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系统运行管理作业指导书
1.目的 规范和指引电梯设备维护标准及维护作业要求,为监督供方维护电梯设备工作提供依据,确保电梯设备完好、安全、运行正常。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梯设备维护业务外包监督管理。
3.责任归属
3.1项目经理(即服务中心/管理处负责人)监督本项目电梯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3.2工程主管(即设备管理负责人)负责监督电梯设备外包工作及电梯设备管理责任人的管理工作。
3.3维修技工(具体的设备责任人)定期对电梯外包单位进行监督、评估。
4.方法与过程控制4.1 电梯设备维护标准
4.1.1 轿厢设备维护标准
4.1.1.1轿厢内张贴电梯有效年检合格证、安全乘梯须知。
4.1.1.2轿厢内照明良好,轿厢通风风机无异常噪音,按钮面板整洁,字迹清晰。
4.1.1.3紧急对讲话筒有使用提示标识,摘挂便利、通话声音清晰。监控探头确保画面能分辨乘客面部。
4.1.1.4轿厢平层误差在正负10mm以内。
4.1.1.5电梯运行、增速、减速平稳。从启动到平层皆无异常震动、冲击及异常声响。行驶过程中轿厢无明显晃动,箱门无晃动而产生的撞击声,电梯门开启闭合灵活,无卡、擦声音。
4.1.2 电梯机房设备维护标准
4.1.2.1机房内配置盘车专用工具一套。
4.1.2.2控制柜内的排风扇运行正常,柜内温升符合要求,线路整洁,电器表面无积尘现象;主回路接触器无打火碳化迹象。接地电阻小于4欧、动力线绝缘电阻大于0.5兆欧、控制线绝缘电阻大于0.25兆欧。各种开关、按钮、蜂鸣器、电铃、对讲、指示灯、照明工作正常,无缺损,接线端子压接牢固,导线编号清楚无误。
4.1.2.3曳引机电动机连接紧固,无晃动,无异常运行声音,电动机轴承温度应不高于80℃。
4.1.2.4减速器螺栓无松动、无锈蚀,运行时无不均匀的噪声或撞击声,减速器内润滑油清洁,无渗漏,油面在标准范围内。减速器的机件和轴承的温度应不高于75度,油温不高于85度。
4.1.2.5减速箱箱盖、窥视孔盖和轴承盖应与箱体连接紧密无漏油。蜗杆轴伸出端橡胶材料机油密封,润滑性渗油小于每滴/3-5分钟。
4.1.2.6制动系统工作可靠,无不正常的撞击声。曳引机转动时闸瓦制动带与制动轮之间无相磨擦现象。闸瓦与制动轮间隙小于0.7毫米,制动器线圈温升不超过该电梯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温度范围。
4.1.2.7钢丝绳维护标准
a)钢丝绳表面无明显积垢、锈蚀、断股,平层线标识清晰。
b)轿厢和对重侧的钢丝绳应当张力均匀,张力差小于5%。
c)断丝在各绳股之间均匀分布时 ,在一个拧距内最大断丝数不允许超过32根。
d)断丝集中在1或2个绳股中,在一个拧距内最大断丝数不允许超过16根。
e)磨损的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原直径90% 。
4.1.2.8防止钢丝绳在曳引轮绳槽内落底,钢丝绳与槽底的间隙大于1mm。
4.1.3 电梯运行设备维护标准
4.1.3.1轿厢门完全关闭,安全开关闭合后电梯方能行驶。轿厢门刀对厅门地砍间隙为5-8毫米。轿厢地砍对门厅地砍间隙符合安装要求。门厅锁啮合应不小于7毫米。层门外面不允许能用手把门拨开。门扇下端距地砍应为5-8mm。门垂直误差不大于0.5mm。
4.1.3.2门导轨、电机、轴承、锁钩、臂及各滚轮应灵活转动润滑良好。无锈蚀。
4.1.3.3轿顶、机房设备、井道设施、底坑无杂物,无油污,无积水。设备无灰尘。
4.1.3.4轿厢导轨导靴管理标准:
a)导轨自动润滑装置的储油盒油位适中。
b)检查滑动导靴的衬垫磨损情况,衬垫工作面磨损量小于1毫米。间隙应均匀。
c)导轨工作面要求光滑、无划痕、无损伤。导轨固定装置螺栓应紧固,无松动,无锈蚀。
4.1.3.5限速器动作应灵敏可靠,润滑良好。保持限速器张紧装置正常工作,断绳安全开关的可靠性。
4.1.3.6安全钳
a)传动杠杆配合转动处应有良好机油润滑钳口滚动或滑动部位涂锂基润滑脂。其动作应灵敏可靠。
