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气管理组岗位责任制
1、负责井上、下供电系统的设计、继电保护的计算整定工作。
2、根据电气设备的增减情况及时调整相关保护的整定。
3、负责各种保护的试验,接地电阻的测量,井下杂散电流的测定和远方漏电试验。
4、负责井上下的大型固定设备的定期过流耐压试验,并统一作出试验规划,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试验工作。
5、对井下高低压过流保护进行定期检查,漏电保护进行不定期的抽查试验。
6、负责井上下电气设备的绝缘测试和有关电气试验工作。
7、负责审查、保管电气设备及其保护的测定资料。
8、绘制井下设备布置图和供电系统图,完成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有关制度规程的编制工作。
第2篇 电气管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贯彻《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规政策,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提出具体的措施。
2、对机电科长负责,具体负责全矿电气设备管理工作。
3、负责全矿采区、采掘作业规程中的机电部分设计工作。
4、负责全矿供电、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工作。
5、负责全矿供电系统正常运行及其维护工作。
6、结合本矿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参与制定矿井设备更新、改造规划。
7、深入现场,检查设备使用、维护和检修情况。
8、负责矿井电力负荷调度、分配及电力计量统计工作。
9、具体负责全矿机电技术创新工作。
10、参与组织、实施月度停产检修工作。
11、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3篇 机电科电缆小型电气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对全矿低压橡套电缆(1.5mm2及以上)和小型电气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负责对电缆和小型电器的领取、发放、修补、试验等工作。
3、负责对电缆和小型电器的建帐、卡和图牌板管理,做到条条电缆有编号,件件电器有台帐,帐、卡、物、板四对口,做到数量清、状态明、使用合理。
4、负责对电缆和小型电器的丢失,损坏考核工作,负责对电缆和小型电器的使用统计、分析工作,并负责新购计划的提出。
5、负责对电缆租赁的实施,租赁费计算、考核等工作。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酒后上岗,工作时精力集中,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7、坚持持证上岗,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8、保质保量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4篇 电气设备维修管理原则
1、先动口,再动手
应先询问产生故障的前后经过及故障现象,先熟悉电路原理和结构特点,遵守相应规则。拆卸前要充分熟悉每个电气部件的功能、位置、连接方式及周围其他器件的关系,在没有组装图的情况下,应一边拆卸,一边画草图,并记上标记。
2、先外后内
应先检查设备有无明显裂痕、缺损、了解其维修史,使用年限等,然后再对机内进行检查,拆前应排除周边的故障因素,确定为机内故障后才能拆卸。否则,盲目拆卸,可能使设备越修越坏。
3、先机械后电气
只有在确定机械零件无故障后,再进行电气方面的检查。检查电路故障时,应利用检测仪器寻找故障部件,确认无接触不良故障后,再有针对性地查看线路与机械的动作关系,以免误判。
4、先静态后动态
在设备未通电时,判断电气设备按钮接触器、热继电器以及保险丝的好坏,从而断定故障的所在。通电试验听其声,测参数判断故障,最后进行维修。如电机缺相时,若测量三相电压值无法判断时,就应该听其声单独测每相对地电压,方可判断那一相缺损。
5、先清洁后维修
对污染较重的电气设备,先对其按钮、接线点、接触点进行清洁,检查外部控制键是否失灵,许多故障都是由脏污及导电尘块引起的。经清洁故障往往会排除。
6、先电源后设备
电源部分的故障率在整个故障设备中占的比例很高,所以先检修电源往往可以事半功倍。
7、先普遍后特殊
因装配配件质量或其他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故障,一般占常见故障的50%,电气设备的特殊故障多为软故障,要靠经验和仪表来测量和维修。例如,一个0.5kw电机带不动负载,有人认为是负载故障,根据经验用手抓电机,结果是电机本身问题。
8、先外围后内部
先不要急于更换损坏的电气部件,在确认外围设备电路正常时,再考虑更换损坏的电气部件。
9、先直流后交流
检修时,必须先检查直流回路静态工作点,再检查交流回路动态工作点。
10、先故障后调试
对于调试和故障并存的电气设备,应先排除故障,再进行调试,调试必须在电气线路正常的前提下进行。
第5篇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
1. 燃气具注意保洁,避免油泥造成线路短路等现象的发生;
2. 用气用火部位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设施,防范于未然;
3. 坚持值班制度,做到随用随关,做到人走气关,并要求值班人员监督检查,做好记录;
4. 做好上下岗清理、检查工作,做好当班记录;
5. 应定期对所有电器设备及配电线路进行检查,严禁超负荷运行;
6. 定期使用电流表对负荷情况进行监控。
第6篇 机电科电缆、小型电气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对全矿低压橡套电缆(1.5mm2及以上)和小型电气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负责对电缆和小型电器的领取、发放、修补、试验等工作。
