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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6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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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第1篇 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按照路局《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京铁办〔2022〕131号)要求,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与现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做法有机融合,突出安全风险管理基础、过程控制和应急处置,建立科学的安全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和控制体系,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结合我段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全面加强安全风险组织领导

1.段成立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由段长、党委书记任组长,主管安全副段长任常务副组长,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段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推进工作。

2.段成立安全风险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安全科负责,组织识别研判、发布段安全风险控制项点,督促指导各科室、车间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车间、班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由劳动人事科负责,组织落实全段安全风险管理达标评估考核。

3.各车间是车间安全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车间、班组安全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组织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车间、班组建设,加强职工作业管理、规范职工作业标准化行为,激励职工争创“标准化达标岗位”,制定本车间安全风险项点、控制措施、责任班组、责任人,组织实施各班组安全风险管理达标考核工作。

二、全面加强安全风险意识教育

1.制定安全风险管理培训计划。职工教育科负责,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和事故案例,认真制定安全风险管理基础理论、基本规章和各项管理标准培训计划,使全体干部职工掌握安全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了解本岗位及作业中的主要危害因素和安全风险,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同时,要以应知应会、岗位实作和应急处置为重点,认真制定高速铁路房建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计划,梳理完善电气化区段作业、春检、人身、防洪、消防、防寒过冬、冬季焚火、职业健康、春运临客等培训教材,规范各岗位培训内容,通过实作模拟、案例教学、交流研讨等形式,提升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全员岗位适应性培训、“三新”人员培训、班组长培训和季节性专项培训,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严格各类培训的考试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2.加强安全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党群办公室负责,采取专题研讨、报刊专栏等形式,通过安全风险知识竞赛、选树“十大岗位标兵”等活动,培育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大如天”和“安全责任重于山”的安全理念,自觉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形成人人讲安全、文化促安全、合力保安全的工作氛围。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三点共识”,认真落实“三个重中之重”的要求,增强安全风险和责任意识,提升安全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

三、全面加强安全风险识别研判

1.安全风险信息采集

安全风险信息主要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生产过程中既有的安全信息。包括历史上全路、全局和段管内发生的各类事故,安全风险管理问题库中的问题,段确定的安全风险项点、《安全监察(检查)通知书》发放标准,以及各种安全控制措施等信息。

二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安全信息。包括安全风险控制过程中记录的各类信息,各项监测检测设备产生的数据信息,日常检查、验收、评估发现的安全问题,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安监报-1”反映的事故、故障和其他安全信息等。

三是生产条件变化产生的安全信息。包括工程改造、设备更新、新职人员、季节更替,以及新技术、新设备运用等生产条件变化带来的安全信息,突发事件诱发的安全风险信息。

2.安全风险识别研判

围绕人员、设备、环境、管理四大要素,采用动、静态相结合的方法,准确识别研判安全风险。

一是静态识别研判安全风险。安全科牵头,各科室配合,根据安全管理薄弱环节、设备设施质量缺陷,和现场控制中暴露的惯性问题等,研判确定“安全风险控制关键项点”,制定《安全风险控制表》(附表1)和《岗位安全风险控制卡》(附表2),并按照“领导负责、专业负责、分工负责、岗位负责”的要求,逐层分解、细化落实防范控制措施和责任。

各车间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风险控制表》,每个生产岗位都要建立《安全风险控制卡》,班组《安全风险控制表》由《岗位安全风险控制卡》集成,班组《岗位安全风险控制卡》要结合当日作业人员、环境、天气等因素,将个性内容写入《班组管理本》班前会议记录。

二是动态识别研判安全风险。安全科牵头,各科室配合,一是利用安委会、安全生产分析会等时机,加强对安全“关键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进一步识别研判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补强、补全静态研判成果。二是根据工程改造、设备更新、人员变化、季节更替等生产条件变化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识别研判安全风险,完善静态研判成果。

3.安全风险预警管理

一是作业层面安全风险提示预警。针对当日、当前作业项目、作业环境、天气情况等,结合春运、汛期、暑运和冬运等季节性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将已经识别研判的安全风险,在班组班前会、施工准备会上进行预警提示,强化安全风险识别研判的实际运用效果。

二是管理层面安全风险提示预警。通过对事故、故障和其他安全问题的综合分析,对“安全风险控制关键项点”控制情况的定量分析,对严重问题连续发生、同类问题重复发生、惯性问题长期存在等情况的定性分析,提出安全风险趋势分析和预警。

四、全面加强安全风险过程控制

过程控制是安全风险管理的核心。过程控制包括:规章制度控制、现场作业控制、技防物防控制、设备质量控制、专业管理控制、关键项点控制。

1.强化规章制度控制

规章制度是规范现场作业和安全管理行为、强化安全风险过程控制的基础。

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科牵头,修订完善《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检查“通知书”管理办法》、《安全检查“问题库”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苗子管理办法》、《上线作业人身安全防护管理细则》、《现场作业人身安全关键环节卡控措施》、《安全用电管理办法》、《jtw-1型列车接近无线语音提示系统管理办法》、《单岗单人作业人身安全防控管理规定》、《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安全保卫管理办法》、《综合治理管理办法》和《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办法。

安全科牵头,材料科配合,修订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和《特种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四统一”(统一标准、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的管理原则,制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准入、采购、发放、使用、监查管理办法,确保劳保用品按季节、按岗位及时发放到位。材料科负责,分别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防护用品管理台帐,加强机械设备、生产工具管理,健全完善档案,并定期更新、开展检查。

劳动人事科牵头,进一步健全完善以“领导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逐项逐级分解、细化,落实到岗位和人员;完善评价、考核、激励和问责机制,细化、量化安全责任指标和考核办法,确保安全责任的有效落实。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干部岗位安全职责,完善《干部安全履责说明书》,促进各级干部按标准履责、按规范管理。

办公室牵头,职工教育科配合,按照“谁配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派车、谁负责”的原则,修订完善《车管人员派车安全标准管理制度》、《汽车驾驶员夜间行车强休和“两违”互控联防制度》、《公车驾驶员和职工私家车持证上岗安全培训、建档登记监控与检查考核评比管理制度》、《交通安全监督岗员制度》等,定期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制定预防措施,狠抓安全责任落实。

二是健全完善《职工作业指导书》。按照侧重安全、简洁明了、便于操作的原则,由技术科负责,修订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高站台测量限界(普速)作业指导书》、《站台施工作业指导书》、《高空现场作业指导书》、《季节性施工现场作业指导书》、《上线作业岗位安全作业指导书》、《瓦工现场作业指导书》、《木工现场作业指导书》、《油漆工现场作业指导书》、《水暖工(管道工)现场作业指导书》、《电工现场作业指导书》、《熔接工现场作业指导书》、《水质化验员现场作业指导书》、《机电钳工现场作业指导书》、《两吨及以上燃煤锅炉房司炉工现场作业指导书》、《两吨以下燃煤锅炉房司炉工现场作业指导书》、《燃油锅炉房司炉工现场作业指导书》、《换热站值班员作业指导书》和《厂内机动车作业指导书》;由高铁设备科负责,修订完善《高速铁路高站台测量限界作业指导书》、《高速铁路房建设备日常巡检作业指导书》、《消防监控值班员作业指导书》、《空调制冷值班员作业指导书》、《电梯管理人员作业指导书》和《高空升降车职工作业指导书》等。进一步细化各岗位作业标准,为职工作业标准化提供科学、直观的依据。

三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技术科负责,修订完善通过完善细化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确保职工作业有章可循、有章可依。

各科室要每季度对制定的单项施工作业流程、单项程序管理标准、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组织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规章制度办法等修建补废及时、细化措施具体、配备保管齐全、贯彻执行到位。

2.强化现场作业控制

确保实现职工按标准化作业、干部按规范管理是安全风险过程控制的关键。

一是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劳动人事科负责,按照路局“标准化站段、标准化科室、标准化车间、标准化班组、标准化岗位”的建设要求,全方位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通过标准化建设活动,将各项管理标准和作业标准落到实处,减少和消除安全风险。

