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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11 19:38:07 查看人数:55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制度

第1篇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制度

1.发生暴力事件:

呼叫领班 、各岗位人员→控制现场→在岗人员通→知就近宿舍保安主管→被通知人员3分钟赶到现场→听从现场最高管理人员指挥→是否报公安机关→清理现场

2.发生盗窃事件:

封锁各个出口→领班组织人员控制现场→严格把关出入人员→是否报公安机关→不得流放物品→高度警戒状态

3.发生火灾时:

是否报“119”→呼叫领班各岗位人员→在岗保安通知就近宿舍保安就近灭火器材→3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听从指挥员的分配→组织人员疏散→抢救重要物资→隔离易燃、易爆物品→为消防部门创造有利条件→戒严起火现场→检查起火原因→清理现场

4.发生自然灾害时:

呼叫领班及各岗位人员→控制好现场→呼叫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向上级汇报现场情况→听从现场最高指挥员的指挥进行处理→调查原因→制定下一步的预防措施。

第2篇 物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总原则制度

物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总原则

1.快速反应原则

(1)当值班保安员、领班接警后,5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如果突发事件现场在较高的楼层,则2分钟内从一楼跑到事发楼层的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2)保安部主任在当值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5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如果突发事件现场在较高的楼层,则2分钟内从一楼跑到事发楼层的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3)保安部主任在休息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10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2.统一指挥原则

(1)处理突发事件由物业公司经理负责统一指挥。

(2)在特殊的情况下,由保安部主任负责统一指挥。

(3)保安领班协助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

3.服从命令的原则

保安领班和保安员需无条件服从保安部主任的命令,并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作详细记录。

4.团结协作原则

物业保安部作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部门,行使物业公司赋予的指挥权和处理权,物业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干预。在保安部作出突发事件处理决定时,各相关部门应团结一致,紧密协作,配合保安部处理好突发事件。

第3篇 n医院电力突发事件防范制度应急处置预案

医院电力突发事件防范制度与应急处置预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把突发电力事件防范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工作之中,加强日常巡查、常规保养、及时维护等工作,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排除各类隐患,防范电力突发事件。同时完善制度将可能发生的电力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电力突发事件的防范制度与措施:

1、后勤部门的电力维修人员要面向医疗第一线服务,坚持定时巡视检查病区宿舍水电线路及开关等情况,对各部门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当时不能完成的工作要处理好现场,防止事故发生。

2、后勤部门的电力维修人员要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熟悉掌握所管设备的性能及供电线路,做好定期检查维修,保证正常供电。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维修安装工作的记录,有问题随时向领导汇报情况。

3、后勤部门要严格掌握材料的使用,合理使用好电力器材、工具和仪表,不得使用劣质器材而埋下隐患。

4、配电室工作人员要熟悉配电室内所有电器设备及性能,严格遵守配电操作规程及值班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值班时精力集中,勤检,勤查,注意各科仪表和信号装置的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当班组长或领导。同时,要保持配电室的清洁卫生和电器设备的除尘除锈工作,保证设备完好正常运行。

5、医院各个部门对所在工作辖区内如若发现电力异常,不得私自处理,应及时报告后勤专业人员排除隐患,修复电路。

6、相关领导要定期督查电力部门的日常工作,排除隐患,对发现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三、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设立电力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z

常务副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职责:负责全面协调预案执行和现场指挥,负责急救、物资、运输保障及维修恢复等。

(二)启动条件与程序

1、非行政办公时间,若发生电力突发事件,医院总值班负责电力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及时向医院有关领导汇报,由院长或行政值班副院长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并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2、行政办公时间,接到电力突发事件报告后,电力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采取边处理、边抢救、边评估、边核实的方式,判断事件的类型及其级别,决定是否启动预案,紧急部署相关工作。

(三)电力突发事件分类

1、一般类:因电业局线路故障,在用进线电源突然掉电,备用进线电源正常。

2、重大类:因自然灾害、电业部门重大事故,院双电源均无供应;或内部高压故障,双电源进线柜无法合闸等临时故障。

(四)预警及联动措施

1、预警

(1)自然灾害预警:当有关部门发布严重自然灾害预报时,如强台风、强降雨等。领导小组要召开小组会议,对灾害可能带来后果进行必要评估,并结合内部设备、设施、保障措施自检情况进行分析,提出详细应对方案,报领导班子和后勤应急组批准备案。必要时向相关科室通气。自然灾害发生时,应急组应密切关注事态的进展情况,根据事件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各相关部门预做准备,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严重级别以上的预警需由院领导班子批准。

(2)设备故障类预警

严重级别以上的预警报院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启动联动措施。

(3)预警联动措施

普通级别:相关应急小组待命。

严重级别:根据领导班子批复意见,通知医疗部门暂停非急诊类治疗和检查工作,如手术室暂停或减少手术安排,大型医疗设备暂停工作,以减少断电带来的二次损害。

(五)响应及应急处理

处理原则:分级响应、专业处置。

1、一般类响应由常务副组长协调

电力维修人员按双电源操作规程以最短时间恢复送电,向常务副组长及电工班长汇报,常务副组长组织人员进行原因调查,如向电业部门询问、有关设备巡查,查实原因,并于30分钟内反馈通知院科领导等。

2、重大类响应

报警及现场处理:电力维修人员核实事故现象应立即汇报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并及时进行现场应急处理。维修人员在断电后,立即检查相关线路,想方设法确保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电梯、消防、紧急照明供电安全。

