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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现场管理考核评比细则(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89

安全现场管理考核评比细则

第1篇 安全现场管理考核评比细则

第2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监督管理措施

(一)脚手架作业防护

1.脚手架支搭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的规定。

2. 钢管脚手架应甩外径48 mm,壁厚3.5 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

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应符合《建设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应符合《建设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3. 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支搭要求,确保不沉陷,不积水。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上。

4. 脚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 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 cm高的挡脚板。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每隔10m设一道平网防护,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要进行封闭。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5. 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采用连墙件。连墙件是承受脚手架的荷载,保证架体整体稳定的杆件,因此,要计算它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的顶在混凝土圈梁或柱上。连墙中的连墙件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20m以上高大架子应有卸荷措施。

6. 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十字盖)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

7. 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20m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并履行验收手续。

8. 结构用的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646n/㎡(27okg/㎡)。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1960 n/㎡(200kg/㎡)。

(二)有关施工机具使用防护

1.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2. 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3. 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4. 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5. 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 0 c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6.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 mm的砂轮。

7. 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第3篇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安全管理

1.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

(1)设置原则。现场应设总配电箱(或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施工现场的照明配电宜与动力配电分别设置,各自自成独立配电系统,以不致因动力停电或电气故障而影响照明。

(2)位置选择与环境条件。总配电箱是施工现场配电系统的总枢纽,其装设位置应考虑便于电源引入、靠近负荷中心、减少配电线路、缩短配电距离等因素综合确定。

分配电箱则应设置在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开关箱与所控制的用电设备的距离应不大于3m。

配电箱、开关箱的周围环境应保障箱内开关电器正常、可靠地工作。

除此以外,配电箱、开关箱周围的空间条件,则应保证足够的工作场地和通道,不应放置有碍操作、维修和对电气线路有操作损伤的杂物,不应有灌木、杂草丛生。

2.配电箱与开关箱的电器选择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能保证在正常或故障情况下可靠地分断电路,在漏电的情况下可靠地使漏电设备脱离电源,在维修时有明确可见的电源分断点。为此,配电箱和开关箱的电器选择应遵循下述各项原则:

(1)所有开关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不论是选用新电器,还是使用旧电器,必须完整、无损、动作可靠、绝缘良好,严禁使用破、损电器。

(2)装有隔离电源的开关电器。

(3)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路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

(4)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应实行“一机一闸”制。

(5)配电箱、开关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安全可靠(一般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a.s。),并有合适的分级配合。但总配电箱(或配电室)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最高应限制在30ma·s以内。

第4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档。高层和临街的建筑施工,应当采用密目网或者其他装置进行遮护。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 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畅通,并设置交通指示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戒标志,夜间设置红灯示警。

在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对沟、坑、井等进行覆盖,并设置施工标志和防护设施。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应当隔开。建筑施工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临时住所和饮食等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二)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三)根据季节或者天气特点,设置或者调整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装、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

(二)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保护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用电作业应当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二)用火作业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向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应当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发现施工现场安全异常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

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对影响身体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有权提出改进或者改善的建议;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和检举、控告。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和检查,督促施工人员遵守建筑生产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以及违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或者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第十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5篇 让安全风险管理进班组到现场

班组是安全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现场是安全生产的前沿阵地。一个班组能否把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标准、作业规程等安全卡控措施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关键要看班组职工对安全的认识到不到位,安全意识强不强。

要坚持开展安全风险教育,增强班组职工的安全意识。要坚持落实班组学习制度,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让职工明确当前的形势和任务,掌握新技术,提高安全风险认知能力。要发挥班组党支部作用,坚持落实 “一会一课”制度,让党员先学一招、先行一步,自觉落实安全卡控措施,引领职工群众养成遵章守纪、按标作业的良好习惯。要加强日常宣传教育,通过一事一教、一日一题、一月一考等形式,让安全风险意识根植于班组职工的思想深处,激发班组职工自觉落实安全风险卡控措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班组是各项安全风险卡控措施最直接的落实者,对现场安全风险源和安全风险点的认知也最为深刻。因此,只有班组主动参与安全风险管理,积极研判安全风险源和安全风险点,制定相应的对策,才能真正体现安全风险管理的内在价值。

要严格落实班前预想制度。班前预想是识别和研判现场作业安全风险的重要一环,班前预想要针对作业人员、作业地点、作业项目和使用机具等实际情况逐项查找安全风险因子,制定整改措施,细化到岗位,落实到个人。要坚持岗位自控、提醒互控和检查他控机制,在作业中用制度自我约束、靠规章提醒他人,形成过程控制闭环管理,使每个作业环节都处于可控状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是规避安全风险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班后对规就是对照规章制度启发职工进行自我检查,形成职工互评、班组讲评、领导点评的安全风险管理评价机制。

安全风险管理措施最终都要体现到作业现场。事实上,人的行为失范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诱因,如降低技术标准、简化作业程序等不规范行为都有可能给安全生产埋下隐患。因此,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强化作业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要强化作业过程控制,做到防护设置到位、人员分工具体、机具状态良好、材料准备充足、工序衔接顺畅、质量检查严格,确保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生产任务。要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班组长、跟班干部要加强作业过程监督和技术质量指导,在重点地段和关键处所作业时要亲自上手、亲自把关、亲自盯控,实现现场无缝隙管理。要强化岗位履职考核,充分发挥班组长的模范带头作用。班组长既要坚持原则,用制度管人、用真心待人,取得班组职工的信任和支持;也要敢于同歪风邪气做斗争,让能吃苦、肯实干的职工得实惠;更要善于沟通,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凝聚集体合力,营造出责任风险同担、安全生产共保的良好氛围。

第6篇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活动实施方案格式

为认真落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宣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煤矿现状,经矿委会开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煤矿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警防控,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突出制止纠正查出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全市乡镇煤矿加强安全生产建设现场管理,促进全市乡镇煤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防控体系;提升矿井基础设施何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防控制制度落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制止纠正查处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最大限度控制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活动有效开展,煤矿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汉礼(法人代表)

副组长:贺其伟(矿长)

徐永祥(安全副矿长)

孔令广(安全副矿长)

夏承勇(技术负责人)

夏云虎(机电副矿长)

钱绍奇(生产副矿长)

成 员: 徐学应、徐天稳、包从师、段兴远、段兴吉、罗昌书、朱加辉、李群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办公室,徐永祥兼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收集和处理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活动的相关业务工作。

四、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严格落实安全准入。

1、我矿证照齐全有效,建设手续齐全有效。

2、煤矿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员。

3、煤矿组织从业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培训

4、煤矿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和购买工伤保险。

5、我矿技术改造项目已经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

6、我矿不存在层层转包、以包代管。

(二)建立完善规章制度。

煤矿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办公会议、安全目标管理、安全奖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公示、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和维修、矿井主要灾害预防、职业危害防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出入井检身、矿级领导下井轮流带班、特种作业人员跟班检查、现场交接班、班前会、档案管理等制度、计划和预案,并严格执行。

(三)强化通风瓦斯管理。

1、煤矿严格落实“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瓦斯治理方针,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管理到位、监控有效”瓦斯治理工作体系。

2、煤矿具备完整可靠独立的通风系统,保证风量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3、局部通风机实现了“双风机、双电源”并能够自动切换供电。

4、局部通风机有专人管理。

5、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扩散风、不合理的串联通风作业。

6、严格执行井下测风分风、瓦斯检测、瓦斯“零超限”目标和瓦斯超限调查处理制度。

7、矿井监控装备齐全,监控有效。

8、瓦斯检测仪器、仪表、传感器定期进行维护校验。

9、严格执行矿井瓦斯现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四)强化防治水和“雨季三防”管理。

