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院会议管理制度
学院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及时研讨处理学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方向和提高工作效率,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保证决策贯彻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各种类型会议。
第三条 会议的召开本着“精简、高效、注重效果”的原则进行,避免开冗会。
第四条 会议的分类及组织:学院实行三级会议管理制度。
(一)一级会议:
1、股东会:参会人员为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派代表;会议召集人为董事长。
2、董事会:参会人员为全体董事;会议召集人为董事长。
(二)二级会议:
1、党政联席会议:参会人员为党委正副书记、行政正副院长;会议召集人为党委书记或院长。
2、院长办公会:参会人员为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会议召集人为院长。
3、全体教职工大会:参会人员为全体教职工;会议召集人为院办公室负责人。
4、中层干部会议:参会人员为各系(部)、处(室)全体助理级以上干部;会议召集人为院长。
(三)三级会议:
1、教学工作会议:参会人员为分管教学院长、全体教学人员;会议召集人为教务处负责人。
2、辅导员工作会议:参会人员为分管教学院长、全体辅导员;会议召集人为学生处负责人。
3、安全工作会议:参会人员为分管后勤院长、保卫处全体人员;会议召集人为保卫处负责人。
4、后勤工作会议:参会人员为分管后勤院长、总务处全体人员;会议召集人为总务处负责人。
5、处(室)、系(部)工作会议例会:参会人员为各处(室)、系(部)全体员工;会议召集人为各处(室)、系(部)负责人。
6、其他专题工作会、紧急工作会等。
第二章 会议通知
第五条 一、二级会议由院办公室下发通知,三级会议由召集部门负责下发通知。
第六条 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名称、议题、时间、地点、参加人、需带资料以及通知方法和途径。
第七条 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负责通知部门应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
第三章 会前准备
第八条 会议准备包括议题议程、主持人、记录人、将要下发的文件、发言材料准备等。
第九条 会议召集者就议题准备充分的资料、信息,拟就议程及时间分配,确定好主持人及会议记录人。
第十条 与会人员接到通知后就议题认真准备好言简意赅的发言稿。
第十一条 会议场所应提前布置,保持整洁,所需仪器设备提前到位并调试正常。
第四章 会议议程
第十二条 主持人事先安排好与会人员座次。
第十三条 会议议程由主持人于会议开始时向与会人员宣布,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 会议主持人应紧紧围绕议题按照议程主持会议,确保会议总时间不变。
第十五条 会议主持人要及时做出结论。及时制止干扰会议的任何情况,适时宣布散会。
第十六条 与会人员均应保持良好的会风,注意言谈举止,发言力求简短、切题,举止文明大方。
第五章 会议纪要
第十七条 会议记录人要在会议进行期间认真记录,对结论性发言做重点记录。
第十八条 会议记录员要在会议结束后24小时内整理好原始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交由主持人签发。
第十九条 会议纪要由记录人送达抄送人员。
第六章 会议考勤
第二十条 记录员负责签到。与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紧急情况可以事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一条 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离席。
第七章 会场秩序
第二十二条 与会人员应提前到会,不得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第二十三条 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出、入席,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第二十四条 与会人员应坐(站)姿端正,禁止交头接耳。
第二十五条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将通讯工具调为振动档或关闭,不会客(特殊客人除外),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六条 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
第二十七条 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第八章 保密事项
第二十八条 保密事项参照《保密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篇 体育学院党委会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
体育技术学院党委会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
为充分发挥学院党委在学院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好地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保证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学院党委会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
一、会议召开
1.党委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一般两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由党委书记决定临时召开。
2.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委委员参加方能召开;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要预先向党委书记请假。
3.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4.根据需要,经主持会议的负责同志批准,可请各总支、各系(部)和学院直属部门的党员负责同志列席讨论工作问题的会议,必要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
二、议题确定
1.党委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或由党委书记委托党委副书记确定。
2.党委委员、各党支部(总支)和办公室可直接向党委建议会议讨论的议题。
3.学院行政工作方面的议题须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后,由院长提出。
4.凡需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学院办公室要把有关情况特别是提请党委会议决定的问题搞清楚,根据轻重缓急提出初步安排意见,经党委书记同意后,列入会议议程。
5.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要充分做好准备,拿出初步意见;重要议题要写出简明扼要的汇报提纲或文稿,经分管副书记或党委委员审阅同意后,送学院办公室,必要时提前送各党委委员。