预案处理: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相关成员接到报警应立即赶往配电室,成立临时指挥小组。程序:

小组应确认事故原因,评估突发事件可能的影响面,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扩大预案范围。

根据事故原因,组织进一步的抢修工作。如因电业局双进线故障则立即向电业部门汇报,并确认恢复供电时间。如有必要,可联系社会外协队伍协助。

根据自备电源供应能力和医院具体情况,适时调整负荷,保证重要部门供电安全。

(七)应急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如柴油储备、线缆储备等)、工具储备(如绝缘工具、专用工具等),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后勤保障支持应急小组统一协调,

(八)、宣传教育、培训和演习

1、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教育应急小组协调,组织有关班组应急预防、维修、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2、培训

开展面向小组人员的突发事件相关知识培训。将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以增加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九)预案的调整和执行

1、预案原则上一年一调。如遇人员调整等则预案组成员予以相应调整。

2、预案执行过程中,发现有较严重不足处则及时予以修改和调整。

3、调整后的预案报后勤保障支持系统应急预案组备案。

(十)病房停电和突然停电的应急准备

1、通知停电后,立即做好停电准备,备好应急灯、手电等(不能用明火)。

2、突然停电后,立即使用抢救患者机器运转的动力方法,维持抢救工作,开启应急灯或打开手电。想方设法确保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电梯、消防、紧急照明供电安全。

3、与电工班联系(班内电话内线:1002外线:**班外值班电话内线:1018 外线:22***5),查询停电原因,尽早排除故障。

4、加强巡视病房,安抚患者,同时注意防火防盗。

5、手术室、重症医学科

作为停电抢救的重点部门,在停电时,护士要迅速报告电工班(班内电话内线:1002外线:22**080班外值班电话内线:1018 外线:22**5),电工班接到电话后迅速启动备用电源保证优先供电。如若短时间内备用电源无法供电,则医护人员应设法利用可能取得的应急照明设备如应急灯、手电等,在应急照明下对手术或重症患者采取临时处理,保证维持患者的生命,待恢复供电后再做进一步诊疗。对于一些使用医疗设备维持生命体征的患者,在未通电的时间内,医护人员要设法使用人工手段维持患者的生命体征。如病房有使用呼吸机时遇突然停电呼吸机不能正常工作,护士应立即停止应用呼吸机,迅速将简易呼吸器与患者呼吸道相连,用人工呼吸的方法调整患者呼吸;如果患者自主呼吸良好,应予鼻导管吸氧;严密观察患者的呼吸、面色、意识等情况。部分呼吸机本身带有蓄电池,在平时应定期充电,使蓄电池始终处于饱和状态。护理人员应定期观察呼吸机蓄电池充电情况、呼吸机能否正常工作以及患者生命体征有无变化。

6、恢复供电后,协同医务部、设备科、护理部调试仪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保证仪器、设备恢复供电后能正常工作。

(十一)信息报告与情况反馈

第4篇 突发事件应急预警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我矿突发事件工作,建立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信息处置工作机制,根据“三规”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生产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我矿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事故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和完善,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信息处置应当遵循快速、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调度室为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24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在收到事故信息报告的同时汇报矿领导。

第五条、事故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已经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是指:

1、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3、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第六条、事故信息报告时限 :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矿领导,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调度室必须立即向上级和有关领导、部门汇报情况,并迅速协调相关部门及新疆三新煤业救护中队组织抢险救灾,待事故原因进一步明确的情况下,再及时作出补充,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对事故性质暂时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时报告。 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按规定及时续报。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续报工作直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第七条、事故信息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

第八条、事故信息处置

调度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立即向矿长及领导班子成员汇报,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同时通知安全科,由调度室和安全科共同做好事故信息的核查、跟踪、处置、督导等工作。

第九条、事故责任分析

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者。

直接责任:凡是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直接责任。

间接责任: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的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间接责任。

2、事故责任人员一般分为四类责任: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

直接责任者主要是指因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属于间接责任,主要是指各级管理人员、矿级领导。其中领导责任又分为:主要领导者、重要领导责任者、一般领导责任者。

第十条、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罚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做出具体的处罚决定。

第十一条、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的部室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报告》下达后由安全科按标准进行落实。

第十三条、对于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安全科负责跟踪落实。

第5篇 数码视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 《公司章程》、《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各参股公司遭遇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就公司治理和发展方向存在重大争议,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重大争议或诉讼;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公司资产被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

6、其他重大事件。

(二)经营类

1、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

2、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3、公司因重大质量事故等无持续经营能力;

4、涉及重大经济损失或民事赔偿风险;

5、其他事件。

(三)政策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

3、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

4、公司内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事故灾难造成公司正常经营受到严重影响;

5、公司涉及重大行政处罚风险;

6、其他事件。

(四)信息类

1、公司的股价异常波动;

2、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的遗漏或错误,对市场造成了重大影响;

3、社会上存在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了严重影响;

4、可能或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或投诉事件等;

5、报刊、媒体对公司进行严重不实报导;

6、其他事件。

第三章 突发事件处理的基本原则及组织体系

第六条 突发事件处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合规,诚实,信用;

(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

(三)快速反应、协调配合、科学处置、积极预防;

(四)保护投资者利益、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形象的影响。

第七条 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八条 公司应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就相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事件信息,主要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机制;

