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s管理体系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
ohs管理体系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
组织应建立和保持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必要控制措施的实施程序,实施程序应包括:
――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作业场所内的设施,无论是由组织还是由外部所提供的设施。
组织应确保在确立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时,对这些危险评价的结果及控制的效果进行考虑,并将此文件化并保持最新。
组织所采用的危害辨识和危险评价的方法应该:
――依据其范围、性质和时间安排进行确定,以保证其方法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确定危险级别;
――与运行经验和所采取的危险控制措施的能力相适应;
――为确定设备要求、明确培训需求和开展运行控制,提供适宜信息;
――提供必要的监测活动,保证实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1.理解要点
标准要求组织有一个或多个程序,程序的作用是便于辩识(确定)、评价危险因素,实施控制措施,特别是对重大危险因素。这一条强调的是对程序要求,不是对危险因素本身的要求。程序应能够满足确定危险因素及判断其重要程度,并在出现新问题时及时更新,等要求。
对于尚未建立ohs管理体系的组织,首要的任务是进行初始评审,评审的目的是了解组织的ohs管理现状。初始评审的内容包括:
法律、法规要求;
危险因素识别和重大危险因素的确定;
对所有现行ohs管理活动与程序的审查;
对以往事件、事故调查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评价。
实施初始评审后,组织将对自己的活动、危险因素、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及组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现状做到心中有数,其中最重要的是危险因素,尤其是重大危险因素的确定和评价。
危险因素的考虑应包括: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和七种类型。
三种状态是: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组织生产过程许多是连续几个月,甚至几年运行生产的,是正常状态。生产车间的开车、停机、检修等情况下,危险因素与正常态有较大不同,属异常状态。紧急状态则是发生火灾、爆炸、洪水等情况。对可预见的紧急状态,应有相应的计划、措施,以保证其影响的最小化。
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组织在对现场的、现有的危险因素进行充分考虑时,也要看到以往遗留的危险以及计划中的活动可能带来的危险性。组织要尽可能全面地考虑生产活动的各个方面,拓开思路,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使危险因素得到控制。
七种危险因素类型:(1)机械能;(2)电能;(3)热能;(4)化学能;(5)放射能;(6)生物因素;(7)人机工程因素(生理、心理)。
危险控制措施包括:消除、限值、处理、转移等。组织的ohs方针、目标和指标应建立在与其活动、产品或服务相关的重大危险影响的基础之上,危险因素的辩识、评价本身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该过程也包括明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组织自身业务发展、工艺更新、原材料替代及相关方要求等方面的影响,为此,ohsms标准中明确提出要求组织及时更新这方面的信息。
常用的危险辩识、评价方法有:(1)安全检查表;(2)预先危险分析(pha);(3)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fmea);(4)危险可操作性研究(hazop);(5)事件树分析(eta);(6)故障树分析(fta);(7)危险指数方法;(8)风险概率评价法(pra)等。
2.审核要点
1)组织的活动中主要的危险因素是什么,是否已列出重大危险清单。
2)组织识别危险因素的程序是否正确,能否满足和适应现场的生产需要。
3)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是否产生某些重大风险,有无进行风险分级。
4)组织是否具备新项目ohs预评价的程序。
5)组织的现场是否有特殊的ohs要求。
6)组织危险因素识别程序是否考虑了供应商和合同方的影响。
7)对活动、产品或服务的任何可能的更改或补充,将如何改变危险因素和与之相关的影响。
8)是否根据危险评价结果,制订了具体的危险控制措施计划。
9)如何考虑其影响、可能性、严重程度和频次的情况来评价什么是重大事故因素。
10)如何监测危险辩识、评价、控制,保证实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