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事故应急汇报制度
为了保证抢险救灾信息准确、及时、畅通的传递,为科学、迅速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特制定本制度,各有关单位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否则,将从重从快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本制度适应于抢险救灾期间过程中的有关人员。
2、各级单位要明确政治上可靠、业务水平高、事业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汇报或调度工作。
3、汇报和调度要保证灵活、快捷、准确、可靠。
4、严格逐级汇报制度:由个人至组织、由下级至上级,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越级汇报,特殊情况下越级汇报后应及时向上一级补报。
5、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向外界传播事故抢险救灾信息,防止造成不利于抢险救灾和社会稳定等的不良后果。
6、下级单位和个人在以下情况下必须向上级汇报:规定的定时汇报事项;上级明确要求的汇报事项;现场发生情况变化时;每项工作完成后;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工作量的情况及原因分析;现场发现有不安全隐患问题。
7、所有汇报都要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汇报。
8、所有汇报内容要实事求是,及时全面,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
9、汇报的方式:依次力求打印、书面手写、当面口头和电话汇报。
10、汇报的形式:力求简练,图文、图表并茂、定量为主。
11、所有汇报都要作好记录,记录内容要全面认真,书面汇报的要当场签字。
第2篇 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为加强对船舶生产安全的应急救援工作,充分体现“****”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价值观,保证公司所属船舶在出现事故(特别是重、特大海损事故)和紧急情况时,公司船岸双方都能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紧急情况和意外事故进行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船舶损失、减轻人员伤害和水域环境的污染程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建立船舶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目的是为公司船岸人员在船舶发生紧急情况和意外事故时提供应急救援操作指南。
二、要求
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高效协调,持速改进。
2、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水域环境优先。
三、定义和缩写
1、紧急情况:系指船舶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必须立即采取行动的情况。
2、应急救援预案:系指船舶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保证船岸应急救援行动得以实施的指导书。
3、事故:系指船舶因碰撞、触礁或搁浅、火灾或爆炸、风灾、沉没等造成人员伤亡、人员失踪、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的事件。
4、险情:系指船舶因操作或管理及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危险局面,如进一步发展会造成事故的情况。
四、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七十号)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交海发[2001]383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交通部令[1991]30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四号)
五、机构与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该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各部室负责人组成,人员名单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讯联络表》。
2、应急救援办公室
公司业务信息科为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副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为827212457,夜间值班电话18352315500。
3、职责
⑴ 总经理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是公司船舶紧急情况或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总指挥。
⑵ 副总经理(分管生产、安全工作)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副组长,对公司船舶紧急情况或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实施监控和管理。
⑶ 业务信息科负责船舶海损、人员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情况和处理方案的提出和实施,负责各海事机构、应急救援机构、打捞单位的联络和提供联络电话。
⑷ 机务技术部负责机、电故障或事故和油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提出和实施并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类零配件、工属具及船舶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稳性计算书等)。
⑸ 水运科负责紧急情况下货物处置、救援船舶的调配和遇险船舶通讯联系。
⑹ 水运科负责应急救援的人员调配,负责提供船长、轮机长姓名及船员名单,提供船员家属联系电话及方法。
⑺ 财务科负责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证。
⑻ 其它人员随时听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调遣。
⑼ 具体分工见《淮安市洪泽县航运有限公司岸基地应急救援部署表》。
4、责任联络人
⑴ 船舶向公司报告本船紧急情况或事故,岸基地的第一责任联络人员是值班调度员,联络电话87212457,传真电话号码87212457。
⑵ 第二责任联络人是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如与调度员联系不上,立即与其联系,联络电话13915152618。
⑶ 紧急情况下,船长可采用最便捷的通讯手段直接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报告,联系电话13915158651。
(4) 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时,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的同时,向海事救援中心求援,必要时应向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报告。
六、船上职责分工
⑴ 船长是船舶遇到紧急情况或事故时的最高指挥者,他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发布命令,组织抢险,在特定情况下,为了保证人命安全,减少损失,保护水域环境,可以作出背离公司有关规定的决定,作出最好的选择,并对选择的结果负责。
(2) 船舶各岗位人员在应变救援情况下职责详见《船舶应急救援部署表》。
七、应急救援反应
1、船舶紧急情况汇报要求
当船舶发生下列情况时船长或队长必须报告
⑴ 当船舶操作不当或设备损坏引起的重大事故隐患(险情),为保证船舶或人身安全而必须采取的有效措施。
⑵ 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而导致的碰撞、搁浅触底、触礁等事故。
⑶ 当船舶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⑷ 船舶因主机损坏,电器设备损坏,舵机系统损坏而造成船舶失控。
⑸ 船舶因事故或其它原因产生的结构损坏或进水。
⑹ 船舶遭遇大风大浪。
⑺ 船舶发现人落水或船员严重伤病情况。
⑻ 船舶遇江(河)盗(包括暴力行为)。
⑼ 必不可少或重要的助航设备损坏。
⑽ 船舶发生重大事故需要弃船时。
当船舶是否对报告产生怀疑时,应考虑以下问题:
⑴ 货物的泄漏是否产生水资源污染。
⑵ 船体、机器、设备的损坏程度。
⑶ 船舶所处的位置,是否影响它船航行安全。
⑷ 气象、水流速度、潮汐等。
⑸ 航道状况。
2、船舶紧急情况的报告内容
⑴ 船名/船籍港。
⑵ 报告人姓名、职务。
⑶ 船舶位置。
⑷ 出事时间。
⑸ 事故详情。
⑹ 货物装载情况及船舶吃水、稳性等。
⑺ 需要何种援助。
⑻ 已通知何人。
⑼ 已查明的损失/损坏的船舶总情况。
⑽ 已经存在/潜在的危险威胁。
⑾ 已经采取或正在采取或即将实施的措施。
⑿ 如涉及他船时,对方船名、船籍、船型、货载情况。
⒀ 是否有污染,污染程度,已通知何人。
⒁ 船舶无论是在航行、停泊、厂修中,凡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时,船长都必须用最快捷方式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或生产调度室值班调度员报告,向公司报告时,还需提出岸基地支持的具体要求。
⒂ 岸基地第一个收到信息的人员应立即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3、船舶紧急情况的处理
⑴ 当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时,船长应视具体情况发布命令,组织船员抢险,同时按要求报告。
⑵ 公司接到报告后,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或副组长(分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立即召集小组成员对报告内容作出分析判断,根据情况,进行分工部署。有关部门立即准备所需图纸,船舶资料和船舶应急救援物资。
⑶ 公司根据分析判断做出应急救援处置决定,给船长应有的指令,有可能的话,代表船长与第三方联系,使船长和船员能集中精力和争取时间对紧急情况或事故做出适当的应对。
⑷ 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指派专人将船长或队长报告的内容和时间、地点,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做出重要决定的内容和时间作详细记录,确保所有信息得以记录和保留。
⑸ 根据船舶需要提供应急救援指示、建议、技术指导、人力资源等支持。
