行人较少涉足、避免日晒雨淋的地方(可以使用太阳伞)减少外界带来的破坏,并悬挂警示牌,不可将油机放在室内、隧道、空气流通不好的地方,离任何建筑物的距离起码一米以上;
4) 发电的临时电缆的布放必须尽量避免跨越路迳、楼道等地段,减少行人接触电缆;必要时须悬挂警示牌,同时由于临时电缆跨度较大,涉及范围大、物品多,因此必须小心收放,严禁损坏当地物品、误伤行人。
5)接线时,必须同时有2位技术人员在场(其中一人必须有电工操作证)。在油机端,应按国际用电标准左零右相,接好零线和火线(或按照油机操作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接线),并接好地线。
6)在机房端(配电房端),先把电源总开关打到off状态,通过合适的工具按照电工操作规范接好零线和火线,不能裸露线缆和随意并接;并检查接线开关下端是否有其它外(单位)设备,包括空调等等,如有,应断开其它设备方可供电。
7)由于油机地线是起保护油机的作用(超负荷或漏电时油机自动跳闸),所以在发电时一定要按照油机使用说明书的方法接好地线(可接到基站主地线排或打地桩),不按规定接地线有可能会招致生命的危险;
8)油机启动时不要带负载,待油机正常工作后开始供电,同时测量基站端电压是否正常,电压正常后续一合上整流模块开关。送电前要用万用表测量电压是否正常,确认后再送电。
9)一般油机发电的最大功率是8.5kw,但实际上油机长期正常运作是达不到此功率的(负载开关为30a),所以在发电时,测量相线的最大交流电流不能超过30a;基站设备的直流电流尽量控制在180a以下(通过整流器的开启个数来限流),尽量减少基站的负载电流,保护好油机。
10)其他的油机在输出功率不够大时,可降低直流系统的浮充电压或少开启整流模块,使油机的最大输出不超过额定功率的70%;
11)发电期间的值守至少留有两名技术人员值守,一人留守基站,负责定期检查站内设备的运行状态;另一人留守油机现场,负责保护油机和状态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
12)发电过程中,如因放电时间较长,使电池放电电压过低,可根据可闭载波表向动力室的值班人员申请闭载波,在得到允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闭载波下电操作。
13)发电过程中,应时时检查发电电缆是否发热严重,如发热严重(超过80度),应停机检修。
14)发电过程中,应时时检查散热风扇是否正常,防止报纸之类的垃圾堵塞,造成内部电路的发热烧坏油机线路。
15)发电机在站发电使用时间过长,为防止油机发热严重。有条件时可停机半小时到一小时,待油机冷确后再启动发电。
16)发电机在运作中,不允许进行加燃油或加机油等操作,如要加燃油或加机油,必须停机后再操作。
17)在发电过程中,如有收到当地住户任何有理投诉,应根据现场的情况进行解析处理,如确实无法解决的要立即并上报动力室值班人员,并保障后基站传输的设备供电。
18)遇有突然袭击的雷暴雨时,应在确保基站关键设备安全供电的情况下停止发电,并立即向动力室值班人员说明情况,
19)在运行中的发电机的5米内禁止吸烟,发电人员需要确保没有旁人在附件吸烟。
20)在服务厅发电时首先需要仔细检查配电箱的接线方式,有发电开关的必须使用发电互锁开关,没有发电开关的需要打下服务厅的总开关,并按负载的重要性进行保障;
21)在安装有发电开关的基站,必须使用发电互锁开关进行发电;尽可能的减少配电接线操作;
4.发完电离开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1)在停发电机的运行前必须确保停电割接时间内设备能正常使用电池电;
2)在配电箱上打下发电负载的开关,确保油机不带载;
3)确保发电机没有输出电压的情况下,使用合适的专用工具拆除发电电缆,恢复配电箱的接线;
4)在检查完市电输入正常后,合上市电开关;
5)在检查完各路负载没有短路的情况下,续一送每一路的负载开关;
6)和omc确认是否还有主电告警;在没有异常告警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若有限流告警,必须跟踪告警的变化情况,确保整流器的安全运行。
7)有条件的基站在深度放电后,必须人工均充(珠江、爱默生电源具有自动均充功能),确保电池能及时的充电。
8)拆线的安全操作流程和接线的安全操作流程一样;
第5篇 基站应急发电机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设备日常操作维护的管理,保障操作维护工作和通信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安全、稳定地运行,并结合当前维护工作--应急发电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规范行为,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各相关专业中有关应急发电的安全管理均应遵循本规定。
第二章 发电机保存安全管理
第2条 发电机闲置不用时,必须在干燥、避光、通风的指定室内地点保存,严禁将发电机放在露天、太阳直晒和可能被雨水淋湿的地方。
第3条 发电机要水平放置,并无重物挤压,基站内不允许存放燃油,发电机在闲置未使用时必须将燃油充分抽出。电启动小型发电机组应将蓄电池非接地端(正极)接线脱离,对接线头作绝缘抱闸,取出钥匙集中妥善保管。