3、负责对电缆和小型电器的建帐、卡和图牌板管理,做到条条电缆有编号,件件电器有台帐,帐、卡、物、板四对口,做到数量清、状态明、使用合理。
4、负责对电缆和小型电器的丢失,损坏考核工作,负责对电缆和小型电器的使用统计、分析工作,并负责新购计划的提出。
5、负责对电缆租赁的实施,租赁费计算、考核等工作。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酒后上岗,工作时精力集中,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7、坚持持证上岗,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8、保质保量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7篇 电气公司销售部管理规章制度
销售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销售部员工必须遵守的原则,是规范员工言行的依据,是评价员工言行的标准。全体销售人员应从自我做起,从本岗位做起,自觉遵守各项制度。
员工如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可向销售部负责人咨询,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市佳夫尼电气有限公司销售部。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销售部组织架构
销售总监
大区经理
区域经理
销售主管
三销售部人员素质要求
1、品德好
2、很强的语言驾驭能力
3、人格魅力
4、很强的组织计划管理能力协调能力
四销售部岗位职能
销售总监岗位
职责一
1、坚决服从执行总经理工作安排。
2、参与制定企业的销售战略、具体销售计划和进行销售预测。
3、组织与管理销售团队,完成企业产品销售目标。
4、控制销售预算、销售费用、销售范围与销售目标的平衡发展。
5、招募、培训、激励、考核下属员工,以及协助下属员工完成下达的任务指标。
6、收集各种市场信息,并及时反馈给上级与其他有关部门。
7、参与制定和改进销售政策、规范、制度,使其不断适应市场的发展。
8、发展与协同企业和合作伙伴关系,如与经销商的关系、与代理商的关系。
9、协助上级做好市场危机公关处理。
10、协助制定企业产品和企业品牌推广方案,并监督执行。
11、妥当处理客户投诉事件,以及接待客户的来访。
职责二
1、制订销售策略:根据公司市场战略与市场销售目标,结合所掌握的市场信息进行市场预测,制订市场拓展目标、销售策略与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并指导销售代表,完成销售、回款与市场目标。
2、销售体系管理:根据公司销售策略,建立维护公司的销售网络与渠道管理体系,通过系列市场推广活动,营造市场环境,提升公司与产品品牌,支撑公司产品销售的增长;
3、销售业务管理:根据客户需求与公司营运流程,接收并管理客户订单,跟踪生产、计划、库存、发货执行、客户资信与回款等情况,完成销售服务。
4、客户关系管理:通过客户拜访、客户培训和推动客户意见、建议与投诉的处理等服务活动提高客户满意度,建立、巩固均衡的客户关系平台,逐渐渗透终端客户,掌握最终消费群体。
5、市场信息分析:通过一线销售代表收集市场信息,如:客户、产品、竞争对手等,并进行统计与分析,及时向公司市场、研发等部门反馈,推动快速响应。
6、费用管理:根据公司费用政策,指导下属了解销售重点,评估客户资源需求,制订预算使用计划,确定费用开销方式,合理协调、分配公司资源,并审核费用使用的合理性,提高投入产出比。
7、部门内部管理:根据公司经营方针和部门业务需要,合理设置部门组织结构和岗位,优化业务流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开发和培养员工能力,对员工绩效进行管理,提升部门工作效率,提高员工满意度。
大区经理岗位职责
1、分析市场状况,正确作出市场销售预测报批;
2、拟订年度销售计划,分解目标,报批并督导实施;
3、根据中期及年度销售计划开拓完善经销网络;
4、根据网络发展规划合理进行人员配备;
5、汇总市场信息,提报产品改善或产品开发建议;
6、洞察、预测渠道危机,及时提出改善意见报批;
7、把握重点客户,控制70%以上的产品销售动态;
8、关注所辖销售人员及经销商的思想动态,及时沟通解决;
9、参与所属区域重大销售谈判和签定合同;
10、组织建立、健全客户档案;
11、指导、巡视、监督、检查所属市场的各项工作;
12、向直接下级授权,并布置工作;
13、定期向直接上级述职;并提出合理化及可行性建议。
14、定期听取直接下级述职,并对其作出工作评定;
15、根据工作需要调配直接下级的工作岗位,报批后实行并转人力资源部备案;
16、负责本区域市场销售人员任用的提名;
17、负责制定销售区域的工作程序,报批后实行;
18、负责区域销售部门主管工作程序的培训、执行、检查;
19、填写直接下级过失单和奖励单,根据权限按照程序执行;
20、及时对下级工作中的争议作出裁决;
21、每周定期组织例会,并参加公司有关销售业务会议。
22、按时完成公司销售部相关报表并及时上交上级部门主管审核。
领导责任:
1、对所属区域销售工作目标的完成负责;
2、对所属区域销售网络建设的合理性、健康性负责;
3、对所属区域确保经销商的信誉负责;
4、对所属区域确保货款及时回笼负责;
5、对区域销售指标制定和分解的合理性负责;
6、对所属区域销售给公司造成的影响负责;
7、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整体精神面貌负责;
8、对所属区域销售预算开支的合理支配负责;
9、对所属区域销售工作流程的正确执行负责;
10、对区域销售部所掌管的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负责。
主要权限:
1、有对销售部所属员工及各项业务工作的管理权;
2、有向营销总监报告的权力;
3、对筛选客户有建议权;
4、对重大促销活动有现场指挥权;
5、有权对直接下级岗位调配的建议权和任用的提名权;
6、对所属下级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
7、对所属下级的工作争议有裁决权;
8、对直接下级有奖惩的建议权;
9、对所属下级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有考核权;
