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湾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约定
长青湾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约定
【kd.长青湾】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为维护小区的安宁、整洁和祥和,全体业主共同订立并承诺履行本约定:
1、遵守本市市容及环境卫生规定。
2、注意保持本园区的环境卫生,不乱扔烟头、纸屑,严禁随地大小便。
3、不在本园区内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
4、应当将家居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5、不破坏公共绿化及设施,包括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体育设施等。不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业主禁止使用园区喷淋用水。
6、不在公共场所种植花草树木,搭花架。
7、在自家小院内种植树木不超高,不影响邻里。
8、不违反政府规定或在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9、本物业不得饲养以下动物∶凶猛/高大及不利于环境卫生的动物(如∶家禽、鸽子、蛇、大型犬、猛兽等)。
10、注意保护楼梯等共用场地的环境卫生,如有物品洒落在共用场地,应自行清除,污染、破坏地面、墙面地,需恢复原样。
11、不利用门窗、玻璃窗等地方张贴广告,不在玻璃窗上张贴报纸,以免有碍观瞻。
12、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排水管道,以防止随处滴漏。
13、空调机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排除故障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