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应急预案评审制度
一、目的
及时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实现生产单位应急预案与相关单位应急预案衔接;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预案的充分性和应急设备的保障能力及应急人员的操作能力;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的基本要求、方法、内容及程序,适用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
三、职责
1、总经理职责
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负责签发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应急预案。
2、安监部长职责
协助总经理负责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
3、安监部职责
(1)负责《施工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更新;
(2)协助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
(3)督促检查各部门应急预案的实施、演练和准备情况,并对抢险或演练效果进行评审;
(4)负责组织施工原因调查和分析;
(5)负责应急演练的策划和实施;
(6)参与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评审工作;
(7)经营部、工程部参与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
(8)负责对员工的自我防护技能教育和应急处置培训工作;
(9)定期对应急预案评价人员、应急救援、抢险队员进行培训;
(10)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
(11)对施工现场抢救效果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4、经营部职责
(1)负责本部门的应急演练的策划与实施;
(2)负责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评审工作。
四、工作程序
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分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评审采取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形式简单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议。
(1)形式评审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和制定过程等内容进行审查。形式评审的重点是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可读性。应急预案形式评审内容及要求,见《应急预案形式评审表》。
(2)要素评审
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从符合性、适用性、正对性、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要素评审包括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为细化评审,可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急预案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表中的评审内容及要求进行对应分析,判断是否符合表中的要求,发现存在问题与不足,完成《综合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专项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现场处置方案要素评审表》、《应急预案附件要素评审表》。
a关键要素
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这些要素内容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时的关键环节,如应急预案中的危险源与风险分析、职责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应急响应与处置技术等要素。
b一般要素
应急预案要素中简写或可省略的内容。这些要素内容不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时的关键环节,而是预案构成的基本要素,如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
2、评审程序
(1)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在广泛争取意见的基础上,采用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审查。会议评审规模和参加人员根据应急预案涉及范围和重要程度确定。
(2)评审准备
应急预案评审应做好以下工作:
a 成立应急预案评审组,落实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
b通知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具体评审时间;
c将被评审的应急预案在评审前送达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
(3)会议评审
会议评审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a评审工作由总经理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主持;
b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或部门向评审人员介绍应急预案编制或修订情况;
c评审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讨论,提出会议评审意见;
d应急预案评审组根据会议讨论情况,提出会议评审意见;
e讨论通过会议评审意见,参加会议评审人员签字。《应急预案评审意见表》;
(4)安监部应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必要时就邀请当地安监部门参加。
(5)修订完善及意见处理
a认真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b评审组组长负责对各位评审人员的意见进行协调和归纳,综合提出预案评审的结论性意见;
c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以及不合格项进行分析研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d反馈意见要求重新评审的,安监部应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要求重新进行评审;
(6)批准印发
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后,由总经理签发。
五、评审要求
1、应急预案编制后由主管副总经理或安监部组织专家对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论证;
2、应急预案应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09)73号)的要求;
3、应急预案编制涉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当地相关部门同意,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附有专家名单。
六、评审原则
应急预案评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符合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实际;
2、对照相关标准发现预案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3、依靠专家,综合评定,及时补充完善应急预案。
七、评审依据
应急预案评审应依据以下文件,并考虑单位实际:
1、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有关方针、政策和文件;
2、地方政府、上级有关部门以及本行业有关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
3、可能存在事故风险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
八、评审人员
参加应急预案的评审应由以下人员参加:
1、熟悉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2、熟悉并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应急知识;
3、熟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流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评审要点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符合性:应急预案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适用性:应急预案的内容及要求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3、完整性:应急预案的要素是否符合本指南评审规定的要素;
4、针对性:应急预案是否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重大危险源,重点岗位部位;
5、科学性:应急预案的组织体系、预防体系、信息报送、响应程序和处置方案是否合理;
6、规范性: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等是否简洁明了,便于阅读和理解;
7、衔接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以及其它部门或单位预案是否衔接。
十、应急预案评审应考虑下列信息:
1、紧急情况响应和应急演练的结果;
2、外部应急经验;
3、设备、设施或流程的变化情况。
十一、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论证应当注重下列事项:
1、应急预案的实用性;
2、基本要素的完整性;
3、预防措施的针对性;
4、组织体系的科学性;
5、响应程序的操作性;
6、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
7、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十二、应急预案评审应明确下列内容:
1、应急预案评审的频率;
2、应急演练的方法;
3、应急演练的频率。
十三、培训
1、培训和训练应针对应急队伍和全体员工进行;
2、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应急演练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应急的方法;