1、煤矿编制了水文地质调查报告,划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建立水患调查台账,制定防治水方案及措施,并对水区的范围、位置绘制在矿图上,留设足够的隔水保安煤柱,严禁开采隔水煤柱或在水体下进行采掘作业。

2、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严格落实“防、堵、疏、排、截”的综合防治措施。

3、有水害威胁或水情不清的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4、制定了承压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及地表水监控防治措施。

5、建立完善防排水系统。

6、认真开展“雨季三防”工作,切实采取措施防范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导致溃坝、溃堤、淤积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的发生。

(五)强化顶板管理。

1、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的顶板支护管理规定。

2、杜绝采掘工作面空顶作业。

3、按要求全面淘汰木支护、金属摩擦支柱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支护方式、材料、工艺。

4、掘进作业时规范使用前探梁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与永久支护符合规程规定,并按质量标准化和《作业规程》进行施工作业。采掘工作面确保两个安全出口畅通,端头支护牢固可靠,上下安全出口超前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采掘工作面最大空顶距、最小空顶距、排柱距、备用柱梁及木垛、密柱、丛柱等特种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铰接顶梁的铰接率达到90%以上,支柱迎山有力。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后路安全,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巷道维修作业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多段作业,维修点以内不得有人从事其它工作。

(六)强化机电运输管理。

1、完善矿井“双回路”供电、井上下供配电系统。

2、主要通风机、主要压风机、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实现“双回路”供电。

3、坚决取缔淘汰设备和非煤矿许用设备。

4、确保井下机电设备完好、电气设备无失爆现象。

5、确保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使用正常。

6、机电副矿长是全矿井机电设备的主要负责人。矿井的机电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副矿长组织检查“产品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并检验其安全性能,合格后方准入井。一年测试二次矿井井上、下防雷电设施;机电设备不得带电检修和搬迁。电缆悬挂平直,机电设备硐室防灭火设施齐全。动力电缆与通信电缆和风、水管按规定吊挂。煤电钻必须使用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皮带运输必须使用抗静电阻燃输送带,并安装防滑保护、堆煤保护、防跑偏保护、自动洒水保护和温度保护、烟雾等保护装置。

(七)强化职业危害管理。

1、煤矿设置了专门的职业危害防治机构,配齐了各类持证管理人员及检测人员。

2、煤矿按照规定配齐配足了职业危害检测设备、仪器。职业危害各类报表登记记录齐全。

3、煤矿配齐了作业人员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时发放督促职工规范使用。

4、煤矿为每一名职工建立职业危害个人健康档案,并按照规定对每名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

5、煤矿在有职业危害的地点设置了职业危害告知牌。

6、煤矿建立使用综合防尘系统,并认真开展作业场所粉尘检测工作,切实加强职业危害防控。

(八)严格落实劳动定员管理。

煤矿严格按照核定生产能力和通风能力组织生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九)强化采、掘作业点面管理。

1、落实好采、掘接替计划,确保采、掘平衡。

2、采、掘作业点面实行台账登记报批管理。

(十)强化应急救援管理。

煤矿制定了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防,备齐了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兼职救护队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必须结合实际,明确工作职责,狠抓落实,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2、突出重点,强化投入。加大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工作工程进度,淘汰落后生产设备,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使活动取得真正的实效。

3、稳定班组成员、选好管好用好班组长,建立平安班组创评达标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全员培训教育,促进队伍达标。

4、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杜绝 “三违”行为。坚决惩处“三违”行为,促进一线作业人员遵章守纪。

5、丰富煤矿安全管理内容,多途径、全方位地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煤矿安全。

第7篇 如何做好一线维修现场的安全管理

加强一线维修现场的安全管理,其目的是提高飞机维修质量,防止维修差错的发生!抓好了安全,提高了工作效率才能保证飞机持续适航与安全!做好一线维修现场的安全管理是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的,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个人对一线维修现场的安全管理的一些认识:

提高维修人员的业务技能是基本。员工的业务素质直接影响到工作的安全和质量。在维修厂的大环境里要营造一种良好的学习气氛,激发员工的学习热情,并制定相关奖励措施,鼓励员工学习业务的积极性。各种规章制度的再复训,各种业务技能的培训和再复训是保障维修安全的基础工作,在培训方面多投入是值得的,是磨刀不误砍柴工。同时一线工作的老员工要将自己的多年的工作技能,维护经验和安全意识传授给新员工,手把手的教,让他们少走弯路,从而尽快提高一线员工的整体业务技能素质。

时刻加强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是是重点!加强一线车间员工的安全意识在观念上要让他们认识到维修安全的重要性!要牢记“安全第一”的方针不动摇,及时组织学习和传达上级的各类安全文件及通报,认真的从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强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培养员工强烈的责任心,要使得全车间的人员关心安全深入人心,并成为每位员工的自觉行动。上下一心,全员参与,使得全体人员达成一个共识,那就是:以安全求生存,以优质求发展。形成“安全无小事,人人讲安全”的局面,使安全基础更加牢固。

严格督促员工遵章守纪是关键. 一线员工是维修工作的直接实施者,是安全责任的最终落实者,把关者,所以安全是掌握在员工的手中的。员工是安全的基础,在安全上的作用是直接的、是不可替代的.首先是要让员工认识到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而后才能了解和尊重它,才能对遵守规章制度养成一种良好的习惯,这样制度也就不会成为一种束缚,而是不可缺的帮手!例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在开车遇到红灯是必须停止等待,等待绿灯才能通行。所以要让员工遵章守纪成为一种习惯。

工段的带班主任和工段长是遵章守纪带头人。做好一线维修现场的安全管理车间各工段的带班主任和工段长应该在遵章守纪方面起带头表率作用,给车间员工做个好的安全示范样板。在认真执行和贯彻维修厂和车间的各类规定的同时还要敢抓敢管敢说,对员工中出现的违规违章的苗头要及时制止和提醒,做到按章办事,有章可循,有章必循。

在一线维修工作中,工段主任和工段长要督促维修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维修程序、手册、工作单卡进行飞机维修,严格按mel放行标准,排故时要明确分工并落实好单项工作负责人。在施工中要严格执行三级检验制度和工具三清点制度,最终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完成。在维修现场中尤其是在航前和短停飞机故障时,由于时间非常紧迫,是最容易出差错,这时必须确保排故所借工具、设备在飞机起飞前要清点清楚并确认齐全后归还工具房,所有的测试工作已经按手册完成后,这时才能放行飞机。还有特别是在深夜进行排故试车,这时人的体力和精力都下降,这时试车人员必须一定严格按照试车单卡逐条检查,并严格按照各项试车规章和要求进行试车测试。在维修任务施工当中,车间领班主任和工段长,资深人员,检验员,工程技术人员要监督和检查现场的工作并共同把好安全关口。

加强维修工作现场的信息沟通.在维修的现场工作者要通过相互提醒,互补漏洞达到保证维修安全的目的.这样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才能顺利的开展现场维修工作。无论什么情况下,只要不明白就应进行确认。

在飞机上工作时,维修人员一定要严格执行挂警告牌说明制度,工作者要求禁止操作的电门,跳开关,各种手柄以及拆卸下部件空余的位置要相应的挂警告牌标明。有了这样警告标注,提醒其他维修人员不能去动的部位一目了然,也就不会造成信息不到位的人为误操作动作!在保护自己工作时不会受伤同时,也不会提供给别人犯错误的机会!

