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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商业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细则
zz商业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细则
一、主要依据
1、国家、省、市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关规定;
2、与**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及**国际商业中心业主“管理规约”(原称“业主公约”)相关内容。
二、基本要求
1、公司各层领导及全体员工,愿诚恳热情、尽职尽责地为某小区全体业主及住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愿与全体业主共同努力,为创建先进社区作出应有贡献;
2、制定完善的物业、质量、财务、档案等管理方案和制度,吸取广大业主有益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3、管理及专业操作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4、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主动服务,热情周到;
5、公示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目前为:******),随时响应联系;应急事件,相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适时处置;一般报修或其他需要登门服务事项,按约定时间到达;建立事件处理、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等档案。
三、主要服务项目及标准
(一)房屋管理服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情况,需要维修时;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或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三日巡查一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及其它共用部位,作好巡查记录,并及时进行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和业主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按规定与业主(或使用人)、装修管理企业签订协议,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二日巡查一次装修施工现场,若发现有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时,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助处理;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的行为时及时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或已成为事实者,书面通知其限期整改时间和要求,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备案,待进一步查处;
(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护、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保障设备设施运转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组织定期巡查,作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时;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和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或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更新改造;
5、保障电梯正常运转;
6、保障消防设施设备状态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设施设备保持整洁、通风,无冒、漏、滴现象;
8、保持路灯、楼道灯完好,发现损坏者,及时修复或更换;
9、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设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服务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
2、小区内,按规定线路每日进行巡逻,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地方,实施24小时监控;
3、在小区内允许进行装修的时间段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30,
违者予以阻止。进入小区的装修人员,需持临时出入证入内;
4、对火灾、治安等突发事件备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四)保洁、卫生服务
1、幢设置垃圾桶,保持垃圾桶及附近整洁,桶外无垃圾;
2、小区内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楼道、电梯厅每日清扫;每周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及时清除区内主要道路的积水、积雪;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一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一次,需要时及时清掏;化粪池每二月检查一次,如有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池,按规定时间进行清洗;
5、按区内实际情况,对需要的部位进行消毒或灭虫除害;
6、按市政府的规定:为保证小区内人员安全、健康和环境整洁、卫生,住宅区内禁养大型犬内;饲养小型宠物,需办理饲养证件,按时进行防疫;遛狗需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有人牵领的情况下进行;领主要将狗粪装入塑料袋内,投入垃圾箱内,并擦净狗粪污染的地点;管好宠物,不得深夜吠叫。对以上规定,违者予以阻止、劝告;对不听从者,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五)绿化养护管理服务
1、在各个绿化场所,均设置爱护绿化警示牌,敬请大家爱护绿化,保持环境清新、优美、整洁;
2、配专业人员实施绿化管理,对草坪、花卉、树木等,进行栽培和定期修剪、养护;
3、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4、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作好防涝、防冻事项;
5、适时喷洒农药,预防病虫害;
6、对不爱护绿化行为予以劝阻、警告;对故意损毁、破坏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提请业主委员会和相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六)服务收、支公示
1、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目前物业管理物业收费标准为:住宅每平方元,商业门面房每平方元;每半年收缴一次,正常情况下,缴费日期为1月1日――1月31日;7月1日――7月31日,为不打扰住户,请到公司财务室缴纳,也可应住户要求,上门收取;
2、电梯、高层水泵电费,按实际用量用户均摊,每季度收缴一次,上门收取;
3、楼道、小区内道路及其它公共场所照明用电费用,按实际使用量,由小区内住户均摊,按规定每2月上门查表收费一次;
4、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放于车库内指定位置;保管费分别为每辆、每月4元、7元、15元;汽车存放于指定地点。
5、代收费项目:
6、对逾期不缴费,又不说明情况而取得谅解的住户,被视为有意滞纳,将加收2%滞纳金;超期3个月不缴费,又不说明情况而取得谅解的住户,被视为有意拒缴,将向人民法院起诉;
7、物业服务费用收缴情况,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全年物业服务费收缴情况,以及物业服务资金一年总的支出、
第2篇 z商业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商业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项目名称:kh商业中心
项目座落地址:-市*区*中路段
委托方:全体业主
受托方:-市kh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议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全体业主;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市kh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市kh商业中心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综合型写字楼;
座落位置:-市*区*中路段;
四至:东至 大道、南至*中路段、西至规划空地、北至美新电器城;
占地面积:179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