10、一定范围内的经销商授信额度权;
11、有退货处理权;
12、一定范围内的销售折让权。
区域经理
1、负责产品的市场渠道开拓与销售工作,执行并完成公司产品年度销售计划。
2、根据公司市场营销战略,提升销售价值,控制成本,扩大产品在所负责区域的销售,积极完成销售量指标,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
3、与客户保持良好沟通,实时把握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主动、热情、满意、周到的服务
4、根据公司产品、价格及市场策略,独立处置询盘、报价、合同条款的协商及合同签订等事宜。
5、动态把握市场价格,定期向公司提供防水涂料市场分析及预测报告。
6、协助经销商维护和开发及完善专卖店系统。
7、收集一线营销信息和客户意见,对公司营销策略、售后服务、等提出参考意见。
8、按时完成公司销售部相关销售报表并及时上交上级部门主管审核。
五服装规范
着装规定:
1、工作期间,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工作期间衣着必须保持整洁,无污物,衣服应熨烫整齐。
2、上班时必须佩戴胸卡。
仪容要求:
1、工作期间,员工应注意自己仪容。女性要求淡妆,并梳齐头发,男性头发不能盖耳,至少每月理发一次,勤洗头、头发应梳理整齐,不凌乱,不留胡须。
2、所有员工应每天打扫卫生后将鞋面擦干净,上班期间应保持鞋面无污物、灰尘。
3、员工应随时注意个人形象,谈吐时讲究礼仪,谦虚宽容,时刻保持微笑。
六考勤制度
1、每天上、下班均由销售人员自己打卡签到。
2、每天早上8:30上班,考勤在8:25之前完成。
3、考勤时间标准:以标准时间为准。要求每位销售人员均核对自己的时间。
4、公司晨会如无特殊情况,销售部员工必须全体参加,必须着装整齐,仪容仪表于会前整理好,不规范者不得参加晨会。
5、调休、请假需提前一天经同意,并跟人事提前打招呼,以备考勤。
6、请假1天以内由上级主管负责人签字批准,
2天以内由销售总监签字批准。3天以上需总经理签字批准(总经理不在由副总经理批准)。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否则按照旷工处理。月底核算,扣发请假日工资。
7、休假按公司制度调整年休,具体参照《公司规章制度》
8、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销售部上班时间做如下规定:
上午:8:30---12:00中餐:12:00---13:30下午:13:30---16:30附注:可根据销售状况、季节等进行调整。
七销售报表规定
1、销售人员每天工作内容及行程以邮件方式在第二个工作日之前汇报。
2、销售人员以邮件方式用电子表格每周六下班之前汇报销售工作周报表。
3、销售人员以邮件方式用电子表格每月28号前汇报销售工作月报表。
附:《销售工作周报表》《销售工作月报表》
八薪金分配制度
1、新招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培训时间一并纳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内业务人员基本工资根据部门的薪资标准而定;试用期结束执行转正工资标准。
2、工资标准:分为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试用期1—3月:基本工资:底薪;转正后:
基本工资+住宿补贴+餐补+交通补贴+通迅补贴+全勤+奖金。
3、薪金发放时间:每月15号前发放上上月全部工资及各项补贴费用及奖金。
4、业务费用管理
在公司销售人员中餐费用公司实行全额补助。
业务人员市区交通按公交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费不报销,特殊情况由营销总监签字报销。
差旅费用:销售人员外出补助30元/天。并按公司财务报销制度执行。
业务招待费:需请示销售总监,由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批准。
九合同管理制度
1、经办的销售人员填写时,字迹要工整、清楚,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2、合同内容填写
合同包括:主合同、附加补充协议等。
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价格体系,规定的条款;如,出现变更、修改或补充,要及时向上级部门评审。
填写不得有空白栏,无内容填写应用“/”划去,否则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加盖印章应该在相关重点条款及签字以及合同文本的夹缝处。
3、合同签字程序
合同文本由区域经理填写后需大区经理审核签字,审核每一条款,各项数据是否正确,在交销售总监审批。
原则上合同一式两份,客户、公司各一份,公司保留的一份由销售内勤存档管理。
第8篇 防爆电气设备的原理与管理
采用一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能在易爆危险场所安全地发挥供电、用电、通信、检测和控制功能的各类电气设备,通称为防爆电气设备。
一、对矿用电气设备的要求
由于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运行条件与地面不同,为了确保生产人员安全、设备安全运行以及矿井的安全生产,煤矿井下的特殊工作条件对电气设备的要求主要有:
(1)井下环境潮湿,有的地方还有淋水,因此电气设备要求防滴(溅),隔爆外壳及隔爆结合面要求防锈蚀,因此电气绝缘材料要求耐潮。此外,井下温度较高,故还应对矿用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进行湿热试验。
(2)井下常有煤、岩石冒落、片帮,移动设备的拉、挂、碰、撞,易使设备受损坏,要求电气设备具有坚固的外壳。
(3)井下采、掘工作面经常移动,电气设备也将随着移动,因此要求电气设备的选材与结构应便于搬运。
(4)井下工作繁重、负荷变化大,因此要求电气设备运行可靠,有一定的过负荷能力。
(5)井下空间狭窄,照明不足,因此要求电气设备体积小,操作简单,维护方便。
(6)井下存在着瓦斯、煤尘等爆炸性混合物,要求使用在爆炸性环境的电气设备具有防爆性能。