维修人员在现场工作时,其他人员不要打断正在进行的工作,要让工作者集中精神。在现场的信息传达要避开嘈杂的环境,要当面将信息传达到位。在现场进行系统测试,发动机反推收放、衿翼收放及其他操纵面测试工作时,要开防撞灯,地面警戒员要戴耳机与机上人员保持联系,这样飞机上下都能监控到位,确保维修现场沟通信息的畅通。

在工段之间交接班时一定要当面和书面交接,做到清晰,简洁,完整,正确。对于交接班时要将故障情况,排故工作进度,所借工具数量当面交接清楚,并形成书面文字形式以备遗忘。

一线维修现场的安全管理是整个维修系统的管理。做好一线维修工作现场的安全管理还需要很多方面的支持,例如:给工作者提供良好的工作场所,给工作现场提供良好的灯光系统,给工作者提供合适和适用的工具,给维修现场提供极有力的技术支援,保证飞机有足够的停场时间进行排故检查,合理的安排生产任务,培养员工良好的维护作风,形成部门良好的企业文化等等。

总之,加强现场的维修管理同时需要维修系统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一起支持一线车间的现场工作!我相信只要大家都重视了一线维修现场管理的重要性,并在一线车间全体维修人员的团结协作和共同努力下,才能更好地提高飞机维修质量,防止维修差错的发生,才能更好地保证飞机持续适航与安全!

第8篇 施工现场机械的安全管理总则

旧城改造项目部所有的施工现场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工作。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指挥者强行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应追究指挥者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械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抛物件。

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9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技术安全管理

一般规定及要求:

在国力爬架的安装搭设及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以满足工程建设要求为基本出发点,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及规定,加强爬架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1)厂方现场管理:

4.2.1组织措施:施工现场派专人负责技术安全管理。

其职责如下:

1.监控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主持制订安全技术整改措施,协调各方关系,保障爬架安全施工。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制订的施工技术措施,及时处理爬架作业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

3.认真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定期及时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为确保爬架安全升降,必须经常检查工人定岗、定位、遵章操作等情况。

4.现场搭设的升降脚手架,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5.万一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现场。

4.2.2技术措施

严格遵守建设部建建[2000]230号《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爬架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地方规范、标准等。修改方案或增减措施,须经甲、乙双方认可后,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3)用户现场管理:

a、坚持一切为工程着想的原则,互通讯息,密切配合。

b、指定专职安全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协调工作。

c、用户负责搭设爬架安装所需要的安装平台,安装平台必须能承受爬架安装时的竖向荷载且应设有安全防护措施。安装平台的水平精度应满足架体安装精度要求,任意两点间的高差最大值不应大于20mm。

d、为厂方提供现场使用的垂直运输设施、电气焊设备、专用配电柜,以及安全围护材料(如安全网、脚手板)等。

e、负责穿墙螺栓预留孔的留设工作,预留孔中心偏差应小于15mm。

f、工程结构施工时,应保证梁、柱、剪力墙等的模板及支撑与爬架内排立杆之间有不小于200mm的间隙,以免影响爬架升降,在支模过程中,不得将爬架作为支撑架。

g、用户应严格将施工活荷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工况下 或 ;升降工况下 ,且不允许使用动荷载。

h、用户负责预留爬架与建筑结构正式避雷引下线的连接位置,每层均必须留设不少于四处,厂方负责爬架各架体之间的具体连接。

i、其他未详之处,按双方所签合同及国家、地方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及规定执行。

3、安全技术交底和升降验收制度

爬架在安装搭设及升降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检查验收等工作,且必须做好书面记录,无签字或签字不全者无效。

4、防坠措施

该工程国力爬架主要采用二道安全防坠措施:

采用我公司研制生产的具有专利权的专用防坠器,专利号为:zl 97 2 15658.5,

并且每榀爬架配置防坠销。

第10篇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点

一、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系统

定义:保护接地是指将电气设备的不带电金属外壳与大地连接,接地电阻值一般应小于4ω。保护接零: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根据保护零线(pe线)是否与工作零线(n线)分开,保护接零供电系统又划分为tn-c、tn-s和tn-c-s三种供电系统。本文重点论述一般施工现场均采用的三相五线制系统,即tn-s系统。

要点:

1.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引出。

2.同一供电系统内不得同时采用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两种方式。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配电箱柜的金属框架、门,人体可能接触到的金属支撑、底座、架体,电气保护管及其配件等均应与保护零线做牢固电气连接。

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定义:“三级配电”是指配电箱应分级设置,即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用来接设备,形成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主要针对漏电保护器而言,除在末级开关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内再设置一级漏电保护器,形成两级保护。

要点:

1.两级漏电保护器的参数相匹配,可按如下方法选择:分配电箱可选100~200ma,但不得超过30ma*s的限值;开关箱处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用于潮湿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空气开关不能用作隔离开关,必须选用肉眼可以辨别分断点的开关。

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定义:所谓“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就是指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单独使用各自专用的一个开关电器、一个漏电保护器,严禁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用电设备。

要点:

1.箱内开关应贴上标有用电设备编号及名称的标签。

2.箱内接线端子应牢固压接,严禁虚接。

四、电器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同一级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分路设置,照明线路宜接在动力开关上侧。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的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与保护零线端子板分设,配电箱的外壳均作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电阻值都不得大于10ω。

五、安全电压

定义:安全电压是不致危及人身安全的电压。我国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即为防止因触电造成人身直接伤害事故而采用的由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等级,一般分为42v、36v、24v、12v、6v.安全电压应根据使用环境、人员和使用方式等因素选用。

要点:

1.隧道、人防工程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作业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建议在施工现场的职工临时宿舍内尤其是金属板材的临建宿舍内的照明电源电压采用36v。

4.照明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式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六、外电防护

定义:所谓外电防护,主要是指针对不为该施工现场专用的已经存在的配电线路、设施所进行的防护措施。当因场地条件限制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要点:

1.对于外电架空线路,当在其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且随外电线路电压等级的增加,安全距离相应增大。

2.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的正下方施工、建造临建、堆放材料及构件等。

3.对于现场内的变压器等设施应用木、竹板及杆件等进行遮拦,并悬挂警示牌等,保证防护设施坚固、稳定。

4.塔吊等起重机械吊运物料、构件等不得在外电线路、设施正上方行走,并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七、日常维护与检查

对现场的用电设备、供电设施、线路等进行经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要点:

1.持证上岗,用电设备、闸箱等的接线、日常维护检查均须由取得相应资格的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作好巡视、维修记录,严禁无证上岗。

2.定期对用电设备、供电线路、设施等的绝缘进行检测,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立即停止使用进行维修或更换。

3.定期对供电系统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

4.大风、雨雪,前后对整个施工现场的供电系统及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再投入使用。

八、临电系统的验收与档案管理

要点:

1.专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要由电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后方可施工。

2.临时用电系统在施工完成后要经过编制人、项目经理、审批人及专职电工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要履行签字手续。

3.建立完善的用电档案,并设专人管理,主要包括:专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接地电阻绝缘电阻遥测记录、电工巡视维修记录、临时用电验收记录等。

第11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一条 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条 项目部应在开工前15日内备齐相关资料,到当公安局消防科报审备案,并办理《消防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 项目部应建立消防规章制度和消防组织,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施工现场的义务消防人员,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并将培训资料存入内业档案中。

第四条 施工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不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第五条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灵敏有效。

第六条 施工现场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径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必须符合防火规范。

第七条 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毫米,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第八条 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第九条 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第十条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配电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第十一条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二条 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第十三条 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进度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第十七条 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设专人看护。

第十八条 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

第十九条 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审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第二十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不符,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项目部现场主要安全控制措施管理

一、安全防护设施的控制措施(安全设施标准化)