(二)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三)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四)协调和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

(五)负责保持与各相关部门或政府的有效联系与关系;

(六)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十条 公司应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监测结果及突发事件预控的程度对突发事件进行确认。

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责任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

第十二条 公司相应岗位人员应保持对各类事件发生的日常敏感度,不断地监测社会环境的变化趋势,收集整理并及时汇报可能威胁企业的重要信息,并对其转换为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 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四条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公司预警信息的传递主要由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的责任人负责向分管副总进行汇报,然后由分管副总协同有关人员对信息进行分析及调查,确定为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须予以高度重视并立即向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报告,必要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十五条 当预警信息被董事会秘书确定为需披露的信息后,则及时按照有关信息披露制度规定进行披露。

第五章 突发事件的处理

第十六条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制订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第十七条 应急领导小组确定突发事件后,应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事态严重程度,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决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并针对不同突发事件,成立相关的处置工作小组,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一)治理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对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及大股东之间存在的重大争议,应约见大股东或其负责人员,请其予以配合,并详细了解事情的进展情况;

2、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应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

3、加强与投资者关系的管理,积极应对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

4、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经营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彻底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

2、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及控制;

3、暂时停止公司的重大投资等经营活动;

4、对于公司经营亏损或面临退市,积极与各方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沟通,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环境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深入调查、了解目前环境包括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政策变化、自然环境详细情况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

2、公司召开经营班子会议,讨论在上述情形下,公司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3、公司经营班子及时提交有关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予以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

4、对于自然灾害或社会公共事件对经营项目已经造成严重影响,则公司应立即派出相关领导亲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现场处理情况;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信息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了解真实情况,联系有关媒体负责人,将真实情况进行沟通和告知;

2、分析不良信息影响程度并商议处理方案;

3、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对不实信息作出澄清或更正,尽量减少不良信息的影响;

5、追查相关责任人,并要求其改正,情形严重者诉之法律处理;

6、安抚投资者,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

第十八条 经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公司可以邀请公正、权威、专业的机构协助解决突发事件,以确保公司处理突发事件时的公众信誉度及准确度。

第十九条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尽快消除突发事件的影响,并及时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总结经验,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估突发事件处理的效果,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二十条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关于善后事项的处理意见,包括遭受损失情况以及恢复经营的建议和意见,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要恪守保密原则,有关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中的情况,不得随意泄露;要忠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服从公司统一安排,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及形象。

第二十二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应及时将事件情况、已采取的措施、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等通过电话上报北京证监局及有关部门,并根据要求书面报送有关情况,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公司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根据要求随时上报。

第六章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下属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工作需要和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顺利实施。

(一)通信保障。在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公司的值班电话及领导工作小组成员的手机必须保证畅通,确保与各部门的联系。

(二)人员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有权利根据突发风险处置工作的需要,召集参与处置人员,被召集人必须服从安排。

(三)物资保障。公司相应部门应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物资保障,准备好相关的设施、设备及资金、交通工具等。

(四)培训保障。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等常识,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专业培训工作。

第七章奖 惩

第二十四条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五条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员,公司将对其给予批评、警告,直至除名的处分,并且可以依法向其提出适当的赔偿要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3 月

关键词: 突发事件 应急处理

第6篇 实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稳定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本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以及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五条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重大纷争诉讼,或出现重大分歧;

3、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存在重大纷争诉讼;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决策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资产被大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

7、其它重大突发事件。

(二)经营类

1、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2、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3、公司因重大质量事故等无持续经营能力;

4、涉及重大经济损失或民事赔偿风险;

5、其它重大突发事件。

(三)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

3、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严重影响;

4、重大事故灾难,公司内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造成公司正常经营受到影响;

5、公司涉及重大行政处罚风险;

6、其它重大突发事件。

(四)信息类

1、公司的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2、报刊、媒体对公司进行大量、集中的不实报道;

3、社会上存在重大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了重大影响;

4、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的遗漏或错误,对市场造成了重大影响;

5、可能或者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或投诉事件等;

6、其它重大突发事件。

第六条 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七条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应急领导小组”),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为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为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具体负责人;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一) 组长职责:

1、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批准和终止本预案;

3、组织指挥突发风险处置工作;

4、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对一些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5、负责保持与各相关部门或政府有效联系与关系。

(二) 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织进行有关突发风险的处置工作;

2、指导公司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3、综合协调信息收集、情况汇总分析等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4、负责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披露工作;

5、协调和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

(三) 组员职责:

1、各相关组员按照其分管的工作归口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督促、落实领导的批示、指示及有关决定;

3、收集、反馈突发风险事件处置的相关信息;

4、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等工作;

5、负责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工作的善后和总结工作;

6、履行突发事件的值守等职责。

各组员手机必须随时保持畅通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或副组长报告,并按照指示进行处理。

第八条 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突发事件管理以及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就相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本公司对外发布事件信息,主要职责包括:

1、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系统;

2、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3、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4、协调和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

5、负责保持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有效联系和衔接;

6、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 公司应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的监测结果对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以便采取应对措施。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第十一条 公司相应岗位人员应保持对各类事件发生的日常敏感度,不断地监测社会环境的变化趋势,收集整理并及时汇报可能威胁企业的重要信息,并对其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 公司的任何人均可作为信息的报告人,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到信息后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报。有关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三条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公司预警信息的传递主要由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进行汇报,然后由组长、副组长协同有关人员对信息进行分析及调查,确定为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须予以高度重视,必要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十四条 当预警信息被董事会秘书确定为需披露的信息后,则应当及时按照有关信息披露制度进行披露。