6.凡不属于党委会议事范围或虽属议事范围但未经调研、论证、准备的议题不议。
三、议事范围
1.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体育局和教育厅的重要决定、重要指示,并形成实施意见。
2.讨论审议学院的发展规划及其实施中的重要事项,对学年重要工作做出部署和总结。
3.审议通过学院党委的重要决定、决议和向上级党委的重要请示及报告,听取体校、各系、部党支部(总支)请示,讨论决定其请示的有关重要问题。
4.研究决定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就一个阶段内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全院的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做出部署。
5.审议通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研究学院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推荐,讨论决定院管干部的任免、奖惩。
6.研究决定纪检、学生和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就一个阶段内的有关工作做出部署。
7.研究决定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包括审议通过学院重要改革意见和规章制度,专业设置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方案,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方案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8.研究财务年度预决算及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预算内大笔开支。
9.研究决定20万元及以上的重要基建项目。
10.研究党委书记提议的和需要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议事原则
党委会在议事决策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坚持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自觉维护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权威,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把中央的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与学院实际相结合,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提倡求真务实,在各自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切合实际的正确决策。
3.坚持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党委会决定问题,必须经过充分讨论,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对集体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建议下次会议复议,也可以向上级党委反映,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执行原来的决议,并不得公开表示不同意见。
4.要提高党委会议议事效率和质量。汇报人要突出重点,精练、准确,明确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提请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内容,并如实报告有争议的问题;发言的同志要开门见山,抓住要点,紧扣会议议题发表意见。
5.坚持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学院的重要问题,都要由党委集体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对重要突发事件,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或有关委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报告。
6.党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一般可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决定干部任免应当发表赞成、反对、弃权等明确意见,如原拟人选被否决,应按程序重新提出人选,下次会议再讨论。所讨论的干部中,如涉及委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时,有关委员应予回避。
7.列席会议人员对议题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但不参加表决。在其相关议题讨论完毕后,即可退席。会议材料,未经允许不得带出。
8.每次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整理出会议纪要,学院办公室分别通知有关系、部和处室。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阅并确定存档或印发范围,未经书记或副书记同意,任何人不得翻阅。
9.对党委会议研究的内容,未经批准传达或公布的,不得向外泄漏。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发言,特别是不同意见,绝不能私下传播。
五、决议的执行
1.对党委会的决议,所有成员和各部门必须坚决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新的问题或情况发生了变化、执行有困难的,党委成员、党支部(党总支)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党委书记提出复议请求,在没有做出新的决议之前,任何人无权改变。
2.党委委员按照分工负责有关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各党支部(党总支)和有关部门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学院办公室负责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党委书记报告。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第3篇 某外语学院行政办公会议制度
外语学院行政办公会议制度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外语学院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完善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提高效率,特制订外语学院行政办公会议制度。
一、会议要求
1.行政办公会议分为每周例会及临时会议,周例会于每周星期五下午2:30在外语学院会议室召开,临时会议由院长提出,由院办公室主任召集。
2.会议由院长主持。若院长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其他院领导主持。
3.会议由外语学院院长、副院长、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院办公室主任、院政治辅导员(院团总支书记)、院教学科研秘书参加。若有必要,吸收电子信息管理员、档案管理员参加,并根据需要由会议主持决定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