项目部应及时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安全施工,针对工程施工准备、开工、施工高峰、工程结尾阶段,每月施工计划重点布置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在临边(走道、平台、阳台、屋面、楼板等临边)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栏杆。在孔口(预留孔洞口、坑井口、电梯井口、楼梯口、通道口等)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网和安全防护栏杆。在高处作业攀登和行走(高处作业平台、步道临边、钢梁、等处)设置钢爬梯、水平安全防护绳、垂直攀登差速自锁器。严格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并随时调整、不断完善各个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到施工区域安全设施齐全、严密、有效。

项目部要依据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统一标准,在汽机房、锅炉本体及附属设施高处作业范围,使用按规范、标准、统一制作的活动支架;安全围栏;孔洞盖板;手扶水平安全绳;安全自锁器和速差自控器,高处摘钩及对口走台托架;组合式柱头托架。施工机械、机具电源使用配电盘集装箱、低压配电盘、安全隔离电源。手持电动工具配备便携式卷线电源盘,统一使用电焊机集装箱。在锅炉本体设置高处水冲式厕所和废料垃圾通道。施工电梯零米设置安全通道和安全隔离层,电梯各层平台设置安全防护门。通过推行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和充分使用“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同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维护等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安装过程中设备的安全。

1)临边防护设施的设置

高处作业平台的边缘、大型设备孔洞四周、高处作业禁止通行区域、暂时封闭的高处作业通道等,全部设置防护栏杆,工程设计有正式防护栏杆的随施工完毕,立即将正式栏杆安装就位,否则及时搭设临时防护栏杆。对临边高处作业,全部设置防护措施:

①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全部设置防护栏杆。

②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③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④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

⑤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杆。

⑥防护栏杆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

⑦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

2)洞口作业防护设施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全部设置防护设施:

①板与墙的洞口,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②电梯井口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

③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④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设红灯示警。

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符合下列要求:

a. 边长小于50cm孔洞装设钢盖板。盖板配置加固筋和防止滑动的限位铁。(盖板边缘比孔洞边缘大10cm,盖板保证承载强度,一般为δ=4mm)。钢盖板安全警示色:红漆底色、白漆圈边。

b. 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c. 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d.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e.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大于15cm。

f. 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g. 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符合“临边防护设施”的规定。

3)施工脚手架

1搭设、拆除、更改脚手架时,事前编制施工措施。实际作业时,由持证架子工实施。脚手架搭设前全部编制“施工方案”;25~50m高度脚手架,搭设方案中有搭设图纸并说明脚手架基础作法;50 m高度以上脚手架搭设方案中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并说明脚手架基础施工方法。

2架子搭设之后,分级验收;挂牌标识。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以避免脚手架倒塌和缺少防护设施引起的高处坠落、高处坠物伤害事故。

3搭设、拆除脚手架时,采取安全措施。例如,缆绳、区间隔离、设监护人等。拆除脚手架时,严禁从高处往下扔架子管、扣件。

二、防止人身高空坠落事故的控制措施

1、凡是高处作业必须在作业前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活动,大型复杂的作业要编制防高处坠落的措施方案,批准后方可施工作业。在制定施工方案时,尽量考虑地面组合,减少高处作业的频次。高处作业施工方案应逐级审批,特殊作业应专题研究决定,必要时进行核算。高处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护用具且现场安全措施齐全,否则不准许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装设1.05m高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3、对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孔洞、容易发生坠落和物体打击处,必须有可靠封堵或设置遮拦并设有醒目的安全标志,夜间应设红灯警示。如: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处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高处作业处的平台、构架、设备平台必须牢固可靠,荷载能力应满足施工作业要求,应有作业人员绑系安全带的位置。

4、特殊高处作业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5、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布置有足够的照明。

6、在气温高于35℃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施工集中区域设凉棚并配备适当的防暑降温设施和饮料。

7、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停止露天高处作业。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采取防滑措施。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进行作业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采取必要的预防高处坠落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8、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全部进行身体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必须满足《安规》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从事高处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目测检查,对一般身体不适、体力不佳、睡眠不足,作业前饮酒、精神不振、等人员拒绝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时不得打闹、追逐、说笑、接打手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施工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不得沿绳、脚手立杆或栏杆等攀爬,也不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

10、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传递绳使用干燥的麻绳或尼龙绳;严禁使用金属线。

11、特殊高处作业的危险区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12、非有关施工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由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13、高处作业向上攀登过程中应采用防止坠落的措施和办法。垂直攀登时,使用安全自锁器;在单梁上行走及作业时,须架设水平扶绳,并且要根据实际情况,铺设安全网;锅炉间高处作业安全带应采用双挂绳。

14、凡是载人的电梯、吊盘等机械,必须有防止坠落的闭锁装置。

15、高处作业必须着装合格。安全带应定期检查、试验并做好记录。

16、高处立体交叉作业时,应增设立体交叉作业防止高处坠落措施和作业前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活动。

17、高处作业环境必须良好,防止刮、拌、碰、撞、带而导致高空坠落事故。

18、高处作业地点,应防止人身触及带电导线。对高处作业电源必须严格管理,防止漏电伤人后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三、防止物体打击的控制措施

1、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作业环境,施工项目安全措施齐全,否则不许开工。

2、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立体交叉作业必须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活动,有防止物体打击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3、施工区域内的孔洞必须封堵或设置遮拦,并设有安全标志,夜间红灯警示。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办理移动防护设施申请,在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验收。

4、吊运、吊装物件时应认真检查绳索、工具的牢固性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物件滑脱,小件要采取其它措施(如采用吊笼、吊斗盛装)吊运。起吊物件下方及附近严禁站人,必要时设监护人。

5、施工材料、工器具等不得放在高处通行道路上,不得堆放在孔洞、平台、屋面等的边缘上和墙上,堆放高度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6、高处作业时,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切割物件的边角余料、高处施工用料及拆除、运输、传递要有可靠的防坠措施;高处作业人员配带工具袋,高处施工用工器具要有防坠落的安全措施,不得上下抛接物件。

7、高处作业危险区域要划定警戒范围并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8、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堆放的物件不超过允许载荷,施工用料随用随吊。施工脚手架上堆放材料的高度或荷重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9、模板、脚手架、排架等拆除时,禁止大面积推倒或整体脱落,要有防止大面积脱落、倾覆、掉件伤人的安全措施,拆除区域要划定警戒范围并设有警戒绳,同时要安排专人监护。

10、使用大锤击打物件时,不得使用焊接的铁锤把;打锤时禁止带手套;大锤击打物件的前方不得有人;要有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的安全措施。

11、土石方爆破施工时,要有防止土石碎块飞出伤人的安全措施。

12、吊(安)装、焊接的物件不能及时固定或焊接时,要有防止物件倾倒、脱落的措施。

13、土建砖石施工时,材料的运输和使用要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14、施工人员在加工材料或配料时,要有材料飞出或工具损坏的碎片飞出伤人的措施。

15、调整重锤式安全门要有防止重锤滑脱伤人的措施。

16、工程试运行进行交叉作业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必要时设监护人。

四、防人身灼伤、烫伤、烧伤、炸伤的控制措施

1、从事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佩戴齐全(按工作性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2、施工人员严禁将焊炬、割炬用作照明,严禁用氧气吹扫衣着;严禁将气瓶放在日光下曝晒;切割作业时,严禁将所装气体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放在一起,要有一定安全距离,运输气瓶时车厢上不得乘人。

3、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发放、使用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填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动用电、火焊或猛烈撞击;贮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的仓库的保管人员严禁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制成的服装。

