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局年综治创安目标管理责任书
市公路局2005年综治创安目标管理责任书
200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年,也是国省道干线公路继续实施安保工程、改善工程迎接部检之年,又是建设“平安龙岩”、“平安单位”的创建年,为进一步强化综治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和遏制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交通公路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始终坚持把维护*稳定和抓好安全生产摆上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全局形成一把手对综治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在分工范围内相应负责的责任体系。继续坚持在全局推行决策层、管理层、生产层的“三长负责制”的安全管理模式。继续坚持做到安全与生产调度“五同时”,新、扩、改建工程与安全卫生“三同时”。日常管理做到每月一检查、每季一例会研究和部署综治安全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整改。
二、强化教育,提高素质。各单位要以“四五”普法为载体,通过开展各阶段的专项教育,采取以会代训、安全培训、声象教育、图片展览、知识竞赛等,广泛开展多形式的综治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继续坚持抓好养路工、换岗职工、特殊工种、车机驾驶员、民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新工人上岗前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及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规避事故的能力,做到严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文明作业。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学好《宪法》、《刑法》、《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劳动法》、《消防法》、《保密法》、《工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等与公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各类岗位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管理素质。
三、突出重点,落实防范。全年综治安全工作要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和事故易发部位的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好春运、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竞赛活动以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保密安全、交通安全和“平安单位”创建等各阶段的专项整治活动。全力以赴抓好施工保畅、事故“黑点”整治、车机管理和财务室、微机室、机要档案室、现金票证、贵重物品、密级资料的安全保卫管理,认真做好单位内部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四防工作,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保密措施。规范开山采石和火工用品的管理,严格与火工用品使用班组(民工队)签订《火工用品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书》,做到责任落实、管理到位。力求火工材料领用核销手续完整、帐物相符无丢失,并做好爆破四员的年度审验工作。并及时开展高密度、多层次、全方位、经常性的综治安全检查,切实消除“三违”现象,有效遏制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消防,落实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各级和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防范,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器材使用、高层建筑火灾逃生、扑救火灾常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日常的消防检查和防范,确保办公楼院、生活区域的建筑消防设施随时保持完好状态。同时设置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及时解决消防问题,极力消除火灾隐患。
五、重视综治,推动创安。全局要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度高为目标,在当地综治委的领导下,坚持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按照创安“八标准”和“*格”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充分发动群众,加强群防群治组织的建设,积极配合做好“打黑除恶”和查禁“*彩”、“*” 专项整治,努力实现本辖区“七无”良好氛围。并结合“扫黄打非”开展创建无毒害单位活动,努力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做好内部单位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集体*、越级*事件的发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努力做到“五个提高、五个遏制、五个防止”,极力稳定好职工队伍,不断增强所辖区域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
六、健全机构,落实保密。要认真贯彻《保密法》和《龙岩市保密技术工作十五发展规划》,层层健全保密工作和定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各级和各岗位保密责任制,确定各单位定密审核人,通过“三确定”把保密工作防守在文件制作的源头上,有效地发挥保密的固本作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保密重点部位,加强保密防范措施的落实。涉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做到对相关保密工作不扩散不泄密,对保密文件资料的清理、清退、销毁、归档、移交按章办事,认真做好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管理,严禁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以策安全。
七、按省公路管理局的规定。凡单位发生工伤死亡、重伤3人、万元以上或死亡1人的火灾、主要责任死亡1人的交通事故、*事故及单位主管领导有犯罪行为的、单位发生10人以上集体*、越级*、罢工、非法**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社会稳定的、单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恶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20万元以上的实行一票否决;单位发生完全责任事故的,罚单位直接经济损失30%,负主要责任的罚单位直接经济损失20%,负同等责任的罚单位直接经济损失15%,负次要责任的罚单位直接经济损失10%,凡发生责任事故或工伤事故隐瞒不报的,经查实取消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罚款1000元,同时责成单位领导作书面检查并通报全局。
八、本责任书市局安保科存档壹份,各基层单位、各科室各执壹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二oo六年职代会重签之前有效。若责任人工作调整,由继任人继续履行责任。
签订单位及科室:
市公路局(章) 科室负责人
法人代表:*处:
新罗公路: 纪检会
永定公路: 总工室:
上杭公路: 总会室:
武平公路: 工会:
长汀公路: 人劳科:
连城公路: 机材科:
漳平公路: 办公室:
机械处: 工程科:
工程处: 监理科:
储运处: 财务科:
坂寮所: 审计科:
王庄所: 团委:
监理公司: 安保科:
绿化公司: 路政分局:
二oo五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