第十五条 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的突发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视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立即向相关责任及监管部门逐级上报或直接越级上报。

第十六条 应急领导小组确定突发事件后,应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事态严重程度,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决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并针对不同突发事件,成立相关的处置工作小组,处置工作小组在领导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突发风险事件处置方案,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一)治理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对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及大股东之间存在的纷争诉讼,应约见大股东,请其予以配合,并详细了解事情的进展情况;

2、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应协助证券监管部门甚至司法部门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

3、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热情接待投资者咨询、来访及调查;

4、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经营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彻底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

2、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及控制;

3、暂时停止公司的重大投资等经营活动;

4、对于公司经营亏损或面临退市,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沟通,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如定向增发、重组;

5、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环境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深入调查、了解目前环境,包括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政策变化、自然环境详细情况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

2、公司召开经营班子会议,讨论在上述情形下,公司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3、公司经营班子及时提交有关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予以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

4、对于自然灾害或社会公共事件对经营项目已经造成严重影响,公司应立即派出相关领导亲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现场处理情况;

5、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信息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联系有关媒体负责人,将真实情况进行沟通和告知,并商议处理方案;

2、立即对不实信息做出澄清或更正,尽量减少不良信息的影响;

3、追查相关责任人,并要求其改正,情形严重者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4、安抚投资者,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

5、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七条 经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公司可以邀请公正、权威、专业的机构协助解决突发事件,以确保公司处理突发事件时的公众信誉度及准确度。

第十八条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尽快消除突发事件的影响,并及时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应分析和总结经验,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估突发事件处理的效果。

第十九条 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充实应急预案内容,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十条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关于善后事项的处理意见,包括遭受损失情况以及恢复经营的建议和意见,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要恪守保密原则,有关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中的情况,不得随意泄露;要忠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服从公司统一安排,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及形象。

第二十二条 信息报送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事件情况、已采取的措施、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等通过电话上报证券监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同时,在掌握事件的具体情况后,应将事件的详细情况书面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可随时上报。

5

第二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工作需要和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顺利实施。

(一)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必须保证畅通,确保与各部门的联系。

(二)队伍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有权利根据突发风险处置工作的需要,随时召集参与处置人员,被召集人必须服从安排。

(三)物资保障。公司相关部门应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物资保障,准备好相关的设施、设备及资金、交通工具等等。

(四)培训保障。公司以及各控股子公司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等常识,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专业培训工作。

第二十四条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二十五条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公司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第7篇 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加强京港澳高速公路柏乡互通连接线工程京广铁路跨线桥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工程突发性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损失、保障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确保京港澳高速公路柏乡互通连接线工程京广铁路跨线桥安全文明施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单位《工程突发性事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总监办所辖京港澳高速公路柏乡互通连接线工程京广铁路跨线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国家、交通主管部门发布的与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的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和指南;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手册》

《京港澳高速公路柏乡互通连接线工程京广铁路跨线桥业主工程突发事件管理办法应急预案》

《京港澳高速公路柏乡互通连接线工程京广铁路跨线桥建设单位工地建设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公路“平安工地”建设达标验收标准》

3、分类分级

①安全生产事故

②社会治安事件

③火灾事故

④群体纠纷事件

⑤食物中毒事故

⑥自然灾害

4、主要内容

本预案分为总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消防紧急预案、触电事故应急预案、高空坠落应急预案、防汛抢险工作预案、社会治安事件、群众纠纷事件等。

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把保障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站在对党和国家负责的高度,站在对全线筑路员工生命安全负责的高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京港澳高速公路柏乡互通连接线工程京广铁路跨线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切实要把京港澳高速公路柏乡互通连接线工程京广铁路跨线桥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出成效。全面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大于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切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切不可有任何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公司部署,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工作中的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领导与下级工作人员相互结合,积极领导,实行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所有工作人员的应急积极性,要有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完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体制,避免发生有损个人、单位、工程的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所有人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二、项目概况:京港澳高速公路柏乡互通连接线工程京广铁路跨线桥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主线(跨线桥)80km/h,匝道30km/h。主线路基宽度26m,被交道107国道宽度为26m。本项目于公路里程k7+412.961处上跨107国道,于公路里程k7+460.731(对应铁路桩号t330+671.500)处以交角89.72°上跨京广铁路(共4股道,京广上下行线及站场线2股道),轨顶高程为+41.58-+41.64,其中铁路股道沿线宽度为17.762m(仅为铁路路基顶宽,不含边坡),铁路两侧护栏沿线路方向宽度27.2m。安全环保等工程内容的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

1、总监办应急救援领导组及其职责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总监办成立了安全事故救援领导组。

组 长:朱争龙

副组长:胡祥芳

成 员:王庆培、丁伟、王立秀、刘振红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联系协调工作。

职责

(1)、应急预案小组组长职责:全面负责综合应急预案、敏感工程和工序突发性事件专项预案的编制,以及对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突发性事件现场措施”的审核;负责日常对所辖工程范围内突发性事件的排查清理;负责突发性事件第一现场的紧急应对、设备材料组织、调配及情况报告;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配合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