4.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到会者,须事先向院长请假。
5.会议由院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以及会议材料汇集、整理、保管。
6.《会议纪要》及工作计划、决议文件等需要公布的文件,应经院长审批后公布。
7.凡经会议通过的事项,必须坚决执行。决议的落实情况由院办公室负责督促和检查,并向院长汇报。
8.严格会议纪律,会议讨论的情况和决议的过程,以及会议决定不得外传的事项,任何人不得泄露。
二、会议内容
1.在周例会上,各项工作负责人汇报上周工作情况,重点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
2.在周例会上,与会者提交本周工作安排,经会议讨论后,由院办公室主任制订本周工作计划。
3.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管范围,部署安排有关工作任务,并对需研究讨论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经会议讨论,由会议主持人决定和答复提交讨论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工作要求。
5.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提出本院执行意见,做好工作安排和协调。
6.讨论学院党总支与院行政事务有关的事宜。
7.讨论决定学院领导认为需要讨论的其他问题。
8.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一般由学院各项工作负责人提出,由院长审定。
9.各项工作负责人应在会前准备好有关材料,并于会前送交院办公室主任。除需紧急议决的事项外,一般不临时安排议题。
zz师范学院外语学院
第4篇 某学院学生会会议管理制度
一、会议的召集和周期:
1、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必须在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各召开一次,平常至少每个月召开一次。
2、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决定召集,至少每半个月召开一次。
3、主席团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4、部长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5、全体干部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
6、部门会议由部长(主任)决定召集,每学期至少二次。
二、会议的职权和内容
7、根据章程的授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行使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议事和决定权,审批长期性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人事安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等。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超过全体委员五分之四以上出席的会议上,超过半数委员同意的议案成为委员会决议。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的内容由秘书处文秘办公室协助常务委员会统筹安排,也可以由委员在会议上动议。
8、常务委员会全体议内容为作出长期及短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决定全体委员会议等会议议程,重大事件决策等。
9、主席团会议内容为讨论、布置学生会系统协调开展的工作,交流各系的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0、部长会议内容为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各部门汇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1、全体干部会议的内容为学期或学年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和传达重大信息等。
12、部门会议的内容为本部门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三、会务工作及主持:
14、会务工作包括场地安排、通知发送、议程安排、内容记录等,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部长会议、全体干部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席团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部门会议会务工作由各部门自行完成。
15、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全体干部会议、部长会议由主席或由主席委托的干部主持,部门会议由部长主持,委员会分工确定以前的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指导老师主持。
四、会议秩序要求:
16、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到会,维护会场秩序,按会议议程参加会议。会议出席或列席的人员的请假须经会议召集机构或个人批准。会议考勤的评定,由办公室负责。
17、主持人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引导会议按照议程进行,维持会场秩序。
18、会务工作部门应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为会议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五、其他说明
19、学生会常委会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20、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a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为规范会议程序,明确会议任务,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扎实有效地做好院各项行政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组成及其任务
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副院长、院办公室主任组成,院办公室副主任和监察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院长(或主持工作副院长)召集和主持,院办公室秘书作会议记录。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省、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领导机关召开的各类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二)贯彻落实上级及院党委的文件、指示和决定精神;
(三)讨论决定院行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研究部署院行政方面的重要工作。