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或事故状态下可能出现火花、电弧、热表面和灼热颗粒等,它们都具有一定的能量,可以成为点燃矿井瓦斯和煤尘的点火源。大量的统计资料表明,火源是井下瓦斯爆炸的主要点火源。例如,1970~1981年间全国煤矿(社、队小煤窑除外)共发生255次重大爆炸事故。其中有115次是由电气火花源引爆的,占爆炸事故的45%。如果按爆炸死亡人数统计,电火花引爆事故死亡人数则占死亡人数的55%,居第一位。又如,美国煤矿1952~1961年10年间所发生的209次瓦斯燃爆事故中,由于机电设备不良(含照明设备)引爆的次数为75次,占爆炸事故的35.9%。随着煤矿生产电气化程度的提高及井下电气设备的电压等级的提高,电气设备的事故更易发生。因此,搞好电气设备的防爆,对防止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防止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一方面要限制它们在空气中的含量,例如,采用加强通风以降低瓦斯的浓度,喷洒水或岩石粉迫使煤尘降落等措施;另一方面要杜绝一切能够点燃矿井煤尘的点火源和危险温度。
电气设备防爆总的方向是设法消除点火源铜爆炸性混合物的接触,限制热源的强度或作用范围。目前,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常采取以下诸项措施。
(1)间隙隔爆技术。间隙隔爆技术是把正常运行或故障状态下可能引爆瓦斯或煤尘的电气设备置于坚固的具有隔爆结构的外壳内。当隔爆外壳内部发生爆炸时,不会引起外壳外部的瓦斯与煤尘的爆炸,即采用“隔爆外壳”进行电气防爆。这种防爆技术一般用于“强电”系统。
(2)本质安全技术。本质安全技术的特点是限制热源的能量,使本质安全设备电路在正常或事故状态下所产生的电火花均不能点燃瓦斯与煤尘,即采用“本质安全电路”。这种防爆技术只适用于“弱点”系统。
(3)增加安全程度。采用各种方法提高电气设备的安全程度,使其故障率大大降低,从而防止电弧、火花或危险温度的产生。配合有效的保护措施之后,可以实现防止井下瓦斯或煤尘被电气设备引燃事故的发生。这种防爆措施主要用于正常运行时不会产生点燃作用的电器和照明灯具上。
(4)快速断电技术。快速断电技术又叫超前切断技术,其特点是采取可靠的自动快速切断故障电流的措施,使可能产生的电火花或电弧存在的时间小于点燃瓦斯、煤尘所需要的最小时间。
二、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原理及标志
1.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及原理
防爆电气设备是按国家标准设计制造的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电气设备。在煤炭、石油、化工及其他有混合物爆炸可能的行业中,由于生产环境及爆炸物质不同,所采用的防爆措施也不同了。为了使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标准化,便于检验、使用和维修,国家已制定了完整的防爆电气设备的国家标准。现行的防爆电气设备的国家标准是gb3836。gb3836把防爆电气设备分为隔爆型、增安型、本质安全型、正压型、充油型、充砂型、无火花型、浇封型、气密性和特殊型等十种类型。
(1)隔爆型电气设备。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称为隔爆型电气设备。隔爆外壳既能承受内部混合性气体被引爆产生的爆炸压力,又能防止内部爆炸火焰和高温气体窜出隔爆间隙点燃外壳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该型设备的标志为“d”。
(2)增安型电气设备。正常运行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或可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点电气设备,在其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程度,一避免在正常或规定的过载条件下出现电弧、火花或可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称为增安型电气设备。该型设备的标志为“e”。
(3)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全部电路均为本质安全电路的电气设备称为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所谓本质安全电路是指:在规定条件下,在正常工作或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电火花和热效应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电路。该型设备的标志为“i”(分ia,ib两类)。
(4)正压型电气设备。具有正压外壳的电气设备称为正压型电气设备。所谓正压外壳是指向外壳内注入保护性气体,保持内部保护性气体的压力高于周围爆炸性环境的压力,以阻止外部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壳内的外壳。该型设备的标志为“p”。
(5)充油型电气设备。将全部部件或可能产生电火花或过热的部分部件浸在油内,使其不能点燃油面以上或壳外的爆炸性混合物,此类电气设备称为供电性电气设备。例如,充油的高压隔爆配电装置的油断路器。该型设备的标志为“o”。
(6)充砂型电气设备。外壳内部充填沙粒材料,使其在规定条件下外壳内产生的电弧、传播的火焰、壳壁或砂粒材料表面的过热温度均不能点燃其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此类电气设备称为充砂型电气设备。该型设备的标志为“q”。
(7)无火花型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且一般不会发生有电燃作用故障,此类电气设备称为无火花型电气设备。该型电气设备的标志为“n”。
(8)浇封型。将导电部件浇封在浇封剂中,与危险气体隔离的电气设备,称为浇封型电气设备。其标志为“m”。