4、在井、坑或金属容器内作业时,严禁用氧气作为压缩空气排烟、排灰或当成换气扇使用。

5、硫酸、盐酸、烧碱等液体的倾倒、填充、稀释应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去做,操作时严禁打闹,无关人员严禁靠近。

6、在已运行的燃油区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着装,操作用具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或采取防止产生火花的有效措施,同时,电源应设在油区外,电线绝缘应有可靠且符合防爆要求;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并设专人监护,有防火措施;电焊作业时,应有一定的地点停放设备并按有关要求接地,严禁使用漏电的电器设备。

7、不得在制氢系统、发电机氢系统附近从事明火作业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必须作业时,要事先测定该地空气中含氢量,含氢量小于0.4%且办理工作票方可作业。

8、焊接、切割及热处理工作时,要有防止爆炸及金属飞溅伤人的措施;在充氢设备运行区(或氢系统附近)进行焊接、切割、热处理工作,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办理工作票,经总工程师及运行单位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前,必须先测量空气中的含氢量,低于0.4%时方可进行。

9、在高处进行切割、焊接作业时,应事先清除下方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在距易燃易爆物距离小于安全距离(5米)范围内工作时,要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10、切割或焊接盛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时,要采取可靠措施清洗干净后再割、焊,且容器盖口必须打开,容器封头严禁站人;在已贮油的油区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油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11、煞制沥青等固体胶结材料时,应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运输熬完的液体时,要有防止溢(溅 )出伤人措施。

12、电工在制作电缆头时,在熔化锡块、铅块、绝缘胶时,要有防止水滴等液体进入容器,引起熔化液爆炸飞溅伤人措施;制作电头过程中,要有防止烫伤的措施。

13、不得在燃烧室防爆门、高温高压蒸气管道、水管道的法兰盘、阀门和水位计等有可能受到烫伤的危险地点停留,如因工作需要停留时,应有防止烫伤及防汽、水喷出伤人的措施。

14、热紧螺丝必须由熟练工人用标准板手进行,严禁接长板手的手柄。操作人员站立的位置应能防止泄出的汽或水的伤害。

15、开启锅炉看火门、检查孔及灰渣门应在炉堂负压的情况下缓慢小心地进行,工作人员应站在门孔的侧面,并选好向两旁躲避火焰的退路。

16、观察锅炉燃烧情况应戴防护眼镜或用有色玻璃遮住眼睛。在锅炉点火期间或燃烧不稳定时,不得站在看火孔、检查孔或燃烧器检查孔的正对面。

17、安全门的调整必须由两名以上熟练工人在专业技术负责人的指挥下进行,并有防止烫伤的措施。

18、锅炉吹管时,应严格执行吹管方案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吹管场所和操作场所必须设警戒区,统一指挥,设监护人,并严格执行靶旗交接制度。

19、挖井坑时,井内通风良好,如发现瓦斯异常等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撤离人员。

20、严禁在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管道上进行光谱分析;严禁在贮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行光谱分析。在室外易燃、易爆物品附近进行光谱分析时,应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防止土、石方或其它坍塌、掩埋的控制措施

1、土方开挖及堆积要有施工方案,严禁采取挖空底角方法施工;挖深坑、深槽、隧道等要根据情况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撑,严防冒顶塌方。人员休息要远离坑、井边坡,人员上下坑、井要搭设带防滑条的跳板或靠梯。

2、在深坑及井内工作应采取可靠的防坍塌措施,挖掘的沟道或坑、井四周应设围栏及警告标志,夜间红灯示警。

3、在建、构筑物附近挖土要按规定距离挖掘,并有防止建、构筑物坍塌的措施。

4、在悬崖陡坡上施工时,应系好安全带。

5、石方开挖要有措施,严禁上下层同时撬挖或站在石块滑落方向,施工下方严禁通行并设专人警戒。

6、煤斗被煤堵塞后,不得将箅子拿掉,应使用专用捅条疏通;进入煤斗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捅煤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设专人监护。

倾倒事故的防止对策 建筑材料的堆放高度遵守以下的规定:

铁桶、管:堆高限度1m,层间加垫,两边设立柱;

圆木:堆高限度2m,堆、卸时使用垛木器械;

成材:堆高限度4m,每隔0.5m高度加横木;

砖:堆高限度2m,堆放整齐、稳固;

水泥:堆高限度12袋,地面以木板架空垫起0.3m以上;

器材箱、筒:堆高限度横卧3层立放2层,层间加垫,两边设立柱;

袋装材料:堆高限度1.5m,堆放整齐、稳固;

六、防止人身中毒、窒息、射线伤害事故的措施

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佩戴齐全。

2、有毒物品、化学物品的搬运、贮存、发放、使用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设专人管理,通风良好。

3、涂料、冷底子油的配制,沥青熬制,油漆调和要站在上风向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汽油、煤油、松香水等做为辅料或稀释剂的施工时,要采取措施保证空气流通,预防中毒。

4、进行喷漆作业时,要有防中毒的措施;在密闭容器内进行沥青、油漆、喷漆及其它防腐作业时,安全带要系在仓外牢固可靠处,且设监护人员,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能互相通视,且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第1016条之规定。

5、在井坑、隧道、深沟内作业先检查其内是否积聚有可燃有毒气体,如有,确认排除后方可作业。严禁进入贮有煤粉的煤粉仓内工作。进入放空的煤粉仓内工作时,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第1307条执行。

6、水磨石地面施工时,要有防止草酸中毒的措施。

7、蓄电池等充电、注酸后必须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8、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持证上岗。严禁将射源借给无工作许可证单位。射源的运输、保管、存放严格按规程中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七、施工用压力容器的控制措施

施工用压力容器的管理。对现场施工用压力容器(氧气、乙炔气瓶)采购的管理。以供应部门为主,按制度严格管理,做到购置、发放的气瓶安全、合格;回收气瓶及时、无损,瓶帽、减震圈齐全。氧气、乙炔气瓶的使用和管理,以使用单位为主,专人领用和管理。在施工区域包括作业地点使用气瓶,符合安全规程防火、防爆规定。安监部门对氧气、乙炔气瓶的存放、使用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氧气、乙炔气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八、重点防火部位及动火控制措施

油区、带电区、运行区和重大危险作业区域的管理。在油区、带电区、运行区作业和从事重大危险作业,严格逐级审批制度,安全监察和保卫部门经常检查施工单位落实作业指导的书安全施工措施,监督“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措施的现场实施。在油区作业采取仪器测量油气,防火、防爆安全距离,隔离作业的措施。在带电区采取停电、隔离、悬挂安全警示牌、作业设监护人等措施。运行区作业,采取设置安全隔离带与运行区隔离,悬挂安全警示牌、标志牌,站岗巡视的措施。重大危险作业有周密的施工组织,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从人力、机械、材料、施工步骤、作业环境方面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九、施工用电控制措施及管理

施工用电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来指导临时用电工程的设施布局和线路敷设以及所采用的安全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置专用保护零线,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施工电源分级管理,施工电源箱按“一、二、三”级分类管理,配电箱均使用标准闸箱。现场供电值班室布置临时用电、临时电源系统图,明确标注用电设备型号、容量、线缆负荷面积、计量表及配电箱号。严格执行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检修和恢复送电的工作程序,即:检修程序:办理作业票→断开电源→悬挂标识牌和装设遮拦→验电和接地→检修。恢复送电程序:收回全部工作票→检查工作人员离开工作现场及及接地线拆除→电气试验→恢复送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由项目部组织电气专业安装,由工程部门和安监部门验收,电源使用单位负责所辖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项目部的安监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现场施工用电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保护零线,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2、对配电盘、漏电保护器定期检验并标识其状态。使用前进行确认。