(四)讨论和拟定学院建设与发展规划,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讨论研究学院的教学活动、科研和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及管理工作等方面问题。
(六)讨论研究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研究决定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讨论拟定及执行院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八)讨论决定需向上级党委、政府及院党委请示的重大
事项以及需提请上级请示或要求解决的重大事项。
(九)讨论决定各部门、各单位向院行政提交的重要事项。
(十)通报院行政工作及相关方面工作进展情况。
(十一)讨论学院其他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院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厨召开一次,时间半天或1天。根据需要安排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和教辅等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会议程序
(一)凡提请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由院行政分管领导同志审核后提出,经院办公室统筹后,报院长(或主持工作副院长确定。
(二)会议议题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主办部门要事前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形成统一意见后上会,如经协商意见仍不一致的,应将分歧意见如实汇报,列明各方意见和理据,并提出办理建议。院办公室负责对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和材料审核把关。
(三)院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会议文件和议题、材料等由院办公室于会前送达与会院领导。
(四)经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的事项,会后由院办公室及时形成纪要、文件或通知等,以便于贯彻、落实、检查、督促和归档。
三、会议要求
(一)与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集中精力讨论、发言、表态,养成良好会风。
(二)因故不能与会者,须向主持会议的院领导请假。
(三)加强会议组织纪律和保密观念,杜绝会后泄密现象。
(四)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各部门和单位必须遵照执行,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分管院领导或院办公室。院办公室协助分管院领导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与协调工作,必要时进行情况通报。
第6篇 某学院后勤总公司行政会议制度
学院后勤总公司行政会议制度
根据《**学院部门职责范围及岗位职责》中关于后勤总公司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规定,后勤总公司经理在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行使经理职权,领导后勤总公司各管理服务部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据此规定,为保证经理正确有效的行使职权、开展工作,保证上级党委和行政的决策和指示在后勤总公司得到贯彻落实,促进总公司总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后勤总公司的行政例会等各种行政会议由经理负责召集和主持,行政例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其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学院领导关于后勤总公司工作的指示,研究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和安排意见。其他行政会议视工作需要由经理临时确定。每周的行政会议不应超过二次,以减少会议,节约时间,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例会由经理召集并主持,副经理及各部(室)负责人参加,公司党支部书记列席。必要时可视情况召集其他有关人员列席。
三、经理在召集例会前,一般情况下应先与副经理、公司党支部书记取得联系,就会议的主要内容及其贯彻意见取得一致意见,以确保会议的顺利召开。
四、副经理及各部(室)负责人在接到开会通知后,应妥善安排本人及本岗位的工作,以认真负责的精神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听取会议精神,做好记录,在讨论中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当好参谋,出好点子,使会议形成正确的决议和决定,并在会后认真组织本部门职工进行传达、学习和动员,保证上级决策和指示在本部门得到全面地贯彻和落实。
五、经理在主持召开会议的过程中,应完整准确地传达上级的决议和指示,并应认真听取副职和各部门负责人在讨论中发表的不同意见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协调和帮助指导,确保上级指示的贯彻落实。
六、副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在会议上发表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不允许与会议传达、讨论的上级决议和指示发生抵触。个人意见(不论正确与否)被会议否决后,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不得在会上和会后发表与会议决议、上级指示相悖的言论,而且必须保证会议的决议在本部门、本岗位得到落实。否则,将视具体情况,按党内和行政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七、参加例会的所有人员应本着对公司工作负责和与人为善的精神,讨论有关问题、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应胸怀大局,出于公心,尊重他人,维护团结,坚决反对泄私愤、图报复,进行人身攻击等不良现象,且不得谈论与本次会议内容无关的其他话题,以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
八、会议应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终由公司经理进行集中后做出决定,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提出明确的要求,并在会后组织检查,督促各部门及有关负责人贯彻落实会议决定。
九、公司经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每次会议的情况进行认真、全面、详细地记录,已备以后查阅和资料的积累。
十、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各种行政会议形成的决议或决定均应以纪要形式予以下发并上报学院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同时由公司办公室文档管理人员按有关要求做文档处理。
十一、公司行政例会应接受公司党支部委员会的监督。
第7篇 某学院党委办公室会议组织管理制度