(2)、应急预案小组副组长职责: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安全生产文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并参加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检查结果书面汇报组长。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立即组织并参与抢救;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3)、应急办公室职责:a、制定《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b、审查港澳高速公路柏乡互通连接线工程京广铁路跨线桥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c、检查港澳高速公路柏乡互通连接线工程京广铁路跨线桥应急机制组织和运转情况,接受安全隐患的举报,及时解决和汇报存在的问题;d、搜集、整理气象、突发地质灾害等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对危险或隐患及时处理和向应急委员会汇报;e、执行各领导小组无事通报制度,每日进行信息记录;f、制作港澳高速公路柏乡互通连接线工程京广铁路跨线桥的通讯簿,并随时检查其畅通情况,保证畅通;g、编排安全员值班表,对专用电话实施24小时值守。h、突发性事件发生后的信息传递。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制定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协助各施工单位调用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

(4)、总监办主要职责:a、指导协调有关施工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b、对事故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和问题提出紧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补充。c、根据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指挥人员和物资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工作。d、指导有关施工单位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e、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数字和事故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组汇报事故处理情况。

四、预测与预警

各单位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五、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六、信息报告

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单位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七、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上级机关统一指挥各单位处置工作。

(1)接警与通知

①接警:接警部门为监理组办公室。接警人接到报警后,应详细询问以下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详细地点、事故性质、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简要经过介绍、人员伤亡及被困情况、现场事态控制及发展情况等,并做好记录。接警电话:办公室电话:

②通知:接警人接到报警后,由办公室向监理组长详细报告,监理组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是否向有关应急机构、政府及上级部门发出应急救援申请。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应由办公室通知应急救援组织负责人。

(2)应急通讯联络系统

监理组应急救援联络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联络途径如下:

①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号码:(见附录人员通讯录)

②对外应急求救

公安警力求救电话:110;

火警支援求救电话:119;

医疗急救求救电话:120;

③逐级上报电话:

总监办电话:

业主电话:

(3)现场保护

施工发生后,安全工程师立即派人赶赴事故/事件现场,负责事故/事件现场保护,计量工程师协助开展收集证据工作。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事件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好标志、标记,并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材料,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警报和紧急公告

当事故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的公众可能造成威胁时,应及时启动警报系统,向周边公众发出警报,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发出紧急公告,告知事故性质、对健康的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以保证公众能够做出及时自我防护响应。监理组长决定是否启动警报。警报和紧急公告由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警报方式采用扩音喇叭向周边区发出警报。

(5)事态监测

发生施工火灾安全事故/事件并启动本应急预案后,由安全工程师、计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公安分处负责人各指定本部门人员组成事态监测小组,负责对事态的发展进行动态监测并做好过程记录。监测的内容包括:事故影响边界、气象条件,对食物、饮用水、卫生及环境的污染,爆炸危险性、受损建筑物跨塌危险性等。

(6)警戒与治安

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事故现场周边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在安全事故救援过程中现场警戒与治安由派出所负责实施。

现场警戒措施包括:危险区边界警戒线为黄黑带,警戒佩带臂章,警车鸣警灯和警笛,用扩音喇叭警告,警戒人员负责阻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7)人群疏散与安置

人群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措施,也是最彻底的应急响应。应根据事故的性质、控制程度等决定是否对人员进行疏散,人员疏散由监理组长下达疏散命令,由派出所参与实施。应对被疏散的人群、数量,疏散区域、距离、路线、运输工具等进行事先考虑和准备,应考虑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的疏散问题。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等基本生活条件。

(8)公共关系

施工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将有关事故的信息、影响、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等及时向媒体和公众进行统一发布,以消除公众的恐慌心理,控制谣言,避免公众的猜疑和不满。发布事故相关信息由监理组长批准,由办公室发布,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及时消除传言。

(9)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指挥人员)的安全进行周密的考虑和监视。必要时,应有专业抢险人员参与指挥或作业。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由安全工程师指派专人负责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进行过程监视,及时发现受伤人员并组织撤换抢救。

(10)应急终止与现场恢复

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得以消除时,由监理组长下达终止应急令。终止应急令由安全工程师传达至项目部和应急救援现场,终止应急救援。

当终止应急救援后,事故现场仍然存在可能的不明隐患时,现场警戒不予解除,直至经技术部门技术鉴定确认无不明隐患后,由公安部门下令解除现场警戒。

警戒解除后,协助项目部进行恢复现场,主要是:清理临时设施、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恢复现场办公生活基本功能、组织被疏散人员的回撤和安置。

八、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九、善后处置

1、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因此,在工程施工中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2、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施工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应通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作出标记和详细记录。

3、重大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和现场保护

(1)、重大安全事件发生后,相关施工单位必须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给驻地办、总监办、管理处和有关交通主管部门,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b、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c、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d、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措施;需要协助事故抢险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e、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预案的评审与改进

根据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过程记录,对应急预案的功能和效果进行评审,对在培训或演练过程中反映功能不足或效果不佳的局部或阶段,应进行分析总结,确定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及时间的充分性。根据分析总结的结果对预案功能予以改进。预案的评审与改进由应急领导小组授权安全工程师组织,由应急小组成员及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评审与改进的时间为预案培训与演练结束后进行。

