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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设备设施的验收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2

工贸企业设备设施的验收管理制度

第1篇 工贸企业设备设施的验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设施。

三、职责

3.1 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的专门负责部门。

3.2 设备使用部门:严格地按设备的技术参数,对设备的性能进行功能验收工作;依据综合的设备选型参数,对设备的加工能力进行验收工作。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设备开箱后,供应商或者公司技术人员进行安装工作,设备管理部门需对设备的规格型号、外型尺寸、安装位置、设备的固定、土建配合、管线连接、电气连接认真确认无误,整个安装过程按照设备安装规范标准和设备安装的技术要求对设备的各部分进行检查验收。

4.2 设备安装后,供应商或者公司派专人开始调试工作。

4.2.1设备调试前,调试负责人员须制定详细的调试方案,并报设备科主管审批后实施。设备调试方案应包括调试时间计划、调试人员及分工、调试实施办法、调试所需材料、仪表仪器等内容。

4.2.2调试人需协助设备的安装,严格执行安装操作规范,避免设备变形或损坏。

4.2.3调试人员在调试工作开展前需认真检查随机物品及资料是否齐全,检查设备的各接头、管路等,检查调试所需用具是否齐备,检查安全装置,以保证正确可靠。

4.2.4空运转试验。主要是为检验设备安装精度的保持性,设备的稳固可靠性,传动、操纵、控制等系统状态是否正常。运转应分步进行,由部件至组件,由组件至整机,由单机至全部自动线。

4.2.5负荷试验。主要是为检验设备在一定负荷下的工作能力,以及各组成系统的工作是否安全、稳定、可靠。

4.2.6精度试验。在负荷试验后按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例如,对专门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

4.3设备验收

4.3.1设备验收项目主要针对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要求、运行状况能否满足设计或生产工艺要求进行。

4.3.2设备验收在调试合格后进行,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

4.3.4试车验收指在设备负荷试验和精度实验期间,由参与调试、验收的有关人员对设备负荷实验、设备精度进行确认。

4.3.6验收合格后,设备才能投入生产使用。验收不合格的由调试人员重新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4.3.7验收合格后相关人员填写验收记录,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确认意见。

第2篇 工贸企业应急设施、装备、物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与管理, 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应急救险预防工作的落实到实处。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一切应急物资和装备管理。

三、编制依据及术语

3.1编制依据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相关内容编制。

3.2术语

本制度不涉及相关专业术语。

四、职责

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应急物资和装备的采购及储备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负 责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详细规定

5.1采购

应急物资和装备由物资管理部门按需统一进行采购,所有物资和装备采购回 来必须一一填写入库清单,经验收后统一入库保管。应急物资和装备管理要建立专账,由专人管理。

5.2储备

(1)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的品种包括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应急抢险类及其他。

1)防护用品类:个体防护用品等;

2)生命救助类:急救用品等;

3)生命支持类:急救药品等;

4)临时食宿类:食品、保健品、床上用品等;

5)通讯广播类:移动电话、对讲机、有线广播器材、扩音器(喇叭)等;

6)污染清理类:喷雾器、消毒剂、杀菌药品、除污剂、除污工具等;

7)动力燃料类:防爆防水电缆、配电箱(开关)、电线杆、工业氧气瓶、柴 油、汽油、干电池、蓄电池等。

8)器材工具类:绞盘、滚杠、千斤顶、手锤、钢钎、电钻、电锯、油锯、 液压剪、灭火器具等。

(2)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定额由各专项预案所在部门根据突发事件的应急 需要确定。要重点建设重要应急储备,优化现有应急抢险类、公共卫生类储备物资和装备。

(3)安全管理部门要统筹各级各类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综合实物储备资源,各部门要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指定人员和地点,科学合理确定物资和装备储备资整合实物储备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实物储备、技术储备。

5.3管理和维护

5.3.1管理

(1)应急物资和装备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准备,在应急救援救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必须保证应急物资和装备在日常的完备有效,不得随意使用或挪作他用。各部门要根据应急物资和装备管理制度,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 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要根据信息报告制度,定期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使用情况,每季度报告一次。

(2)各部门对现有的应急物资和装备负有储存和妥善保管的责任,对物资和装备应定人、定点、定期管理。

(3)物资和装备责任人应按规定定期对物资装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 及时更新有效期以外或状态不良的物资装备、补充缺失的物资装备、定期进行清 洁擦拭,如发现较为严重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并将检查、维护、清洁情况记录 在案。

1)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使员工掌握应急物资和装备的正确使用和维 护保养方法,确保应急物资和装备在日常情况下的完备有效。

2)安全管理部门经常对应急物资和装备存储、检查、维护、擦拭、记录 情况进行督导,促进对物资和装备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

(4)对于工作不到位现象,安全管理部门有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责任人 进行处罚,对于由于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后果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不得随意对应急物资和装备进行拆解维修。

3.2保管和保养

(1)物资和装备的保管要依据类别、性质等要求安排适应的存放仓库、场 地,做到分类存放,定点堆码,合理布局,方便收发作业,安全整洁。物资和装 备分区、分类堆码,按规格型号系列化摆放,货架上的物资摆放遵循“上摆轻下 摆重”的原则,顶上摆放的不常用,库内副货位和棚内存放的物资要下垫,露天存放的物资要上盖下垫,并持牌标明品名、规格、数量。