二是规范职工现场作业控制。技术科、高铁设备科、安全科负责,一要加强班前预想控制。在班前会上按照当日作业的《职工作业指导书》流程标准,结合现场条件、存在的问题,围绕职工精神状态、技能水平、作业特点、设备情况、天气环境等因素,明确互控单元的互控内容、对象和责任,对作业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进行预测,向职工进行提示预警。二要加强班中作业控制。班组成员严格按作业流程和工艺标准组织生产,落实《职工作业指导书》的各项标准和工作要求,落实《岗位安全风险控制卡》所制定的各项卡控措施,落实互控单元责任。实现一人作业相互监控,出现漏洞互控补救。三要加强班后规范控制。当日作业结束后,班组长对本班工作进行总结,查找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问题,对班中自控、互控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互控不到位要根据问题性质的严重程度对责任人、联责人进行考核,并针对问题完善防控措施。四要强化安全风险“他控”力度。充分发挥专业科室、车间的现场检查、指导、监督作用,各科室、车间要严格落实对班组“他控”的检查监督责任和要求,全方位掌握班组安全风险控制重点和作业情况,强化对班组安全风险的“他控”能力。

三是落实干部现场安全管控制度。劳动人事科负责,一是对各级干部严格按照全过程检查盯控作业项目、盯控重点、量化标准进行全过程检查盯控作业,检查每一个作业环节和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做到全过程写实。二是针对安全生产中的“关键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识别研判,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指导现场整改落实。

四是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准入管理。职工教育科负责,认真落实主要工种和关键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培训制度,保证职工能够熟记本岗位工作的操作规范程序、安全防控措施、管理标准。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全面提升职工队伍素质。

3.强化技防物防控制

技术防控和物理防控是安全风险过程控制的必要手段。技术科、高铁设备科负责,一是提高技术手段,防范安全风险。通过各项检测监控设备、装置和视频监控等及时分析、掌握和消除安全风险。二是提高物防手段,防范安全风险。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加大对重点区段的检查整修力度,加强铁路沿线非法建筑物、构筑物清理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和规避安全风险。

4.强化设备质量控制

设备质量是安全风险过程控制的重要保障。技术科、高铁设备科负责,一是严格设备质量常态管控。严格落实设备检查分析预测、分层控制、专家组诊断、关键项点管控、设备基础改善规划、设备质量考核评价六项机制,切实提高设备管控能力,确保设备质量常态优秀。二是严格设备质量源头控制。针对运营中暴露出设计、材质等方面的质量缺陷,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设备生产厂,从源头上加以整治。三是严格设备质量管理考核。根据《站车客运服务设备设施质量达标考核办法》要求,本着“从严分析、从严定责、从严处理”的原则,细化设备质量考核办法,并严格按照办法进行考核。

5.强化专业管理控制

专业管理是安全风险管理过程控制的重点。一是要充分履行专业督导职能。各科室要加强对各车间安全风险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要发挥专业技术优势,通过技术攻关、专项调研、跟班指导等形式,准确把握并及时消除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二是落实干部全过程带班评价制度。各级干部要根据段安全风险控制项点和生产过程变化的特点,组织对特定项目的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审核、诊断和评价,围绕作业前审核工作方案、流程和作业指导书;作业中做好安全关键盯控,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作业后进行系统总结,反思技术标准、工艺规范、关键环节和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施工作业流程和管理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作业办法等管理制度。

6.强化关键项点控制

安全关键项点控制是安全风险管理过程控制的重要环节。一要加强施工安全控制。严守房建单位各项标准,确保营业线施工和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风险全面受控。二要落实关键项点控制。各级干部、各岗位要严格按照段、车间《安全风险控制表》中确定的具体控制措施、量化检查标准做好检查盯控工作。三要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各车间、科室要按照段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分析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确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项目、重点、措施和整治计划,在年度内搞好推进和实施,确保整治效果。

五、全面加强安全风险应急处置

1.完善安全问题应急机制。办公室负责,修订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机关食堂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等;技术科负责,修订完善《冬季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应急预案》、《防洪抢险预案》、《防震减灾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供暖安全应急预案》等;高铁设备科负责,修订完善《高速铁路房建设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电梯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突发火灾事故消防监控室应急处置预案》等;安全科负责,修订完善《硫化氢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安全、反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机关大楼火灾和疏散应急预案》等;房产管理科负责,修订完善《单身宿舍突发事件疏散应急预案》;材料科负责,修订完善《仓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完善安全问题整治机制。各科室负责,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首查负责制,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特别是重点行车房建设备的问题,涉及客运设备、站车服务的问题,要立即解决,不留隐患,并及时向有关单位进行通报。对专项检查问题和“三性”、“三违”等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安全科要利用安委会进行专题分析;对危及行车安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下达《安全检查通知书》,实施专项整治,明确整治要求,限期整治到位,并追踪评价整治效果。

3.完善安全问题反应机制。各车间、科室要进一步严格安全问题的报告制度,规范报告程序,严肃报告纪律,做到涉及安全的问题要快发现、快汇报、快解决,消除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现象。进一步规范设备故障、站车服务等问题的快速响应制度,明确响应人员、时限、流程和应对方案,确保一旦发生问题各方面快速反应、迅速处置。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高铁设备故障、火灾事故等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网络和队伍建设,做到应急有备、响应及时、处置高效。

六、全面加强安全风险评估考核

1.安全风险评估考核实行月评估、季考核制度。月评估纳入《天津建筑段工效挂钩考核办法》,季考核纳入《天津建筑段季度安全业绩考核办法》。

2.安全风险管理达标考核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以过程考核为主”的原则,突出对各车间、科室安全风险关键项点识别研判的准确性与覆盖程度、各项过程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各级干部安全风险管理职责落实情况、解决问题闭环管理质量、重要事项督办落实情况和安全风险管理实效性的考核。

附表:1.段、车间安全风险控制表

2.岗位安全风险控制卡

附表1

段、车间安全风险控制表

年月日编制(修订)

序号

安全风险项目

安全风险项点

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责任部门

责任人

措施落实情况

附表2

岗位安全风险控制卡

车间班组岗位年月日编制

说明:1.内容应包含“安全风险项点”、“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和“互控人”等项目。

2.“岗位安全风险控制卡”外形尺寸应便于随身携带。

第2篇 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兰州铁路局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敦煌铁路公司和集团公司《2023年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的战略部署,建设规范、系统、高效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促进项目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的要求,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工程风险管理国家标准和铁道部的指导意见,结合现有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本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贯彻施工作业全过程。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风险监控,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

第二章 项目安全风险评价

第三条 项目部对管段内所有施工作业工点,依据施组设计和施工计划安排,按照适度超前和后伸的原则,分别对施工安全、质量进行风险梳理和分类,并适时进行动态更新和明示,按照事前识别、事中控制、事后分析的要求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 采用“年公布,月梳理,日卡控”的管理方法推进安全风险评价情况,实施风险识别的分析、评估和卡控的闭环管理。

第五条 年公布

运用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按照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从人员素质、岗位作业、管理制度、现场操作等多方面分别对安全、质量风险事件和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并对其产生的可能性、危害性进行综合分析、判别,找准关键风险点,并对风险等级进行评估、编号、汇总,制定出本项目的《安全风险识别年度管理台账》,并对参建当金山隧道的分部进行风险公告。

第六条 月梳理

1、根据《安全风险识别年度管理台账》所列的安全风险事件,进行每月安全风险分析例会,对上月的安全风险控制情况进行评价,分析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梳理下月安全风险点,编制下月《月度安全风险应对计划责任展开表》。

2、项目部监督分部在隧道施工现场竖牌明示的《展开表》,《展开表》要根据工程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安全风险要点进行动态展示。分部要将明示的相关内容纳入各专业,各工种,各岗位的班前安全讲话和班前安全交底。

3、由分部将根据《展开表》进行强化人员和设备等的资源配置,加强现场技术保障,逐项落实应对措施,全面落实过程控制标准化和现场管理标准化,切实开展好风险应对工作。

4、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组织机构,落实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 日卡控

1、根据《月度安全风险应对计划责任展示表》所列的风险事件,加强风险动态过程卡控,严密盯控工程风险的受控状态,注意潜在和未知风险,每日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跟踪,检查,监测残余风险,观察记录其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手段,及时调整应对计划,消除和控制已知风险因素,并编制《安全风险动态过程日卡空表》,在各施工工点分别建立台账,台账放在洞口值班室,由各隧道队负责管理。

2、隧道架子队每日对初态卡控过程进行跟踪,纪实,分析,检验应对,防范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出现残留风险,并在《施工日志》和《安全风险动态过程日卡控表》中记录。