b)安全钳楔块与导轨工作面间间隙一般为4毫米左右。
4.1.3.7补偿链在运行中不允许产生噪音。消音绳应完好无折断,无严重磨损。
4.1.3.8安全触板的动作应灵敏可靠,其碰撞力不大于5牛顿。电梯故障停止运行时,在轿厢内能用手将门拨开,其拨力应在200-300牛顿范围内。
4.1.3.9缓冲器
a)油压缓冲器用油凝固点应在负10度以下。油面高度应保持在最低油位以上。
b)缓冲器所有螺栓应紧固无泄漏,无锈蚀。
c)缓冲器低速压到全压缩位置,释放回复自由高度位置时间应小于120秒。
4.1.4 电梯运行出现故障(困人)后,救援行动由专业人员在30分钟内(或按合同约定)到场实施救助,非专业人员禁止实施救助。
4.2 电梯供方管理规范
4.2.1电梯维护外包方须具备相关资质要求。
4.2.2电梯维保供方派驻现场维修人员须持有规定的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在服务中心/管理处备存。
4.2.3服务中心/管理处电梯业务分包监督人员须持有规定的资格证书。
4.2.4非维修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电梯维修作业及应急处理。
4.2.5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完备(包括年度检修计划、紧急救援时间要求约定、考核标准等),供方监督人员掌握合同要点,对供方的工作及人员有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
4.2.6工程管理负责人应事先与电梯维保供方现场负责人充分沟通本作业指导书要求,并定期完成评估工作。
4.2.7电梯维保供方每月前3日,应根据年度计划分解及上月工作不足,制定下月工作计划,提交服务中心/管理处工程管理负责人审阅。
4.3日常操作注意事项
4.3.1对手拉葫芦、钢丝绳套、滑轮、支撑木、脚手板等工器具,使用前应认真检查,确无损坏方可使用,使用中注意承载能力防止过载;开闸扳手、盘车手轮应齐备、好用。
4.3.2 在井道内作业时,严禁一脚踏在轿顶,另一脚踏在井道中的任一固定点上的操作。
4.3.3在轿顶进行检修作业时,应将安全钳、联动开关和轿顶检修盒上的急停开关断开。
4.3.4用手轮盘车升降电梯时,应断开总电源开关,并确保轿、厅门已关闭。
4.3.5在轿顶进行保养或检修,需要移动轿厢时,严禁快车运行;应采用慢车点动运行轿厢。
4.3.6在底坑作业时,应将限速器涨紧装置的安全开关和检修盒的急停开关断开。
4.3.7禁止将安全开关如安全钳、安全窗、门联锁开关等用机械方法或电气短路方法封起来运行。
4.3.8只有在电梯停驶状态时,方可进行检查或保养曳引绳。
4.3.9当对电梯进行任何调整时,乘梯人员离开,保证轿厢内无人,并关闭轿厢门。
4.3.10检修未完,检修人员需暂时撤离现场时,应做到:
4.3.10.1关闭所有厅门、一时关不上的必须设置防护,并在厅门悬持“危险,切勿靠近”的警告牌,并派人看守;
4.3.10.2切断总电源开关;
4.3.10.3排除热源,如喷、烙铁、强光灯、电焊、气焊等;
4.3.10.4通知有关人员,必要时应设专人值班。
4.3.11维修、保养工作结束后应做到:
4.3.11.1将所有开关恢复到原来状态,检查工器具、材料有无遗落在设备上;
4.3.11.2清点工具、材料,打扫工作现场,撤除告示牌;
4.3.11.3送电试运行、观察电梯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停梯检查。
4.3.12更换电梯曳引绳/截绳作业要求作业人员必须做到:
4.3.12.1施工前提交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人员有效操作证件的复印件。检查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安全技术交底现场人员有无漏填;操作证的真实性;
4.3.12.2安全钳将轿厢轧在导轨上,吊轿厢的吊链也必须拉紧,不得松弛;同时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