⑹ 在处置紧急情况过程中,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安排应急救援小组成员24小时在应急办公室值班,并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⑺ 需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赶赴现场处置事故时,应及时安排妥当。
⑻ 当发生人员意外伤亡时,安全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应尽一切办法通知当事人亲属,并扼要和真实地回复伤亡人员和亲属的任何查询。
⑼ 提醒船长或队长和所有船员不宜对新闻媒体或其它单位的询问做出不切实际的应对。
⑽ 船上发生紧急情况后,驾驶室与机舱间的联系可采用车钟或电铃或人员传达,与甲板人员或事故现场人员联系可用对讲机、高音喇叭或口头传达。
⑾ 船舶发生海损事故或紧急情况以及所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船上都应在《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上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地点、紧急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等,为日后海事处理提供重要法定依据。
八、应急救援行动
1、船舶碰撞事故的应急行动
⑴ 立即检查本船有无人员伤亡。
⑵ 核查了解碰撞部位损坏情况,是否处于危险状态,是否需要援助。
⑶ 检查碰撞部位是否进水,进水程度。
⑷ 如两船相撞,一船艏已嵌入另一船体内,特别是在水线以下时,要了解嵌入面积,损坏情况,进水程度等。
⑸ 如有人伤亡应先行组织抢救。
⑹ 如对方船被撞后处于危险状态,而本船并无严重危险,应使用本船救生设备尽快抢救对方船上人员。
⑺ 船艏嵌入另一船体时,如立即倒车可能导致另一船沉没,不倒车对本船无严重威胁时,则暂不倒车。待对方做好堵漏准备工作且同意倒车时,方可退出。
⑻ 在上述情况下,为减少冲力,不使碰撞部位扩大,可适当使用倒车。当仅有很小冲力时,撞入船应停车改用微速前进,利用船艏塞住破洞,减少进水量,为撞入船争取时间防进水堵漏。为防止船艏滑出,可以系带缆绳。如附近有浅滩,在被撞船的同意下,可将其推向浅滩座浅。如决定脱离,条件许可时,还应协助被撞入船将破洞置于下风,减少进水,以利抢救。如不倒车可能导致二船共同沉船时,则撞入船适时倒车。
⑼ 被撞后,如进水严重,应立即选择安全合适的沙质浅滩,进行抢滩。如附近无沙滩时,亦可抢座硬质浅滩。
⑽ 当船舶受损严重处于沉没、倾覆、爆炸等严重危险时,经抢救确属无效,为保证人员生命安全,报公司批准后,船长才能下达弃船命令。如情况紧急,来不及请示公司时,船长应与船舶有关人员认真协商决定,但必须将情况和理由电告公司。
2、搁浅(触礁)事故的应急行动
⑴ 船舶一旦发生搁浅(触礁)事故,船长必须将危险进行初步评价,包括测定船舶周围的水深和搁浅(触礁)各水尺处吃水变化量,判断搁浅(触礁)程度,了解河床底质,检查船体有无破损,评价船舶稳性、结构强度和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以及潮汐对船舶的影响。
⑵ 采取紧急抛锚,固定船位,以利高潮时起浮。
⑶ 如动车脱浅,应注意记录使用主机情况、车叶尾轴、推力轴承等异常情况及损坏程度。
⑷ 吊拖船队发生搁浅(触礁)不能行动时则应立即解队,将未搁浅的驳船拖往附近安全地带锚泊,再迅速对搁浅(触礁)的船舶施救。
⑸ 顶推船队发生搁浅(触礁)事故后,如系其中部分驳船搁浅(触礁)时,严禁立即松开缆绳以避免使未搁浅(触礁)的驳船因无动力继而发生搁浅(触礁)。必须待搁浅(触礁)的确切部位、四周水深、风力、风向等情况弄情后,再决定脱浅方案。用车无法脱浅时,上水船队可将未搁浅(触礁)的驳船首缆松开,利用内侧水流压力协助轮船用车舵力量脱浅,必要时可将未搁浅(触礁)船送到安全地带抛锚,再对搁浅(触礁)船舶施救。
⑹ 在对搁浅(触礁)船舶施救时,缆绳以软缆为宜,用丙稀或尼龙太平缆拖带,长短适宜,松、收缆时应防止绞缠车叶,松缆时要清理拖缆,缆绳系好后,所有人员必须离开缆绳附近,用车切忌猛增车速,防止崩断拖缆,脱浅时注意浅船冲势,避免碰撞。
⑺ 如搁浅(触礁)程度较严重,本船不能自脱浅时,应迅速报告公司请求它船协助采用减载起浮,如出事地点距岸较远,一时无法得到卸货过载,且形势危急,可以考虑由船员自行抛弃货物。如出事地点距离港口不远,可请求公司联系当地其它公司或公司派船协助脱浅或就近卸载。如采用上述办法无效,可联系救助脱浅。
⑻ 当船舶发生搁浅(触礁)的紧急情况时,轮机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可能保证机电设备运转,以利船舶施救。
3、船舶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行动
⑴ 船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发现是非常重要的,必须立足于预防,立足于自救,所有船员都应非常熟悉船舶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及发生火灾(爆炸)时的行动。
⑵ 船舶如发现异味、烟雾或局部失常高温等情况,应立即报告船长或队长,迅速查明原因,采取防患措施。
⑶ 船舶一旦发现火警,应沉着镇定地根据火种性质和火情选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并大声呼喊,驾驶室应迅速发出警报,同时向当地海事或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⑷ 听到火灾警报信号后,除固定值班人员外,所有船员应携带《船舶救火应急部署表》规定的器材迅速赶到现场待命,负责水灭火系统的人员应安妥水龙带和喷头。机舱值班人员应尽快开启阀门,启动水泵向甲板供水。未经总指挥(船长)或轮机长下令,不准关停发动机或拉闸停电。
⑸ 驾驶到达火警现场后,应率领船员迅速弄清火灾部位、火种性质、火情及发展趋势以及火警部位周围有关联的各种物品,确定施救方案,并根据火情发展指挥船员投入扑救。
⑹ 火灾(险情)扑灭后,应派人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司有关人员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⑺ 各种手提式灭火机(泡沫、1211、二氧化碳和干粉)等分别有各种化学反应性能,各有灭火的针对性和禁忌性,必须正确地根据不同火种性质选择使用。操作人员应在上风方向,以防损害人体。此外,使用二氧化碳灭火机时,不能接触喷头而应持喇叭口,并注意不要喷及人体,以防冻伤。
4、恶劣天气的应急行动
⑴ 除非救生或船舶已处于危险中,船长不必因船期或其它理由而操纵船舶经过恶劣航区,恶劣天气条件下,船舶剧烈颠簸,如有可能应定时用望远镜、探照灯或通讯等助航工具观察和联系所顶/拖驳船情况。
⑵ 大风大浪船舶大角度横摇时,应改变航向航速使船逆风航行,以减少摇摆角度或避免横摇。
⑶ 顶推航行的大铁驳队必要时改顶推队型为吊拖队型航行,驳船增加软缆,谨防散队。
⑷ 机舱保证主、辅机、舵机等机械设备正常。
⑸ 关闭一切水密门窗、甲板开口,防止货舱、机舱及舱室进水。
⑹ 如稳性欠佳,横摇周期长,迎风后,有条件应立即压进足够的压舱水以改善稳性,但要注意尽可能减少自由液面的影响。
⑺ 驳船检查舱内货物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报告船长。
⑻ 向公司汇报,并与附近船舶和港口保持联系,有条件时,应驶向附近锚地或港口抛锚避风,对货物进行调整。
⑼ 风浪中主机或舵机故障需锚泊时应松出适当长度的锚链,以使船首迎风,保持相对稳定。机舱人员要全力抢修主机或舵机,了解稳性情况和水舱载量。加固封舱设施,防止货物潮湿和移动。
⑽ 因大风大浪造成碰撞或搁浅(触礁)事故,按“船舶碰撞事故应急行动”和“搁浅(触礁)事故应急行动”操作。
⑾ 采取措施无效,船舶将沉没、倾覆而被迫弃船时,按“人员落水搜救、弃船应变行动”中有关弃船的要求办理。
⑿ 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如造成船舶结构损坏,船长应组织人员抢修,如无法修理应报告公司,由公司安排修理。
5、船舶进水事故的应变行动
⑴ 当值班人员发现船体进水应立即报告当班驾驶员或船长,当班驾驶员或船长根据报告情况迅速发出堵漏信号。
⑵ 听到警报信号后,除固定值班人员外,所有船员应携带《船舶应变部署表》规定的器材迅速赶到现场待命,待现场指挥查明险情确定施救方案后,水手应立即测量各舱的水位,向总指挥(船长)和现场指挥报告。抢救过程中,还应定时测量,以供领导估计渗漏部位和进水量。
⑶ 堵漏抢险的关键是尽快找出准确部位和漏情。寻找部位除派人到可以直观的地方检查外,还可以用倾听各空气舱内的水声、观察船傍水面有无气泡,并记下冒泡的肋骨号,来判断和寻找。以听声和观察进一步查清渗漏部位并尽可能查清漏洞的大小和形状。
⑷ 通知机舱迅速排水,根据漏洞大小和测量的数据变化,结合船舶倾斜度和吃水差的变化,准确地判断出进水量和进、排水量之差。正确判断险情的发展,采取正确有力的堵救抢修措施。
⑸ 抢救中应根据水流方向和漏洞部位,正确使用车、舵操纵,使船舶尽可能保持与水流的相对静止状态,以减少水压和进水量。
⑹ 堵漏应变部署一般分成堵漏、排水两队,堵漏队由船长任队长,船队队长任副队长,驾驶负责现场指挥,直接担负堵漏和抢修任务;排水队由轮机长领导机舱间和轮驳人员进行排水。
⑺ 如进水压力较小且进水面积不大,可采用一般密堵顶压或用水泥封堵法堵漏;如进水部位在单独舱室且无法封堵时,可采用单独封闭舱室法堵漏。
⑻ 如进水部位发生在机舱,则按“机舱事故应变行动”中的有关内容进行处置。
⑼ 如船体破损面积较大且堵不胜堵,又危及到船舶及人员安全时,船舶无法自救,船长应报公司,将船驶到安全水域抢滩。无法抢滩应作弃船准备。弃船按“人落水搜救,弃船应变行动”中有关内容执行。
⑽ 应详细记录船体进水部位、破损的大小、产生原因、抢救措施及为此而产生的附加损失,以便为海事部门提供准确的和必要的法律依据。
6、船舶结构损坏的应急行动
⑴ 当船舶发生因碰撞、触礁、搁浅、恶劣天气损害、爆炸等事故所造成的船体结构损坏时,船长应按规定的要求向公司报告,同时组织全体船员进行紧急抢救。
⑵ 船上的抢救措施应按“船舶进水等应急行动”等应急行动中有关要求组织抢救。
⑶ 公司接到船舶的报告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应到位作出相应的反应。安全管理部向船舶提供有关航务方面的指导;机务技术部应向船舶提供有关机务技术方面的技术指导。
⑷ 根据损坏情况,机务技术部应与就近的船厂联系,做好安排船舶进厂修理的准备。
⑸ 如损坏部位不严重,船上可采取临时措施,将船开到指定船厂修理。如船舶已失去动力,公司可安排拖轮协助。
⑹ 如损坏严重,船长可请求第三方救助。
⑺ 如损坏十分严重,船舶将倾覆或沉没,已危及人员生命安全,船长一方面向公司报告,同时可下达弃船命令,按“人落水搜救,弃船应变行动”的要求处理。
⑻ 如船舶倾覆或沉没无法避免,船长和队长应优先保证人员生命安全。
7、进入密闭场所的应急行动
⑴ 当人员需要进入密闭场所作业之前,尤其是高温情况下,应对密闭场所充分进行通风,对不能在作业前开舱或多层封舱的舱室,应在作业过程中分次通风,待通风达到规定的要求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作业。
⑵ 如情况紧急,急需进入密闭场所作业,则作业人员应配带救生绳,救生绳应有专人负责。
⑶ 作业人员进入密闭场所后,外面必须留有观察人员,观察人员应与作业人员约定好有效的联络方式,联络时间间隔每次应不超过3分钟。
⑷ 如发生人员窒息事故,应采取紧急救助措施。救助人员进入作业现场抢救人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禁止盲目进入密闭场所救人。
⑸ 救助人员应将被窒息的作业人员迅速移出密闭场所。从作业人被窒息到获救,不得超过5分钟。
⑹ 对被窒息的人员一边进行人工呼吸等抢救措施,一边就近与120救护中心联系,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将窒息人员得到有效救治。