第三章 责任分工

第八条 针对风险识别分析登记表所列风险问题,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和“逐级负责、专业负责、分工负责、岗位负责”的要求,一一对应措施,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形成《安全风险责任包保责任表》,每半年更新一次。

第九条 项目部职责

1、制定施工阶段《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2、通过风险识别,分析,评估,建立《安全风险识别年度管理台账》。

3、联合分部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工作要求。

第十条 分部职责

1、开展分部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工作要求。

2、初态跟踪风险变化状态,根据风险监测及时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3、对施工人员进行风险交底和岗前培训,负责施工现场的《月度安全风险应对计划责任展开表》的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架子队职责

1、对各工点安全风险卡控情况进行跟踪并记录《安全风险动态过程日卡控表》。

2、配合项目部和分部的各项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第四章 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 对分析出的危险源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编入标准化管理制度或管理办法,并组织进行培训学习。

第十三条 工程施工前,根据已辨识出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将安全技术要求纳入项目和工点技术交底中,如《爆破工程技术交底》、《开挖作业技术交底》、《喷射混凝土安全技术交底》、《钢支撑技术交底》等。

第十四条 施工前,根据工地安全标准或安全管理方案,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机具、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 对关键工序的操作、管理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达到相应的安全能力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 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方案规定的其他负有监控职责的人员,必须对已开工的工程实施工地安全标准或安全管理方案的情况和相关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情况填入每日的《安全日志》、《工点危险源监控记录表》、《安全员巡查记录》《防洪巡查记录表》、《安全风险动态过程日卡控表》进行登记。对存在的有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或事件,立即进行组织;对于严重威胁操作人员安全的行为,有权要求立即停止工作。

第十七条 于施工中出现的事故、未遂事故、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和上级指出的缺陷,应及时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必要时请上级相关部门人员及相关行业专家进行调查分析,拟定并评审纠正与预防措施,并对专门的安全管理方案进行必要的变更;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要评审其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并进行相应的修改并实施,直至达到预期效果;纠正与预防措施完成后,应作专门的记录。对应上级指出的缺陷,要将实施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专题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对一个重大控制风险事件或风险工点结束后,按照风险管理原则,对照风险事件和处置方案,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做出风险处置结果的评估,形成《安全质量风险处置结果评价表》。当处置结果有残余风险时,应对残余风险进行认定、明示,制定需要关注问题的提示卡,填写需要关注的内容,提醒下道工序或接收单位注意,以便持续改进,全面消除安全质量隐患。

第十九条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或上级相关规定办理。

第3篇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流程和评估质量,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集团公司负责培训外审和企业主要内审专家,参与和督导企业第一次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分、子公司生产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把关和外审组织工作;基层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把握风险控制评估标准要求,组织做好内审工作。

第三条 坚持三年一个周期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第一年在集团公司的督导下完成企业内审、专家外审,第二年在分、子公司的监督下完成整改,第三年由分、子公司指派专家组巡视持续改进。

第四条 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应随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工作同步开展。特许经营项目部应视同发电企业的一个部门(车间),并按要求同步开展内审工作。

第五条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结果应反映每个要素及对应流程节点的管控效果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情况。

第六条 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应纳入企业年度“两措”计划,确保费用落实。

第七条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指标,分、子公司应监督问题的整改,实行闭环管理。集团公司对企业外审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对于企业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进行考核,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从重处理。

第八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以及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  管控效果评估

第九条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反《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违反强制性标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问题,属于重点问题。

第十条 体系运行效果评估

(一)要素运行效果评估

每个要素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与流程节点管控情况应一并进行查评,各要素运行效果判定标准如下:

1.要素的目标和指标均没有完成或存在重点问题或风险度大于50%,该要素为失控状态。

2.目标完成、指标部分完成、不存在重点问题且风险度小于50%,该要素为存在偏差状态。

3.无问题的要素为受控状态。

(二)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效果评估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判定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异常。

(1)存在重点问题数超过查评项目的6%。

(2)失控要素数超过查评要素数的12%。

(3)风险度是否大于15%。

2.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判定为体系总体运行异常。

第三章  内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 内审工作的组织

(一)企业应建立内审领导组和工作组。领导组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分管生产副职担任副组长,工作组由总工程师或生产副职担任组长。

(二)安监部牵头组织管理和环境单元内审,设备部牵头组织设备单元内审,发电部牵头组织人员单元内审,人资部、总经部等其他部门按责任分工负责相关要素内审。安监部负责内审的归口管理。

(三)工作组下设内审小组。其中,管理、人员和环境单元按要素组成内审小组;设备单元按要素和专业分出小组,每小组至少2名专业骨干。

(四)每个评审要素(节点或检查项)应结合企业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设置a、b角。

(五)内审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每年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

第十二条 内审培训

(一)企业应在内审工作开始前一个月,组织开展内审人员培训。

(二)内审人员培训应包括:集团公司《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管理体系规范》、《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安全风险要素管控重点要求》,《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以及本细则对于评估工作的要求。

(三)培训教师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或评审专家担任,采用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

(四)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内审员。

第十三条 内审流程

(一)每年第四季度企业应制定下年度内审计划,确定评估项目,评估内审时间至少一个月,但不超过三个月。

(二)召开启动会,会议由企业党委书记主持,安全第一责任人动员,生产副职总体安排,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参加。

(三)内审员开展评估工作,将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填入内审报告的“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中,依据标准进行评分,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内审员将“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整改建议上报要素所属单元的单元组长。

(五)单元组长汇总本单元各要素存在的问题,核查重点问题和整改建议,编制本单元内审报告,按时向工作组组长提交。

(六)工作组组长组织编制综合报告。综合报告应明确专人校核、勘误,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七)召开总结会,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八)总结会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生产副职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计划,以正式文件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

第十四条 内审管理要求

(一)企业应开展而未开展的项目为扣分项,不得列为不参评项。

(二)内审无问题的检查项要写出管控效果评估;扣分项必须有实际存在的问题,要依据《指导手册》中的标准进行扣分,不得人为提升或压低分值。

(三)内审期间,工作组组长至少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内审工作协调会,安全第一责任人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掌握内审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协调解决相关事项。

(四)分、子公司要安排专人(或专家)对所属企业内审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  外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五条 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负责组织

(一)按照分、子公司年度外审计划,每年一季度,进行外审的企业与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签订外审合同,内容应包括:

1.外审的范围和企业类型。

2.外审专家组长,外审专家和专业分工。

3.外审时间和日程安排。

(二)根据外审企业总容量、机组数量、设备系统复杂程度,火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10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22人;风电和水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13人。人员配备标准如下:

1.火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汽机、锅炉、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热工、燃料、化学、环境至少1名)。

2.水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水轮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1名、自动控制1名、水工建筑1名)。

3.风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风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含直流、通讯)1名、调度自动化1名)。

(三)外审专家组组成

1.专家组长应具有总工及以上岗位履历,专家应与被外审企业无直接利益关系。

2.专家组由专职专家和在职专家组成,原则上比例各占一半。企业分管生产副职、总工程师和发电部、设备部、安监部主任作为外审在职专家,其他由分、子公司推荐的在职人员,可参加学习评审。

3.专家年龄应严格限制在70周岁以内,并身体健康(需提供外审年度的体检证明或由外审机构统一组织体检)。

第十六条 外审准备工作

(一)分、子公司提前一周将接受外审企业的内审报告提交外审专家组。

(二)外审专家组长外审前,应对外审方案进行策划,方案应包括评审企业的状况、评审范围(确定不参评项)、评审时间、评审过程控制等内容,并经外审企业的上级公司批准。

(三)外审组长召开专家内部会议,明确外审计划、分配外审任务,组织外审专家学习有关文件(标准、手册、程序、相关文件)和集团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事故通报等。

(四)接受外审的企业根据外审方案和专家行程安排做好迎检工作,并提供相关记录、资料和规章制度。

(五)接受外审的企业按专业一对一安排配合人员,确保外审期间资料提供及时性和外审工作连续性。

第十七条 外审流程

(一)外审启动会,由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主持、分管生产副职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企业内审工作组组长汇报内审情况,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有关领导、企业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二)专家通过问询、文件查阅、现场取证、检验检测等方法开展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汇总编制完成的检查表和重点问题及整改建议上报单元组长。

(三)单元组长对本单元存在的问题进行确认,对要素、节点存在的偏差和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列出重点问题和对策措施建议,按时向专家组长提交本单元外审报告。