5、保障措施

应急预案的培训由安全工程师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为开工后第3个月,每两次培训时间间隔不应超过12个月。培训对象应包括参与应急救援的指挥人员、救援队伍人员、辅助等相关人员。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对培训结果应组织考核,并应保存培训考核的记录。

安全工程师应督促项目部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对组织的所有演练均要形成并保持记录。

本预案适应于安全事故发生后总的应急救援,具体各类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办法由各施工单位根据本预案中的职责制定,并报驻地办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必要时进行模拟演练。各施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并保证其人员、经费和装备落实到位。对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

在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对于发生安全、特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应追究事故单位主要领导责任;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在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应给与奖励。

万一发生事故,驻地办领导组有权统一调动各施工单位抢险队、抢险车辆、物资全力以赴进行抢险救援。

十、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则

1、定义和术语

(1)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2)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2、应急预案备案

项目部的应急预案备案部门为项目部安质部,公司安质部同时报集团公司安质部、地方安监局等。

3、维护和更新

当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改变或所担负的工程的重大施工工艺发生改变时,应急预案要及时更新。平时注意维护,通过演练不断进行评审、改进。

综合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

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驻地办安保部负责制定,并负责维护和解释。

5、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8篇 某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甚至无法继续经营,公司财产、人员以及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失,造成区域性甚至全国性影响,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稳定的公司风险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公司主要股东单位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公司的股东之间出现明显分歧;

3、大股东的股东存在纷争诉讼;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资产被主要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

(二)经营类

1、公司董事会可能出现较大的决策失误;

2、公司的经营班子可能出现较大的经营失误;

3、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5、公司主营业务不清晰,或无持续性经营能力;

6、公司信托产品出现兑付风险;

7、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

8、其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

(三)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上市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上市公司;

3、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

4、事故灾难,指企业内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造成公司正常经营受到影响;

5、公共卫生事件及社会安全事件等;

(四)信息类

1、公司的股价异常波动;

2、报刊、媒体对公司问题集中或不实报导;

3、社会上存在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了影响;

4、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的遗漏或错误,对市场造成了影响;

5、可能或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或投诉事件等;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公司的应急预案以切实可行、积极应对为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公司将成立突发风险事件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管理以及处置

工作,其中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裁任副组长,组员由公司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担任。

其中:

(一)组长职责:

1、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批准和终止本预案;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组织指挥突发风险处置工作;

4、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对一些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5、协调和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

外宣传解释口径。

6、负责保持与各相关部门或政府的有效联系与关系;

(二)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进行有关突发风险的处置工作;

2、指导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3、综合协调信息收集、情况汇总分析等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三)组员职责:

1、各相关组员按照其分管的工作归口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工作;

2、督促、落实领导的批示、指示及有关决定;

3、收集、反馈突发风险事件处置的相关信息;

4、指导和协调下属各部门或各下属单位及分支机构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等工作;

5、负责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工作的善后和总结工作;

6、负责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披露工作;

7、履行突发事件的值守等职责。

各组员实行24小时值班,手机必须随时保持畅通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副组长报告,并按照指示进行处理。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警和预防制度

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责任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二)预警信息的传递及处置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预警信息传递的渠道主要有两种,正常情况下由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责任人负责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然后由分管领导协同有关人员对信息进行分析及调查,确定为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予以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总裁报告,必要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另公司总部设置了24小时值班电话,公司的任何人均可作为信息的报告人,值班人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公司行政部负责人报告,行政部负责人接到信息后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由分管领导按上述工作程序进行处理。当预警信息被董事会秘书确定为需披露的信息后,则按照有关《信息事务披露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披露。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发生本预案选用范围的突发事件后,启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司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分别制定了不同的应急处置措施。

(一)信息报送

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金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后,领导工作小组应在1个小时内将事件情况、已采取的措施、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等通过电话报银监会、证监会有关部门,同时应在2个小时内将事件的详细情况书面报银监会、证监会有关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可随时上报。

(二)先期处置

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本单位制订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三)应急处置

领导工作小组确定突发风险事件后,应根据突发风险事件性质及事态严重程度,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针对不同突发风险事件,成立相关的处置工作小组。处置工作小组在领导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突发风险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事件处置方案,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1、治理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约见股东单位的负责人员,请其予以配合,并详细了解事情的发展情况;

(2)对公司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谈话,了解目前公司三会的运行情况;

(3)深入了解公司的资产状况,对转移资产的详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必要时报警处理;

(4)协助公安部门对部分涉案人员进行控制;

(5)加强与投资者关系的管理,积极应对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

(6)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经营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彻底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

(2)查清公司经营班子及董事会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决策是否违反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若存在此情形,则及时调整或更换公司的经营班子及董事会成员,情形严重者诉之法律处理;

(3)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及控制;

(4)暂时停止公司的重大投资等经营活动;

(5)对于公司经营亏损或面临退市,积极与各方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沟通,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如定向增发、重组。

(6)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环境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深入调查、了解目前环境,包括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政策变化、自然环境详细情况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

(2)公司召开经营班子会议,讨论在上述情形下,公司如何最大限度的避免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3)公司经营班子及时提交有关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予以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

(4)对于自然灾害或社会公共事件对经营项目已经造成严重影响,则公司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应立即派出相关领导亲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现场处理情况。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信息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联系有关媒体报导负责人,将真实情况告知,并商议处理方案;

(2)立即对不实信息作出澄清或更正,尽量减少不良信息的影响;

(3)追查相关责任人,并要求其改正,情形严重者诉之法律处理;