⑺ 发现人员窒息时在采取有效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向公司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船舶所在地点、时间、职工姓名等,船长有权请求公司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⑻ 公司得到信息后,有关部门应立即给予船长相应的支持。
8、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行动
⑴ 当船舶发生污染事故时,船长、轮机长应组织全体船员控制和清除污染,将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如污染事故较大,船上还应制定清污计划,采取一切措施组织全体船员按计划实施清污。如需当地清污机构协助,则应通过当地有关部门协调联系。
⑵ 当船舶发生污染事故时,船长应通过最快渠道向当地海事和环保部门报告,同时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
⑶ 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船方报告后,迅速通知机务技术部。
⑷ 机务技术部接到通知后,应以最快的速度制定出施救方案并通知本部门有关人员迅速到位,组成防污染应急救援专业小组,按方案给予船上确切的答复,并提供有效的支持。
⑸ 如污染事故较大,还应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应当即作出指示。
⑹ 防污染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应按计划对船舶实施清污工作进行指导,还应派有关人员上船进行指导,直到事故处理完毕。
⑺ 清污工作完毕后,立即报当地主管部门检查,如当地主管部门检查不合格还应再实施清污。合格后,船舶应做详细记录并报公司。
⑻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事故责任,处理当事人。
9、舵机失灵的应急行动
⑴ 当值班人员发现舱机失灵时,应立即报告船长,同时通知机舱值班人员,机舱值班人员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轮机长。
⑵ 机舱值班人员应根据驾驶台的指令,正确地操纵主机。轮机长应通知机舱所有人员迅速到位。
⑶ 有关人员进入现场后,应迅速判明故障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⑷ 如故障无法排除,应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立即通知机务技术部。
⑸ 机务技术部应根据船舶的报告情况立即做出反应,如船上需要外部支持,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对船舶抢险进行支持,并视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⑹ 机务技术部应密切关注船舶的抢修工作,根据情况及时给予相应的指导,直至故障排除,船舶恢复正常航行。
⑺ 故障排除后,船舶有关人员应加强检查和观察,确保舵机的稳定运转。
10、机舱紧急事件的应急行动
⑴ 当机舱发生紧急事件时,轮机部全体人员应迅速进入现场,由轮机长进行现场指挥,机舱值班人员应将情况详细向轮机长报告,轮机长根据事故情况立即制定出补救措施,并予以实施,同时报告船长,由船长统一部署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如因海损引发机损则由船长一并报告。
⑵ 属机械电气故障(包括驳船),由轮机长带领轮机部人员进行抢修,驾驶部和驳船有关人员应全力配合。
⑶ 在非航行时,驾驶应带领驾驶部全体人员保证船舶及人员安全。
⑷ 在进出港或航行中,当班驾驶员应立即报告船长或队长,及时选择靠船地点,通知驳船水手下锚,并做好相应记录,当班水手应及时升挂号灯、号型和(或)号旗。
⑸ 当机舱发生紧急事件时,船长应保证船上通讯畅通。
⑹ 船长根据船舶自救能力,视情况决定是否与有关单位联系请求援助支持。
⑺ 机舱若发生进水事件,轮机长除应组织人员奋力堵漏排水外,还应设法保证电力系统正常供电,保证安全航行,必要时可靠船检修,同时做好出事现场电气设备的抢修保护工作。
⑻ 轮机员应保证排水设施正常,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动用所有泵一齐向外排水。
⑼ 迅速查明漏水部位,如属管路,可关闭有关阀门,利用船上现有设备和材料包扎漏水部位。如属船体漏水,水压不大可采取一般密堵或顶压或用水泥封漏。如进水部位系单独舱室又确系无法封堵,可将此舱封闭。
⑽ 在机舱抢险的同时,船长、队长应根据机舱情况给予人力、物力和技术上的配合。
⑾ 当进水量无法控制且危及机械运转安全甚至人身安全时,应请示船员长,船长并视情况报告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
⑿ 当公司或船长作出命令离开机舱或现场时,应关闭所有运转的设备,关闭海底阀,保证人员安全撤离,在撤离时应携带轮机日志并做好其它弃船前工作,撤离机舱。
⒀ 详细记载机舱进水时间、部位、破洞大小、产生原因、抢救措施以及为此产生的附加损失。
⒁ 机舱若发生火警事件,值班人员应沉着镇静,根据火种性质及火情立即用附近合适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大声呼喊。
⒂ 听到报警后全体船员(除固定值班人员外),按“消防应变部署表”的规定携带消防器材到达指定位置,听候命令。轮机长应迅速接近现场进行指挥,驾驶协助轮机长做好现场指挥工作。
⒃ 轮机长应迅速判明着火部位,火势蔓延方向,燃烧物种类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并向船长报告。
⒄ 如船在航行中,值班驾驶员应将拖轮火场置于下风,离开驳船,以保证驳船及货物的安全。如火场靠近生活区和储油柜,在此处必须派人守候并对此采取降温措施,以防船体受热造成火势蔓延。
⒅ 火情扑灭后,应派人详细检查火场并严密注视,确认无复燃的可能后,经公安消防人员查明原因,方可撤离和清理现场。
⒆ 因海损事故引发的机舱紧急情况如进水、设备故障或损坏等,应根据事故性质采取相应的措施。
⒇ 机务技术部在接到船上机舱出现紧急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对船上的抢险实施进行指导。如船上需要外部支持,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对船舶抢险进行支持。如机舱发生火灾,安全管理部应协助机务技术部做好对船舶的支持。如机舱紧急事件较为严重,应视情况报告公司最高层领导。
(21) 机务技术部应掌握各港口修理厂的技术条件和力量,熟悉配件供应厂商的供应能力;备有支持应急救援反应能力的有关单位的详细通讯地址;备有处理船舶机舱紧急事件的应变部署措施。
(22) 事故发生后,船长应视情况向公司机务技术部等部门报告,轮机部应在《轮机日志》上详细记录故障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原因、实施措施、修复时间等,同时还应附相应的说明。驾驶台应在《航行日志》上记录故障或事件发生的时间、船位,船长还应将事故经过、处置措施等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23) 机务技术部应详细记录接到报告的时间和所采取的措施等。
11、船舶失去动力的应急行动
⑴ 机舱值班人员发现主机失控时应立即通知驾驶台值班驾驶员和轮机长,轮机长应立即向船长报告。船长应根据情况通知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轮机长还应通知机舱有关人员迅速到位。
⑵ 机舱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判明故障原因,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抢修。
⑶ 若是冷却水或燃油系统故障,应立即启动另一备用系统,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抢修。
⑷ 若是机驾合一故障,应立即采取机旁操纵,并尽快更换钢丝绳或将受卡的葫芦盘活,恢复工作。
⑸ 若是调速故障,应立即采取机旁操纵,直到船队航至最近安全停泊点,再设法检修调速器。
⑹ 若润滑油压降到0.05mpa以下,应采取紧急停车,同时将停车情况通知驾驶台,若断水,开动备用水泵,如无效,可通知驾驶部降速运行,找最近的安全停泊点,排除故障,如一时无法排除,可用存水已汽化,必须停车,应做好停车后的紧急应变措施。
⑺ 若离合器故障,应尽快判明原因,予以消除。
⑻ 若发生飞车,应采取紧急停车,并及时将停车情况通知驾驶部。
⑼ 当船舶在特殊状态下如狭窄水道、进水港、通过桥、闸、恶劣天气等情况,要求主机必须工作时,应采取可能的强制措施,开动主机,优先保证船舶安全。
⑽ 如故障严重短时间内无法修复,应报告船长,船长视情况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迅速通知机务技术部。
⑾ 机务技术部应根据船舶报告情况立即作出反应,如船上需要外部支持,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对船舶抢险进行支持,并视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机务技术部应密切关注船舶的抢修工作,根据情况及时给予相应的指导,直至故障排除,船舶恢复正常航行。
⑿ 船岸有关人员应认真记录主机失控时间、地点、抢修过程、恢复时间等。
12、船舶电力中断的应急行动
⑴ 航行中,船舶因配电板主开关跳闸造成全船停电事故,如不能立即恢复供电,可能引导发各类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遇到跳闸后,机舱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驾驶室值班驾驶员,通知轮机长到现场采取措施,力争在最短时间恢复供电。
⑵ 若过载或保护动作引起跳闸,观察配电板上电压表及频率表,如指示正常,可关掉一些次要负载,仔细观察各指示表的变化,一切正常可继续送电使用。
⑶ 若电压表、频率表无指示,则说明发电机调压系统有问题,应立即切换应急蓄电池组,待应急供电成功后,再检查故障机组。
⑷ 若应急蓄电池组使用后合不上闸,说明负载有短路现象,应关掉所有负载,再逐一送电,把短路负载选出来再进行修理。恢复供电后应立即检查重要设备供电是否正常。
⑸ 如发电机故障,轮机员和值班司机等人应立即进行抢修。如故障严重短时间无法修复,应报告船长,船长视情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
⑹ 当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关于船舶电力中断的报告后,应迅速通知机务技术部。机务技术部应根据船舶报告的情况立即做出反应,如船上需要外部支持,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对船舶抢险进行支持,并视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
⑺ 机务技术部应密切关注船舶的抢修工作,根据情况及时给予相应的指导,直至故障排除,船舶恢复正常航行。
13、船员伤病的应急行动
⑴ 当船舶发生人员伤病时,船长或队长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伤病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和护理。同时迅速将其姓名、职务、伤病情况、发生时间、地点、施救措施等报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
⑵ 如船舶在航行途中发生危重伤病时,应立即通报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要求在附近港口紧急停靠,迅速将其接送到岸上医院救治。