(四)专家组长组织召开专家组内部会议,综合分析评审结果,协调专业间共性问题,判别问题归属要素,对照标准确认外审不符合项以及重点问题。

(五)专家组长编制总报告,对企业安全风险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判体系运行情况和存在的偏差及应关注的不符合项,提出保证体系正常运行应采取的措施建议。

(六)召开总结会,外审专家组单元组长、专家组长通报外审情况,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七)外审工作结束3日内,技术服务单位应填写《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简报》中相应内容(格式见附件1),经分、子公司完善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八)外审报告应由外审专家组长报上级公司直至分、子公司。

(九)分、子公司组织企业对专家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进行评价,作为今后选择专家的依据。

第十八条 外审管理要求

(一)分、子公司每年11月30日前应确定所属企业下年度外审计划,并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批后统一发布。

(二)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外审计划。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计划,分、子公司应书面说明原因,报请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

(三)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总负责;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具体负责外审进程和专家管理工作;专家组长对外审报告质量负责,单元组长对本单元报告质量负责。对明显质量不高的专业外审报告,专家(单元)组长有权责令重新评审。

(四)任何人不得人为划定得分率。

(五)对于内、外审风险度偏差超过20%,或存在严重问题超过100项的发电企业,该企业所在的分、子公司要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进行情况说明。

第十九条 对外审专家的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必须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最新法规、规程、标准和反事故措施等,掌握外审评价方法、评审标准和依据;

2.现场外审前,认真阅读企业的内审报告,边审查边与专业配合人员交流,了解企业专业管理实际情况。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审发现的问题应准确、可追溯,提出的整改建议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外审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外审任务。

2.因私外出必须向专家组长请假。

3.外审结束,如数归还企业的评审资料。

4.遵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三)安全要求

1.认真听取专业联络员安全交底,掌握进入现场工作的安全要求。

2.必须在企业配合人员陪同下进入生产现场。

3.进入现场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自觉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章  评审报告及问题管理

第二十条 企业内、外审报告编写均应按照“四个凡事”要求,落实领导、技术、现场管理和监督责任,做到检查项目与对应的标准一致、实际工作管控效果和存在问题及所违反的规定描述清楚、存在问题对应的岗位人员责任准确。

第二十一条 外审报告,按照总报告和管理单元、人员单元、设备单元、环境单元报告(即1+4)进行编写和发布。企业内审报告编制为一个综合报告进行发布和上报。内、外审报告格式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第二十二条 内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要以文件形式在本企业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外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由分、子公司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外审企业,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三条 基层企业要把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风险程度和“四落实”的原则列入“两措”计划、检修、技改和消缺计划,分、子公司负责监督和考核整改完成情况。

第二十四条 内、外审问题整改计划完成率在第二年(整改年)要力争达到100%;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在第三年必须完成;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进行整改的,企业应以文件形式提出变更或注销申请,上报分、子公司批准。

第六章  《指导手册》修订

第二十五条 内审结束后,企业应组织内审员提出对《指导手册》的修改意见,随内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六条 外审结束后,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指导手册》提出修改意见,随外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七条 集团公司定期汇总修改意见,组织对《指导手册》修编,及时下发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水力、风力发电企业,由分、子公司按照具有完整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原则来确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的规模(不考虑资产归属)。

第二十九条 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电企业可按照对应的规范化管理标准进行管理和查评:

(一)50mw以下的水电厂或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的流域水力发电企业。

(二)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独立经营风力发电企业(不考虑资产归属)。

(三)天然气、太阳能发电企业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待相对应的《指导手册》编制完成后进行。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简报(模板)

附件2: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报告(模板)

附件3: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总报告(模板)

附件4: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单元外审报告(模板)

第4篇 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风险管理,防范电网事故和人身事故,维护电网安全和企业稳定,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实施指导意见》和省公司《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规定》及市公司《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各单位要按照“分级控制”的原则,建立“分工明确、上下协同、专业配合、共同防御”的安全风险预警和控制体系,明确各级机构与各级人员的职责,建立安全风险预警和控制工作流程与节点标准,根据安全风险类别及严重程度,落实预防和应急措施,化解和降低安全风险。

第三条 各专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履行部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做好本专业管理范围内安全风险预警和控制工作。

第二章 控制对象

第四条 电网安全风险是指电网在以下列条件情况下存在发生大面积停电的可能性:遭遇自然灾害、遭受外力破坏、在特殊运行方式下。

(一)自然灾害,是指地震、台风、洪水及暴风雪等对电网的破坏,其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程度一般比较大,危及范围具有不确定性。

(二)外力破坏,是指由于各种建设、施工作业人员以及社会其他人员的人为因素造成电力设施的停电、故障和损坏。外力破坏分为过失损坏、盗窃和蓄意破坏三类,电网遭受的外力破坏主要是过失损坏。过失损坏的主要类型有违章施工(作业)、异物短路、烟火短路、车辆撞杆等。

(三)特殊运行方式,是指电网由于设备检修、改造以及新设备投运,受电网结线的限制,致使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和发电厂母线出现单线(单电源)、单变、单母线运行的情况。

第五条 人身安全风险是指人员在高危作业或设备巡视、检修、施工等日常工作中,由于工作疏忽或主观违章或“三措”不落实,造成对人身伤害的可能性。

(一)高危作业是指施工环境恶劣或施工难度极高,发生人身伤害可能性很高的作业。

1、i类高危作业

(1)变电专业

在220kv变电站运行母线下方或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220kv主变压器吊装。

(2)输电专业

在220kv带电线路附近进行组立(拆除)铁塔、在险恶地理环境下组立(拆除)220kv线路铁塔、220kv线路大跨越施工放线。

2、ii类高危作业

(1)变电专业

在110kv变电站运行母线下方或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

(2)输电专业

在110kv带电线路附近进行组立(拆除)铁塔、在险恶地理环境下组立(拆除)110kv线路铁塔、跨越高速公路、铁路、运河110kv及以上线路施工放线。

(三)工作疏忽是指无主观违章动机,但客观上已形成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违章行为,如:没有按工作流程与规程要求实施作业,登错线路杆塔、走错有电间隔、安全带没有扣好、误操作等。

(四)主观违章是指存在侥幸心理,故意进行违章作业。

第三章 控制原则

第六条 企业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风险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安全风险控制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分管生产、基建的副总经理是生产、基建安全风险控制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 生产技术部、发展建设部、调度中心,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是本专业领域安全风险控制的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安全监察部是安全风险控制的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

第八条 工区(项目部)、班组及个人,是安全风险控制的具体执行者与责任人,负责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做细做实。

第四章 控制分级

第九条 公司负责控制管辖范围内220kv变电站全停安全风险,防止发生一般电网事故。

(一)调度中心是电网安全风险控制的调度管理部门,负责做好电网运行方式调整、电网设备停电检修计划安排、电网运行监控与调度操作、变电站全停应急预案编制等工作,防止误整定、误调度。

(二)生产技术部是电网安全风险控制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调度部门、变电运行工区、变电检修工区、输电工区、配电工区做好电网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工作。

(三)安全监察部是电网安全风险控制的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电网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到位。

(四)变电运行工区负责做好变电运行操作、设备检修许可、重要设备监视等工作,防止误操作及安全措施漏项。

(五)输电工区负责做好重要线路的巡视防护工作,防止线路遭受外力破坏。

(六)调度中心、变电运行工区、输电工区控制管辖范围内220kv变电站全停安全风险,防止发生一般电网事故。

(七)基层班组控制班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认真执行“两票”、“三措”和《作业安全风险分析预控卡》,防止发生人员责任障碍。

(八)个人控制作业安全风险,遵章守纪,规范作业,防止发生个人违章行为。

第十条 公司控制管辖范围内高危作业的人身安全风险,防止发生人身重伤和死亡事故。

(一)生产技术部是生产高危作业的人身安全风险的管理部门,负责做好人身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工作。

(二)发展建设部是基建、技改高危作业的人身安全风险的管理部门,负责做好人身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工作。

(三)安全监察部是人身安全风险控制的监督部门,负责监督人身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到位。

(四)输电工区、变电检修工区、配电工区、施工单位是控制高危作业人身安全风险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组织实施高危作业,落实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与安全措施,加强施工作业过程控制,落实预防和应急措施,化解和降低安全风险。

(五)输电工区、变电检修工区、配电工区、施工单位控制管辖范围内高危作业的人身安全风险,防止发生人身重伤和死亡事故。

(七)基层班组控制班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认真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作业安全风险分析预控卡》,防止发生人员责任未遂与异常。