学院党委办公室会议组织、管理制度
一、会议的准备
1.接到有关会议通知后,办公室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范围以及特殊要求等,通知办公室办事秘书。
2.办事秘书接任务后,应及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按照会议要求准备材料,确定并落实会议时间、地点、用车、会场布置等,并将准备情况向办公室负责人汇报。
二、会议的通知
1.办事秘书按照会议参加人员的范围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发布会议通知。通知应包括被通知人(单位)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名称、落款等内容;通知至少应于开会前一天发出。
2.临时召开会议,可采用电话通知;如无法通知到当事人,需请他人转告时,办事秘书应记录转告人的姓名及接听时间。
3.承担通知任务的秘书应及时将会议通知和反馈情况向办公室负责人汇报。
三、会议的记录及纪要整理
1.一般情况下,秘书应在开会前10-15分钟提前进场,检查会场情况,准备好专用的会议记录本以及符合存档标准的书写工具,做好记录准备。如有特殊记录工具,则应在会前30分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2.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会人员情况、会议进行情况、参会人员发言摘要以及会议结论等内容;负责会议记录的秘书应保持会议记录工作的连贯性和准确性。
3.会议结束后,负责记录工作的办事秘书应在2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报送办公室负责人核准后,交由主持会议的校领导签发。
四、会议抄告单的下发、督办及反馈
1.如会议有关决定需要抄告有关部门(单位)执行,办事秘书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抄告单,经办公室负责人核稿,交主持会议的校领导签发后,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发至有关部门。
2.办事秘书应及时了解抄告单的执行情况,做好督办工作,并向办公室领导汇报。
3.办事秘书应每学期整理抄告单的执行情况,报有关领导审阅。
五、会议有关材料的存档
1.会议的有关材料应统一回收,视不同性质分别存档。
2.与会议有关的会议准备单和通知记录单应至少保留2周。
3.会议记录本、会议抄报单(存根联)、会议通报、会议发言稿等文书,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存档。
第8篇 学院校节约用水办公会议制度
学院(校)节约用水办公会议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为切实把我院节约用水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特制订节约用水办公会议制度。
1、全院节约用水工作由院长室统一领导,同时建立院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节约用水的检查、考核和奖惩,由后勤与基建处具体实施各项节约用水措施。
2、院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节约用水办公会议,对月度节约用水工作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方案。
3、把节约用水工作例入学生素质教育的范畴,每年组织一次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培养学生人人节约用水,处处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
4、组织专兼职节约用水管理员定期培训,落实节约用水工作责任制。
5、健全各类节约用水台账,使得节约用水工作科学、合理,并注重实效。
第9篇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学习会议制度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学习会议制度
第一条 处干部、职工,要遵守学院有关规定,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及“****”等重要理论,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
第二条 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每月召开一次各中心负责人参加的办公会,研究工作,通报情况,总结经验,交换意见,不断提高干部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水平。
第三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部门的政治与业务学习(至少每两周一次),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强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使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第四条 部门负责人不按期组织职工学习,不重视职工技术培训,追究部门领导责任,无故缺席不参加者,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者按管理条例处理。
第五条 校园管理中心每学期至少一次专业知识讲座。
第六条 后勤产业处每年举办一次,时间隔2-3天的中心主任管理知识培训。
第七条 不定期召开全处职工大会,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团结全职工以极大的工作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第八条 每学期举办一次处外学习讲座。
第九条 各种会议均应做好会议记录。
第10篇 管理学院学生会会议制度
1、学生会会议包括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主席会议、部门会议等;
2、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全体成员必须参加的会议,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会议,时间为每周日晚7:00―8:30;
4、各部门会议依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
5、会议支持民主集中原则,会议议程要求紧凑,简要,有的放矢,畅所欲言;
6、为保证通知的畅通,不得无故关机拒接电话。开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事先请假;
7、为保证会议的通知、到会情况,学生会办公室会在每次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初期大会、学生会期末大会分发会议通知单到每一位学生干部手中,确保通知到位。
8、正常上课期间,一个月内请假不能超过两次,违者予部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故缺席,将开除学生会。
(一)部长工作例会及临时会议
1、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
2、时间:周日晚7:00;
3、参加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成员: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及各部部长;
4、例会上及时总结前期工作的经验教训,并对下期工作进行计划安排;
