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秩序管理管理内容
住宅小区秩序管理管理的内容
根据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确定秩序管理管理的内容如下:
1.小区秩序管理管理内容
(1)住宅小区开设的经营摊点,未经管理公司批准,领有经营许可证的,秩序管理人员有权禁止其活动;
(2)在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晾晒衣物,在公用楼梯间、通道、天台堆放杂物,饲养鸡、鸭等家畜,秩序管理人员应予制止。
2小区秩序管理管理范围
下列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管理秩序的行为,都属于秩序管理管理范围。
(1)使用音量过大或发出噪音的器材,影响他人正常的工作和休息。
(2)从楼上往下乱扔杂物。
(3)擅自撬开他人信箱,私自拆开他人邮件、电报信函等。
(4)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弹簧刀等管制刀具。
(5)未经批准,私自安装、使用电网。
(6)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损毁他人财物。
(7)使用汽枪,在住宅小区内进行各种射击活动。
(8)制造、销售各种赌具或利用住宅聚赌。
(9)利用住宅窝藏各类犯罪分子和嫌疑人员。
(10)利用住宅作据点,进行盗窃活动。
(11)制造、复制、出售、出租或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
(12)利用住宅进行嫖娼**活动。
(13)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标志,或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或标志。
(14)故意损坏邮筒、公用电话等公共设施;故意损坏路灯、消防栓、公用天线、电梯等配套设备;故意损坏园林绿地、停车场、娱乐场等公共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