3、电焊机二次线使用快速接头连接,使用前,进行检查。

4、施工用电线路布线尽可能架空布线或线管布线。

5、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验证安全可靠。每六个月对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进行电气实验。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有专用配电箱,所带负荷侧应配有触电保安器,所有检修用电均应由专用配电箱负荷侧接线。

7、电热设备应安全可靠,外壳应接地良好。

8、在容器内进行光谱分析时,必须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第25.5.7条执行。

9、各施工单位所用的电焊机集装箱、铁工具房以及集装箱式的宿舍必须按要求接地,其电源的布设、使用必须满足安全用电的要求。

10、各施工项目开工时,施工电源和生活用电必须符合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规定。

11电源布置安全、合理。采用集装箱式变压器并使电缆直埋,从变压器到用电场地采用统一的配电盘,并标识该盘的功率及已用多少还剩多少,以保证用电的合理和安全。从配电盘到用户中间加统一的配电箱,以便使主缆、次主缆、次缆在主厂房、锅炉间及施工密集的区域统一排列,并不在地面出现。

12施工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布置符合文明施工标准。安装好的用电设备要求横平竖直;配电盘、电焊机集装箱要求:盘箱内外整洁,外壳接地良好,门轴转动灵活;电源开关柜或配电箱、插座箱采用封闭式,门上锁。用电线路布线整齐美观、横平竖直。

十、放射性物品的控制措施及管理

购置放射性物品,使用单位向保卫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对储存设施、场所进行验收并办理使用许可证后方准进源。运输放射性物品,按国家运输规定进行包装和计量检测,经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核查后方可运输。自行押运,指派专人、按当地公安部门指定路线及时间运输。储存放射性物品使用专用设源库,按区域设置醒目标志,有专人负责现场警戒。使用放射性物品的人员经体检合格,持市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现场进行放射工作时,事先通知各单位注意放射工作区域和安全区域,在放射工作区域布置安全警戒线和明显的危险标志及报警装置,并派专人警戒。销毁放射性物品,由保卫部门联系公安部等部门进行销毁。发生放射性物品事故,当事人立即通知现场人员离开,同时报告保卫部门和现场经理,采取封闭事故地点区域的果断措施,确保施工现场人员避免受到危害。

十一、工器具的管理

购置电动工器具,有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电工认证标志。使用单位使用电动工器具前经过电气专业人员检验绝缘良好后在使用。购置风动、手工具、小型机械有产品合格证,使用单位在使用前检查其完好情况。定期检查、检测电动工器具、风动、手工具、小型机械的完好和安全使用情况,确保操作人员安全和工机具的安全使用。

十二、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为施工作业人员配置完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管理使其正确使用,做到干什么活,佩戴和使用什么劳动防护用品,保证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绝违章作业。

十三、安全标志的管理

项目部应对其施工现场标志进行策划、布置和维护管理。在施工现场应根据业主要求设置工程概况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需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安全文明施工牌、施工总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结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规范化的“五牌二图”。

在不同施工阶段,按每月施工内容定位布置安全标志,根据需要随时调整、布置各个施工区域的安全标志,做到有施工区域就有安全警示标志;有施工机械、机具,就有安全操作规程牌;有安全标志,就有专人维护管理,使安全标志齐全、明显、有效,时刻提示所有进厂人员遵章守纪、杜绝三违。

十四、交通控制措施及管理

对进厂、出厂运输,厂内运输进行现场交通管理。施工通道保持环通、路面平坦、雨季无泥泞积水,车辆转弯半径合理。道路修复及时,安全警示牌、安全防护栏杆、夜间警示红灯齐全。进厂道路和施工道路设置明显的交通及限速标志,指示路牌、警示牌,运输高峰及路面较窄部位设交通指挥。

进厂施工的机动车辆,经车况(机器设备、各转动部位、制动刹车装置良好)检查合格后,发场内通行证。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的日常的交通安全管理。

场内运输不超载,安全行驶不超速,对重心较高的物体放置中心合理、捆绑牢固,加垫枕木、楔子塞牢,防止滚动。所有施工车辆每次运输做到安全措施齐全,确保施工现场(厂区)运输车辆的交通安全。

十五.对固定设施、施工设备及工器具进行定期检验及检验标识

对固定设施、施工设备及工器具进行定期检验,有效控制重大或重要危险因素,保证固定设施、施工设备及工器具安全使用。

定期检验的有:

固定设施:施工配电间、消防设施、放射品库、危险品库、油库、木工加工间。

施工设备:起重机械(轨道式)、施工电梯、卷扬机提升系统、木工加工机械(电锯、电刨)、机加工机械(冲床)、卷扬机提升装置、搅拌站。

工器具:配电箱、开关箱、消防器材、安全帽、安全带、标准化安全设施、漏电保护器、起重卡具、吊钩、滑轮。

按制定的检验标准,对规定实施定期检验的固定设施、施工机械、工器具进行检验,检验形成记录并对实物进行检验标识。

十六.违章违纪现场管理

1.严格控制生产管理者违章指挥

生产管理者违章指挥是构成员工系统失误的主要原因,并且具有鼓励有意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的后效应,对随机失误也有较大的影响。因此要重点控制,主要控制以下六条违章指挥:

1.1指派未经对该项作业安全操作训练并取得合格资格的人员上岗。

1.2要求工人使用无安全保障的设备,或进入无安全保障的危险场所,或强令拆除设备上的安全装置。

1.3不顾安全准备工作强行提前作业,或者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擅自决定进行危险作业。

1.4强令超载、超速、超压、超温;超限运行设备。

1.5对作业中的违章违纪现象不予制止、不予纠正、不予教育;默许不安全行为合法化。

1.6强令身心有病的工人担任力所不及的作业。

2.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违章违纪的奖惩主要体现为对险兆事件执行三不放过制度:对于制止违章违纪避免险兆扩大的行为给以重奖;对于肇发险兆事件的给以重罚,作到防微杜渐、治小防大。

3.严格控制违章操作

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对违章行为由项目部安监部门通报项目经理对专业施工队伍的领导班子进行处罚,并给予曝光。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通过安全法规,安全操作规程,违章及事故案例,季节性安全施工的特殊要求等内容培训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开展安全征文活动,号召广大职工把自己和身边的特殊的安全经历、事故及对安全工作的心得体会写出来、画出来,共同交流、共同提高;举办安全知识演讲比赛,充分发挥青年职工的文化优势、群体意识、竞争意识优势,提高青工群体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通过安全宣传板报宣传安全知识、安全法规;通过设立“安全论坛”、 “事故通报”、“违章违纪曝光栏”、“安全法规宣传窗”、“安全漫画”、“检查通报”等栏目,宣传安全知识、安全法规,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

十七.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处理

项目部建立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处理的机制和设施。成立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紧急处理的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中各自的职责和具体分工内容,明确紧急处理方案,确保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有进行紧急救治的医务室和药械,有随时可用的通讯、车辆、人员,有防止事态扩大、降到最小危害的安全防范措施。能够立即成立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原因,采取强有力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领导小组成员亲自检查落实。举一反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按“三定”原则(定人、定事、定措施)进行检查、整改、复查、销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稳定、有序。

如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最快方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并在两个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如现场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在三天内将事故详细情况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十八、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及防止起重伤害的控制措施

1.公司大型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并经审批和交底后实施,机械管理部和机械公司对设备拆装到负荷试验、交付使用,要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控制。