(1)易燃、易爆、剧毒物资和化学试剂要专库存放,专人保管,剧毒物资 要装箱,加锁保管。性质相抵触的物资和腐蚀性的物资应分开存放,不准混存。

(2)加强物资保管和保养工作,做到“六无”保存,即无损坏、无丢失、 无锈蚀、无腐烂、无霉烂变质、无变形。

(3)纸制油毡要竖放,直径1.5挪以上运输带不准叠放,1.80长的油轴要悬挂存放。

(4)精密仪器、仪表、量具恒温保管,定期校验精度。有精度要求的零部件要涂油,轴承用不吸油或塑料薄膜纸包装存放, 电气物资库要有除虫灭鼠措施。

(5)库存物资要坚持永续盘点和定期盘点,做到帐、卡、物、资金四对口, 盘盈和盘亏,损坏物资要如实上报,并查明原因,报领导审批,保管员不得以盈 补亏来将盘盈和损坏物资自行处理。代保管物资应和在帐物资同等对待。

(6〕物资储存地点要卫生整洁,做到货架无灰尘、地面无垃圾、料场无杂 草、无积水。

5.3.3维护管理

(1)日常检查

1)设备或设施、防护器材的每日应检查由所在岗位执行,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部门领导为主要负责人。检查器材或设备特别是气体泄漏报警仪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 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3)定期要对消防通信设备的检查,应进行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电话通话试 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4)安全管理部门定期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 和适当保护状态。

〔2〕报警仪年度检查试验

每年对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全面检查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

(3)消火栓系统定期检查

消火栓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 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 象;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消火栓 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消火 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4)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1)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2)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3)灭火器应进行水压试验,一般5年一次。化学泡沫灭火器充装灭火剂两年 后,每年一次。加压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标注检查日期;

4)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 否正常;

5)每周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5)防护器材的定期检查

防护器材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刮伤和其它损坏。每半月至少 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1)防毒面具有无破碎及剐伤,看是否老化。

2)检查滤毒罐体有无锈蚀,是否失效。

3)对空气呼吸器的检查,应检查压力表指示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4)任一项不合格,都应尽快更换。

5.4物资和装备调用

(1)应急物资和装备的调用,各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自主调动应急物资和装备;经安全管理部门授权,方可统筹调配应急物资和装备。

(2)情况紧急时,部门一向其他部门提出申请调用,经安全管理部门领导 批准同意后,从储存多的部门直接调用。

(3)应急物资和装备调拨运输应当选择安全、快捷的运输方式,紧急调用时,相关部门要积极响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快速通道”,确保运输通畅。

第3篇 工贸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及保健品的发放管理,适用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三、职责

3.1 生技部

3.1.1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和保健品发放标准的制定,并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进行完善与修订;

3.1.2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台账的建立和计划的登记、汇总工作;

3.1.3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的监管和验收;

3.1.4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采购、发放的审批。

3.1.5 负责相关劳动防护设施运行质量的检查与维护。

3.2 采购管理部门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的及时采购,并确保其质量要求。

3.3 仓库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

3.5 各部门、车间

3.5.1 负责本部门、车间岗位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造册发放和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

3.5.2 负责本部门、车间劳动防护、应急用品的维护管理和贯彻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购置与发放

4.1.1 公司根据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

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

4.1.2 安全管理部门按照《四川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又结合企业实际确定每个岗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每个工种的具体标准是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依据。

4.1.3 公司劳保防护用品按月及实际在岗人员发放,各部门、车间每月10日前将发放人员、标准、数量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表报安全管理部门门,经办公室汇总审核后,开具领料单,到仓库领取发放,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发放情况。

4.1.4 发放劳保用品必须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任何部门、车间不得擅自克扣或减少发放标准。因克扣或减少员工劳动保护用品而发生的工伤事故,要严肃追究责任。

4.1.5 对生产中特殊情况下需要领用的劳动用品,应按程序由本单位负责人、车间主任或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字后,到安全管理部门门办理有关手续。

4.1.6 员工在公司内岗位变动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安全管理部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4.1.7 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部门或车间负责人申报,经安全管理部门门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4.1.8 保健费要按照规定标准严格管理,定期发放。防暑降温食品要按时发放,不得随意延期。

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与保管

.1 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处罚。

.2 对员工人为不穿戴防护用品而造成身体伤害的,除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外,同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3 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安全管理部门门及各车间必须定期

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通报处罚。

.4 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安全管理部门门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正确掌握与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 公司配置的一般性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防护服、纱手套、胶手套等由员工自行保管。

.2 公司配置的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特种手套、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必须实行定置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挪着它用。

.3 对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部门门和各车间均须同时建立台帐。

.4 对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位置,并落实专人管理,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

.5 对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建立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制度,发现失去安全效能的立即报废、更换。

.6 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7 有毒有害岗位应配发一定数量的公用防护用具,在检修设备或处理应急情况使用,确保职工身体不受侵害。

.8 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必须经过验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验收人有权拒收,未同意让步接收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 相关文件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

6 相关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第4篇 工贸企业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本公司设备设施变更的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变更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设备设施的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

三、职责

3.1设备管理部门全面负责设备设施的变更。

3.2变更申请人负责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变更申请的审核。

3.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设施变更实施过程的监督及变更完成后的验收。

四、管理内容

4.1设备变更要求

4.1.1 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4.1.2 安全设施变更。

4.1.3 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1.4 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4.1.5 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4.1.6 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4.1.7 其他需要变更的设备设施。

4.2 设备变更流程

4.2.1 由车间人员对有需要变更的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对达到变更需求的设备进行记录,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并提交部门负责人。

4.2.2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对需要变更的设备现场审核,确认无误后在《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并提交安全管理部门。

