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公司年度管理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保安公司2023年度管理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了不断深化公司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掘和选拔高素质人才,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爱企兴企的积极性,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实现2023年绩效责任目标,根据《干部任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2023年度管理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一、竞争上岗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管理条例》和《企业职工奖惩条列》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则,采取优胜劣汰、竞争上岗的方法,选拔一批部门中层负责人及一般管理人员充实干部队伍,为持续创新发展、做大做强张店保安而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职数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在保安物业部 、技防部 、建材部、人力资源部、劳务公司、物流公司等六个职能部门中实行竞聘上岗。
督察室、工会、组宣、总经办、马尚办、消防部、警犬基地、公司接待处等部门,暂且实行干部任命制,所属人员配置由公司统一安排。
1 、保安物业部
保安物业部设中层管理干部部长一名;中层副职副部长两名;一般管理干部大队长八名及大队教导员八名。
2 、技防部
技防部设中层管理干部部长三名。
3、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设中层管理干部部长一名。
4、劳务公司
劳务公司设中层管理干部经理一名。
5、物流公司
物流公司设中层管理干部经理一名。
6、建材部
建材部设中层管理干部经理一名。
以上共设置中层干部职位八名。
总经理办公室、工会、组宣办、马尚办、警犬基地、消防部、督察室、财审部、劳务市场管理部、接待处等部门,暂且实行干部任命制,干部职数设置及相关人员安排由公司决定公布。
三、竞争上岗方法、步骤
本次竞争上岗按照统一报名、统一面试、统一公示、公布任职、双向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一般管理岗位竞聘条件的人员,必须填写《一般管理岗位竞争上岗报名表》;参加中层岗位竞聘的人员必须填写《中层管理岗位竞争上岗报名表》。由所在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并于2023年2月25日16时前报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条件逾期不报名的,视为弃权,责任自负。
(二)面试答辩
(1)确定面试答辩人员
按照2023年度绩效实现情况及本人报名情况,首先确定参加中层岗位竞聘面试答辩人员。
(2)组织面试答辩
1、公司专门组织召开2023年度管理干部竞争上岗大会。
2、面试答辩主要测试中层竞聘人员的领导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3、参加竞聘人员按排列顺序演讲答辩,要围绕“怎样做好所竞聘岗位的工作”进行脱稿即兴演说和答辩,时间不少于5分钟,但不得超过10分钟,达到规定的时间即停止答辩。
4、由公司领导成员担任面试评委并即席打分;由参加会议人员对竞聘者按其德勤能绩进行评议打分。
5、面试以百分制计核,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成绩的办法,分别计算参加竞聘人员的评委得分和群众评议得分,并予以公示。
6、竞争上岗及面试答辩自2023年3月2日 8: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进行。
7、竞聘普通管理岗位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干部竞争上岗大会,不需进行面试答辩(竞聘保安部副部长、大队长、教导员的人员除外)。另外,本人须按规定填报竞岗申报表并于2023年2月27日10点前交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弃权。
(三)公布任用 根据竞聘人员的评委得分和群众评议得分情况,公司领导班子研究确定中层干部聘任职数、职别和人选,并公布任用。
(四)双向聘用 在中层干部竞聘结束后,根据“精简效能”的原则,公司再组织召开一般干部聘用大会,由部门负责人推荐部门副职和一般管理人员。人员以公司职工竞岗报名情况为基础(报名参加中层竞岗未入围人员,视为待聘普通管理岗位人员),对于缺报岗位由公司领导班子确定人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竞争上岗范围、条件
本次竞聘上岗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竞争。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科学发展意识,思想解放,开拓创新,工作实绩突出,人品行为出众,在公司员工中有较高威信。
2、熟悉政策法规及工作套路,具有胜任该职务的理论能力、决策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业务能力,另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水平。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参加竞聘范围是所有在岗的正式职工;或因故待岗的正式职工。
6、距离岗时间(男50周岁、女45周岁)不足一年的职工不再竞岗;原待遇截止到离岗之日止。
7、参加竞聘保安部大队长(教导员)以上人员,必须具有正式职工资格并担任中队长以上职务满三个月。
五、竞争上岗组织领导
部门管理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由公司统一领导部署下进行,宋淑敏经理总负责,督察室全程跟进监督检查,办公室负责竞争上岗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六、竞争上岗有关说明
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部长(经理)负责制,部长(经理)要对所承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2、公司根据选聘任命和直接任命的实际情况,坚持职同资别、薪随职走的原则,各部长(经理)按业务范围、责任大小、工作强度、简繁程度等工作情况重新核定岗位工资。部门负责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年终再根据部门总体绩效情况及个人实际表现另行奖罚。
3、竞争上岗者及公司任命干部试用期统一为三个月,试用期内绩效无明显改观的,经公司组织、督察等部门考察确认后,公司将其酌情安排其它岗位,不再享受所竞聘岗位或任命岗位的待遇。
4、未聘用人员和不报名竞聘人员,公司将参照其日常表现及民主评议情况做出一次性岗位安排,无故不服从者予以待岗,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