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湾小区私家花园管理约定
长青湾小区私家花园管理约定
【kd.长青湾】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为维护小区的安宁、整洁和祥和,全体业主共同订立并承诺履行本约定:
1、不在小院内搭建门斗、遮阳棚、凉亭、仓库、防护栅栏等建筑物、构筑物;不在小院内种植影响园区整体环境的植物;不能在小院内饲养家禽、牲畜及搭建宠物窝棚等。不能在小院内搭砌盆景等。
2、小院内只允许搭建木制简易花架,且符合物业客户服务中心统一规定款式。花架距住宅外墙体距离保持在1.5米以上。宽不超出围墙或护栏外沿,上部不得覆盖阳光板或透明玻璃。
3、业主不在小院内堆放杂物、垃圾等物品,应保持小院内的整洁。
4、为保障业主人身及财产安全,不在小院内存放贵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在小院内进行引火、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
5、考虑园区整体景观,不能改变小院栏杆的样式、高度、颜色等。
6、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负责自有花园内的卫生清洁。
7、业主使用小院不得有影响园区整体景观的其他行为。
8、业主因使用小院违反本管理约定的,当事业主应立即停止并恢复原样,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业主承担全部责任和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