4.2.3 安全管理部门接收到《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后审核签字,

4.2.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对需要变更的设备进行更换。

4.2.5 变更实施前,变更的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4.3 记录、保存

4.3.1 对于设备设施变更的要及时对其所填写的申请、审批文件,进行保存、归档。

4.3.2 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变更资料进行保存、归档。

第5篇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搞好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费用切实为员工落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企财[2014]16号)中的各项规定,特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三、术语与定义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制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四、 机构与职责

4.1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每季度对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落实进行审核。

财务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查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计划等,根据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落实工作。

五、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按照国家规定,每年提取公司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公司的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5.2 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监督其合理使用。

5.3 安全生产费用适用于以下生产事项

5.3.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5.3.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5.3.3 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5.3.4 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事故隐患和职业健康体检;

5.3.5 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5.3.6 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5.3.7 安全标志和标识;

5.3.8 其他和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5.4 安全生产费用操作流程

5.4.1 每年年初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牵头与技术、生产、设备、行政、财务等部门共同制定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费用初步使用计划,交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批准后由财务对其资金进行提取和发放,收回发票等相关使用证明依据。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报予总经理审核、批准。

5.5 安全生产费用检查

5.5.1 安全管理部门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工作;

5.5.2 财务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的台账,具体列支每项费用的支出和使用的负责人,并在台账后附加收回相应的发票收据,每季度由财务部门自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核对;

5.5.3 每年年终财务整理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在公司年度会议中报予总经理审核。

第6篇 工贸企业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7-2008)和《安全色》(gb2893-2008)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办公场所。

三、职责

3.1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所需安全警示标志由各单位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向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使用计划,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购置,由公司安全员负责实施。

3.2 安全警示标志的维护与管理。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维护、和管理,并列入日常检查内容;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标志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四、 安全警示标志的分类

4.1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志。其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园边框,白底红字。

4.2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志。其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其基本形状为正三角形边框,黄底黑字。

4.3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志。其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作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状为圆形边框。兰底白字。

4.4在示意目标方向的场所必须设置提示标志。其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基本形状为正方形边框,绿底白字。

五、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原则

5.1 安全警示标志应按照能够起到提示、提醒的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

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进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预防事故的发生。

5.2 各单位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和生产环境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公共信息标志,如紧急出口、注意安全等。

5.3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与环境相谐调,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并保证标志有足够的亮度和照明;有灯光的,其照明不应是有色光。

5.4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应避免滥设和不规范使用,在同一地域内,要避免设置内容相互矛盾和内容相近的标志。用适量的标志达到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目的,设置图形符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5.5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应牢固可靠,不宜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不得妨碍正常作业和避免造成新的隐患。

六、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方式

6.1 附着式:将标志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

6.2 悬挂式:将标志悬挂在固定牢靠的物体上。

6.3 柱式:将标志固定在柱杆上。

七、 其他要求

7.1 安全警示标志是公司公有财产,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加以爱护,有责任对损坏其行为加以制止。

7.2安全警示标志的配置使用应列入各级安全检查的内容,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装,各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伤。

7.3 地表安全警示标志由于不可抗力(风 雨 雷 电)损坏请各单位告知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其修缮或更换。

7.4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发放、回收由安全管理部门归口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废品处理。

第7篇 工贸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安全生产管理文件使用及档案管理的失控将会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重大的影响。为加强对档案资料的管理,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确保资料保存的完整性、连续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以便后续借鉴;使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使用及档案管理。

三、 机构与职责

3.1公司设立档案室,隶属于办公室,并设置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资料的归档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制定明确的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档案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分为公司级和部门级,公司级档案应按标准规范进行分类,有规范的档案编号和标签,并建立电子与纸张分类目录。

3.2 各部门资料管理:所属各部门必须设兼职的资料管理员,制定明确的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规范部门档案管理,实行部门档案与公司档案归口管理。档案的借阅和移交、销毁,必须按照公司管理规定执行。

四 、档案管理程序

4.1安全生产档案归档范围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安全标准化体系各类文件。

(2)安全机构设置情况及专职、兼职安全员名单;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件及人员名单;

(4)特种设备清单及有关档案资料;

(5)危险源(点)资料及三级危险源(点)管理清单;

(6)作业环境监测资料(地压监测、岩石移动观测、粉尘浓度监测、风速、风量监测、环境监测、噪声测定等);

(7)职工健康档案及健康监护资料;

(8)职业病人档案及监护资料;

(9)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

(10)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

(11)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提案及整改落实情况;

(12)安全生产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

(13)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等有关伤亡事故管理的档案资料;

(1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及作业安全规程,并汇编成册;

(15)安全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16)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1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实施记录;

4.1.1档案质量

4.1.2档案封面应逐项按照规定用碳素钢笔或中性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封面题名应能准确反映出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

4.1.3档案文件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破损的档案文件要进行修复处理。

4.1.4档案必须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联系,区分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4.1.5档案盒表面为《档案目录》,档案盒内文件没有提名的,由档案人员根据内容拟定标题。

4.1.6档案盒封面应注明立卷人,审核人,立卷时间。

4.2立档

4.2.1档案文件材料按照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法规性文件的历次稿件排列在定稿之后。

4.2.2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有批复的在批复年立卷,无批复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第一年立卷;跨年度总结放在最后一年立卷。

4.2.3档案文件资料按时间顺序排列,收交时公文处理用纸在前,收文在后;内部制发文件,发文正稿在前,依次为公文处理用纸,发文底稿。

4.3 归档类别

4.3.1 企业安全生产档案整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类目。安全生产档案类目设置要层次分明,概念明确,案卷排列应反映本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体系,便于科学管理与利用。

企业安全生产档案按档案的范围宜设置以下类别:

(一)安全组织

(二)安全规章制度

(三)监督执法检查

(四)安全检查

(五)教育培训

(六)安全投入

(七)工伤保险

(八)职业病防治

(九)劳动防护用品

(十)“三同时”管理

(十一)安全防护设备管理

(十二)安全用电管理

(十三)特种设备管理

(十四)事故管理

4.3.2 特殊载体安全生产档案(录像带、照片、磁盘等)可按载体形式、所反映问题或形成时间进行分类编目。

4.3.3 特殊载体安全生产档案要遵照有关照片、声像、电子档案的标准,按其载体形式分别保存,并注明与相关纸质档案的互见号。

4.4档案编号

4.4.1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登记目录表》,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4.4.2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如确有修改必要,应事先审查讨论,并拟定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以免混淆。

4.4.3公司档案员负责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按照《档案登记目录表》条款“对号入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4.5归档及保存年限

4.5.1归档的文件资料,应按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者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的排列并填写《卷内目录》。

4.5.2归档的同类文件资料在卷内应按保存期限分别装订,保存期限分为定期和永久。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4.5.2.1 永久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办法、总结,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抢救、调查、处理文件材料;

4.5.2.2 30年

安全技术管理规划、计划、通报、会议记录、安全体系建设文件材料等

4.5.2.3 10年

安全、消防教育、应急演练活动文件材料

4.5.3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拟订文件资料保存期限的补充规定。

4.5.4 归档的文件资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均不得分开。

4.5.5 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表。全部档案组成后,要对档案做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

4.6 档案日常管理

4.6.1借阅

4.6.1.1借阅手续:

(1)各部门经办人员因业务需要借阅档案时,应由其部门负责人出示书面借阅条向档案员借阅,经办人必须在公司借阅登记表上签字。

(2)档案员接到借阅条,经核查后,取出该项档案,并在借阅登记表上注明借出日期和归还日期,以备及时催还。

(3)档案归还时,经档案员核查无异后,档案即归入档夹,填写归还日期,在记录上写明“已还”字样。

4.6.1.2借阅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画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和摘抄档案。

4.6.1.3借阅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需借阅部门负责人书面请示,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4.6.1.4借阅人应于规定期限内归还。如有其他人借阅同一档案时,应变更借阅登记,不得私自授受。

4.6.2销毁

4.6.2.1每年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由档案员编制纸质和电子的《档案销毁清册》,报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指定其监销人后方可进行销毁。《档案销毁清册》需注明:销毁档案目录、公司负责人意见、档案人签章、监销人签章、销毁时间。

4.6.2.2销前,按照清册清点;销后,在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档案销毁清册》需永久保管。

4.6.2.3保管期限已满但仍不能销毁的档案有下列四种: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未了事项;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应单独抽出立卷,直到事项完结时为止。

4.6.3移交

4.6.3.1需要进行移交的档案,需由档案员编制《档案移交登记表》,报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指定其监交人后,方可进行移交。《档案移交登记表》需注明:

移交档案目录、公司负责人意见、移交方签章、监交人签章、接收方签章、移交时间、移交原因。

4.6.3.2移交前,按照清册清点;移交后,在清册上签字,《档案移交登记表》一式两份,移交方和接收方各一份并永久保管。

4.6.4保密

4.6.4.1 档案室的任务是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已形成的全部文件资料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主动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4.6.4.2 档案员应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树立全心全意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的思想,主动,准确,迅速地为利用者提供档案资料。

4.6.4.3 爱护档案室的一切设施设备,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及随意翻动。

4.7档案库房管理

设置专门的档案库,对上述要求档案管理的资料进行管理,档案库要按照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尘、防污染等库房安全管理要求,配备防盗门窗、灭火器材、温湿度调控设施、遮光窗帘、防虫药品等档案安全保管设施和用品。应关注电子媒体文件和档案的管理,确认是否有规定,能否及时修改等。

4.8附则

在本制度框架下,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实际状况制订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制度发生冲突,经报办公室备案后,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第8篇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

三、术语与定义

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是指企业在一个时期内,根据国家等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目标、层层分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定期考核、奖惩兑现,达到现代安全生产目标的科学管理办法。

四、机构与职责

4.1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并对其审核、批准。

4.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实施计划的调整和修改应上报负责人,经总经理批准后对实施计划进行调整修改、实施。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形式加以保存。

4.3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承担本部门、车间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其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负岗位责任。

五、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明确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要求。安全目标的制定根据安全生产方针、管理评审的结果、生产和过程绩效、标准化系统自评结果,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起草安全生产目标,征求基层部门意见后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2安全生产目标所需考虑要求.

5.2.1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等相关方的意见;

5.2.2同行业管理指标;

5.2.3历年安全生产统计数据和上一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5.2.4财务、车间等相关部门的要求;

5.2.5可选择的安全技术方案。

5.3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的原则

5.3.1符合原则: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和上级要求;

5.3.2持续进步原则:比以前的稍微高一点,跳起来,够得着,实现得了

5.3.3三全原则:覆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

5.3.4可测量原则:可以量化测量,否则无法考核兑现绩效;

5.3.5重点原则:突出重点、难点工作。

5.4 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部门,确保目标和指标实施。

5.5 目标的实施

5.5.1 实施计划是安全生产目标实施的途径和方法,应明确实施目标、工作内容、内容质量要求、责任人;

5.5.2 实施计划分级实施,做到上一级与下一级相互衔接;

5.5.3 实施计划颁布后需修改和调整,由那一级计划执行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交予上一级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变更;

5.5.4 目标和实施计划应以文件形式颁布,调整和修改记录应以文件形式加以保存,以便审查。

5.6目标的考核

5.6.1每季度、半年对各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进行检查,保存记录作为季度考核评价的依据,并由安全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目标实施计划的考核;