(4)安抚投资者,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后期处置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尽快消除突发风险事件的影响,并及时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总结经验,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估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五)善后事宜

由公司经营班子拟定关于善后事项的处理意见,包括遭受损失情况以及恢复经营的建议和意见,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五、应急保障

公司下属各部门及各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工作需要和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顺利实施。

(一)通信保障

公司的值班电话及领导工作小组成员的值班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确保与各部门的联系。

(二)应急队伍保障

领导工作小组有权利根据突发风险处置工作的需要,召集参与处置人员,被召集人必须服从安排。

(三)物资保障

公司的经营班子应做好突发风险事件处置工作的物资保障,准备好相关的设施、设备及资金、交通工具等等。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四)培训

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等常识,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专业培训工作。

六、附则

(一)负责机制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表彰奖励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预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五)本预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9篇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当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的经营活动,对涉及的食品、工具、设备等进行封存,并自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不得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隐瞒、谎报、缓报。

三、应当立即执行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相关供货者和消费者,防止突发事件恶化。

四、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五、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台账,如实记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涉及的食品名称、批号、数量、生产厂家和联系方式、供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以及处置的方式和结果,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经营者名称: 负责人:

第10篇 灌云实验小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学校突发事故的发生,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学校各项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办公及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常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配合意识。

2.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事件达到及时控制,保障学校安全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好宣传普及突发事件的防控措施,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及时采取预防与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

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4.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发生突发事件后,在乡中心小学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5.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控制和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即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及时快速对突发事件做出反应。

6.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三、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处置。

2.检查监督突发事件的防控措施。

3.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控制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4.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并以多种方式通知用户。

5.写出突发事件的情况报告。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4)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四)突发停电

1.校内大面积停电或全部停电时,立即查找停电原因,并向后勤管理人员及校领导报告情况及事由。

2.由于学校设备故障引起的突发停电事件,如属低压部分,领导组成员马上组织维修人员抢修;如属高压部分出现故障,领导组成员应马上联系供电局来维修。尽一切所能,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工作。

(五)突发火灾事故

1.由于供电线路短路引起的,应在第一时间切断所有电源,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灭火,并报保卫部,若火势较大,应及时向“119”报警求援,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

2.由于使用电、气焊引起火灾事故,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灭火,向校领导报告,若火势较大,应及时向“119”报警求援,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

(六)财产偷盗

1.发现作案人员在偷盗或破坏财产时,在场人员一方面迅速通知校领导,同时大声制止作案人员行为。

2.在制止作案人员时,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单独正面与作案人员冲撞,可在牢记作案人员容貌、身材特征的基础上以喝止为上。

3.清点失窃或损坏的财产,配合当地公安部门抓捕作案人员。

4.加固有关设施,弥补有关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七)人员发生冲突

1.由在场人员上报学校领导,情况严重直接报派出所。

2.在场人员迅速阻止事态扩大,有关人员陪同受伤者就医。

3.根据情况报学校领导或通知家长,调查事实经过,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分。

(八)教师夜间疾病

1.平时值班人员进行夜间值班,向教师公布值班地点、值班电话;要求各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全天候开机。

2.值班人员在询问病情、了解病史的基础上决定联系领导、家属,直接送就近医院救治。

3.如果必须送医院,可由部分教师一起护送,随身准备一定现金,值班教师须继续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况发生。

(九)组织师生外出

1.领导和教师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人的安全负责。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实行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安全工作。

3.出发前要集中全队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清点人数。

4.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

5.组织人员有秩序地上车,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6.到达目的地后要有组织地开展活动,不要放纵、散漫。

7.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

8.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带队人员要加强巡视,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9.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并有秩序上车,带队人员跟车。

(十)暴力及意外事故

1.学校平时要定期召开学生、职工大会,对安全提出要求,邀请法制副校长讲法制课,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发挥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的作用,深入细致地开展学生工作,发现学生之间的矛盾及时处理。

2.学校大门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防止坏人进校园滋事。

3.校内发生斗殴事件时,班主任、教师、学生干部都要立即报告有关责任人。有关责任人要迅速到达现场制止,并及时通知家长。无法制止的,有关责任人要立即拨打110报案。学校要对参加斗殴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4.发现坏人进入学校捣乱或寻衅时,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要在第一时间向有关责任人或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打110报警。

5.有关责任人或任何现场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应设法防止他们逃离。

6.有关责任人利用通讯网络,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迅速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7.若斗殴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

8.要视事态发展,必要时有关责任人要及时果断地组织班主任、教师疏散引导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并及时向公安、消防、救护、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单位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

9.组织人员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及时送受伤的学生到村医疗室治疗。村医疗室不能治疗的,及时送医院或拨打120。

10.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要对斗殴事件的校内外各种因素综合分析,要防范学生在校外遭到殴打。

云灌县实验小学

二○一三年二月

第11篇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1.防火,防盗及防止各种暴力事件的发生,是保安应尽的职责,保安必须具备全天候执勤,应急能力强的特点,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是每个保安员责无旁贷的光荣使命,根据我园的特点,特制定系列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如下:

2.当发生暴力事件时,现场当值保安马上控制现场,立即呼叫班长和各岗位人员,紧急情况下,先通知就近当值保安及其他岗位保安员,每个岗位听到呼叫后必须有1人在3分钟之内直到现场,班长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直到现场,并马上通知主管,所有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最高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遣,由主管决定是不通知公安机关来处理。

