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实施方案
董家营镇中心卫生院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董家营镇2023年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国卫基层发[2013]7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及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向老年人及儿童家长普及中医基本知识与养生保健技术,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使人们自觉采纳有益于健康的起居、饮食,增强体质,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90%
2、0—36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90%
二、范围和对象
范围:全镇22个行政村。
对象:辖区内居住的所有65岁老年人和0—36月儿童。
三、项目内容
(一)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
每年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建议定期进行中医复检;对所有老年居民告知日常的心理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等养生保健方法,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二)0—36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四、管理措施
(一)组织领导
董家营镇中心卫生院成立“董家营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技术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公卫科,由张耿华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评估,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技术小组
组长:
员:
技术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耿华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要在12月10前完成村级医务人员培训,12月底前完成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证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80%的工作任务。
(二)各级职责
1、医院职责
(1)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组织村级卫生人员开展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知识技能培训,使其基本掌握国家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内容、方法和工作流程,确保老年人、儿童中医药保健服务质量。
(3)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宣传,使老年人和儿童家长能够及时获取中医药健康服务的信息和服务内容,主动接受保健服务。
(4)掌握辖区内老年人、0—36月龄儿童信息,告知其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并为其建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档案,且医院统一管理档案(纳入65岁老年人和0—36月儿童健康档案中),定期对村医进行督导检查。
(5)0—36月龄儿童由医院儿保门诊在进行常规儿童体检的同时进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并将每次保健服务的信息及结果准确、完整的记录在相应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中,向体检儿童家长传授中医药健康指导。
2、村卫生室
根据医院安排,负责项目的执行、宣传、动员和质量控制的具体工作,并承担老年人健康体检中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信息采集,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同时给予中医药保健指导。对于行动不便、卧床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开展健康指导、随访等工作,同时将每次保健服务的信息及结果准确、完整的记录在相应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中;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宣传、动员工作,按时参加儿童体检。每季度上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展情况。各村卫生室要熟悉服务项目要求,掌握技术操作规范。负责收集、登记辖区内服务对象人口信息、告知服务内容、预约服务时间,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三)保障经费,规范管理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体经费统筹安排,并进行绩效考核。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
建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督导和考核制度,不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办法,逐步建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长效管理机制。督导考核主要内容:(1)老年人和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2)老年人和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3)走访调查核实中医药健康管理情况。对完成工作指标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对项目执行不力、完成情况较差的村,扣减相应经费。
第2篇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江苏省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计生发〔2013〕26号),为实施好我毓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到2023年底,我辖区65岁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分别达到35%以上。
二、主要任务
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驻居民和0-36个月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具体内容为: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健康指导;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包括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三、实施主体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由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开展培训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培训
培训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
培训内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其有关中医药政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中医药内容概述、公共卫生的概念及中医“治未病”的理念、老年人及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2.基层中医药服务团队培训
培训人员:从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医师、预防保健人员、注册护士和乡村医生。
培训内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其有关中医药政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设计思路及其有关中医药内容概述、公共卫生的概念及中医“治未病”的理念、老年人及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孕产妇、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技术规范。
(二)完成项目任务
10月8日-12月31日: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驻居民和0-36个月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三)组织调研督导
10月8日-10月30日:由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对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列入本地区重点中医药工作,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培训,科学实施
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中医药政策培训,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要把县级中医医院作为基层中医药服务团队的培训基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中医药技能,规范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要结合当地实际,把项目实施与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有机结合起来,在工作中研究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做好总结
各地要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调研督导,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了解项目实施情况,指导基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同时,要努力挖掘、总结基层的好经验、好方法,宣传好典型、好事迹,调动基层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积极性,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