(9)气密型。采用完全密封的金属外壳,与危险气体隔离的电气设备,称为气密性电气设备。器标志为“h”。
(10)特殊型电气设备。凡在结构上不属于尚属基本防爆类型,或上述基本防爆型的组合,二采取其他特殊措施,经充分试验证明确实具有防止引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能力,此类电气设备称为特殊型电气设备。例如,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就是因为电源电池采取了特殊的结构型式,不能引爆,故而称为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特殊型电气设备的代号为“s”,该型设备须经国家安全部门指定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还应报国家标准局备案。
2.防爆电气设备的标志
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的明显处,需设置清晰的永久凸纹标志“ex”;小型电气设备及仪器仪表可采用标志牌铆在或焊在外壳上,也可采用凹纹标志。设备外壳的明显处需设置铭牌,并可靠固定,铭牌的右上方应有明显的“ex”标志。
为了从防爆电气设备的外观上能够明显的区别出防爆电气设备的型式、类别、级别和组别,一般要求与防爆设备的总标志“ex”一起,构成各种防爆型式的标志如表所列。
防爆标志举例
设备外壳上的符号 | 防爆型式 | 类别 | 级别 | 组别 |
exdⅰ | d | ⅰ | - | - |
exdⅱbt3 | d | ⅱ | b | t3 |
exiaⅱat5 | ia | ⅱ | a | t5 |
exibⅱct5 | ib | ⅱ | c | t5 |
exsⅰ | s | ⅰ | - | - |
exepⅱbt4 | ep | ⅱ | b | t4 |
完整的防爆标志依次表明防爆型式、类别、级别和组别。例如,为exdⅱbt3为ⅱ类b级t3组的隔爆型电气设备;exiaⅱat5为ⅱ类a级t55组的ia级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如有一种以上符合防爆型式,应先标出主体防爆型式,如exepⅱbt4为主体增安型,并由正压型部件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对于只允许用于某一种可燃性气体或蒸汽环境的电气设备,可直接用该气体或蒸汽的分子式或名称标注,而不必注明级别和组别,如exdⅱ(nh3)或exdⅱ氨为用于按期环境的隔爆型电气设备。对于ⅱ类电气设备,可以标温度组别,可以标最高表面温度,亦可二者都标出。例如,最高温度125℃的工厂用增安型电气设备可标注为exeⅱt4、exeⅱ(125℃)或exeⅱ(125℃)t4。
三、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
采取一定措施或改进后能在矿井井下正常使用的电气设备叫矿用电气设备。它有两种类型,即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1.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与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相比,关键是具有防爆性能,因而能在井下任何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矿用电气设备必须按下表选用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
使用场所 类别 |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 | 瓦斯矿井 | ||||
井底车场、总进风巷或主要进风巷 | 翻车机硐室 | 采区进风道 | 总回风道、主要回风道、采区回风道、工作面和工作面进风、回风道 | |||
低瓦斯矿井 | *高瓦斯矿井 | |||||
高低压电机和电气设备 | **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 | 矿用一般型 | 矿用一般型 | 矿用防爆型 | 矿用防爆型 | 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 |
照明灯具 | ***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 | 矿用一般型 | 矿用一般型 | 矿用防爆型 | 矿用防爆型 | 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 |
通信、自动化装置和仪表、仪器 | 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 | 矿用一般型 | 矿用一般型 | 矿用防爆型 | 矿用防爆型 | 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 |
注:*——使用架线电机车运输的巷道中沿该巷道的机电硐室内可以采用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包括照明灯具、通信、自动化装备和仪表、仪器);
**——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井底车场的主泵房内,可使用矿用增安型电动机;
***——允许使用经安全检测鉴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矿灯。
3.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矿用一般电气设备,没有任何防爆措施,但其构造必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电气设备外壳应有较高的机械强度,一保护内部机构,并能防止水点滴入或溅入。
(2)电气设备的绝缘材料应当防潮,能在周围温度为25℃、相对湿度为97%情况下正常工作,机器内部的绝缘应是耐油的。
(3)进线装置应符合gb1336-77《防爆电气设备制造检验规程》的要求。
