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为保证公司的工作正常开展,严格执行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合理有计划地使用各项经费,建立正常的财务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饮食服务公司的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开负责,权责结合”的原则。整个中心的财务实行经理负责制,建立经费使用由分管领导审批的制度。
二、经费管理
(一)管理组织
由经理、副经理按有关财务规定处理公司财务事宜。
(二)预算内经费管理
1、在编人员工资、非在编人员工资、效益工资、岗位津贴、加班费、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品、小型设备维修、差旅费、员工教育费、办公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支,由经理签名审批使用;
2、经费使用情况由财务结算中心每月编制报表上交总公司。
(三)预算外经费管理
1、一切现金收入都必须经公司电脑房统一收款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
2、收费标准应按照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执行;
3、各餐厅的收入分成应及时上交,严格按照各餐厅(如面包房、西餐阁等)的协议规定执行;
4、加班、劳务开支必须编制名单清册,由分管经理审批核准后发放。
(四)岗位津贴、效益工资、非在编工资发放管理
1、岗位津贴、效益工资等根据各餐厅考核、考勤结果,按照协议书规定编制清单由分管经理审批发放;
2、半年奖、年终奖的发放,由财务结算中心统一制表,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3、非在编人员工资根据各餐厅实际使用非在编人数(招聘或解聘人员必须上报公司办公室),按规定编制清单,经经理审核批准后发放。
(五)借款、领用支票、报销的管理
1、借款的管理:
①因工作需要到财务结算中心借款者,填写好借款单后,由经理签字同意后到财务结算中心办理借款手续,对前账未清者,原则上不予再借;
②借款人在办事结束后,应及时(三天内)到财务结算中心报销结账,各餐厅、各组负责人有责任协助财务结算中心清理借、欠款。
2、领用支票的管理:
①采购各项物资,金额在100元以上的一般都需使用转账支票(农副产品除外),异地支付可用信汇或汇票;
②领用转账支票必须填写用款申请单,并由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结算中心领取支票。
3、报销的管理:
①各种报销凭证都必须是合法、正规的发票,凭证内容真实正确,不得涂改;
②报销手续必须齐全,材料、物资采购必须专人验收核对,有经手人、验收人、负责人签字才能报销,审批应注明费用开支渠道;
③注意事项:
ⅰ员工培训费报销必须附成绩单复印件;
ⅱ会议费用报销必须附会议通知单;
ⅲ差旅费报销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
(六)财产物资管理
1、饮食服务公司的财产物资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设备、有价证券,各餐厅要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备查账;
2、设备、低值易耗品由专人采购,专人验收入账保管;
3、凡属报废、报损的财产(包括炊事用品、低值易耗品及其它设备等),列出清单,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处理,收入一律交财务结算中心入账;
4、有价证券(包括餐饮部收据、开水票、临时餐券等)由公司财务或专人保管、专人领用,定期交款结算;
5、大型设备的购置、大型项目的维修,应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经财务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有关领导同意,总经理签字后执行。
三、餐厅现金管理
1、各餐厅出售点心、卤味、盒饭等现金收入,必须由专人负责收款,当场清点。结束后由本餐厅保管员负责验收、清点,每次应有正规记录,由保管员和当事人签字后交财务入账;
2、财务结算中心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根据财务开出的收据与各餐厅登记的数字对餐厅电脑房现金收入、交款进行核查,并上报核查结果;
3、本校教职工办理就餐卡,凭有效证件,收取卡费10元;本校学生办理就餐卡,凭有效证件,收取卡费20元,由电脑房统一收取;
4、非师范类学生的开水供应,按0.20元/瓶收取,由电脑房统一收取;
5、集体宿舍收费标准:
①在编员工午休用房不收费;
②值班用房不收费;
③非在编员工的集体宿舍按每人15元/月收取,上交财务结算中心。
四、其他
1、严格遵守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的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按规定限额领用备用金;
3、及时上交收入款,不得有坐支现象(坐支超过10天,按照挪用公款处理);
4、按期报送财务报表,接受公司财务结算中心、校财务处的监督;
5、会计凭证、账册、收据、发票、财务报表必须按有关财务规定、会计档案管理、保存制度进行管理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