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控制程序
1 目的
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管理、发放及使用的控制,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
2 适用范围
规定了中电投河南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活动中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适用于公司固定员工、合同用工,其它工种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程序。
3.1 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是指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3.2 劳动保护用品
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保证安全与健康所使用的物品。包括工作服、防尘帽、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安全帽、防尘口罩等。
4 管理职能
4.1 质量管理部(安全监察部)
4.1.1 质量管理部(安全监察部)是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全面管理工作。
4.1.2 检查、监督各二级单位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
4.1.3 深入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员工在劳动过程中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1.4 结合公司实际及时组织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检验和发放,对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具有建议权。
4.2 人事劳动部
4.2.1人事劳动部是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标准的制定部门。
4.2.2 负责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工作。
4.3 检修分公司(项目部)的工程管理部
4.3.1各检修分公司(项目部)的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主控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4.3.2 负责本检修分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检验、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个人档案、台帐。
4.3.3 检查员工在劳动过程中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情况,具有监督权和考核权。
4.3.4 制订本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对本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检验、发放、使用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对发放标准具有建议权。
4.3.5 按要求每年12月底前上报下年度劳动保护用品计划。
4.3.6 每半年组织一次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培训 ,使每一位员工都能够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4 各部门
4.4.1 按照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录a)按期领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4.4.2 定期检查本部门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佩带及使用情况,发现未按规定佩带及使用的现象及时进行制止、考核。
4.4.3 负责本部门员工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教育培训工作。
5 控制程序
5.1 采购
5.1.1 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有省级以上劳动用品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质量监督检验证,没有检验证不得采购。
5.1.2 质量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负责工作服、防护鞋、安全帽等大宗用品的采购组织工作,其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由各二级单位负责。
5.2 检验和试验
5.2.1 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进货检验,由采购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共同进行,以确保合格、适用、安全的劳动保护用品进入生产现场。
5.2.2 劳动保护用品每批到货应进行抽检,按5%比率进行外观质量检验。
5.2.3 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产品检验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必须有永久性标记:制造厂商名称、商标、型号、制造年月、生产合格证。
5.2.4 劳动保护用品需要进行安全试验时由安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该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技术标准进行实验或联系送检。
5.3 保管、发放和使用
5.3.1 各检修分公司(项目部)仓库保管员对已入库的劳动保护用品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5.3.2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按照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公司人事劳动部每年对全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根据实际调整发放标准,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后执行。
5.3.3 由于生产意外造成耐用劳保品的损坏或毁损而不能保证其安全性,经安全监察部门签字认可换发新品时,旧品必须同时交回仓库,以防止不安全用品的非预期使用。
5.3.4安全监察部门对现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不按规范使用或有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应及时制止,对损坏或不能达到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写出鉴定意见。
5.4 退库管理
对废弃劳动保护用品的处理,按照公司《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执行。
6 检查与考核
6.1员工在生产活动中必须按公司规定要求穿用劳动保护用品,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部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检查。
6.2员工在生产活动中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应视为违章,按照公司《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