⑶ 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船上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全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和公司卫生院,有关人员应立即进入应急反应状态。
⑷ 应急救援小组指挥船舶进行必要的医疗卫生救助;协助船舶与驻外代表联系;请求必要的帮助;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请求指示;对伤病人员的救助情况进行跟踪,并根据情况及时做出反应;视情况决定是否与伤病人员的亲属联系;对伤病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
⑸ 如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应报请所在地公安部门检验并出具死亡证明书,船长或队长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主管部门、最高层领导报告。
⑹ 公司工会、人办资源部、安全管理部应做好员工死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⑺ 船舶发生人员伤病时,船舶有关人员应详细记录发生的时间、地点、施救措施、伤病人员姓名、报告时间等。
⑻ 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对事件的处理过程做详细记载。
14、人员落水搜救、弃船应急行动
⑴ 船舶值班人员或非值班船员发现有人落水时,应立即就近投下救生圈并大声呼喊,以最快方法通知轮船值班驾驶,说明落水部位。值班驾驶应迅速通知船长,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施救,并发出有人落水警报信号和派人到高处了望。
⑵ 听到有人落水警报后,所有船员都应穿救生衣按“船舶应变部署表”中指定任务赶到现场。
⑶ 船舶发生海损事故,经积极抢救无效,事态恶化,确无法保全船舶,将危及船上人员的生命安全时,船长应优先考虑人身安全,经周密和填重的考虑后可发出弃船警报信号,如条件允许,应向公司高层领导报告。
⑷ 听到弃船警报信号后,全体船员应立即穿救生衣,到甲板做好准备,转移到救援船或其它船上。
⑸ 机舱固定值班人员在听到警报信号后,仍应坚守岗位按指令操作,在得到停车通知后,在轮机长领导下,抓紧做好熄火放汽、关机、停电等弃船安全防护工作,并携带规定物品撤离机舱。
⑹ 弃船时,驾驶负责降下国旗并随身携带;轮机员负责关(停)发电机和机舱内正在运转的其它一切设备,并携带轮机日志离船;二副负责携带航行日志、通讯记录、船舶证书、船员名册、望远镜、对讲机离船;船队队长负责携带现金和帐册及货运单据离船。
⑺ 弃船后,船长对全体船员仍保持原有职权,不论在紧急应急或演习操作,所有船员必须服从船长指挥。
第3篇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 目的
当突然发生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及时做出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准备和响应。
三、 职责
1、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总体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2、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管理规定
一、 成立应急组织
1、应急组织是应急处置的执行机构,是应急处置的组织基础。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行使应急组织的职责。
2、总经理负责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协调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3、各组织成员负责协调相关方具体实施应急响应措施,跟踪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所有组织成员应保证通讯畅通,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沟通信息,迅速组织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二、 监测、预警及报告
1、公司应加强对食品质 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2、公司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3、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公司应当立即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公司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4.5必要时,对消费者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三、 充分识别紧急情况
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有:
1、因设备故障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
2、突发的停电、停汽、停水等情况导致生产资源供应不上;
3、原辅料检测结果显示受到严重污染,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伤害;
4、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显示公司产品安全指标不合格;
5、国家产品标准或者进口国产品标准中安全指标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产品检测不合格;
6、由权威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预警表明公司产品可能存在严重安全危害;
7、公司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
8、有人为的恶意行为导致公司产品不安全,或者对公司产品、声誉恶意造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9、其他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
四、 全面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1、当有信息显示公司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应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会议首先应组织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
2、当确定突发事件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应对不同的紧急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置:
3、突发的设备故障或突然停电,停水使生产无法正常生产时,如果停产时间超过工艺规定时间,应对生产的产品进行隔离,并确定数量,做好标识然后,出处理.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则按照《符号品管理制度》执行.
4、原料检测结果显示受到污染,会对消费者健康照成伤害时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受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确定处置方式.若已经出厂的销售的产品则按照《食品管理召回制度》执行
5、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显示公司产品安全指标不合格,或国家产品标准中安全指标发生变化,公司产品检测不合格时,应正确不合格的产品范围,采取销毁,召回等措施防止危害发生.若已经出厂销售的产品则按《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执行
6、有人为的恶意行为导致公司产品不安全,或者对公司产品,声誉恶意造谣,照成恶劣社会影响.应急组织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对外进行澄清,尽量减少对公司的声誉的损害。
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管理档案
公司应整理保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记录,并建立安全事故管理档案。
第4篇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报告制度
本预案所称的安全事故是指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1、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由公司统一领导、统一组织。
2、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工会主席、总工程师、综合人事部、工程部、项目部经理、安检员组成。
(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以下程序时限报告相应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生死亡或重伤及中毒事故,必须用电话等最快捷的方式在12小时内(最迟不超过24小时)报告。
报告电话:
公司电话:xxxxxxxxxx 手机:1xxxxxxxxxx、1xxxxxxxxxx
安监局电话:xxxxxxxxxx
手机:1xxxxxxxxxx、1xxxxxxxxxx、1xxxxxxxxxx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险和自理有关事宜。
5、事故报告人姓名。
第5篇 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制度
1、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的依据
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应由矿山企业准备,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的依据为危险评估即事故后果分析,包括:
(1)对潜在事故的描绘(如容器爆炸、管道破裂、安全阀失灵、火灾等);
(2)对泄露物质一的预测(有毒、易燃、爆炸);
(3)对泄露物质扩散的计算(气体或蒸发液体);
(4)有害效应的评估(毒、热辐射、爆炸波)。
2、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的内容
(1)潜在事故性质、规模及影响范围;
(2)危险报警和通讯联络步骤和方法;
(3)与政府及各紧急救援服务机构的联系;
(4)现场事件主要管理者(总指挥)及其他现场管理者的职权;
(5)应急控制中心的地点和组织;
(6)危险现场人员的撤离步骤;
(7)非现场但可能影响范围内人员的行动原则;
(8)设施关闭程序;
(9)节假日等特殊情况的安排。
3、应急控制中心(指挥部)包括的内容:
(1)足够的内外线电话和无线通讯设备;
(2)危险物质数据库:危险物质名称、数量、存放地点及其物理化特性;