2.大型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应当向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检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项目经理部对在用的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①.机械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②.机械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③.机械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④.机械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⑤.机械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使用单位对在用机械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使用单位在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5.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至少每15日对其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日常维护保养。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9.使用单位应当对大型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大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大型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0.大型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11.使用单位应当制定防止机械倾覆的措施和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12.现场的机械安全文明管理

现场在用机械外观整洁,环境有序,标识规范,状态完好,防护设施齐全,无安全隐患。机械操作场所有统一规范的“安全操作规程”标牌。

不用机械按(待修、待用、封存、待报废等)状态分类统一存放,明确标识,码放整齐,有必要的防雨防潮设施。

13.防止起重伤害控制措施

①.起重机械必须定期保养、维修,保证各项安全保护装置和制动装置可靠,不准带缺陷运行。

②.起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5%;两台以上起重机吊同一物件;起吊精密的、不易吊装的大件;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起重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方或附近工作等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③.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日操作前详细检查,无异常方可启动,熟悉指挥人员的指挥方式和掌握紧急情况处理方法后开始工作。吊装前严格检查所用的起重机械、吊装工具、绳索是否正常完好。严禁超负荷吊运,对超高、超宽物体的吊装,制订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

④.起重工作应有统一的指挥和信号,指挥应用旗和口哨进行,不得单独使用对讲机指挥联络。指挥人员应由有经验的起重工担任。

⑤.起重机开动及起吊的每个动作前,司机均应发出戒备信号,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区。起吊重物时,任何人不得站在被吊的重物和吊臂上,也不得在起吊物下站立和通行。操作人员在吊装物体时,注意力要集中,要留有一避让余地,悬吊物体上下,不准站人和通行。

⑥.严禁对起重机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当起重机接近额定负荷时,只允许操作一个动作。悬臂式起重机满负荷时,严禁降低起重臂。

⑦.重物在空中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在吊装作业时,提升或下降必须平稳,避免有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不允许任何人随同吊装设备升降,在吊装过程中,因故(停电等)中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吊装物体悬空过夜。

⑧.遇有大雪、大雾和雷雨,当场地照明不足时应停止起重作业。

⑨.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停止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禁止露天起重作业。

⑩.爆炸品、危险品(压缩气瓶、酸、碱、可燃油类等)不得起吊。必须起吊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⑾.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相互监督,共同遵守“十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超载不吊;吊件捆绑不牢不吊;吊件上站人或有活动物品不吊;不符和安全要求不吊;吊件埋在地下情况不明不吊;光线不足看不清不吊;斜拉斜拽不吊;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液态金属盛放过多不吊。起吊物绑牢。吊钩悬挂点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千斤绳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得超过120°。

⑿.卷扬机除牢固固定外,电气设备接地接零,卷扬机操作人员熟悉机械性能,严禁非操作人员操作,下班之后切断电源。在工作时,钢丝绳卷入卷筒不得有扭转、急剧弯曲、压绳、绳与绳之间排列太松等现象,否则停车排除。

十九、消防管理

1.建立消防组织,落实防火责任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人员的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消防工作。建立安全防火组织机构网络,落实到人。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给予必要的训练时间和工作条件;项目部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班组设义务消防员。在各级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做好本部门、本部位的消防工作。现场消防系统或消防设施按区划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管理,保证完好可用。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活动,并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义务消防队消防活动每季不少于一次,消防演习每年不少于一次。制定管理方案和有针对性的防火计划,紧急处理火警、火险、火灾的预案。现场保卫值班室配置工程消防设施图。施工现场重点防范、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定期检查、更换保持良好的消防器材,做到有备无患。防止施工现场(厂区、生活区)火灾事故发生,使施工、生产、生活有一个良好秩序。

2.消防宣传

通过消防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火的警惕性和自觉性,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项目部和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使群众理解和支持消防工作。

宣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以及各级政府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各项防范措施,普及防火灭火知识,火灾案例等;

宣传机构:由保卫、安监、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组织消防宣传工作的群众,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逐步建立起专门工作者与群众相结合的消防宣传网络;

形式和方法:坚持从工程项目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开展消防宣传。如新闻宣传、知识竞赛、消防宣传板、消防标语、专业培训等,调动职工群众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的积极性;按照先普及后提高、自上而下、层层学习、层层受教育的原则,不断扩大普及教育面。

3.教育和培训

保卫部门负责对新入场人员进行场前保卫消防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准许上岗,教育有记录、有内容、有考核依据和结果,并存档备查;定期对职工群众进行消防培训(至少半年一次),有记录、有考评;

4.重点防火部位管理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一般指燃料油罐区、控制室、计算机房、挡案室、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汽轮机油系统;氢气系统及制氢站、变压器、电缆间及隧道、蓄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以及各单位主管认定的其他部位和场所。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消防管理制度和落实消防措施.并制定本部门或场所的灭火方案.做到定点、定人、定任务。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有明显标志,并在指定的地方悬挂持定的牌子,其主要内容是: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的名称及防火责任人。

对防火检查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定期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对发现的火险隐患立案并限期整改。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对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安监保卫人员始终在现场监护;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合格方可重新动火;动火工作的过程中,每隔2-4h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重新动火。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专门妥善保管之外,同时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备,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a、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试验,保持消防水畅通、灭火机有效;消防水带、砂桶(箱、袋)、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放置在明显、易取处。

b、严禁在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c、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办理动火工作票并经批准后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

d、挥发性的易燃材料,不得装在敞口容器内和存放在普通仓库内。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及时退库并保存在距构筑物不小于25m的单独隔离场所;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未经采取措施,严禁用电悍或火焊进行焊接与切割。

e、凡进入易燃、易爆区的机动车辆的排气管加设防火罩。

f、仓库的易燃物品的存放,必须有严格的隔离措施,并有明显的危险标识

二十 、文明施工控制措施

文明施工是工程管理中一项综合性的基础管理工作,坚持文明施工,不仅能为职工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有力的安全保障,同时也能带动和促进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实力。为此,将对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进行专项管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在整个工地实现 “封闭化”管理,设备材料定置、定位管理。

1.设立机构,专项管理

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现场经理、各专业公司现场负责人组成的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对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进行领导,工程合同部负责管理,安全监察部进行监督,各专业公司设文明施工管理员,具体负责各自责任区文明施工工作。

2.划分区域,落实责任

项目部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及安监负责人,各区的平面管理服从总平面图的要求和规划,将文明施工责任区细化到具体的管理单位,实行规口管理。工程合同部根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责任区进行及时的调整,以保证责任区划分的合理性。专业公司负责各自责任区的日常管理,各专业公司现场经理对文明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文明施工管理员负直接管理责任。

3.定期考评,督促整改

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由工程合同部进行规划、管理与考评。项目部每周对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予以考评。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将对现场各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情况作为一个监察重点。

4.施工现场环境控制管理

施工现场环境的管理。对施工现场环境(噪音、粉尘、废气、废液、废水、光污染)进行控制。为避免施工区和邻近区的环境受到不良影响,对机组吹管采取加装消音器的措施;对粉状类材料采取用密封容器或不渗漏袋装的措施。废气、废液、废水采取设置沉淀池、不渗漏容器盛放等措施处理。临近住宿或靠近生活设施的施工照明加装灯罩,防止照明产生光污染。对于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施工噪声,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筑路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以及穿插安排高噪声的工作。对距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采取佩戴防护耳塞或头盔、缩短其劳动时间等有效措施。同时,注意对机械的经常性保养,尽量使其噪声降低到最低水平。为保护施工现场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对居民区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控制施工时间。

5.确定重点,严密控制

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将下述工作做为文明施工管理重点:土方施工管理、施工废料管理、进厂设备材料管理、周转工具管理、道路管理、保温及油漆作业管理、小型机械管理、成品保护管理、施工用电管理。

