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化学品管理办事指南
一、经常需要购买使用或者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必须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公路运输通行证》。
二、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应如实填写《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申请表》,并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
生产、科研、医疗等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明
2、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明
3、剧毒化学品储存、使用的保安措施和管理制度
4、使用剧毒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还应当提交相应的从业许可证明或者批准文件。
三、临时需要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申领《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购买剧化学品。申领《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注明品名、数量、用途的单位证明。
四、需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申领《运输通行证》,方可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申领公路运输通行证,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购买单位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者准购证、运输单位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明、销售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经营许可证副本
2、国家法定部门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装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验合格证明
4、承担本次运输任务的驾驶员、押运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五、《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由购买单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受理申查。
六、《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由运输目的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受理审查。
七、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进行审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