5.6.2 每季度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过程进行监测,随时了解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及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目标完成情况;

5.6.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作为下一年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的依据。

5.7安全生产目标评审及修订

通过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的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估,并根据考核结果分析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适宜性,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修订。

5.8奖励与处罚

经考核,达到安全生产先进的车间、部门进行奖励;达到安全生产合格车间、部门,不奖不罚;对安全生产不合格的车间、部门进行适当罚款。连续三年安全生产不合格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公司安全生产会议上讨论过后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9篇 工贸企业领导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管理中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日常管理。

三、术语、定义

1、领导:是指企业主要责任人和领导班子内的其他成员。

2、现场带班:是指企业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3、值班:是指企业领导在节假日期间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而专门进行的值守和监督的管理行为。

四、职责

1、企业生技部负责本规定的制订和企业领导值班与现场带班表编排;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负责对违反本规定人员的考核。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领导现场带班、值班表的编制;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带班值班工作的安排和监督落实。

3、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况;

(3)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4)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5)组织处置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

五、管理内容

1、值班和现场带班的工作形式

2、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是由负责带班的领导,对正常工作时段内本单位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巡查与监督管理。

3、企业领导值班,是由负责值班的领导,在节假日(8时—17时),在规定的办公地点进行值守,检查指导、协助解决问题及信息收集和反馈。

4、正常情况下领导值班和现场带班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值班或带班结束后应给予相同工时的换休。

六、企业领导带班制的具体规定

1、企业办公室负责每月27日前编制完成下月的现场带班表(标注带班领导手机号码),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并报送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2、带班表必须明确规定工作日的带班领导,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空缺。

3、企业办公室建立并保管领导现场带班记录,由带班人员填写在带班过程中发现并处置的有关事项。

4.、领导带班必须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5、每日值班领导必须与下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6、严禁领导带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时,必须向企业负责人请假,并由企业办公室安排其他领导值班,同时向安全管理部门通报变动信息。

7、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七、考核

1、企业办公室或子(分厂)未按时编排带班表或有遗漏、空缺的;或未按时报送备案的,考核责任人50元。

2、未安排领导带班,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

3、现场带班人员出现以下事项的,考核责任人300元。

(1)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

(2)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请假导致空班的;

(3)未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

(4)不填写相应记录的;

(5)不认真履行带班和值班工作职责的;

4、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或因指挥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导致事故扩大的按企业相关制度执行。

5、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第5条的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八、本制度由企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工贸企业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一.目的

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工作。

三. 职责

3.1企业领导: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与,按职责进行明确分工,确定评定各环节的主要负责人,并协调各部门积极参与到评定工作中;

3.2 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是企业评定的主管部门和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在创建初期,经过一段时间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的运行后,即可组织进行评定。在通过标准化评定后,每年实施落实至少一次的企业标准化自主评定工作。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方案和报告;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计划,并跟踪实施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相关记录的分发、保存和建档;根据评定结果和安全预警信息提出持续改进意见和工作规划。

3.3 各职能主管部门和生产单位:对分管专业进行绩效评定,形成分管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分级报告,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求:根据各自的具体职责,搜集相关信息和证据,分析一个周期来本部门、本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情况,对于所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针对性分析,找出下一步安全管理必须改进的环节对症下药;根据绩效评定报告实施整改与改进。

四.绩效评定角度与输入

4.1标准化绩效评定频次和周期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相邻两次绩效评定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在发生死亡事故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评定。

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的评定,应从以下角度加以关注:

.1 适宜性: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是否适合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包括规模、性质和安全健康管理的特点;所制订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及其在企业内部能得以落实的方式是否合理,具备可操作性;与企业原有的管理制度相融合的情况,包括与原有的其它管理系统是否兼容;有关制度措施是否适合于企业员工的使用,是否与他们的能力、素质等相配套。

.2 充分性:各项安全管理的制度措施是否满足了《基本规范》的全部管理要求;所有的管理措施、管理制度能否确保pdca管理模式的有效运行;与相关制度措施相配套的资源,包括人、财、物等是否充分;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是否有效。

.3有效性:能否保证实现企业的安全工作目标、指标;是否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对所有排查出的隐患实施了有效治理与控制;对重大危险源能否实施有效的控制;通过制度、措施的建立,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通过安全标准化相关制度、措施的实施,企业是否形成了一套自我发现、自我纠正、自我完善的管理机制;企业员工通过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推进与建立,是否提高了安全意识,并能够自觉地遵守与本岗位相关的程序或作业指导书的规定等。

绩效评定输入

.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日常评定考核的结果,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方面的信息。日常对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了,对下属各生产单位的安全检查是否有“代劳”的现象,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在安全检查环节还存在着“保姆”现象,是否“以罚代管”,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是否合理,安全监督管理的梯级是否健全,安全管理“点、线、面”之间的配合是否合理有效,这些是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评定的重点。

.2安全管理部门收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执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信息。

.3安全管理部门提供上次绩效评定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的跟踪情况。

.4办公室收集人力资源、教育培训方面的信息,基层一线操作工人,是否掌握了本岗位的相关规程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熟悉了临时作业时各项安全措施要求。

.5财务部门收集安全生产投入等相关管理方面的信息。

.6 设备管理部门作为设备的日常维护、检维修的主管部门,在组织对设备进行检维修作业时,是否全过程关注了针对性的相应安全管理。从检维修前各种审批手续的把关、停机环节、检维修过程的安全措施落实,到维修后设备重新投入使用等的所有环节的危险源及隐患是否进行了严格细致的管理。