(3)救援物资数据库: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名称、数量、型号大小、存放地点、负责人及调动方式;
(4)设施示意:
--救援设备存放点;
--消防系统;
--污水和排水系统;
--设施接口;
(5)风速、风向和气温等测量仪器;
(6)个人防护和其他救护设备;
(7)厂矿内职工名单表;
(8)关键岗位人员的住址和联系方式;
(9)现场其他人员名单,如承包商和参观者等;
(10)当地政府和紧急服务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11)应急与事故处理法规标准手册。
应把应急控制中心设在风险最小的地方并确定另外一个应急中心,因为主控制中心可能被有毒气体笼罩而不能使用。
4、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注意事项
制定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应注意以下事项:
(1)每一个危险设施都应有一个现场应急计划;
(2)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由企业制定并实施;
(3)企业负责人应确保应急所需的各种资源(人、财、物)及时到位;
(4)企业负责人应与紧急服务机构共同评估,是否有足够的资源来执行这个计划;
(5)应急救援预案要定期演习;
(6)确保现场人员和应急服务机构都知道;
(7)根据内外情况的变化,应急救援预案要进行评估和修改。
5、报警和信息传递
(1)企业管理部门应能将任何突发的事故或紧急状态迅速通知给所有有关工人和非现场人员,并作出安排;
(2)企业管理部门应将报警步骤通知所有工人以确保能尽快采取措施,控制势态的发展;
(3)企业管理部门应根据设施规模考虑紧急报警需求;
(4)应在多处安装报警系统,并达到一定的数量,这样报警系统才能工作;
(5)在噪声较高的地方,企业管理部门应考虑安装显示性报警装置以提醒工作的工人;
(6)在工作场所警报响起来时,为能尽快通知应急服务机构,企业管理部门应保证有一个可靠的通讯系统。
6、关键岗位工人的确定和责任划分
(1)作为应急救援预案的一部分,企业管理部门应委派一名现场事件管理者(如果必要,委派一名副手)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处理事故。
(2)现场事件管理者应肩负如下责任:
①评估事件的规模(为内部和外部应急机构);
②建立应急步骤以确保工人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的损失;
③在救护人员到来之前,(如有必要)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④安排寻找受伤者;
⑤安排非重要工人撤离到安全地带;
⑥设立与应急中的通讯联系点;
⑦在现场主要管理者到来之前担当起其责任;
⑧如有要求,应给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3)现场事件管理者应从服装或帽子的穿戴上很容易辨认。
(4)作为应急救援预案的一部分,企业管理部门应委派一名现场主要管理者(如需要,也可委派一名副手),从应急中心开始负责全面的事故管理。
(5)现场主要管理者的责任如下:
①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帮助,并实施应急计划;
②在受影响以外的地方,尝试进行设施的直接操作控制;
③继续复查和评估事件的可能发展方向,以决定事情可能的发展过程;
④指导设施的部分停车,并与现场事件管理者和关键工人配合,指挥这些设施的现场撤离;
⑤确保任何伤害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⑥与消防人员、地方当局和政府监察员取得联系;
⑦在设施内实施交通管制;
⑧对保持紧急情况的记录做出安排;
⑨给新闻媒介发送有权威的信息;
⑩在紧急状态结束之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
(6)当应急救援预案确定其他由工人承担的主要任务时(如急救人员、大气监测人员、照顾受伤人员),企业管理部门应确保这些工人知道他们准确的任务。
7、现场措施
(1)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首要任务是控制和遏制事故,从而防止事故扩大到附近的其他设施,以减少伤害。
(2)企业管理部门应在应急救援预案中包含足够的灵活性以保证在现场能采取合适的措施和决定。
(3)企业管理部门应考虑在应急救援预案中怎样进行下列各方面的工作:
①非相关工人可沿着具有清晰标志的撤离路线到达预先指定的集合点;
②指定某人记录所有到达集合点的工人,并将此信息告之应急控制中心;
③指定控制中心某人核对与事故有关的那些人到达集合点的名单,然后再核对那些被认为是在现场的人员名单;
④由于节日、生病和当时现场人员的变化,需根据不在现场人的情况,更新应急控制中心所掌握的名单;
⑤安排对工人进行记录,包括其姓名、地址、并保存在应急控制中心并定期更新;
⑥在紧急状态的关键时期,授权披露有关信息,并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该信息的唯一出处;
⑦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恢复步骤中应包括对再次进入事故现场的指导。
8、应急程序演习
(1)一旦应急救援预案被确定下来,企业管理部门应确保让所有工人以及外部应急服务机构都知道。
(2)企业管理部门应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在事故期间通讯系统是否能动作;
②撤离步骤。
9、计划评估与修订
(1)在制定计划和演练过程中,企业管理部门应让熟悉设施的的工人包括相应的安全小组一起参与。
(2)企业管理部门应让熟悉设施的工人参加演习和操练,与设施无关的人,如高级应急官员、政府监察员也应作为观察员监督整个演练过程。
(3)每一次演练后,企业管理部门应核对该计划是否被全面检查并找出不足和缺点。
(4)企业管理部门应在必要的时候修改应急计划以适应现场设施和危险物的变化。
(5)这些修改应让所有参与应急救援预案有关的人知道。
第6篇 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一、在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当中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溢出、散落时,转运人员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报告。
二、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程度。
三、感染管理小组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四、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五、转运人员对泄漏、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
六、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七、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 ( 皮肤 ) 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皮肤部位用 0.25 %过氧乙酸擦拭 3 分钟后洗澡,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八、清洁人员必须对污染的现场地面用 0.1 — 0.2 %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十、作人员在工作中万一被医疗废物污染或刺伤时,立即向感染管理小组报告,根据不同的处理方法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救治,进行体格检查,防治传染疾病。
第7篇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确保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高效有序的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后造成的损失,并在项目部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救助工作,维护生产经营稳定,特制定本预案管理制度。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预案演练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营造人人重视、个个有责的安全工作氛围。
二、应急机构组成、职责
1、项目部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工作和平时应急准备工作;安监部主管负责处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各部门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按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求协调、检查、督促应急的准备落实情况等。
2、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领导、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助工作。
3、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迅速接受和执行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通知,确保政令畅通。
(2)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发布各项应急命令、指示、通知等。
(3)确定应急计划,部署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施事故有关人、物转移救治方案。
(4)及时统计、上报事故及损失。
5、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现场负责人员应迅速反应,及时作出应急处理,将现场人员按如下分工作出应急安排:
(1)首先保证人员的及时抢救
在事故发生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首先积极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安排现场员工分工处理事故(成立现场事故救援小组):救护人员负责受伤人员的临时护理,自身不具备护理或抢救条件时,须及时拨打120,在专业救护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在保证不造成二次伤害的前提下,对受伤人员进行护理。
(2)安排通讯人员,负责事故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报告程序:现场人员—施工队负责人(兼职安全员)—项目部安监部部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报告。
(3)安排现场保护人员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必要时对事故现场拍照,
(4)安排就医陪同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门人员陪同就医,陪同人员与司机(或夜班值班司机)一起带伤者就医,或陪同伤者与到现场救治的120车到医院救治。
