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填写《每周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单位应每月一次,填写《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每季度一次,填写《第**季度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记录存档。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12、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1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2篇 防火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任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五、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清除。
第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条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关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关。
第六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第七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第八条 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3篇 消防安全防火检查及巡查制度
1、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四、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2、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3、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商场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令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保安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
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4篇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防火巡查制度
一、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在《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记录存档。
三、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填写《每周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单位应每月一次,填写《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每季度一次,填写《第季度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记录存档。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清除。
第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条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关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关。
第六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第七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第八条 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5篇 企业防火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一、 目的
通过对防火安全进行“三级”检查,进一步加强防火安全管理,杜绝火灾的隐患。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 职责
(一)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1、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2、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3、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4、接班时应提前15分钟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对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一般的问题由接班班长负责处理,较大问题以书面报本处领导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二)二级检查由管理处领导实施
1、管理处领导每周组织班组长对本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2、检查班组一级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3、组织处理本管理处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表扬批评。
4、每月向公司安全主任汇报一次本管理处消防安全情况
(三)三级检查由公司领导实施
1、每月管理处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
2、检查各部门贯彻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执行情况。好的表扬或奖励,差的批评或处罚。
(四)检查的基本内容
1、存放地点,货物及物资分类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规定60w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况等。
2、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情况。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拉电线情况。
3、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焊工操作时是否达到“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4、消防器材及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5、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对消防器材有无管好、用好和到期换药,保证完整使用。
6、门卫对出入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是否把关等。
四、定义(无)
五、相关文件
第6篇 中山住胶防火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中山住胶防火检查分为四级管理责任制。分别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负责人和员工负责完成。
第二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每月、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员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条 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的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3、消防设施、控制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4、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6、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情况;
7、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
8、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9、消防控制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各项记录是否真实准确,突发事件处置是否得当;
10、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预案的编制是否合理科学,演练是否经常;
11、员工消防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
12、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13、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四条 单位员工上班前、下班后按照以下内容进行防火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值班人员(班、组长)报告,由值班人员(班、组长)填写有关记录: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五条 消防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中山住胶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记录表,并督促整改。
第7篇 医院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一、检查方式
1、定期检查
根据医院的防火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医院对所有部门每年进行两次防火安全检查,由消防科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有关记录,填写《防火安全检查记录表》。
2、突击检查
突击检查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责任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检查内容
1、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包括自动火灾报警装置、消防水池、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及气体灭火系统等是否正常运行。
3、用火用电方面:火源的控制情况,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负荷现象等。
三、火险隐患的整改
1、若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检查负责人应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派发到受检部门。
2、受检部门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限完成。
3、受检部门整改完毕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记录复查结果。
第8篇 防火安全检查巡查制度
1、公司每月组织对市场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2、市场管理服务部、综合管理服务部每月组织一次市场消防安全检查。
3、市场现场管理员、保卫班人员每天应按规定要求在责任区内进行市场消防安全巡查。
4、重大活动、节假日前由公司组织,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
5、各级检查应认真做好记录,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落实整改措施,发现重大隐患时,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上报公司。
6、巡查内容:市场内是否有火险隐患,市场消防设施(灭火器、消火栓、报警按钮、模块等)是否完好无损或遮挡情况,店面装璜有无审批手续及私拉乱接电线现象等。
7、巡查时间:定时巡查和机动巡查相结合。定时巡查:上午巡查一次,中午巡查一次,市场关闭前巡查一次。机动巡查由班组长安排。
8、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当场处理的,应及时向管理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9篇 氧化铝分公司防火检查制度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各级防火负责制和岗位负责制,各班组对辖区要严格管理,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2、坚持防火安全检查制度,仓储科每星期对各班组检查一次,各班组长每天早晚各检查一次,每次检查都要有详细的记录,检查记录实行双签制,即:检查人与被检查部位负责人双方签字并存档备查。结合仓储科的消防安全情况,查思想、查防火安全设施、查措施制度的落实、查火险隐患、查整改落实情况,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3、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部位,要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检查中发现的“三漏”(漏气(易燃易爆气体)、漏油、漏电)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和消除隐患,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4、各班组辖区和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材要配备齐全,各班组长要按照所辖的区域严格管理,不准私拿乱动。仓储科要经常深入各班组辖区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维修过期失效的消防器材,使消防器材经常处于备战状态。
第10篇 某水库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一)、检查方式
1.经常检查
工程股每星期检查电器线路、机电设备有无短路等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和灭火器是否处在良好状态。办公室每星期负责检查疏散通道、安全门是否符合消防标准以及食堂煤气使用是否安全。经警队每星期负责检查水源林是否存在火患等情况。如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记录表》。
2.定期检查
根据库区的防火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管理处每年进行两次防火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有关记录,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记录表》。
3.突击检查
突击检查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工程股消防责任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检查内容
1.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2.检查灭火器是否正常良好。
3.用火用电方面:火源的控制情况,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负荷现象等。
4.检查食堂及职工家庭的煤气罐是否合格,使用方法是否正确。
5.每次防火检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着重做好三件事:一是关好窗;二是切断电源;三是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用火用电多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检查。
(三)、火险隐患的整改
1.若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检查负责人应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派发到受检部门。
2.受检部门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限完成。
3.受检部门整改完毕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记录复查结果。
4.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时、定人、抓紧整改落实。
5.对无意整改火灾隐患或无法完成整改火灾隐患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安全生产领导组有权报管理处作出处理。
6.整改火灾隐患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任何部门、个人必须服从管理,并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放松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第11篇 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12篇 xx公司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依据《消防法》和《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而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在管内不仅适用于货场内装卸作业场所、车间、建筑物,而且适用于管内房屋、场地出租等情况。
二、防火巡查
第三条 防火巡查的内容:用火、用电和禁止烟火的作业场所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的在岗情况;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第四条 防火巡查的部位:货场内、仓库内装卸车作业场所;维修、充电、锅炉车间厂房;办公楼、间休室、待班室、值班室;材料配件库、劳保用品库、机动车辆库、燃油存放点;管内出租房屋、场地。
第五条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或及时组织扑救。
第六条 分公司防火巡视检查必须每日进行,配备有专职消防管理员的,由专职消防管理员进行并建立专门的巡查记录。没有配备专职消防管理员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货场内各点的消防安全检查由当日安全生产值班人员担任,一并在现场干部管理人员巡视检查记录中登记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2、管内出租房屋、场地的每日巡查由兼职消防管理员进行,建立专门的巡查记录。
三、防火检查
第七条 防火检查的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和禁止烟火的作业场所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和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八条 防火检查的部位除包含防火巡查的部位外还包括:防火巡查记录、消防安全台帐。
第九条 分公司防火检查分为内部检查和站区联合检查两种,按下列规定执行:
1、内部防火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可与每月的定期安全、设备检查一并进行。检查记录可与定期安全、设备检查一并记录,但属于火灾隐患的,必须向责任班组(人)下发专门的火灾隐患整改通知或通报。
2、在夏季和冬季防火期间,分公司必须进行专门的防火检查并填写专门的防火检查记录。
3、车站、货运、公安、装卸的联合防火检查原则上每月一次,但可按车站、货运、公安的要求不执行一月一次,只要每次按时参加就可。
4、当月所有消防安全检查的结果均可记录在“消防安全台帐”内,但是要注明属于何时、何种检查、有何种情况(这样可省去另建专门的防火检查记录本)。
第十条 公司防火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与公司其他安全设备一并检查、发现问题一并记录、一并整改,记录和整改情况复印一份留存消防管理台帐。
四、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