(4)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按规定必须使用电缆接头和插销。
(5)触头及导电部分应装入封闭的外壳内或浸在油内。
(6)接线盒内的内壁和可能产生火花的金属外壳内壁应均匀的涂上一层耐弧漆。
四、电气设备防爆管理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是指对煤矿防爆电气设备、防爆电器及一切可能产生电火花的设施和部位所施行的管理。它包括对防爆设备(小型电器)的使用、维护、检查、检修等的管理,还包括对有关人员的管理。
电气防爆管理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建立必要的组织机构,实行专业化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坚持科学管理制度,坚持科学管理,保证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等技术状况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1.健全专业化管理组织机构
(1)防爆设备检查组。防爆设备检查组由防爆设备检查员组成。防爆设备检验员应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责任心强,熟悉井下工作条件对电气设备的要求,熟悉防爆电气设备的有关标准和规程,必须掌握各种防爆电气设备的结构、性能和调试、检查方法。防爆设备检查员须经过矿务局培训,考试合格,并发给“防爆设备检查员证”。
防爆设备检查组队井下供电系统、防爆设备(包括小型电器)、三大保护、煤电钻综合保护、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电缆及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设施等实行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种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各种电气保护装置,如安全供电三大保护、煤电钻综合保护、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电动机综合保护等是否坚持使用,并对其整定值进行检查校核;对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度进项试验等。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每周检查两次;低瓦斯矿井要每周检查一次。对入井的防爆电气设备和小型电器的防爆性能进行入井前的检查,检查合格者发给“入井许可证”,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2)小型电器组。小型电器组对全矿小型电器及4mm2以下的电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负责领取、发放、修补、试验、保管等工作。应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为此,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井下生产现场,对运行中的小型电器和小断面电缆的使用情况、管理状况、技术性能等进行调查了解,随时掌握其动态,真正做到数量清、状态明。
除以上专业组外,各矿对煤电钻综合保护、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等安全装置,可根据具体情况建立适当的专业管理组织。各区队要配备兼职的管理网员,形成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电气安全管理网,确保井下电气设备和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2.健全管理制度,实行科学管理
煤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不仅使用数量多,而且品种杂、分布广,要搞好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必须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实行科学管理。
(1)建立设备帐卡,实行图牌板管理。
(2)做好基础工作,健全技术资料。
(3)严格执行验证采购制度。
3.严格执行验证采购制度
采购矿用电气设备应有矿用电气设备安全标志准用证、产品合格证等。
第9篇 防爆电气设备运行与维护管理
一、防爆电器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 操作、使用、维护和保养。
二、防爆电器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三、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可靠性。
四、浸出车间维护检查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故障未查清前禁止送电,严禁带电对接电线 使用能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器具。
五、日常维护检查。设备的运行维护人员,必须按各类防爆电器设备的技术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工作,主要设备要填写岗位运行记录和检查记录。
日常维护检查主要项目:
1.防爆电器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
2.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3.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4.运行中应经常检查电机轴承表面温度,保持规定的油量,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5.检查外壳各部位固定螺丝不得松动。