.7各生产单位:危险源及隐患排查是否充分到位了,控制措施及治理措施是否充分有效,各岗位日常安全检查是否还停留在“抽查”的方式上,安全检查的内容是否针对本岗位的具体情况,检查的方式、频次是否合理有效,班组建设是否真正考虑到了安全问题,等等,都必须在评定中加以关注和分析。

.8各部门收集相关标准、制度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信息。

五、绩效评定过程

5.1评定计划。

5.1.1安全管理部门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评定工作计划,经批准后以文件形式发布实施。

5.1.2安全管理部门每次评定前依据年度评定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5.1.3评定实施方案包含以下内容:

1)评定目的、范围、依据、时间和方法;

2)评定的主要项目;

3)评定组构成及分工;

4)特殊情况说明。

5.2 评定方法。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通过检查记录、检查现场和面谈等方法,通过系统的评估与分析,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进行打分,最后得出可量化的绩效指标。

5.3 评定组织及周期。

5.3.1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当发生死亡事故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评定。

5.3.2 安全管理部门根据被评审单位及评审内容,提出评定组的人员构成情况,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

5.3.3评定组根据评定内容准备相关的文件和标准,并根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定。

5.4 评定过程。

5.4.1首次会议。

每次评定首次会议标志着评定工作的开始,由公司主要领导、评定小组、受评定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会议应明确下列问题:

1)介绍评定组与受评定部门的有关情况,并建立相互联系的方式和沟通渠道;

2)明确评定的目的﹑范围﹑依据、时间和方式;

3)澄清评定安排计划中有关的不明确的内容;

4)其它有关的必要事项。

5.现场评定。

5..1评定的实施过程是寻找、记录符合/不符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客观证据的过程。

5..2评定的内容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所列的内容进行﹐评定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形灵活安排评定的顺序。

5..3评定人员应通过面谈﹑检查文件/记录、观察有关方面的工作及其现状等多种方式来收集证据。

5..4对于面谈获得的信息,应通过观察、测量和记录等其它渠道予以验证。

5..5评定人员将评定情况如实、完整地填入“评定检查表”中,当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的情况时,必须得到受评审单位相关人员的确认,并根据发现问题进行打分。

5.末次会议。

末次会议主要是评定小组向公司领导及受评定的单位报告评定结果,提出不符合项的整改要求和建议、解答不明确事项等。

5.5 整改措施计划。

5.5.1评定小组在现场评定结束后尽快整理评定中发现的问题,送达至责任单位,责任单位确认、签收,并立即制定纠正措施计划。

5.5.2责任单位整改措施计划的实施要从严从快,如遇特殊情况时决定是否进行计划修订或重新制定计划。

5.5.3当措施计划不能按期完工时,责任单位要书面提交申请,报送公司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寻求解决方法,保证整改进度。

5.6 评定报告。

5.6.1评定小组要在规定时间内依据评定结果编写《公司年度绩效评定报告》,经公司主要领导及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下发,或者通过企业内部网站、oa系统等进行通报。

5.6.2 评定报告的内容:

1). 评定目的和范围;

2). 评定所依据的文件;

3). 评定组成员及责任单位相关人员;

4). 评定的日程安排;

5). 评定概述;

6). 不符合项;

7). 整改建议和计划;

8). 评定结论。

5.7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要明确下列事项:

(一)系统运行效果;

(二)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所采取的改进措施;

(三)统计技术、信息技术等在系统中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四)系统中各项资源的使用效果;

(五)绩效监测系统的适宜性以及结果的准确性;

(六)与相关方的关系。

5.8 纠正措施实施与验证。

5.1采取纠正措施的单位对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

5.2采取纠正措施的单位实施审批后的预防纠正措施。

5.3纠正预防措施涉及文件修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5.4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整改措施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验证措施的有效性。

5.5对于纠正效果达不到要求的,要重新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经各专业管理部门评估审批后组织实施。

5.6对于涉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要规定实施期限,不能按期整改的,给予绩效考核。

5.9 管理要求。

覆盖公司所有单位的内部评定每年一次,如发生下列情况追加评定频次:

(一)公司发生死亡事故;

(二)发生严重问题,相关方有严重抱怨;

(三)公司领导、外部隶属关系、内部机构、方针、目标与指标、发现重大隐患、生产性质发生较大改变;

(四)安全标准化升级。

5.10 评定记录与归档。

公司各单位(部门)要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对绩效评定记录进行整理、归档、保存,建立台账。

记录包括:

(一)评定实施计划;

(二)评定检查表及其记录内容;

(三)首次、末次会议纪要;

(四)整改措施计划;

(五)评定报告。

5.11 绩效考核。

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的评定结果,纳入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

六、持续改进

6.1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公司及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对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纳入下一周期的安全工作实施计划中,并将修改完善的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分发到各单位(部门),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培训教育。

6.2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公司及各单位(部门)组织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实施计划、执行、检查、改进(pdca)循环,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第11篇 工贸企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定了安全用电的基本要求,对电气安全管理、临时用电、防止人身触电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实现优质、高效、安全、卫生生产。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用电部门、工程部门,也适用于在公司外来施工单位。

三、 机构与职责

3.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各生产现场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由电工负责落实;

3.2安全员每月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四、工作程序

4.1具体要求

4.1.1 对电气装置、设备和线路进行设计、施工或改造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气的现行国家标准和安全规定。

4.1.2 电气作业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后,才能独立上岗操作。

4.1.3 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操作票制和临时用电申请许可证制度。

4.1.4 手持式电动工具要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有关规程的管理、使用、检查、维修等安全规定。