(八)个人控制自身作业安全风险,按照《作业安全风险分析预控卡》的要求,规范作业,防止发生个人违章行为。

第五章 控制措施

第一节 电网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 在编制年度运行方式中,应明确各220千伏变电站的110千伏备用通道,特殊运行方式下应保持不得少于2条,且相邻变电站应安排足够备用容量。

第十二条 对中低压侧有电源接入的变电站,应配置低周低压解列装置、高频切机装置、振荡解列装置以及相应的同期并列装置;对可能形成孤立系统的电网,应安排足够的低周低压减负荷容量;变电站中低压侧应配置备自投装置,条件允许时应投入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 安排计划停电时,应充分考虑电网的可靠性和电力电量平衡,按照“主设备与辅助设备、变电与线路、一次设备与二次设备”同时检修的原则安排停送电,统筹协调好基建、技改、检修停电计划,切实减少现场操作,一旦无法避免出现特殊运行方式,则启动预警程序。

第十四条 当电网出现特殊运行方式时,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是防范电网安全风险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各专业部门认真分析特殊运行方式期间电网运行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危险点,认真分析、评估电网存在的安全风险,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一)调度中心

1、填写电网特殊运行方式预警通知单,分送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及有关调度机构和运行单位。

2、做好特殊运行方式下的电力电量平衡,督促运行单位做好用电负荷转移运行方式调整方案,尽量转移220千伏变电站内的重要负荷和重要用户。

3、做好特殊运行方式的供电潮流、电压计算工作,核对可能出现的最大潮流是否满足线路、主变的限额,无功电压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4、特殊运行方式下,为保证系统运行安全,相应的线路、主变、母线全保护运行,原则上不安排保护及二次回路停用校验工作。

5、在特殊运行方式申请单开工前应核实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并作为开工的必备条件之一。在特殊运行方式的倒闸操作前,应向现场值班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及特殊运行方式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

6、特殊运行方式下需要加强巡视的设备,应在检修申请单中明确,同时通知相关单位。调度运行人员要加强对特殊运行方式的运行情况的监视,确保相关的线路、主变、母线等设备输送功率、潮流控制合理。

7、加强对特殊运行方式的运行情况监视,并做好变电站全停的事故预想及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反事故演习,确保特殊运行方式下尽快恢复供电。

(二)生产技术部

1、严格执行防误操作管理要求,加强操作票的逐级预审工作,并及时反馈审核意见和操作注意事项。

2、深入现场,靠前指挥,组织协调变电运行工区、输电工区、变电检修工区及施工单位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做细做实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三)安全监察部

1、严格执行工作票管理规定,加强工作票的逐级预审工作,确保工作票的正确性。

2、跟踪检查《电网特殊运行方式预警通知单》流转情况,现场检查“两票”、“三措”和《作业安全风险分析预控卡》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3、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保持同市气象台的联系,按照《江苏电网应对重大气象灾害处置预案》进行特殊气候条件的预警。

4、填写特殊气候条件预警通知单,分送生产技术部、发展建设部、调度中心。

(四)变电运行工区

1、变电所遇到特殊运行方式,操作班班长应组织操作人员对该运行方式危险源点进行认真分析,并制定详细防范措施。

2、操作班班长对操作票要进行审核把关,并合理安排人员进行操作。对于重要操作项目,还要执行《作业安全风险分析预控卡》。

3、加强解锁钥匙管理,原则上正常情况下不允许使用解锁钥匙。如确实因操作需要使用解锁钥匙,如特殊运方、事故处理等,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工作票许可人需到现场许可工作票,要详细交代特殊运行方式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及安全注意事项,许可过程要有录音保存。

4、工作许可人员必须按照《变电一次设备作业现场围栏和标示牌设置规范》、《变电二次设备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设置规范》做好现场安全措施。

5、运行人员要加强对运行设备的巡视,对运行与检修或施工设备的交圈地带要严防死守,特别是在进行施工搭接和与运行设备的安全距离接近允许值时,设备运行单位应安排专人对运行设备进行重点监护。

(五)输电工区

1、单线运行前,要对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巡视检查,并做好事故预想和抢修准备。

2、单线运行期间,要加强对线路接头、耐张线夹等部位的红外测温检查,防止接头发热造成断线。

3、单线运行期间,要保持对线路的不间断巡视,重点区域要进行全天候巡视,发现异常和隐患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派专人24小时看守,并及时上报。

4、单线运行期间,对可能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建筑施工作业,必要时要积极与地方行政部门联系,实施暂停施工措施。

(六)输电工区、变电检修工区、配电工区、施工单位:

1、检修、施工前,要根据对检修、施工现场的勘察结果,编制《三表三措》、《作业指导书》或《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按程序审核批准后,组织检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2、开工前,要按照工作票或安全施工作业票的要求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业人员的身体精神情况、施工机械的性能情况,并认真进行施工任务、安全措施交底。

3、在高层平台上工作,工具、材料使用绝缘绳索上下传递,地面用绝缘绳索控制,保持其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高层平台应设置专用的检修电源箱,禁止随意上下施放临时电源线。

4、同塔(杆)架设的线路,当其中一回路停电作业时,检修、施工人员上下传递工具、材料时应使用绝缘绳索,杆塔下人员应将绝缘绳索控制,保持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防止摆动;工作线路加挂接地线时,应将较长的地线固定好,防止风摆触及带电线路。

5、起重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

6、加强设备资料的管理,设备调整、更名、线路改道后要做到及时修改资料,确保设备资料与现场实际一致,并且设备、杆塔上必须有的名称、编号、相位以及必要的安全、保护等标志应明显、齐全。

7、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合理安排人员分工,临近带电设备作业时或危险作业,必须安排专职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认真按照《作业指导书》开展作业,规范检修、施工作业行为,加强关键环节和关键节点的安全控制,确保检修、施工安全。

第二节 人身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 生产技术部召开月度停电平衡会,分析确定下月设备停电检修、技改扩建施工及新设备启动投运中的高危作业,由生产技术部启动预警程序。发展建设部通过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分析确定近阶段基建、技改施工中的高危作业,由发展建设部启动预警程序。

第十六条 当高危作业确定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管副总经理是防范高危作业人身安全风险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各专业部门认真分析高危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点,评估安全风险,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第十七条 对于输变电专业i、ii类高危作业,公司生产技术部、发展建设部应分别上报市公司生产技术部、基建部、安全监察部。

第十八条 生产技术部、发展建设部,要认真组织编制高危作业《三表三措》、《作业指导书》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按程序审核批准后,组织检修、施工安全交底。

第十九条 安全监察部要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查,检查督促“两票”、“三措”和《作业安全风险分析预控卡》执行到位,防范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行为。

第二十条 输电工区、变电检修工区、配电工区、施工单位要针对高危作业的特点,按照《三表三措》、《作业指导书》或《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选派工作负责人及工作成员,配备施工作业器具,做好安全措施,组织开展施工。

第二十一条 检修、施工班组,要组织班组人员认真学习《三表三措》、《作业指导书》或《施工组织设计》,熟悉和掌握施工特点及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积极配合工作负责人完成指定的检修(施工)任务。

第二十二条 工作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好开工会、收工会,确保每一位成员都清楚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停电范围、邻近带电部位、施工过程中的危险点。工作中,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现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当工作地点分散、工作环境比较危险、多班组、多工种作业时,工作负责人应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人员。

第二十三条 登杆塔前,作业人员认真核对应停电检修线路的识别标记和双重名称无误后,方可攀登。登杆塔至横担处时,应再次核对停电线路的识别标记与双重称号,确实无误后方可进入停电线路侧横担。

第二十四条 在带电设备区域内使用汽车吊、斗臂车时,车身应使用不小于16mm2的软铜线可靠接地。在道路上施工应设围栏,并设置适当的警示标志。

第二十五条 工作地段如有邻近、平行、交叉跨越及同杆塔架设线路(平行或邻近带电设备),为防止感应电压伤人,应加装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加装的接地线应登录在工作票上,个人保安线由工作人员自装自拆。

第二十六条 扩建、技改设备与运行设备应做到界面清楚,应用高为170cm的固定式临时围栏将作业地点与运行设备进行有效隔开,不得将尚处在施工中的设备提前接入运行系统中。

第二十七条 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或杆塔作业必要时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第二十八条 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隔离措施。