3.当发生盗窃事件时,现场保安立即通知班长及主管,组织人员直到现场进行控制并保护现场;情节严重的,须立即封锁各出口,任何岗位不得放行物品(包括有放行条在内),对主要怀疑对象,可暂时限制其外出;由现场最高管理人员决定是否报公安机关。各岗位接通知后,必须进行高度警戒,以防事态扩大。

4.当发生火灾时,当值保安立即呼叫主管、班长、各岗位人员及宿舍保安员,所有人员取就近灭火器材在三分钟之内直到现场进行扑救;必须听从最高管理人员的分配,组织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隔离易燃易爆物品,并积极配合专职消防部门的工作。火灾扑灭后,保安员应立即戒严起火现场,维持秩序,等待有关部门检查走火原因。

5.当自然灾害发生时,及时呼叫领班及各岗位人员,控制好现场,呼叫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向上级汇报现场情况,听从现场最高指挥员的指挥进行处理,进行调查原因,制定下一步的预防措施。

6.“119”报警电话必须经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和保安主管同意后方能使用。

第12篇 某某钢结构集团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内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稳定的紧急事件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公司需应对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公司大股东之间存在争议、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出现争议、诉讼;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违规、违法行为;

5、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资产被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而无法调回;

7、其他事件。

(二)经营类

1、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

2、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3、公司因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造成公司难以持续经营;

4、公司涉及重大经济损失或民事赔偿风险;

5、其他事件。

(三)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

3、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公共事件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严重影响;

4、公司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严重影响;

5、公司涉及重大行政处罚风险;

6、其他事件。

(四)信息类

1、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2、报刊、媒体对公司进行集中或不实报道;

3、社会上存在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

4、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遗漏或错误,给市场造成较大影响;

5、可能或者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或投诉事件等;

6、其他事件。

第三章 机构设置

第六条 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七条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就相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系统;

(二)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三)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四)协调和组织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

(五)负责保持与政府相关部门和证券监管机构的有效联系和衔接;

(六)负责决定并办理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九条 公司应当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的监测结果对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以便采取应对措施。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各部门或子公司、分支机构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第十一条 公司相应岗位人员应当保持对各类事件发生的日常敏感度,持续监测社会环境的变化趋势,收集整理并及时汇报可能威胁企业的重要信息,并对其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 公司总部设置 24 小时值班电话接受预警信息的报告。值班人接到预警电话后应当立即向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到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分管副总汇报,并同时告知董事会秘书。

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三条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公司预警信息的传递程序如下:出现预警信息后,由公司各部门或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向分管副总汇报,并同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副总会同董事会秘书组织有关人员对信息进行调查和分析,确定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须予以高度重视,并及时向公司董事长报告;必要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当按照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作出该信息是否需披露的判断;当确定为需披露的信息后,应当及时报告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及时按照有关信息披露制度规定如实进行披露。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十五条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各自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第十六条 应急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事态严重程度,决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并针对不同突发事件,成立相关的处置工作小组,及时开展处置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一)治理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对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及大股东之间存在的纷争诉讼,应当约见大股东负责人员或其授权代表,请其予以配合,并详细了解事态的进展情况;

2、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应当协助证券监管、公安、司法、纪委、监察等有关部门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

3、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热情接待投资者咨询、来访及调查。

4、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经营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彻底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

2、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及控制;

3、暂时停止公司的重大投资等经营活动;

4、如公司经营亏损或面临退市风险的,应当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沟通,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如定向增发、重组等) 。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环境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深入调查、了解目前环境,包括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政策变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详细情况以及对公司的影响程度;

2、公司召开经营班子会议,研究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消除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3、公司经营班子及时提出有关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予以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

4、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公共事件对公司经营业务已经造成严重影响的,公司应当立即派出相关领导亲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现场处理情况。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信息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联系有关媒体负责人,将真实情况进行沟通和告知,并商议处理方案;

2、立即对不实信息做出澄清或更正,尽量减少不实信息的影响;

3、追查相关责任人,并要求其改正,对情节严重者,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4、安抚投资者,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七条 经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公司可以聘请独立的专业机构协助解决突发事件,以确保公司处理突发事件时的公众信誉度、准确度及客观性。

第十八条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尽快消除突发事件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及时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公司应当分析和总结经验,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价突发事件处理的效果。

第十九条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分支机构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处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充实应急预案内容,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十条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关于善后事项的处理意见,包括遭受损失情况以及恢复经营的建议和意见,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当恪守保密原则,不得擅自泄露有关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中的情况,相关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服从公司统一安排,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声誉及企业形象。

第二十二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应当及时将事件的具体情况报送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和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公司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公司应当及时持续报送相关事件处置情况。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下属各部门及子公司、分支机构责任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工作需要和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顺利实施。

(一)通信保障:公司的值班电话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必须保证畅通,确保与各部门、单位能够正常联系。

(二)人员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有权根据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需要,随时召集参与处置人员,被召集人必须服从安排。

(三)物资保障:公司相关部门及子公司应当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物资保障,准备好相关的设施、设备、资金、交通工具等。

(四)培训保障:公司内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等常识,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人员,公司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专业培训工作。

第七章 奖惩

第二十四条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二十五条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适当的奖励。

第二十六条 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或重要情况的,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公司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制度(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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