6.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封闭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mm的钢板密封。
7.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8.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启动。
9、电器设备运行时发生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停机,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1)负载电流突然超过规定值或确认断相运行状态时。
(2)电机或开关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时。
(3)电机或其他设备因部件松动发生摩擦产生响声或冒火星。
(4)机械负载出严重故障或危及电器安全。
10.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电器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和事故做详细记录。
六、专业维护检查。检查维护项目除日常运行维护检查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1.更换高瓦灯泡、熔断器、开关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规格型号,不得随便变更。
2.清理控制设备内外灰尘,进行除锈防腐。
3.检查设备和电器线路的完好状况。
4.检查接地线的可靠性及电缆、接线盒等完好状况。
5. 停电检查电器内部动作机件是否有超过规定的磨损情况以及接点端子是否牢固可靠。
6.检查各种类型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结构参数。
7.检查控制仪表、检测仪表、电讯等设备,保护装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有无其它缺陷。
8.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禁止带电检修电器设备和线路,禁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9.浸出车间更换灯泡必须在白天进行,并确定车间内没有溶剂气体泄漏在浸出班长的监督下方可打开防爆护罩。
10、在浸出车间进行电器维修需经浸出班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必须由两人操作。
第10篇 项目电气安装施工管理规程
项目建筑电气安装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管理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图纸及图纸会审
5.1.1.1熟悉施工图纸、相关技术资料,理解设计意图。
5.1.1.2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
5.1.2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将审查意见填写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安装单位,对组织设计中不合理及错误之处,必须要求安装单位及时组织修改,并重新报审。
5.1.3确定大型设备吊装就位移动路线。
5.1.4了解施工单位人员的素质和施工经验,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电气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培训并取得相关上岗证才能上岗操作,工程中使用新工艺时,新材料时施工人员须进行必要的培训后才能上岗操作。不能满足要求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1.5审查监理人员上岗资质,检查监理人员到岗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不符
合要求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
5.1.6会同监理人员核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退场。
5.1.7要求安装单位上报所用规范清单,审查其有效性,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注明审查结果。
5.2事中控制
5.2.1经常检查施工单位库房备料情况,发现不符合本工程要求、非本工程使用的材料,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清场。
5.2.2对储存有特别要求的材料,核查施工单位库房条件。
5.2.3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进行各部位的隐蔽验收,做好相关资料。
5.2.4施工过程中检查各部位管线,接地装置等是否同图纸和其他施工文件要求相符合,特别注意地下室预埋管道,预留孔洞,预留接地极等是否符合电梯,人防,弱电机房配电房等重要设备的特殊要求,桥架、封闭式母线等与风管、水管标高,部位是否冲突,隐蔽后的管道是否有严格的防堵措施。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5.2.5检查施工单位操作过程是否严格按规范操作,管道连接是否牢固,管内穿线是否畅通。
5.2.6检查施工单位的各种试验的试验过程是否真实、标准,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5.3事后控制
5.3.1安装完工后,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5.3.2及时做好验收交付工作。