(5)事故调查处理
按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6)巡视督查
必要时安排保安员牵头,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管理秩序,保证事故处理工作顺利进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三、预警预防机制
各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四、平时应急方案
1、加强对各部门员工的应急救援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2、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提高自救和互救能力。并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3、项目部要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得到迅速、有效的紧急救助。
第8篇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报告制度
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主管部门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捯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
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对事故延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9篇 e幼儿园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一、幼儿园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实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
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置。
三、事故发生时,当事人要立即向幼儿园安全工作负责人及幼儿园行政领导报告。幼儿园安全工作负责人及幼儿园行政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局安办,同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幼儿园领导接报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保护好事故现场,协调组织应急救护工作。
四、发生火灾、危险物品、交通事故、工程建设、特种设备、大型*活动、外来暴力侵害、食物中毒以及自然灾害等安全事故时,迅速疏散人员和贵重物资、有爆炸和有毒气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防止因盲目施救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
五、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六、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10篇 油品调运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好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事故发生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是由应急救援系统来执行完成的。应急救援系统分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救援队两大部分。
第三条 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公司应急工作最高领导组织,指挥部总指挥为公司应急工作最高领导。指挥部成员直接领导其下属救援队,并向总指挥负责,由总指挥协调各项工作的进行。(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代行总指挥职权)
第四条 指挥部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及应急资金、器材的配置;
(三)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四)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车辆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五)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人员疏导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六)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护、伤员转送、后勤保障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七)负责与消防队、公安局、医院及相关政府部门等单位的通知和联络;
(八)及时、准确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九)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制订善后处理方案、编制上报材料。
第五条 救援队主要职责:
(一)事故发生后,服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及时采取措施协调应急救援、应急救灾。
(二)在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负责现场人员的疏散、撤离至安全地带,确保人员处于安全区域,并防止消除证据。
(三)救援受伤及受害人员。
(四)负责事故调查及提供事故现场相关技术资料。
(五)负责现场设备、设施修复、处理工作。
(六)察看事故发生波及区内、外范围对附近危险源进行警卫。
(七)接待指引外来消防、环保、公安、医疗及上级人员。
(八)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救援情况。
(九)负责事故报警、情况通报、通讯联络,向上级相关部门传达、报告事故情况。
(十)告知外来消防人员,企业就近的消防系统和水源部位,协助其灭火。
第三章 事故预警行动
第六条 当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隐患将导致灾害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所在部门领导报告事故情况,部门领导可根据隐患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性质、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第七条 应急指挥部接到应急情况报告后,依据应急报告内容判断事故类型,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救援队展开事故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按预案体系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做好向上级汇报工作,事故报告后如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第四章 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
第八条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向所在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基本情况,所在部门领导应根据基本情况判断是否有能力实施救援和控制,超出其救援和控制能力时,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并应在上报的同时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如事态失控,应以保障人员的安全为第一位,立即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必要时部门领导可同时拨打相关应急电话: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急救:120
第九条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事故情况报告后,应根据事故基本情况及时判断事故类型、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事故性质、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事故的灾害程度,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救援队到达现场。
第十条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指挥部报告。
第十一条 上报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时间、地点、相关设施和现场情况;
(二)事故的原因、性质及其危害严重程度;
(三)事故可能的发展趋势以及对救援的建议和要求;
(四)已采取的措施和效果及下一步处置方案;
(五)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未遂事故经部门采取措施后,该部门领导应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处置结果。
第五章 事故应急响应
第十二条 根据本公司内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及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按照分级原则,将应急级别分为两级:
(一)ⅰ级响应:发生危害特别严重的事故,除按公司应急预案进行自救外,需要企业外部、政府及社会救援机构的介入,企业予以配合,要按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需要启动相应的预案,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二)ⅱ级响应:发生一般事故,需要公司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状态。主要以企业自救为主,必要时消防、公安、交警部门协助,同时向所在地应急救援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上级主管单位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救援需要启动相应的预案。
第十三条 为确保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遭遇险情时顺利启动,使预案真正发挥作用,及时有效、有条不紊地展开,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响应程序。
第十四条 应急预案启动的条件