第4条 存放发电机的机房、仓库等环境,应按机房安全管理要求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在醒目位置标出“易燃物品,严禁烟火”等标志,严禁将发电机与易燃易爆和杂物混合堆放。
第5条 发电机机体明显处必须(喷漆)标出“发电机排气有毒”;“严禁在空气不流通环境使用”;“严禁运行时添加燃油、机油”等标志。
第三章 发电机运输安全管理
第6条 搬运发电机时必须轻抬轻放,严禁抛、摔、撞等野蛮装卸,严禁汽油发电机装载额燃油运输。
第7条 除发电用品之外,严禁发电机与非发电使用物品、器件、易燃品混装,运输的发电机和其他物品在启用前必须去确认固定牢固,运输途中不会发生相互碰撞时才能运输。
第8条 为防止运输时产生静电影响,应使用专用的铁桶运送燃油,严禁使用塑料桶等非金属容器装载燃油。
第9条 运输前须按以下事项进行检查:
(1) 发电机无倒放或侧放,无重物挤压,无其他物品碰撞;
(2) 检查燃油箱盖是否拧紧,确认邮箱下部油路开关打在off(关)处,无漏油现象;
(3) 运输时是否配备灭火器材。
第四章 发电机运行安全管理
第10条 发电机必须在机房、基站室外指定的防晒、防雨、防滑等通风良好的平稳地面放置,禁止将发电机放置在有水、沙尘及泥地上。
第11条 发电机在郊区、乡镇、高山等无人环境基站工作时周围5米内不得堆放杂物,同时应避免行人靠近,避开其他物体对发电机可能发生碰撞等损坏。
第12条 发电机在开机前应坚持机油、燃油是否充足(机油油位应在机油尺中间),发电机体是否良好接地,油的开关是否打开(指到on处),空气滤清器内过滤海绵(滤网)是否被灰尘阻塞或被机油浸泡饱和(应保持干燥、透气)。固定机油应检查排气管内是否有积水。
第13条 发电机发电接入配电箱内后,必须确认配电箱与市电接入空开处于断开位置,其他如空调等大型交流用电设备空开也处于关,所有分离空开必须分闸,合闸两次。
第14条 三相发电机严谨用作单项使用,在使用中要尽量保证各相负载平衡。
第15条 禁止使用线径低于发电机容量要求和绝缘层有破损等安全事故隐患的电源连线(5kw油机用6mm多股铜芯线)。
第16条 严格按照操作步骤启动发电机,油机启动后,在确认运转正常、输出正常后方可负载送电,如遇负载情况不明确时要先关闭照明等非设备用电负载优先向设备供电,其次根据发电机负载容量情况向其他设备供电。
第6篇 机房基站安全管理措施
1 、机房内要做到六不准:不准吸烟、不准睡觉、不准喧哗、不准闲谈、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无关人员非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者要填写好登记簿)。
2、 仪表、器材、工具、资料要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使用仪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定,不要乱拆乱动,使用精密仪表要填写使用登记簿。机房仪表工具私人不得带出机房。器材、工具要建立帐目,领用要有手续。贵重器材的更换应认真检查慎重处理。
3、进机房人员操作应穿工作服、工作鞋,插拔电路板时要采取防静电措施。
4、凡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应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证明,履行入室登记手续,并由相关人员陪同,方可入内。
5、各级机构人员编制,机线设备,网络组织,电路开放等机密资料,以及其他机密图纸、机密文件、软件版本、技术内部档案、内部资料不得对外泄露。
6、 严禁在机房私拉电源,计算机电源插座上不得插其它电器设备。
7、 备有灭火设备,应定位放置,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随时保持有效,人人会使用。在清洁各种电气设备时,应使用相应设备的清洁剂,严禁使用汽油。
第7篇 某基站安全管理标准
一. 基站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1. 基站巡检、维护台账
(!)、维护人员进出基站登记。
(2)、基站巡检、维护记录。
2. 安全设施巡检台账
登记防盗门牢固状态要求每月一次。
二. 基站安全管理
1. 巡检、维护记录,必须按时规范填写;安全设施巡检记录,登记系统运行情况要真实
2. 空调室外机必须安装防护网,防护网固定螺栓帽与拴住体须点焊或将栓帽丝扣拧歪;新建基站空调室外机安装要求距地1.8米
3. 基站内(外)禁止存放杂物、易燃品,铁塔周边2米内禁止存放易燃杂品;基站须安装防盗门,有窗户的需进行防火封堵
4. 馈线进口必须严格内外封堵;铁塔塔体禁止悬挂危险杂物(电源线等)
5. 传输光缆干线走线,过路口要悬挂警示标志牌,穿过高压线部分要敷设保护层
6. 基站内各种线缆走线要沿走线槽敷设,保持整齐有序捆扎牢固(间距不大于40厘米)。电源线、信号线、传输线要分别敷设,做到三线分离。
7. 基站要规范设置防雷接地,铁塔安装避雷针、底部有避雷导线引入 避雷地网(测试电阻应小于5欧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