第二十九条 配电带电作业时,作业区域带电导线、绝缘子等应采取相间、相对地的绝缘隔离措施。绝缘隔离措施的范围应大于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实施时,应按先近后远、先下后上的顺序进行,拆除时顺序相反。装、拆绝缘隔离措施时应逐相进行。

第三十条 双电源和有自备电源的用户,应采取机械或电气联锁等防返送电的强制性技术措施。在双电源和有自备电源的用户线路的高压系统接入点,应有明显断开点,以防止停电作业时用户设备返送电。

第三十一条 各级领导干部及专业管理人员,要按照到场要求和到位标准,深入作业现场,深入基层班组,开展检查、监督和指导,切实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工程管理规范、风险控制到位,不断降低和努力化解人身安全风险。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5篇 工务段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全管理的实质是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核心是控制风险,目的是防止风险失控,保持安全状态。运用风险管理的系统理论,预防和控制段安全风险,达到预防减少事故、降低事故损失的目标。通过安全风险管理的落实,强化安全管理基础,规范安全管理行为,规避和化解安全风险,力争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改变“生产环境”中不安全条件,消除各项管理缺陷。

第二条 安全风险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严重性的组合。即生产过程中各种风险对行车、人身、设备等造成危险程度的组合。安全风险应从人员、设备、环境、管理、作业五大因素入手,注重对作业人员的培训入手,努力控制关键岗位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大力推进标准化作业,提高线桥设备的维修质量,积极应对多变的行车条件及环境等因素,抓好段基础管理工作。

第三条 安全风险管理是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对安全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价、分级制定措施,实施措施的全过程。段安全风险管理要突出抓好基础建设、过程控制,应急处置等环节。

第四条 工务安全风险是指在工务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风险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严重性的组合。工务安全风险管理要从人员、设备、环境、管理等四大因素入手,通过日常生产过程中对工务安全风险的过程识别、研判、处置、考核等环节全过程实施;要从职能定位、过程控制、应急处置、基础夯实、文化建设等环节有序推进。

第五条 建立安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1.段成立安全风险管理领导组

组长:段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主管安全副段长及段班子其他成员

组员:各科室负责人

负责组织制定段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和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工作。

2.段成立安全风险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调度科,主任为主管安全副段长,副主任为安全调度科科长。负责全段安全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电话:71035。

3.各车间成立由党政正职任组长,其他车间干部、各工区工长为成员的安全风险管理小组,负责本车间安全风险管理推进实施具体落实工作。

第二章 安全风险管理模式

第六条 段安全风险管理分段、车间、班组三级管理。

第七条 结合段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安全风险“3+1”管理模式,“3”即“一书一表一卡”,“一书”是指《关键作业指导书》、“一表”是指《安全风险控制表》、“一卡”是指《关键岗位安全风险控制提示卡》,“+1”即“施工模块化管理”,是指《重点施工管理模块》。通过责任落实来实现对安全风险的预先控制、超前防范。

第三章 安全风险管理职能

第八条 段管理职能 段作为安全风险管理的落实主体,在突出客车安全10项26条控制措施、重载通道安全的基础上,将研判现场作业和设备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主要风险源,进行深入细致的风险识别和研判,依据上级要求制定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作业标准等,抓好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作业标准、作业流程以及人员配备等具体工作的落实。

段负责制定、修改《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安全风险控制表》、《关键岗位安全风险控制提示卡》。《关键岗位安全风险控制提示卡》按岗位予以明示,并印制成卡片下发至各岗位。月末安委会针对本月风险控制情况,研判下月存在的风险,并制定防控措施。

第九条 车间管理职能 车间是落实工务安全风险管理的主要执行主体,要加强日常检查,负责督促现场职工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作业标准与程序的落实,强化设备质量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控制。

车间在全面落实安全风险全过程管理和执行控制措施的基础上,突出安全风险管理在设备质量、岗位作业标准化上的责任落实,制定本车间《安全风险管理实施措施》;每月根据段风险研判情况,进一步研判本车间各班组存在的安全风险项并制定《安全风险控制表》,认真梳理本月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填写《安全风险反馈表》。

第十条 班组 根据段、车间制定的《控制表》、《岗位提示卡》等抓好具体工作在岗位上的过程控制、风险项点的具体落实与反馈,同时及时向上级反馈风险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按要求做好整改。

第十一条 各岗位 各岗位是落实安全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岗位人员要熟知本岗位安全风险点和卡控措施,自觉执行好规章制度、作业标准,有效卡控安全风险。

第十二条 段风险管理实行逐级负责与落实的原则,各级均要按照《太原南工务段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图》(附件2)抓好具体落实。

第三章 安全风险管理过程控制

第十三条 定期研判

1.班组

⑴班组每月底25日召开安全分析会,完善班组问题库,纳入问题库问题的时间范围是指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录入的问题。

⑵根据本月问题库,结合上月安全风险控制表,分析安全风险卡控落实情况,形成月度班组《安全风险控制落实反馈表》。⑷⑸

⑶根据季节性特点、下月重点施工作业以及惯性、苗头性问题研判下月安全风险控制项目及风险点,并形成班组月度《安全风险控制表》

班组于当日将班组的问题库、控制表、反馈表上报车间。

2.车间(科室)每月26日召开安全分析会,车间要通过安全分析会在对班组上月风险控制落实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和下月风险重点识别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的基础上,由车间主任分析总结上一阶段确定的安全风险重点项目控制情况,对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行安全风险研判,对具体风险地点进行具体描述后填写车间本月度《安全风险控制落实反馈表》,制定下月《安全风险控制表》,于每月26日前报段。

3.段由各科室负责对本专业上一阶段确定的安全风险项目控制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行安全风险研判,对具体风险地点进行具体描述,确定下一阶段安全风险控制项目和控制措施,经段安委会分析汇总后,填写本月《安全风险控制落实反馈表》并制定下月段《安全风险控制表》,于每月28日前报工务处。

段于次月初接到路局月度《安全风险控制表》后,及时对段《安全风险控制表》以不定期研判的形式进行补充完善,并以书面形式下发至车间(科室、公司),车间、班组依次完善。

第十四条 不定期研判

针对季节更替、设备改造(更新)等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和运输生产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进行专项的安全风险研判,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分析研判安全风险的变化,并制定相应的卡控措施,逐层细化,落实到岗,定责到人,以适应安全风险的发展变化。不定期研判要注意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风险项目具体安全风险点的研判。二是根据各级安全通报吸取兄弟单位安全生产中出现的突发且未列入定期研判控制表中的各类问题。各级对风险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要适时进行不定期研判与控制,制定不定期研判的《安全风险控制表》,并在月度《安全风险控制落实反馈表》中体现具体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 安全风险控制

1.对已辨识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制定预防措施和控制方案,制定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通过加大安全投入,采取重点整治措施,及时消除、降低或转移安全风险。重点掌握和研判设备隐患、惯性问题和严重违章等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按期整改销号,专人盯控复查。

2.分季度,有重点的进行设备安全风险卡控。

一季度(1月1日-3月31日):以战严冬、保春运、防“三折”、稳冻害为重点,重点卡控石太线小半径曲线钢轨侧磨、接头病害及太中银冻害,杜绝责任“三折”故障发生。

二季度(4月1日-6月30日):以落标准、防春融、重检修、全覆盖为重点,做好春季设备的覆盖式检修,全面复紧零配件,高效优质完成防洪预抢工程。

三季度(7月1日-9月30日):以战酷暑、防胀轨、抓防洪、保畅通为重点,将防洪、防胀作为重中之重抓实、抓细,实现设备状态可控、行车安全平稳。

四季度(10月1日-12月31日):以严秋鉴、抓防断、控冻害、保冬运为重点,抓好线桥秋检秋鉴和设备整修,落实巡冷、防断检查及除雪工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对人身安全、施工作业、道口及路外、自轮运转特种设备、治安防范和消防、交通安全等安全风险关键环节长抓不懈。

第十六条 风险预警

对恶劣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重大风险进行持续监测监控,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建立动静态结合的设备质量检测监测体系,对设备质量状况及时发布预警信号。建立对恶劣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情况、钢轨探伤及伤损情况、重要设备质量安全信息、重大施工作业等重点情况的预报制度。

实施过程预警干预。根据发生的问题,分别采用“安全警告牌”、“安全警示书”、“安全问题通知书”、“安全通报”、“督查督办”等形式,逐级进行预警,分别用应急警示、应急帮促、应急处置对风险管理过程进行干预。