4.1.5 生产厂房等重要位置的防雷设备装置,应定期检查测试,保证符合安全标准。

4.1.6 电气设备应严防水、蒸汽及酸碱等腐蚀,以免造成绝缘损坏甚至断电事故。

4.1.7 各部门应认真维护电扇、空调、照明日光灯、电源插座、出口安全灯等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如损坏应及时联系修复。

4.1.8 除工作需要外,公司内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等用电器具。

4.1.9 凡在公司内需临时用电,应由使用部门(包括外施工单位)在使用前办理临时用电申请许可证,按照“谁使用,谁办票”的原则办理工作票。

4.1.10 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一般不准使用临时用电。若确实需要,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由安全员审核同意才能许可。

4.1.11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程,其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4.1.12 临时用电线路一般为架空、敷设装置内不低于2.5米,跨越道路不低于6米,不准用金属管材作电线支撑。

4.1.13 临时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无破损,接头牢固可靠,有漏电保护器作保险装置,室外开关有防雨设施,开关距地面不低于1.3米。

4.1.14 使用临时用电的部门,必须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任意变动地点和作业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量,否则安全员有权停止其使用。

4.1.15 在停止工作期间,应切断全部电源,临时用电的设备、机械和照明等拆除后不应留有可能带电的导线。

4.2工厂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

电力线路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输送电能的重要任务,应加强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减少发生电气事故的可能性。

4.2.1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

对厂区架空线路,一般要求每月进行1次安全检查。如遇大风大雨及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还需临时增加安全检查次数。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4.2.1.1电线杆子有无倾斜、变形、腐朽、损坏及基础下沉等现象。

4.2.1.2沿线路的地面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物质。

4.2.1.3沿线路周围,有无危险建筑物。应尽可能保证在雷雨季节和大风季节里,这些建筑物不致对线路造成损坏。

4.2.1.4线路上有无树枝、风筝等杂物悬挂。

4.2.1.5拉线和板桩是否完好,绑托线是否紧固可靠。

4.2.1.6导线的接头是否接触良好,有无过热发红、严重老化、腐蚀或断脱现象;绝缘子有无污损和放电现象。

4.2.1.7避雷接地装置是否良好,接地线有无锈断情况。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重点检查。

4.2.2.电缆线路的安全检查

电缆线路一般是敷设在地下的,要做好电缆的安全运行与检查工作,就必须全面了解电缆的敷设方式、结构布置、走线方向及电缆头位置等。对电缆线路一般要求每季度进行1次安全检查,并应经常监视其负荷大小和发热情况。如遇大雨、洪水等特殊情况及发生故障时,还须临时增加安全检查次数。电缆线路的安全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4.2.2.1电缆终端及瓷套管有无破损及放电痕迹。对填充电缆胶(油)的电缆终端头,还应检查有无漏油溢胶现象。

4.2.2.2对明敷的电缆,应检查电缆外表有无锈蚀、损伤,沿线挂钩或支架有无脱落,线路上及附近有无堆放易燃易爆及强腐蚀性物质。

4.2.2.3对暗设及埋地的电缆,应检查沿线的盖板和其它覆盖物是否完好,有无挖掘痕迹,路线标是否完整。

4.2.2.4电缆沟内有无积水或渗水现象,是否堆有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

4.2.2.5线路上各种接地是否良好,有无松动、断股和锈蚀现象。

4.2.3.车间配电线路的安全检查

要搞好车间配电线路的安全检查工作,也必须全面了解车间配电线路的布线情况、结构形式、导线型号规格及配电箱和开关的位置等,并了解车间负荷的大小及车间变电室的情况。对车间配电线路,有专门的维护电工时,一般要求每周进行1次安全检查,其检查项目如下:

4.2.3.1检查导线的发热情况。

4.2.3.2检查线路的负荷情况。

4.2.3.3检查配电箱、分线盒、开关、熔断器、母线槽及接地接零装置等的运行情况,着重检查母线接头有无氧化、过热变色和腐蚀等情况,接线有无松脱、放电和烧毛的现象,螺栓是否紧固。

4.2.3.4检查线路上及线路周围有无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绝对禁止在绝缘导线上悬挂物体,禁止在线路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2.3.5对敷设在潮湿、有腐蚀性物体的场所的线路,要定期对绝缘进行检查,绝缘电阻一般不得低于0.5μω。

4.3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4.3.1 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提出临时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3.2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超过15天的,必须更改为正式电气线路。

4.3.3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4.3.4 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的电具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

4.3.5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并按照要求距离进行固定。

4.3.6 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4.4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

4.4.1 移动电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电锤、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云石机、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4.4.2 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4.4.3 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

4.4.4 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1∶1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开关。

4.4.5 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由双圈变压器供给,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

4.4.6 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

4.4.7 移动电具电源线必须架设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线穿过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

4.4.8 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4.5电气检修安全

4.5.1 电气检修必须按照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4.5.2 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禁止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4.5.3 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4.5.3.1 必须经工程部负责人批准。

4.5.3.2利用绝缘物可靠地将邻近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4.5.3.3 在主管领导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

4.5.3.4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的金属物必须隔开,以免触到。

4.5.3.5 应由一定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5.4 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4.5.5 停电、测电、验电的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4.5.6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4.5.7 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4.5.8 变电室运行及检修现场规定:

4.5.8.1 凡参加变电检修的一切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4.5.8.2 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4.5.8.3 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

4.5.8.4 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5.8.5 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

4.5.8.6 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

4.5.8.7 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4.5.8.8 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

