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环境管理及文明施工管理
项目工程环境管理及文明施工管理
中建六局贯彻执行《gb/t24001-1996 idt iso14oo1:1996环境管理体系》的标准,各分包单位在执行国家、地方标准同时要服从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关于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
1、环境、文明施工管理
1.1为确保工程为市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各分包单位必须自觉遵守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建立文明施工管理机构,确定文明施工责任人,保证施工现场的公共区域及各自的施工区域的场容、场貌整齐、卫生、文明。
1.2分包单位应严格按规定的施工平面布置施工,不得任意扩大、改变、影响其他施工单位,如需调整,应报总包批准后实施。
1.3各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必须认真按施工程序组织施工,认真做好成品保护措施,施工中不得交叉污染,不得造成工程成品或半成品的损坏。不得有乱涂乱划现象。
1.4各单位施工现场各种料具、半成品应按总平面布置图的位置存放,并分规格、品种码放整齐、稳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各种材料不得混乱堆放,不得堆放太高,防止坍塌伤人。对粉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防损坏等措施,专库专管,加说明标志,并建立严格的领退手续。
1.5施工现场的生活、办公区要保持清洁卫生,无污染和污水,垃圾要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外运,施工现场不得随地大小便。
1.6环境管理方面各分包单位应执行项目部的如下规定:
1) 防止对大气污染
a.施工阶段,定时对所属区道路进行淋水降尘,控制粉尘污染。
b.负责各自区域建筑结构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运输或采用容器吊运或袋装,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并适量洒水,减少粉尘对空气的污染。
c.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物、细颗粒散体材料,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采取码放措施,减少污染。
d.生活区内设置的食堂和宿舍,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卫生和安全符合规定。
2)防止对水污染
加强对现场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管理,对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在储存和使用中,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3)防止施工噪音污染
a.使用电锯切割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b.使用电锤开洞、凿眼时,应使用合格的电锤,及时在钻头上注油或水。
c.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
d.塔吊指挥配套使用对讲机来降低起重工的吹哨声带来的噪音污染。
e.在现场设置噪音监测系统,测定噪音是否超过分贝,用以控制现场噪音。
4)废弃物管理
a.在各自施工现场区域设立专门的废弃物临时贮存场地,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可回收、不可回收),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必须单独贮存、设置安全防范措施且有醒目标识。
b.废弃物的运输确保不散撒、不混放,送到项目部指定场所进行处理、消毁。
c.对可回收的废弃物做到再回收利用。
5)材料设备的管理
a.各分包应对现场堆场进行规划管理,对不同的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分类合理堆放和储存,并挂牌标明标示,重要设备材料利用专门的围栏和库房储存,并设专人管理。
b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材料管理办法,进行限额领料。
c.对废料、旧料做到每日清理回收。
7)其他措施
a.对易燃、易爆、油品和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贮存、发放和使用后对废弃物的处理制定专项措施,并设置专人管理。
b.对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噪音、泄漏和废油、废弃物造成的污染,杜绝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
c.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围墙以外逗留、休息。
1.7文明施工有关规定:
1)各分包单位应认真学习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安全、消防、法令和规定,并自觉执行。
2)现场安全管理由总包单位负责管理。各分包单位应与总包单位签订分包工程的安全协议书,并接受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总交底。
分包单位应配备相应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接受总包单位制订的安全、消防管理的各项制度,包括:人员进出场制度、区域通行证制度、生活区管理制度、门卫制度等。按总包单位指定的运输通道和作业场地操作。
3)分包单位所有作业人员,进场前及施工过程中都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尤其是指定分包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教育,督促所属员工遵守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各项规定。
各分包单位有义务保护现场各项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如施工脚手架,临边护栏及消防器材等,不得擅自变更及增加施工荷载。明火作业(水、电焊等)前必须向总包单位申报,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各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包单位安全监控,参与工地的各项安全、消防检查工作,并落实有关整改事宜。如果分包单位整改工作如果不能达到要求,总包单位可以安排其他人员予以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该分包单位承担。分包单位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复印件汇总后报总包单位相关部门。
4)重大伤亡事故应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并立即组织抢救及保护现场。
分包单位的所属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各类违章作业,总包单位有权依据情节轻重、予以劝阻警告,罚款,情节严重者,责令停工。
分包单位必须遵守合同中的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教育并监督现场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打架斗殴、赌博,严禁在现场随地大小便或在建筑物上乱写乱画。严禁任用不明身份的人员施工或留宿非本工程施工人员,宿舍保持清洁卫生,垃圾集中入桶,禁止随地乱扔。总包单位有权依据情节轻重、予以劝阻警告,罚款;情节严重者,责令停工。
分包单位必须按沈阳市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制定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并严格执行。
5)施工期间分包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现场清洁卫生,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每天工完场清;楼层的建筑垃圾清运应采取专门措施,严禁直接向下抛散;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有味、有烟物质。
6)分包单位应保证自身现场办公室、仓库、材料加工场地、工人宿舍的整洁卫生,并随时接受总包单位的检查。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违者将对吸烟者及所属
单位进行处罚。
2、成品保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