5.1土方施工管理

5.1.1合理的弃土方案:

对于现场临时堆放土方,据工程实际开挖方量,规定堆高、堆宽。

5.1.2加强管理:

1)对土方开挖作业实行计划管理,实施审批单制度,减少开挖次数和开敞时间。

2)现场土方运输车辆在现场装载行走时要加防护装置,防止所运土方散落在通道上。

3)在弃土场及开挖现场设洒水设施,定时洒水防止扬尘。

5.2施工废料管理

5.2.1在主厂房、除氧煤仓间及锅炉本体及其他工作场所根据实际情况设临时废料箱。

5.2.2严格作业程序标准化制度,将每日收工前的清理工作当作一道工序来完成。

5.2.3对垃圾通道及废料箱中的垃圾设专人及时进行清理。

5.2.4设备包装箱集中收集处理,尽可能地进行二次利用。

5.3进场设备材料管理

5.3.1对于进入锅炉、主厂房等主要施工区的设备材料,实行进场物料审批单制度。

5.3.2设备堆放、材料码放,统一标准,指定区域,划出界限,作好标识。

5.3.3进入施工区域的设备材料存放时间,不允许超过三天,并保证不影响交通,保持道路畅通。特大型设备的存放经主管施工经理批准。

5.4周转工具管理

5.4.1施工现场设集中供气管道(氧气、乙炔管道),尽量减少各类气瓶在现场的用量。对于分散作业点使用的各类气瓶,设统一的、标准的气瓶托架,不用的气瓶及时回收退库,以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

5.4.2对于道木、钢模板、脚手管及其卡扣等的各类周转工器具,在现场存放期间要按不同的规格、型号,进行分类有序的摆放。对于剩余或拆除不用的要及时回收。

5.5现场道路管理

5.5.1现场主干路进行环形布置,其布置要和电厂的永久道路结合考虑。主干道做成砼路面,路边设临时停车带和排水沟道,以保证道路畅通及雨水的及时排除。主干道的分支道路(施工中常用的)设置成碎石路面,保证雨季车辆及人员的通行方便。

5.5.2严禁在道路上存放材料物品,保证现场道路的畅通。

5.5.3对于现场道路设专人进行每日清扫,保证道路的整洁。

5.5.4设置洒水车防止扬尘。

5.6保温及油漆施工管理

5.6.1严格控制进入现场的保温材料及油漆的数量,拆除的包装及时回收。

5.6.2对于保温作业,施工中采取铺设隔离罩的方法,使碎屑落入罩内,并及时清理。

5.6.3对于油漆作业,在作业区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防止油漆滴落到施工完的地面、墙面、机械设备上。

5.7小型机械管理

对于施工中用到的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机械,根据工程的需要规划摆放位置,进行集装箱化集中管理。

5.8成品保护管理

5.8.1在利用卷扬机进行吊装作业时,尽量不要用已施工完的梁柱作为承力点,如工程确实需要,经严密的受力计算,在确保安全并对承力点做好包垫措施的前提下进行。

5.8.2严禁在已施工完的地面及墙面上任意打洞,确因工程需要必须开洞的,经施工技术部门批准,并争得原施工单位同意,且施工完成后有相应的恢复措施。

5.8.3在各类仪器、仪表附近施工有防撞措施。

5.8.4严禁登踏已施工完的电缆桥架和已施工完的保温管道。

5.8.5进行油漆作业时有对成品的防污措施。

5.9供、排水管理

5.9.1根据当地条件,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在现场为施工人员提供足够的饮用水和其它用水。保证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的正常使用。

5.9.2供、排水系统畅通、合理成环。凡是有水源的地方就有排水系统。在施工期间同时作好雨水的排水。使通道和施工现场无积水。合理的布置水源(包括消防水),使其方便并满足使用。

5.9.3高处作业区设置高空厕所,解决现场随处大小便问题。

5.10节能降耗管理

对耗能设施、设备的管理。项目部对施工的主要能耗(施工用水、电、燃料、汽、钢材、木材、水泥、纸张)制定节能控制计划;对生活设施的主要能耗设备、设施(汽车、水电系统)定期检查,规定能源的合理消耗,制定检修计划。

5.11施工生活区管理

对施工、办公、生活区的安全、卫生管理,定期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问题按检查、整改、复查、销案的程序处理。饮水锅炉、浴室、食堂、宿舍安装的电气设施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饮水锅炉设专人管理,管理制度上墙。

浴室、食堂地面防滑、无磕拌物,照明充足、灯具防爆。食堂、仓库达到无蝇、无鼠虫,通风、防尘,无腐烂变质食物。炊具、冷冻器具保持卫生,经常消毒,确保食品无污染。食堂炊事员、管理员持当地卫生防疫站所发“健康证”上岗。电动炊具安全操作规程齐全。仓库、操作间配备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确保职工正常生活和饮食卫生安全,安心从事工作。

二十一、特殊作业措施

1.防火、防爆措施

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及消防栓设置完善齐全,并确保其使用的可靠性,专职消防人员定期检验各种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器材合格。

对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如:乙炔氧气瓶库、乙炔站、板房临建、化学危险品库、建材库等,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严格执行防火规定。

组织有关人员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清除火源周围的易燃物。

易燃物品存放及使用的地点,满足防火的要求。

高处实施电火焊或切割作业前,先清除周围易燃物,挂设防止火花飞溅的防火毯,在电火焊作业下部平台或地面上设监护人,防止损伤设备。

在禁区必须明火作业的,事先编制安全防范措施,并履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其措施由总工程师批准,安监、保卫部门会签后方可施工,作业中设专人监护,作业完毕必须认真检查,确认无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隐患方可撤离施工现场。

2.汛期施工措施

汛期到来前做好防汛方案包括应急预案、防汛设施的措施准备、对所有仓库、房屋进行检查修补加固,设备及材料加高存放,用防雨苫布覆盖、有足够的排水设施并保持良好,排水沟道牢固,流向合理、沟道畅通。

转动机械、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设施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对大、中型吊车轨道路基、现场的脚手架,临时设施等进行加固。

遇有雷雨大风天气或其它恶劣性气候时停止吊装及露天、高处作业。

3.雨季及防雷电措施

在雨季到来之前对施工电源、生活用电源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测试,电气设备的接地及大型吊车的轨道、施工现场的避雷装置及灯塔、钢结构活动房屋等的接地进行调整测试,测试结果满足《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中的有关规定。在梅雨季节,定期和经常性的检查电源、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发现设备受潮等现象,及时采取调换、检修的措施,不使用有隐患的设备。现场的施工电源集中放置在集中箱内,集中箱架高放置,防止其受潮和被水浸泡。

施工现场的电焊机,按区域统一布置,电焊机安装在架高的电焊机集装箱内,并做好电焊机集装箱的接地和防潮保护工作。

雨中、雨后及时排除设备周围的积水,使用机械前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良好。

机械操作工、电工、电焊工持证上岗,熟悉并掌握触电紧急救护知识。

电焊工在潮湿的部位作业前,采取干燥、通风和加垫绝缘板并设监护人的措施。

4.防暑降温措施

夏季,在气温高于35℃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在露天作业集中的地方,搭设休息凉棚。给职工发放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现场配备充足的卫生饮水点。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情况,结合气候条件,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在容器及管道内施工时,设通风装置,加强通风。外部设监护人。在现场工作室、宿舍和食堂配设电风扇等通风降温设施,保持良好的休息环境。

5.防台风措施

针对工程项目特点采取相应的防台风措施,制定台风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现场管理考核评比细则(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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