(一)危害性不大,如在单位一般场所发生事故,有人员受伤,单凭部门自身的应急力量就能够控制事故形态,损失和危害没有扩大可能性的事故,部门内部直接处置,无需启动公司应急预案,需事后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处置情况。
(二)重要场所或危险源发生事故,部门自身无法处置,需要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才能处置,应启动ⅱ级响应。
(三)当事故形势严重,公司无法处置,需要政府及外单位紧急救援才能消除灾情、险情,应启动ⅰ级响应。
第十五条 预案执行的原则
应急救援工作应以人的生命安全为第一目的,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展开救援工作。
第十六条 预案执行程序
(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根据具体情况,必要时发出启动预案指令,现场最高领导应积极组织处理。
(二)事故所在部门,应迅速采取措施,组织自救并按预定路线疏散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三)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宣布预案启动时,要明确启动时间、集合地点、事故发生点等各项内容,并制定应急抢险方案,报告上级部门及有关单位,联系社会救援。
(四)事故所在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参与救援工作。
(五)各运输车队、各部门、救援队接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指令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到达指定集合地点,迅速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必要时要佩带防护装置,携带必要的救援器材或工具。
(六)各部门其它人员原岗位待命,需要时应积极配合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七条 请求社会救援的事项
由于事故的突发性、严重性和不可预见性,事故发生后,公司难以控制、救援,需请求社会救援的,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请求,请求可以是现场人员、单位负责人或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任何人发出,联系电话: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急救:120
第十八条 应急结束
根据应急救援结束的两个基本条件判断应急救援工作是否结束
(一)危险是否完全解除,灾害是否得到完全控制。
(二)生命和财产是否完全脱险,是否得到充分保证。
完全符合以上两个条件,方可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关闭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 应急结束后:
(一)各部门应尽快组织人力、物力以及技术支持做好现场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工作秩序,减少经济损失。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将事故详细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
(三)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将现场相关资料移交事故调查处理小组。
(四)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举行应急救援工作的总结。
第六章 后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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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善后处置工作由救援队负责,事发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协助进行,必要时报请公司领导协调。善后处置主要内容包括:立即清理现场、抢修损坏设备、设施、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尽快恢复工作秩序;对突发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对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用的物资给予补充。
第二十二条 事故处置结束的同时,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根据评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政府或安全监管部门如需开展重大事故调查,主管领导应配合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章 应急救援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 相关人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拨打应急救援工作相关单位、部门及人员的联系方式,当呼叫不通时,应立即呼叫其它相关单位、部门、人员电话,不要仅停留在1个电话上耽搁时间。各部门要对通信系统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以及信息更新,确保应急救援时信息畅通。
第二十四条 公司组织的救援队由公司各部门员工兼职,由各部门自行组织人员,每年集中进行培训训练,由各部门进行管理,公司检查考核,所有救援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救援工作,必须无条件服从,违反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由综合办公室统一采购,并负责承担物资、器材、装备的布置、保管、检查、维护更新等工作(报工贸公司安全机动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应急救援经费由公司安全部门从财务资产部提取,用于应急设备的运行及维护、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活动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经费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资产部监督。
第二十七条 后勤保障:由综合办公室提供应急救援需使用的器材、交通运输车辆。
第二十八条 医疗保障:提供应急救援时需要的简单医疗物品。
第二十九条 技术保障:由安全部门提供事故现场相关技术资料,如场地平面图、疏散平面图等资料。
第八章 培训与演练
第三十条 由综合办公室与安全质量室共同负责应急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减灾等常识的宣传,结合岗前培训、安全培训、三级教育等进行素质教育培训,使员工能熟练掌握相应的应急技能。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要把预案的宣传和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应急预案的培训要包括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培训,负责生产作业现场员工应急处理程序熟练程度的考核。
第三十二条 应急救援队的培训,确保每年至少培训一次。
第三十三条 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管理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演练。应急救援指挥部每年组织一次相应的全面演练。
第九章 奖惩
第三十四条 在事故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和个人,由公司领导或所在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精心组织或积极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经演练或实施验证所提措施方案科学可靠的;
(二)认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评审,提出有价值改进建议的;
(三)认真巡检,及时发现初期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的;
(四)为事故应急准备与救援抢险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着的;
(五)在执行应急救援抢险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措施有效,避免了事故扩大,有突出贡献的;
(六)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由公司领导或其所在部门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公安机关依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尽事故应急准备义务,导致事态失控或事故性质升级,造成损失扩大的;
(二)未认真组织或参加应急培训和演练,造成应急救援抢险人员未有效实施应急救援措施,贻误有利战机,造成重大以上损失的;
(三)未经允许,擅自拆除、挪用、占用、停用应急设施,致使应急救援系统无有效使用,严重影响应急救援工作,造成重大以上损失的;
(四)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五)拒不执行事故应急措施,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时临阵脱逃的;
(六)散布谣言,阻碍事故应急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扰乱应急救援秩序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七)有其他对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相关标准执行。
第11篇 s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一条:根据矿生产实际,每年编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次,主要由地面、井下重大危险源、灾害源监控及应急预案两部分组成。
第二条:矿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长
成员:其他矿级领导及副总、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安监处、办公室供应公司、武装保卫科、井下采掘一线单位、井下辅助单位、地面辅助单位行政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并在调度室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应急预案汇总整理、修订工作及监督整改落实工作。
第三条:职责
