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辖区商户管理程序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商户管理程序
1.目的
保持管理服务区域安全、文明的居住办公环境,规范商户管理行为。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商户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 管理处经理负责签订《商户管理服务协议书》,协调商户纠纷。
3.2 由经理指定专人对商户进行日常巡查及管理。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对商户使用的房屋,其产权属万科地产公司或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时:
4.1.1管理处可根据本管理服务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商户管理规定,以规范商户经营及从业人员的行为。
4.1.2管理处经理在商户开业前应与商户经营者签订《商户管理服务协议书》、《商户消防管理责任书》、《商户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委托银行收款协议书》,明确商户与管理处之间的责权关系及管理费标准,并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4.1.3如商户需要装修,除按装修管理程序执行外,还应提供外墙装饰、灯箱、标识及文字等的设计方案供管理处评估,确保建筑外观基本统一和整体美观。
4.1.4商户自入住起三个月内,管理处应收集以下资料,并建立商户管理档案:
a.《营业执照》复印件(因其它特殊原因未办理营业执照除外,过期或失效后需重新索取);
b.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
c.从业人员身份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相片等资料。
d.经营特种行业或政府有要求的特殊项目,还必须出示经相关政府部门签发的许可证复印件。
4.1.5经理应指定专人对商户周边公共部分的环境卫生、物品摆放进行日常监督,发现有违反商户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解决应及时通知管理处,采取相应措施。
4.1.6经理应指定专人对商户消防、电器设备设施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监控,要求各商户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维护电器设施。
4.1.7商户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商户的经营活动,发现无证经营或涉嫌赌博、贩毒、吸毒、色情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向部门经理汇报,部门经理视情况决定是否采取更严厉的措施。
4.1.8如工商、税务、卫生、公安、计生办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商户进行检查,管理处应验明证件,登记后予以配合。
4.2对商户使用的房屋,其产权不属万科地产或不属全体业主共有时,管理处必须与商户签订《商户管理服务协议书》和《商户消防管理责任书》,其它要求可参照4.1执行。
5.质量记录表格
**wy7.5.1-z03-f1《商户管理服务协议书》
**wy7.5.1-z03-f2 《商户消防管理责任书》
**wy7.5.1-z03-f3 《商户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wy7.5.1-g01-f2 《委托银行代收款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