5、临时会议,临时通知;
6、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
7、迟到一次扣1分;
8、病事假(需在开会前2小时将书面请假条交于正、副主席,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9、找人代会扣1分(课事假除外);
10、一个学期旷会、迟到、请假次数超过5或者连续三次迟到者开除学生会。
(二)部门内部会议
1、开会时间以部长通知时间为准,有办公室负责考勤进行随机抽查;
2、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一个学期旷会、迟到、请假次数超过5或者连续三次迟到者开除学生会;
3、迟到一次扣1分;
4、病事假(须在开会前2小时书面请假条交予部长,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5、会议结束后要打扫办公室,把卫生工作干好,无故不打扫,所有参加会议成员各扣1分。
(三)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
1、无故不到者,一次扣3分,旷会、迟到次数(所有会议)本学期超过5次或者连续三次旷会者,开除出学生会;
2、迟到一次扣1分;
3、病事假(须在开会前2小时将书面请假条交予部长,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4、开会入场后不得交头接耳、保持会场安静。发现交头接耳者给与扣分2分;
5、开会期间认真听会并记录,不得睡觉、说话、吃东西、看其它书籍等。一经发现扣分2分。连续三次发现且不改正者,开除学生会。
6、未经批准私自接打手机将给予口头警告,再犯者给予扣2分处理。
第11篇 学院教学工作会议制度
学院教学工作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院、系(部)两级管理目标,加强教学管理,实现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经研究决定建立教学工作会议制度。
一、教学工作会议
每学期召开一至两次,具体时间根据情况确定。由教务处承办,主管院长、教务处长、系(部)主任、主管教学主任参加,并视情况邀请有关领导,专业骨干教师等人员参加。主要内容是研讨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交流教学工作信息,安排布置工作任务。
二、教务工作例会
每周一次,每周二上午进行。由教务处召集,教务处分管处长、系(部)主管教学主任、教学秘书参加。主要内容是布置工作,沟通情况,落实日常教务运行管理、教学督导检查等项工作,建立起日常教学管理网络。
三、教研室主任例会
每周一次,时间由各系(部)根据情况自行确定。由系(部)主任召集,主管教学主任、正副教研室主任参加。主要内容是分阶段布置教学工作任务,反馈教学工作情况,商讨工作步骤和措施。
四、教师教研会议
每两周一次,双周二下午进行。会议的形式以教研活动为主,也可以由系(部)统一安排活动。主要内容是教学问题的研究探讨和交流,布置有关教学工作任务。
五、有关说明
1、教学专项研究工作不列入会议制度,根据其性质和范围,由教务处长、系部主任或教研室主任临时召集。
2、以上各种会议都必须有安排、有布置、有记录。
3、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12篇 学院学生会会议管理制度
一、会议的召集和周期:
1、 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必须在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各召开一次,平常至少每个月召开一次。
2、 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决定召集,至少每半个月召开一次。
3、 主席团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4、 部长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5、 全体干部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
6、 部门会议由部长(主任)决定召集,每学期至少二次。
二、 会议的职权和内容
7、 根据章程的授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行使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议事和决定权,审批长期性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人事安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等。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超过全体委员五分之四以上出席的会议上,超过半数委员同意的议案成为委员会决议。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的内容由秘书处文秘办公室协助常务委员会统筹安排,也可以由委员在会议上动议。
8、 常务委员会全体议内容为作出长期及短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决定全体委员会议等会议议程,重大事件决策等。
9、 主席团会议内容为讨论、布置学生会系统协调开展的工作,交流各系的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0、 部长会议内容为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各部门汇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1、 全体干部会议的内容为学期或学年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和传达重大信息等。
12、 部门会议的内容为本部门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三、 会务工作及主持:
14、 会务工作包括场地安排、通知发送、议程安排、内容记录等,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部长会议、全体干部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席团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部门会议会务工作由各部门自行完成。
15、 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全体干部会议、部长会议由主席或由主席委托的干部主持,部门会议由部长主持,委员会分工确定以前的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指导老师主持。
四、 会议秩序要求:
16、 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到会,维护会场秩序,按会议议程参加会议。会议出席或列席的人员的请假须经会议召集机构或个人批准。会议考勤的评定,由办公室负责。
17、 主持人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引导会议按照议程进行,维持会场秩序。
18、 会务工作部门应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为会议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五、 其他说明
19、 学生会常委会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20、 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