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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住宅园区管理处出纳员职责
住宅园区管理处出纳员职责
出纳员在管理处主任领导和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各种管理服务费银行托收结算、管理处现金收支工作,对管理处主任负责。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负责管理服务费银行托收、管理处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管理、记帐、结算工作。
二、熟悉辖区内的单元户和面积,以及管理费、电梯智能系统运行费等收费标准计算办法。收缴各种管理费并开具收据,做好收费的统计、核算及催收工作,做到及时、不重不漏,收费率达100%。
三、负责于每月25日前提供住宅区各项管理费用收缴情况,统计收缴率,分析原因,并报会计、主任各一份备案。
四、负责于1、7月25日前提供住宅区各项管理服务费用收缴汇总表,并统计收缴率,报会计、主任各一份备案。
五、熟悉掌握出纳帐的记帐原则和方法,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其它帐目,定期核对,做到帐目清晰、手续完备、帐帐相符、帐表相符、日清月结、准确无误。
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收付款项均须与会计填制的记帐凭证相符并经管理处主任批准,不得挪用公款或私自借支。
七、负责管理处员工考勤情况汇总,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和奖金。
八、购买管理处日常办公用品和员工劳保用品,并负责登记和发放。
九、完成管理处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2篇 x住宅园区安全管理员职责
住宅园区安全管理员职责
安全管理员在管理处主任和当地派出所指导下,在智能集控中心值班人员的调度下,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落实住宅区内的防火、防盗、防治安事故等安全措施,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保障住宅区的安全、住户生命财产的安全。
一、熟悉相关法律政策及治安条例、法令等,依法管理住宅区事务。
二、熟悉住宅区及住户情况,了解巡视辖区内的重点、要害部位及本岗位工作内容,能够采取宣传、教育、预防等措施,防止发生治安案件及非真实报警。
三、熟练掌握住宅内智能报警、监控系统的工作性能和基本操作方法。
四、着装整齐、精神饱满,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坚守岗位。
五、在区内执行巡逻任务时,应严格按指定的路线和频率工作,准时签到,发现有任何可疑情况时应及时与智能集控中心联系,同时调查处理,必要时等待机动人员到场统一行动。
六、机动安全管理员不得擅离岗位,并能在任务下达后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按指令处理问题。
七、车辆安全管理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够利用现代化手段确保车辆安全,交通顺畅;按规定收费,不得收费不给票据。
八、发现可疑人员和物品,应认真盘查,得以证实后才能放行。
九、遇有重大抢劫、杀人、盗窃、放火等严重刑事犯罪,应沉着、冷静、果断处理,并及时报告智能报警中心,并保护好现场。
十、懂得火警、匪警发生时的应急措施,懂得基本救护知识,发生紧急事故能及时、正确处理。
十一、练就必要的武功,对违反治安条例的人和事能及时有效地制止。
十二、能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3篇 z住宅园区机电管理员职责
住宅园区机电管理员职责
机电管理员是在管理处主任的领导下,对住宅区机电设备的运行、保养和维修实施具体管理。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熟悉区内供水、供电、电梯、智能系统、管线路和控制位置、交通管理系统、消防系统、机电设备的性能和使用状况。会安全用电操作,会供水供电操作,会使用消防设备,会排除故障,会处理电梯困人。
二、懂得各种设备的使用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公司制订的水电运行维修保养制度,每周保养一次,小修不过夜,中修三天内处理完毕。会判断和处理一般性的故障,能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三、每天巡查设备、仪表运行情况,认真做好各种运行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率达100%。
四、每天要对值班房、机房、配电房清扫一次,保持室内和设备的整洁,机电设备完好率要达100%,水泵、发电机、电脑、保安系统的运行率达100%,及时更换坏了的开关和灯泡,保证照明和用水。
五、发生停电、停水、火警或其它事故,应及时到场,并迅速查明原因,采取应急措施。
六、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并做好交接工作,保管好资料、图表、工具。
七、完成管理处主任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4篇 z住宅园区设施管理员职责
住宅园区设施管理员职责
设施管理员在主任的领导下,为住宅区的住户提供房屋维修服务,组织对房屋本体公用配套,设施及住宅区内室外公用配套设施的维修及养护,为住宅区创造一个舒适而完好环境。
一、设施管理员包括电子报警系统维修员、机电设备维修员、土建维修员、水、电维修员,均属设施维修部统一管理、
二、必须服从主任和工程部部长的工作安排,做好各项维修工作。
三、熟悉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目标以及各项考评标准。
四、掌握物业管理的有关知识,树立为住户服务的指导思想。
五、熟悉住宅区内各类电子报警系统安装、性能、房屋结构特点,使用要求以及维修养护方法。
六、熟悉住宅区内公用配套设施,设备的种类分布,掌握各类管道(地下、地上)的分布走向,位置以及维修及养护的方法。
七、对住宅区要经常巡视,发现房屋及设施有无损坏,隐患或其它不正常情况,应及时维修,确保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正常运用。
八、确保住宅区地上、地下排污,雨水管道的畅通。
九、及时满足住户的维修要求,原则上急修不过夜,小修小补及时修完。大修必须做好直辖市工作后,三天内维修完成,如维修服务超过三天,则视为不及时,必须追究有关维修工及负责人的责任。
十、上门维修应对住户态度热情,服务周到,按规定收取维修费,上交管理处,给住户开具收据,不得向住户索要小费或其它物品,如有收费不交或索要小费的一经查证按规定给予罚款或辞退处理。
十一、对任何维修须在一周后回访,了解维修后运行情况,回访可采用电话、亲临等形式,及时记录回访情况。
十二、积极参加管理处组织的各项义务活动和物业管理专业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自己的维修技能。
十三、完成主任交给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