3、安监部在每年的3月份制定本公司的《应急演练计划》,并下达给相关部室,部室根据本部门实际要求,确定各自的演练内容,应急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4、在进行应急演练前,演练部门要制定演习方案、演习方式、指定演习效果评价人员、安排相关的后勤工作;
5、应急演练应包括下列事项:
(1)、学习时间、目标和演习范围;
(2)演习方案和演习方式;
(3)演习现场规则;
(4)指定演习效果评价人员;
(5)安排相关的后期工作;
(6)编写书面报告;
(7)演习人员进行自我评估;
(8)针对不足及时制定改正措施并确保实施;
6、进行大型应急预案演练时,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都要参加,进入现场观摩指导。
7、应急预案演练应检验和评价下列效果:
(1)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充分性;
(2)参与人员的反应能力与处理能力;
(3)应急预案的操作性;
(4)应急设备的充分性、可用性与有效性;
(5)应急预案的组织协调性;
(6)外部机构响应的及时性;
(7)应急预案的经济性与有效性;
8、应急预案结束后,演练单位和部门要在15日内,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编写书面报告,演习人员要进行自我评估,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形成(应急演练总结报告),修订完善的应急预案,上报安监部。
第2篇 a尾矿库应急预案评审改进制度
一、目的
及时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生产单位应急预案与相关单位应急预案衔接;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预案的充分性和应急设备的保障能力及应急人员的操作能力;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的基本要求、方法、内容及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
三、职责
1、总经理
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负责签发经评审或论证并符合要求的应急预案。
2、安全副总经理
协助总经理负责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
3、安委会
(1)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更新。
(2)协助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
(3)督促检查各部门应急预案的实施、演练和准备情况,并对抢险或演练效果进行评审。
(4)负责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和分析;
四、工作程序
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分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评审采取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方式简单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议。
(1)形式评审
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和制订过程等内容进行审查。形式评审的重点是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可读性。应急预案形式评审内容及要求,见《应急预案形式评审表》。
(2)要素评审
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从符合性、适用性、针对性、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要素评审包括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为细化评审,可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应急预案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表中的评审内容及要求进行对应分析,判断是否符合表中要求,发现存在问题及不足,完成《综合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专项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现场处置方案要素评审表》、《应急预案附件要素评审表》。
①关键要素
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这些要素内容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时的关键环节,如应急预案中的危险源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应急响应与处置技术等要素。
②一般要素
应急预案要素中简写或可省略的内容。这些要素内容不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时的关键环节,而是预案构成的基本要素,如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
2、评审程序
(1)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在广泛自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审查。会议评审规模和参加人员根据应急预案涉及范围和重要程度确定。
(2)评审准备
应急预案评审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成立应急预案评审组,落实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
通知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具体评审时间;
将被评审的应急预案在评审前送达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
(3)会议评审
会议评审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评审工作由矿长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主持;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或部门向评审人员介绍应急预案编制或修订情况。
评审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讨论,提出会议评审意见;
应急预案评审组根据会议讨论情况,提出会议评审意见;
讨论通过会议评审意见,参加会议评审人员签字。《应急预案评审意见表》,见附件6.6
(4)安委会应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必要时就邀请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参加。
(5)修订完善及意见处理。
①认真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②评审组组长负责对各位评审人员的意见进行协调和归纳,综合提出预案评审的结论性意见。
③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以及不合格项进行分析研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或完善。
④反馈意见要求重新评审的,安全部应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要求重新进行评审。
(6)批准印发
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后,由总经理签发。
3、评审要求
(1)应急预案编制后由主管副矿长或安委会组织专家对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论证。
(2)应急预案应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7号令)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09)73号)的要求。
(3)应急预案编制涉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附有专家名单。
(4)评审原则
应急预案评审应遵循以下原则:
实事求是、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实际;
对照相关标准,发现预案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依靠专家、综合评定,及时补充完善应急预案。
(5)评审依据
应急预案评审应依据以下文件,并考虑单位实际:
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有关方针、政策和文件;
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本行业有关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
可能存在事故风险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
(6)评审人员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有以下人员参加:
熟悉并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
熟悉并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应急知识;
熟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流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评审要点
应急预案评审应包括以下内容;
符合性:应急预案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适用性:应急预案的内容及要求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完整性:应急预案的要素是否符合本指南评审表规定的要素;
针对性:应急预案是否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重大危险源,重点岗位部位;
科学性:应急预案的组织体系、预防预警、信息报送、响应程序和处置方案是否合理;
规范性: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等是否简洁明了,便于阅读和理解;
衔接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以及其他部门或单位预案是否衔接。
(8)应急预案评审应考虑下列信息:
紧急情况响应和应急演练的结果;
外部应急经验;
设备、设施或流程的变化情况;
(9)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下列事项:
应急预案的实用性;
基本要素的完整性;
预防措施的针对性;
组织体系的科学性;
响应程序的操作性;
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
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10)应急预案评审应明确下列内容:
应急预案评审的频率;
应急演练的方法;
应急演练的方法;
应急演练的频率;
第3篇 冶金应急预案评审与改进制度
冶金公司应急预案评审与改进制度
为加强应急体系建设,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应急预案演练规定:
1、每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演练方法可以是现场演练,也可以是桌面演练。要求单位所有参演人员必须参加,对参演人员要进行演前培训,每年对全体人员要进行一次应急培训教育。
2、应急演练的策划要求:
①确定演习时间、目标和演习范围;
②编写演习方案和演习方式;
③确定演习现场规则;
④指定演习效果评价人员;
⑤安排相关的后勤工作;
⑥编写书面报告;
⑦演习人员进行自我评估;
⑧针对不足及时制定改正措施并确保实施。
二、评审组织
1、公司应急预案由安全生产指挥中心组织应急预案编写人员和预案所涉及的单位进行内部评审,经管理者代表签字认可后报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存档。内部评审小组由公司领导、管理人员、专业人员(聘请)等组成,外部评审由相关专家、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组成。
2、分公司级应急预案,由分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由分公司领导、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内部评审,公司主管领导和业务部室进行指导和评审。
3、各单位评审组织负责对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开展评审,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缺陷和改进的意见。
三、评审内容
1、对编制的预案的符合性进行评审。
主要评审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组织协调性、经济性及有效性,
2、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评审。
主要评审参与人员的反应能力与处理能力,应急设备的充分性、可用性与有效性。外部机构响应的及时性以及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充分性。
3、评审应充分考虑下列信息:紧急情况响应和应急演练的结果;外部应急经验;设备、设施或流程的变化情况。
四、评审改进。
1、通过评审总结找出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2、修订应急预案主要根据应急演练结果找出紧急响应、外部响应经验等方面的不足,同时还需要考虑到管理人员、工作环境及技术上面的变化而进行修订,以使应急预案达到实施的符合和有效性。
3、修订后的应急预案要及时发放给相关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
4、通过评审改进确保应急预案发挥的充分性、提高应急设备的保障能力;提升应急人员的操作能力。
五、评审频率
每一年对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一次评审。
六、管理措施
1、未按照制度要求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按照《公司经营管理责任制》给予考核。
2、未按照制度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改进、修订,按照《公司经营管理责任制》给予考核。
第4篇 应急救援预案评审、评估和修订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88号)等法律和规章,制度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评估和修订等工作。
三、应急预案的编制
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2、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3、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2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3本地区、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5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3.7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8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4、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公司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5、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7.1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7.2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预案。
7.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7.4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
7.5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7.6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四、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1、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2、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3、应急预案经评审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相关人员。
4、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五、应急预案的实施
1、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2、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从业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3、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贯综合应急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4、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5、应急预案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6.1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6.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6.3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6.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6.5预案中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6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6.7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7、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参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进行备案。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总结评估。
六、附则
1、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由公司安环科负责解释。
第5篇 尾矿库应急预案评审与改进制度
一、目的
及时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生产单位应急预案与相关单位应急预案衔接;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预案的充分性和应急设备的保障能力及应急人员的操作能力;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的基本要求、方法、内容及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
三、职责
1、总经理
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负责签发经评审或论证并符合要求的应急预案。
2、安全副总经理
协助总经理负责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
3、安委会
(1)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更新。
(2)协助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
(3)督促检查各部门应急预案的实施、演练和准备情况,并对抢险或演练效果进行评审。
(4)负责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和分析;
四、工作程序
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分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评审采取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方式简单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议。
(1)形式评审
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和制订过程等内容进行审查。形式评审的重点是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可读性。应急预案形式评审内容及要求,见《应急预案形式评审表》。
(2)要素评审
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从符合性、适用性、针对性、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要素评审包括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为细化评审,可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应急预案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表中的评审内容及要求进行对应分析,判断是否符合表中要求,发现存在问题及不足,完成《综合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专项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现场处置方案要素评审表》、《应急预案附件要素评审表》。