矿长: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工作
生产矿长:负责应急救援预案实施过程中所必需人员的待命组织工作,及时调整救灾所必须的材料准备,严格控制进入危险区域的作业人员。
总工程师:是矿长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的第一助手,协助矿长制定抢险方案和落实应急处理计划。
安监处长: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监督落实
办 公 室: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起草、修订、申报及监督整改落实
供应公司、保卫科:负责抢险物资准备和抢险次序维持组织工作
其他职能科室:负责重大危险源识别及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
基层单位:负责抢险人员组织准备工作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应急预案每年编制一次,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及应急预案可行性每季度组织审核一次。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矿井危险源的确定
第二部分: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
第三部分:事故现场人员应急措施
第四部分: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电话
第五部分: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程序及措施
第六部分:重大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
第七部分:重特大灾害事故监控及应急预案
第八部分:应急救援演习
第六条:矿每年要与矿区医疗中心、矿区救护大(中)队鉴定应急抢险救援协议。
第七条:矿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预案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对不掌握应急预案相关措施操作要领的岗位人员,由矿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强化培训,直到合格。区队每月组织一次职工及特种作业人员事故应急措施、预案学习、考试工作。
第八条:事故、灾害现场级别最高的安全管理人员(含区队长、班组长)是现场应急抢险的先驱指挥者,负责事故汇报及组织现场人员紧急避险和现场及时抢险,减少事故损失。发生事故后,应就近以最短的时间向矿调度室汇报。要报请事故地点,事故可能发生的原因,灾区人员清点情况,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事故现场抢险状况(含所采取的措施)。
第九条:矿教育培训中心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培训,确保各岗位人员具备紧急避险能力和抢险能力。
第12篇 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务院、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紧紧围绕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提高这一主线,全面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培育过硬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救援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经常性地开展应急救援培训、训练或演习应成为救援队伍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
二、基本任务
锻炼和提高队伍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堵源、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开展现场急救和伤员转送等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
三、基本要求
(1)应急演练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应急预案规定。
(2)领导重视、科学计划。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必须有领导的重视,给予资金等相应支持,必要时有关领导应参与演练过程并担当与其职责相当的角色。
(3)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应急演练应结合可能发生的危险源特点、潜在事故类型、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气象条件及应急准备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演练应重点解决应急过程中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问题,解决应急准备工作的不足,以提高应急行动整体效能。
(4)周密组织、统一指挥。演练策划人员必须制定并落实保证演练达到目标的具体措施,各项演习活动应在统一指挥下实施,参演人员要严守演习现场规则,确保演习过程的安全。演习不得影响施工地的安全正常运行,不得使各类人员承受不必要的风险。
(5)由浅入深、分步实施。应急演习应遵循由下而上、先分后合、分步实施的原则,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应以若干次分练为基础。
(6)讲究实效、注重质量要求。应急演练指导机构应精干,工作程序要简明,各类学习文件要实用,避免一切形式主义的安排,以取得实效为检验演习质量的唯一标准。
(7)应急演练原则上应避免影响公众,如必须涉及有限数量公众,则应在条件比较成熟时择机进行。
四、应急培训
制定培训计划,对应急救援系统各层次和岗位人员进行工作和任务分析,根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制定工作任务。
(1)岗位的总体目标;
(2)重要职责:按职责对工作全面说明;
(3)任务:每项职责下要履行的各种任务;
(4)任务说明:明确说明责任人该怎么做;
(5)小组与个人:个人执行任务和小组执行任务。
(6)要求应急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警报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应急救援中常用的人工口对口呼吸和胸外按压法等基本操作,重点是火灾应急培训以及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的培训,强调重大危险源事故的不同应急水平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五、应急救援训练与演习的目的
(1)应急救援训练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来获得或提高应急救援技能。演习是指按一定程式所开展的救援模拟演练。目的是为提高应急救援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
(2)演习的目的是:验证应急预案的整体或关键性局部是否可能有效的付诸实施;验证预案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方面所具备的适应性;找出预案可能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确保建立和保持可靠的通信联络渠道;检查所有有关组织是否已经熟悉并履行了他们的职责;检查并提高应急救援的启动能力。
六、应急救援训练类型
应急训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和自选科目训练四类。
(1)基础训练。基础训练是应急队伍的基本训练内容之一,是确保完成各种应急救援任务的前提基础。基础训练主要是指队列训练、体能训练、防护装备和通讯设备的使用训练等内容。训练的目的是应急人员具备良好的战斗意志和作风,熟练掌握个人防护装备的穿戴,通讯设备的使用等。
(2)专业训练。专业技术关系到应急队伍的实战水平,是顺利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的关键,也是训练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常识、堵源技术、抢运和清消,以及现场急救等技术。通过训练,救援队伍应具备一定的救援专业技术,有效地发挥救援作用。
(3)战术训练。战术训练是救援队伍综合训练的重要内容和各项专业技术的综合运用,提高救援队伍实践能力的必要措施。通过训练,使各级指挥员和救援人员具备良好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实际应变能力。
七、应急救援演习类型
演习分为全面演习、组合演习和单项演习。可在场区也可在场外进行。演习既可由公司单独进行,以指挥、通信联络为主要内容,也可由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进行演练。
(1)单项演习。是为了熟练掌握应急操作或完成某种特定任务所需的技能。是在完成对基本知识的学习以后才进行的。根据不同事故应急的特点,单项演习的大体内容有:
a.通信联络、通知、报告程序演练;
b.人员集中清点、装备及物资器材到位(装车)演练;
c.化学侦察动作演练:对事故发生区边界确认行动,对危害区边界变化情况时判定行动,对滞留区地点及危害程度侦察等;
e.防护行动演练:指导公众隐蔽与撤离,通道封锁与交通管制, 疏散人员接待中心的建立,特殊人群的行动安排,保卫重要目标与街道巡逻的演练等;
(2)组合演习。是为了发展或检查应急组织之间及其与外部组织之间的相互协调性而进行的演习。主要演习可涉及各种组织,各机动侦察组之间的任务分工及协同方法的实际检验等。
(3)全面演习。是应急预案内规定的所有任务单位或其中绝大多数单位参加的全面检查执行预案可能性的演习。主要目的是验证各应急救援组织的执行任务能力,检查他们之间相互协调能力,检验各类组织能否充分利用现有人力、物力来减小事故后果的严重度及确保公众的安全与健康。
八、编制演练方案
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救援演练和专项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九、总结
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管理部门、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救援基地、救援队伍和救援人员都应定期开展针对性的演习,演习的具体形式可以是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和全面演习,演习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对演习过程的不足进行评价和记录,并在事后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并解决预案、资源、程序、能力、协同应急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持续提高应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