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区空置房管理程序
物业辖区空置房管理程序
1.0目的
规范空置房的管理工作,确保空置房管理的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物业服务中心已接管的空置房的管理。
3.0职责
3.1客户服务部经理负责空置房管理的组织、监督工作。
3.2客户服务员负责依据本规程实施空置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3.3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部负责保管空置房的钥匙,清洁或其他人员需领用时,应填写《借用钥匙登记表》。
4.0程序要点
4.1空置房的定义:指未出售及业主尚未收房的已接管的房屋。
4.2空置房的登记建档与收费
4.2.1经物业服务中心接管的空置房由客户服务部经理安排专人进行登记造册。
4.2.2每月底客服助理查验《业主/住户入伙情况一览表》,对业主/住户入住情况进行统计,将空置房登记在《空置房统计表》内,每月5日前报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审核。
4.2.3空置房管理费用征收方法:按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90%(扣除卫生费)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或未收楼业主(指已通知收楼但因业主本人原因未及时收楼)计征物业管理服务费。
4.3空置房的巡查、维护
4.3.1空置房由客户服务部进行日常管理。由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部经理安排专人每月对空置单位的主体结构、屋面与地面、电气、水系统、卫生间、消防、附属工程等项目进行巡查一遍并填写《服务质量检查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4.3.2 发现问题,属保修期内,及时与开发公司联系,协助解决;不属保修项目应及时与物业服务中心设备维护部联系, 安排维修。
4.3.3环境管理部每月须对空置房进行一次例行清洁。清洁项目有房内天面、地板、墙面及其设施卫生间、窗户等,并透换空气, 保持空置单位内干净、整洁、清新,并填写《空置房清洁记录表》。
4.3.4客户服务部根据季节变化定时对空置房进行开窗通风、散热。特别是在梅雨季节,应加大对空置房的检查力度,防止墙面、天花发霉、木制品生虫及变形,必要时应进行干燥处理。
4.3.5客户服务部巡楼时应注意空置房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现空置房内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客户服务部经理汇报。
4.3.6参照有关电电器使用说明书,定期将电器打开试运行,以保持电器良好的工作状态,检查完毕后注意及时关闭电源。
4.4 售楼看房
4.4.1当开发公司售楼部、营销部需带领顾客看房时, 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部做好钥匙领用记录。
4.5 空置单位钥匙的管理
4.5.1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部接管物业后,空置单位钥匙要分类编号,贴上标签,注明楼号、房号及室内、外门识别标识。
4.5.2空置单位钥匙要管理规范。
4.5.3安排人员专职管理钥匙,并填写《钥匙存放登记表》。借出钥匙要填写《借用钥匙登记表》,钥匙按时归还后由钥匙管理员在《钥匙存放登记表》中注销。管理人员在工作需要领用钥匙也须登记。
4.5空置房的利用
4.5.1长期闲置的空置房物业服务中心可申请进行合理利用。
4.5.2客户服务部经理应留意收集承租信息,对空置房采取出租等方式加以利用。经向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同意后方可办理。
4.5.3客户服务部每次巡楼后应将空置房的维护管理状况记录在《服务质量检查记录表》中,每月汇总一次上交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审核,相关资料保存期至空置房售出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