第十七条 风险应急处置

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对非正常情况,要明确处理方案、流程及安全保障措施等,保证突发安全问题时处置及时得当。同时进一步完善安全问题报告制度,严格规范报告程序,明确各级的响应人员、时限、流程及应对方案。配足各种应急救援设备、材料机具,并保证其状态良好。根据季节特点,按规定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并纳入常态管理。通过演练达到应急有备、响应及时、规范有序、处置高效。遇重大自然灾害、恶劣天气、设备故障、设备状态不良等情况不明或危及行车安全时,要果断采取封锁线路、拦停列车、限速运行等措施,确保行车安全、人身安全。

第十八条 严格考核

充分发挥干部管理作用、规范干部管理行为。严格实行干部问责和责任追究制,把过程管理和履职质量作为考核的重点,对发生的事故、故障,都要按“四不放过”追根溯源地查找管理责任。按规定进行追责、考核。

第五章 规范管理台账

第十九条 段、车间(科室)、班组安全风险管理台账统一分三卷。

“一卷”内容:《安全风险管理手册》、《工务关键作业指导书及重点施工标准化管理模块》,本级所涉及的《关键岗位安全风险控制提示卡》,不定期研判的《安全风险控制表》;防春融、防胀、防洪、防断、防联电等季节性重点工作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应急预案),人身、作业、施工等需全年重点抓好工作的安全措施(应急预案)以及全年安全生产措施,以上项目修订补充的相关文件等。

“二卷”内容:《安全风险管理综合记录本》(原安全综合记录本);上级、本级和下一级的月度《安全风险控制表》,本级和下一级的《月度安全风险控制反馈表》,并按月装订。

“三卷”内容:本级和下一级的《安全风险问题库》,上级和本级下发的安全专题通报及其他基础文件台账。

《安全风险管理手册》分为段和车间两本,段《安全风险管理手册》内容包括:部、局、段的《安全风险管理实施意见(或办法、细则)》及相应的《安全风险控制表》和《岗位安全风险控制提示卡》。各车间《安全风险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局、段和本车间的《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或细则、措施)》及相应的《安全风险控制表》和《岗位安全风险控制提示卡》。《安全风险管理手册》由段制定统一版面,按不同车间统一印制。段《安全风险管理手册》下发到段各科室及段机关每一名管理人员;车间《安全风险管理手册》下发到本车间每一名管理人员、各工班长及各班组。段安全调度(质检)科要对管内各车间《安全风险管理手册》进行审核并留存备查。

第二十条 规范问题库管理

《安全风险问题库》是实施安全风险管理最基础的台账资料,是风险点识别、研判、评估及卡控措施落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段自下而上都必须按照《太原南工务段安全风险管理问题库管理办法》逐级建立本段、车间、班组的《安全风险问题库》,并适时对问题库进行对接、销号、更新和完善。

第六章 安全风险管理推进

第二十一条 强化技术规章管理,以规章制度规避风险。一是认真清理现有技术规章,梳理条款内容中存在的缺失、冲突、杂乱等问题。二是明确发布权限和程序。重点是明确发布技术规章的权限和范围,对以科室文件发布的规章要全部规范为段发布。三是完善技术规章管理平台。建立段规章管理平台,落实规范规章修、订、废程序和定期的对规制度,确保规章的严肃性、一致性、及时性。

第二十二条 强化学技练兵,以技术素养规避风险。根据岗位的工作要求,本着“管什么学什么、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正常及非正常情况下岗位基本技能、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的培训。培训应包括业务知识和风险管理基础理论、基本规章和各项管理标准、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培训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和事故案例进行,适应岗位安全管理需要。

第二十三条 强化干部落责,以岗位履职规避风险。一是严格干部选拔培训,积极试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三差额”选拔制度,注重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专业经历,强化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段各级干部要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安全生产上,亲自研究安全重点问题,亲自抓重点任务推进,亲自抓关键问题解决,亲自抓责任落实考核。积极主动完成好各项工作,不依赖、不推诿、不等待、不应付。

第二十四条 强化典型引路,以标准化建设规避风险。结合日常工作,要以落实“管理规范化、作业标准化”为重点,积极开展标准化工务段、标准化科室、标准化车间、标准化班组、标准化岗位建设活动,将各项管理和作业标准落到实处。要突出抓好施工作业标准化管理,通过作业计划指导书和施工作业模块化管理,提高施工作业、设备质量的安全控制水平。

第第二十五条 强化施工作业,以标准化施工作业规避风险。一是严厉打击“黑施工”,严格落实《路局、路局党委关于严格施工管理坚决杜绝黑施工的决定》(太铁办[2022]355号)文件要求,坚决杜绝“黑施工”。二是加强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提报和审批。三是加强施工作业组织,天窗前必须进行详实的工作量调查,根据工作量及天窗时间合理组织人力、机具、材料、备品,禁止盲目上道作业。四是要严格实施对现场新料卸下摆放、旧料收集拉运等环节的过程卡控。五是要切实发挥安全质量监督作用,加强风险源头控制和现场管理。充分发挥设备管理车间的监管责任,各设备责任车间现场监护人员要切实负起路料安全监护责任。凡发生安全关键问题要与施工单位同等追责。

第七章文化建设

第二十六条 把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体现在“爱路、实干、创新、奉献”的工务精神上。不断深化“安全生产大如天”和“安全是饭碗工程”的安全价值观,采取日常教育、机制建设、技术创新、典型引导、文化沙龙、视觉传播、人文关怀、环境建设、参观学习等不同形式,多层面、全方位地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形式服从内容,时间服从质量,全面建设我段安全文化。

第二十七条 把加强安全安全文化建设体现在发挥职工群众的主体作用上。“全员参与、团队精神”是企业文化的典型特征,在重视领导群体核心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职工群众在安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着力增强职工群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形成全体共建的安全文化创建氛围,为安全风险管理的有效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十八条 把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体现在完善安全奖惩制度,形成严格考核和正面激励的长效机制上。通过科学、有效的考核制度,促使干部职工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自觉落实作业标准,确保安全生产。重点要把握五个坚持,即:坚持快奖快罚,坚持重奖重罚,坚持鼓励整改,坚持有功就奖,坚持形式多样。

第二十九条 把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体现在大力选树宣传典型,让干部职工学有对象、赶有目标。主动深入到职工当中去,从生产实践中发现闪光之处,培养选树出典型。把宣传典型和典型带动结合起来,要让典型去帮助、带动业务薄弱人、“两违”突出人、岗位重点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激励干部职工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安全功臣。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标准化岗区创建、职工家属第二防线等全员性安全生产创建活动,促进广大干部职工主动发现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第三十条 把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体现在优化职场安全文化环境上。在职工作业场所推行安全格言、安全寄语和安全承诺揭挂,设置和规范安全标志、标识,潜移默化,感染熏陶,增强干部职工安全风险意识;加强安全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路内新闻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地宣传铁路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和显著成效;抓好爱路护路对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生产舆论引导能力,增强人民群众对铁路安全发展的认同感和安全信任感,推动全社会重视、支持、理解铁路安全生产工作,为铁路抓好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6篇 大唐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流程和评估质量,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集团公司负责培训外审和企业主要内审专家,参与和督导企业第一次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分、子公司生产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把关和外审组织工作;基层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把握风险控制评估标准要求,组织做好内审工作。

第三条 坚持三年一个周期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第一年在集团公司的督导下完成企业内审、专家外审,第二年在分、子公司的监督下完成整改,第三年由分、子公司指派专家组巡视持续改进。

第四条 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应随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工作同步开展。特许经营项目部应视同发电企业的一个部门(车间),并按要求同步开展内审工作。

第五条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结果应反映每个要素及对应流程节点的管控效果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情况。

第六条 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应纳入企业年度“两措”计划,确保费用落实。

第七条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指标,分、子公司应监督问题的整改,实行闭环管理。集团公司对企业外审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对于企业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进行考核,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从重处理。

第八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以及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 管控效果评估

第九条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反《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违反强制性标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问题,属于重点问题。

第十条 体系运行效果评估

(一)要素运行效果评估

每个要素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与流程节点管控情况应一并进行查评,各要素运行效果判定标准如下:

1.要素的目标和指标均没有完成或存在重点问题或风险度大于50%,该要素为失控状态。

2.目标完成、指标部分完成、不存在重点问题且风险度小于50%,该要素为存在偏差状态。

3.无问题的要素为受控状态。

(二)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效果评估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判定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异常。

(1)存在重点问题数超过查评项目的6%。

(2)失控要素数超过查评要素数的12%。

(3)风险度是否大于15%。

2.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判定为体系总体运行异常。

第三章 内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 内审工作的组织

(一)企业应建立内审领导组和工作组。领导组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分管生产副职担任副组长,工作组由总工程师或生产副职担任组长。

(二)安监部牵头组织管理和环境单元内审,设备部牵头组织设备单元内审,发电部牵头组织人员单元内审,人资部、总经部等其他部门按责任分工负责相关要素内审。安监部负责内审的归口管理。

(三)工作组下设内审小组。其中,管理、人员和环境单元按要素组成内审小组;设备单元按要素和专业分出小组,每小组至少2名专业骨干。

(四)每个评审要素(节点或检查项)应结合企业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设置a、b角。

(五)内审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每年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

第十二条 内审培训

(一)企业应在内审工作开始前一个月,组织开展内审人员培训。

(二)内审人员培训应包括:集团公司《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管理体系规范》、《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安全风险要素管控重点要求》,《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以及本细则对于评估工作的要求。

(三)培训教师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或评审专家担任,采用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

(四)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内审员。

第十三条 内审流程

(一)每年第四季度企业应制定下年度内审计划,确定评估项目,评估内审时间至少一个月,但不超过三个月。

(二)召开启动会,会议由企业党委书记主持,安全第一责任人动员,生产副职总体安排,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参加。

(三)内审员开展评估工作,将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填入内审报告的“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中,依据标准进行评分,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内审员将“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整改建议上报要素所属单元的单元组长。

(五)单元组长汇总本单元各要素存在的问题,核查重点问题和整改建议,编制本单元内审报告,按时向工作组组长提交。

(六)工作组组长组织编制综合报告。综合报告应明确专人校核、勘误,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七)召开总结会,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八)总结会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生产副职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计划,以正式文件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

第十四条 内审管理要求

(一)企业应开展而未开展的项目为扣分项,不得列为不参评项。

(二)内审无问题的检查项要写出管控效果评估;扣分项必须有实际存在的问题,要依据《指导手册》中的标准进行扣分,不得人为提升或压低分值。

(三)内审期间,工作组组长至少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内审工作协调会,安全第一责任人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掌握内审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协调解决相关事项。

(四)分、子公司要安排专人(或专家)对所属企业内审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 外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五条 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负责组织

(一)按照分、子公司年度外审计划,每年一季度,进行外审的企业与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签订外审合同,内容应包括:

1.外审的范围和企业类型。

2.外审专家组长,外审专家和专业分工。

3.外审时间和日程安排。

(二)根据外审企业总容量、机组数量、设备系统复杂程度,火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10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22人;风电和水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13人。人员配备标准如下:

1.火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汽机、锅炉、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热工、燃料、化学、环境至少1名)。

2.水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水轮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1名、自动控制1名、水工建筑1名)。

3.风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风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含直流、通讯)1名、调度自动化1名)。

(三)外审专家组组成

1.专家组长应具有总工及以上岗位履历,专家应与被外审企业无直接利益关系。

2.专家组由专职专家和在职专家组成,原则上比例各占一半。企业分管生产副职、总工程师和发电部、设备部、安监部主任作为外审在职专家,其他由分、子公司推荐的在职人员,可参加学习评审。

3.专家年龄应严格限制在70周岁以内,并身体健康(需提供外审年度的体检证明或由外审机构统一组织体检)。

第十六条 外审准备工作

(一)分、子公司提前一周将接受外审企业的内审报告提交外审专家组。

(二)外审专家组长外审前,应对外审方案进行策划,方案应包括评审企业的状况、评审范围(确定不参评项)、评审时间、评审过程控制等内容,并经外审企业的上级公司批准。

(三)外审组长召开专家内部会议,明确外审计划、分配外审任务,组织外审专家学习有关文件(标准、手册、程序、相关文件)和集团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事故通报等。

(四)接受外审的企业根据外审方案和专家行程安排做好迎检工作,并提供相关记录、资料和规章制度。

(五)接受外审的企业按专业一对一安排配合人员,确保外审期间资料提供及时性和外审工作连续性。

第十七条 外审流程

(一)外审启动会,由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主持、分管生产副职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企业内审工作组组长汇报内审情况,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有关领导、企业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二)专家通过问询、文件查阅、现场取证、检验检测等方法开展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汇总编制完成的检查表和重点问题及整改建议上报单元组长。

(三)单元组长对本单元存在的问题进行确认,对要素、节点存在的偏差和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列出重点问题和对策措施建议,按时向专家组长提交本单元外审报告。

(四)专家组长组织召开专家组内部会议,综合分析评审结果,协调专业间共性问题,判别问题归属要素,对照标准确认外审不符合项以及重点问题。

(五)专家组长编制总报告,对企业安全风险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判体系运行情况和存在的偏差及应关注的不符合项,提出保证体系正常运行应采取的措施建议。

(六)召开总结会,外审专家组单元组长、专家组长通报外审情况,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七)外审工作结束3日内,技术服务单位应填写《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简报》中相应内容(格式见附件1),经分、子公司完善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八)外审报告应由外审专家组长报上级公司直至分、子公司。

(九)分、子公司组织企业对专家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进行评价,作为今后选择专家的依据。

第十八条 外审管理要求

(一)分、子公司每年11月30日前应确定所属企业下年度外审计划,并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批后统一发布。

(二)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外审计划。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计划,分、子公司应书面说明原因,报请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

(三)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总负责;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具体负责外审进程和专家管理工作;专家组长对外审报告质量负责,单元组长对本单元报告质量负责。对明显质量不高的专业外审报告,专家(单元)组长有权责令重新评审。

(四)任何人不得人为划定得分率。

(五)对于内、外审风险度偏差超过20%,或存在严重问题超过100项的发电企业,该企业所在的分、子公司要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进行情况说明。

第十九条 对外审专家的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必须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最新法规、规程、标准和反事故措施等,掌握外审评价方法、评审标准和依据;

2.现场外审前,认真阅读企业的内审报告,边审查边与专业配合人员交流,了解企业专业管理实际情况。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审发现的问题应准确、可追溯,提出的整改建议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外审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外审任务。

2.因私外出必须向专家组长请假。

3.外审结束,如数归还企业的评审资料。

4.遵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三)安全要求

1.认真听取专业联络员安全交底,掌握进入现场工作的安全要求。

2.必须在企业配合人员陪同下进入生产现场。

3.进入现场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自觉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章 评审报告及问题管理

第二十条 企业内、外审报告编写均应按照“四个凡事”要求,落实领导、技术、现场管理和监督责任,做到检查项目与对应的标准一致、实际工作管控效果和存在问题及所违反的规定描述清楚、存在问题对应的岗位人员责任准确。

第二十一条 外审报告,按照总报告和管理单元、人员单元、设备单元、环境单元报告(即1+4)进行编写和发布。企业内审报告编制为一个综合报告进行发布和上报。内、外审报告格式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第二十二条 内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要以文件形式在本企业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外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由分、子公司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外审企业,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三条 基层企业要把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风险程度和“四落实”的原则列入“两措”计划、检修、技改和消缺计划,分、子公司负责监督和考核整改完成情况。

第二十四条 内、外审问题整改计划完成率在第二年(整改年)要力争达到100%;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在第三年必须完成;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进行整改的,企业应以文件形式提出变更或注销申请,上报分、子公司批准。

第六章 《指导手册》修订

第二十五条 内审结束后,企业应组织内审员提出对《指导手册》的修改意见,随内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六条 外审结束后,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指导手册》提出修改意见,随外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七条 集团公司定期汇总修改意见,组织对《指导手册》修编,及时下发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水力、风力发电企业,由分、子公司按照具有完整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原则来确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的规模(不考虑资产归属)。

第二十九条 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电企业可按照对应的规范化管理标准进行管理和查评:

(一)50mw以下的水电厂或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的流域水力发电企业。

(二)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独立经营风力发电企业(不考虑资产归属)。

(三)天然气、太阳能发电企业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待相对应的《指导手册》编制完成后进行。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简报(模板)

附件2: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报告(模板)

附件3: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总报告(模板)

附件4: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单元外审报告(模板)

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6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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