4.5.8.9 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

4.5.8.10 变电设备的检修为三种类别:1、大修。2、小修。3、事故检修。

4.5.9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

4.5.9.1 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

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方可检修。

4.5.9.2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

4.5.9.2.1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

4.5.9.2.2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4.5.9.3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下列规定:

4.5.9.3.1 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

4.5.9.3.2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但若必须靠近时需采取防护措施。

4.5.10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

4.5.10.1 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

4.5.10.2 (1)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2)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4.5.10.3 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

4.5.10.4 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

4.5.10.5 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

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

第12篇 工贸企业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一、目标

企业开展岗位达标工作,主要以基层操作岗位达标为核心,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职工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岗位操作标准化,保障企业达标。

公司对从业人员岗位标准要进行文件化制定下达,做到明确具体;同时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及行业等部门制定的岗位标准。

二、职责

2.1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2.2 安全生技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2.3 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三、管理内容与方法

3.1岗位职责描述;

3.2岗位人员基本要求:年龄、学历、上岗资格证书、职业禁忌症等;

3.3岗位知识和技能要求:熟悉或掌握本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及其预防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关键点和主要工艺参数的控制、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3.4行为安全要求: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执行作业审批、交接班等规章制度,禁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及与作业无关行为,对关键操作进行安全确认,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拒绝作业等;

3.5装备护品要求: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工具的配置、使用、检查和维护,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应急设备器材的配备、使用和维护等;

3.6作业现场安全要求:作业现场清洁有序,作业环境中粉尘、有毒物质、噪声等浓度(强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工具物品定置摆放,安全通道畅通,各类标识和安全标志醒目等;

3.7岗位管理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岗位培训,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安

全检查,分析事故风险,铭记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

3.8 班组安全检查

3.1 日常工作中的巡查:班组长(安全员)进行班中巡查重点要放在工作繁重,危险性较大的工作项目。同时对安全思想不牢固或思想有波动的员工要多加关心、督促。

3.2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查思想:员工安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保持危机感意识;查领导:各级管理人员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始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查设备:生产设备、设施和安全工器具有无安全隐患;查教育:新进厂人员、实习人员、调岗人员是否按要求进行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查违章:有无隐瞒事故、障碍和人身伤害事件,有无违章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查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合格,是否按规定发放,是否按规定佩带和使用。

3.3 每年季节性检查分春季安全大检查和秋季安全大检查两次。春季安全大检查要结合迎峰度夏安全特点,查防雷、防暑降温、防电气绝缘受潮、防洪、防汛等;秋季安全大检查要结合冬季特点,查防火、防爆、防小动物、设备防寒防冻以及防交通事故等。

3.4 班组安全检查要逐步提高规范化水平,结合自己管辖的设备、设施、专责区域编制安全检查表格,列出检查栏目、合格标准和要求,每项指定专人逐项检查。检查后汇总成册,上报部门。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整改措施,限期完成并接受上级检查验收。

3.5 利用各种科学手段提高设备巡检质量,及早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

3.9 班组应具备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台帐

3.1 上级部门下发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文件、和公司编制的安全规程、消防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文件等。

3.2 班组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其中包括班内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工器具、安全用具、登高器具、特种设备等检查标准、维护制度和操作规程。专业检修(运行)规程应每人一本。

3.3 班组应建立相应的安全台帐,主要包括:现场设备巡回检查和消缺管理记录台帐;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卡片;工器具、安全用具、登高器具、特种设备检查记录台帐;检修工艺作业指导书;安全隐患检查记录台帐;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台帐;危险点分析记录;安全培训教育方面的记录台帐(其中包括班组成员的安规、检修或操作规程考试成绩;工作票和动火票负责人名单;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人员名单等);班组成员安全生产奖惩和违章作业记录等等。

3.4 每个班组必须建立重要安全文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清单;并根据公司和部门的要求进行及时更新。要认真记录各类安全管理记录台帐,做到字迹工整、内容齐全、保存完好。

3.10 班组安全生产

3.11 班组内的机电设备、安全器具、车辆和工作现场必须做到无隐患,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可靠,严禁带病作业。

3.12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杜绝工作中的违章行为。

3.13 班组内每项作业和操作,每个员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

3.14 每一项工作中应履行安全互保责任,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

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互相照顾: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要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互相监督:监督对方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作业(操作),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3.15 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人员必须在具有相应资格人员的监护下工作,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16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管理制度,班组重点要抓好过程管理工作。

3.17 员工必须通过专项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危险因素和控制措施要熟知、掌握,并有能力胜任,才能进入危险区域工作。

3.18 新上岗员工(含换新工种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作业(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3个月。

3.19 工作负责人要把监护工作放在首位,随时提醒小组成员的工作方法,注意事项,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3.110 要根据班组生产工作内容和环境的变化,及时对危险源的预控措施卡片进行修改和补充,并使员工及时熟知和掌握。

四、强化班组岗位达标建设

切实加强生产班组安全管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提升,必须将达标建设常规化。要求将班组安全管理作为岗位达标的重要内容,从规范班前会、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等班组安全活动入手,将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班组,将安全防范技能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成员,强基固本,真正把生产经营建立在安全基础之上。

五、丰富达标形式,推动岗位达标创新。

企业可采取开展班组建设活动、危险预知训练、岗位大练兵、岗位技术比武、全员持证上岗、师傅传帮带等切合实际、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全员参与岗位达标,人人实现岗位安全”的活动氛围,不断提升职工的安全素质,推动岗位达标工作。

做到“岗位有职责、作业有程序、操作有标准、过程有记录、绩效有考核、改进有保障” 。

工贸企业设备设施的验收管理制度(十二篇)

一、目的为了加强对我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设施。三、职责3.1 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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