①关键要素
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这些要素内容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时的关键环节,如应急预案中的危险源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应急响应与处置技术等要素。
②一般要素
应急预案要素中简写或可省略的内容。这些要素内容不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时的关键环节,而是预案构成的基本要素,如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
2、评审程序
(1)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在广泛自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审查。会议评审规模和参加人员根据应急预案涉及范围和重要程度确定。
(2)评审准备
应急预案评审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成立应急预案评审组,落实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
通知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具体评审时间;
将被评审的应急预案在评审前送达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
(3)会议评审
会议评审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评审工作由矿长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主持;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或部门向评审人员介绍应急预案编制或修订情况。
评审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讨论,提出会议评审意见;
应急预案评审组根据会议讨论情况,提出会议评审意见;
讨论通过会议评审意见,参加会议评审人员签字。《应急预案评审意见表》,见附件6.6
(4)安委会应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必要时就邀请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参加。
(5)修订完善及意见处理。
①认真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②评审组组长负责对各位评审人员的意见进行协调和归纳,综合提出预案评审的结论性意见。
③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以及不合格项进行分析研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或完善。
④反馈意见要求重新评审的,安全部应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要求重新进行评审。
(6)批准印发
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后,由总经理签发。
3、评审要求
(1)应急预案编制后由主管副矿长或安委会组织专家对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论证。
(2)应急预案应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7号令)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09)73号)的要求。
(3)应急预案编制涉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附有专家名单。
(4)评审原则
应急预案评审应遵循以下原则:
实事求是、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实际;
对照相关标准,发现预案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依靠专家、综合评定,及时补充完善应急预案。
(5)评审依据
应急预案评审应依据以下文件,并考虑单位实际:
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有关方针、政策和文件;
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本行业有关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
可能存在事故风险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
(6)评审人员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有以下人员参加:
熟悉并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
熟悉并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应急知识;
熟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流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评审要点
应急预案评审应包括以下内容;
符合性:应急预案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适用性:应急预案的内容及要求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完整性:应急预案的要素是否符合本指南评审表规定的要素;
针对性:应急预案是否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重大危险源,重点岗位部位;
科学性:应急预案的组织体系、预防预警、信息报送、响应程序和处置方案是否合理;
规范性: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等是否简洁明了,便于阅读和理解;
衔接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以及其他部门或单位预案是否衔接。
(8)应急预案评审应考虑下列信息:
紧急情况响应和应急演练的结果;
外部应急经验;
设备、设施或流程的变化情况;
(9)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下列事项:
应急预案的实用性;
基本要素的完整性;
预防措施的针对性;
组织体系的科学性;
响应程序的操作性;
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
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10)应急预案评审应明确下列内容:
应急预案评审的频率;
应急演练的方法;
应急演练的方法;
应急演练的频率;
第6篇 应急预案评审修订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本厂预案与相关单位应急预案衔接;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预案的充分性和应急设备的保障能力及应急人员的操作能力,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厂长职责
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负责签发经评审或论证并符合要求的应急预案。
(二)安全科职责
1、负责各种《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更新;
2、协助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
3、督促检查应急预案的实施、演练和准备情况,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审;
4、负责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和分析;
5、负责应急演练的策划和实施;
6、参与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评审工作,
7、联合技术质检科、综合管理科参与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评审工作;
8、负责对员工的自我防护技能教育和应急处置培训工作;
9、定期对应急预案评价人员、应急救援队员进行训练和培训;
10、对事故现场救援效果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二、工作程序
(一)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分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方式简单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议。
1、形式评审
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形式、语言文字和制定过程等内容进行审查。形式评审的重点是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可读性。
2、要素评审
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从符合性、适用性、针对性、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1)关键要素
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这些要素内容涉及厂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时的关键环节。如信息报告与处置,应急响应与处置技术等要素。
(2)一般要素
应急预案要素中简写或可省略的内容。这些要素内容不涉及厂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时的关键环节,而是预案构成的基本要素,如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
(二)评审程序
1、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审查。
2、批准印发
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后,由厂长签发。
(三)评审要求
1、应急预案编制后由厂长或安全科组织人员对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论证。
2、应急预案应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7号令)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09)73号)的要求。
3、安全科根据演练结果每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回顾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