4.3.12.3换曳引绳时,严禁将曳引绳一次全部拆除;必须保留两根或两根以上的曳引绳;
4.3.12.4严禁同时进行更换限速绳、曳引绳作业;
4.3.12.5井道下部人员戴安全帽、在进行对重绳头作业时须系安全带;
4.3.12.6换绳完毕检查缓冲距离和钢丝绳张力差,不符合要求的即时整改。
4.4 电梯机房管理
4.4.1电梯管理人员定期对电梯机房建筑、设备、设施巡视检查,做好巡视记录,发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电梯保养单位修理。
4.4.2外来人员进入电梯机房,必须经过服务中心/管理处经理或设备管理负责人同意,由电梯操作人员陪同方可入内。
4.4.3电梯机房墙上应悬挂管理制度、应急急救方案、巡视记录簿,房屋内应配备相对温湿度计、灭火器材、急救工具,必要时,配置去湿机、降温装置。
4.4.4设备应编号、挂设备卡。
4.4.5电梯机房各种标识应符合公司规定。
4.4.6每周一次对电梯机房环境卫生。检查房屋建筑,保证完好,保持环境温度低于40℃,相对温湿度低于80%。
4.5 常见异常情况处理方法
4.5.1 电梯困人处置流程
详见《电梯困人应急处理作业指导书》。
4.5.2 发生电梯进水的处理方法
4.5.2.1当发现有水进入电梯井道(包括底坑)时,首先关闭进水水源,同时采取方法阻截水流进入电梯井道;
4.5.2.2确认电梯已经进水,可能造成电梯故障时,需要及时停止电梯的运行,并切断该电梯的总电源,防止发生断路、触电等事故;
4.5.2.3如果出现电梯可能进水的情况时,需要立即把电梯停至最高层,并关闭首层厅外钥匙锁,停止电梯的使用;
4.5.2.4电梯停止运行时,在现场做好停止运行的标识,并知会监控室和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处;
4.5.2.5电梯设备管理员会同电梯维保单位人员对进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用热风吹干、自然风干。确认湿水消除,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并经试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4.5.2.6电梯恢复使用后,要详细填写《特别事件报告》,对进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记录清楚并存档。
4.5.3发生火警时电梯处理方法
4.5.3.1当出现火警时,第一时间打“119”报警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5.3.2在可能的情况下,用灭火设备扑灭火源;
4.5.3.3阻止疏散人员使用电梯进行疏散,同时按动消防迫降开关,使客梯返回首层,消防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以提供消防人员使用;
4.5.3.4若电梯内有人员,监控室人员通过电梯对讲,让乘坐人员立即停止电梯,通过消防楼道进行疏散;
4.5.3.5在乘客离开电梯轿厢后,关闭轿厢厅门、轿门,使客梯返回首层,切断电源;
4.5.3.6火灾时,除消防人员执行救援任务外其他人员不许使用电梯疏散。
4.5.4发生地震时电梯处理方法
4.5.4.1已发布地震预报的,应根据政府发布的紧急处理措施,决定电梯是否停止,何时停止;
4.5.4.2震前没有发出临震预报而突然发生震级和强度较大的地震,一旦有震感应当立即就近停梯,乘客迅速离开电梯轿厢;
4.5.4.3地震后应当由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试运行,正常后方可恢复使用。
5.附件
《电梯设备养护周期及标准》
《电梯保养合同》(范本)
6.相关记录
〖电梯年检管理清单〗
〖电梯设备巡视记录〗
〖电梯报修记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