6.编制依据
6.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75-94)
6.2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
6.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6.4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规程
7.4工程材料管理规程
8.质量记录
8.1施工组织审批表(gt/qr15-02)
8.2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3检验、试验报告检查表(gt/qr23-01)
8.4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t/qr23-02)
8.5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gt/qr23-03)
8.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第11篇 电气从业人员的管理
电气从业人员素质的高低与电气火灾密切相关。加强电气从业人员的管理是抓好电气防火管理的重要环节。
(一)建立电气安全岗位责任制
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建立电气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电气安全管理负责人。建立、健全电气操作规程,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学习、掌握这些操作规程。电焊及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工等从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加强电工的技术培训,定期举办电工培训班,学习基本知识、安装规程和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管理,解决安全技术方面的难题,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单位所有的电工必须经过考试取得电工证后方能从事电气工作,严禁无证电工从事电气工作。要建立严格考核制度并与单位的奖惩制度相结合,对于违反操作规程,并造成责任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二)做好电气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工作
1、建立电气防火档案,档案要有专门部门保管。电气防火安全档案要有完整的内容,包括:领导小组、电工小组成员名单、电气图纸,电工分片专责区,电气隐患部位,电气要害部位,爆炸和火灾危险部位等。对重要的电气设备,要分类编码登记。
2、电工必须有操作证,严禁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在作业时需有证电工监护。
3、对电气设备必须定期巡视、检查、保养,高空、高压作业要有2人以上进行,同时要有一定的安全保护措施。
4、停送电时,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停电时先断负荷开关,后断电源开关,送电时先送电源开关,后送负荷开关。
5、安装时按所需电流、电压选择导线截面和绝缘性能,不准有铜铝电线混接,房屋闷项内应用金属管配线。
6、熔断器(保险丝)应根据设备负荷正确选用。
7、凡在防爆、防潮、防尘的场所安装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8、凡能发热起火的电气设备(各种镇流器、变压器等)不准安装在可燃的结构上。
9、凡安装修理电气设备,必须遵守有关电业规定和技术规程,不准违章作业。
10、凡安装临时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要求,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用后应彻底拆除,如较长时间使用,必须正式安装。
(三)加强值班管理
凡值班人员,不准擅离职守,必须坚守岗位,同时要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日志应包括以下各项:
设备及配电系统运行情况、负荷电压变动情况、保护定量器、定值变动情况、事故情况及处理经过、有关文件通知、上级指示和对外联系事宜、检修进行情况及未完成之工作、其它有关运行之重要事项。
第12篇 井下电气设备管理
1、下井使用的电气设备由机电队进行管理,统一领取、发放,防爆组负责检验设备的防爆性能,贴防爆合格证。
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要求。并做到证件齐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采购、发放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
3、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二种或二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的标出其电压额定值。电气设备采用远距离控制时,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4、井下在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台台上架,挂牌留名,注明开关的型号、编号、使用电压、整定值、使用地点、用途、维护责任人。局扇用的“三专”设备应挂醒目的专用标志牌,避免误操作造成局部通风事故。
5、井下停用的电气设备含小型电器要及时拆除升井,禁止在井下挪用。升井电气设备必须零部件齐全,凡缺少零部件的按原价加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